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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方案

疫苗方案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11-04

疫苗方案

2023-11-04 08:18:34

疫苗方案 篇1

隆坊镇2011/2012年麻疹疫苗接种情况接种情况

强化免疫和检漏补种活动实施计划

麻疹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的有效手段,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国家承诺到2012年消除麻疹。

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实施范围

在全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检漏复种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底。

三、实施目标

以村为单位,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年龄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

四、目标儿童

自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之日起,各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8月龄-6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

五、社会动员与宣传

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宣传活动可与强化免疫同步进行,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通过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六、实施安全接种

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的正规技术培训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观察等。

这种强化免疫确保每个儿童都必须接种一针一管。注射器的发放、使用和销毁应有专人登记和管理。所有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特殊的容器中,例入安全箱,并应由医院处理* *。

麻疹疫苗禁忌症:有严重疾病、急慢**染、发热或对鸡蛋过敏史者不接种;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糖丸、麻疹疫苗、风疹疫苗、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狂犬疫苗等)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隆坊镇2011/2012年麻疹疫苗接种情况接种情况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慧娟

副组长:张鹏

成员:王晓芳孙红元张晓敏

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

组长:党慧娟

成员:张健王淑娟

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党慧娟

成员:张健孙园王淑娟

2011.12

隆坊镇2011/2012年麻疹疫苗接种情况接种情况

强化免疫和检漏补种活动实施计划防疫

科二0一一年

疫苗方案 篇2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xx年1月-3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xx年4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xx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中旬启用。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疫苗方案 篇3

一、查补对象

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在本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漏卡、漏证和达到免疫规划程序规定时间未接种的15岁以内儿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以下目标:

(一)本县(市、区)儿童或外县(市、区)儿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者建卡率、建证率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100%;

(二)所有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它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2岁以内儿童,出生24小时内乙肝疫苗首针和9月龄内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一剂次的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所有儿童,其余免疫规划疫苗达到免疫程序规定接种时间后3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查补频次

1.月查补。在常规免疫基础上,各预防接种门诊每月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2岁以内儿童为主。

2.季度查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6岁以内儿童为主。

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每年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为15岁以内新入托、入学儿童。

4.临时查补。根据省、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和全县疾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目标人群相关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

(二)补种原则

疫苗补种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定的补种原则进行。具体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无论是否形成卡痕均不再予以补种。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5.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6.未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6岁儿童未达到2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6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

7.未接种流脑疫苗的≥2岁儿童,可直接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

8.当需要补种多种、多剂次疫苗的情况下,应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

9.补种时,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原则上每次最多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有不同规定时,按疫苗使用说明执行。

10.免疫球蛋白可以与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间隔28天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14天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的具体使用方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执行。

(三)技术要求

(1)月查补。主要通过核对相关资料开展。乡村(社区)医生应定期搜索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附件1),并根据儿童接种情况及时更新接种卡信息。乡村(社区)医生应妥善保存《儿童预防接种卡》至儿童15岁。乡村(社区)医生应每月梳理《儿童预防接种卡》,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应填写《山东省 年 月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联),报送至辖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薄,查询辖区本地和流动儿童中到期未种儿童,同时与附件2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确定补种的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并将补充完善后的附件2反馈给乡村(社区)医生。

(2)季度查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除通过核对资料方式查找漏种儿童外,还要依托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乡村(社区)医生等基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摸底调查,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未在册儿童,及时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并积极与教育、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联动,多途径掌握本辖区内的目标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填写附件2,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同时将附件2反馈乡村(社区)医生。

疫苗方案 篇4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现制定如下接种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的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和接种进度,在稳妥的基础上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疫苗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力争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接种。

(二)做好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第二阶段,首先将重点口岸地区的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力争在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接种。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严格执行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策略。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在做好前2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高等院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苗研发进展,适时研究制订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策略。

三、疫苗接种及运输要求

(一)合理设置接种单位。除目前已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应当继续提供服务外,根据后续接种工作的总体安排,合理规划现有接种单位,切实提高接种服务可及性,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接种人数多的集体单位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农村地区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置接种单位,或由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接种人员入乡村或偏远地区设立临时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接种单位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做好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照国家要求,省级拟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本省安康码管理,提供受种者接种信息自助查询。新增接种单位应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接种信息全采集、可追溯。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要组织做好供需对接,督促疫苗生产企业、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苗货物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保障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和便利。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健委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疫苗引发的各类不良反应由国家及省相关单位确定赔偿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疫苗全周期质量管理,做好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健全疫苗全流程追溯体系,规范疫苗流向管理,评估疫苗质量风险,必要时启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发生质量问题。强化疫苗库存、检验等安全防护,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杜绝非法截留、藏匿和夹带外流。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核、检验放行等工作,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海外人员疫苗接种。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确有不足,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强疫苗供应调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接种对象数量,按周制定疫苗月需求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供应统筹管理,根据现有疫苗配送模式安排新冠病毒疫苗的配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疫苗方案 篇5

麻疹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03年以来,由于流动儿童多,流动儿童缺乏疫苗接种,本市麻疹发病率持续上升。2007年全市共报告麻疹2275例,较2006年上升79.

00%,位居全省前列。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的有效手段,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国家承诺到2012年消除麻疹。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2007年,省卫生厅下发了《2007-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我省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为遏制麻疹疫情上升的势头,确保2012年我镇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8〕88号),东莞市卫生局、教育局《**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东卫〔2009〕8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09年3月1-15日。

三、实施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年龄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

四、目标儿童

自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之日起,各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

麻疹疫苗符合常规免疫程序,可作为麻疹疫苗的第一剂或多次接种。具体情况如下:

(1)18月龄以下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

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复种第2剂次。

(2)18月龄及以上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复种。

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策略措施之一,关系到我镇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我镇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要认真组织做好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石排镇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

组长:陈伟楚(镇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王沛昌(乡卫生室主任)

陈永铵(石排医院院长)

成员:谢惠成(镇教育办)

黄浩波(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伟玲(镇妇联)

陈邦鑫(镇计生办)

徐贺伦(镇宣传文广)

曾日海(石排财政分局)

赖国华(石排医院)

陈浩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下设办公室(设在石排医院)

主任:陈永铵(兼)

副主任:赖国华(兼职)、陈浩田(兼职)

组员:卢媚媛、刘明建、吴亚琼、黄俊波、王亮权、梁碧、**、陈丽芬、刘述话、姚高岭、陈伟乐

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石排医院要具体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各项工作。宣传发动由李燕军负责、黄敏如协助,技术培训、疫苗管理由姚考玲负责、邓敏珊协助,注射器的准备分发、**处理由邓敏珊负责、陈佩仪协助,报表汇总上报由黄敏如负责、刘述话、钟锦坚、李升炽协助。

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有关学校、幼儿园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张贴“公告”、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同时配合卫生部门填写附表1,组织学生接种麻疹疫苗。

财政部门要按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市镇财政补助方案》要求,保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摸底造册、接种组织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

宣传文广部门要通过镇电视台公布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信息,让强化免疫活动有关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负责辖区内适龄散居儿童(包括散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资料的登记、上报等工作。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组长:陈浩田

副组长:刘述话、姚考玲

成员:陈丽芬、李燕军、李升炽、黄敏如、邓敏珊、陈佩仪、钟晓彤、钟锦坚、冯肖红、李智慧、李凤媛、陈黄晃、唐建林、陈沛威、杨伟民

(三)社会动员与宣传

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电信、报纸、标语、黑板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前3-5天在电视、报纸等上刊登公益广告,并持续到活动结束;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宣传活动可与强化免疫同步进行,可以采取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等形式;各村(社区)新东莞市人民服务管理站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入户宣传,努力做到宣传工作不出现漏洞和死角;对幼儿园、学校学生的宣传,石排医院组织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交由各学校、幼儿园分发给学生,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通知单。通过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四)经费保障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由**财政转移支付,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由市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安排。严禁向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要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培训。2009年2月,教育办负责人、石排医院业务负责人、防疫组参加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动员会。同时,派出时派医院专业人员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2009年2月下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培训。石排医院负责对本次强化免疫接种人员进行接种技术培训,经培训合格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人员方可参加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二)摸底登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附件1),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因此,各村(居)委会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了解该地区的目标儿童数量。

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负责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工作,向流动人口派发**“新莞人子女资料登记卡(附件9)”,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附件1,并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始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交到本村(社区)接种点处;当地散居儿童资料由社区医生(乡村医生)和村干部收集(填写附件1);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册为主,各学校由班主任根据学生资料填写好附件1。在摸底过程中要向家长或学生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11),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和签名后的通知单。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届时镇将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未达要求的地方要重新开展摸底调查。

(三)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以设立临时接种点的接种方式为主,各村(社区)选定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或村(居)委会作为临时接种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适龄散居儿童前往村临时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2;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学生免疫接种工作,石排医院在学校、幼儿园设立临时接种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3。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每个接种点必须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和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品。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人员分配及职责:

1、现场组织员

它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新东莞服务管理站的副主任以及学校的校长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登记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

现场记录员由村医生(社区医生)或医院防疫组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完毕后,将资料整理上报。

3、现场接种员

现场接种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持证上岗,负责相应儿童的医苗接种。

(四)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由于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石排医院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免疫活动。

疫苗和注射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到石排医院,再分发到临时接种点。

石排医院要做好疫苗和注射器计划,病预2009年1月10日前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石排医院负责完成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的各类宣传培训资料分发至医院各门诊部、各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负责本单位宣传栏等宣传材料的制作。

(五)实施安全接种

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的正规技术培训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观察等。

这种强化免疫确保每个儿童都必须接种一针一管。注射器的发放、使用和销毁应有专人登记和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如保险箱,有使排医院负责处理。

麻疹疫苗禁忌症:有严重疾病、急慢**染、发热或对鸡蛋过敏史者不接种;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和孕妇不接种疫苗。接种免疫球蛋白者麻疹疫苗接种间隔时间应大于4周,接种后至少2周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糖丸、麻疹疫苗、风疹疫苗、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狂犬疫苗等)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疫苗方案 篇6

2014年沙田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技术指导方案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4]16号文件)和张家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2014年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卫发[2014]22号)及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2014年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张定政办函[2014]255号)精神安排,为做好我乡2014年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目标

(1) 目标人群:全区8个月至4岁(2009年10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出生)儿童。无论其既往免疫史及麻疹类患病史如何(除明确有3剂次麻疹类疫苗免疫史外),凡无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均接种1剂麻风疫苗;18月龄-4岁儿童,如为0剂次,分别补种1剂次麻风疫苗和1剂次麻腮风疫苗(时间间隔1个月以上,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如接种过1剂次麻风疫苗,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2) 接种时间:2014年10月15-25日。

(三)工作目标:

以村为单位,目标人群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组织(附件一)

沙田乡成立了以张敏为组长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

(1) 制定全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 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加强免疫活动的宣传工作;

(3)协调本乡教育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包括国有及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和临时接种点的组织和秩序维护工作;

(4) 协调流动儿童和非在校儿童的基本登记;

(5)组建临时接种工作小组,负责临时接种点的接种任务(临时接种工作小组成员抽调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经接种前有关岗位培训后担任);

(6) 组织开展宣传、现场接种、监督检查、快速评价复种、资料收集、汇总上报。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接种不良反应诊疗组技术指导(附件2)

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暨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等具体技术工作,确保本方案的正确实施。

(2) 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沙田镇将于10月9日完成所有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人员和村级人员的培训。

沙堤卫生院负责具体宣传活动,包括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制作,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接种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专题宣传,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强化免疫的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各村要在10月15日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数量。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约定补种疫苗时间,无接种卡、接种证的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1人员组成:调查动员由**共同完成,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

(1) 农村调查人员由农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和乡村医生组成。

(2)托幼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可由班主任老师完成。

2.报名时间:报名和宣传工作应在10月12日之前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1)逐户调查:农村分散目标儿童应由登记人员逐户调查。

● 将目标人群分年龄组登记在《2014年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

● 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附件1),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签署后由接种单位收集、整理并保存2年。

接种疫苗时应告知家长携带疫苗接种证明。

(2) 幼儿园:幼儿园目标儿童由教师按年级、班级编制。

● 登记在《2014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

●遵循本地化管理的原则,并将完整的注册**提交给负责接种疫苗的医生。

教师应将家长通知(通知)统一发给学生,并请家长签字。收集后交疫苗接种单位整理保存2年。

通知学生接种疫苗的时间、地点和证书。

4、其它

(1)完成摸底调查后,乡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2014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情况汇**计表》(附件3)的应种部分,并根据应种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卫生院将组织督导人员对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村进行补齐或重新开展调查登记工作。

在10月12日之前组织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登记,不但能全面掌握目标人群的详细名单,同时还起到面对面沟通宣传作用。强化免疫的最重要的目标人群应是既往未种的人群,因此在摸底、督导、考核评估各阶段应将常规免疫中麻疹疫苗接种难以覆盖的地区和人群作为工作重点。

(四)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根据各自职责,安排足够的人员完成麻疹疫苗接种。在疫苗接种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参加人员和责任人,并建立联系手册,以确保工作的实施和顺利实施。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有人员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置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2、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材与冷链

①疫苗使用计划的制定

根据自己辖区的接种对象制定强化免疫用麻疹类疫苗使用计划,并遵循“保证需要、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

②疫苗、注射器的采购及分发

根据疫苗需求计划和疫苗到位的实际情况,确保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避免浪费。接种麻疹类疫苗时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接种。

③疫苗的储存和运输

强化免疫活动前提前做好可行的冷链运转计划和安排,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操作,保证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

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以保证麻疹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零下冻结,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冷却至2~8℃再使用。。

(2)宣传材料及各种**

所有宣传材料和* *应该尽快分发,* *加强免疫的* *应该在10月9日以区级统一格式分发给所有疫苗接种单位。

(3)其它

① 疫苗接种设备、体检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应当在10月15日前备齐,并随时补充。

接种工具包括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医疗器械包括温度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器等;急救药品包括 1:1000 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性休克药品等,急救器械包括**盘、氧气、输液器、注射器等。

确定中医院为疑似异常反应的定点医院,确保异常反应的急诊救治。

③ 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要做好人力、物力、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现场接种实施

1、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疫苗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对在规定的接种时间内未到达接种点的儿童,应再次通知和动员,尽量让应接种的儿童到指定的接种点。对于偏远山区等特殊地区无法到达指定接种点的分散目标儿童,可采取家庭接种的方式进行接种。

2、接种点设置

全乡设置1个固定接种点,乡卫生院根据接种需要进入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的,于10月15日以前上报托幼机构花名册,以便开展临时接种单位的审批。

(1)常规免疫接种点

原则上,常规免疫接种点的地点和人员配置保持不变。为满足强化免疫的需要,可适当配置合格的医务人员。

(2)临时接种点

临时接种点(根据卫生院的安排及时上报)的设置由区卫生局统筹安排,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办公室、空教室等地),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接种点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

接种点须具备固定的房屋,具备与接种对象数量相适应的疫苗储存、疫苗接种基本条件,合理设置候种、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等。配备消毒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材等,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要定期消毒。在接种过程中,应保持现场秩序,保持无菌操作。工作台应覆盖消毒桌布。

(3)巡回接种组

在城乡结合部,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未接种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巡回接种小组应详细记录未接种儿童的家庭住址和******等相关信息。

对于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或家长因特殊原因不便带小孩前往接种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应提供巡回上门接种服务。

3、现场接种人员配置及分工

根据接种点的预期目标人群数量,确定接种服务时间和人员配置。每个接种点至少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组织、登记、接种和异常反应处理。

4、现场接种

原则上,现场疫苗接种应在10月25日之前完成。

(1)接种前的准备

①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1ml一次性注射器用于疫苗稀释,0.5 ml自毁型注射器用于注射)、压舌板等。

②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性休克药品等。

③疫苗和冷藏设备的应用。

④相关登记**。

(2)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前,登记人员应当核实受接种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免疫史,确认是否为本次接种的受者。

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对象(非目标年龄组人群、禁忌证或缓种对象)的儿童应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延期种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说明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如果发现目标儿童没有登记,应作为相应的儿童登记接种,并计入总种数。

符合本次强化免疫目标人群年龄组的,要请家长或监护人在“通知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的,也应请监护人在“通知单”相应部分签名。

(3) 接种前告知并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应询问其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及过敏史,并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类疫苗的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通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并如实记录信息和询问情况。

疫苗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人群扩大接种,扎实稳妥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石防控办发[2021]15号文件《石泉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和2021年3月24日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有力的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要进一步认识到疫苗接种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更是关系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政治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快疫苗接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如期实现接种目标。

为推进我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接种任务,我镇成立曾溪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和分工如下:

1、组 长:曹世海(镇长)主要负责曾溪镇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部署。

2、副组长:钟诚(副镇长)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任务完成工作。

3、成 员:宋  阳    卫生院院长

宋 琳   派出所所长

刘玉佳   党政办主任

徐友章   社保站站长

刘良玉   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刘佳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计和日常上报。

1、20xx年6月底全镇接种率达到全人群的40%(2603人)。

2、20xx年底18-59岁人群接种率达到100%和上半年接种人群的查漏补种(全年共计4337人)。

1.明确接种责任单位。曾溪镇常住人口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曾溪镇镇卫生院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实施。

2.做好疫苗储藏工作。曾溪镇卫生院必须按照《疫苗管理法》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藏,做好登记备查,确保冷藏冰箱和发电机处于正常状态,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疫苗不安全事件发生。并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链监测资料和信息录入,确保疫苗安全。

3.做好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曾溪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保障组,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转运车辆,并与县医院医疗集团开通急救绿色通道。

4、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做好疫苗免费接种政策、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好新冠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接种工作,自觉自愿接种疫苗。

新冠疫苗接种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齐心协力加快接种进度,提高全人群接种率,确保按期完成我镇今年接种目标任务。

疫苗方案 篇8

根据《内蒙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加强医疗救治准备,建立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机制,及时处理相关副作用,为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大会战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疗资源的配置。

1.加强医疗机构的准备。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确定为市直属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负责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疫苗接种。各旗县市区医疗机构接种点的确定由各旗县市区卫生委员会负责。各接种点应设立异常反应救治区,提供满足救治需求的救治场所。接种工作区、观察区等区域应尽量靠近救治区域,通过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发生异常反应后立即进行救治。

2.加强医疗力量的配置。各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规定的接种区域和对口关系,从管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社区、学校等接种点提供驻点救治保障,每个接种点至少配备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现场,对发生异常反应的接种者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有经验的急救、神经、心脑血管、重症、护理等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市级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专家组,同时建立支援机制,指导和支持急救力量和能力不足的地区。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各地建立有经验的医疗救治教师队伍,培训参加疫苗接种和救治保障的所有医务人员,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出港。确保有关医护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精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現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等常见的严重异常反应能够立即识别、迅速处理。

4.加强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接种机构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等,医疗机构急救室必须配备呼吸器、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器、气管插管、心电监护器等各接种点除了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外,还必须配备120辆急救车在现场值守。要保证急救设备能正常运行,药品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后续急救处理时,应迅速运往对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救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检查接种部门、接种点的急救条件,确保满足急救需求。

(二)规范救治工作。

1.确定市级定点救治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专科院附属医院确定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定点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建院内救治专家组,加强救治人员培训,确保救治工作落实。积极与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对接,提供必要的一对一医疗保障支持。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负责对接霸王河社区,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负责对接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负责对接新体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对接集宁区妇幼保健院和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调整有经验的接种人员,指导市级定点急救医院的预防接种。

2.规范接种工作流程。相关医务人员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咨询、接种禁忌检查、知识通知、信息登记、三检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手续,通知接种者接种新冠状病毒疫苗的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理建议、联系方式等。

3.妥善处理异常反应。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务人员应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6cm)、硬结(直径2.6cm)等及时对症治疗的接种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不伴随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咙浮肿等)、血管性浮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应对策,保持接种者体征稳定。在此基础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尽快将患者送往急救室,其他没有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机构和接种点应尽快将患者转移到有对口救治关系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停止接种,完成紧急处理,急救人员补充后,继续开展预防接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应在春节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人数多,发生异常反应的概率可能比平时高。强大的医疗救治保障对顺利推进疫苗接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立场,坚持底线思维,站在防范和解决重大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附件),全面协调市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设立医疗救治专家组,为全市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巡回指导。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应成立医疗救治工作组,由分管医疗工作负责人担任领导,统一协调当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下设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各地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护理等学科专家组成,为当地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各接种部门应设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业班,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负责,制定完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和训练。为顺利推进疫苗接种护卫。

(三)完善救治战略,开展多学科诊治。各接种部门应及时处理一般异常反应,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严重异常反应应应按一人事件原则全力救治,尽量减少死亡。对口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尽最大努力保障大众生命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总结救治经验,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疫苗方案 篇9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一路范文网分享的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和死亡,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目前接种策略是“两步走”方案: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正式批准上市,疫苗产量逐步提高,将通过有序开展接种,逐步在各人群当中构筑起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在国内的传播。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一)全县公安司法干警;(二)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高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茵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紊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各乡镁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茵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镶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县疾控中心负贲对冬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答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并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资接种。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茵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宪成后2天内宪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前将《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加强对新冠疫苗的储存和流向的监管。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XXXX年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负责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的落实。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蔡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经费保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六、接种实施(一)人员培训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于12月X日举办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人员参加的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让他们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戴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肺炎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实施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严格实施安全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学校、托幼机构、交通、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稳妥地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成立XX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成员X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XXX县发改委主任XXX县财政局局长XXX县教育局局长XXX县交通局局长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XXX县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XXX、XXX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项目的经费,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教育局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老师和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县疾控中心在接种疫苗时,相关单位要派员配合检查核定接种人群身份,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督导与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全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方案

为加快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我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1〕11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县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设置新冠疫苗接种点

目前我县现有的新冠疫苗接种点4个:县妇幼保健院、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万安卫生院。

现新增新冠疫苗接种点18个: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心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镇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卫生院、县中心卫生院、县卫生院。

后期根据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实际情况增设临时接种点。

二、落实新增接种点设置的有关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应至少设置5个及以上接种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置3个及以上接种台。

2.各医疗机构接种点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准备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接种点建设,做好接种场所选址、冷链设施配备、疫苗全过程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等。接种场所要与患者临床救治区域分开,尽量避免与潜在感染和损害风险科室共处一个楼层或共用出入口通道。接种区域要合理分区,流程标识清晰,实现单向流动,避免人员交叉往返。

3.各接种单位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新增接种点在3月25日前投入使用。

4.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申请开通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新账户。各新增接种医疗单位要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与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数据管理等工作,实现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录入、上报、追溯和管理等功能。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承担对口保障任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同步落实新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临时接种点驻点人员、设备和药品等保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岗前培训工作

县卫健局将在3月17日组织新增接种工作人员上岗前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接种的医护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并且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分片包干工作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分片包干工作,其中县医院负责南片及中片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古楼、、莲塘、临江、、、水北、万安、永兴)共12家医疗机构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北片基层医疗机构(、、、盘亭、仙阳、忠信)共8家医疗机构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医疗救治工作。

(三)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1.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分片包干区域基层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

2.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片区要设置最少一名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

3.设县医院为县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定点医院,承担县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工作。县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要成立院内急救专家组,并随时待命。

4.县医院、县中医院在县卫健局组织的新增接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分片包干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并考核。培训和考核的相关材料要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卫健局医政股,邮箱:,联系电话。

5.县医院、县中医院要向分片包干的基层医疗机构派出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安排固定120急救车,畅通转诊渠道和救治“绿色通道”,为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提供医疗救治保障。

(四)疫苗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各接种点要落实接种后留观和随访服务,加强接种后注意事项告知和提示,做细接种后反应的就医指导工作,引导出现接种反应的患者到县医院就诊,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

(五)疾控部门工作要求

县疾控中心要负责新增疫苗接种点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评估,确保每个新增疫苗接种点设置、冷链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接种人员培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强化县级院感督导员工作制度

县级院感督导员要在原来院感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增新冠疫苗接种点的院感督导工作,对在院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医疗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县卫健局。

四、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指导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各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及医疗救治保障医院要强化责任担当,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手抓、亲自抓,严格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有关规定,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谨防针尖大的窟窿漏进斗大的风,确保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不出差错。

2.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新增疫苗接种点各项设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二是县卫健局将不定期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督查,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新冠疫苗接种医疗保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总人数2351人,已完成两剂接种1777人,只完成一剂接种103,有禁忌症143人,尚未安排107人,其他人员229人。我局现有在岗在职人员53人。截止4月5日,卫健局已完成两剂接种40人,只完成一剂接种1人,禁忌症4人,8人尚未安排,为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打牢基础。

二、接种原则

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落实本单位全体职工的接种工作,认真核对禁忌人群,符合条件的,无条件全员接种,尽早尽快建立起免疫屏障网,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自身职业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异常反应调查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主要职责安排如下:

1.领导小组

2.异常反应调查专家组

3.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

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实施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并落实单位属地主体责任,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接种工作,民营医院由院长负责本单位全体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二)强化有序推进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宣传,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接种疫苗注意事项等知识及标语,正面宣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需做好接种禁忌症等主要事项宣传,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落实本系统各单位医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的接种工作,认真核对禁忌人群,符合条件的,无条件全员接种。

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我局职工分别于1月24日、1月27日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41名职工在莲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冠疫苗接种,参加接种的职工没有一例不良反应。下一步,将着手安排其余8人疫苗接种工作。尽早尽快建立起医疗卫生系统免疫屏障网,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自身职业安全。

(三)强化保障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按照市级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现“应接尽接”及接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要求。

各分管领导要将局机关接种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落实股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将未接种人员情况落实清楚,确有禁忌症不宜接种人员做好台账,对符合接种条件,拒不接种人员,作出批评和督促,力争100%完成应种尽种任务。

2.疫苗接种单位设置

根据上级接种目标任务要求,我县对外开放18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要求每家常规免疫接种单位开设3个以上接种台要求,结合各疫苗接种单位实际情况,大乡镇至少开设3个接种台,中小乡镇至少开设2个接种台,县总医院开设8个接种台,每个接种台日接种量至少100人次,全县至少设置58个接种台(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配齐配套身份证阅读器、手持扫码枪、医用冰箱、移动空气消毒机等疫苗接种设备,确保接种点建设保质保量。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开展实施,各接种点要配齐各类抢救设备和药品,配强接种点的紧急抢救医务人员,确保接种工作万无一失。县疾控中心和各疫苗接种单位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疾控中心做好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

各股室负责人要对股室人员接种情况进行跟踪,发现疑似问题,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进行监测、报告,及时与县总医院和疾控中心做好处置工作。

4.后续接种统计上报及异常反应跟踪情况

局办公室做好全局人员接种情况统计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本单位的人员接种情况统计工作,对发生异常反应情况的做好跟踪随访,填写好异常反应跟踪表,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救治随访,确保不发生更严重的后遗症、并发症。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正面宣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主要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接种疫苗后个人防护措施不减,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多通风烽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宣传内容必须按照及时、有效、精准要求,普及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掌握接种疫苗的禁忌,参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中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与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可能无法对所有接种者产生100%的保护效果。

疫苗方案 篇10

中港府办[2009]4号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学校及有关单位:

《港口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3月2日

麻疹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国家承诺到2012年消除麻疹。

2006年,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年,广东省卫生厅下发了《2007-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我省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

为确保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粤卫办〔2008〕88号)和《中山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中卫〔2009〕1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 实施范围:在全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2、 实施时间:2009年3月(3月1-15日接种,3月16-22日复种)。

三、目标儿童:辖区内8月龄至14周岁(1994年3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含外来儿童),不论免疫史和麻疹患病史,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4、 结果指标:目标儿童麻疹疫苗接种率≥95%。

五、组织措施

㈠ 加强领导,落实职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策略措施之一,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卫生、财政、教育、宣传、流动人口办等成员部门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我镇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活动实施前,乡**组织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召开协调会,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顺利开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贤芬(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黄荆钟(院长)、黄永欢(教育办副主任)

成员:罗瑞燕、马军、苏锡添、韦肖飞、林毅、陈树洪、刘怡、林艺谋、黄光熹、张庭光、梁带有、陈春恩、苏长华、吴少红、严军平、梁焕娣、苏林坤、罗二根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医院和预防保护中心:具体负责加强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做好预防接种计划,即分组,明确责任。

工作内容包括宣传启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接种实施、报告上报、现场监督、接种效果评价等。分组、负责范围如下:

第一组:林艺谋(组长)、林玉妍、黄卫俊、王琳、颜自兵、李亚楠,负责港口中学、东街小学、西街小学、石特小学、港源学校、西街幼儿园、南九幼儿园、精英幼儿园、新星幼儿园及穗农、穗安、韦燕明、叶杏莲、育苗、明日之星、旭日等7间托儿所的接种工作。

第二组:黄光熹(组长)、梁棋雄、梁景恩、冯斯琴、甘作勇、张露珊,负责大南中学、下南小学、中南小学、大丰小学、胜隆小学、乐艺幼儿园、下南幼儿园、群乐幼儿园、胜隆幼儿园及黄少英、梁宜娇、林旺兴、胜隆群娣、白花朱剑香、新农马丽明6间托儿所的接种工作。

第三组:邬振奇(组长)、韦志锋、黄丽君、杨嘉慧、张月嫦、陈杏英,负责华师附中、民主小学、群众小学、中心幼儿园、民主幼儿园、美景幼儿园、星港湾幼儿园及盈兴、小花朵、南

9、 在铺锦、群众、英好、爱心、英博等8个托儿所开展了疫苗接种工作。

第四组:钟汉寿(组长)、苏凤莲、谢素娟、陈见玲、蒋秀英,在防保所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对散居儿童的登记、接种工作。

第五组:黄雪仪,负责数据统计,每天10:00前将前一天的相关数据上报市疾并于防控制中心(电子邮箱)

2、教办: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本单位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及协助接种工作等。

3、财政所: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协调解决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

4宣传处、电视台:指导、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5、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和宣传发动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

2组织的大规模社会动员和宣传

强化免疫前期的组织准备工作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强化免疫实施的效果。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信、报纸、标语、板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电视台要用一个月时间滚动麻疹强化宣传材料;港口医院负责在主要街道和场所悬挂横幅和海报;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协助派发宣传单张,重点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各学校、托幼机构在教办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将接种告知书发给学生、幼儿,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告知书。

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㈢ 经费保障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基层预防接种补助等经费由市**、市财政局统一协调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技术措施

㈠ 人员培训:镇防保所派员参加市疾控中心的培训后,于2009年2月28日上午负责对辖区内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

2观察强化免疫的目标、时间和指标;

3、组织实施;

4、宣传动员方法;

5儿童自下而上注册的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

6疫苗和相关材料的分发、储存和运输;

7疫苗接种地点安排、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

8免疫后可疑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9、各种**的填写和上报;

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㈡ 成立技术小组;为更好地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口岸医院成立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办法》的要求,在强化免疫期间要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工作准备。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荆钟

副组长:林毅、王维新

组员:王毅甘作勇黄小玲林艺谋黄光西

㈢ 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对象为8 月龄至14 岁(到15 周岁生日前)儿童,目标儿童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都是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调查工作一般在疫苗接种实施前一周内完成。

1工作人员组成:村(社区)委员会干部、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卫生保健人员、社区医生等;学校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登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应在接种前2-3天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①入户摸底:8 月龄~14 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②学校及幼儿园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接种开展时交镇防保所预防接种小组,由学校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厂矿企业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免疫接种活动。

5要重视流动儿童和计划生育子女的登记。对未完成常规免疫的7岁以下儿童,应发放补充卡、证,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6、防保所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计表》(附表2)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市监察人员应当对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予以补足或者重新开展调查登记工作。

七、强化免疫现场实施

㈠ 接种方式及要求: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延长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根椐实际情况,可适当设置临时免疫点。

临时接种点的设置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省、市有关接种点设置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工作的实施。

对未在接种点接种疫苗的儿童,应采取重新通知、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接种疫苗的儿童在指定的接种点接种。在疫苗接种期间,如发现目标儿童未登记,应按相应儿童登记接种,并计入总种数。

2疫苗接种点的建立:接种点数量应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和调查情况综合考虑。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建立合理的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区。接种时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新增接种点应便于家长及时发现和告知。

㈢ 麻疹强化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每个接种点必须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者通常是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或委员、学校班主任或校医。负责接种儿童疫苗接种点的通知、接待和组织工作,并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的内容。

2、现场记录员由村防保员或社区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卫生局认定“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或“麻疹疫苗临时接种工作证”,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㈣ 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在市场、汽车站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要成立巡回检查队,反复查找未接种疫苗的适龄儿童,并在指定的接种点告知接种情况。对偏远、特殊地区不能定向接种的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进行接种。

疫苗方案 篇11

为保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保障全民健康,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确保安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现阶段主要为在瓶窑的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提供接种服务。20xx年6月底前,完成40%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65%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18岁以下人群、在杭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的接种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后续部署开展。

(一)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和人群接种率。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在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1.排摸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xxx

联络员:xxxxxxxxx

职 责:负责辖区符合接种条件人员排摸。村社、外来人口接种对象排摸由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建筑工地接种对象排摸由镇项目办负责;工业企业接种对象排摸由区域发展办(经发)负责。

2.医疗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xx

联络员:xxx

职 责:负责医护人员配备、救治工作;与区卫健局沟通联系。

3.安保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

联络员:xx

职 责:负责接种工作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

4.宣传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联络员:xxxxx

职 责: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情应对。

5.后勤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

联络员:xxxxxx

职 责:负责接种后勤保障工作(非医用物资、物业保洁人员配备、生活垃圾清运等)

6.现场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

联络员:xxx

职 责:负责接种场所布置、管理、运行。

各组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服务,确保我镇新冠疫苗人群免疫屏障尽快建立,疫情防控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20xx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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