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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自查报告9篇

减免税自查报告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4-06-19

减免税自查报告9篇

2024-06-19 07:26:16

【#实用文# #减免税自查报告9篇#】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减税降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精选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1

xx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响应总局、省、市局减税降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减税降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党建引领、上下联动、统筹兼顾,建立包保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统筹调度,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

将减税降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对减税降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各负其责、盯紧抓实。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形成从党委到支部、支部到党员、党员到企业的一条线工作推进机制。为了积极落实复工复产和防汛救灾税收优惠政策,成立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服务团队,摸清受灾企业名册,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促发展”活动。筛选出2308户重点包保企业,具体责任到人,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摸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需求,建立问题清单和包保工作底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落实协同共治。

县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与财政、人社、医保、发改、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将减税降费纳入“四送一服”工作机制,主动参与“四送一服”各项活动。在开展政策宣讲、深入企业调研、解决困难问题、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联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服务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契机,注重工作结合,积极切实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环保、房产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注重在信息共享、分析评价等方面形成合力,持续推进税收共治格局。认真落实与纪委监委建立的监督检查协作机制,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各类外部监督检查。非税部门积极与市人社局征缴中心联系,落实社保延长政策和数据核定。加强与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合力缓解企业困难,助力相关产业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B、M的纳税人名单传递给县金融办和各商业银行,与县农商行召开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座谈会,架起银企之间的“桥梁”,为企业申请“税融通”贷款1.91亿元。

三、精准宣传辅导。

运用电话、短信、微信群、在线解答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宣传复工复产有关税收政策,并印制《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政策指引》宣传折页放在办税服务厅,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针对性辅导纳税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摸排对接辖内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纳税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政策享受辅导台账,指派专人进行服务。税务人社共同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为纳税人发放宣传手册,利用12366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减税降费政策、摆放宣传展板、海报等渠道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四、优化办税服务。

20xx年以来,我局重点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深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行容缺办、豁免办、延期办,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落实推广新办纳税人“零见面”服务,实现设立登记、财务制度备案、税费种认定、三方协议签订、发票发放等业务一次性办结。及时发布省局更新的“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税人全程、全税种网上申报缴税。

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99%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将正常退税的办理时限压缩至平均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发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服务,实现网上发票申领率90%以上。

上线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网上查询功能,保障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落地。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减税降费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能享受。贯彻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在县政务中心提供24小不打烊服务,满足受灾企业领用发票需求,目前网上申领发票率达到95%。线上推送电子资料18000份,线下发放宣传材料5500余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能享受。

20xx年度,xx县税务局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相结合,梳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严格抓好落实,共落实各项税费优惠16589万元,其中20xx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000万元,20xx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降费5589万元。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2

为帮助纳税人开展税收自查工作,特制订了本指南,供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本指南针对行业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介绍税种的自查要点;本指南未列举到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自查。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涉及的全部税种,自查电子表格不足以填写的,可另用附件说明。

一、自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筑业企业。

二、自查范围

1、范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纳税情况,若有涉及到以前税收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向前追溯。

2、税种范围: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及基金,其中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重点。

3、发票范围: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其他大额发票的真伪。

4、自查期限:至20xx年6月20日结束

5、资料报送:自查表及相关资料于自查期结束前报送至启东稽查局综合股。

三、自查内容

Ⅰ、营业税

(一)收入方面

应全面检查各种应税收入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收入或延迟申报纳税。

(1)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

(2)合同未明确规定付款日期,或未与甲方(发包方)签订书面合同,在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后是否确认收入;

(3)预收工程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是否将整体工程分解记账,没有将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装饰等其他工程收入并入该项工程总造价内核算

3.是否将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款等计入计税依据

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是否只将人工费、管理费等劳务收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未将甲方提供的材料、动力等价款计入计税依据,未申报纳税。

4.是否按规定结转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1)是否结转在工程价款以外收取的机械作业收入、材料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或者虽按规定核算工程价款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但未申报纳税。

(2)是否将临时设施费、劳保统筹、远征费、二次搬运费等收费项目确认为收入。

(3)超计划、超面积施工部分是否只确认成本,未确认收入。

(4)水暖、电照、给排水、宽带等施工项目的收入是否全额确认。

(5)是否将材料差价款、抢工费、优质工程奖、提前竣工奖等价外收入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账户进行核算,或者直接冲减费用。

(6)设备出租收入是否确认收入。

5.发包方以物偿债,承包方是否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实物或劳务抵偿工程价款等应付款项,承包方未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应税收入。

6.是否将工程价款直接冲减工程成本或费用、抵偿债务或换取材料

7.是否将工程质量差和延误工期的罚款等是否直接冲减工程价款

8.非主营业务和其他应征营业税的行为是否计税,是否将非主营业务高税率的项目混作低税率项目申报纳税

9.是否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隐匿收入

(1)是否利用自建自用建筑物不征收营业税的政策,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向关联企业提供建筑劳务,未确认应税收入。

(2)出租、出售自建自用建筑物取得收入,是否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10.是否隐瞒挂靠工程项目的工程价款收入

(二)其他方面

1.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是否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1)是否按月就其本地和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就其本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

(2)是否自应申报之月(含当月)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的完税凭证(若否,应就其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2.其他营业税涉税问题

(三)、涉及股权转让企业的营业税

1.买卖金融商品营业税检查

(1)检查买卖金融商品价差收入的准确性。检查“长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对于卖出的金融商品,根据企业金融商品买卖统计表核对成本结转是否正确,价差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特别注意股票分红派息后的成本计算是否准确。

(2)检查金融商品分红派息收入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检查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分红、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已缴纳营业税。通过查询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告及债券的派息公告等,检查金融商品的分红、利息收入计提是否正确。

(3)检查是否存在跨结转的买卖金融商品价差负差。检查是否存在利用买卖金融商品价差负差结转至下一年抵减计税营业额的情形。

(4)检查买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核算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将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品种统一归为“金融商品”,检查是否将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内进行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检查是否扣除了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税费,造成少申报缴纳营业税。

(5)投资收益。检查金融商品卖出时,成本结转的准确性;检查分红派息计提的准确性、完整性。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检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的派息金额。

(7)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检查明细科目,检查是否存在未确认收入的应税收入。

(8)已缴税金与已提、已申报税金是否一致,检查“应交税金”、“银行存款”。

Ⅱ、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检查各种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收入方面(内容参考营业税)

企业是否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混淆成本归属期,提前结转或多结转工程成本费用

(1)提前结转未完工工程成本。企业是否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2)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提前转入工程成本。

(3)擅自缩短临时设施的摊销期,虚增临时设施摊销成本。

2.是否虚列材料成本,虚增工程成本

(1)虚列已耗用材料的单价、数量,虚增材料成本。

(2)将尚未耗用的材料列入成本。

(3)将不属于材料成本、不能税前扣除的其他费用列入材料成本。

(4)取得虚开发票或虚构购进材料业务,虚增材料成本。

(5)材料成本的贷方差异有无长期不调增利润。

(6)已竣工的工地剩余已领用材料有无办理退料手续冲减成本。

3.营业费用方面

(1)固定资产折旧的检查

①是否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

②是否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

③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是否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

(2)租赁费摊销方面

①租赁固定资产,是否一次性列支租赁费,未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费用。

②融资租赁时,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短于该项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对每期支付的租赁费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的折旧额的,其超出部分不得作为本期成本、费用。是否列支设备租赁费高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

③有否将经营租赁时发生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如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列入管理费用。

(3)计税工资方面

①是否虚列人工费用,虚增工程成本

是否虚列施工人员数量、虚列应付工资,虚增人工费用。

②工资支付是否合理。

如以发票报销的方式,为员工报销交通补贴、医疗费;以劳动保护费名义支付给职工人人有份的'误餐费;以会议费、公杂费、宣传费名义列支部分职工奖励费;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职工交通意外保险、员工子女保障保险等商业保险,未计入职工工资进行纳税调整。

(4)“三费”方面

①计提基数是否准确。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 ②是否重复列支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或者列支或提取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5)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检查

将应计入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项目的支出以会议费、差旅费、公杂费、办公用品等项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在申报时,是否未按税法计算的限额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扣除费用。

4.各项损失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5.购臵、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臵或开发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是否不作为资本性支出,而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高于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的利息是否调整;向关联方借款利息调整是否正确。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它费用支出是否税前扣除;逾期完工的违约金、赔偿金、逾期还贷的罚息是否挤占成本。

(三)发票方面

1.是否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的发票或虚开发票

(1)异地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企业开具从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的发票。

(2)向发包方开具假的发票,以隐匿收入,少缴税款。

(3)虚增工程价款或虚构部分业务,向发包方提供虚开的发票,发包方据此虚增固定资产价值或虚增税前扣除额。

2.是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各项成本、费用

(四)其他企业所得税涉税问题

1.工程完工后余料和残料的变价收入、销售废旧包装物收入是否入账。(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2.从低税率地区分回的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补税;

(五)、涉及股权转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1.收入总额的检查。一是检查股息分红、债券收益、汇兑收益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二是检查各种金融商品买卖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已实现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或体现在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

2.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

一是检查税前扣除的各项金融商品交易支出、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是否属于其当期发生的,且与其取得的金融商品交易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主要检查股票、债券、外汇等投资收益业务支出等项目。

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多列费用的情况,检查“投资收益”账户,核实是否将与金融商品交易无关的费用计入该账户。检查费用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增成本情况;根据员工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检查是否存在虚增人员工资、奖金套取现金情况。

三是检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擅自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多提折旧的情况。

四是对各资产税务处理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准确界定各项资产,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有无将不征税收入用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税前扣除或摊销。

五是检查企业填报的各项损失,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报财产损失、虚报投资性支出损失和虚报借款的坏账损失等虚增成本的情况。

Ⅲ、个人所得税

(一)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以发票报销方式或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信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四)是否以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奖金、回扣、提成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支付给无用工手续的临时工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向股东派息分红是否足额代扣代缴税款,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七)、是否存在利用企业资金支付个人消费性支出或购买家庭财产而未计个税的情况。

Ⅳ、其他税种

(一)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于移送时是否申报缴纳增值税。(如进行账务处理时将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地点登记为施工现场;将生产水泥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耗用的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成本费用分解计入工程施工成本。)

(二)是否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是否缴纳印花税。

(四)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纳税人,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经营自用的房屋,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六)对房产进行改造、扩建,增加的房产原值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七)同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是否计入房产价值,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八)是否按规定将相应的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据以征收房产税。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协同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核实及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三江县切实增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切切实实地拿出“实”办法、“硬”措施,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及政策落实、征管核算、督察督办、服务宣传等五作组,并抽调4位同志专抓减税降费工作。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分工,分清责任,整体联动,确保了减税降费工作有序推进。

2.提高大局意识,确保服务到位。一是组建专家团队,利用业务骨干的专业优势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分层次举办10余场次业务培训、线下“一对一”精准辅导,累计共培训5600余人次,培训面达100%,并利用线上税企微信群、三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企业负担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3.提高纪律意识,确保责任到位。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纠查问责、确保工作无遗漏、数据无差错。严查税务人员在减税降费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上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减税降费落实成效。

1.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3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到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另一方面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全年共减免500万元。

2.增值税税率下调的政策实施。自20xx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7%税率降为16%。从20xx年4月1日起,原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降为13%;原增值税适用10%的税率降为9%以及起征点的提高等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因素,预计全年共减免3500万元。

3.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实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从每人3500元/月提高到每人5000元/月;并且从20xx年1月1日起,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20xx年一季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减收1213.51万元,预计全年同比减收1100万元。

4.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xx年上半年享受减半征收的180户,减免256万元,预计全年减免980万元。

(三)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1.制定了督察督办计划,督查督办组认真对减税降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积极协助上级减税降费专项工作督查组到我局开展督查工作。三江县税务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三江县税办发〔20xx〕3号)以及《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三江县税务局委员会纪检组提醒通知书》(三江税党纪提[20xx]3号)提醒党委成员及涉及减税降费工作人员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取消的收费项目停止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和税率的政策执行到位。督察督办组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对违反工作要求,落实政策不到位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自查,我县未发现有相关减税降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柳市税发〔20xx〕33号)通知要求,积极部署调查摸底工作,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逐户核查,积极向市级反馈工作进度,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清理第三方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精神。组织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第一时间约谈服务单位,要求各服务单位开展自查,同时提供自查报告和关于电子发票收费项目清单等,相关服务单位均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并提供公司针对电子发票开发的升级服务项目和收费情况。做好数据清查和复核。完成全县80户电子发票使用情况清查,80户企业使用公司提供的单机版电子发票,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核查,未发现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有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的'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清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计50个部门壹佰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涉及到收费单位63个,根据《20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收费项结合(二)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本县涉企行政事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近年来,尤其是20xx年以来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仍然按原标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情况。如按文件要求已免收中小学基础建设设施配套费等。

1.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目前,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共有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法院等20个部门,自20xx年以来,全县执行取消或停征和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包括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包括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包括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

2、政府性基金清理情况。取消或暂停和降低、调整的政府性基金7项,其中:取消和暂停的政府性基金3项,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降低3项,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调整1项,上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本次检查,我县各执收单位都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落实国家、区、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没有不执行降低收费标准及其他应减免优惠政策情况。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征收、改变收费主体等乱收费行为;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增加企业负担问题。

二是通过这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确保了国家和区级降费政策的坚决落实到位,规范了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了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减税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通过税收管理系统提取数据排查,发现部分纳税人进行互联网报税时,未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没有“应享尽享”,经与纳税人沟通核实,是由于纳税人申报税费时,对电子税务局操作不熟悉,没有选择符合企业应享受的减免税政策。

(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税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及时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精准宣传辅导,联系纳税人办理了退税。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出现,税务部门建立“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申报操作,确保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和最新政策指导,避免纳税人“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问题发生;建立数据核查机制,定期开展纳税人疑点数据核实工作,提取疑点数据由主管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发现错误及时修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按中央统一要求,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企业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

一是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工作见实效,不断提高政策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减税”获得感。根据国务院系列减税措施的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坚持全程辅导,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措施,特别是推进增值税改革这道“主菜”的全面落实,帮助纳税人用足用好政策,打造稳定公平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后台提取数据分析,核实减税降费相关疑点数据以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三是组织人员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潜在纳税人进行筛查,特别是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将政策精准推送到纳税人手中,进一步提升税收优惠执行效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4

20xx年上半年,xx市税务局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服务我市经济恢复发展中贡献税收力量。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复工复产。

在持续落实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税收支持。

二、推行线上包保,政策落实更精准。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迅速启动线上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包保服务活动,向重点包保对象送去优惠政策和“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二是创新方式线上问需。开展线上问需包保服务,将纳税人与包保责任人直接关联,提高税企沟通效率,利用平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深入开展分析。对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三、强化部门协作,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和安排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工作,拟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xx市税务、人社、医保多次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工作协调会,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派遣业务骨干,成立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业务保障团队,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视频授课、微信推送、电话培训等方式,开展对社保、税务部门人员培训。二是开展线上辅导。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线上包保服务责任制,通过微信、钉钉等线上渠道,对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实现精准推送。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政策宣传短信,确保缴费人知晓政策。

四、数据服务大局,支撑决策更有力。

一是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协助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通过分析各行业减税降费中的数据,综合客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分析,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有序健康恢复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及时传递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至金融机构。推进“税融通”业务升级优化,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至纳税信用A级、B级、M级,推进以信授贷无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模块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纳税服务更优化。

一是按税种细化优惠政策,编制《疫情防控政策汇编》,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和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维码进行宣传,在市局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二是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方面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出“延期办”“网上办”“容缺办”“豁免办”“错峰办”“特别办”,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落实各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操作规范。

六、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更到位。

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统筹做好历史积案和下发积案的稽查工作,确保查补税款特别是“扫黑除恶”查处税款的及时入库;严守“两个不得、一个务必”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5

《xx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收悉后,xx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x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xx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xx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xx县、xx县民政局加强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xx县、xx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13号)要求,xx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xx为组长,县民政局长xx、县教育体育局局长xx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xx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xx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xx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xx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审计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xx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xx县民政局、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x号),要求xx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xx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x月x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xx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x号)、《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6

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费政策,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经济环境,按照《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管理情况

阜阳市自20xx年末开始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动态更新,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制订和公示,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涉企收费的公开和征收工作。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最初的62项减少到现在的16项,资金规模也呈逐年下降趋势。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降费减负,积极优化“四最”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20xx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10.1亿元,其中税收减免7.9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更大激活市场活力。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国资委)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把落实好减税降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将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二)核查征管数据。按照时间节点查看是否存在逾期收费情况,对超过时间节点收取的款项查明原因,属于历史原因应收未收的如实收取,属于逾期收费的坚决清退,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基金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三)排查收费项目。查看是否仍然存在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基金项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四)清理政策制度。查看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规定,是否存在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

(五)及时上传文件。及时将文件及财政部网站链接上传至市财政局网站和非税执收单位QQ群,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和收费项目取消停征的相关工作,确保停止征收和标准调整。

(六)及时更新项目库。对取消、停征的收费进行清缴结算,更新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在非税征缴管理系统中停用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

三、工作进展

1.调整收费目录。根据上级政策变动,4次对《阜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阜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阜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其中1个收费项目停止征收,5个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1个收费项目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为企业提供方便、及时、快捷的查询服务,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积极协调沟通。对于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项目,积极会商相关执收单位,核销财政票据,清理收费资金,调整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确保降费政策按时执行。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服务解决诉讼费退费相关问题进行会商。会商后优化了诉讼费退费方式,有力推进了“互联网+非税征管”。

3.优化退付管理。围绕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不断简化退付流程,缩短退付时间,督促执收单位落实退付工作,确保“应退尽退”。

4.开展收费排查。接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整治口岸乱收费问题的通知后,按照文件精神,逐个环节,逐个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同各有关单位进行了会商,经排查我市无口岸乱收费行为。

5.开展监督检查。为切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各项降费减负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时全面清理违规收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xx年至今,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降费减负政策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查看是否有违规收费行为。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违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皖财综〔20xx〕957号)要求,对相关执收单位进行了检查,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精心布置,采取执收单位自查、财政重点抽查、走访群众、调研企业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应减未减、应免未免、逾期收费、捆绑收费以及收费公开情况实施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涉企收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四、取得的成效

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的施行,将涉企收费置于阳光照射之下,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中,让违规收费无处遁形,净化了社会风气,企业依清单缴费、监督收费行为、主动抵制乱收费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已然形成。各项降费政策的全面落实,也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增添了活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核查征管数据。按照时间节点查看是否存在逾期收费情况,对超过时间节点收取的款项查明原因,属于历史原因应收未收的如实收取,属于逾期收费的坚决清退,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基金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排查收费项目。查看是否仍然存在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基金项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三)实施票据年检。结合财政票据日常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票据、核销把关不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变相收费。

(四)开展情况分析。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动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应停未停、应减未减及其他违反收费基金降费政策、非税收入征管政策的行为。

(五)清理政策制度。查看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规定,是否存在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7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8

根据财监〔20xx〕14号,湘财监〔20xx〕7号文件要求,永顺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海波于20xx年5月31日主持召开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听取永顺县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县税务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现将我县减税降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税降费新政减收影响测算

测算说明:税收政策以及完善减税配套措施的陆续出台,税收变化所引发的链式结果非常复杂,许多相关的行为弹性难度量,同时测算方法不同、假设条件差异均会导致测算结果差距以下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的估算均为静态测算,预测值需要随各种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一)收入总量减收影响测算

税收静态测算,实施减税降费政策,20xx年我县减税规模约1.3亿元左右。

1.20xx年税收优惠政策影响

20xx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延续,以20xx年数据为基数,预计20xx年继续减收6406万元。(其中,增值税税率20xx年5月1日起由17%降至16%、11%降至10%,以20xx年数据为基数,预计20xx年减收3150万元。)

2.20xx年减税降费新政主要优惠内容,全年预计减收6826万元。

(1)增值税方面全年预计减收3340万元。

①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20xx年,永顺县月销售额3万元至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共741户,20xx年将全部执行减免。以20xx年为基数测算,20xx年全年预计减收1060万元。

②将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增值税税率降为13%,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为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以20xx年为基数测算,20xx年全年预计减收2280万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全年预计减收629万元。

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20xx年,永顺县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为283户,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3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108户。以20xx年为基数测算,20xx年全年预计减收629万元。

(3)个人所得税方面全年预计减收1200万元。

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20xx年10月上调的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首次按年度综合计税,纳税人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据测算,20xx年全年预计减收1200万元。

(4)其他税种方面全年预计减收1657万元。

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等。1月23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我省顶格执行财税〔20xx〕13号文件。据测算,预计减收1657万元。

降费静态测算,我县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降费规模约2292.53万元。

1、自5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费率由20%下调至16%。20xx年5月税务局接收人社局推送数据,单位部分缴费额为10242338.2元,减费额应为该数的25%,即10242338.2×25%,即256.06万元,20xx年降费测算为256.06×8=20xx.48万元。(自5月至12月共计8个月)

2、自20xx年1月起,工伤保险费率从1%、2%、3%调整至0.7%、1%、1.4%、1.6%、1.8%、2.2%、2.5%、2.7%。20xx年1至5月缴费额为5002691.64元,实际减征额为1020544.79元,20xx年6至12月预测减征额为142万元,全年共减征额为244.05万元。

(二)行业受益测算

20xx年减税降费新政,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所有行业均受益,由于行业不同、企业规模差异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等多重因素影响,预计各行业税负呈不同程度下调。静态测算,预计减税降费大的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电力行业;小微企业聚集的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技术研究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货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预计税负下降幅度较大于其他行业。

(三)个人受益情况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来看,有效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增加了老百姓钱袋子;对综合所得征税并实行累进税率,让高收入者缴纳更多的税。从20xx年前4月情况看,全县个人所得税入库同期比减少164万元,减幅为9.6%。

二、减税降费新政对永顺县经济发展的影响

本轮大规模减税降费新政,对我县经济发展机遇主要有:一是稳定就业。我县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实施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指将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扩大生产,为稳定永顺县就业起关键性作用。二是激发市场活力。大规模减税降费,提高企业在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所占比重,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扩大企业规模,反过来增加就业。三是由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四是有利于扩大消费。

挑战主要有:一是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可能给防控地方财政和债务风险带来一定压力。二是加剧企业竞争。

三、永顺县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措施

我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重大政治任务的理念,按照上级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一)精准组织,增强减税降费落实力量。

一是提升思想站位。我县先后召开了常务会、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让财政、税务社保等干部充分认识到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县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扛牢抓实。设在县税务局减税降费的办公室分别设有政策落实、数据核算、政策分析、督察督办、纳税服务、综合宣传等6个工作小组。三是建立健全机制。一方面,通过推行周例会工作制度和集中办公工作机制,实现了减税降费工作的高速有效运转。另一方面,将减税降费纳入到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并将考评考核结果作为税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精准识别,夯实减税降费工作基础。

一是摸清家底。由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牵头,灵溪镇税务所、芙蓉镇税务所、万坪镇税务所和税源管理股根据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有关规定和《永顺县税务局精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类别归集表》,依托金三系统和其他业务数据,全面摸清我局辖区内应享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底子,建立减税降费台账。二是分户建档。根据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不同类型,按照“销售规模+优惠政策”科学分类、分户建档。截至目前,我局已对4000余户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精准识别,其中,对符合减税降费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完成建档立卡955户,为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精准服务,促进减税降费落实到位。

一是以应知尽知为目标,传递减税降费“好声音”。在办税服务厅和县局办公区共放置宣传展板15块、每个工作日滚动播放减税降费宣传片,为纳税人、缴费人发放减税降费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致全县纳税人、缴费人一封信》,自制减税降费海报张贴于县城内8个主要公交站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打通“报、网、端、微、屏”多项资源平台,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矩阵模式。通过多种方式、不同媒介平台扩大宣传范围,确保宣传覆盖面达到100%。二是以应会尽会为导向,开展个性化培训辅导。依据不同的优惠政策,分批分类开展集中培训,为纳税人解读政策。截至目前,已开展12期培训,共计培训20xx余人次。开展跟踪服务,成立减税降费专家团队,上门入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目前已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1000余次辅导和政策咨询服务。

(四)精准管理,做好减税降费动态跟踪。

一是联点联户,让优惠政策落得实、落得细。借鉴我州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机制,建立精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联点联户机制,目前我县税务局所有党委委员、业务股所中层正副职共46人与92户纳税人、缴费人结对联点联户,每月走访了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发放连心卡,让改革红利算得清、道得明。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根据分户建档数据,制作发放精准落实减税降费“连心卡”。在连心卡上详细填写纳税人、缴费人基本信息、适用政策、结对责任人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按期填写减免税金额,定期对建档立卡户享受减免税情况、政策辅导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减免税费动态监管,让纳税人、缴费人清清楚楚,税务执法人员明明白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目前已为500余户纳税人发放第一期连心卡。

(五)精准督查,确保减税降费不打折扣。

一是制定细则,确保工作开展合法合规。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永顺县税务局精准减税降费督查实施细则》,由县税务局法制股、纪检组、收核股、人教股和党建工作股组成减税降费督查办,对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和精准时效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用好“探头”,发挥纪检组纪检监督作用。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监督列入纪检组年度重点工作,配合减税降费督查督办工作组同步开展纪检监督,对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实施全流程监督,坚决防范政策落实中税务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三是进行督查,推动减税降费落实生效。开展减税降费督查行动,详细了解税务干部在政策落实中行政执法、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通过入户走访,目前没有发现县局税务干部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存违法违纪等问题,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的减免税费落实到位。

四、我县减税降费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五个精准”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好上级精神和要求,围绕“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精准督查、精准组织”工作措施,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往心里走、往细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继续做好精准落实减税降费“连心卡”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将减税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通过发放“连心卡”,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征管基础,使纳税人对享受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增强减税降费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便利性。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围绕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照新的管理方式、征管流程,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便利、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进一步扎实全面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核算分析。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前端源头数据的准确性,理顺数据核查、会审、差错数据更正等后端纠错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减税降费数据统计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减免税分析,力求全面、及时、准确、深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运行情况能得到完整反映,实施成效能得到充分展现。

四是进一步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反馈。重点选取执行中操作性不强、受益面有限、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不明显,以及减免税数据反映落实情况异常的政策,开展深入调研、深度剖析,分门别类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对症施策”的有效办法,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偶发性、局部性的问题,立足本地实际,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多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五是要求各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并配合工作。减税降费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需要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更好地让改革红利惠万家。将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财政、税务、发改、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减税降费工作落地生根,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免税自查报告 篇9

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降费政策,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经济环境,按照《贯彻落实全国“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管理情况

xx市自20xx年末开始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变化动态更新,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确保“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制订和公示,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涉企收费的公开和征收工作。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最初的xx项减少到现在的xx项,资金规模也呈逐年下降趋势。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降费减负,积极优化“四最”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20xx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xx亿元,其中税收减免xx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更大激活市场活力。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国资委)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把落实好减税降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将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二)核查征管数据。按照时间节点查看是否存在逾期收费情况,对超过时间节点收取的款项查明原因,属于历史原因应收未收的如实收取,属于逾期收费的坚决清退,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基金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三)排查收费项目。查看是否仍然存在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基金项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四)清理政策制度。查看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规定,是否存在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

(五)及时上传文件。及时将文件及财政部网站链接上传至市财政局网站和非税执收单位QQ群,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和收费项目取消停征的相关工作,确保停止征收和标准调整。

(六)及时更新项目库。对取消、停征的收费进行清缴结算,更新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在非税征缴管理系统中停用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

三、工作进展

1.调整收费目录。根据上级政策变动,4次对《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x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xx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其中1个收费项目停止征收,5个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1个收费项目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为企业提供方便、及时、快捷的查询服务,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积极协调沟通。对于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项目,积极会商相关执收单位,核销财政票据,清理收费资金,调整xx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项目库,确保降费政策按时执行。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服务解决诉讼费退费相关问题进行会商。会商后优化了诉讼费退费方式,有力推进了“互联网+非税征管”。

3.优化退付管理。围绕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不断简化退付流程,缩短退付时间,督促执收单位落实退付工作,确保“应退尽退”。

4.开展收费排查。接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整治口岸乱收费问题的通知后,按照文件精神,逐个环节,逐个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同各有关单位进行了会商,经排查我市无口岸乱收费行为。

5.开展监督检查。为切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各项降费减负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时全面清理违规收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20xx年至今,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降费减负政策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查看是否有违规收费行为。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违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x财综〔20xx〕xx号)要求,对相关执收单位进行了检查,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精心布置,采取执收单位自查、财政重点抽查、走访群众、调研企业等方式,重点围绕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应减未减、应免未免、逾期收费、捆绑收费以及收费公开情况实施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涉企收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四、取得的成效

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的施行,将涉企收费置于阳光照射之下,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中,让违规收费无处遁形,净化了社会风气,企业依清单缴费、监督收费行为、主动抵制乱收费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已然形成。各项降费政策的全面落实,也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增添了活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核查征管数据。按照时间节点查看是否存在逾期收费情况,对超过时间节点收取的款项查明原因,属于历史原因应收未收的如实收取,属于逾期收费的坚决清退,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基金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排查收费项目。查看是否仍然存在取消、停征、缓征、暂停的收费基金项目,是否存在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三)实施票据年检。结合财政票据日常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票据、核销把关不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变相收费。

(四)开展情况分析。根据收费政策的变动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检查、分析是否存在应停未停、应减未减及其他违反收费基金降费政策、非税收入征管政策的行为。

(五)清理政策制度。查看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规定,是否存在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不一致的现象,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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