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9
1

采购自查报告六篇

采购自查报告

常规报告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分别是:前言、主体、结语,不管是上学还是工作的时候。我们往往都需要撰写报告,一篇优秀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写的这篇关于“采购自查报告”的文章,本文旨在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实用的建议!

采购自查报告【篇1】

公款旅游自查报告

篇1:单位公款旅游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xx文件和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展开***旅游题目自查自纠活动》xx号文件要求,我局针对本单位的***旅游题目扎实展开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以下:

***旅游是严重的违游记为,与建设清正廉洁型政府背道而驰,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助长“四风”题目的滋生,为继续落实好中心八项规定,我局专门针对***旅游题目召开了局务会,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屡次申明,严禁单位或个人以考察学习、交换等名义外出旅游,严厉查处借出差之机,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借用公车旅游或度假等违游记为,因公事出差的要限期返岗,鼓励全体职工相互监督,勇于举报。

经自查,今年以来我局没有组织干职工外出旅游,未发生领导干部借用公车旅游、度假,借出差之机旅游、配偶或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要求和接受***私人旅游等违游记为。我局将继续抓好***旅游题目的监督管理,为领导干部敲警钟,一经查处将从严处理。 篇2:企事业单位公款旅游问题自查报告

企事业单位公款旅游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xx文件以及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公款旅游问题自查自纠活动》xx号文件要求,我局针对本单位的公款旅游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公款旅游是严重的违纪行为,与建设清正廉洁型政府背道而驰,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助长“四风”问题的滋生,为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局专门针对公款旅游问题召开了局务会,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多次申明,严禁单位或个人以考察学习、交流等名义外出旅游,严厉查处借出差之机,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借用公车旅游或度假等违纪行为,因公事出差的要限期返岗,鼓励全体职工互相监督,勇于举报。

经自查,今年以来我局没有组织干职工外出旅游,未发生领导干部借用公车旅游、度假,借出差之机旅游、配偶或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要求和接受公款私人旅游等违纪行为。我局将继续抓好公款旅游问题的监督管理,为领导干部敲警钟,一经查处将从严处理。

精品

篇3:学校公款消费治理自查报告

学校公款消费情况

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公款消费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本学年开始到现在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专项检查长效机制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上级下发的文件、通知后,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公款消费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成立后,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公款消费支出情况,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自查情况

1、自本学年开始到现在,我校不存在超标准接待和公款请客送礼,无事由公...

查看详情>>
2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汇总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1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