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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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公司规章制度(实用十六篇)

2025-04-30 10:16:04

【#实用文# #2025招标公司规章制度(实用十六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好查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标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公平竞争:通过制度化流程,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腐败行为,保护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提高项目质量:通过严格的评审标准,确保选择出技术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3、 节约成本: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可以有效压低工程报价,节约公共资源。

4、 规避风险:明确的.合同条款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降低项目风险。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

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 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四)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 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潍坊市 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五)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 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1、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帐、报销、付款、报账、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3、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开支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4、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后一周内,结清财

务手续。

5、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帐、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额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6、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帐。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的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四、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管理的要求,根据豫价协[2015]16号文件,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标书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

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理、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内容: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组织原则: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

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

二、公司组织机构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1名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

1、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工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

2、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电话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

3、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公司的提案管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

5、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

6、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人事档案、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

四、财务部工作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2、严格执行财务手续和本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等工作,做好附件完整,数字准确清楚;

4、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号现金及银行帐,做到账账相符,日清月结,核对无误;

5、对公司固定资产、材料和十五的报关情况、安全情况进行监督;

6、忠于职守,热爱财务工作,热心为员工服务。

五、业务部工作

1、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

2、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

3、负责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

4、负责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

5、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技术部工作

1、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及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咨询服务,为招标信息、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有关企业资质等信息查询服务;

2、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与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的建立和工作;

3、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整理工作;

4、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及招标过程的协调工作;

5、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工作守时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招标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漏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9、员工应遵守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

10、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11、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

12、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3、员工对外洽接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1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5、各部门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与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6、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17、员工在工作室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8、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部门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9、爱护公物,未经许肯不得私自将公司的财务携带出公司。

20、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及作业地点等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21、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2、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23、工作如需加班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录加班时间,统一指标,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

24、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

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

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所有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二)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三)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及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和终止;

(四)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五)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

(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山

西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五)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活动。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1、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账、报销、付款、保障、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3、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4、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

5、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6、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

第八章保密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7、员工要树立保密意识,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或透漏。

8、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

9、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0、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2、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组织机构

1.1公司组织机构

招标待业公司的组织机构由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组成。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决策和执行,其他各部门按照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量负责各自的职能工作。

1.2岗位职责

1.2.1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营销计划,组织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施,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1.2.2技术部:

负责承担工程技术方案的开发、设计和计算等工作,为招标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2.3项目管理部:

负责承担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保证项目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1.2.4质量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公司的服务和产品能够达到或超越合同要求和客户期望。

1.2.5市场部:

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市场开拓和宣传推广等全方位工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

1.2.6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保障公司的人力要素。

1.2.7财务部: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资金流动和利润增长,及时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1.2.8审计部:

负责对公司的各个部门、岗位、过程的流程管控的内部审计工作。 1.2.9法律事务部:

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工作流程

2.1招标流程

2.1.1准备阶段

(1)了解项目需求

(2)制定招标计划

(3)起草招标文件

(4)确认招标代理机构

2.1.2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招标公告

(2)进行投标登记

(3)列入潜在投标人名单

2.1.3投标阶段

(1)招标文件解析

(2)编制投标书

(3)投标文件评审

2.1.4开标评标阶段

(1)召开开标会议

(2)评标专家组开始评标工作

(3)评标结果公示

2.1.5合同签订阶段

(1)确定中标单位

(2)进行合同谈判

(3)确定合同

2.2项目管理流程

2.2.1立项阶段

(1)确认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进行项目方案的编制

(3)项目审批

2.2.2实施阶段

(1)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

(2)对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进行管理

(3)针对项目的问题进行处理

2.2.3收尾阶段

(1)项目验收和总结

(2)形成项目收尾报告

(3)建立项目档案

三、制度管理

3.1公司内部制度

招标待业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等。

3.2项目管理制度

招标待业公司应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3.3人员管理制度

招标待业公司应制定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维护管理

4.1执行制度

招标待业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制度执行方案,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4.2管理评估

招标待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管理评估,对所制定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制度更加科学化、完善化和规范化。

4.3增强意识

招标待业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制度培训、宣传,提高员工的制度意识和合规意识,使员工能够真正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章。同时要加强对违反公司制度和规章的惩罚力度,形成“有罚必究”的管理氛围。

总之,招标待业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有序的运行,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通过有效的制度管理,招标待业公司可以更好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无出厂证明或材质证明的`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单位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帮助业主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项目如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防水等项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外部环境工程等。基建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做好施工纪录,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签证事宜。及时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工序检查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应把重点放在工序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要求施工单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到符合约定标准。

5、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认真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6、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质量责任制。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7

1.0总则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3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4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5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6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7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8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9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0投标保证金

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0罚则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0有关招标人员的行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知情人员应向招投标小组成员或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举报,经查属实,按对责任人处罚金额的60%奖励举报者。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8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对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选择合格的投标方,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标。

第3条 原则上项目造价在××万元及以上时,项目物资采购必须通过招标的办法选择合作单位,并且至少有三家以上的单位参与竞标。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1.项目造价在××万元以下时,项目部可选择三家以上合作机构,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合作单位,填报《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小组审批后即可。

2.经公司董事会审批过的、与公司确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项目。

3.某些地方政府的垄断工程。

第5条 公司招标时应遵守以下6项原则。

(1)全面招标原则,凡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全部招标。

(2)整体招标原则,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不允许拆分。

(3)资质审查原则,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公司的资质审查。

(4)低价中标原则,在同等情况下,价低者中标。

(5)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工作的程序、步骤等全部公开,禁止暗箱操作。

(6)保密原则,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的保密工作,以避免影响招标的公平性。

第2章 招标的管理机构、职责

第6条 项目采购招标管理由公司设立的招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作小组由项目部经理、施工经理、采购经理、财务部经理等人员组成,招标小组进行集体决策。

第7条 招标工作由采购主管组织人员具体执行。

第8条 招标过程中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1)项目部人员提出全面的招标要求,组织人员负责招标的执行工作,监督招标工作的'进程。

(2)采购人员负责预审投标单位的资质,建立合格投标商的档案,编制招标文件。

(3)财务部人员,负责与其他部门共同编制标底、参与评标工作。

第3章 对投标方的要求

第9条 项目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经过公司招标小组的审查方可参加竞标,所有项目采购招标必须从合格投标单位中选择。

第10条 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管理规范。

(2)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技术力量与资金实力雄厚。

(3)在以往的经营中信誉良好。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第11条 对合格投标单位的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每隔一段时间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工作的质量、进度、与公司的配合程度等,评估结果记入其档案作为选择依据之一。

第4章 招标的过程及要求

第12条 招标的过程一般分为制订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解答招标疑问、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及资料保管9个阶段。

第13条 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根据项目部提供的资料编制整体招标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4条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采购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起草,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后作为公司的标准格式文件。

(2)规范的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与附件。

①正文内容,即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物资需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

②附件内容,包括物资需求清单、拟签的合同等。

(3)招标文件中的物资需求应包括计价文件约定、合同造价的包含范围、货款的支付方式、主要材料价格、采购过程中各种费用的

提取方式及报价明细表等内容。

(4)施工类工程采购招标一般根据施工图中所需材料、设备编制标底,以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若施工图不能及时提供,应采用费率招标。

(5)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与合同中明确计费的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的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采购物资的造价,双方就核对后物资总造价签订补充协议。

第15条 招标信息的发布与投标邀请。

(1)招标信息应在当地主要的报纸上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发布手续。

(2)实行邀请投标时,邀请对象从采购经理提供的合格投标商档案中选取。

(3)若合格投标单位档案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由招标工作小组重新组织考察确定符合要求的投标方,录入合格投标单位档案。

第16条 发标与答疑。

(1)在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前,招标工作小组需根据项目要求和公司规定对投标方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参考本制度第10条的相关内容。

(2)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记录文件应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第17条 开标。

(1)在投标文件收取截止日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在招标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开标时应现场拆分,参与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记录开标内容与过程的文件资料进行存档。

第18条 评标与定标。

(1)评标、定标时一般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标打分法与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议,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各投标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与论证。

(2)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并结合项目的具体状况,客观、公正地制定评标办法。

(3)评出的中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且投标价格原则上应该是合理的最低价。

(4)在投标与定标的过程中,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应回避。

(5)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单位的标价相同或接近,则应对比投标方的企业信誉、资质、以往业绩等,在这些方面占优势的企业可优先中标。

(6)确定中标单位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第19条 招标结束后,采购经理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收集整理招标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第2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一、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部门)需购置的医疗设备,由科室(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设备科。

(二)设备科负责将科室购置设备申请,报主管设备副院长签署意见之后,再将全院各科申购的计划汇总,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要进行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检索专利标准、厂家对比、质量价格优选。必要时由院领导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参考三个品牌制定招标技术参数。

(四)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由主管设备副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

(五)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呈报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招标采购,区卫生局派人监督招标全过程。

(六)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年度计划内项目)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报区卫生局、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审批通过,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公开招标。

(七)设备科按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及相关手续。

(八)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负责验收并办理入出库和财务手续。

(九)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专件档案。

(十)大型医疗设备实行问责制,认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报告。

二、药品招标管理规定

(一)新药购进

1、新药是指在我院没有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申请购进时必须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充分讨论,科主任签名后向药剂科提交书面申请,需有详细的申请理由,包括与同类药品的比较信息。

3、药剂科负责对申请购进的新药进行书面评价,并将申请书汇总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决定购进的新药以书面形式呈报院长审批,同意后向药剂科下达《新药购进通知》。

5、药剂科按《新药购进通知》进行采购,并通知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

6、申请购进的新药若属紧急用药(指急救用药、特殊用药,包括保健用药),按特殊情况审批:一万元以内由分管药事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之后,由药剂科立即进行采购。

(二)药品招标根据当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基建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或部门)需装修改建的项目,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总务科基建办公室。

(二)基建管理人员做出预算后,报主管基建副院长审批或签署意见,再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审批落实;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院基建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再呈报区卫生局审批。

(四)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医院基建委员会组织招标,参加招标的工程队必须有三个建筑装饰公司以上。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项目,必须报区卫生局委托区采购中心进行招标。

(五)基建和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特别要避免超预算施工的现象。

(六)基建项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协助办理财务手续。

四、供应商评估准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确保采购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多次为我院提供供应服务的供应商及人员。

(三)职责

1、供应商应认真执行投标中的服务承诺,做到服务态度诚恳,供应及时,数量准确。

2、使用科室应对物资的质量实行监督,及时提出质量意见。

3、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其供货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和信息分别反馈于科主任和供应商。

4、采购员每季度负责收集汇总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进行原因。

5、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综合供应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与供应商沟通。

(四)工作程序

1、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应设立供应商名册登记及沟通制度。

2、采购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如发现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时汇报。

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供货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和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5、供应商如在年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服务态度不好者,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

(2)违反规定二次者给予警告。

(3)违反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标资格。

(五)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1、验收登记本。

2、供应商服务评估表。

3、供应商名册。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 招标范围

第四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 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 工程项目 办公用品 原辅材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 、 低值易耗品

申请部门 经办部门 工程部 总经办 需求部门

工程部 采购部 采购部

协办部门 采购部、财务部

财务部 工程部、财务部

监察部门 审监部 审监部 审监部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 服务、咨询等

采购部、财务部 审监部 审监部

需求部门 需求部门 行政部、财务部等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六、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负责招标活动法律事项和法律风险管控。 第四部分 招标申请

第七条 招标申请部门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需要,会同技术部门按URS要求,制作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实施计划和实施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 。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核(是否符合URS ),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报审监部备案。

三、招标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办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八条 招标的二种方式

一、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

二、无法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由招标小组确定邀请招标。

即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企业作为邀请投标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

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招标实际和内控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开交易条件和要求,由若干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

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范围与权限、招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施等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招标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管办分开、各负其责、共同监督”的体制。

第五条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

(三)集约、受控、竞争,择优选商。

(四)协同、竞争、择优,合作共赢。

第六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招标办),统一管理公司招标业务,招标办设在xx处,归口管理招标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xx公司招标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合法性、合规性审核;

(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报批;

(四)负责组织招标代理机构考评;

(五)负责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招标管理模块维护及推广;

(六)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七)负责公司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监督、检查;

(八)对违反本规定的招标活动行使否决权。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招标管理的相关工作。其中:

(一)贯彻实施xx公司及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权限内本专业线招标项目;

(三)负责公司组织实施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报审;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招标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咨询单位出具的投资类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初步审核;

xx处负责审查重大招标项目的法律事项,参与审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负责招标活动审计监督。

第八条 采购业务分类和权限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执行,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即是招标项目,招标承办部门即是招标项目的承办单位,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负责提出招标项目申请并落实资金来源;

(二)负责编制并报审招标项目相关文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或可不招标事项报告、招标结果等);

(三)负责拟定招标方式、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推荐邀请投标单位;

(四)负责组织招标项目技术交底、现场踏勘、答疑和招标前的技术交流;

(五)负责拟定报价方式,组织编制标底;

(六)负责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招标过程中需要履行的各类手续;

(七)委托招标项目参与评标活动;

(八)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具体履行合同;

(九)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协同招标管理办公室整理和归档招标项目资料;

(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协同招标管理办公室整理和归档招投标项目资料。

第九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工程(含施工和工程总承包)单项采购估算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单项采购估算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采购估算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可合并进行的工程、物资和服务的采购,其估算额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二)集中采购的一级物资(前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除外)和单项采购估算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级物资;

单项采购估算额低于上述规定标准,但年度范围内同类项目总采购估算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招标。

(三)所属企业确定的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技术服务,非框架服务或固定金额服务项目单次采购估算100万以上的项目,或统一规模标准的框架服务年度服务费1000万以上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及xx公司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第十条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称为可不招标事项,可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五)所属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九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xx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七)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物资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

(八)与原设备配套或者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

(九)通过招标方式获得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项目合同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项目合同中涵盖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可进行分包的;

(十)xx公司战略合作、集中采购、内部优势产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科技研发及技术引进等业务管理对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

(十一)国家、地方政府和xx公司有特殊要求不适宜招标的。

第十一条经与公司签订了战略框架采购协议的物资或服务采购,按照订单式框架协议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招标项目性质和单次采购估算额将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二、三类。一类招标项目由xx公司总部管理,二类招标项目由xx公司管理,三类招标项目xx公司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一类招标项目包括:

xx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其单次采购估算额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物资、单次采购估算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二类招标项目包括:

一类招标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

单次采购估算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三类招标项目包括:

(一)以上一、二类规定以外的招标项目;

(二)上级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招标项目。

第十六条一类招标项目实施前,公司应将招标方案、可不招标事项报告报xx部。二类招标项目实施前,公司应将招标方案、可不招标事项报告报xx公司。三类招标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批实施。

第十七条招标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八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公开招标。本规定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xx公司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二)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xx公司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邀请招标拟邀请的承包商、供应商和服务商应当在xx公司相应的资源库中选择。

第十九条招标组织模式包括一单一招和集中招标。集中招标是整合一定时期内重复采购或者不同需求主体的同类采购项目,统一组织实施的招标模式。

(一)集中招标组织模式包括集中资格招标、框架协议招标和批量集中招标。

集中资格招标,对一定时期内重复采购项目以一次性公开资格预审方式形成明确有效期的合格申请人名单,有效期内实施具体项目时,原则上应在名单内进行招标。

(二)框架协议招标,对于通用性强、采购频次高、采购时间和数量难以提前明确的标的物,集合一定时期内的采购需求,合理预估采购数量,按照确定中标人、确定份额、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招标,形成某一特定份额的唯一中标人。

(三)批量集中招标,整合单个或多个项目同类或多类标的物需求,组织实施集中招标,划分多个标段(标包),每个标段(标包)确定唯一中标人。

可根据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按照性价比最优、少量优秀的原则选择多个中标人,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

招标项目优先委托内部招标专业机构组织;委托外部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从xx招标办认可的名单中选择招标专业机构。

第二十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 提出招标申请和招标方案;

(二) 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三) 审查招标方案和会审招标文件;

(四)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 接受投标单位申请或回复函;

(六)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七) 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八) 接受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

(九) 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十) 组织评标;

(十一) 提出拟中标单位排序,经审批后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 发出中标通知;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非依法必招标项目,可适当缩短招标时限,但最短不得少于10日。

第二十二条招标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组织实施:

(一)已列入xx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安排,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复,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已经确定。

第二十三条 招标项目应当按照不高于批准的概算投资额度或财务预算额度进行限额招标,超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投资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批。工程建设在招标过程中,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招标预算额须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

第二十四条具备招标条件后,招标承办部门根据有关项目批复文件或财务预算编制招标方案并报审。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概况、预算金额、招标规模、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拟邀请投标单位及资质要求、评标规定、招标文件等。

其中招标文件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须知;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四)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规格、设计要求等;

(五)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期限、质量等级要求;

(六)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包括计价类别、取费标准、计价方法、其他计价的取费依据资料等;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八)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其送达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地点;

(十)评标标准和方法;

(十一)投标有效期;

(十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三)投标文件格式;

(十四)其它必要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招标承办部门、相关专业部门(计划、技术、工程、质量、安全、法律等)共同协作完成招标方案的制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由招标承办部门上报xx公司招标办,经公司xx审批后执行。

一、二类项目招标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xx会审查后上报上级公司。

招标承办部门要做好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为招标实施预留合理时间,对合同即将到期的、需要招标的项目,招标承办单位应提前60天提报招标方案。

设有标底的招标项目,由招标承办部门自行组织编制,或委托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标底的编制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和经审计后的工程预算,依据有关计价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当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标底的确定。标底在开标前密封保存,不得泄漏。标底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二十六条招标方案审批通过后,由招标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向拟投标单位发投标邀标书。

第二十七条邀请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应当优先在xx公司相应的资源库中选择。

第二十八条招标承办部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单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优先采用xx公司颁布的标准文本。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xx公司企业标准,并应优先满足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第三十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或电子招标平台,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xx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明显低于成本价等的异常低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第三十三条 招标专业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三十四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负责提出,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应充分结合招标项目需求兼顾区域和专业技术特点,从国家、xx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形成评标报告。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可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招标项目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但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误导性、超出招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有可能影响合同有效履行的异常低价等情形采用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否决部分投标后,认为其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分析失败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修改完善后重新招标。

第四十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在xx招标投标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四十二条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形成招标结果报告。

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本规定第九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原则,必要时结合对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复核情况,可优先选择全生命周期内能源资源消耗最低、环境影响最小、科技创新、整体利益最大化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十三条 招标结果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同时在xx招标投标网发布中标信息。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可和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但谈判内容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五条 重新招标后仍然失败的,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报经政府部门履行手续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第九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开标评标或转其他采购方式。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招标文件或以其他方式明确异议的情形、处理方式、处理时限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xx公司规章制度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其中: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第四十八条 异议首先由招标专业机构受理,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招标管理部门处理。其他部门收到异议的应告知异议提起人按程序提起异议,也可将异议转交招标专业机构或招标管理部门。

第四十九条 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专业机构或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受理日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专业机构先行处理或者未附招标专业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异议,招标专业机构或招标管理部门应告知异议提起人。

第五十条 招标专业机构或招标管理部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为受理日,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及时处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异议提起人、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等应予以配合。

第五十一条 异议事项有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潜在投标人投标的,或者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及时纠正的,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二条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招标评审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三条公司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人选由有关部门、所属各单位或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并经专家本人同意,报公司招标办批准。

第五十四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xx公司有关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特殊专业的,专家学历、工作年限、职称或年龄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五十五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招标项目评标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和评审行为负责;

(二)参加有关招标异议问题的审议;

(三)向有关部门反映招标项目评审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对入库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六条招标评审专家参加有关招标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二)恪守职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三)客观、公正、公平地参与招标评审工作;

(四)与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

(六)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不应公开的信息。

第五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由公司招标办推荐,优先考虑总部招标办公布认可的内外部招标代理机构。

第五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四)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或xx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九条 招标专业机构承担招标项目具体实施,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xx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招标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

(二)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按照批复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审定;

(四)组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并协助定标;

(五)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招标评审专家,开展专家履职评价;

(六)负责招标项目异议处理;

(七)负责招标过程文件、资料移交或归档。

第六十条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人员,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予保密的有关信息,特别是接触到标底的人员,必须按要求严格保密。违反本规定及其相关程序的,依据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第六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除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取消公司的招标代理资格。

第六十二条投标人采取虚报资质等级、串通作弊、哄抬报价、不真实填写投标业绩等手段致使无法定标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创造*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人才的*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

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

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5

为了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招标待业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下是该公司的规章制度:

1.公司宗旨

本公司的宗旨是以诚信管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强大的服务实力为支撑,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招标服务,为员工谋求更好的发展。

2.员工管理制度

2.1员工原则

(1)本公司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竞聘及合同管理制度,吸收有能力的、有责任心的员工。

(2)本公司要求员工持有相应专业知识或经验,能够胜任工作内容。

2.2工作要求

(1)员工应该认真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保证任务完成质量,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员工应该协调工作关系,团结同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3)员工应该履行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3奖惩制度

(1)对于员工的出色表现,公司将提供适当的奖励。

(2)对于员工的不当行为,公司将适时采取有力的惩罚措施。

3.招标管理制度

3.1招标组织架构及职责

本公司对招标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负责。招标人员负责招标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2)通知报名单位,并按照规定向网站或公示栏发布招标公告。

(3)组织开标、评标及结果公示等工作。

3.2.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应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办理招标手续。

(2)招标文件应简明扼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并应注重语言准确、简洁,不得使用歧义、含糊或注脚。

(3)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封面、招标文件目录、招标文件内容、技术规范、要求清单、定价文件和其他附加文件等。

4.保密制度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和职责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保密规定,并由组织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1)工作机密: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工作保密条款,注意有关内部工作情况的`保密。

(2)涉密文件管理:涉密文件必须按规定存放,保证文件的保密性。

(3)技术保密: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保守与技术相关的专有和其他技术秘密信息。

5.公司财务管理

为了保证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制度的规范性,公司对财务管理要求如下:

(1)对公司的财务以精细、规范的管理来进行记录,做到公开和透明。

(2)对公司的每一笔财务事项,从发票、收据到收款,并做进一步的记录,防止出现财务流失。

(3)定期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情况下提高效益。

总之,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诚信管理为根本,以提供更好的招标服务和追求更高品质的公共事业为目标。同时,公司也将一直坚持”以员工的发展为基础,以客户的满意为核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服务的优化和创新。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全公司员工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2. 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指挥和调动;

4. 爱护公共财产,保守公司的机密;

5. 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职责范围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各项资金收入制度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的标准。

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会计报表。

3.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协助领导制定有关财产管理,经济核算,费用开支等具体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实行。

5.妥善保存会计档案资料,接受财税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每月为公司经理提供全公司的财务情况,为公司搞活经济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参谋部的作用。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财务部经理是会计主管,负责协调、研究、布置和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税务部门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与合作。

3.对公司的记帐考凭证进行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4.负责控制本公司使用的发票,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做好发票检查工作。

5.安排和检查落实各项会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登记总分类帐,做好总帐与分类张的对帐工作;需要作内部转帐的经济事项,编制转帐记帐凭证。

7.编制各期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编制内部报表,向本公司领导提供必需的财务资料。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归档制度

第十八条 需归档的工程咨询文件是咨询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委托工作内容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成果文件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工程量清单、钢筋量表、工程标底、工程预算书、造价过程控制各阶段文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各阶段文件等)及电子版;

2、工程量计算底稿类(要求分专业装订成册);

3、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九条 归档的时间

一、委托方所委托的咨询工作全部结束或其中一项工作完成后3日内整理归档。

二、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 归档责任

一、委托工作内容既有招标代理又有造价咨询工作时,归档工作由造价咨询部负责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所含招标代理资料由招标代理部经理配合提供;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时,归档工作由招标代理部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归档编号

一、根据具体工程存档资料的种类、数量进行归档编号;

二、档案编号由合同号和序列号组成。

第二十二条 存档

档案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档案管理室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招聘

(一)聘用原则

本公司征聘员工本着“任人为贤,唯才是用”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视其对某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的业务常识及要求态度为考核的准侧。

(二)聘用期限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1~5年,由聘用人根据岗位要求和受聘人情况确定。

2、岗位聘用期限应低于或等于本人劳动合同期限。

3、健康检查复试合格并确定录用者

第二十四条 录用与入职

(一)经公司同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和规定内容,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应聘者应按行政部指定时间报到上班。

(二)新员工入职一律要求做健康检查,主要了解其身体状况是否能胜任工作要求。体检一般由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员工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法律常识、财务常识、建筑工程常识等。

(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规模、架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介绍其与公司各位同事认识。

(五)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后,依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异者经部门负责人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获提前转正。

(六)如若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个别员工的试用期可酌情延长。

(七)员工试用期间,工作不满六日提出辞职者,不予计算薪资。

第二十五条 转正

(一)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在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时,根据评核情况,由行政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填写《员工评核表》、后交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逐级报批,决定其是否正式录用。

(二)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经逐级评核报批,可提前转正。

(三)正式录用后的员工,证件齐备者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合同标准文本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补充合同条款或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离职

(一)离职

员工若要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职。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则需向公司交付一个月工资代替。于试用期内,通知期为十五天或以十五天工资代替。

(二)辞退

依据员工工作表现违例、工作失职或不适应本公司企业文化者,公司有权

辞退;因公司业务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辞退人员。

(三)开除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故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较大影响者;拉帮结派,不务正业,蓄意制造不良情绪者;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者;公司可对其予以开除,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将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或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裁员

倘因公司业务条件或经营方针变化而产生多余的员工,又未能安排其他工作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章 质量目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质量目标:

a)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b)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8%以上

c) 顾客满意度达到97%以上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部质量目标:

d)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e)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9%以上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条 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第三十二条 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第三十四条 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第三十五条 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第八章 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 各岗位职责分工,按总公司的责任制度管理。

第九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1.分公司公司的公章、总负责人的私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会计的私章、出纳的私章:分别由会计、出纳负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

第四十一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批准不符或与政策相违背,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四十四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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