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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集锦7篇)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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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集锦7篇)

2024-07-20 14:30:57

【#实用文#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集锦7篇)#】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约星期二》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1

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和一堂人生课。令人受益匪浅,也给我上了一堂人生的课。

他们的课堂中,不需要课本,却更好的了解了人生。爱情、工作、社会、年龄、原谅,以及死亡。

课堂上的教授,原是一个精力充沛的舞蹈爱好者,意外的,他得了不治之症,舞蹈戛然而止。不过他依旧豁然,丝毫没有表现出对死亡有任何畏惧。

他也曾说过,学会了死,也就学会了活。人生莫非也只是生生死死。生,起始。死,终结。你学会了死,那也就不枉此生。

一生中亦只不过是在一条漫漫长路上前行。沿途便有着不同味道的丰硕果实。有时有的果子也可能是带毒、带刺的。工作、原谅以及死亡都只是一颗颗小小的果子。等你吃饱了也就走完了一生。

对于一个知道自己将死的人是什么感受,我不从得知。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去设身处地的设想。他所拥有的是恐慌?漠然?还是,颓废剩下的活着的时光?

而那老教授注定是特例,他并不像别人那般无措,而是选择安然上课。将他毕生的心得与见闻传授给他的学生。

虽然知道自己一日不如一日,却依旧乐观坚强的活着,直到万不得已静静停止呼吸。

“死亡,是令人悲哀的一件事。可是不幸的活着也同样令人悲哀。”也许,不幸的活着会比死亡更加悲哀。

虽然在死亡面前,可能还有很多很多想做的事没有做。有着千千万万个所谓的“来不及”。不过,在莫里的人生词典中,没有“来不及”三个字。世界不可能为了你而时光倒流,同样也如米奇所说,“也同样不能再生活一次”。

“他直到说再见的那一天还在改变着自己。”过去的自己是定格,改变,只能是现在。

每个周二,一节又一节不用教科书的课。不间断的进行着。不论刮风下雨。

莫里离开的时候,很平静。也只是因为去拿咖啡。那天,星期二。也作为最后一节课亦或是第一节课。

“你说,我听。”

是的,他一直在听,默默的、认真的听。

现在,换你说,我听。

以后的每一个周二。你来说,我来听。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2

如果明天即将面对死亡,你要如何度过今天?也许你会说,我一定要找寻到生命或者的意义,一定要做自己心甘情愿的事情,爱身边的每一个人,让自己的这一生无悔。

可惜这只是假设。也许只有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来活,才能投入全部的爱和赤城吧。健康活着的人永远都体会不到死亡像是到站的火车那样催促自己下车时的慌张。因为没有人在自己死去的那一刻将自己面对死亡的真切体验告诉后人。

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终于有了一个人,他就生活在于我们相对的那个半球,他把自己日渐衰弱的身体,面对疾病时的无能为力,经历死亡时的亲身体验,以一种严肃的授课方式讲给了他的学生,也表达和展现给了所有活着的人。

这对于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人来说,无疑是残忍的,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生命的脆弱和无奈。但是,这位老者却不这么想,他只是温和的要求自己的学生每个星期二都来上这堂有关死亡的生命之课。把自己的痛苦和思考一点一滴讲述给我们,以使我们懂得如何更好的活着。

他平和的面对自己的窘态和尴尬,以幽默的方式和死亡开着玩笑。他在别人的注视下回顾自己的童年,过早的失去母爱,沉默的父亲留下的阴影,继母的关怀,没有同伴的孤独。说到伤心处是像个孩子一样动情地哭泣。把自己一生宝贵的经验传授给自己的学生。一共十四周的课程里谈到了恐惧,衰老,欲望,婚姻,家庭,社会,原谅,死亡,以及有意义的人生。

这是一本最珍贵的人生教科书。是值得每一个行走在路上的人装在旅行包里的宝贝。那些正处于迷惘时期的人也许会从中找到拯救自己的方法。那些灰心丧气的人也许看后会重拾直面困难的勇敢和信心。

生活中,总是有人在抱怨,和生活作对,然后把自己和生命都高的精疲力尽。甚至八十后九十后被人当作了垮掉的一代。这是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年代,大家都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渴望陪伴和爱,却不懂得如何给予和分享。

推荐这本书的人还有余秋雨。他为此写了一个锦上添花的序。也许这里面有你丢失掉的那一部分力量,也许这里面有你一直在寻找着的那一种意义。

只有直面死,才能好好活。这是一个逝者留给我们的哲言。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3

村上春树曾说,所谓人生,无非是一个不断丧失的过程。很宝贵的东西,会一个接一个,像梳子豁了齿一样,从你手中滑落。取而代之落入你手中的,全是些不值一提的伪劣品。体能,希望,美梦和理想,信念和意义,或你所爱的人,一样接着一样,一人接着一人,从你身旁悄然消逝。

生命,总是带给人以欣喜,面对死亡,我们总是带着一丝敬畏与恐惧。我们害怕生命中的猝不及防,害怕突然与这个世界挥手告别,我们不忍就此消逝不留一丝痕迹。或许,这世间有太多值得留恋的,每个人都有太多放不下的,面对死亡,我们总是不能坦然,毕竟意味着生命的不复存在。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挪威的森林》里写道:我们活着,同时在孕育死亡。不过,那只不过是我们必须学习的真理的一部分。直子的死告诉我这件事。不管拥有怎样的真理,失去所爱的人的悲哀是无法治愈的。无论什么真理、诚实、坚强、温柔都好,无法治愈那种悲哀。我们惟一能做到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并从中领悟某种哲理。而领悟后的任何哲理,在继之而来的意外悲哀面前,又是那样地软弱无力--我形影相吊地倾听这暗夜的涛声和风响,日复一日地如此冥思苦索。

同样在莫里老人眼中,死亡并不可怕,他更将此活成了一种艺术。面对疾病,他没有畏惧,面对死亡,同样是如此坦然。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每个星期二于自己的学生米奇相约。一个老人,慈祥的面容,风趣的语句,依旧和学生谈笑风生,让人完全忘记他即将与这个世界告别。或者又像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莫里老人的话更显平缓却富有哲理。面对死亡的从容,一生的起伏波荡也早已在岁月的长河中波澜不惊。金钱名誉地位,爱恨追求友谊,莫里老人似乎在死亡面前又将之阐释了另一境界。

我曾经这样写道,你知道吗,我最不忍学会的就是告别,我用脚步丈量着走的每一步路只为快点回到你身边,我抬头望天上的星星因为我知道我们仰望的是同一片星空,我想着你你也念着我,我怕有一天的猝不及防,就这样,来不及看你一眼。我知道你不忍我心碎,可也教着我如何告别。我会思念着你就像你牵挂着我一样,我希望时间能够流转,那样就能不用分离。

我知道面对生死离别我是无法淡然处之,所以既然这样,就去过好每一天,不用再言离别时而有所悔恨,不用恨自己的碌碌无为,不用怨生命无常。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4

当我终日忙碌,在生活的风雨里疲于奔命;当我恐于衰老、畏惧死亡,在战战兢兢中迷失方向,莫里老人总会在书香氤氲里款款走来,让我由疲惫困惑、心悸沉寂归于平静.

读完这本《相约星期二》已过了余日,那些文字却依旧像渐渐弥散的芬香,久久驻留在心房,带给我温暖的感动。书中讲述一位名叫莫里的教授不幸患了绝症,步步为营,生命的烛光即将熄灭。病重期间,莫里与来看望自己的学生米奇·阿尔博姆相约,要为米奇在每周星期二上一堂课,课程关于人生。其中莫里老人谈到生活,他诠释了一生的真理,使人透彻又沉思。

我们曾经认为的一切艰难、坎坷,一旦释然便晴空万里。莫里老人面对死亡那份从容、镇定与适应,使人无法不对这个甚至无法行走的老人肃然起敬。“当你在床上时,你是个死人”“我的意识还活着......我成了宇宙的一部分”甚至“千万别把我烧过了头”。一个承受痛苦,被绝症一点点侵蚀的人对生活如此乐观,这正是莫里说过的“最难的事”——与生活讲和。他最终做到了。他虽在无尽疼痛与折磨中度过,但他拥有过爱,拥有过青春,也拥有过一切正常人拥有的东西,他已释然,所以他并不羡慕健全的人。每个人亦可以做到放宽一切,仔细想想,我们在生活中所遇到的一切不如意,是否只像蚕茧外薄薄的丝衣——看似是牢不可破的囚笼,其实只需轻轻一下便可轻易化解?

什么是我们梦想中完美的一天?与莫里老人比起来,我们是在上帝的宠幸中诞生的孩子,不应再对这无比美好的一切无止境地进行物质索求,阔气的豪宅,崭新的钞票,高档的晚宴真的是我们需要的吗?学着试着去追求内心深处真正的幸福,在自然的怀抱里讲和吧,不是平庸倒退,而是一种幸福的境界。“早上去散步,去健身房,与朋友共进晚餐,晚上去跳舞。”莫里想要的“完美的一天”让人不免吃惊。现在,你惊讶的同时,请好好质问自己。在这里,莫里老人所陈述的生活的追求,每个人学了一辈子,但没有人全部理解。学得多的人总是快乐的,他们会很享受、满足而不奢求。奇怪的是,几乎所有人都只会在生命最后一刻看开一切,认为自己生而有幸。这大概是面对死亡,一切都太渺小了,一切都可以看得不那么重,或许真实的生活不需要金玉其外的华丽彩饰,简简单单的快乐足矣。

这个故事,这些课,这段话,都是生命的乐章在弹奏,是灵魂牵出了涟漪。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一堂人生课,它们在纸上的厚度莫非太重,重到谁都无法承担。每当我将目光洒落在素雅的封皮上,心灵便会被洗涤一次。甚至想忘记繁重的学业,抛弃生活的烦恼,再次拿起这本曾带给我感动与感悟,透彻与深刻的书,再次与莫里,与米奇一起上的一节人生的必修课。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5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草房子》第一章——秃鹤,这一章讲述的是一个校园软暴力的故事。

有一个名叫陆鹤的同学,从小就是秃头,这样有残疾的人本该是得到众人的关爱与照顾的,但是在学校里同学们却是嘲笑他、捉弄他,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秃鹤”。最终秃鹤没能够忍受住欺辱,报复了全校师生,让学校名誉受损。但是秃鹤这样做,使得大家都不喜欢他,而且远离他。甚至他被狗咬了也没有一个人可怜他,老师蒋一轮也是冷冷地说,被狗咬了就咬了呗,一点也不关心他。班级里面重新编组的时候,同学们都不愿意和秃鹤在同一个组。秃鹤完全被孤立了。

秃鹤的故事,和我的情况很相似。我从小患有自闭症,性格与众不同,语言和感情的交流都有点障碍,不能够与别人正常沟通,到了学校不像其他同学一样可以融入集体里面。于是有部分同学就会歧视我、嘲笑我、捉弄我。最终我忍无可忍,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报复他们。

当同学羞辱我的时候,我就毫不含蓄地怒气发作,穿着鞋子踩到他的椅子上,把他的笔扔到垃圾桶。在众目睽睽之下发泄我的个人情绪。

有一次中午放学的时候,本来是轮到我举班牌,但是朱同学抢先一步拿了班牌。我再三让他把班牌给我举,但他就是不肯给我举。我心里悲愤交加,一怒之下,跑到他的座位,拿了他的书包扔到了厕所里面。

同学越是激怒我,我就变得越狂妄。我在班级里,越来越肆无忌惮,我感到热的时候,就自己一个人占用教室的空调,不给他人享用。我开风扇就开到最大,把别的同学的东西都吹走了,自己却若无其事。值日班长对我登记扣分,我就偷偷涂掉。我做错了事情,同学告诉了老师,我就毫不客气地去报复他。

我就像《草房子》里面的秃鹤一样,自己的行为让越来越多的同学不敢接近我,都纷纷地远离我。别人的朋友越来越多,我的朋友越来越少。这真的是很悲哀的事情!其实本来我是对人没有恶意的,因着部分同学的调皮捣蛋,我就在所有同学面前不懂掩饰地发怒和胡作非为。

我在秃鹤的路上越走越远。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6

我不喜欢莫里,尽管他那样的人很难得,如果碰到的话我肯定也会为那样的人所触动、引发各样的情绪,被他的魅力所折服。还好书籍给了“离他很远”这种理所当然的心理距离。他看似完美,因为他正是非常邪恶,他的真诚为目的服务:永生。一个终生的教师,这看起来很感人,我在其中看到的却是“一个总是试图教化他人的人”,这是很危险的。人必然会受自己的经历所限,也总有与主流追求的价值观相悖的时刻,“沉迷物欲”与“追求情感”并不总是主流,甚至“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幸福的人”也不总是主流。人们在现实里多有掩饰,一个追求精神的人也可能表现出沉迷物欲的样子,说到底用语言将行为道德化分类本就是不合理的,那意味着总有人被否定。

这本书让人不安的也在于此:看似你无法否认的真理,又时常显示出对另一些的压迫。而作为拥有话语权的人,他的声音必然使另一些声音被淹没,即便另一些声音并不主流,甚至卑劣,那也是人类的情感,并且某个时刻表现出不被主流认可的卑劣的人,并不是那个人的全部,他也不应该因为那样的时刻而被予以一种俯视的同情。举个例子大概是:你觉得嫉妒不好,为了幸福我应该避免将它看得太重。而我理解的是:你觉得嫉妒不好,我也觉得,但为了幸福我不会选择避免与它接触,而是为拥有这份人类的情感而感到一丝甜蜜,不幸是人的一部分,不幸的情感也是,究竟是承认它更容易达到幸福还是否定它更容易,就像“为什么非得追求幸福”一样,如果将语言用于纯粹分类,而与道德分割开来,一切会不会变得更加容易呢?

初一读后感最后十四星期二 篇7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草房子》的书。这是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部长篇小说写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事。其中有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细马,白雀,桑乔,蒋一轮,温幼菊,秦大奶奶,柳柳,阿恕……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勇敢,细心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桑桑还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有哭,还带领着柳柳去城里玩,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

纸月呢,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还是奶奶的好孙女儿,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但最后,还是桑桑救了她。

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又一次在演出中扔了帽子,使油麻地小学蒙受了“耻辱”,同学们也讨厌他。但最后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另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同学们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

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有时也比较骄傲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合适他家因为一次失误,一落千丈。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偷偷读书学习。

而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自己的妈妈,也就是邱二妈,造一幢大房子。

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可怜,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她刚开始很讨人厌,是因为,为了修油麻地小学,把她和死去的老头辛辛苦苦一辈子才买下的这块地占领了,她还多次把她的鸡鸭放到学校去捣乱。但后来,她想通了,不再和学校闹别扭,她甚至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学校一个掉到水里的大南瓜。

故事中的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涯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我们不是也有同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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