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飞狐外传读后感系列十篇#】书籍是知识的载体,蕴藏着无限的可能,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感受到文字转换成精神粮食。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样写一篇好的读后感?为了充分满足您的需要我整理了以下信息:“飞狐外传读后感”,此文酝酿已久欢迎品味!
今天,我借了一本书〈捣蛋鹦鹉外传〉的书,
这本书的大意是这只鹦鹉叫大龙,还有朋友独眼,大龙被卖给一个叫秀儿的女孩,独眼卖给了一个导演,秀儿对大龙很好,大龙还做过许多笑话,它还会打抱不平,秀儿的老板贪财又贪色,一连好几个月都不给他们发工资。大龙有了一个好主意,他等到中午时,它便飞到老板的楼下,叫骂老板是贪财 ,老板听到,往下一望什么也没有,老板以为楼上有鬼,心里很害怕,吓的脸色铁青。他不得把欠工人们的钱发了。他的老板也很贪色,看见秀儿进来,就想对秀儿无理。大龙就在他的窗外大叫骂:大色狼。那个老板听见了骂声也不知道谁骂他,他东瞧瞧西看看,秀儿这才逃脱了老板的手掌心。大龙一直把他骂的心虚了,他再也不贪财贪色了,他还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秀儿要坐飞机出国,飞机上不能带宠物,大龙的朋友独眼的主人也不要独眼了,于是他俩一起飞向西山,山上的白医生以为他们生病了,给它们吃一种黑黑的苦苦的药,
看武林外传时,刚好看到秀才喜欢上小郭的那一段。
小郭反应很迟钝,她只是感觉到秀才对自己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装着满满的燕小六。
遇上洁癖平谷一点红那一次,小郭娇娇羞羞跑去找小六。
小六忙,没时间搭理小郭,随口说“有空纠缠我,不如去清理清理你鼻子上的黑头。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脏成那样,你恶不恶心。”
那一次,小郭在同福客找房顶上哭了一晚上。秀才爬上去安慰小郭。
小郭说,“你闭上眼睛跟我说话。”
秀才说,“为什么?”
小郭说,“我怕我鼻子上的黑头恶心到你。”
秀才闭着眼睛,声音提高一个音量,“胡说,你是我见过最干净最漂亮的女孩子。”
秀才平时做事总是胆怯,说起话来唯唯诺诺。可是这句话说得特别有分量。
小郭抽泣两下,让秀才睁开眼。
清亮的月光打在小郭身上。
秀才看着这样的小郭也笑了起来,眼睛里带着满满的爱慕与宠溺。挪到小郭身边。
他说“其实你不用难过的。这种事情很容易想明白的。一旦喜欢上谁,就别无所求,只要每天能见到他,就已经觉得很庆幸了。”
听到秀才一本正经的.话,小郭破涕为笑,问他“你就这么点追求啊!”
秀才摇摇头,“如果能有更多,那当然更好啦。如果啥也没有,也无所谓的。”
喜欢不是减法。
他跟我最讨厌的人说话,我不喜欢他了。
今天他回我消息慢了好久,我不喜欢他了。
因为任何一点差错,就减少好感。
这不是喜欢。
喜欢这种事情,其实是加法才对。
我因为得到而开心。
你对我好一点,我就给你加一分。
你不对我好也不要紧的,加法里,加零基数是不变的。
在减法里总是奢求更多,才总是容易不快乐。
但在加法里,则不一样!
小郭在平谷一点红挟持燕小六的时候,换过了小六“你上次帮我,我这次帮你。我们一报还一报。”
你的人情,我还清了,我们互不相欠。
我终于也可以不再喜欢你了。
小郭有那么多优点,武功厉害,为人仗义,可是,六只看得到她的黑头。
小郭有那么多缺点,任性,不懂人情世故,说话不会看场合。可是,她在秀才眼里,却是最好看最干净最单纯的女孩儿。
小郭终于放弃了那个,在自己打扮得毫无差池时候,说自己黑头恶心的人。
选择了,在漆黑夜晚,自己哭得眼泪鼻涕糊满脸的时候,还说自己好看的人。
希望你们都能快点遇到那个,每天只是看到你,就会很开心、你在他心里永远最好看的那个人。
第一处,凤天南已经被胡斐打得屁滚尿流悔不当初,然而趁着胡斐被调虎离山之际,不先自管逃命,而首先选择残杀了命贱如芥的钟阿四一家,这牌打得相当不合情理。凤天南处世为人虽然恶棍,但又不是智障,相反,他能有今日鼎盛威名和地位,心机和城府必是少不了的,从他后来设计献宝结交于胡斐完全可以看出他为人肯定不傻,以钟阿四一家人命之微薄,怎抵得上自己和儿子的千金之躯?杀之除了泄愤,只会激怒胡斐,莫名增加一个不共戴天的强大仇敌,这绝不是白手起家走到荣华富贵的凤天南所能做出的选择。(本来只需夹着尾巴跑了,胡斐不会追得这么起劲)但是为了剧情的快节奏推进,这么写我也就忍了。(凤天南:我能怎么办,剧本这么写我也很绝望啊)
而第二处袁紫衣自爆尼姑身份的这一处转折就显得突兀而前后矛盾,实是强行悲剧骗一波眼泪。原本机灵叛逆的侠女,穿上尼姑服饰突然画风性情大变,让初读到此处的观众和胡斐都措手不及 。一个刁蛮任性、聪明伶俐、狡黠腹黑、爱憎分明的女人,一穿上僧袍,立马变成了斩断情丝、大慈大悲的尼姑,这是逻辑爆炸的。在程胡同行之时,她不但偷听两人的谈话,还以另一只玉凤凰敲打程灵素:暗示胡斐心中始终有一个我,这怎能不让程灵素难过?如此争风好胜、贪嗔痴慢疑倶足,佛门五戒早就犯完了,后面根本不需虚伪、双标地谈其所立之誓。
金庸为了悲剧效果,强行把圆性写成一个渣女,教人不齿,何苦来哉!哪怕与汤沛同归于尽也比让一个前文精心铺垫雕琢过的女主声名狼藉好得多吧!
(为了与《雪山飞狐》相合,至《飞狐外传》末时,胡斐应为单身,所以袁紫衣与胡斐必然没有结果,但是处理得比较牵强,实有不成功之处)
终于在kindle上一口气读完了《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两本书。之前老爷子的书读过很多,射雕、神雕、天龙、笑傲、倚天屠龙、鹿鼎记,全部都是大部头的书,相较之前所读,这两本书在篇幅、故事线、出场人物上均属“小规模制作”, 《飞狐外传》还好,《雪山飞狐》就是典型的日本推理小说中的“密室杀人”逻辑,同时也上演了一下“武侠版罗生门”,同时语言风格和人物刻画有一些古龙的风格。
“雪山飞狐”这个名号虽然指的是胡斐,但是以此命名的《雪山飞狐》更多是通过当下人的回忆来展开关于大侠胡一刀和苗人凤曾经的过往历史。而对于胡斐更多的刻画则是在《飞狐外传》里进行了体现。关于胡斐,我个人还是很喜欢的,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他每一次的选择,每一次的心路历程,都让他充满了“江湖气息”,也许他的武功并不是最出神入化的那个,没有郭靖的降龙十八掌、没有一灯大师的六脉神剑、没有张无忌的乾坤大挪移这些拥有排山倒海之力的盖世武功,但是胡斐是有血有肉最真实的一个。也许是成书较早的缘故,人物刻画还有场面描写有的地方略显单薄,但是却有一种原始质朴的美好。
其实相较于金庸,我还是更喜欢古龙一些,古龙更多的刻画小人物,而不是扬名立万的大侠。比如《欢乐英雄》里的郭大路、燕青、王动就是一些小人物。但是他们完全不负“英雄”的称号,他们 侠肝义胆,视金钱如粪土,他们以天为盖地为庐,活的肆意潇洒,并且敢爱敢恨。而金庸的一些人物,也许是肩负的东西太多,民族大义家族名誉,总是少了一些灵气,多了一些纠结于软弱,例如张无忌和郭靖。但是《飞狐外传》中的胡斐,我认为还是有种平凡生活的英雄者的感觉的。他骂福康安和他的走狗,骂的酣畅淋漓,他爱袁紫衣,爱的充满了烟火气,乃至他到后来留的络腮胡子、粗粗的说话嗓音,都给人一种很真实的感觉。老爷子在《飞狐外传》的后记中写到,除了惯常对于”大丈夫“的标准要求外,他还为胡斐增加了几点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尤其是最后两点,能够做到真的很难, 越站在高处,越背负着“大侠”“英雄”的称号,负累越多,就越难随心而为。
很多人教导我们要努力,努力学习,力争上游,因为我们不断努力是为了以后可以活的更加自由,“自由”被当作一种结果和目标而不是过程和状态,我却不敢苟同,因为也许等到我们真的努力到了最后,却忘记了自由本身应该有的样子。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厚厚的一本《皮皮鲁传》。它讲述了皮皮鲁外传、鲍尔历险记、世纪末危机、红塔乐园、驯兔记、名画**、巴斯波和他的飞碟、还有皮皮鲁牙膏奇遇记……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故事了:世纪末危机。如果你没看过,赶紧看看咯。
世纪末危机讲述的是:在茫茫的宇宙里,不只是我们地球有生命之源——水,而在沙星那里也有水。沙星上面的人长得都很丑陋,他们很嫉妒人类有这么好的皮肤,于是他们决定让人类都变成动物。皮皮鲁得知了这个秘密,并决心为了保护人类而斗争,于是开始了一场场激烈的战斗。最终他用他的聪明才智战胜了沙星的恶魔,取得了胜利。
我为什么爱看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使我知道了人类的想象就像辽阔的大海,无边无际。只要你敢于想象,你仿佛就变成了作曲家,任何音符都任你摆布。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幽默风趣的语言,使你会忘记疲劳和困乏,并且会觉得轻松和快乐……。更重要的是,他还给我们讲述了丰富得知识。譬如:人是有双面性的,老师和大人都喜欢“乖兔子”……等等。
眼看着就要和大家再见了,如果你想看《皮皮鲁传》的话,别忘了买一本哟,!它可是物美价廉的哟……
我读完了《皮皮鲁传之逃往雅典娜》的童话故事,这本童话书的作者是被人们称誉为“童话大王”的郑渊洁,他是中国文坛的传奇人物,他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罗克、舒克和贝塔影响了两代的中国孩子。
这本书里写到:皮皮鲁发现了他家里有一个巨大的309暗室。这巨大的309暗室里藏着通往世界各地的道路:金门、银门、铜门、铁门。金门里是一座金碧辉煌的金城,闪着耀眼的光。一个叫金双龙的小偷也发现了这个地方。跟着皮皮鲁来到了金城。金双龙一见到这么大的金城,就想拿这座城市换钱,最终被皮皮鲁识破了,白金国王把金双龙给抓了起来。
银门里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室,实验室里有一个实验专家,实验专家想把做的致聪盔给人类带来好处。皮皮鲁拿过致聪盔,给一头猪做实验。实验结果出来了,原来那头笨猪一下子拥有了上百多位名人的智慧,猪的到来不但没有给人类带来好处,而且还造成了地球的毁灭。皮皮鲁赶快把致痴盔戴到猪的头上,猪马上变傻了,经过工人的帮助下,终于把地球安回了轨道上……
我越看越喜欢,这本书非常有趣,受到了很多小朋友的喜爱。故事中的想象极其丰富,让人看了还想再看。里面语言通顺、富感染力,好词佳句非常的多,是一本小朋友爱看的好书。
郑渊洁写的书使我的想像空间又阔大了许多。你如果还没有看过,建议你看一看,它一定会给你带来极大的想像力和收获。
重读飞狐外传,深感程灵素才是此书最大亮点,另一女主袁缁衣殊无可称道之处,不提也罢,唯一作用似是来衬托程灵素的灵心蕙质。曾听人说金老曾评说自己笔下女子中最喜欢程灵素,不知真假。但《飞》一书中程灵素为最悲剧也最吸引读者的人物当无问题。 91版的雪山飞狐并未太用心看,但也知道导演以颜值颇高的龚慈恩出演程灵素,虽有不尊重原著之嫌,但提高收视率方面则居功至伟。还有主题曲追梦人和雪中行,都是那一版的精华之处。犹记得上学时玩电脑游戏《金庸群侠传》,为求让灵素长陪主角身边,给她吃各种提高内力轻功等灵丹妙药,让她修习各种秘笈,好像达到某个标准还修习了易筋经,玩过这个游戏的小伙伴会知道那个游戏里让这个各项数值甚是低下的纤纤女子陪在身边,修习武功,斩妖除魔有多难,同伴们用令狐冲,张无忌、杨过、段誉等人做伙伴的早就通关了,我还在那里不知疲倦的练程灵素的级别。现在想起,或许那也可称作情怀吧。“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金老深通佛学,这段自《妙色王求法偈》所摘之句用过两次,一为郭襄,一为灵素,只是郭襄身上的悲剧色彩较灵素是大为不及了。读书毕,重听凤飞飞的追梦人,再想起这个偈子,竟不能罢,遂胡乱写了几句,博诸君一笑。
On summer vacation of this year, I studied in novel “ old man and sea ” of Hemingway , famous writer of U.S.A. ,. I admire the old fisherman's will in the novel very much, he lets me understand that a person must have unremitting spirit, could succeed .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he can not be defeated. Gently closing the book “the old man and the sea”,I can't help thinking . In real life, encountering difficulty is unavoidable, the most important is to confront and have perseverance so that we can learn from failure.
在今年暑假,我研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著名的美国作家。我欣赏小说中的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明白,一个人必须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能够成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存,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不能被打败。轻轻地关闭这本书《老人与海》,我不禁思考。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是不可避免的,最重要的是面对,坚持不懈,这样我们可以从失败中学习。
《飞狐外传》读后感2000字:
《飞狐外传》主要讲了胡斐的成长历程,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却写在《雪山飞狐》之后。可见,作者写了《雪山飞狐》后,有了灵感,再写《飞狐外传》。属于倒叙手法。主要想把胡斐这个人物塑造得更加形象,通过一系列事件来加强读者对其的印象。
我对《飞狐外传》印象不深,可以说没什么印象。在这种情况下要写一篇读后感是有点难度的。因为不熟悉,所以不好写。翻拍的电视剧也不多,没有视觉上的冲击。但是,相比《书剑恩仇录》《碧血剑》,《飞狐外传》在写作上已经有了较大的提升,人物塑造上也有明显的进步。从陈家洛、袁承志到胡斐,正面人物形象得到一次大的突破。书中人物也更多增多,人物性格更为丰满,在金庸作品中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艺术成就上属于中乘之作。
由于《飞狐外传》只是讲了胡斐的成长历程,并没有融入到特别的历史背景中,只能是讲个人的多,讲国家的少。无法将家国情怀与个人情感融入到一起,是《飞狐外传》的一个重要特点。《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鹿鼎记》都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上,将小说人物与历史事件结合起来,让人感觉上比较震撼。还有胡斐的个人情感,也是不伦不类,既没有轰轰烈烈地相爱,也没有刻苦铭心的相思,更多的不痛不痒的感觉,浅尝则止,隔靴搔痒。胡斐的最大缺点是莫名其妙爱上了不伦不类的袁紫衣,致命小说大伤元气。这种败笔还出现在后来《倚天屠龙记》的张无忌身上。
《飞狐外传》也没有讲到人们关心的政治斗争和权力斗争问题,只是简单讲了胡斐的成长,这个设定的大主题极大地限制了情节的发展。《笑傲江湖》的情节可以放在任何一个朝代,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存在于任何朝代。
《飞狐外传》主要是讲胡斐的成长历程,通过主人公除暴安良为故事中心,讲述了胡斐追杀凤天南的路上所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与程灵素和袁紫衣所发生的爱情故事。
首先,胡斐的武功大有进展,继承了家传的刀法和掌法,后经赵半山、苗人凤的指点,更是无人能及。这为他的行侠仗义打下了基础。喜欢打抱不平,在佛山镇为钟阿四一家出头,不畏艰难,追杀凤天南,为民除害。在这过程中,他矢志不移,一心要杀死凤天南。胡斐多情,但不像段正淳一样好色,虽然也是见一个爱一个,但用情是真的。在追杀凤天南时认识了袁紫衣,对袁紫衣一见倾心,一见钟情。在解治苗人凤双目时认识程灵素,更多是兄妹感情。
袁紫衣从大漠回到中原为母报仇。受到红花会骆冰的委托,将白马赠送给胡斐。二人斗嘴斗到后来就斗出感情来了,情感得以表达,双方都发现需要对方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情感,有了情感的需求,就惺惺相惜,相见恨晚,暗生情愫,暗种情根。袁紫衣送了一枝玉风儿给胡斐,胡斐非常珍惜,经常是睹物思人,时不时摸摸东西,浮想联翩。好比现代相恋中的人,珍藏对方送的东西一样。
三角恋来了。胡斐对程灵素只有兄妹之情,而程灵素却对胡斐有男女之情。程灵素答应帮胡斐救苗人凤,但有一个要求,那就是答应她一件事,而且一定要做到。胡斐随口答应。这种情节在郭靖对欧阳锋,杨过对郭襄,张无忌对赵敏都发生过。程灵素就医好了苗人凤的眼睛,苗人凤也光明磊落,说出了胡斐的父亲胡一刀确实伤在苗人凤之手,虽然中间有误会,是田归农暗中下毒导致胡一刀中毒,但胡斐感情上还是不能接受,恼怒之下,愤而离去。
胡斐离开时,连包袱都忘记拿了,里面有件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袁紫衣送他的玉风儿。这不,又回来拿包袱了。正好,程灵素拿着他落在苗家的包袱追了上来,将包袱还给了他。胡斐马上打开包袱,没了玉风儿,非常沮丧。胡斐不要明问,但猜也猜得到,那玉风儿是被程灵素拿走了,关键是没有证据啊。这时,程灵素就使小心眼了,明明是自己拿了玉风儿,却说她治好了苗人凤的眼睛,当时胡斐答应他做件事,现在她要说了,那就是把玉风儿送给她。这让胡斐左右为难,现在就是想送,也送不出去啊。而且就算有,也是难以割舍。好在程灵素也只是试探他,并没有逼他。并且告诉胡斐,答应人的事不一定能做到,以后不要轻易许诺,尤其是对女孩子,不可以常理度之。
程灵素把玉风儿还给了胡斐,胡斐高兴得欣喜若狂,却忘了程灵素还在眼前,没有考虑到程灵素的感受,她的心中可是一阵酸楚。胡斐也看出了程灵素对他的感情,于是就向她讲起了认识袁紫衣的前因后果。为了不再伤害对他一往情深的程灵素,便与她结为兄妹。最后,胡斐新手安葬了为他牺牲的程灵素,这也是最好的结局了。得不到你的人,那就为你而死,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我,让你的心里永远都有我的一席之地,一辈子都忘不了我。而胡斐与袁紫衣也没有在一起,袁紫衣出家为尼,胡斐亲自为她送别,对她的爱也尘封在佛门之中,与青灯长伴,与禅念相随。
几天后,他们遇见了昔日的恩人马春花。早年在商家堡,遭商家母子暗算,幸得马春花出言相救。胡斐知恩图报,事隔多年,几次出生入死报答马春花的一言之恩。这件事就是说明胡斐的恩怨分明,有恩报恩,而且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总体来说,胡斐胸怀宽广,做事光明磊落,性情坦荡,是知行合一,言行一致的真君子。他聪明机智、滑稽调皮,却又命运多舛,与三教九流的正邪人物交手,成长过程曲折,这些经历造就胡斐活泼、诙谐、厚道、随和的性格。同时又爱憎分明、生活上带些多愁善感。金庸自己也在后续中说,自己还是比较喜欢胡斐这个角色的。
枢终未得天枢,素问何曾问髯胡。烛泪滴残海棠冷,忍听山歌到晓无。
再拿起书看到这个女子,依旧荡气回肠。金庸写她的“一双眼睛明亮之极,眼珠黑得像漆,这麽一抬头,登时精光四射。”这是个人淡如菊的女子,貌 不惊人,相反还有些肌肤枯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与清新靓丽,风情万种的袁紫衣相比自然黯然失色了。胡斐第一次看到她,误以为她只是个家住洞庭湖旁的村 姑,不过继而便却对她那双亮的异乎寻常的眼睛而感到惊异。
这也是个用情至深的女子,并且一直不动声色,澹澹的微笑,冲和的言语,轻微的试探,临死时依旧还欲言又止……唯一的失态却是胡斐提出结拜之 时。是啊,从幸福的颠峰跌至谷底,谁又还能控制得住呢,即便自控如程灵素。在进京城门前,她落下泪来,滴在地上溅起些许尘埃。那种无能为力的姿态,彷佛隐 喻了她的命运。
她说过,什麽下场都无所谓。她的名字,异常别致文雅,选自两本医书《灵枢》《素问》。她住在洞庭湖畔,一大片蓝色的花旁边,夕阳落到山坳,金 光反照,辉煌灿烂。她精通医药毒经,心思缜密连胡斐都深深佩服。她所用的天下第一毒都有个很美很美的名字——七星海棠——海棠或者有心,然而却已经碎了, 就像她自己,很聪明,什麽都能算到,就是没有料到胡斐还是没遵照她的约法三章,在她危急之际,仍是出手和敌人动武,终致身中剧毒。这样危急,她也还是当机 立断打定主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就胡斐的生命,甚至安排好了支持他活下去的理由。她的心思,无法指涉情这一个字,一步越情便失算。想起曾在一部电影中出现过的 话,One touch,I’m dead. 她的死便彷佛类似这样的绝然姿势:
“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
她的颜色,应该是暗澹的蓝,有点幽静也有些忧伤,看得久了恍惚有点伤感,但她是克制的,就像她养的那些兰花,即使没有人去踩踏,终究有一天会枯萎。那麽不如死在最肆意的姿态之下。不要拖沓,不要心存留恋,也不要苟延残喘。
张爱玲说: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信矣。
依旧观望着一种发生的无可预料和无以为继。依旧是失望,依然内心凄楚。漂泊江湖,与世浮沉,自始至终都只是为了叫她二妹的人。江湖险恶如风浪席卷,她一样可以不惧不惊,然而她却对自己的失望却始终不可遁形,无可回避。
有人说,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那麽她也是幸福的吧。因为——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这个问题,即使是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答案。
读完《凤蝶外传》心中有一股震撼涌出来,它那种蜕变的过程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如此微小的生物竟遭遇这么多的艰难,然而,凤蝶却没有退缩,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
从卵到凤蝶,这真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最初,卵先在卵壳里逐步分裂变化,发育成一个细胞团;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虫—幼虫,跟小蚕一样,别号“小乌蜀”,然而就为了外面外面明亮而广阔的世界而打破“囚牢”钻出来,之后,就拼命地吃,一口都不肯放松的吃,吃得多,自然就长得快,身体外面的皮—太狭小了,妨碍身体的发育,那么就得绝食一天,换一身衣服。她扭动全身痛苦的,慢慢的把旧皮蜕下,换上柔嫩,可伸缩的皮。就这样,反复蜕变,经历无数艰苦,直至长到一寸四分长。“小乌蜀”好不容易要告别了这种“吃胖了,就换皮,换了皮,又吃”的生活,但它还必须激励最后一次蜕皮,而且蜕完后,它完全变了个样,名字也改变了—蛹。蛹不吃,不长,简直像个死东西。实际上,它任然活着,不过是暂时隐退在蛹壳里,静伏着不动,准备来一次彻头彻尾的大变化。于是,熬过严寒,蛹被太阳的热力唤醒,奇迹出现了,蛹居然变成了一只有翅的蝴蝶,和它妈妈的形貌一模一样。只见小凤蝶出来的时候,样子很糟,全身潮湿,翅膀褶皱着,腿很软弱,立起来简直摇摇欲坠,它的脚抓着那空壳,倒挂着身子,受过一番空气洗礼,才慢慢强硬起来,过了一两个钟头之后,它开始轻轻的扇动着四翅,反复操练,最后才大胆鼓起四翅,竟腾飞了起来,开始它空中的新生活。这就是卵到凤蝶的整个过程。它必须经过这么多次的蜕变,这么多的艰难才可以变成美丽可以翔的凤蝶。它坚强不屈的精神,实在让人佩服。
从此,凤蝶成天在花间游息,自由自在的飞,引起了一些人的羡慕,说它过的是神仙般的生活,无忧无虑,逍遥自在。其实,他们这样看凤蝶,只是看见它生活的幸福的一面罢了。在另一方面,凤蝶的一生都是在无忧无虑中求生的。它本身的蜕变就已经十分痛苦,再加上外界的谋害,能存活下来的了了无几。可见,这看似幸福的小凤蝶在背后要付出多么艰苦的追求,才能换取这一个月的幸福光景。凤蝶的.寿命不长,当它从蛹中挣脱出来的时候就注定着在一个月后就会老去,结束幸福的飞翔生活。尽管这样,它还是会挣脱出来,为了外面的世界,为了自己的使命出来,这样才会有机会留下后代,不负一生的痛苦的追求。凤蝶的一生充满了坎坷,经历了无数次的蜕变,终于破茧成蝶,却摆脱不了一个月的宿命,令人悲哀。但它这种不畏困难,敢于拼搏的精神值得人们学习。
或许有人会觉得凤蝶这一生没有什么,不就是必须经过的吗?是的,但凤蝶所做到的你未必能做到,它一生反复经历着同种磨难,不但没有放弃,反而在磨难的洗礼中变得更加强壮,破茧成蝶,到达生命的极限,获得一个月的幸福,对于人类而言,有多少人能做到这种执着呢?如果一个人反复被一种困难所困,就会灰心,抑郁不振,再看看幸福只有那么短,就没有了动力,放弃了,不是吗?
总之,凤蝶的一生让我敬佩,让我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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