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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观后感精选

芳华观后感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11-01

芳华观后感精选

2023-11-01 20:30:31

【#实用文# #芳华观后感精选#】为了满足精神需求,我们经常会看一些电影或者电视剧,观影后我们就可以写一篇欣赏好剧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观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表达精度,写好一篇作品名观后感有什么技巧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芳华观后感”,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我们将不断更新更多内容!

芳华观后感 篇1

知晓世态炎凉之后,我们仍要选择善

大家都喜欢刘峰,但少有人爱他;老师、家长教导我们成为刘峰,但少有人愿意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有私欲的人。

从小被妈妈教导要善良,也确实被人喜爱和善待,也容易被人欺负。进入青春期后,有一段时间特别厌恶那时的自己,会觉得那是懦弱的一种体现,向往的则是那种有个性的大姐大。她们霸气、自带光环,而善良的人却显得那么渺小而卑微。

慢慢长大后我发觉,善良的人是会长久幸福的。善良也许不能给你带来金钱名利甚至是一个体面的工作,但会永驻人们心中。像雷锋,英雄虽早逝却流芳百世。而且善良的人有张和善的面容,有颗温和包容之心,这是在经历过岁月洗涤之后愈显珍贵的。

我不愿看到善良的人在经历世事沧桑后对整个社会抱以失望的态度,而是希望他们在认清生活后依然热爱生活。

有一种快乐是助人之乐。即使善良看上去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也要选择善良去尽力温暖身边的人。

恰当远离自私自利、口蜜腹剑、阳奉阴违、反复无常之阴恶小人,对待此种人能一刀毙命就一刀毙命,要不然就离心离德敷衍完事。

尽量挨近一些济困扶危、以诚待人、心口如一、说一不二之仁惠正人,这样你不知不觉中也会受他们所影响感染,变得活跃进步,成为谦谦正人。”严歌苓说,这部芳华是冯小刚的命题作文,但她自己也没彻底依照要求写。

热情、夸姣的芳华回忆之外,人道,带来了更深入的抵触点。夸姣确实绚烂,但在纷繁复杂的人物联系中,更让人深省的,是那些穿越年代照旧见效的交际规矩。

芳华观后感 篇2

快到末尾,刘倩正面出场的时候,让我瞬间想到了自己,隔代之人的不理解,甚至是不屑,在那一瞬间触动到了我。大概只有真正经历过才能如此真实的写出那个时代的种种,这是独有的一份,而除了这些当事人们,在他们也归于尘土之后,谁还会记得?谁还会在意?那个15岁就交代在战场上的少年;还有把小曼真正逼疯的堆满“或许还有活着的”尸体的操场;还有那些交代还是少年的儿子们要听首长指示,结果换上军装就去了前线然后再也没有回来的儿子们的父母,让我第一次觉得战争是如此的罪恶,哪怕它被定义为正义,哪怕有再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几乎是毁了刘峰一生的触摸事件的女主角,或许让我们还是含恨在心的林丁丁,她自己又何尝不是这个特殊时代的受害者呢?从这个时间段里走出来的人,从现在的眼光去看他们当时做的某些事情,似乎不可原谅。但是处于那个环境下,哪怕是大家对小曼的排挤,对触摸事件后的刘峰的态度,也变得情有可原起来,大家谁也逃不掉。

芳华观后感 篇3

我今天阅读了泰戈尔写的《愿望的实现》这本书,讲的是一对父子之间的故事。苏巴是一位非常严厉的父亲,而儿子苏西调皮贪玩。儿子想快快长大,为所欲为,父亲想回到童年,好好读书。愿望仙子帮他们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可是交换了年龄后的父子都生活得不开心,最后在仙子的帮助下又变回了原来的自己,但是经历过这一切的他们懂得了相互体谅,也不像以前那样争锋相对。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让我想起古诗《金缕衣》: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首诗告诉我们莫负好时光。

曾经我也如苏西一样幻想过要是能和妈妈互换角色该多好呀,可是每个人都在不同时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妈妈也是从懵懂的少女逐渐成为为我遮风挡雨的温暖港湾。

随着岁月的沉淀,渐渐的能体会到妈妈的良苦用心。与其羡慕别人的生活,不如自己去感知世间的美好。美好的青春梦需要自己去努力实现,走好自己的路,多看看沿途的风景,善于发现生活的美,不断去求知、去探索,去创新,你的努力终将成就更好的自己。不管怎样,不想等到失去后才懂得拥有的可贵。

希望在刚刚好的岁月里,不要辜负每一场有关青春的遇见,不要辜负每个朝阳,也不要荒废每个晚霞,人生因平凡而奋斗,因奋斗而不平凡。

只争朝夕,不负芳华。愿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播下快乐的种子,一路收获无数的美好和幸福。

老师评语: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有读有感,读感结合,以感为主。读得深,感情真,不仅写了自己对书中最感兴趣的内容,而且还结合所读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整篇文章语言自然朴素,重点突出。老师也祝愿小作者能够珍惜时光,成长路上走的每一步都能不负韶华。

芳华观后感 篇4

“不禁想到,一个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屏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影片结束了,屏幕上是刘峰和小萍依偎在一起的温馨画面,宁静美好。观影之前就曾看到,有人质疑90年代以后的观者无法体会其中的回忆,无法真正有所感触。诚然,我们与那些亲身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缺少一份共鸣,或的确不能做到“心有所感,身临其境”。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粮票,不会用缝纫机,也没看过路边的爆米花机,也没有爬树掏过鸟窝,但这又能代表什么呢?情怀是一致的。对过去的追忆留恋,又有谁不知呢?对美好的追求,又有谁不明呢?对青春的逝去,又有谁不悲呢?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芳华,不拘于时空的限制,“芳华”属于每个人。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这是影片中萧穗子对何小萍的一句评价,也可以说是对所有不被善待的人的一句宽慰。刘峰是男主,被称为活雷锋,年年标兵,奖状众多。可这看似光荣耀眼的名誉、头衔保不了他,保不了被指控“耍流氓”而被众人疏远的他。好人不好当,一旦你对别人的好被人当成了理所当然的时候,你不帮忙了,稍微犯了一点错,所有有人都会打压力、排斥你。“自然成习惯”,有时候挺可怕的。或许我说的太过极端,并非所有人都这样,社会终究是向光生长的。可人类骨子里的自私却已铭刻在灵魂上了,这是人之常情,没有私欲的人不存在。影片中刘峰都曾说过,“我才不无私呢,我的私心可大了”观影到最后,父亲不禁感慨一句,“当好人有什么好的,不过……。”是啊,这么看来,刘峰这个老好人的结局不怎么样,家境不富裕,为生计奔波,不过,他的心很充实,他过得很幸福。

一个人一生也就一次青春,年少轻狂,谁没有一段疯狂的记忆?谁没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去?但有时一次放纵,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何小萍放纵了一次,她偷拿了林丁丁的军装拍照,却也因此被众人排挤;刘峰坦言自己暗恋林丁丁多年,甚至不顾她的想法强行抱她,也因此被扣上耍流氓的帽子,调离了文工团;后来小萍又一次放纵自己,或者说是心死想离开,慌称自己发高烧、高原反应,最后也是被调去前线,不过这一次毫无悔意;战场上刘峰最后一次放纵,用一条手臂换回了战友的回家,只是这一次他成了英雄。谁不会为了自己放纵一次,这此一次青春不该平淡,木心说过,“我们穷,只此一身青春”,所以我们才要趁着青春去做自己,做自己的想做的事,方不悔来着世间走一遭,方不悔这青春年华。

芳华,芬芳的年华。影片中那个积极向上的文工团是属于他们的芳华,文工团是解散了,他们的芳华已逝,可是新一代的人将继续把这个充满芳香,希望,热情,单纯的年华延续。

芳华观后感 篇5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观后感 篇6

读**《芳华》

电影《芳华》确实感动了我,我决定在寒假了再次品读一下原著,拜读了原著让我再次感到,从中看到了人性、看到了真情。

作者严歌苓以萧穗子为笔名,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代作家和工人的故事。主要人物刘峰、沈小曼(其实书中用的是何小曼,最后才出现改姓沈,此人物身世坎坷,一生命运多舛,我更愿意遵照其个人意愿说是沈小曼,文章后续会进一步说明)、林丁丁、郝淑雯。

萧穗子即作者本人在**中的化身,是有些作为旁观者的存在,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作者提到自己的内容很少,所提之处也是为了其他人物的叙述,但在刘峰“触摸事件”中作者应该属于不作为。如上文所说,作者其实和其他人一样都在等着刘峰犯错,来证实这世界不可能存在这么完美的人,来为自己的不完美找一个出口。但作者也是沈小曼唯一能说的话也是唯一想与之来往的人,最后刘峰去世的葬礼上,沈小曼只邀请了作者这一个故人。

书中的女主角沉小曼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大概六七岁的样子父亲自杀,后跟着母亲改嫁给一个姓林的抗战军人,生活上过得小心翼翼,母亲不敢对她显露太多的爱意,连对母亲的拥抱都要通过故意高烧来换取,后有了弟弟妹妹生活即心理上更是承受着莫大的艰辛。后来凭借自己的舞蹈功底被郝淑雯选入文工团,以为从此生活会有所改变的她,却依然受到文工团里战友的排挤(总有那么些自以为是的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来“提升”自己的“格调”,“提高”自己的存在感)。

后因受到刘峰的帮助,而对刘峰产生爱慕之情,“触摸事件”中,她是唯一一个为刘峰说话的人,唯一一个为刘峰送别的人。萧穗子说只有沈小曼懂得刘峰的善良,因为“一个从未被善良对待过得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沈小曼在刘峰走后对文工团其他人彻底失去的了信心,后因装病演出被派遣到某卫生所做**,再后来中越战争上前线救助伤员稀里糊涂成为人人学习的”战争英雄“,突如其来的受拥护导致没怎么受过关注的小曼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一度精神失常。

沈小曼一辈子爱刘峰,刘峰一辈子爱林丁丁。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想再对**中的其他人物再进行叙述了。**现在男女主角都出现了,那些不善良的人对我来说就不重要了。

人性是真的可怕!平日里你与人为善,你活雷锋,别人有事也找你帮忙,笑脸相待,你不图回报,你以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你傻乎乎的以为别人都会念你的好,即使你并不图回报。但你不知道别人私下说你傻,等着看你犯错,等着看你笑话,多可怕啊!

但我想这应该是所有人的通病,这是出于一种嫉妒,嫉妒别人的优秀,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时,就期待着别人犯错,我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如果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想我应该和作者一样,但我希望我能更勇敢。

回到这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是否终于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爱她,在这一生中不辜负小曼对他的爱和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

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妓女)”,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书中最让我欣慰的是林丁丁等人的结果也不是很好,虽然这样说显得我很“恶毒”,但好人都没有好的结果,凭什么不好的人要幸福。

《芳华》已被拍成电影,电影我也去看过了,别的不提,只说电影最后的结果:刘峰与小曼约去为中越战争中死去战友扫墓,夕阳西下,扫墓结束十分,两人坐在一个长椅上,小曼对刘峰说:

“你还记得当年你受处分下连队我送你的那天吗?”

刘峰说记得。

小曼说:“其实那天我有话想对你说,只是没有说出口。”

刘峰说:“那现在能说了吗?”

小曼说:“我想说的是,你可不可以抱抱我?”

刘峰丢掉手里的烟头,用没有残废的那只左手猛地一把揽过小曼的肩头,小曼满脸幸福的依偎在刘峰怀里,镜头长时间停在两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年老时的样子,就让我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属于我们的文工团岁月,愿我们芳华永驻(大概这样吧)。”

电影结局其实是和**有出入的,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小曼如愿以偿,因为刘峰不再孤单,我可以想象两个人很幸福,很幸福

芳华观后感 篇7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当我想起这些人物时,没有人的命运是河流是笔直的,有些是轻轻的转弯,有些是默默的曲折。在那些日子里,一切都是单调的,所以命运经常取笑他们。

他们一直那么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那么期待外界的认可终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

这也许就是罗曼·罗兰所说的英雄主义。他知道生活的真谛后,仍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

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时,我觉得很可笑。但没有他我还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的赞扬和感激,但现在我们无情地收回了他。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吗?

时至今日,我们仍将塑造一个完美的人,社会需要一个骑士。正如黑格尔所说,一个国家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所以他们有希望。但我们都允许街头恶霸放下屠刀。我们怎能不原谅英雄走下圣坛,走进人群。

如果我们不爱他,不宽容他,还有谁会爱他?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应该是那样的。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一首诗,充满了一个女孩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

想想看,我想这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地记住他。

1977年初秋,他被我们逐出红楼。在他离开去收拾行李的前一天晚上,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芳华观后感 篇8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有人说,一切**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拉开的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都被情节推挽着,沿着图画的线条般的轨迹移动和流动。

而女性**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中碰撞纠缠,让你的情感和他们的情感相互交织、纠缠,直到包裹渗透、叹息。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

"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古老的热情逐渐为他创造了光环,随后的荣誉终于把他放在了祭坛上。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和耀眼的英雄,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终极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但英雄也是人,荷尔蒙偶尔会失控。这一预设使整个故事逻辑一致,也是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他压抑已久的“人马脚”——拥抱和“抚摸”一直暗恋他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

其次,**中国的模糊批评会议是复杂人性集体表现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降为伐木队队员,在中越边境冲突中走到工程营地的最前线。当他的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实际上享受着生命的逐渐消逝。对他来说,死亡已经成为命运之神慷慨的礼物,因为他相信,溅血是他反叛的最有力证明,也是最重要的军事篇章。

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一种罪恶,死去是一种赞美,这的确是历史的伟大隐喻,是时代的深刻反讽。

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的最宝贵的生命去对抗世界的不公时,你可以意识到他的精神压力已经太大了,让他无法呼吸。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所感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能唤醒我们内心的同情心。这种同理心会让我们陷入那种纠结不可自拔的境地。 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

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帮助他做了无数好事,给他带来了巨大的荣耀。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告别了青春和激情的魔力。他用他的善良进入了一个魔法的新时代,直到他完全被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在世界上的政治身份和自我否定给她的基因打上了低符号的烙印,注定让她在寒冷的十界里背上不公平的十字架。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进文工团的何小曼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困境。然而,在这个看起来很聪明的新团队里,她没有得到任何安慰。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

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屈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意义的斗争。我们只能用固执和不公平的命运来进行无声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

这个英雄就是刘锋。自从刘锋用坚定的手掌托住他的身体后,他的灵魂得到了彻底的拯救。"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命运的悬崖边, 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

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

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

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里的萧穗子和**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芳华观后感 篇9

01刚看完《芳华》,特别想写点什么,又不知道该写什么,总不能词不成句,语不达义吧。特别感慨,又不知道在感慨什么,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所以作者写的再形象再贴切,真真正正的感情还是体会不到的,。但是感情总是想通的,我总能在书中人物身上,找到自己感情的投影,比如好人刘峰,生活中如果有这样的人应该会很温暖吧,如果说每个人都是一个行走的仙人掌,总会有时候扎到别人,刘峰就是一块海绵,不仅不会扎人还会把你的刺自己消化了,说实话我更愿意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做同事,甚至愿意他是我的一个亲人,但是要是这样的一个人是我的爱人的话,我是不愿意的,我希望我的爱人不是一个“圣人”而是一个“凡人”会有缺点会有点小脾气,我想我有点理解林丁丁的惊呼了,但是又鄙夷书中人物对于刘峰的苛责,人家也是肉体凡胎,还不允许人家有七情六欲了吗?

把人家的无私帮助当做理所应该了吗?但是我又以什么立场去这样鄙夷别人呢?作为一个在新世纪优越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氛围下出生的孩子,我没有意识到背叛可以被视为勇气,虚伪可以被视为常态,激情可以杀人的恐惧和自我怀疑。

从小曼身上我是发现自己影子的,所以我想亲切的叫她小曼,我从她小心翼翼的自卑和自我成全,自我保护中窥见了自己,小曼明明有亲人和最起码算是同事的身边人,但是我感觉小曼活的像是一座孤岛,一座在茫茫大海上飘啊飘的孤岛。她的爱是勇敢的,没有自我否定和掩饰,爱,我喜欢她清晰,喜欢她朴素,也喜欢她洒脱。

看完整本书,除了这两个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一个用小曼把小曼打倒的领导。他在书中没有多少篇幅,但这可能是我看这部电影的原因吗?我不喜欢电影和书中的两位导演。他做出了正确的政治选择,但我就是不喜欢他。也许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但这太神奇了。我只是不喜欢他。

02看完冯导的电影《芳华》,总觉得意犹未尽,电影是浓缩版的**,终究抵不过原着带来的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纸质版的质地还是一样的。我从未见过电子书。我总觉得,从指尖滑过、在电子屏幕上传输的文字,从来没有像翻开一页薄纸那样具有质感和生命力。这种有质感的生命力由作者透过文字传递。

《芳华》的作者叫严歌苓,女作家,曾是某文工团的战士,她曾说,她的作品里的故事她都经历过一遍,《芳华》是“虚构”的,但更多人认为是真实的,得益于似真似假,她在里面讲了很多真话。

看完原著后,我感触良多。刘峰比电影更有感染力。还有何小曼、萧穗子、郝淑雯、林丁鼎

关于刘峰,总想对他表达些什么,但又总觉得无从下手,因为从**开始似乎都不足以诠释他带来的冲击,这样一个善良的人,最好的时光生活在了那个把善良当成背叛、把背叛当成正义的时代,那个有英雄却不懂得珍惜英雄的时代,那个是非颠倒、人人自危的时代。善良是他唯一的优点,既成全了他也“毁灭”了他;让他站上过道德的至高点,也让他跌入了道德的最深渊,成败于此,不甚唏嘘。干尽好事,却落得“背叛”了集体;倾尽一生,却爱错了人。

他活过两次也死过两次,第一次活在文工团,那里代表了青春、热血、激情、希望,也代表了惊悚、幻灭、恶心、寒心。这是他活的最精彩的时候,也是他死的最难看的时候,也许是在林丁丁喊“救命”的那一刻,也许是在他汗泪俱下地说自己是“资产阶级的茅坑,臭的招苍蝇,脏得生蛆”的时候,总之,他死了,他的心死了,那个被称为雷又锋的刘峰死了。后来的生活,除了战争那一段,其余几十年大可忽略不计,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婚,养了一个同样“不识英雄”的女儿,“改良”了一个发廊妹,一生辗转南北,漂泊半生,一如既往的落寞。

晚年孤独,患了癌症,最后三年由何小曼照顾,至死。他死后,有五个人参加了长达一小时的追悼会。最后,只有三个人,时间缩短到不到五分钟。这是第二次死,不像第一次死,也不像在战场上“想死”的他那般英雄,这一次只是他的躯体死了。

关于何小曼,一个从未被善待过的人,一个从未被爱过的人,最能发现和珍惜善良和爱。和刘峰一样,生错了时代,生在了那个文人活不下的时代,那个妻子转身就可以“背叛”丈夫的时代,那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疯狂的时代,让她失去了最爱她的爸爸,也是一生的爱。从此她成了“拖油瓶”,在黑暗中挣扎徘徊也无力反抗着。

她以为去了那个神圣的集体就不会再被欺负了,她就可以重生了,不曾想,就那样一个神圣的地方也暗藏着令人恶心的丑陋,而她成为了这种丑陋中的最大主角,成为了笑话。也许只有她意识到了刘峰的善良。刘峰离开文工团时,心里也很冷淡。也许是在当她把自己的名字写成“小曼”的时候,她长大了,也许更早,也许是在她最后对她妈妈说了句“再见”就挂断**的那一刻,也许是她送走刘峰的那一刻,也许是在刘峰把双手搭在她的腰际将她举上肩膀时,或许早到她刻意避开那个叫她“小妹妹”的人的时候,她长大了,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和刘峰一样,她上了战场,成了英雄和疯子。在成为疯子的第五天,她又失去了丈夫。随后的生活,唯一可以让人震惊的是,离开文工团四十年后,她成为刘峰的“女朋友”。这个懂得寻找和珍惜的好人,终于选择了那个被时代抛弃的一直善良的刘峰。

至于刘峰和沈小曼,这个时候我已经***她叫沈小曼,毕竟“何”字意味着她是拖油瓶,“沈”字赋予了她的新生。至于他们令人遗憾的结果,他们最终并没有成为恋人。我认为这是最好的结果。小曼爱着始终善良的刘峰,但她爱的那个刘峰已经在文工团就已经“死了”;刘峰不能爱她,因为那个懂得爱的刘峰、那个懂得用一生去爱的刘峰,在文工团的时候,已经“死了”。

他很善良。如果他不选择和她在一起,他是善良的。至于爱情,我们无法解释它造成了多少遗憾,留下了多少空白,又让多少青春变黄。就让它随风而去,在年老的时候,像刘峰那般,淡然一笑,就好。

至于第一个讲这本书的人萧穗子,她成了一位著名的作家。至于郝淑雯,这个被刘峰发现偷腥的人,这个被刘峰沉默了几十年秘密的人,在刘峰被调查的时候,也主动站出来说了刘峰的坏话……似乎那个年代不说别人坏话就背叛了集体背叛了正义,人性背后,还能说什么呢?最后,她成了佛教徒。这位名叫林丁丁的女歌手,先嫁入豪门,后嫁到海外的中国移民,40年后,让曾经是一位美丽女歌手的雷又峰过世的林丁丁不再受欢迎。

这三个人有着同样的经历,就是离婚了,等他们老了,就都留给自己了。不像林丁丁,他已经历婚两次了。

03同名电影《芳华》上映是在去年的十二月,挺着大肚子上的电影院,文工团的气氛:军绿色的舞鞋,一个个俊秀的脸蛋和身材,活泼热闹的场景,让我一下子喜欢上了那个年代的氛围。但是,刘峰的“触摸”事件,还有何小曼被欺负的种种小事,让我看到了人性中丑陋的一面,尤其是刘峰被批斗的场景,刘峰默默垂下的头,让我看到“善良”二字也逐渐暗淡下去。

我的心也一点点对文工团的同仁们失望。

看过电影,于是去书店买了严歌苓的原着《芳华》来看,很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设计:芳华的华底下是一个女子跳舞的姿势,四肢伸展,军绿色的字体,军绿色的鞋子和芭蕾舞鞋交叉站立,优雅又带着明显的时代特征。

刘峰,是一个如雷锋一般的人物,“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几乎每一个人都受到过他的帮助,炊事班马班长要结婚了,刘峰却忙活开了,为了帮马班长赶制一对沙发,日夜不休;给林丁丁她们做糕点吃;当有人嫌弃何小曼臭不愿托举她的时候,刘峰站了出来。

他是名副其实的“雷锋”,比雷锋还雷锋,这么好的一个人,却让我们这些人心里生出阴暗的期盼,“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儿马脚什么的。”每个人似乎都在等待着他犯错的一天,他对于别人嘲讽的笑容从来不当真,也从未介意。

他一如既往地做着所有的好事,只是有一点,“那是个混账的年龄,你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是不重要的。”刘峰也有爱,他一直隐忍地等待地爱着林丁丁,可是林丁丁的爱可以给任何人,可以同时和两个男人交往,却就是不给刘峰爱他的机会。

林丁丁说: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

郝淑雯为刘峰鸣不平,“干事和参谋爱得,人家刘峰就爱不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质问。刘峰帮了你这么多次林丁丁,你得到了他这么多的帮助。为什么刘峰没有爱的权利?

当林丁丁反问郝淑雯,为什么她不嫁给刘峰的时候,“小郝的脸上也出现了一种被恶心了的神情,并且为这恶心吃了一惊。雷锋千好万好,跟他接吻恐怕接不了的,会恶心了雷锋,也恶心了自己。”原来,雷锋在我们心里可以是一个好人,可以是英雄,但就是做不了爱人。

我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个误会,我高中同学有一次进我**空间,无意间加了我们班上的一个男生,和他聊起我来,高中同学有次跟我说起班上的那个男生,说他很关心我,人很好,误以为我俩可能在谈恋爱,我内心十分的抗拒,还未等她明明白白问出口的时候,我就立即澄清:“他是我们班上的一个老好人。”

于是,我高中同学不再追问,也不再联想了,对,他的确是个老好人,帮任何一个人的忙,自己吃亏也没关系,但他身边的女生一个个都恋爱了,口口声声喊着他“姐夫”,却没有一个人选择跟他恋爱。我曾经想,为什么我那么排斥高中生,把我和他联系在一起,我不想爱上他。

好人,我们愿意给他更多的赞扬,更多的荣誉,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称呼,但我们只是不想去爱他们,甚至不想被他单方面地爱着。仿佛,被他爱着,就是中耻辱。

我鄙夷自己的这种想法,很自私,很扭曲。

离开文艺团的刘峰加入了战斗队。他的血性更吸引我。

我不喜欢结局。我不喜欢刘峰在改革后倒台。为什么好人不能有爱?为什么好人到最后却没有一个好的前程?

芳华观后感 篇10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有热闹的东西,我总是等着人群散去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是为了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不被善待的好人。其他文工团的花,离婚了,单身了,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

我看完**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一个阶段都是如此的理性和正确,那么当我们老去的时候,我们会回忆什么,谈论什么呢?

是的,我会的。现在我觉得这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买她喜欢的东西。

他认为这是她最大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

刘峰一生都爱着林丁丁。离开文工团的时候也许他不爱他,但他很固执,不敢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这样,错过是一生,它已成为生活的记忆。

风和水伴随着的所谓正确的事物似乎没有被记忆所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观后感 篇11

《芳华》读后感1000字: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读后感·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书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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