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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的阳光,丝丝缕缕的,射入夏慕眼中,夏慕觉得自己好可怜,马上呢,要去上学了,可是,太阳却出来了。哼哼!
提着行李箱,做着观光的电梯,下楼。每一天,都会看见一模一样的景色,一模一样的树,夏慕都看烦了,她讨厌这样的生活。于是便把脸贴在玻璃上,凉凉的。
“夏慕,都这么大了,还把脸贴在玻璃上,上面都是细菌,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呢。待会拿消毒纸巾擦擦脸,晓得吗?”夏慕的妈妈说。
听了多少次唠叨,都听得耳朵起了茧。真的很烦。夏慕捂住了自己的耳朵,耍起了孩子气。
“你呀,你呀。”妈妈说。
走进红色跑车,夏慕心里一阵莫名的荒凉。
妈又换了一辆车,先前那一辆白色的汽车好像早已经被妈妈遗忘,也许还在哭强。
迎面吹来的风,把夏慕的刘海弄得乱乱的,是呀,该剪头发啦。
“马上又要月考了,你呀,给我抓紧点,考个前10名,也让妈妈高兴高兴。”妈妈说。
“好,我知道了啦。”夏慕说,其实心里却是100个,1000个不乐意。考试考试,真是的。
进宿舍的时候,妈妈没有再进去。虽然她真的很想进去,只是,夏慕不让她进,直喊她烦。
“拜拜。”夏慕堵住了妈妈的下一句话,急速的走上宿舍。
也许是来得太早,没有多少人。几个男生在篮球场打着篮球。
夏慕倒在床上,也许是因为太累,也许是昨天睡觉太晚,慢慢的,睡着了。
“喂,慕慕,起床了。”一阵声音传入夏慕的耳中。
“不要。”夏慕抓着被子,不放。
“算了,不管你喽,我可去上晚自习了,别怪我不叫你。”
夏慕突然从梦中挣扎起来,看见西瓜正坐在她的面前。
“真是的,真怀疑你是不是猪,这样都能睡着,起来啦,上晚自习啦。”
夏慕晃了晃发晕的脑袋,用冷水草草的洗了脸,便和西瓜出发了。
“哎,慕慕,你心情好像不怎么样耶2,咋了,谁找你惹你了,是不是又是许弋阳啊,我帮你把他揍一顿,怎么样?”
“不是啦,心情不好就是不好,没有为什么。还有,别体许弋阳那个变态,可以吗?”夏慕撇撇嘴。
“好啦,我的姑奶奶。”西瓜说。
走进教室的时候,大多数已经到了,夏慕马上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窗外,冷冷的月光开始倾斜,看起来,有些凄惨,就象现在又坐在教室里,看见那个可怕地老师。
哎,无奈呀。
上交完作业之后,夏慕的困意再次袭来,一次又一次,夏慕打了无数个哈欠,只是,眼皮沉沉的,即将闭紧的感觉。
夏慕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快要睡着,一本硕大英语书遮住了夏慕的一半的脸。
“慕慕,别睡呀。”西瓜用手指戳着夏慕的背,使夏慕才没有闭眼。
那是艰难的晚自习呀。
下课铃响的时候,夏慕正在给自己灌一杯咖啡,一边说着,看你还睡不睡,哼。
西瓜在一旁,无语到了极点。
屋外,寒风已经在高歌了。
真的,很冷。
回宿舍的路上,夏慕对西瓜说。
读《学会感动》有感
虽然,我们不能像大作家写的那么好,但是只要用心去感受、去体会,我们就会有很大的收获。《学会感动》分为三十二个通讯,每一个通讯都让人领略到一种不同的感动。让我最为喜欢的就是第十六通讯关于名字的随想,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想有一个好名字,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好名字,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一个好前途。今天我就写一篇有关感动的读后感。要写好一篇关于感动的文章,首先我们必须先知道感动是什么,你们知道感动是什么吗?我认为感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体谅,相互关爱;感动就是同学们之间的美好友谊,相互的信任。才使我们对生活更加热爱。每当你和别人发生争执时,决定采取报复的态度去面对,你想想那人对你如何的好,你会感动。这样的感动会让你变得更加理智,防止你做傻事。每当你获得了奖状,那激动的泪水就是甜的,当你没有获得奖状,眼泪在很多人的眼里就是苦的,我们在痛苦的时候,往往忘了这样一句话: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其实只要用心去做这件事,不管是输还是赢,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这眼泪都是甜的。曹文轩在书后写了一句话: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所以,你要坚持用你的眼睛观察你的生活,用你的感觉体验你的生活,用你的思想审视你的生活,这些就是你现在写作文、以后当作家最宝贵的财富。让我们永远向自己的目标前进、努力吧!
走出深锁的庭院,走出颓废的迷茫,年少不该懂得什么叫受伤。在落寞失意的时候,推开心中寂寞的窗,那天幕上的点点星辰,是我,在一闪一闪将你遥望。如银的月光,是把我的心事扑在你的心上……
风吹着,把我墨迹未干的心情吹到你那里,对你讲:走吧,和我去流浪。
既然年轻就别说什么轻狂;不去飞翔,怎能知道自己长了翅膀?踩着你的目光,我义无返顾走向远方。那是一种心情,不是形象。
把泪水埋进胸膛,把坚强装进行囊,把爱抗在肩膀,只为有一天能自由地放飞理想!
翘首一路苍茫,回眸一片夕阳。我的脸上没有表情,思绪却比路还长……
这路上呵,曾留下多少故事,多少传说,今天,注定由我来演绎。我知道不会一切美好而宁静,不会每一处都有掌声,轩花和海浪。但正是那些灌木,猛兽和荆棘,更始我对未知的一切充满怀想,充满渴望。带着微笑踏上征程,为了理想,我要去闯,在暴风雨来临的时候,高傲的展开翅膀。
我会在泥泞的路上踏上最坚实的脚印,那里印着我倔强的信念。我会用双手拔掉丛生的荆棘,把希望栽在每个路过的地方让过往的行人为我感动,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疯狂。不是有位诗人说过么,“双脚磨破,干脆让夕阳涂抹小路,双手划烂,索性就让荆蒺变成杜鹃。”是的,我会那麽做,那实在是一种跋涉的快乐。
和我去流浪,把心情编成诗行,旅途中并非全是坎坷,惬意的事物为我们生长。
纸穿载着梦想远航,清晨的露珠裹着太阳,滴在我的眸子里,深深的感动夹杂着花的芬芳。
总在募然回首时才发现,风过无痕,云过无烟,尝过的辛苦都是甜。
总在募然回首时才发现,海阔天空心灿烂,路过人群都是笑脸。
总在募然回首时才发现,我的视线一直落在最前面,而你却从未离开过身边,一如从前。
和我去流浪,饮进那份痴狂。一路风尘,一路**,一路上我都在遥望,一路上我都在成长,都在学习坚强。一个声音告诉我:孩子走吧,脚下的路还很长……
那么走吧,穿过黑夜和黎明,明天又是一轮新太阳!
父亲老了,却极力掩饰自己的缺陷。其实,是想获得女儿欢心,在我,更多的是痛楚。
秋收的一个黄昏,西山头只剩下一抹晚霞在竭力地倾吐着夕阳的余辉。田野的四周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纱,似烟、似雾、飘浮不定------远近几户人家升起了袅袅炊烟,给充满诗薏的黄昏增添了更为灵动的色彩------
本已走上田埂的我不觉又回头望了望,若大的田野只剩下父亲一个人拖着疲惫的身子来来回回。一阵秋风吹来,汗湿的衬衣贴在背上,我不禁有点心寒。
“叫你和妈妈一起回去,怎么还不走?我这硬骨头还吃得消。”父亲带着倦意的脸变得严肃而慈祥,他并没有停下手中的活,任把大把大把的禾穗往筐里堆。
“我留下来帮你抱禾穗吧。”我真不忍心丢下父亲一个人在这里,尽管我已经累极了。
四亩田,虽然已经割完了,可要把禾穗一把一把搂进筐里,再一担一担挑上岸也是很难的。要不是我坚决要雇台脱粒机,想必父亲又会人力打稻------为的是什么?我心里清楚得很,也心酸得很。
我真不忍心离去,但又苦于想不处还有什么言语能让父亲同意我留下或是劝父亲一同回去。
父亲不再理我,抱着一大抱禾穗,缓慢地直起腰,蹒跚地走近堆满禾穗的箩筐边,放下,双手用力压几下------突然,我看到他耳鬓布满了好多白发,心为之一震。虽然我早已料到父亲的年龄和如此劳累的生活有白发是不足为怪的,但是没想过有如此之多,而且是那样刺眼。我索性摘下眼镜,因为我害怕又见父亲脸上那烙着几十年沧桑的沟沟壑壑。
父亲拾起了扁担,弓着腰,做好了直身的姿势,扁担对肩的压力越来越大,父亲的双脚往泥里越陷越深,父亲吃力地“嘿”了一声,终于站起来了。迈第一步,前后两个箩筐不协调地晃了几下,被父亲稳住。第二步,第三步------父亲的每一步都迈得那样艰难,每一步都在田里烙下一个深深的脚窝,每一步脚窝都灌满了我心酸的泪水。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是他,在吟唱。独上西楼,满目是萧条的秋色,回想往事,在故国金碧辉煌的宫殿上,潇洒的面对文武百官。金口一吐,便是万里江山。后宫嫔妃,佳丽三千。弹琴赋诗,其乐融融。可现在……
宋国的铁马蹄开了久锁的大门,满城百姓被杀戮,被蹂躏,被迫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可他又怎奈何?自身难保,结果被南君附囚在小楼之中。——他是一个失败的君主。
往日高高在上的南唐后主被囚禁在鸟笼之中,他不像杜甫那样吟唱“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也不像李白那样高歌“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也不像陆游那般“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他只是站在故国的小楼内,独自品尝着亡国之愁,被宋君讥笑嘲弄。
他转而抒写自己的情怀,上西楼,他吟唱“无言独上西楼,…………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看桃花盛开,他吟唱“桃花谢了春红……”凭栏而望,他吟唱“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多少人欣赏,多少人吟唱,多上人嫉妒,也还是淡化不了他无限的无奈和忧愁。
李白可以借酒消愁,借月思乡。杜甫可以写尽百姓疾苦。辛弃疾可以老年重振统一国家。苏轼可以在赤壁尽兴地咏史。可是,李煜,他不能,他只能借着秋月,梧桐来抒发心中的愁。
他,满怀绝才,吟道了绝笔之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他是一个绝命的才子。在临死之前也要吟唱着。
五代十国时多少位君主,人们惟独记住了他,历史上也有那么多的亡国之君,人们却偏偏记住他。记住了他的“凭栏而望”,记住了他“愁如春水”。
他不是一个幸福的君主,却是一个幸福的诗歌家,世世代代,人们口里传诵着他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让我想起:人生有很多条路,一条路走不通,还有很多条通向成功的道路。
那一年,梨花纷然,年少无知,只一眼一撇,她的一颦一笑便落入心中,再也不曾离去。鹅黄色的裙角带起纷飞的梨花,似玉,似画。他也是一介少郎,墨绿长衫,硬挺俊朗,眉宇间露出一丝霸气。那一刻,他(她)相信了一见钟情……
亭台楼阁,交相掩映,风吹动花吹动夜生香,红绸帐暖,罗带轻分,缘定今生。
奈何时光一去如梭似她穿针,魁星未拜却遇战火,他对她说,男儿只当保家卫国,等我回来…….她便每日倚栏翘望,盼他早日归家。不知是不是她感动了上苍,他果真早早回来。然而,却是另一番光景。
露宿垓下,兵临池下,四面楚歌。他是将军,带领众多人马,怎能不忧虑?
夜黑风急,月悬中天,群星隐匿,更声又起。他让没有入睡,侧身望着身边的她如婴儿般的面孔。战争在所难免,他又怎舍得她陷入绝境呢?长叹一声,小心翼翼的离去。小园内,她最爱的梨花早早盛开,月下弹琴跳舞的场景仿佛还在眼前。而今,只剩铜质的酒壶一次次的被拿起又放下。今宵有酒今宵醉,明日愁来明日忧。恍惚间,身边多了一抹红色。她缓缓坐在他身边。夜风习习,风掀起她的红裙,墨发如布,摇曳风中,这样的她就像夜空中最亮的星星。她长大了,他也是。一身玄黑,脸上多了分成熟,还有掩盖不住的傲气。这一刻,他们望着对方,却无言以对……
时光不会为你我停下脚步,该来的总会来。她亲手为他披上银白战甲,目送他离开。自己匆匆返回小榭换上男装,从后门急急跟上,眼前却突然一黑。他望着在怀里的她,手下来报她在后面时,他就知道她想干什么了。眼泪不自觉的划下,“奈若何?奈若何?”他命部下送她出城,自己却默默转身向原方向走去,只留下一个孤寂的背影…….
许多年后,渔乡小镇,私塾堂前,一白发老妇立于树下,看眼前梨花扬扬洒洒,飘落在地上一朵又一朵,她早已流不出泪了。她恨他,恨他不带她一起走完余年,恨他独留她一人看花飞漫天。此恨绵绵无绝期,天长地久时有尽。
人生如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秋天的凋零,不是一夜枯萎,而是一片片落下,无声而又慎重。不像你的离开,那么匆忙,那么仓促与随意,似乎不想给人任何喘息的机会和接受的过程,你逝世了,在一个深秋。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而这个秋天,充满了离别的气息,充满伤痛的季节,是寂寥的。在这这叶落的季节,秋的气息那么浓,离别显得那么痛。天亮了,你躺在灰白色的车厢里,沉睡着,那样的安然,有那么深沉,一脸“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紧闭双眼,再也没有醒来,就这样离开。就这样沉睡着吧再也不会有担心的事打扰你,让你伤心;就这样睡吧,再也不会有明媚的阳光刺痛你的双眼;睡吧,一切都不会再有了!你不像志摩那样“不带走一片云彩”,你带走了眼泪和思念,留下的,只有无尽的伤痛和一双双无助的眼眸。
天使带走了你,到了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没有烦恼,没有悲伤,更不会有伤痛。对你的思念常常伴随着黄昏的脚步来临,在夜深人静时,总会有人在为你哭泣,直到心已疲倦,泪已流干,直到黎明才肯入睡。过去,现在,未来,仿佛生命中所有的伤痛和泪水都凝聚在一起,就在你离开那一瞬,时间凝固了,一切都静止了,就像看到夜晚的沙漠,漆黑一片,没有尽头,失去所有方向,只剩下内心的空洞。你的亲人,你的朋友,甚至连陌生人都在叹息着,你那么鲜活的生命,怎么就从世界消失了呢?离别的伤痛无情的冲击着泪点,让所有的眼泪都像雨后春笋般涌现,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你的离开那么随意,似乎放下了所有,任凭怎么呼喊你,怎样的撕心裂肺,你都不曾回头,走得那么仓促,那么潇洒,一尘不沾,直到生命尽头,你才停下脚步。
传说人在去世后会化作天上的星星,显然这是一种无稽之谈,然而我却相信着,像找到寄托感情的地方,深深信仰着。在满天繁星中寻找最耀眼的那颗,直到冬季来临,云层挡住了你所有的光芒,看不见了。那夜空中最亮的星,是你吗?多少人现在你面前,希望见你一面,想给你一声问候,却只能静静地陪着你,感受你曾存在的气息,和曾经的回忆交流。
人生若只如初见,各自安好,平平淡淡,纵使平庸,生命仍在继续,但你却提前了一步,那么坚决,那么勇敢,到达了生命的终点,结束了生命的旅程。
风儿依旧吹着,但已不是深秋。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而你再也会不来。你是夜空中最亮的星,看似触手可及,却那么遥远,远在世界另一头。
我没有翅膀,不能飞翔,但我有双脚,可以去流浪…
我想去流浪,没有伙伴,没有行囊,
我愿在怒涛声声的大海上咆哮,我愿在丛林密布的深山里穿行,我愿在狂沙漫卷的大漠中奔走,
我想流浪,只想流浪,不想止步也不愿回头…
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所以我一直在寻找,
当我历尽千劫回来,我才明白,
飞蛾扑火,不是自取灭亡,而是明知不可改变的.命运也要不顾一切,
凤凰涅槃,不为死的劫数,只为生的轮回,
荆棘遇刺,不为炫耀,只为在生命的有限时光里可以奏出一生一次的绝响,
昙花一现,只为在那一眼中可以望见那个深爱的男子,
流星划过,刹那的光辉燃尽人世纷飞,刻下美丽永恒…
生命的意义在于寻找,在于追求,在于真正的活过,
为爱而活,为理想而活,为信仰而活,为生存而活,
如果生命里只有阳光而无阴影,只有欢乐而无痛苦,那么生命就会如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人生的极致与精彩就该在**与低潮中起伏,演绎错落别致,起起落落…
我不愿在废墟或悬崖边等待死亡的孤寂,我想要流浪,即便死在旅途…
并非我没有家乡,也并非我不爱我的家乡,
只是这一生我铸就了一颗漂泊的灵魂,而流浪是我的宿命,我便今生都不辜负于它…
只有组成联盟,才更有力量去战胜对手,才能更利于自己实现个体难以实现的目标!其实,人类组成的政治性团队和非政治性团队,就是这么干的
一般不会孤独终老,因为多数雄狮还没等寿险到,已经饿死或者被其他动物,甚至同类杀死。雌狮会好点。
狮子,相对来说是世界上进化就完美的野生动物。尤其是雄狮,是这个“完美”种族中的王者。
猫科的强横,强大的体魄,社会性,这些特点,让狮子完全没有可以与之匹敌的对手。老虎多数种族虽然体型更大,生存能力更强,但是狮子的最大优势是群居。
成为群居,败也群居。
狮子老年后会因为群居走上两个极端。
多数雌狮老年后安享往年和雄狮老年后悲惨无比。
这是一只老年雌狮,因为一次捕猎意外下颚骨受伤,嘴巴已经没法正常咬合。雌狮作为狮群捕猎的主力军,如果没有咬合能力,就基本等于累赘了。但是她依然被留在了狮群里,甚至在狮群猎取了食物以后,壮年雌狮会帮其咬开猎物的皮肤让她食用更美味和鲜嫩的内脏。
雌狮可能会得到狮群的照顾,但是大多数雄狮,可能就没这种待遇了。
狮子的高度社会性和狩猎方式,以及非洲草原的开放性环境,决定了雄狮进行单独狩猎时,必然不那么容易。而草原其他食肉动物的威胁和自身的年迈的体质决定了,即使捕猎到食物也不一定保得住。
雄狮随时都可能面对来自外部雄狮的挑战,如果战败,就只能让出雄狮的掌控权,尤其是年纪大点的雄狮,不管是在体能还是各项身体机能,都是无法和壮年雄狮比的。年纪增大,身体素质下降,狮王争夺的时候可能的伤势,都会使今后的捕猎变得更加困难。
如果在狮王争夺战中受伤比较重,在没有人类外部治疗干预的情况下,在野外是很难自愈的。不能得到及时的包扎,很有可能会因为伤口感染。即使顺利恢复过来,也会因为伤病使自己身体机能再度下降。
有狮群的时候,抓非洲水牛,通过雌狮的分割包围,确定老幼的水牛,然后雌狮们一起上,通过不断地消耗和撕咬,很快就会获得一顿美味的晚餐。
非洲狮的食物占比中,水牛占了40%多,是狮子最喜欢的食物。但是相对应的,对狮子造成最大损失的,同样也是水牛。在有狮群时,捕捉水牛都可能对狮子造成损伤,落单的老年雄狮面对成年水牛,基本不可能取胜,不管是重量还是力量。
有狮群在的时候,狮子抓疣猪是这样的。找到疣猪的洞穴,雌狮在外面守着,只要疣猪一露头,就将它拖出来。因为大家并没有那么饿,从洞里抓疣猪更像是一种平日的找乐子,因为即使抓不住,也可以去捕猎其他动物。
没有狮群时,狮子不管在奔跑速度还是耐力方面都没法与蹄类动物相比,当老雄狮发现自己很难抓到其他猎物,而去抓疣猪时,只能亲自动手进行挖掘。对于一只猫科来说,即使土质松软的地面,对它们来说,挖洞也是一项非常艰巨的挑战,但是总比饿着肚子要强。没有了平时的威武霸气,没有了以前的王者尊严。
有狮群的成年雄狮,随时要保持着巅峰状态,以应付其他雄狮的挑战。狮群捕捉到猎物后,都是需要狮王先吃,所以一般狮王都比较壮实。
年华老去,又没有其他狮子帮助捕猎,没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只能饥一顿饱一顿,有时候只能在挨饿中度过。野生动物生活的环境并不像人类一样,它们吃生肉和没处理的水,与之相对的,就是野生动物身体中的各种寄生虫和细菌更多。
当雄狮年轻强壮的时候,体魄的强壮和自身的免疫能力,能让它们与身体中的寄生虫和微生物处于一个稳定的平衡中。但是当它们老去,体魄不在如此强壮,无法获得稳定的食物来源,与体内的寄生虫和微生物的平衡被打破,生病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人工饲养下的狮子,一般能活到20-25年,野生的雌狮一般可以活到15岁左右,而野生的雄狮平均寿命只有10岁左右。相对于捕猎的主力军雌狮来说,雄狮的野外寿命更短,除了因为一部分亚成年雄狮在流浪时期的损耗外。与随着年龄增长,被取代狮王位置后的遭遇也是密不可分的。
除了因为得病和饥饿而没法终老的狮子外,没有狮群保护的狮子在非洲草原上也是相对危险的。非洲草原上,狮子从来都不缺少竞争者。草原二哥斑鬣狗,到处惹事的非洲野狗,一直在树上猫着的花豹。平时雄狮完全可以拿捏的这些对手们,在自己落单的情况下,也将成为它最大的威胁,双拳难敌四手,在强壮的雄狮单独遇见一大群斑鬣狗,也根本没法正常应对,万一被掏一下,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雄狮的晚年很多还是比较惨的,威风八面的草原王者,也终将有落幕的一刻,想要终老又哪有那么容易。野生动物就是这样,这也算是一种自然的淘汰。
流浪雄狮是大草原上被狮群驱逐的雄狮的称呼,从群居性上看,如果狮群中的雄狮一直留在狮群中,那么狮群的力量会逐渐壮大,“父子”齐上阵,相信没有哪头雄狮敢来“谋权篡位”。但是,事实上,在狮群中长大的雄狮,到了2-3岁就会被驱逐出去,那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被驱逐后的流浪雄狮还会认识自己的“母亲”吗?它们还会返回原族群吗?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狮子的生存法则。
狮群为什么要驱逐长大的雄狮?
狮子是现存唯一的群居性猫科动物,在整个的狮群中,占据数量优势的是母狮,雄狮的数量通常只有1-2头,而且拥有2头雄狮的已经算是大狮群了,其成年至少在10头以上。从表面上看,雄狮非常的风光,它坐拥“三妻四妾”,而且还很少出去捕猎。但是,真实的雄狮并非如此的潇洒。首先,它们想要拥有自己的狮群,必须要通过挑战其他狮群中的雄狮,这样才有可能上位。其次,加入狮群后,雄狮虽然很少参与捕猎,但是它们每年都要巡视领地,担负着保护领地和自己的“妻儿”的重任,而它们将要独自面对其他雄狮的挑战以及像斑鬣狗这样群居食肉动物的围攻。
拥有狮群后,雄狮第一件事就是要清理掉上一任雄狮留下来的未成年的后代,之后让处于哺乳期的母狮再次进入发情期,留下属于自己的后代。
在狮群中,狮子的后代在3岁之前无论雌雄待遇都是一样的。但是,到了3岁左右时,雄性后代开始慢慢地成熟,此时狮群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近亲繁殖和内斗。因为后代的雄性马上要进入性成熟,此时它们有了交配的欲望,如果继续留下狮群中,就会发生近亲繁殖的现象,而且雄狮想要获得交配权,必须要正面自己的“父亲”。
所以,趁着小雄狮们还没有完全性成熟,雄狮会在小雄狮们3岁左右时,将它们赶出狮群,至此,流浪雄狮产生了。
流浪雄狮的抉择?
由于雄性拥有绝对的力量,再加上驱逐要成年的雄性后代本就是狮子的生存方式,所以,被赶走的雄狮很少会再次返回狮群,一方面是因为它们返回也不会被接纳,一方面狮群领地固定,成员的增多,显然已经不适合更多的雄狮在一起生存了。
所以,流浪雄狮们或者与原狮群一同驱逐的雄狮一起,或者与其他狮群被驱逐的雄狮一起,组成联盟,这样流浪雄狮联盟就组成了。
雄狮联盟的组成大大提高了流浪雄狮们的生存几率,它们一同捕猎,生活。而那些较弱的流浪雄狮由于没有狮子愿意与它们联盟,所以这些单独的流浪雄狮生存几率会很低。
在之后,流浪雄狮们会有2-3年的流浪生涯,在此期间,那些能够存活的个体经过了各种历练已经有了独当一面的能力。此时,流浪雄狮们已经离自己的出生地很远了,它们会在新的生存环境中,寻找附近合适的狮群,进行挑战,成王败寇,胜利者就会结束流浪的生活,拥有自己的狮群。而落败的一方,大多数是年迈的“老狮王”,它们注定只能孤独终老。
流浪雄狮还认识自己的“母亲”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动物都有记忆功能,对于狮子来说,它们的记忆大都是通过气味。而且流浪雄狮在离开狮群时,与母狮共同生活了3年之久,此时的流浪雄狮也已经接近成年。这就好比我们人类一样,如果刚生下来的小孩被抱走,他长大之后见到自己的父母也会感到陌生,但是如果一个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即使多年不见自己的父母,在人海中相遇,他们也能第一时间认出对方。
因此,3年的朝夕相处,狮子已经形成了气味记忆,所以,若干年后,它们母子再次相见,也是能够认出对方的。
况且,如果若干年后,流浪雄狮还活着,那么这就足以证明它已经经过历练,已经有了自己的狮群,自然也不存在,回到原狮群发生近亲繁殖的行为。
不过,在非洲大草原上,还真的曾经发生过,被驱逐的狮子回到原狮群的情况。只不过,它们并不完全是原狮群的后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2007年,肯尼亚马赛马拉大草原上有一个狮群,在狮群中有一头名为“诺迟”的雄狮,它在自己的后代只有不足3岁时被三头流浪雄狮挑战,诺迟以一敌三,最后惨败。失败后,诺迟连同它的5头雄性后代一同遭到了驱逐(新狮王上位后,如果原狮王的后代年龄在2-3岁之间,它们不会选择猎杀,而是选择驱逐)。之后,诺迟带领自己的5个儿子进行了1-2年的流浪生活后,杀回原狮群,并且挑战成功,拿到了原狮群的支配权。不过,此后诺迟又带领儿子们拿下了附近几个狮群的控制权,让自己的孩子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狮群(避免近亲繁殖),这就是非洲著名的“诺迟联盟”。
第二个例子是记录在《狮子界十大传奇档案》中的三头雄狮,它们被挑战者驱逐后,过了约3年的流浪生活后,再次返回了原狮群,并且拿回了原狮群的控制权。不过,这3头雄狮中,也有1头是原狮群的狮王,剩下两头为它亚成年的雄性后代。
总结
从狮子的习性看,被原狮群驱逐的雄狮是极少会再次回到原狮群的,这一方面是因为避免近亲繁殖,一方面是被驱逐的雄狮已经对原狮群成员的气味非常熟悉了,而且从它们远离原狮群领地活动的习性看,它们至少是记得雄狮的气味的,而作为朝夕相处了3年之久的母狮,它们的气味记忆会更加的深刻。
所以,流浪雄狮是记得自己“母亲”的,只不过,3岁后要独立,要拥有自己的狮群,是狮子的生存法则而已。
背着一个空背包,带着一颗疲惫的心去留浪。流浪到一个被人遗弃的地方。在一个被人们遗忘的年代将自己放逐。
我们人世的无奈和残酷弄的遍体鳞伤,规规矩矩。个性早已被时光所消磨,独特早已化为乌有,有的只是天下乌鸦一片黑的产残象。
春天的百花开放并不使我感到喜悦,只回徒增我的无限感伤,感叹流水落花的失落;夏天的烈日阳光并不使我充满激情,只会徒增我的无限烦恼。厌恶这不绝的蝉鸣;秋天的万木凋零更使我变得伤怀;冬天的霜雪交加更使我变得悲伤。
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日子。我想去流浪,带上一把小提琴或者一把吉他,去做一个流浪艺人,不必为生活而担忧。抛开一切的烦恼和顾虑,去留浪吧。
带上一个空背包去留浪,不好问自己将去向何方。正因我们不知道未来在哪里,而路却在我们的脚下。作一个流浪人,去寻找真正的豁达和自由。
让心被放逐,让心去留浪。
生活会教给我们许多道理,一本好书,同样也会让我们受益终生。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也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书让我懂得怎样去孝顺父母,让我懂得怎样去珍惜时间,同时也让我学到了不少课外知识。《智慧背囊》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自从阿姨向我推荐后,我就如痴如醉地喜欢上了它。常常是一拿起它,我就爱不释手,废寝忘食。
书中让我最感动、记忆最深的是《背着石头去上学》。在一个新疆著名风口地区,那里常年狂风肆虐。冬天的一个早晨,刮起了8级大风。狂风卷起黄沙和冰雪,打在教室的`窗户上,发出恐怖的“咻咻”声。上课铃响过很久,教室里一个学生也没有。正当老师准备回宿舍之际,门突然被打开了。那群冻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们,被沉重的书包压得直不起腰来。老师打开学生的书包一看,里面居然放着三块大石头。“奶奶病了,不能送我来上学了,又怕我被风吹走了,所以在我书包里放了三块大石头。”
看到这里,我不由地热泪盈框。我的学习条件优越,每天由妈妈开着小轿车接送,没有风吹,没有雨打,没有吃半点苦,但我却是经常迟到、有时还不认真上课。我真的很为自己感到内疚和羞耻。同时,我也想到了身边的一些同学:每天一有空就想着上网玩游戏,家长不让玩,还大哭大闹;一下课就疯狂地玩穿越火线、魔鬼抓人、梦幻西游、五十K这些游戏,玩得满头大汗,上课了还气喘吁吁……一点也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不懂得父母的用心良苦。
想到这儿,我暗下决心:在以后的日子里,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面对多大的诱惑,我会努力地去克服,认真地去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所以关爱我的人。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可以助人成功。沈石溪笔下的狮子也有自己的梦想,它想当一只威风凛凛的森林之王。
《雄狮去流浪》一书故事精彩,情节感人,让人百看不厌。小狮子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和红飘带五个兄弟在森林里快活地生长着,可是狮王双毛鬣却把它们当做潜在的威胁,害怕它们长大后会与自己争夺王位,于是在它们兄弟半大(还未成年)的时候,就把它们逐出狮群。从此,兄弟五人便四处流浪,无家可归,过着忍饥挨渴的生活。可是它们心中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当一只狮王,好改变自己的命运。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老大黑鬣毛在寻找食物时受了重伤,它重伤不愈,便让弟弟们吃了自己,好填饱肚子;老三刀疤脸在与黑犀牛争夺水源时,命丧牛角;老二大头狮被猎人的猎枪送入了西天;老四桃花眼被墨菊雌狮推入了沼泽……最后只剩下孤孤单单的红飘带了。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在五兄弟之中,红飘带年龄最小,身体最单薄,心灵最脆弱,哥哥们一个一个地离它而去,带给它的不仅仅是日后生活的孤苦无依,更给它带来了失去亲人的心灵创伤,红飘带倍感孤独、寂寞、无助。痛定思痛,四个哥哥的惨死、生活的变故让红飘带渐渐地明白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落后就要挨打,怯懦就会成为别人的口中食、腹中餐,只有强大才能自保,只有奋起才能立足于山林之中。于是,红飘带胸中顿时燃起一股熊熊烈焰,它要成为一只叱咤风云、统领一方的威武狮王!
有了梦想,就有了希望,梦想是奋斗的动力。于是,红飘带抖擞精神,踏上了新的征程,开始了自力更生、顽强拼搏的新的生活。它把目光瞄准了另一个狮群——帕蒂鲁狮群,它们的首领老杂毛年老体弱,生命就像傍晚五、六点钟的太阳,残阳西下,垂垂老矣。而红飘带正值年富力强,生命就像中午十二点钟的太阳,艳阳高照,精力充沛。红飘带坚信,经过努力,总有一天,它的梦想一定会实现,它一定能成为一只叱咤风云的狮王。
(果真,在其狮王梦的指引下,红飘带努力奋斗,终于成为一只雄霸一方的狮王。这是后话,暂且不提,见沈石溪的另一巨著《红飘带狮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震撼:红飘带正是凭借着心中的梦想,一步一步地向成功靠近。是啊,梦想是我们人生路上的指路明灯,将指引着我们更好地走向成功的道路。梦想是成功的基石,脚踩这块基石,努力奋斗,成功就近在咫尺。
我常常想着,一个人会带我去很远的地方,不会回来了,丧失掉一切往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方向,不知道要前往哪里。
有些人的灵魂注定得不到他想要的依靠。因为注定是流离失所的一场漂泊。
我害怕,等不到一句晚安问候所以固执的讨厌黑夜来临。
我想看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的熄灭下去,渐渐变成冰冷的尘烟。开始希望自己不再长久的爱一个人。
微安说:如果这个男人给你带来的只是更加的.孤独无助,那么便要离开他,一个人走很远。
我做不了那么伟大的决定,我犹豫不决还不够对自己狠心 相爱的人注定无法平淡的继续走完一生,不搞得生离死别不罢休,然而和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只会更孤独。
所以,让爱积淀吧!
或者一个人吧,一个人走得很远。于是开始启程。不断找寻又不断离开。做不回明媚女子,开始敏感任性。
所有的伤口都不会长久,就像我明明讨厌着你许久不联系,却还是有了你的信息以后忘了之前所有憋屈。
时间总是会治愈表面上的伤痕,能留下疼痛的只有记忆。
想不再回来,去一座又一座的城市,哪怕是漂泊流浪,永无止境。
我不会害怕,哪怕我左右不分,可能会走丢。但我会记得你的眉眼,你的气息,你给的温柔,还有我们轰轰烈烈的爱情,哪怕彼此伤害,给过许多疼痛也在回忆里刻骨铭心。
但是,心里想着你得模样,我便可以更加的坚强勇敢。
我会变得更加强大。强大的迎合现实的不美满。
如果生命是一场幻觉。别离或者死亡是唯一的结局。
那么带我离开吧。
趁着年轻,带我离开吧,并且不再回来,丧失一切过去。
张开羽翼飞翔,乖乖,我不会做陨落的塔塔现在的生活还没有让我绝望的因素。
我只是想飞向更远的蓝天。
我不喜欢被束缚。
我是想去远方,不是旅行,是离开不再回来。
张开羽翼,我在等我未来的人儿带我离开,不再回来,丧失一切过往,做新的自己。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叫《学党史唱赞歌树美德》的书,这本书讲述了共产党从诞生到今天发生的事。从1937年到1945年,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打赢了抗日战争,赶走了日本帝国主义,并在1949年创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几十年中,我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天灾人祸,但我们中华民族却不仅没被挫败,反而变得强大起来了,从昔日的贫穷变为今天的繁荣强大,今天就让我来说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写了许多在抗日时期所产生的英雄人物,如杨靖宇,他率领我国东北军民与日寇血战于白山黑水之间,他身经百战,出生入死,履立战功,在冰天雪地,弹尽粮绝的紧急情况下,最后决定孤身一人与大量敌人周旋战斗,在几昼夜之后最终壮烈牺牲,后来日寇剖他的尺体竟发现他肚子里全是棉花树枝和干皮,这让那些凶残的敌人们也不由惊叹不已,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自豪。
再来想想当今的我们吧,个个都是处于蜜罐中的孩子,在家里什么也不用干,全都有父母来做,因此而变得碰上一点点小事就大哭大闹,不想着去想办法解决,完全依赖父母,早已忘却当年革命先驱们的精神气概,我们现在必须要改正这一缺点,明白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这样才能继承先烈们的优秀平格,让中国变得更强大更加富裕繁荣。
朋友,为了祖国的明天,奋斗吧。
太仓市一中初一:高杨
《雄狮去流浪》讲述了五只半大的雄狮流浪的过程,他们本别是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红飘带的四位兄长相继在黄泉路上碰面。首先,黑鬣毛是于长颈鹿那铁锤似的鹿蹄下;刀疤脸就不同了,它是为自己的尊严而于非命;大头狮是于人类的枪之下;桃花眼于爱情的背叛下。然而,最小的红飘带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为了生存,它处处逃避,为了生存,它摸出一系列的求生方法。经过7年的忍辱负重,终于练就成一幅好爪牙。并且具备了当王的风范。然而,因为一头狮子的介入而毁了它的美梦。
在故事中,他们兄弟五个情深厚谊,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自己的兄弟。被亲人赶出家园,假如换做是我,我会不知如何是好,可能还没踏上路途可能还没遇到危险,就已经放弃了,放弃了生的希望,放弃了对生活的热爱。然而你们却没有这样,在危机面前,大家团结一致面对困难,虽然也有损失。但这种精神仍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千万不要轻易就放弃,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要去尝试,不管结果如何,毕竟,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在这过程中,虽然有酸甜苦辣,却也是我们宝贵的经验,要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毕竟,做好自己再是最重要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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