狼群有感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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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群有感作文1000字

狼群有感
狼群有感作文

读狼群有感作文 篇1

?d?d题记

六个月前,我听说了你父母的遭遇并救了你。之后,狼嗷叫起来,她看着它,它望着她,这样安详的一幅画面就这样保持着……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小狼养到可以尽情在草原上猎食的狼,李微漪和亦风真的付出了很多,他们用生命珍视格林(狼的名字),把爱不遗余力的给了格林,你说一个待惯了四季分明的成都的李微漪,在深冬的若尔盖大草原上到底经受了怎样的考验,她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跋山涉水,历尽艰险,只为寻找集居的狼群,还格林一个真正的家。

几多的驻足,几多的相望,格林翻阅越了围栏,李微漪差点哭了出来,因为她的格林终于知道怕人了。李微漪执意要去找狼群,那天,格林很反常,它咬着她裤腿,死活都不让她出去,格林预感到了什么,李微漪挣脱格林,冲出了门外,刚出门不久,天就下起了冰雹,李微漪的脚受伤了,她孤独的坐在草原上,格林还忽然跑了,谁都没有想到,它竟然牵了一匹马,原来格林是想让她坐上马回家呀,看到这里,我心微微颤了一下。

当格林缓缓走向同伴时,李微漪背对着它,她哭了,哭着哭着,忽然就笑了,因为她知道,这是对格林最好的选择。谁说人和动物只会互相利用?其实,他们也有真情。格林和李微漪的故事启发了我和许多人。

格林,如果我们终于要分开了,我希望时间能慢一点,我想和你一起度过余生。

一个男人,一只狼,站在若尔盖草原上,她对他说:儿子,这是你出生的地方。

当然,她害怕过,在阴冷的晚上,她对格林说:你不要乱跑,妈妈也很害怕,即使畏惧,她仍然在寻找着,在漫山大学的若尔盖,她红着鼻子,拄着拐杖,在一步一步的走着,走到**便住到**。六个月的找寻,她找到了,忍痛割爱,把格林送回了狼群,但当她看到店铺里卖的狼牙和狼皮大衣时,她感慨万千,摸着几百只条狼皮所做的大衣,每摸一处,格林与她相伴的岁月就浮上心头。

她告诉亦峰,她后悔自己不想格林冒这么大的风险。然后她冲出商店,回到草地上,看儿子格林捉秃鹰。她不想打扰儿子,她说,让我儿子好好吃一顿,但她最大的担心就是儿子不怕人,人类残忍的猎杀它们,可是格林因为与她相处之久,对人异常的亲近,格林在享用美餐之际,几声枪响震彻草原,李微漪终于按捺不住了,她冲格林大吼一声:儿子,快跑,快跑啊!

格林听到呼声,定定地望着她,眼里带着不舍,它还在犹豫,李微漪声嘶力竭,“格林,快跑啊”。

格林从山的那一头咬住马的缰绳,把它牵到了山的这一头,只为了它的“妈妈”回家。她看着格林,忧郁的望向远方,“格林,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多希望时间能过得再慢点儿”,重返狼群之际,格林不舍的看向李微漪,它有些犹豫,迟迟不肯走向同伴,李微漪哭着赶格林走,因为她知道,格林真正需要的是同伴,而她即使再不舍,也要让格林的生活走向正轨。

伸出一点爱,珍惜所有动物的生命。

读狼群有感作文 篇2

城市,是繁荣的,是昌盛的,是美丽的,是闪光的,它是生活在乡村的人心中梦寐以求的地方,是打工人梦想寄托的地方,它更是一些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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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群有感作文集锦

狼群有感
狼群有感作文

读狼群有感作文 篇1

城市,是繁荣的,是昌盛的,是美丽的,是闪光的,它是生活在乡村的人心中梦寐以求的地方,是打工人梦想寄托的地方,它更是一些人实现理想的地方。

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是幸福的,整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是,他们却不知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优越,是多么的安逸,是多么的幸福,只是多了对家长的管教的反叛,对学一习一的一味的反感, 对生活一味的逃离,而不知他们现在所拥有的,一浪一费的,是很多人想要拥有而无法得到的。他们用时光来消磨着青春的激一情,用叛逆来回报父母,老师的一爱一;用父母的钱过着自己奢侈的而享乐的生活。用自己与众不同的个一性一和张扬来向世人展示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在乡下,没有城市的喧嚣与繁华,没有灯红酒绿,没有车水马龙,有的是大自然的质朴与清新,或许这里的人的品质跟这里的环境是有关的,就像这里的土地一样,善良,淳朴。生活在这里的孩子,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或其他原因,早早的就长大了,承担起家庭的重担。

城市与乡下,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养育出两种不同的孩子,一边是叛逆,一边是懂事,一边是厌学、逃学,而一边却是对知识充满了渴望。让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人进行了一次家庭环境的互换,乡下的孩子来到了他梦里见到过的城市,开始了他的城市生活。城市的孩子来到乡下,来体验乡下人的那份真实,淳朴与善良。

乡下孩子并没有被城市的繁华和美丽迷住了双眼,反而用自己的淳朴和善良,感染了城市的孩子,让他们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不懂事与任一性一,然后慢慢地重回正轨。城市的孩子也在乡村人的善良与淳朴的呼唤下,内心的善良与良知也被唤醒了,没有了往日的嚣张与自私,开始懂得了感恩与回报。

人之初,一性一本善。人的灵魂和本质在开始的时候,都是善良的,淳朴的,城市的孩子只是在太过奢华的环境中迷失了自己,在这个灯火通明,车水马龙的大都市里,丢失了自己最初的美好。不过我相信,他们终会找回原来的自己。

《变形记》通过城里乡下孩子互换家庭,帮助孩子找回了本一性一。也更加让我明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道理。生活是不易的,如果你自己不努力,终有一天会被这个世界所抛弃。人可以穷,但是不可以没有志气,没有梦想。只要你努力,你今天做的梦,明天将会变成现实,可如果你光顾着做梦,而忘记了努力,那么梦想,将永远是想象。

湖南卫视播出了一档名为《变形记》的节目。这档节目主要是让山村三好学生与城市不良少年互换,体验生活。变缺点为优点,让山村孩子走出大山,开拓眼界,以确立自己的奋斗目标,向理想努力,进发。

每个孩子都是追梦的少年。易虎臣是“家喻户晓”的“公子哥”、“富二代”。他的父亲白手起家,打拼了大半辈子才在深圳闯出了一片天地。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让儿子有一个金色而快乐的童年,他疏忽于教育,只是一味的对儿子言听计从,他认为,只要满足儿子的物质需求儿子就会快乐,但是,易虎臣却成为了一个厌学,把老师当做空气,性格烦躁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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