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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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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卡通知11篇

领取通知

领取卡通知 篇1

即日起,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开始发放。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市属各单位的考生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各县(市、区)单位(考生)请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领取。

各县市区考生领证咨询电话:

嘉兴市:0573-82228797; 南湖区:0573-82838337; 秀洲区:0573-82711820;

嘉善县:0573-84126237;平湖市:0573-85060567; 海盐县:0573-86023911;

海宁市:0573-89232851; 桐乡市:0573-88110812。

领取卡通知 篇2

各位考生:

20xx年度娄底考区一级建造师(增项)、执业药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行业考试资格证书定于7月18日(周二)开始发放,请考生于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注:

1、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中心地址: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684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12室,电话:0738-8312396。

娄底市人事考试中心

领取卡通知 篇3

各考生:

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3月29日起发放,请在年3月15日前交了照片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点领取(地址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6年3月29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1、市本级:翠屏区仁和街50号4楼(市会计学会办公电话:0831-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0831-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a区财政局大楼9层(办公电话:0831-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0831-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0831-4625771)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0831-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0831-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0831-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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