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刺客读后感热门#】读完刺客读后感后,我感受到了作者深深的情感表达和独特的写作风格。这本书引发了我内心深处的共鸣,让我对生活和人性有了更深入的思考。读后感作为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解读,我觉得应该从多个方面进行总结和表述。 首先,我想谈谈对主题的理解。刺客读后感这本书主要探讨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通过主人公的经历,作者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种种问题。我在阅读中深刻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和现实的残酷,同时也看到了人性中的善良和坚韧。这些主题使我更加思考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其次,我想说说对角色的感悟。在刺客读后感中,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和命运。他们的经历和选择让我产生了对人性的深入思考。我发现有些角色的行为和决策给我带来了启示,让我反思自己的行为方式。同时,一些角色的心路历程也让我感动和共鸣,让我对人的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最后,我觉得要谈及书籍的意义和价值。刺客读后感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阅读的真谛,它不仅是一种娱乐和消遣,更是一种对生活和人性的思考。通过读书,我能够开阔视野、提升智慧,并且从中获得情感上的满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的机会,激发了我对一些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总的来说,读后感应该是对所阅读作品的理解和解读的总结和表述。通过对刺客读后感的阅读,我不仅在思想上得到了启发,而且也从中感受到了作者的情感共鸣。我相信这本书会对每个读者都带来不同的触动和思考,值得一读。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精彩纷呈……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我读了一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呢,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荆轲突然想到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你们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 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不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你们说对吗?
月黑风高,蒙面持刀,偷偷摸摸,行为龌龊,心狠如魔……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刺客吧。然而刺客不尽是如此,司马迁就在《史记•刺客列传》中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作传,让他们同屈原、商鞅、吕不韦等风流人物的传记并列,可见司马迁对他们赞赏有加。其实,古代刺客们并不像他们的名字那般令人恐怖,他们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之人,一个个重情重义之人。
曹沫----君恩似海,视死如归。齐鲁交战,曹沫作为鲁将,多次败北,损兵折将,国土沦丧。但鲁庄公却并没有追究曹沫的责任,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信任,仍然让他统领鲁国军队。曹沫当然感激涕零,但自己既无经天纬地之能,也无攻城拔寨之才,有的只是七尺之躯,一腔热血。于是在齐鲁城下之盟时,面对国家的屈辱,胜利者的傲慢,曹沫决定用匕首劫持齐桓公,逼迫齐桓公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为了报答君王厚恩,也为了鲁国黎民百姓,曹沫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要不是管仲力劝齐桓公不要为了一己小利失信于诸侯,曹沫恐怕就人头落地了。
专诸----鱼腹藏剑,芳名永传。刺客总是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的棋子,专诸就是如此。时吴王僚在位,吴国公子光心有不甘,暗中招贤纳士,伺机夺位。专诸本是屠户出身,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伍子胥从楚国流亡到吴国,与之结交,把他引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待他。在专诸心中,以前的自己,杀猪宰羊,勉强糊口,空有一腔壮志。无数个夜晚,他辗转难眠, 渴望建功立业, 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与尊重,渴望遇见真正懂得自己人生价值的人。而公子光就是真正欣赏他的人。于是,在公子光为吴王僚设的“鸿门宴”上,他将吹毛断发的鱼肠剑藏于鱼腹,刺杀成功,而自己也被吴王僚卫士砍为肉泥。可死前的专诸我相信是含着笑的,与其卑微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世人会传颂他的功德,父母已经托付给了公子光,自己的儿子也即将被新皇帝封为“上卿”,这就够了,没有遗憾了……
豫让----片丹心,万古长青。豫让是最让人心痛怜惜的刺客。他起初委身于范氏、中行氏,但都没得到礼遇。侍奉智伯,智伯却对他非常尊重 ,以“国士”待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所杀。豫让报仇的方式是惨烈的, 他先扮作修整厕所的人, 以图行刺, 结果未能如愿。赵襄子觉得他是一个“义人”,放了他。不久,他又把漆涂在自己身上,使肌肤肿烂,毁了容,又吞炭使自己声音变得嘶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于是他趁赵襄子外出时行刺,结果还是失败。临死之前, 他提出要击刺赵襄子的衣服, 以致报仇之意, 赵襄子非常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豫让刺完衣服后后伏剑自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遇见知音, 就会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 用刺杀这种最激烈的方式来报恩。明知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也没有因此感到胆怯和恐惧。他不是热衷于自杀自残的自虐狂,不是铁石心肠的冷酷 *** ,而是重感情重义气的热血男儿。
聂政----孝悌为先,侠肝义胆。聂政行刺, 可以说“惨不忍睹”。他客居异乡,家境贫穷,与屠猪贩肉之人为伍。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结仇,听说聂政有侠名,多次前往,求其为己报仇,还备了酒食,亲自送到聂政母亲面前。又拿出黄金千两为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感恩戴德,但坚决推辞,因为老母健在,姐姐未嫁,不敢以身许人。很久之后,母亲亡故。聂政守孝三年后,想到自己一介草莽,市井之徒,而严仲子千金之躯,位列卿相,却屈尊与自己结交,是看得起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面对守卫森严的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了侠累。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姐姐,于是用剑割破面皮,挖出眼珠,剖腹自杀。姐姐在韩国集市上看到了弟弟,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母子情深,姐弟同义,令人动容。作为一个儿子,他做到了一个虔诚孝子该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刺客,他不求财不为利,只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是冷血的职业 *** , 而是温情的侠客,他有的是精彩的人生, 而不是残酷的人生。
荆轲----风萧水寒,义薄云天。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早已广为流传。荆轲是卫国人,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与盖聂谈论剑术,盖聂对他怒目而视;鲁勾践跟荆轲博戏,争执博局的路数,鲁勾践发怒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走了。莎士比亚说,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更平凡的了。无人理解,无人赏识,四处游历,无所事事,荆轲是怀才不遇的、苦闷的。但是燕太子丹尊他为上卿,每天去拜访他,如此高规格礼遇让荆轲受宠若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可为了太子的那份恩情,为了给危在旦夕的燕国出一份力,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刺秦的不归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然忘不了报答太子丹,“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刺杀失败了,可他那舍生取义的精神却永存世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正如其墓联所写的那样:身入狼邦,壮志匹夫生死外;心存燕国,萧寒易水古今流。
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在春秋战国这个特殊的时代相继登场,为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在今天的我们看来, 刺客的个人暴力并不一定正义, 但刺客们重情重义、自我牺牲、不畏强权的侠义精神, 却是可歌可泣的, 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 短暂而又绚丽, 给人以鼓舞和希望。正像鲁迅所说:有缺点的英雄毕竟是英雄,完美的苍蝇也不过是苍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在我心中,他们是刺客中的侠客,真正的侠客!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司马迁虽曾身陷囹圄、惨遭酷刑却依旧豪情万丈,说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亦或是在书中毫不留情地抨击汉武帝的昏庸无道;也会借陈胜之口明“鸿鹄之志”。不得不说,太史公是一个极富英雄主义情怀的人,这点也可以从他把项羽归到专为帝王准备的“本纪”里、专门为刺客列传这样个人情感色彩浓郁的做法里窥见一斑。
司马迁本人就是一个极矛盾的人——肉体的残缺与精神的腾飞,那我们也以矛盾的观点去看五位刺客。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曹沫和荆轲。
先看曹沫。“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短短三句,曹沫便给我留下有勇无谋的匹夫形象。再往下读我不禁蹙眉:曹沫劫持齐桓公不过是为自己作战失利鲁国蒙羞所赎罪,不过是进行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赌博而已。但是最终我被他的“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所折服。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曹沫与畏畏缩缩、割地求和的鲁庄公对比鲜明。曹沫功成身退,算是五刺客中比较好的结局了。
再谈荆轲。初读荆轲,令人同情钦佩;再读荆轲,从字里行间却发现他的“义”有些变味了。没错他“倚柱而笑,箕踞而骂”确实慷慨豁达;“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确实不失为一首撼人心魄的悲壮交响曲。细品,却发现矛盾确实多多。
荆轲本是卫国人,他之所以携秦舞阳舍身前往不测之秦,引用原文,是为报太子知遇之恩。这是怎样的“知遇之恩”呢?
太子丹年少时曾在秦国当人质,已经成为秦王的嬴政对太子丹并不友好。后来,他从秦国逃回燕国,寻求报复秦王的方法,但因燕国弱小,力不能及,便谋划暗杀秦王阻挡秦的兼并之势。太子丹四处物色剑客,看中了荆轲。史载,为了让荆轲死心踏地为他卖命,“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太子日造门下······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看看,才认识,就精神物质双满足了,哪算什么“知遇”呀?分明是高价收买!太子丹也非真正信任荆轲。《史记》有云:“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太子迟之,疑改其悔”荆轲仅仅是为刺秦准备,他都不理解、等不及,甚至遣秦舞阳要挟、威吓,从何侈谈“知遇”。
由此可见,荆轲或许只是一个被雇佣的亡命之徒。
用矛盾的观点读《史记·刺客列传》,问世间义为何物。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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