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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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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公司规章制度15篇

熟悉公司规章制度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书面材料。撰写总结可以有效提升语言组织能力,因此值得花一些时间来认真写作。那么,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制度学习总结的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熟悉公司规章制度 篇1

7月20日参加了公司员工内部管理培训,通过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我觉得受益匪浅:

“长远规划、克坚排难”,建立规章制度打基础

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有9家,每个子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经营性质各有不同之处,为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带来了难度,短时间内制订出这么多的、系统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行政相关人员付出的辛劳之大是可想而知的,需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深入讨论,数次修改、几易其稿,才能形成一项具有操作性、较合理的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和缺陷也在所难免,需要在运作的执行中不断完善。集团公司各种制度的建立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矗也体现集团公司高层领导的高瞻远瞩,对集团公司规范化管理的决心。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这些制度是我们公司员工日常的行为规范,也是大家在自己各自工作岗位上避免出错、防微杜渐的警言,同时还是我们大家创造工作业绩的指南。

“有规必依、令行禁止”,执行规章制度付实施

集团公司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要的是付诸与实施,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集团公司是一个大集体,每位员工只是公司的个体,个体必须服从于集体。不论是公司的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存在特权和循私情的行为。“班看班,组看组,员工看干部”,身为公司的管理者,更要带头做好表率和模范。

因此,我以为:我们应对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端正自己的日常行为,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的剖析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培训,使自己的认识有一个大的提高,不合乎规章制度的行为有大的改观;规章制度不是朝令夕改的,需长期的坚持执行,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从每件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把公司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规必依、令行禁止”。

“趋利避弊、求真务实”,完善规章制度求发展

“病变则药亦变”,此所谓的对症下药。一项规章制度也是如此,“适则生,不适则废”,规章制度需要不断修改、不断完善。

现行的许多规章制度肯定存在不适合、不够人情化或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例如:公司的休假、调假制度,外地员工执行起来就有很大的难度,本来休假日就少,在一个月内把加班日全部调休完不太现实,建议进行一些人性化的调整。又如:公司项目的实施不是靠一个合同制度就能规范得了的,他必须规范项目的申报、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因此,必须制订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凡此种种说明,制订、完善规章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在在完善中逐步提高,在完善中求得发展。让更多、更好的规章制度发挥作用促进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上一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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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公司规章制度模板四篇

熟悉公司规章制度
熟悉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制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重要权利,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可能是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很多人都觉得困难,我们怎么样才能制定好一篇规章制度呢?栏目小编根据您的提要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讯:“熟悉公司规章制度”,请点击进入探寻更多精彩内容!

熟悉公司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批准设立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是铜官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隶属于区政府,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区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三条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区政府设立由区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发展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统计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协议银行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修改担保中心章程、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二)审议决定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三)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及对担保中心的考核、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四)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

(五)审查担保中心呆坏帐核销和增减资金规模;

(六)随时监察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

(七)决定担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担保中心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担保中心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业务部,各部负责人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提名,报管委会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担保中心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执行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其工资福利标准,由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由管委会负责,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担保业务

第九条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第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入库级次在铜官山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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