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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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规章制度(经典十三篇)

劳动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规章制度 篇1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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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精选

劳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用于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和运作。一般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等四个方面。而一个优秀的规章制度应该具备民主性和科学性,即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的决策来制定,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公司或企业中,规章制度甚至可以成为企业文化的基石。一份完善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的运作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明确权责,提高组织效率,维护公平公正,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那么,如何撰写一份优秀的规章制度呢?首先,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和意义,确定制度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其次,应该充分调研、了解组织现状和员工需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然后,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合理划定权限和责任,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同时,还需注重语言表达的简洁明了,在规章制度中使用清晰的条款和具体的操作细则。最后,定期检查和修订规章制度,随时与组织发展和员工需求保持匹配。 关于“劳动规章制度”这一话题,本文将讨论与之相关的内容,探讨较为全面的观点和思考。希望通过阅读本文,能够让您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撰写优秀规章制度的方法有更深入的思考!

劳动规章制度 篇1

工资支付制度的制定

1、工资制度主要内容。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2、工资制度制定原则:工资制度是员工手册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坚持员工手册制定的基础上,要体现工资的特殊管理效能。因此,博主认为,在贯彻国家的及时足额、货币支付的法定原则同时,一定要体现奖勤罚懒原则,即工资制度必须要有一定灵活性,使不同岗位、不同级别、不同工作效果的员工具有完全不同的工资收入。

3、制定注意事项:因此,理想的工资制度,应当是固定工资标准不定得太高,尽量设立绩效工资,并明确工资增减的条件和时间,从而通过工资这一核心手段建立起竞争性的、公平的劳动管理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的分配形式包括固定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形式;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撰写工资制度时要尽可能的将这些内容均包含进去。当然,不同的岗位,工资分配方式不可能不一样,所以尤其需要对不同的岗位建立不同的工资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篇2

章制度的含义原来是十分宽泛的,但当它与用人单位相联系时,则是一个专门的劳动法律术语。它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我国《劳动法》第4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虽然劳动法有此规定,但从现实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发现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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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锦集三篇

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我们汇集了许多资料,最终完成了这篇“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你记得收藏它。公司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能够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按照规章制度去做事可以避免犯一些低级的不必要错误,很多人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知道如何注意内容方面。

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篇1

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

一、背景介绍

在现代社会中,公司作为一个组织实体,为了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权利与义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有力地规范和引导了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

二、制定目的

(一)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让员工了解公司对工作流程、工作细节和工作要求的明确规定,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二)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明确了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保护,维护员工的权益。

(三)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础,它通过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制度内容

(一)工作时间制度:公司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需要严格按照公司的工作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将设立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奖励可以是物质性的,如奖金和福利待遇的提升;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如表彰和赞扬。惩罚可以是扣款、罚款或者降职等。员工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以获得奖励,避免受到惩罚。

(三)加班补偿制度:公司鼓励员工在必要时加班工作,但公司也要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合理安排加班班次,并对加班进行合理的补偿。具体的加班补偿标准由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

(四)休假制度:公司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和调休假等休假制度。员工在享受假期时应提前请假,并经过上级审批。同时,公司还规定了员工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和上下班时间等具体细节。

(五)安全生产制度:公司规定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安全鞋,严禁私自进入危险区域,严禁随意更改设备、工艺等,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公司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执行与监督

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公布施行。公司要确保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知晓,并定期进行相关的培训。同时,公司要设立监督机构,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五、总结

公司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员工工作效率提高,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员工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公司也要持续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其与时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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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所适用的对象是公司的全体员工,规章制度能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根据规章制度办事能避免犯一些低级不必要的错误,很多人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知道如何注意内容方面。本文聚焦于与“劳动规章制度”有关的主题,希望您能仔细阅读这些资料以得到一些启发!

劳动规章制度【篇1】

(法释〔20xx〕5号,20xx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xx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3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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