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城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系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镇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目前防汛、抗洪严峻的形势,进一步搞好我乡防汛、抢险工作,作好抗大洪、抢大险的准备工作,经我乡政府研究指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河口、险段分工涉及:
9个村,按照属地管理分别负责,本村沿河河口险段,做到随调随动,安排有序,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做到物料充足,洪峰来前,堵口、堵坝要全部到位,20个预备队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二、机井防护
从7月18日起,各村每个机井都要全部封盖,分工负责,确保洪水不损坏一眼,不损坏一台泵。
三、电力防护
各村村委牵头检查每台变压器的安全状况.对座在洪区的变压器或停电或撤回,汛期过后恢复使用,另外加强各村电工的监管力度,做到出现故障,能急时抢修,确保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障。
四、生活用品保障
各村从现在起,组织、号召、帮助群众备足各种生活用品,保证生活用水,米面、油、菜等生活必备品,避免出现断水断粮等现象。
五、危房排查和群众的安全撤离
一是各村在一天时间内查清全村的住房危房情况,帮助危房户,孤寡老人的住宿安置工作,保证每户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是危村险户的`安全撤离:必须在乡政府命令后,得到安全撤离,曲一、曲二、曲四三个村的周边户,必须在撤离通知半小时内撤到本村较高地点,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尧子营村是全乡防洪重点村,在筑护村大坝和村街口的同时,做好全体撤离转移准备,沿鸡曲路和村西路,向曲三村转移,全村群众做好各项准备,在统一指挥下,安全有序的进行转移;许卷、李卷、曲卷和冯庄四个村做好向南卷、北卷东、北卷西的全面转移;前党庄向后党庄转移;曲陌四个分村、南卷、北卷东、北卷西、西卷、后党庄等村配合乡政府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保证灾民食宿有较好的保障。
六、做好财产的保护
各村街口、巷口都要做好防水工作,尽可能村内不进一点水.确保各个房屋的安全,同时对贵重物品要提前转到比较安全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七、乡通讯畅通
各村的主要干部都要保证手机开机,电话畅通,随时联系,随时报告,掌握防汛的各种情况。另外,电工、抢险队长也要保证通讯联络,应急各种突发性事件,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八、派出所干警抓好治安工作
防止不法分子在汛期和抗洪期间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破坏。
九、全乡个中小学校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保证汛期学生学习安全,并做好随时转移的一切准备工作。
十、明确责任,吃住在村
各包村干部都要吃住在村,帮助村解决好抢险、抗洪的各种准备工作,乡领导干部包村包河段,搞好大坝的防护和险段的巡护工作,出现险情及时处理。
十一、各村防汛物料要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使用便捷,随用随取,不得误工、误时,各村成立后勤保障组织,一切物料要运送及时。
为提高公司防汛减灾水平,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的抢险救灾工作,最低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电力设施破坏损失,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防汛目标,根据市公司指示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和11个工作组。
1、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峰、高正军
副组长:刘炳言、孔杰
成员:孙家庆孙红军刘剑军曲祖升杨立平王新科李强孙朝阳王新茂孙茂洲杨世柱赵文锋常宗波孙丕锦张国琪陈志斌高虎军于忠东杨先奎张绪发王可夫谭春林孙德建于忠章于涛姚传浩杨贤波杨丛树王劲松孙景光张世久
2、工作办公室:平时工作设在生产技术部,应急抢险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小组的决策,指导和下达任务;掌握险情及险情动态;拟定抗洪抢险临时条令、命令;协调解决各方面的工作,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接待上级和外地来牟抢险人员等项工作。
3、调度组:由调度所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编制《由于洪灾造成远动设施故障的事故预案》、《所属发输变电设备因洪灾停运预案》、《输变电设施抢险和恢复送电预案》、《防洪抢险救灾现场紧急供电预案》,确保灾后恢复电网运行。
4、通讯组:由信通公司人员组成。职责是编制《由于洪灾造成通信设施故障的事故预案》。负责检修、加固现有的通信设施;受灾后迅速恢复破坏的通信设施,优先保证公司指挥系统与上级及各工作组抢险现场的通信线路畅通;当有线通信遭到破坏后,要组织好无线通讯,优先为救灾抢险工作服务。
5、后勤服务组:由物业公司和电业招待所组成,物业公司负责。职责是做好药品、医疗设备准备和临时治疗点的准备;受灾抢险时按公司指挥系统的统一安排,进行伤员医治、转移和登记工作。负责做好抢险队伍的后勤供给工作,备好一定的食品,尽可能保证一线抢险职工的正常就餐,同时做好抢险职工的家属安抚工作,解决抢险职工后顾之忧,保证抢险任务顺利完成。
6、治安保卫组:由物业保卫人员组成。职责是搞好调度大楼、物资公司仓库、变电站等要害部门、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稳定辖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督促公司所属有关部门检查和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切实做好消防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物资供应组:由物资公司人员组成。职责是做好物资仓库的维修加固工作;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建立台帐,专项保管;搞好灾后抢险工程使用的物资供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8、交通运输组:由运输公司和公司小车班人员组成,运输公司负责。职责是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好汛期值班车辆(含发电车)和备用车辆的安排,随时待命待发;灾后紧急调度车辆,保证公司指挥系统和抢险用车的统一调配;确保抢险人员、物资的运送和伤员救护。
9、技术组:由生产技术部人员组成。职责是按防汛要求拟定检查、维护输、变、配电设备提纲;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施遭遇超设计标准洪水及暴雨的度汛预案;牵头制定企业所辖地域内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生产、生活设施危害的抢修和人员安全转移预案;组织防洪抢修队伍,受灾停电后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拟定抢修方案,通过一切手段,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10、配电抢险组:由营销部、各供电所人员组成,营销部负责。职责是制订《重要用户输变(配)电设施抢险和恢复送电预案》,对自发电用户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协调用户制订应急预案,并备发电机、燃油等物资,并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受灾停电后按调度方案投入使用;对重要用户、要害部门的用电优先恢复。
11、送电抢险组:由送电工区人员组成。职责是制订《设施检修与人员转移预案》;按防汛要求,对线路杆塔基础、拉线等送电设备基础进行检查、加固;组成防洪抢险队伍,受灾停电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对送电线路进行抢修及早恢复线路供电。
12、变电抢险组:由修试公司、操作队组成,修试公司负责。职责是制订《设备抢修与人员转移预案》;按防汛要求检查电缆沟、排水沟畅通无阻;设备厂房及门窗不漏水、不渗水,室外注油设备密封良好;无人值班的变电站汛期要增加特巡次数,易积水或倒灌的变电站下雨时应安排人员现场值班,及时处理险情;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建全台帐、专项保管;组成防汛抢险队伍,受灾停电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变电设施进行抢修,确保变电设备的正常供电。
13、政宣组:由公司工会、思想政治工作部组成。职责是组织好防汛减灾和防洪抢险的宣传活动,稳定职工情绪,根据上组指示进行宣传报道。
工作办公室和各工作组领导成员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二、汛期防洪抢险准备工作预案
(一)汛期预备阶段
1、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大防汛减灾工作力度,努力做好防汛工作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制订好各自的防汛应急反应预案,并认真搞好贯彻落实。
2、各部门要建立好各自的防汛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检查监督到位,做到汛前有备,汛时有效,汛后有救。
3、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慎重、适度、科学地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
4、做好充分的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落实,列出落实停电后抢修顺序表,电力抢修恢复送电顺序:
(1)防汛指挥部
(2)电力调度中心
(3)党、政、军、机关
(4)各医院
(5)广播电台、电视台
(6)电信、移动、联通、邮政
(7)其它重要用户
5、按防汛措施要求,对电力设施、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对不可靠部位进行加固,力争达到防大洪、抗大灾的标准,确保供电设施安全度汛目标的实现。
6、要求做好政令畅通,一切命令听指挥,保证通讯设施畅通。制定受灾后通讯抢修恢复通讯顺序:
(1)公司防汛指挥部与区指挥部、市供电公司的话路
(2)公司防汛指挥部与各变电站之间的话路
(3)公司防汛指挥部与各分小组之间的话路
(4)其它重要的话路
(二)汛期警备阶段
1、通讯组要在24小时内建立有效的通讯网,保障公司防汛指挥部与政府及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系,协助准备好必需的对讲机、手机及其它无线通讯设备,保障洪灾后有线话路受损后抢险通讯工作联络快捷、畅通。
2、变电、送电、配电、交通运输组要立即督促检查各有关人员48小时内迅速做好准备,落实好抢修队伍、人员、物资、车辆、工具,防洪抢险警报发出后,要迅速赶至指定地点待命。
3、治安保卫组要立即着手布置安排对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对易燃、易燃危险物品的保管及转移工作,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4、后勤服务组要随时准备并建立必要的医疗救治队伍,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要备好一定的食品,为参加抢险的人员提供必需的食品。
5、物资供应组要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和运输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做好洪灾发生后,随时保障抢险物资的供应。
6、政宣组要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汛抢险现场采访工作和现场鼓动教育工作。及时向职工报道防汛抢险一线的信息。
三、受灾后的应急行动预案
1、破坏性洪灾发生后,公司领导小组即时行使公司防汛救灾指挥系统的职能,迅速部署电力抢险工作。公司防汛指挥系统设在公司调度大楼调度室。
2、通讯保障组必须在洪灾后1.5小时内组织抢险人员出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照制订的通讯抢修顺序,尽快沟通公司指挥部与上组机关及公司所属各主要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系,切实保障灾情上报、抗洪抢险指挥和信息反馈工作。
3、各抢险组必须在洪灾后半小时内立即派出抢险队伍,按照制定的电力抢修顺序迅速对变、送、配电设施进行抢修,保证洪灾后2小时内将区防汛指挥部及党、政、军、机关、和公司调度中心的用电。根据公司指挥部的指令,派出第二批抢险队伍,进行电力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4、物资供应组和交通运输组要立即调运抢险物资和运输车辆,根据公司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配合各抢险队伍,保障人员及物资的紧急及时调运。
5、后勤服务组要迅速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根据公司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医疗救护工作。同时要调集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领取和发放抢险人员的医疗急救用品和食品供应,以保证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6、治安保卫组要迅速对公司所属要害部门和部位进行治安保卫,确保要害部门安全,保证电力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7、政宣组根据公司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将上级精神传达到职工,以平息洪灾谣传、误传,安定职工情绪。
8、有关抢险组要根据公司指挥部的指令,对送、变、配电设备基础进行修整,搭建临时办公地点,现场指挥抢险工作。
9、防洪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各部门要尽快恢复各自机构,组织动员全体职工,着手恢复正常的电力生产和生活。
四、其它事项:
1、各供电所抢险队伍集中地点在各自办公值班地点,各部(室)集中地点在公司生产值班室,汛情警报后半小时内人员必须到上述地点集合。
2、各单位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全力进行电力抢险工作。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公司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惩处。
附:烟台市牟平区供电公司防汛指挥部下属各办、组领导成员及联系电话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敏(兼)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则
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二、重点防护区域
1.地质灾害点。
2.小学。
3.各村山塘、水库。
4.等渡口。
5.各村捞沙船。
6.沿河低洼地段。
7.各村山边房屋。
三、防护措施
1.镇、村成立防洪抗灾抢险分队。镇政府主要以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主,成立五支队伍(名单附后)。各村成立防洪抗灾抢险分队,以基干民兵为主,每村至少有20人参加,队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主任、民兵营长担任。
2.确保通讯联系畅通。各重点防护区域负责人通讯要保持畅通状态,防洪抗灾抢险分队成员在遇有异常状况时通讯也要保持畅通,便于人员联络、召集。各村渡口、沿河低洼地、山边房屋、学校由各村负责通知;各村山塘、水库由镇防汛办通知到村及防护人,由村里具体抓好落实;各捞沙船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每条船要有专人管理,由所在村负责;地质灾害点的防护由国土所负责落实。
3.加强值班。汛期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镇政府当日值班领导、干部为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汛情上传下达工作。
4.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镇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执行责任人,各单位、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四、车辆安排
镇政府安排防汛抗旱指挥车作为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巡查用车。遇险情时全镇企事业单位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确保防汛抗旱用车。
五、物资储备
镇防汛办应常年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物资,包括:钢绳、麻绳、应急灯、手电筒、救生衣、救生圈、麻袋、雨鞋、手提喇叭、潜水泵、水管及其它防汛抗旱物资,并要妥善保管,做到一旦有险情能及时供应,满足需要。
六、协调配合
遇到有防洪抗灾任务,以下部门应及时到位,履行职责,加强配合,通力协作。
1.国土资源所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人员转移工作。
2.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和师生安全工作。
3.沿河所在村落实好捞沙船的靠岸加固工作。
4.坑边公安派出所维持秩序,维护治安。
5.电信支局保证通讯畅通。
6.供电所确保供电正常及危害地段电源切断。
7.镇公路站及时疏导交通堵塞,维持渡口秩序,监督停渡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七、应急方案的'启动
1.水电站放水1500立方米/秒,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所有捞砂船靠岸,镇政府通知下达后,由责任人通知到专人,渡船通知到船工,学校通知到有关教师。
2.超过渡口警戒线水位,由镇政府通知有关渡口村,所有渡口船只停止摆渡,村干部负责执行。
3.水电站放水20xx立方米/秒,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及镇分管领导要密切注意情况,到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段查看,随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4.水电站放水2500立方米/秒,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五位副总指挥分别带领有关人员(各片片长、包村干部等)到各自负责片区,做好应急准备。汛情应随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5.水电站放水3000立方米/秒,镇主要领导到一线指挥防汛工作,五位副总指挥带领应急分队队员,分别到达所负责片区组织群众抗洪抢捡。
6.水电站放水3000立方米/秒以上,片长、包村干部、各村干部、村民兵防洪抗灾应急分队,应昼夜坚守抗洪第一线,定人定段巡逻,及时发现、排除险情。并做好低洼地段住户的撤离转移,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加强信息沟通
汛期镇党政办、防汛办要密切与市委办、市府办、市防汛办、丰海水电站、鸭姆潭水电站、西门水电站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最新信息,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长,并指导防汛抗灾。
九、灾后有关工作
1.民政办负责及时察看灾情,汇总有关数字,提交救灾方案。
2.农技站负责提出灾后恢复生产方案。
3.水利工作站负责灾后水利设施修复工作。
4.镇公路站负责维护秩序,对塌方、水毁路段要加强疏导,组织修复。
为做好县民政局防汛和救灾工作,提高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灾害应急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灾后恢复重建,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任务
(一)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周广新
副指挥长:王守典、陈康、胡云、李世明。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贾尚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局防汛救灾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局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作出应急响应决策;负责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并根据具体灾情研究制定防汛救灾工作措施;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筹集、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处理省厅、市局和县应急管理局临时交办事项。
2、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报导、善后处理、救灾捐赠、灾后救助、后勤保障6个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贾尚卫、王世勇。职责:负责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与县相关部门进行救灾工作协调。由局办公室负责。
(2)宣传报导组:组长:王守典。成员:xxx。职责:负责新闻宣传报导,必要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提供灾情和灾民救助情况及其它公众须知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和局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3)转移安置组:组长:王守典。成员:李世明、李长玉、朱兴伟、叶天、刘为周、贾尚严。职责:负责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指导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做好服务对象的转移安置、生活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由县福利中心、县救助站负责。
(4)善后处理组:组长:王守典。成员:周亚军、秦永香、常先明。职责:负责按规定程序对遇难者进行统一火化安葬;安排伤病人员到就近医院实施救治和医疗救助。由局殡管所和县殡仪馆负责。
(5)救灾捐赠组:组长:胡云。成员:李世明、王世勇、贾尚卫、李菲菲、顾洪波。职责:负责全县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受县内外捐赠,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按审定的方案公告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接收情况。由局办公室、慈善协会负责。
(6)后勤保障组:组长:陈康。成员:李世明、胡云、周路艳、张良志、庄雪婷。负责调配车辆及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协调落实夜班饮食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由局办公室和社会救助局负责。
二、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机制
(一)预案启动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按规程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机制
1、一般性防汛突发事件(Ⅳ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蓝色汛情预警后:
局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灾情稳定前,坚持做好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黄色汛情预警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同时,加强对全县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橙色汛情预警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人员和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抢险人员全部在一线待命;保持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特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红色汛情预警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指挥部组织全局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及各乡镇按划定疏散路线,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场地集中安置、征用设施安置或对口转移安置);动员社会各界为灾民群众提供资金和物资捐助;组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的联系,定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县政府临时交办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善后处置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准备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各工作小组进行防汛救灾工作演练、培训,确保当灾害发生时,救灾应急体系能运转协调。
(二)社会动员准备
经县政府同意后,县慈善协会组织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社会募捐,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完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制度,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减救委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六、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审查
本预案由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组织审查。
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新出现的问题,可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4、预案实施
本预案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关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其职责对应变动,预案内容不变。
七、其他突发事件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由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响应等级指标实行应急响。
一、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势
xx县地跨xx河、xx河两大流域,降雨受季风、xx山地形影响,天气变化剧烈,多灾害性天气,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几次较大降雨过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为大暴雨的多发期。xx河、xx河从我乡境内穿过,系无堤排涝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较差。慈周寨沟、大寨沟等五条沟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现象。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存。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20xx年我乡防汛抗旱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街道排水畅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经排查,我乡境内的河段受损严重,主要有:xx河尚xx东段因取土河堤、河床严重受损;xx河xx桥南段,xx河xx社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毁坏。各村要对所辖受损河段抓紧补修,确保安全度汛。
2、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淤积,开垦种树、种地等阻水障碍要立即清除,保证汛期流水畅通。
3、要保证xx闸、xx闸、xx闸汛期正常运行,健全管护制度,要责任到人。服从乡防指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启闭。由责任村及责任人协同水利站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桥闸,立即上报县水利部门,及时整修。
(二)内地防涝
我乡境内排水防涝沟渠已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甚至消失,近几年来各村硬化道路较多,但多数未修建排水设施,容易造成雨水滞留路面,致使道路不畅。有些村庄建房截断历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时村内向xx、xx河转移,容易造成内涝。因此,我乡内地防涝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要详细排查村庄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畅通,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水沟内的垃圾、树木、杂草等阻水障碍必须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须将平掉的沟河地段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要依法严惩。对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种的要依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三)防汛抗旱两手抓
汛期不仅要立足于防大讯、抗大涝,而且做好抗旱保丰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时节,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水利调节工程引水、蓄水,趋利弊灾,统筹兼顾,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xx河、xx河上拦河蓄水,以保障农田水利灌溉所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紧做好度汛工程检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点抓好沟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险加固。xx河、xx河内的节制闸要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涵闸,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涵闸及时启闭。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低洼易涝地区的乡村,要成立排涝专业队,采取沟排和提排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突击排涝能力。
(四)加强气象、水情预报、预测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水利部门汛前要检修调试通讯和量雨器械,复测量水、量雨设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专用电话,明确专人值班,确保汛情畅通。
(五)严格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资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办法储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进一步搞好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计划落实到位。
四、具体要求
(一)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凡因汛前不检查、情况不熟悉、问题不解决、指挥不力、准备不足等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明纪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是我们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布局的利害关系,各村、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依法治水,凡违抗上级防汛方案或调度命令,不及时分洪、滞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倾倒垃圾、弃置杂物,设置阻水障碍,破坏水利工程实施和测报设备,借故聚众闹事,玩忽职守,谎报汛情、水情等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桐琴镇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为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武义县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桐琴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快速反应、部门联动;抓好四进、加强基层”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桐琴镇防汛防台抗旱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由镇长担任指挥,成员由国土、民政、水务、林业、农业、气象、建设、公安、卫生等相关职能分工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并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汇报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负责发布全镇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指挥:xx副指挥:xx成员:xx指挥部办公室主任:xx成员:xxx主要职责:负责气象、水文预报,水库、水闸控制调度,拟订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负责各项协调工作;负责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负责协调指挥部其它各组工作;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预警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人员转移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拟定人员转移对象、范围、路线、时间、地点,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组:
组长:xx成员:
xx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灾害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统一指挥救援队伍,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xx成员:xx
主要职责:在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期间,负责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外来救灾组、慰问团、红十字会等单位团体的接待事宜;保证道路、通讯的畅通,组织人员对受灾地区的治灾、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筹措调集抗灾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讯设备;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村、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各村、社主要职责
(1)各村、社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负责本村、社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2)编制村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协助镇政府开展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当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时,负责通知村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的联络员、监测员、巡查员、预警员等责任人进岗到位,做好人员转移等防御准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和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按村级预案实施自主转移。实施转移前,及时发出转移信号,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迅速将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
(5)当洪涝台旱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发动群众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乡级防指;
(6)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和群众自防自救知识宣传,开展人员转移演练;
(7)协助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1)人武部负责组织落实抢险队伍的人员、培训工作。发生重大灾害时,能及时组织抢险队伍到位,并能全力会同驻武部队、武警参加抗灾抢险,把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城建办负责镇域公用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指导村庄和镇域农民建房中的防汛防台工作;做好辖区内建设系统内的危房、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工棚的防汛防台工作;提供辖区灾害损失情况。
(3)国土所负责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情况。
(4)农业服务站、林业站、气象站负责农业、林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生产自救,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负责提供防汛防台急需的木材、毛竹物资的供应;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旱情,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信息。
(5)文化站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开展灾区慰问活动。
(6)桐琴派出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镇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联系交警部门,确保公路交通的畅通,实施交通管制,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
(7)桐琴供电所保障电力线路畅通,负责及时抢修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需要而受损的电力设施;根据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需要,调度好各水电站的发电;制订重大事故下的应急措施;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8)桐琴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9)桐琴小学、芦北小学、东干中学、桐琴幼儿园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灾患意识;组织校舍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根据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风暴、干旱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及时上情下达。
2、山洪灾害监测。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行政村、社,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镇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镇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当各水系流域发生洪水时,各村应加强监测,并在1小时内报镇防指、2小时内报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各河流及支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监测,并将堤防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县防指。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及有关责任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镇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塘坝出现险情时,各村社及有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广播电视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镇防指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防旱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防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村社,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4)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薄弱地段,制订工作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各类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镇防指收到强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各村和有关单位发出警报。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发出预警。
3、台风灾害预警。根据气象部门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动向预报,镇防指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江河洪水预警。各河流及其支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各村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应及时当向下游发出预警。
5、山洪灾害预警。各村社和有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镇防指。
6、内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向社会发布信息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镇防指随时掌握旱情灾情,根据干旱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做好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8、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镇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9、水利工程险情预警。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单位和镇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有关村社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四、灾害分级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分为一般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一)一般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75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20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00人。
(二)较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200-3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6000人。
(三)重大水旱灾害
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15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镇内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30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镇域中心范围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6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4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9000人。
(四)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有以下水旱灾害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
1、全镇内范围24小时面雨量大于200毫米,武义江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7-10月全镇范围内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6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5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5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2000人。
五、应急响应根据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办主任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进岗,加强值班。
2、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各类责任人到岗就位,按照职责开展检查、巡查与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3、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县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照灾情,做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预判,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办主任。(应急响应期间监测预警组均要开展本条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中不再重复。)
4、镇防指通知各村社各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重点是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山塘、薄弱堤防、各类危旧房、简易工棚、在建工程等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巡查工作。
5、镇防指对有关农业生产作出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
(二)Ⅲ级应急响应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进岗带班,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通知抢险救援组做好进岗准备,组织驻村干部下村(社区)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副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开放避灾场所,安置转移人员。
2、部署落实危旧房、建筑工地、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旅游景点、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
3、根据县防指部署,及时关停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和涉水野外游乐活动,疏散、转移相关人员,暂停户外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室外教学活动。
4、督促检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准备,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和监测,特别要加强低洼地带、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通知小型水库、山塘、堤防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5、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成员及时返回,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镇、村广播及时播放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准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做好各项防风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等渠道关注县防指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信息,停止大型户外活动,关闭旅游景点,关注交通信息等。
6、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三)Ⅱ级应急响应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进岗带班,抢险救援组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以下人员转移:低标准房屋、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
2、通知以下区域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并根据实时降雨、河道水位、工程险情等情况按村级预案及时转移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病险水库下游受影响人员;屋顶山塘下游受影响人员;低洼易涝区人员;江河发生大洪水时可能淹没区域的人员等。
3、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强降雨期间或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
4、通知镇、村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援队员集结待命,根据工程出险情况、人员受困情况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县防指支援。工程出险后,派出抢险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赴出险处组织抢险,组织出险工程附近村级抢险队伍参加抢险,必要时调派镇抢险队伍参加,调运镇和附近村防汛抢险物资;一般险情可根据本镇技术人员提出的抢险方案实施抢险,险情较大时,及时请求上级技术支持,重要工程出险时,请求上级派出专家组实施抢险,并配合专家组做好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调派、物资调运和后勤保障工作。
5、镇全体机关干部进岗,下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6、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关闭全部旅游景点,暂停所有户外活动,在建工程停工,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镇、村广播每两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防指办定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四)Ⅰ级应急响应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坐镇指挥部组织指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县防指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岗,必要时分赴一线指挥。监测预警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镇、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各类网格责任人启动防汛防台抗旱Ⅰ级应急响应,并告知当前台风预警信息,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预警信息。镇防指指挥根据可能的险情灾情和防御重点,部署重点防御工作:
1、组织实施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工作。在已实施人员转移的基础上,根据防御形势继续扩大人员转移范围,重点组织以下人员立即转移: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人员;出险水库、山塘下游人员;江河两岸洪水可能淹没区域人员;镇域低洼易涝区人员;镇域地下空间设施人员。避灾场所管理人员加强已转移人员的管理,及时制止已转移人员在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2、通知各类网格责任人继续加强监测与巡查,重点检查人员是否全部转移,危险区域内有无滞留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
3、镇、村抢险救援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及时向县防指提出支援请求。(工程抢险方案与Ⅱ级响应时一致)
4、组织实施停运、停工、停课、停市、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5、组织实施灾民的转移安置,随时组织医疗救护。
6、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实施村自为战。
7、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镇、村广播每1小时播放一次防汛防台抗旱动态信息和气象、国土、防汛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发布停运、停工、停课、停市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消息,通知群众留在室内或安全地方避险,远离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河道、水库下游等,车辆避免停放在大树、广告牌、低洼易涝区等危险区域,关注台风、降雨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救助或拨打应急电话。镇防指办每3小时统计、汇总、上报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
(五)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社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乡镇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紧急救护;必要时,乡镇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六)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指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权利投入抗洪抢险。
(七)应急结束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洪的义务。镇民兵应急分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二)物资保障镇防指、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浙江省乡镇、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物资,建立即用即补制度,规范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管理。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受洪水威胁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常规物资。
(三)治安保障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四)电力保障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资金保障财政、民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六)避灾场所保障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七)其他保障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通信、交通、卫生、后勤等保障工作,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后勤等保障。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有关村和企事业单位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七)防汛防台防旱工作评价镇防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指办牵头制定,由镇政府审查报县防指批准后实施。镇防指将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镇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县防指办备案。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镇防指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防台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防台防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所属各科室、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将我县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及县局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系统,坚持灾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公众的领导,确保全区道路运输业安全度汛,经研究,成立崇礼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
成员:xx
联系电话:xx
值班电话:xx
三、防汛工作重点
1、积极采取防汛措施,确保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全面防范、重点突出、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健全防汛组织、落实防汛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做好客货运输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细化落实责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隐患
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防汛设施和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以确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防汛抗旱抢险准备工作的落实,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指挥保障有力,确保全区防汛抗旱抢险运输保障工作及时、畅通、有序。
2、构建体系,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有序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准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应急预案,明确防汛抗旱运输保障工作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措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得到信息,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开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抢险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凡执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应急运输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的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安全排涝,确保业主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洪防汛工作要求,结合XXXX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希望我们XXXX管理处主管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管人员领导能力,带领各部门员工,竭尽全力做好防洪期各项工作。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成员:XXX、XXX
抢险队伍: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全体安保人员
二、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关于防汛排水指示精神,全面指挥XXXX小区防汛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XXXX小区防汛工作中出现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小区汛期安全。
2、准备足够防汛物资,根据出现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准备情况;确保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小区凹陷区域排水不畅和地下室存水等问题。
三、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小区内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及各级主管、安保班长必须到岗,办公室人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2、建立安全责任制。管理处领导人将具体工作分布到位,做到各个区域都有直接责任人。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要追究责任。
3、联系工作。安保部门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客服人员应了解,所有地下车库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应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和小区内有关道路通畅情况,做好与全体业主联系准备工作。
4、物资准备和各部门具体职责。根据XXXX小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各部门分工明确;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有专人负责监视;并做出相应排险措施;以下是各部门明确分工与职责:
财务部:竭尽全力保护好财务部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保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公共事业部:在汛情来临时,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体业主间温馨提示工作,对灾情相对严重几座楼层,要重点记录汛情信息,必要时电话通知业主告知详情。如有业主求救电话,应详细记录业户详细住址(楼层号、单元号、房间号、联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增援。
绿化保洁部:充分做好汛期绿化植被保护工作和小区保洁工作。在恶劣天气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花草树木成长。雨后做好小区卫生清扫工作,让小区每个角落时刻保持卫生清洁。让在住业主感受到环境清新自然,通过我们努力让小区业主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如有业主屋内或仓库有进水现象,应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帮助业主做好清扫排水工作。
工程部:工程人员应定期检查小区内水、电设备,汛期要适当增加检查频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检查各排水管道畅通情况和应急使用情况。险情发生时救援物资包括:
1)应急灯具要充足电量,以备夜间使用。
2)沙袋若干,将沙袋放在地势较低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作用,避免上游雨水汇集到地势较低区域,造成危险。小区内几个容易积水楼层有A1、A3、A5、C1等几个地方,要密切关注积水情况。灾情结束后要立即将沙袋搬离至隐蔽区域,并做好保护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次使用。
3)准备铁锹5把、带钩钢筋5根,必要时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开下水道井盖,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速度,避免雨水冲进地势较低车库或仓库。灾情结束后要立即放置井盖到原处,以免发生危险。
4)排水设备,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地方,并定期检查设备工作情况。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畅,应用排水泵将此区域积水排至其他顺畅区域。用完后要清洗干净,并存放。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电话,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救援和保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关键时刻帮业主排忧解难。
四、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办公室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办公室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险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临时排涝设备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以上各组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总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责任。
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洪水和干旱给我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灾措施;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安全。
2、学校实行防汛期领导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学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据《水法》、《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当受洪水影响;或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黔江河水达到警戒水位时,启动本预案。
2、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汛期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暴雨和洪水过后,总务部门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4、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学校校舍楼房倒塌时,学校应及时把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防汛工作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尝校舍和易发生倒塌地方进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汛期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及从事重大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组织指挥学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3、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4、保持与气象台联系,了解天气信息,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学校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抗旱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配备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要进行严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当接到重汛情预告时
1、当接到防御通知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部进入临战状态,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2、学校要按上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防汛抗旱小组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4、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浸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要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中心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早向学区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大扫除。对被俺的校园,及时请区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学工作。
3、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实现防汛工作提出的确保渠江沿岸各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工作目标,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和《广安市广安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1.4.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洪工作。
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2.1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御洪水工作,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武装部。
2.1.1镇防指组织机构。观阁镇防指由党委书记任指挥,由副书记、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镇派出所副所长、镇安办主任任副指挥。
2.1.2镇防指防汛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和广安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全镇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六大组分工职责是:
1、运输保卫组。
(1)成员单位有镇人武部、派出所等部门。
(2)职责是按防汛指挥部领导要求抽调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车辆,运送抢险人员、物资和撤离群众;保证公路畅通无阻;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治安,保护重要部门和基础设施安全。
2、物资供应组。
(1)成员单位武装部和民政所。
(2)职责是优先安排和储备好抗洪抢险物资,保证物料供应,以备镇防指及时调用。
3、抗洪抢险组。
(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所、派出所等部门。
(2)职责是为镇防指组建一支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同时要组织好自身抢险
队伍,所有抢险人员要自备工具。
4、生产救灾组。
(1)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村建、民政、卫生等部门。
(2)职责是负责调查、统计、上报灾情;组织受灾恢复生产和搞好救济工作,搞好医疗救护和治疗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后勤保障组。
(1)成员单位有镇财政所、民政所、供电所。
(2)职责是:及时安排和下拨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保证受灾地区的粮食和其它食品的供应;保证受灾地区正常供电,及时搞好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准备好抢险用电设备。
6、宣传综合组。
(1)成员单位有观阁镇宣传文化中心、广播站等部门。
(2)职责是搞好防汛宣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通过宣传教育,鼓舞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来。
2.1.3镇防办职责。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区防指决定,按照要求组织全镇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全镇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检查、督促防山洪灾害预案,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与计划及使用监督,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2.2沿河各村委成立抗洪指挥中心沿河各村委会必须设立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委会抽调各生产队精干劳动力组成。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及发布
3.1.1依据洪水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3.1.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洪水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防预警信息
3.2.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发生洪水时,积极联系区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钟内报镇政府,为镇人民政府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洪水灾情信息。
(1)洪水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水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水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水灾情。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码头、村级公路等各类基础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地方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排水通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沿河各村防洪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码头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村分别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按标准储备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渠江河边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国管办房地[20xx]22号)《关于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检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北京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志祥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宾、副校长赵显利
小组成员:校办、党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医院、总务后勤部、膳食部、老干部处、居管会等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党办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
3、学院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总支所属系统以及校团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系统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总务后勤部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李盼兴
副队长:修建装潢中心主任刘树琛、能源动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明奇
副队长:团委书记张启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校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校医院院长成筱鹏
副队长:校医院副院长潘晓平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李汉军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刘景胜
8、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办公室、团委、居管会、总务后勤部、膳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巫后新
副组长:总务后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张书信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住宅区、学生生活区、小学、幼儿园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8、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城内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醒辞榈那榭鱿碌挠狈桨负痛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时间即将进入主汛期,按照xx乡xxxx年53号文件通知和6月24日全乡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
电 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暑假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若学校发现磁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以下工作操作。学校信息员——值班教师(学生)——发现滋生自然灾害——通知班主任——学校校长——组织学校抢险队帮组学生转移——上报联校——上报乡里教育局——通知医院组织抢救。
9、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具体要求
1、大力宣传
各校要利用一切手段,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性书写防汛宣传标语,张贴传单,形成自觉保护生存环境的氛围。
2、落实责任
我乡四所完小,校长为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校实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要把本校防汛减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3、汛前检查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即行动,于放假之前排查学校存在的隐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工作,对校产、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严格值班
四所完小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灾工作的通讯畅通。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树立防汛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防汛抢险的紧迫感、责任感。党员、先进青年要冲在前面,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5、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汛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充分准备,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临阵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本预案对我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信息监测、预警预报、洪水干旱等级划分、分级防汛抗旱应急措施、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演练、附则等方面的内容。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开展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全镇相关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抗洪、抗旱工作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有效控制水旱灾害扩大,防止和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保证水工程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保合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旱灾和供水危机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党委和镇政府有关防汛抗旱的决定、指示和指令,及时收集掌握全镇汛情、水情、旱情、灾情,统一调控全镇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防洪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灾后恢复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发布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令,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依据有关部门的重要天气预报、水旱情预报和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和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预防工作;组织防汛抗旱检查;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用;组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调配抢险人力和技术力量;负责搜集水旱灾害信息;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机构及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镇水利分管领导及分管安全领导担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办、规环办、国土管理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人武部、派出所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抗旱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其职责如下:
(1)镇党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府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学调度,防止侵占、破坏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为的发生;负责组织实施机电提灌设备的提水抗旱工作;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提灌机具,保证农业生产和抗旱需要;负责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和抢险队伍建设,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料的储备并协助指挥部统计上报有关灾情。
(4)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搜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调配救济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配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活。
(5)镇财政办: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监督防汛抗旱设施设备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6)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场镇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
(7)社坛国土管理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因暴雨洪灾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8)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9)镇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10)镇人武部:协助支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负责重大防洪抢险任务和组织抗旱送水等工作。
(11)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水文、通信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的行为,维护水利工程和通信设施安全;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防止抢水、偷水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4 组织体系框架
以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过程为主线,提出灾害预测预警、灾情发生、应急响应、应急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参与部门职责。
2.5 应急联动机制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水旱灾害时,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村社、抢险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分类分级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应急联动响应。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均应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配合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3 预防、预测、预警
3.1 预防
3.1.1坚持预防为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培训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重点隐患区域进行检查。在汛期和气候条件恶劣时段,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洪旱灾害趋势会商,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强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和减少洪旱灾害损失。
3.1.2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预防水旱灾害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和山洪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旱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保合镇的防汛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储备必要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5)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及时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及水库等工程范围内建设的非防汛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工程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 信息监测运行机制
3.2.1水库工程信息
(1)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源,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防办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办。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群众转移撤离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信息,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2.2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1)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较大以上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实时组织核实灾情,做好灾情续报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2)各村应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 应急响应
按照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 分级响应
按照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1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同时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或场镇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特别重大洪涝灾害。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干流堤防发生垮塌;大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库可能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场镇主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50mm以上,或全辖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 造成特别重大山洪灾害。
(4)10个以上村(社区)发生特大干旱。
(5)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1.2Ⅰ级响应启动程序
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复核后,呈报镇党政办签发,向县政府请示,由县政府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4.1.3Ⅰ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应急办主任主持会商,镇应急总指挥部正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先期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每天通过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开展先期抢险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灾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党委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程序申请县级部门支持抢险救灾,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气象、规环办等部门加强会商分析,做好灾区汛情、旱情监测及预测预报工作;财政办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办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社事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防治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派出所做好灾区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规环办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各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民兵应迅速赶往现场,利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和技术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及时展开先期处置,紧急疏散转移人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坚决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2 Ⅱ级响应
4.2.1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 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频率<50 年一遇)的洪水,或多个镇级以上城市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涝灾害。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干流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县城主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全辖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重大山洪灾害。
(4)全辖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全辖区发生严重干旱。
(5)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2.2Ⅱ级响应启动程序
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复核后,呈报党政办签发,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政府报告。
4.2.3Ⅱ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先期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根据情况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根据情况通过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预警信息平台系统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开展先期抢险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灾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必要时可申请县防办支持抢险救灾,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全力投入应急抢险,必要时请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值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部门、村(社区)工作要求与Ⅰ级响应一致。
4.3 Ⅲ级响应
4.3.1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 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频率<50 年一遇)的洪水,或多个镇级以上城市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涝灾害。
(2)辖区所在河段发生较大洪水,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小(一)和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镇域主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4)1~3个村(社区)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以上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
(5)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3.2Ⅲ级响应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特殊情况下可由镇防办直接启动,镇级启动程序如下: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后,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应急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3.3Ⅲ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县应急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情况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情况在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如有必要可安排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需要时,可依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根据需要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
(3)应急值班:各部门、村(社区)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具体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4 Ⅳ级响应
4.4.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多个村(社区)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较大洪涝灾害。
(2)村(社区)所在河段发生一般洪水,堤防出现险情,一般小(二)型水库、塘、堰等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个别村(社区)发生洪涝灾害;洪水造成镇域范围内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场镇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4)3个以下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
(5)一般集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4.2Ⅳ级响应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特殊情况下可由镇防办直接启动,镇级启动程序如下: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镇防办主任审核后,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响应,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4.4.3Ⅳ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由镇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灾情发展变化,将情况上报镇应急办,并将情况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工作组到现场指导,如有必要可安排镇级防汛抗洪救援队增援。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及协调,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3)应急值班:各部门、村(社区)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各部门、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具体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5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在确定响应级别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一般、较大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和相关村社进入应急状态,并做好抗洪抗旱队伍、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准备。
(1)对应预警级别划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各级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一般、较大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镇防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合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5.1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响应措施
(1)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等水利工程险情时,对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专人检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构(建)筑物,监测工程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灾害状况,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并立即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理,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对已发险情部位全力采取除险加固措施,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确保不发生灾害事故。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 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地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以及城镇供水危机,制订抗旱应急措施,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4.6.1特大干旱——(Ⅰ级)
(1)抗旱责任人(行政首长)到位指挥,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防汛抗旱指挥部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
(3)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会商、分阶段部署开展工作,按照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各项抗旱应急供水措施。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
(4)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可经镇政府批准宣布进行紧急抗旱期,并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各项抗旱应急措施:
a.应急开源措施:在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b.应急限水措施:对场镇出现用水严重困难时,可以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生活用水;适当提高水价等。
c.应急调水措施:应急性跨区域调水;临时在河沟内截水等。
d.应急送水措施:向干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开展临时送水。
e.其他应急抗旱措施。
(5)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6)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随时通报旱情及灾情。
(7)向社会各界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教育。
(8)成立相应工作组,分析负责综合协调、灾情核查、卫生防疫、治安防范、交通保障、新闻报道、社会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
4.6.2严重干旱——(Ⅱ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2)启动相关抗旱应急预案、重要部位应急供水方案,优先保证学校用水和场镇居民生活用水。
(3)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抗旱的各项工作。
(4)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5)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旱情旱灾,并做好抗旱工作的全面宣传。
4.6.3中度干旱——(Ⅲ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掌握旱情发生和变化情况,通过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况,通报旱情信息,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做好抗旱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2)相关单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并将情况报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镇防办密切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
(5)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对区域内有关单位进行抗旱工作动员和部署。
4.6.4轻度干旱——(Ⅳ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掌握旱情发生和变化情况,通过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2)镇防办要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搞好蓄水保水工作。
(3)镇政府和供水单位要实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做好用水规划。
4.7 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8 检测与后果评估
发生一般、较大水旱灾害后,镇防办应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有关管理部门的专家对灾害发生的成因、灾情、应对措施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对灾情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灾害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9 行政问责和法律责任
发生一般、较大水旱灾害时,有关负责人如有失职、渎职行为需追究责任,由镇长或镇长委托副镇长根据《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全程启动问责制,由镇纪委等部门负责实施。
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必须依法进行。
4.10 应急结束与恢复重建
4.10.1 按照汛情旱情信息发布原则,当水旱灾害已经结束、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或干旱等级降低后,由镇政府宣布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应急结束。
4.10.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赔)偿。
4.10.3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社负责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5 后期处置
5.1 后期处置主体及基础工作
水旱灾害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对转移安置人员所征用、耗费的物资和支出的劳务费用,由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解决。镇卫生院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洪水过后大规模的疫情暴发。社会事务办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要给予救助。
灾后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5.2 社会救助
水旱灾害发生后,对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救灾款物,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灾情和灾区的实际需要,统筹平衡,统一调拨分配,镇纪委加强检查和监督。
5.3 调查与评估
水旱灾害情况调查工作,镇防办牵头,组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成立调查工作组,深入受灾地区,了解核实灾情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成水旱灾害调查报告,并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后报镇政府和上级防办。
6 保障措施
6.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1.1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抢险救灾应急需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6.1.2 因应急抢险救援需要,可依法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设施及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
6.1.3 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确保应急指挥调度准确、高效、灵敏、可靠。
6.1.4 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预备役民兵是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6.2.2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专业的抢险救灾队伍,主要承担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配备不少于30人。
6.2.3 镇防汛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在水旱灾害发生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相应的防汛抗洪和抗旱救灾工作。
6.2.4 应急队伍调动。一般和较大级水旱灾害应急队伍由镇政府调动进行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级水旱灾害按照专业队伍为主、成年人志愿者队伍为辅的原则,由县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县人武部的协调,充分发挥武装力量在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中的骨干作用。
6.3 医疗卫生保障
6.3.1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按照《保合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认真制订洪灾旱灾发生情况下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镇卫生院应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
6.3.2 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
6.3.3 出现洪旱灾害后,事发地村社应按照镇政府的指令,及时发布公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6.4 治安保障
洪旱灾害发生后,由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现场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事发地村社应积极发动并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全力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6.5 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要求,足额储备铁丝、纺织袋、复合编织布、土工无纺布、土工滤垫、木料、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救生圈、抽水机具、油料和砂石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
6.6 经费保障
6.6.1 镇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做好应急资金准备。
6.6.2 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必须接受镇纪委及防汛抗旱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6.7 社会动员保障
6.7.1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部门,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力量投入防汛抗旱。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和保护汛情旱情监测设施的义务。在紧急防汛抗旱期,镇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分配的抢险任务。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救灾。
6.7.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抗旱水源和防汛抗旱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害抗旱水源和防汛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6.8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8.1 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镇有关部门在事发地附近利用学校、广场等设施,临时确定若干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拒绝。
6.8.2 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利用现有的水库、地下水等符合饮用标准的水资源,建立安全饮用水的战略储备设施。
7 宣传、培训、演练
7.1 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会议、QQ、微信、广播、场镇宣传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有关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水旱灾害意识和防洪抗旱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7.2 培训
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的防汛抗旱培训方案,组织抢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预应急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3 演练
7.3.1 防汛应急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实战演练。
7.3.2 抗旱应急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实施抗旱应急演练,演练地点主要安排在易旱缺水的地区,演练的内容要针对抗旱应急工作组织、各种抗旱资源的调配、应急设施建设和设备的使用等。
7.3.3 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
8 附则
8.1 奖励与惩戒
8.1.1 镇纪委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对参与单位和人员的奖惩建议,报镇政府审批。
8.1.2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予以物质奖励。
(1)及时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预报准确,并减少水旱灾害造成损失的;
(2)科学指挥协调,积极组织实施防洪抗旱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3)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的;
(4)大力推广应用防洪抗旱新技术、新产品,效益显著的;
(5)开展防洪抗旱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8.1.3 对本预案执行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水旱灾害信息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损失的;
(2)有条件组织防洪抗旱而不作为,在防洪抗旱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服从防洪抗旱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抗旱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规定拆除截水设施的;
(6)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法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8.2预案管理
8.2.1预案修订
镇防办组织镇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旱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对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修订完善,最长不超过5年。
8.2.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解释。
8.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保合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如中途有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由单位变动后的人员接替原人员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防指的统一要求,以“四个确保”作为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防汛抗旱工作,克服困难,不怕牺牲,尽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巡逻队队长,副队长;任抢险队队长;为副队长;兼任后勤组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后勤组副组长;
办公地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联系人:
防汛抗旱值班电话:
巡逻队、抢险队、后勤组人员。
三、防汛抢险规定
1.水位达到39.2米至42.3米(含42.3米,保证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5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由每组人员轮流值班。
2.水位达到42.3米至44米(含44米,相当于历史最高水位),由巡逻队负责责任堤段护堤、巡逻、查险,巡逻人员每100米10人,我局与冶社区、核电办共同负责堤段为300米,一、二组合并值班,以此类推。抢险队做好抢险准备,后勤组备好抢险物资。
3.水位达到44米以上时,每100米堤段100人,由抢险队根据县防指或分指的安排进行抢险。
4.上堤巡逻实行24小时不断岗,按每24小时3个组、每组巡逻8小时排班,每班巡查情况必须在《巡逻查险记录本》进行详实记录,有关险情必须在换班时签字交接。
5.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查巡,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角外100米。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分指报告,分指值班电话:8218016。
四、物资及车辆安排
1.后勤组准备彩条布100米,纤维袋300个,锄头40把,箢箕40套,铁锹10把,帐篷1顶(或根据分指要求准备)。
2.环卫所准备铲车2台,装载车4台。
3.路灯所确保防汛照明正常,并做好应急照明器材和人员准备。
五、防汛抢险纪律
(一)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巡逻队员在接到上堤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到位,严格按照防汛抢险规定进行巡逻、查险。
(二)严格落实抢险责任制。抢险队在接到抢险命令后要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三)扎实储备好防汛物资。后勤组和各相关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准备好各种防汛物资,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调配。
(四)严明纪律,服从指挥。防汛抢险工作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领导小组服从分指的指挥,各队(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各队(组)队员服从队长、分管领导或组长的指挥。抢险期间,除老弱病残外,局系统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局系统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各股室、直属大队(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局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报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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