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实用16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好查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扎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争创县春季平安,建设秀美生态为宣传主题,通过宣传月活动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声势和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为确保我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委副书记、乡长同志xx任组长,乡委副书记、副乡长xx、武装部部长小晔、组织委员小霖、副乡长小霞、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小玮、司法所所长小敏同志任副组长,林管站、乡政府办公室全体人员和乡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敏同志兼任乡防火宣传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
三、宣传重点
1、对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xx省新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3、宣传有关野外火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4、宣传预防和扑灭林火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知识。
5、宣传森林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深入村组、农户、中小学、风景旅游区和农事活动区,采取会议宣传、文字宣传、图片宣传、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搞好一次森林火灾肇事的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对维护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防火、支持防火。
2、发布一道森林防火戒严令。各行政村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在3月和10月前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村村张贴森林防火戒严决定。
3、开通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喇叭,在重要时节(冬至、清明、春节)及重要高火险天气时,可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采取森林防火管控措施。
4、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以乡镇、村(组)为单位,每个乡镇出动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每个村组出动一辆摩托车,每天走乡串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5、举办一期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组织乡、村组干部,林业站长,半专业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乡镇、村民兵应急扑火队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森林火灾扑救和火场脱险自救的基本常识,必须做到应知应会。
6、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动员大会。各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12月10日前召开森林防火村民大会,强化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防火责任意识。
7、印制一份宣传单《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合同书》。各村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发到每户农民手中,重点讲清楚火灾的危害性,森林火灾扑救避险的基本常识,野外火源管理的基本规定,让广大群众知道在防火期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烧荒、烧草等野外随意用火是违法行为。
8、签订一份森林防火责任状(书)。乡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村组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依靠乡政府和村委会等力量,制订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严格规范农事用火和野外用火行为。
9、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中、小学校,采取上森林防火主题班会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举办森林防火征文比赛、出森林防火宣传栏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野外不玩火、不弄火,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10、制作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乡政府所在地要悬挂10条以上森林防火横幅标语;林区每个自然村用石灰刷写5条以上森林防火标语;林区各单位必须悬挂12条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风景旅游区等重要位置,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并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时刻提醒民众。
五、工作步骤
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时间:10月份,分为三个阶段:
1、部署阶段(10月10日15日):各行政村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根据全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制定切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2、实施阶段(10月11日25日):采取有效形式抓好十个一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3、总结阶段(10月26日31日):在继续作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村实际,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3、注重实际效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的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森林防火宣传入户率提高,履盖面扩大,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强化检查考核。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检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有效遏制人为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无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省林业局20xx年10月25日召开的全省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省已进入秋冬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市琅管委拟召开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毗邻地区森林防火联防工作会议,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琅琊山管委会工作发展思路,以强化责任落实为前提,以制度执行为抓手,以火源管控为重点,以应急处置为保障,全面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
2、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3、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调整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琅管委主任严明任指挥长,副主任张斌任副指挥长,各单位、景点、驻山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组建专兼职扑火队伍
1.琅琊山林场组织成立1个专职扑火队(场部7人)和1个兼职扑火队(36人),
2.琅琊山管委会组建1个扑火预备队,作为琅琊山林场扑火队的替补、后备队,共同承担保护琅琊山森林资源的责任。
(三)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广泛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及设备,掌握火情动态;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统计,建立档案。
四、任务部署
1.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管委会相关领导对重点火险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
3.在大丰山、大包山、黄大山设立三个固定瞭望点,在鸡爪山、蛟龙山和宝塔山设三个流动瞭望哨,进行瞭望,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4.对现有的扑火机具、基地中转台、通讯器材、防火车辆进行全面的保养和维护,备足专用油料,配齐扑火装备。特殊情况,观光车、巡逻车参与运输扑火人员。
5.建立健全和完善防火各项规章制度,森林防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证通讯畅。发生火情,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做好扑火准备。
6.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分时段(森林防火期之前、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戒严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景区LED屏、网络媒体、防火宣传展牌、设置防火碑、防火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散发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为了切实保护好琅琊山的森林资源,杜绝大的火灾面积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火警,真正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原则,保障工作是关键,要落实到位,确保供给。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区落实、防火物资设备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防火牌,刷写宣传标语,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有一名领导值(带)班,做好防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四是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坚持林区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狩猎。对违规造成损失的视其程度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落实整改到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责任区检查森林火灾隐患,督促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遇到火情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扑救火灾。
六是加强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建立瞭望台报告制度,健全通信网络,组织专兼职扑火队伍,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七是对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处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离岗的,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的,防火指挥部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是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琅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景点、驻山单位签订责任书,林场与护林、瞭望人员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修订年度森林防火预案,组织半专业和专业扑火队,建立全景区森林防火网络。
九是加强扑火专业知识培训,使扑火队员掌握一定的扑火知识技能,关键时刻用得上,严防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火情火险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镇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0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4月1日前各村(居)负责把《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及时宣传清明节文明祭祀、注意防火用火以及发生火险火情及时通知镇村干部等有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4月3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
3、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4月1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10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镇中、小学组织好中小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镇机关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每村书写墙标(岩标)不能少于10幅。
精品文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和防守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对本村山林地段进行巡查。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4月3日前上报镇林业站。
(四)各村(居)要建立不少于15人的综合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救灾器材。队伍名单于4月5日前上报镇林业站。
四、奖惩措施
对宣传不到位、标语书写不够的村要实行通报批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所在村在镇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每次扣一分;对在清明节期间无火险火情发生的村,所在村在镇对综合目标考核中加1分。
当前,我镇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根据柳江区秋冬季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森林火情综合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为建设和谐拉堡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秋平均气温高于往年,降水少于常年,秋防形势不容乐观。二是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各村干部群众觉得秋季相对潮湿,风没有春天大,不容易起火,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全镇要提高对秋冬季防火严峻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秋冬季护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狠抓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
各村要采用张贴、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大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声势,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及有关政策。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及精神不健全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对于业主人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队伍建设。
各村都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护林巡逻队和扑救队三个队伍。村支书和村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沟系、山头、地块划成若干个防火责任区,把责任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每村必须成立护林巡逻队和扑救分队,负责巡逻和监视本村山林的隐患,领导小组、巡逻队及扑救分队队员名单报镇政府备案,保证一旦遇有火情,防火队伍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进行扑救。
(四)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负责人要24小时在位,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森林防火信息上下畅通,有事必须外出的,要向镇指挥部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准确逐级上报情况,以利于组织协调和扑救工作,对发生火情的村干部脱岗、对有火不报、瞒报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将追究村支书、主任的责任,并予以纪律处分。
(五)多管齐下,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根据实际,做好野外火源的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地边、林边等森林火灾易火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填好排查登记表,制定整改时间表,镇政府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对整改清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完成,及时消除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增强森林防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各村要把秋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在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细落实,行动上勤检查,管理上严要求,以保证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度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严阵以待。
各村要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xx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镇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28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28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4月1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4月3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4日至4月10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4月3日—4月10日,镇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31号前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31日前上报镇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档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档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档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档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档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档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档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档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档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档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档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档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档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档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档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档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档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档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档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档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档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档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档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公安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性一年。为做好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降低火灾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有关规定,制定林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体思路
围绕省政府确立的确保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全面加强预防管理、火灾扑救、基础保障工作,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火灾预案》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规定20xx年度工作目标如下: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85%以上。
三、实施策略
全面实施周密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森林火灾防控策略,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制度落实
在工作运行中,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制度、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灾处理制度、定期分析汇报森林火险趋势制度、督查稽查制度、分片包保制度、巡护搜山制度、火情监测制度、岗位培训制度、了望工作制度、入山检查制度、通讯联络制度、联防协作制度、扑火物资管理制度。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全责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全面强化监督指导,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建立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体系。
1.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逐级落实火源管理责任。
2.落实“七长”负责制和“区域联防”、“十户联防”、“省际联防”等联防联保、行政领导包保等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3.落实好各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责任制,()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
4.完善森林防火岗位责任监管制度,强化各类管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确保管好火源,及时发现火情。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中之重,发现漏岗和在岗不尽职尽责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火。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法规制度,大力推动依法治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切实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1.建立健全预警响应、火灾扑救、用火监管、火情监测、联防包保、行政问责、物资储备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依法治火。
2.根据单位领导任职变化,及时调整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问责制主要责任人名单,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问责机制,重点追究迟报、瞒报火情和火情处置不当以及因火源管理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相关人员的责任。
3.森林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机关要快速介入火灾案件查处,提高火灾案件查处率。要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严管野外火源,严查火灾隐患,依法做好野外用火审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
1、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制定出详细的野外用火管理、审批和组织实施等有关制度,细化用火管理和处罚规定,全面规范用火行为。
2、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监管。重点发挥乡镇、村社组织和林场各类森林防火管护人员的作用,全面做好农事用火监管工作。森林防火区内严禁实施农事用火、林内剩余物烧除及草甸子清理烧除等用火行为;非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也要以乡镇、林场为单位由森林防火指挥联防指挥部集中审批和组织,杜绝随意用火现象。
3.在持续性高火险和火灾多发时段,要认真执行省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指挥联防指挥部要落实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各单位要采取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巡护员、加大巡护密度等超常规措施,确保野外火源监管无疏漏。特别是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
4.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要加强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监管,在巡护力量安排、设施设备保障、扑火预案部署等方面重点予以考虑。要强化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旅游沿线管理,确保景区的森林防火安全。
5.加强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按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自身投入力度,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1.加强火情了望体系建设。从加强监测手段入手,着力提高火情发现率。
2.确保森林防火通信畅通。对现有森林防火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火场应急通信预案,对火灾多发地、易发地提前模拟火场进行通信测试,及时做好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保养。
(五)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1.结合 林区森林防火实际,4月份和9月份最后一周为森林防火宣传周,5月份和10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和高森林火险时段为森林防火宣传日。局森防指制定下发《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局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和组织实施形式。在各项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力求做到宣传教育率达到百分之百。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力度,增加宣传牌(碑)、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彩旗等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物布设数量。
3、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重点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扑火安全常识等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内部的责任、使命和风险意识教育,消除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消除松懈自满心理和形式主义。
(六)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全面加强预警监测工作,创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发布手段,科学利用好预警预报服务信息,因险而防,因险而动。
1.不断健全预警响应预案和会商、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火险预报精度,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
2.全面加强火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创新发布手段,提高发布速度,扩大发布范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和高火险警报。
3.严格按照《**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的暂行规定》不断推进本级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建设,细化森林火险分级响应措施和应对策略,健全与预警信息相对应的科学响应机制。
4.全面做好森林火险监测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确保防期能够实时提供准确的火险监测数据。
(七)加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扑火装备水平。
1.根据《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本级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依据预案有针对性组织演练,规范火灾处置组织指挥程序。
3.依照《森林消防队建设规范》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重点突出队伍管理、业务训练、执行制度等方面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和扑火作战能力。
4.武警驻露森林部队要紧紧围绕《扑火预案》配置战备值勤力量,防火期确保一线扑火兵力不低于85%,发生火情快速反应,高效扑救。
(八)加强各类森林防火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培训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防火人员业务能力。
1.组织防火办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基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制定措施的能力。
2.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岗位培训和技能演练。防火办年内至少要组织两期以上业务培训。重点突出各岗位人员对法规制度、相关规定以及防火常识的熟悉程度,提高各岗位人员业务素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秋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响应全省“实现连续4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决战令”号召,按照省、市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就切实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区禁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秋季禁烧工作精神,切实提高林区职工及农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禁烧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全面组织开展好秋季森林防火区禁烧工作,成立森林防火区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区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组长:
成员:
三、工作任务
结合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国庆”“中秋”双节已过,秋采、秋游渐进尾声,秋收活动正值高峰。秋收后的秸秆焚烧将成为当前最主要森林火灾隐患,所以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全县森林防火区各类点烧行为采取全面防控、重点清查、强力监管等有利措施,确保不发生点烧行为和现象。局领导将深入一线,局机关各包保责任人将深入相关村屯,采取暗访、抽查和防范性工作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专项战役检查,对重点区域指派工作组指导开展禁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保证此项战役顺利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成立森林防火区禁烧专项工作小组,强化森林防火区秸秆禁烧管控,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区农田信息档案,承诺书签订和网格化包保责任落实。各地要组织力量坚决将秸秆移离森林防火区,确保森林防火区内农田无剩余可燃物。采取最严管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包村屯、包山头、包地块“三包”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遏制因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
完善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任务和包保措施,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各基层单位要做好森林防火区分片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检查员、巡护员、瞭望员“三员”的巡护作用,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森林公安大队、林业稽查大队要深入林区进行震慑巡护和开展案件查处打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辖区各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要深入一线协助巡护,并携装做好扑火准备。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此次禁烧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大喇叭、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让群众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和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营造秸秆焚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浓厚氛围。要主动采取进村入户宣传、张贴禁烧通告户外宣传、入山路口把守宣传、进地巡查宣传等方式方法,宣传到每家每户,不漏死角、不留盲点,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禁烧禁抛的自觉性。
五、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火情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强化训练、集中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秉持“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防止引发森林火灾。林业局成立了禁烧督导专项工作小组,将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找问题,堵漏洞、促整改,确保森林防火区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当前,我乡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根据宜州区秋冬季防火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升森林火情综合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生态安全,为建设和谐安马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秋平均气温高于往年,降水少于常年,秋防形势不容乐观。二是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各村干部群众觉得秋季相对潮湿,风没有春天大,不容易起火,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上述不利因素,全乡要提高对秋冬季防火严峻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秋冬季护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狠抓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
各村要采用张贴、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大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声势,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及有关政策。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及精神不健全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对于放牧人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队伍建设。
各村都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护林巡逻队和扑救队三个队伍。村支书和村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沟系、山头、地块划成若干个防火责任区,把责任区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每村必须成立护林巡逻队和扑救分队,负责巡逻和监视本村山林的隐患,领导小组、巡逻队及扑救分队队员名单报乡政府备案,保证一旦遇有火情,防火队伍能够及时组织到位进行扑救。
(四)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负责人要24小时在位,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森林防火信息上下畅通,有事必须外出的,要向乡指挥部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及时准确逐级上报情况,以利于组织协调和扑救工作,对发生火情的村干部脱岗、对有火不报、瞒报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将追究村支书、主任的.责任,并予以纪律处分。
(五)多管齐下,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根据实际,做好野外火源的管理,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一是隐患排查,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地边、林边等森林火灾易火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填好排查登记表,制定整改时间表,乡政府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对整改清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完成,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开展计划清除工作。各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低火险时段,组织好队伍,落实好责任人,有组织有计划有防范地烧除农作物秸杆等各种可燃物,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减轻来年春防压力。对危险的地块,要把秸杆等各种可燃物清除到安全地段。三是开设防火隔离带。在林边地头,存在隐患地段,要统一组织,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清理灌木、杂草,起到切断火源、阻隔林火蔓延的作用。
三、具体要求
(一)增强森林防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村要把秋防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在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细落实,行动上勤检查,管理上严要求,以保证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度和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组织,严阵以待。各村要做到"预案早落实、思想早发动、人员早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扑救森林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扑救队伍,立足"打早、打小、打了",加强对扑救队伍的组织领导,做到队伍机构、指挥员、扑火队员三落实,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能够迅速集合、迅速出动,及时扑灭森林火情。秋冬季护林防火、秸杆处理将做为年底各村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
总之,各村一定要正确认识我乡面临的防火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本村森林防火的形势,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乡不发生一起火情、火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为提高对档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检验档林防火队伍的综合素质盒安全扑救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林业站决定组织开展档林防火组织开展档林防火演练,现制演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指示为依据,以提高档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为目的。通过档林防火演练,提高组织指挥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确保全乡不发生大的档林火灾。
二、参加人员:
全体乡干部、部门、“村四职”干部
三、物资装备:
消防铲20把,砍刀15把,钢丝帚20把,灭火器8个
四、演练时间安排:
时间:20xx年3月16日上午9点
地点:柴王村王家坝
演练场地布置:
1、现场设观摩台一处,作为到场领导观摩和现场场地。
2、演练场地用石灰划分区域,每一个区域中要备有适量柴草为演练所有。
3、现场准备柴油一桶,作为演练点火所用。
五、演练步骤
1、参加观摩的`领导及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强仁琴下达防火现场演练开始命令。
2、扑火队员进入火场并按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扑救。
3、火场清理
4、演练完毕,参演人员回到指定位置待命。
5、强仁琴进行点评。
其他要求参演人员要切实做好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演练效果,参演人员既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近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发情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近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武警、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政府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政府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根据县政府、县教育局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我校师生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把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创建“平安校园”,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和会议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加大对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实行群防群治,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火警”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周密制定春防工作方案。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隐患整改、大风天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具体工作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防范网络。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整改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类人员的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器材的管理,使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校园安全稳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
(四)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重点,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通过班团会活动,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常识教育,组织一次防火技能演练或消防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时间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6月15日止(4月20日至5月25日为紧要期)。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5日至21日)。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春防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并召开专门的春季防火工作会议,迅速动员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检查治理阶段(3月22日至5月31日)。
1、结合工作方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和隐患摸底工作,整改自身的火灾隐患。
2、重点落实春季取暖期及夜间防火工作,每半个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防火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消防设施管理,切实根除火灾隐患。发现安全隐患、违章操作;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凡遇到大风天气(五级以上),停止一切用火。
3、加强三级值班(宿)制度。各级值班(宿)人员应按时到岗,严禁脱岗、漏岗,严禁更警人员睡觉、喝酒,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4、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养成关爱生命,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习惯。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将春季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上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立足防范,突出整治,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春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落实具体行动措施。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认真落实《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承担起消防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主管领导带队组织检查,检查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有效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对春防工作中发现的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制度,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效果。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反馈工作。落实检查巡逻制度,认真安排值班工作,重点部门、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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