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围脖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范例#】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终于到了大结局,在最后一章,作者详细描写了男主佛罗伦蒂诺是如何费尽心思一步一步打动女主费尔明娜的。
在葬礼后表白被骂让佛罗伦蒂诺已经丧失了信心,可是几周后却意外地收到了费尔明娜的回信,虽然满篇都是谩骂,却让他的心死灰复燃。他找来打字机(在他那个时代打字机可是走在时代潮流前沿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着给费尔明娜写信。信中他对本来的目的只字未提,只讲述他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这一封封信让费尔明娜从丧夫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她居然有一点点崇拜他的文采了。
在他觉得时机成熟时,就去拜访了她,而她也没有拒绝,寂寞的生活让她对愿意陪伴她的人都格外宽容。于是佛罗伦蒂诺每个星期二的下午都会带着很多好吃的去和费尔明娜聊天,渐渐地费尔明娜对他产生了情感依赖,星期二下午的陪伴已经成了她的新习惯。可是一次意外让佛罗伦蒂诺不得不卧床三个月,这三个月让费尔明娜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不能缺少佛罗伦蒂诺的陪伴。正如那句老话:“只有失去时才知道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是多么珍贵。”本来令人沮丧的受伤却意外地给佛罗伦蒂诺带来了机会,费尔明娜已慢慢陷入了佛罗伦蒂诺编织的爱情陷阱,她已经再也无法忍受见不到他了。作者说她并不是重新爱上了年轻时的佛罗伦蒂诺,而是爱上了老年的他。这句话真正没错,他们的这一次恋爱或许对于佛罗伦蒂诺来说是年轻那段感情的延续,但之于费尔明娜,却是一段崭新的爱情,眼前的佛罗伦蒂诺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那个人,而她也不是曾经的她了。
而就在佛伦伦蒂诺卧床期间,费尔明娜父亲从前的某些行为因为某种目的被人在报纸上披露,费尔明娜备受打击,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佛罗伦蒂诺在这时力挺她,在另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声讨那家造谣报纸的文章。他做尽了一切可以塑造自己美好形象和讨好费尔明娜的事,只求她的垂青。
在佛罗伦蒂诺康复后的第一时间,他就跑去看望费尔明娜,并提议一起坐船去旅行。她的儿女们看出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女儿认为老年人的爱情是可耻的,极力反对,结果被费尔明娜赶出家门,儿媳还算开明,认为任何一个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终于登上了旅行的船,起初费尔明娜还不太愿意承认这段感情,但在佛洛伦蒂诺的引导下,她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内心。虽然没有正式结婚,但这次旅行就像在渡蜜月一样,两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在这次旅行中发生了亲密关系,尽管尴尬得要死,但佛罗伦蒂诺总算是圆了自己一生的梦。
佛罗伦蒂诺还对费尔明娜撒了个弥天大谎,说他自己一直为她保留着童贞。费尔明娜很清醒地知道这是一句谎话,但是她很佩服他说出这句话的自信,她认为这句话本身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所带来的令人眩晕的力量,也就是一个男人在向她证明自己到底有多么爱她,而且爱了整整一辈子。
如果只看这段浮现在表面的爱情,足以令人感动到落泪了。可是此时的佛伦蒂诺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个纯情少年,如今的他是一个猥琐的老色鬼(老色鬼是作者的原话,猥琐是我加的)。在他最后的情人中,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可以说是被他诱骗,最后爱上了他。在佛罗伦蒂诺知道费尔明娜的丈夫死去之后,他就不打算与她继续交往了,对他而言,她无非只是个代替品而已。而这个女孩因为无法面对这一切,选择了自杀。我想大概是作者为了在这本书里写尽人世间的爱情,而加入了这段忘年之恋,可是却让我觉得男主这个人太分裂了。也或许作者是在用这件事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爱情的自私,为了他向往的爱情,可以牺牲其他人。
于是佛罗伦蒂诺活生生地吞掉了自己的愧疚,一心一意地去爱费尔明娜,而且这爱情因为距离死亡越来越近而变得越来越浓郁,并且发誓要一生一世。说实在我很怀疑人可以背负着那么沉重的包袱去爱另外一个人,这是得有多么无情无义啊。可这又跟他深情的形象相矛盾,而能唯一解释这件事的理由就是佛罗伦蒂诺其实并不爱任何一个人,他爱的只是他自己。费尔明娜不过是他爱自己的一个投射罢了,他年轻时在想象中为她赋予了太多价值,从而投入了太多,以至于无法自拔,而为了完成自己一辈子的幻想,任何的牺牲他都可以承受。
而费尔明娜爱的是被人爱着的感觉,在丈夫死后,她需要一个人来填补这个空白,对她痴心一片的佛罗伦蒂诺刚好是个完美的人选。当然不管我们如何解读,作者认为只要彼此需要,愿意待在一起,那爱情就始终是爱情。
读完整本书我并没有被这对老年的恋人感动,反而有一种失落感,我并不觉得佛罗伦蒂诺多年的等待有多么伟大,传说中稀有的真爱其实并不存在,那只不过是人种种欲望的堆砌而已,而日常那种朴实无华甚至有些枯燥乏味的爱情才是人世间最值得感动和珍惜的。当你心中有爱,也有人可以去爱,那么就不作不闹好好珍惜,比什么都重要。
书中描写的各种爱情既存在于现实之中,又凌驾于现实之上,文笔精彩绝伦,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非常值得一读。我甚至觉得这一本比《百年孤独》更好看,很推荐年轻的女孩们去读这本书,有助于认清生活的各种真相,至于年轻的男孩们,就请随意吧。
“他们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炼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
也许,马尔克斯认为爱情的彼岸就是超越爱情吧,这也是生活中大多数爱情最后的归宿。
在紧张的考试周氛围下,我还是坚持把这本28万字的小说读完了。
有两点值得庆幸:
首先是,我选择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而不是由于时间问题,把阅读时光分割开来——最后就会成为读者的潦草收尾。
其次是,我选择阅读纸质版。(前几天由于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歉疚,我选择用阅读和自己和解。)这本从室友那里借来的小说,就这样让我坐下来或侧躺着,陪内心的自己,安安静静地度过着寒潮到来又褪去。
不得不说,当我们选择读纸质书籍的时候,手捧书那种感觉,本身就是一种治愈——不信你试试看。
书看似很厚,其实故事很简单。我认为我啃读到的,更多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人物心理、周遭变迁的细细描绘。就像是一张素描,看似没有章法、不厌其烦的窸窣笔触,摊开来看,实则呈现的是一个轮廓分明、明暗有致的整体。
经受生命浅层的侍弄,半世纪后,两个褪色的灵魂仍能在死神窥视下,大胆地重拾深处的懵懂和初心——现实又伟大。
实际上,压在箱底的坚守,早已跨越任何俗物,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你永远也想象不到,能与时间抗衡的事物,竟能这么简单而顽强。
很遗憾,每次发现图书馆的好,想拼尽全力去读那里藏着的每一本好书时,都是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比如期末考试。
让书做治愈者,让书带我们更多感官和心灵上的新体验吧!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解的爱情,每个人也许正经历着爱情,爱情的样子大多不同,但因追求美好事物而患得患失的心情,却都和“霍乱”的病症如出一辙。有的人能在“霍乱”中痊愈,有的人却在“霍乱”中寄情一生……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小说讲了一个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与美丽富有的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作者在文中的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情节,这种细腻的描写,无不反映出了纯粹的细节,正是这些,彰显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他给予读者的,是一种最原生态的“纯粹”。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似乎不来点惊天动地,就不能称之为爱情,而马尔克斯却将这种感情渗透在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没有轰轰烈烈,而是点点滴滴的渗透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战争、瘟疫、城市的污秽恶臭以及黑暗阴森,也正是在如此的凄惨背景之下,更加衬托了阿里萨爱情的寂静无声、凄美动人。我不禁惊叹于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文笔,他用细腻的情感和心理描写塑造出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隐秘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正如文中所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男主人公弗洛伦蒂在年轻的时候爱上了少女费尔明娜,即使被迫分手仍矢志不渝,终于在53年后与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重新结合,实现了“一生一世”的誓言。这个伟大的爱情故事是一个关于如何爱自己的隐喻。最伟大的爱情必然在你与你的自我之间发生,自我在一众旁观者的凝视中成型,来到你身边,成为离你最近的灵魂,召唤你的忠诚。换言之,《霍乱时期的爱情》讨论的是年轻无知的时候产生的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自我风格能否历经考验而本色不改,答案是肯定的。
以上是我看过对这本书以及爱情最好的诠释。
记得上哲学课的时候。老师说,有人问我自由是什么,我不会回答这种形而上的问题。
同样对于爱情是什么我也觉得这是一个形而上的不算问题的问题。我对爱情的体悟随着岁月的流逝愈渐清晰,面对一些人的没谈过恋爱没资格谈爱情,或许我的感受会显得不接地气,我们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相去甚远,我只能在超级代沟的另一侧徒劳地手舞足蹈。一直都觉得真爱是一个对深度而不是数量和时间长短的体验。
可能因为心智成熟得早,我对爱情的轮廓在少年时候已经初见雏形,时至今日轮廓逐渐清晰,但始终坚固,我试图提炼她,却发现她是凌乱的个人记忆,还好她渐渐摆脱抽象。回头看,曾经的适度封闭自我的选择是幸运的,像我这样十分敏感的人,假如没有在年少的时候构筑起坚定的自我,大概很难在日后完成这个任务。也或许是这个原因,自我一旦成型会显得异常偏执和笃定。也正是这样,关于小说中爱情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解读,但在看理论书籍的过程中,我却很难找到一本完全认同的,因而常常戛然而止、半途而废。
为什么爱的能力的问题常常要归结为爱的对象的问题?为什么勇气的问题常常要被归结为时间的问题?为什么坚定的问题要归结为合适的问题?为什么果断的问题要归结为爱多少的问题?为什么不纯粹的问题成了爱情本身的基础和砝码?为什么展现自己的问题成了了解对方的问题?
在爱情中我一直坚信纯粹,觉得一个可悲之处在于人常常不能勇敢追求爱情却常常被爱情二字异化,了解自己有多重要,直面内心就有多重要。爱情是纯洁的,但并不是无所依附的,爱情附丽于心灵的生活。如果没有深挚的心灵生活,爱永远是徒劳。一直坚信直觉,她听起来飘渺,却不单是种感受,就像我一直认为灵感和顿悟难得却并非偶然,而是以善感为基础,或许直觉的唯一尺度就是直觉本身。
至于爱不爱情的,心灵生活必须是赤诚的。不管年芳几何,总要直面内心,有着成人之思,更要有着赤子之心,否则年龄就成了一个简单的数字的增长,而不是内心情感的积淀。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想起了书单里的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后,深有感触。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一为归纳,一为演绎。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马尔克斯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也可以突破)。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dou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dou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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