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火与剑读后感(推荐13篇)#】导读:《铸剑>是鲁迅历史小说的代表,根据干宝的《搜神记》中的《三王墓》改写,原载4月25、5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8、9两期,题作《眉间尺》,副题是《新编的故事之一》。1936年1月,收入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的《故事新编》。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手一起证明了“拼才会赢”这句话。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
另外,为了营救他心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民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是收在《故事新编》中的一篇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问世后,鲁迅在给友人的信中也一再说:
《故事新编》真是“塞责”的东西,除《铸剑》外,都不免油滑……(《鲁迅书信集》第941页)《故事新编》中的《铸剑》,确是写得较为认真。(《鲁迅书信集》第1246页)所谓“塞责”、“油滑”,当然是自谦之词,但对《铸剑》特别喜爱,却是溢于言表的。这当然绝非无因,《铸剑》的确是鲁迅交织着自己半生的爱恨、凝聚着自己的全部血泪写成的。
鲁迅一生最反对两个东西,一个是锦衣玉食、残民以逞的反动统治者,一个便是卑躬屈膝、低眉顺眼的奴才主义。即使在自己的《遗嘱》中,他仍这样教导自己的家人:“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且介亭杂文末编?死》)鲁迅看不起那一套忍辱求全的折中调和。看不到这一点,不足以语鲁迅;看不到这一点,也不足以谈《铸剑》。
众所周知,《铸剑》根据的是《列异传》、《搜神记》等古籍所载的“三王冢”的故事。这则故事本来就充满了向反动统治者的复仇主义精神。试想: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这是何等残暴!对这样的暴君能不报复、能不惩罚吗?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报了深仇大恨。这则复仇故事,本来就大义凛然;到了鲁迅笔下,就更加生动感人了。 《铸剑》为何写得这样酣畅淋漓、大快人心?如前所说,这就不仅有赖于鲁迅对之题材的熟稔,而更得力于他的半生血火交织的斗争经历了。在回顾自己的半生经历时,他曾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自选集?自序》)怀疑什么?怀疑的就是那些假革命的者,他们假借革命的名义,杀害了多少无辜而天真的革命者。他深切地感到:“可惜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坟?娜拉走后怎样》)辛亥革命实际上的失败、秋瑾的被杀、袁世凯的大杀“革命党人”、“五卅惨案”、“女师大事件”直至“三一八惨案”,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血腥屠杀手无寸铁的请愿学生,鲁迅的学生刘和珍等倒在血泊中……这些“血的游戏”把鲁迅压抑得喘不过气来,也激发了他的反抗的、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样的心情下写成的,它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值得注意的是,初稿10月写成后,他没有马上拿去发表。初带到广州后,他还在考虑,还在打磨。直到4月3日,他才正式定稿、寄出发表了。自然,这篇小说也就表现了他到广州之后的新的观察、新的体验。而当时的广州,“红中夹白”,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右派的斗争已经日益表面化。“山雨欲来风满楼”,残酷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四一二”、“四一五”大屠杀已经在酝酿中了。3月20日的广州“中山舰事件”,舰长、共产党人李云龙的被杀害,正是这场大屠杀的信号和前奏。具有高度革命警觉性的鲁迅,更有把握地修改、定稿了他的《铸剑》,一篇优秀的历史小说便这样诞生了。
再次翻开那本依旧珍藏在书柜中的《老人与海》,间间行行,字字语语,从那写精彩动人的语句中,我找到了答案。翻开这本书铺撒璀璨的书,那个老人渐渐地向我走来,像一场永远也演不完的电影,在我心头回荡。它走向大海,用坚定地信念和非凡的勇气与大马林鱼展开、与凶猛的鲨鱼展开血拼,用尽自己浑身解数来保护这只马林鱼。回到海港,他放下了渔具,慢悠悠地走回他那间破旧的茅草屋,躺上他那简陋却异常温暖的床,和小男孩相伴,渐渐进入梦乡。
默默体会到作者在最后寥寥数笔的描写——老人走回了海岸,他没有沮丧,没有悲叹,只任由海浪吹打着那雪白雪白的鱼骨;他没有因此而气馁,只是回到家中,若无其事地躺下,可他的心中却酝酿着希望;他没有去收拾残局,只是渐渐进入梦乡,他又梦见了狮子,梦见了昔日的童年,也仿佛找到了一个勇敢的自己。猛一回头,我初时萌生的想法顿时烟消雾散。
是,这位老人无疑是位失败者,可是他的失败却比成功更加令人赞叹。他付出了,他拼搏了,他竭尽全力了,这比他的成功更加令我难忘。如果说,这位老渔夫成功了,可能这部不朽的故事就不会被人们所发掘;如果他成功了,仅仅因为是谈笑间区区数语而成功,唯恐这坚毅的光环就不会套在这个平平常常的老渔夫身上。而就仅仅是这简简单单地故事,正时时刻刻鼓舞着我们,难道仅仅是失败了,就令我们所赞叹吗?
一个英雄,他不仅仅是因为成功。他贵为付出,有时虽然我们只因一些皮毛小事而成为英雄,那英雄这个词就丝毫没有意义了。
回忆起我们祖国的历史长河,无数个英雄都涌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虽然是个失败者,但他们的名字仍旧名传青史。他们的故事并不都是感人肺腑,却一个个都令人难以忘怀。大家还记得“西楚霸王”项羽吧!李清照有一首诗句中写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垓下一战,他大获全败,江东子弟无数,全部死于汉军手下。最终,他带领屈指可数的烈士冲出重围看,与敌人展开殊死搏斗,最终敌不寡众,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乌江自刎。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和老渔夫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可是,他的豪情壮志却依旧流传至今。那老渔夫就好像项羽,拼命反驳,却都无济于事,那乌江河边无数江东子弟的身躯不就如同那夕阳日下海岸遍被老人遗弃的鱼骨吗?
几经风沙,他们就好像是一只随风飘荡的小船,在曲折的河道上几经颠簸,狂风暴雨,小船的身上溅满了水花,浸湿了身体。可是,他依旧坚定着航向,绝对不会向河岸靠拢。或许,来到大海之时,大海的波浪会将它打翻,会将它覆没,可这段曲折艰难的历程也足以让它死而无憾!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是一场美丽而有趣的表演,看了的人都会被它征服。它就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笔下的《三个火手》。该书曾五次被翻拍成电影作品。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以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以及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善良、淳朴、聪明,他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家乡及亲人,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队里当一名火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三个火手,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真是不打不相识,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达达尼昂几人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
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
《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他出门了。复仇几乎立刻就要发生,大王外出巡游,人们在围观。(注意,围观!)“他只得婉转地退避,面前只看见人们地脊背和伸长地脖子”。而眉间尺却在此时被一个“干瘪脸地少年”绊倒,“干瘪脸额少年却还扭住了眉间尺地衣领,不肯放手,说被他压坏贵重的丹田,必须保险,倘若不到八十岁便死掉了,就得抵命……”这段是典型得鲁迅式得冷峭幽默,不动声色,讽刺寓于其中。而“闲人们又即刻围上来(围上来!),呆看着,但谁也不开口,后来有人从旁边笑骂了几句,却全是附和干瘪少年的。
”看到这里我们已是明白了八九分,原来鲁迅笔下的对被砍头的同胞兄弟的漠然围观《呐喊,自序》),对阿Q游街的热闹围观,和对革命烈士夏瑜的变相围观(《药》中的茶馆议论)是“古”已有之的!小说一下子从司马迁回到了鲁迅自己。
“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哭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有脱身不得”。是的,无聊,这才是鲁迅的笔,前面的成长篇只是鲁迅向前贤司马迁呼应的方式,是带着敬意的模仿,此后他就开始独舞了。“无聊”是我们在鲁迅的小说里再熟悉不过的字眼,与之相伴的还有另一个词“寂寞”):创作小说伊始,我感到未尝经验的无聊,是自此以后的事。我当初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后来想,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得,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呐喊,自序》)《在酒楼上》,吕纬甫一件件地跟“我”讲“无聊的事”,《祝福》中我“悲愤地想到”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都还不错“……
我们大概可以知道,眉间尺足不能如他所愿去复仇了。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当时并未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到此为止,我们该知道为什么鲁迅用那么威严的笔调去写眉间尺父亲的事迹。
小说本该结束了,可是远远没有。
如果认为鲁迅仅仅事为了照顾故事原型的情节脉络而加上黑衣义士的情节,不免皮相。黑衣义士在小说中和眉间尺一样,具有独立自足的出现意义。从他本身的性格塑造来看,远远不及眉间尺丰满,没有成长史,没有理由,而是一个理念。此人一出场就可以逼退眉间尺无可奈何的干瘪脸少年,并对眉间尺说”一向认识你,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他向眉间尺要求的只是雄剑和眉自己的人头。情节到这里甚至带了六朝志怪的神异。
另人吃惊的史眉间尺的表现。这个孱弱优柔的少年解决不了内心的结和身边的无聊,却在几句简短的询问之后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把父辈的遗嘱和自己的性命都交付给一个陌生人。
这是鲁迅对原作的屈从?是鲁迅自己也解不开的迷?是鲁迅迷失了人物的性格逻辑?其实,从那个开头我们就可以看出,鲁迅在心底是想把眉间尺当作一个英雄来写的。
老鼠,“杀它呢,还是在救它?”确实是一个重大的两难选择。眉间尺优柔的性格历历在目,接下来就是英雄父亲的故事呈现,两相对比,着实令人担心。舍身铸剑的父亲和不忍杀鼠的儿子之间有什么样的契合点呢?眉间尺出门前的这夜一直没有睡着。或许焦急的读者会想起袁牧的话“古英雄未遇时,都无大志……”(《随园诗话》)。再想到《史记》、《汉书》里的英雄们少时都有孱弱、尴尬、胸无大志的经历或遭遇(荆轲、韩信、张良、光武),这也许能给眉间尺找到些慰藉。
眉间尺的困境在于没有找到那个让他的性格发生突变的环境、际遇,而此前,荆轲在易水之畔作别燕丹,韩信、张良在年少的折辱以后遇到了明主,光武中兴的时候汉室已经走向衰颓,但仍是群雄纷争可一展身手的时节。“史前史”的眉间尺父辈的时代,都是可以让具备英雄潜质的人可以突变的时代,所谓时势造英雄。
而在鲁迅看来,彼时的中国只能如铁屋一般消磨人的灵魂,用无聊吞噬人的烈志雄心,所以眉间尺的不幸不在于能否复仇,而在于他是否能完成对于自己人格的追问,改变优柔的性格,眉间尺面对干瘪脸少年的失败不是自身武艺和体力的失败,而是人对于当时漠然、颓废的大环境的无耐。鲁迅的绝望在此不赘言,此时已有论者将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参见王晓明《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
黑衣义士是眉间尺突变的一个契机,在此我们也可以看出鲁迅心中的英雄情节实在是挥之不去;既然在现时没有那样的环境,鲁迅就从“历史”里找来了一个“父辈”;看看他对眉间尺的教导吧“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再加上鸱枭的声音,磷火的目光,黑衣人和《野草》里那些鬼气森然的意象以及那些意象背后深沉、晦涩的情感是多么相投啊!黑衣人简直就是粤鲁迅自己,是《彷徨》小说集里许多个第一人称“我”。眉间尺的英雄血终于在他父亲的鼓励之下复活了,鲁迅也只能在这样的义士身上找到希望之寄托了。之后的情节,只是历史的翻版,鲁迅的任务到此总算完成。
最后想说几句,充当结尾。
鲁迅在此篇小说里是很犹豫的,他没有完全把眉间尺写成懦夫,可是眉间尺实在缺乏成为英雄的条件。小说的后半部虽然是黑衣人的衣演,“金殿焚火、三头相斗),可成全的却是复仇者眉间尺本人。他刹那的果敢可以让我们说他是一个英雄么?包括有那么浓郁英雄情节的作者本人?(尽管他说过“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鲁迅的犹豫到底是什么样的意味? 看到林语堂先生的《悼鲁迅》,不觉哑然,骇然,也惘然;,“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这一副活形也。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练钢宝剑,名宇宙锋。是剑也,新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于是鲁迅把玩不释,以为嬉乐,东砍西刨,情不自已,与绍兴学童得一把洋刀戏刻书案情形,正复相同,故鲁迅有时或类鲁智深。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语堂先生真鲁迅知音也,只是他说“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是说错了。鲁迅杀狗饮绍的时候,心里该是有无尽落寞悲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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