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格子间女人读后感(锦集8篇)#】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8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好查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女人,永远是一种感性动物。为了感情,总是能够奋不顾身到失去自我,却偏执的认为爱上心中的那个他是找到了自我存在的好处。
我开始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的时候,还在想是不是只是叙述一个失去心爱的儿子的女人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其对儿子的爱与不舍的故事,可故事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这个女人,却是向那位收信的作家吐露了自我对他穷尽一生的爱恋。
从十三岁开始,那个女人便无可救药的爱上这位在她看来是风度翩翩,儒雅、富有的男人,对了,他还是个作家,一个比她身边那些脏兮兮或是没素质的男人要牛逼的多的上流社会人士。他不像之前的邻居会欺凌她,会拿雪球把她的头砸的头破血流,他会发出迷人的、温暖的微笑,他会看很多的书,尽管他也经常带各色各样的女人回到住所。从十三开始,他就是她的世界,她会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嗅他吸过的烟头,她爱他爱得无可救药,即使是在随妈妈改嫁到斯鲁巴克,即使继父待她如亲生女儿,生活无忧,她却认为离开他生活便失去了阳光,整日郁郁寡欢,甚至十七八岁的时候孤身一人跑到原先的住所旁边工作,无数次站在路口只想让他想起他,想不起也罢,注意到也便是莫大的欣慰。
为了爱他,她把自我的姿态放得那么低,低到了尘埃里,最后,作家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带回了住所,一夜春宵,女孩只带走了四朵白玫瑰。肉体的欲望终究是人类致命的弱点,他们又有了两次,女孩把她当做一生中最完美的日子,在她的心里,作家是最高尚的,甚至之后她说,在生下孩子之前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发誓没让别的男人碰过她的身体,她觉得,他碰过的身体多么圣洁啊,怎能让别人猥亵。自此,我不明白我抱得是一种什么心态,对于一个随意将各种各样的男人,这个女人还将他视为神祗,是该赞美的坚定的少女情怀还是爱的盲目?我真的不懂。为了作家的儿子能够像他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爸爸一样吃的舒心,穿的体面,女人去卖身。因为作家,女人拒绝过很多男人的求婚,甚至是在多年后再次碰到作家时,她都要撇下一个对他的.极好的工厂主,却急于向作家献身,只想要作家想起她来,想起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那个十七岁的少女,可惜,一夜春宵后作家却给了她钱,多么可笑的结果。
女人最终还是和她的孩子一同死去了。作家看完信后亦只是震惊,却想不起那个为他耗尽一生的女人是谁,亦才发现,今年的生日没有了女人默默送的白玫瑰。看完后,我不明白自我有没有看懂,我不明白对于这个女人的这一生是否该用值不值去评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责怪过作家,自始至终都在为作家着想,但是谁又能鄙夷她?谁又能说她不值得呢?她有信仰,她爱他,她的喜怒哀乐都是因为他,她做的所有只是为了让他注意她和想起她,即使没有成功过。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用理性或感性的思维去评判她,毕竟,爱,不忍心责怪。毕竟,我们自我,亦做不到她那般的奋不顾身。
作为小说来说,用“击节之作”来形容它毫但是分,我很讶异于一个男性作家能将一个女人的心思描述的这么细腻,绝望、欣喜,少女的缱绻情怀,早年徐静蕾将他翻拍成电影,不知晓效果如何。其实在开始的时候不免觉得与岩井俊二的《情书》有一点点相似之处,因为无法抑制住对已逝恋人的思念,渡边博子在其中学同学录里发现“藤井树”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时,并寄了封信过去,而收到情书的女生并不认识渡边。
忘记为什么突然冲动着想去看这本书了,但是确实是一口气读完了。
深深地被书中女主少女的高傲而又深沉热烈的爱震撼了。初次遇见时,作家矫健的步伐和年轻的脸庞一下子就触动了少女的心。自此,少女爱上了那个有两种分裂人格的作家。
知道自己要随母亲与继父去山东长住,女主心痛到晕厥,半夜爬起来去等在作家门口,亲吻他摸过的门环。甚至不顾自己只穿了薄衫,无法抵挡寒夜刺骨作家的冷。她默默的守候与等待。
成年后,再见面,作家还是那样迷人,亭亭玉立的她面对作家的邀请,她毫不犹豫的回答道,方便,都方便,只有她自己知道心里那份炽热的爱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我一直不理解,作家怎么会如此的荒唐?难道荒淫无度到如此的地步。但我可以说少女的.爱是高贵的,她不是摇尾乞怜的向作家求爱。她有自己傲气。
先是被徐静蕾拍的电影所吸引,后来又去看了话剧,脑海中始终挥不去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她是多么爱他,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甚至是在有机会和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我甚至猜测是她较为清高、自尊,放不下面子向深爱的人剖白一切。直到看完书才明白:因为懂得,所以不说。
她深爱的.这个人本性只喜欢爱情中无忧无虑,轻松自在,游戏玩耍,突然之间要对一个命运负责,一定会感到难堪而棘手的,也一定会觉得她拴住了自己,并因此产生怨恨,纯粹的爱情便会产生阴翳。但是她天真的以为自己怀着爱情和感激一直思念着他,他也一定会同样的思念自己,但是不,命运比想象中更要残酷,他已经完全忘记了他,甚至在她死后,他在读着说明真相的信时,对她的回忆都是模模糊糊、朦胧不清的,宛若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即使文末,提到他百感交集,突然思念起这个看不见的女人,但这种情绪又能保持多久呢?
爱情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双方永远不可能完全对等,对于付出较少的那一方,相对于用生命全心全意爱着的那一方,你甚至都不能用道德、法律之类的标准来衡量或者谴责,爱情本来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情不知所起,故一往情深。
很喜欢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过无数次,最近又翻出来读,有了一点新的感受。因为对原著有着比较深的感情,所以一直抗拒看徐静蕾的电影。至少姜文在我的心中是不适合那个角色的。
茨威格用很细腻的笔法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和他几次交欢,生下一子。迫于生活,沦入风尘。但直到女人死亡,男人却依旧不知道她的名字,甚至在记忆中也并无痕迹。第一次读的时候,一把眼泪,惊异了很久,一个男人怎能有如此女性化的心理?
看过榕树下的一篇评论“不过对于这本书来说,可能女权主义的朋友们不太爱见吧。一个女人用自己一生的悲喜成为一个男人几个夜晚的玩物,这种男人本位的思想即使在这样反讽的文章中都显得黑色幽默。这本书与其说是驳斥了一个上层社会的黑暗,不如说它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男人的心理需求,一个默默守候,不求回报的女人对一个男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梦呢?”
我倒是不这么觉得。陌生女人的故事恰恰是很女性的,极端之极。首先,什么的暗恋?想到一段话“暗恋是容易的,甚至是频繁的——无法摆脱的暗恋却有着宿命的味道:爱一个人,就是,坠入深渊,永不超生。一个唯美主义者的爱,纯粹如银质子弹,清洁悲怆,它打中的,是那些还在承担着对爱有着精密的纯度要求和山一样负重的内心。暗恋是无法公布和分享的情感,渴慕但无处告知,相思却难以排遣,无边无际的忍受,无法打捞的欢愉,守口如瓶的暗恋有着收敛的高贵。”暗恋是种单向情感,与其说陌生女人把自己的生命献祭给那个男人,不如说她献给了自己。献给了自己所设定的“爱情”。
她义无反顾的投入自己设定的爱情模式,小说家在她的心中是一个暗恋对象,更是一个男性符号。她爱的是心中所想象的人,一个完美的男性形象,并不是真实的他。她宁愿和他露水情缘,还是抗拒走进他真正的生活,她潜意识里害怕真实打破她心中的梦想。而她所关注的小说家的生活,不过是融入了很强自我意识的扭曲而已。陌生女人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她无法也不愿走入男性的灵魂,但是她对自己的灵魂却有着很深刻的掌控意识,所有的叙述都是从她角度上的`一厢情愿。随着这种掌控意识的逐步增强,心里暗示的步步紧闭,我觉得这场爱情游戏,最后演变成一种强迫症的状态。她爱上他,爱上自己设定的他,爱上的“自己爱他”这个信念。“自己爱他”成为一种信仰,贯穿她的生命。
当后来孩子这个符号出现,更是完美这场头脑中的爱情幻想。而沦入风尘,在我看来有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献祭精神。她让自己成为这场神圣爱情中的祭品,她创造了一种悲剧,强加给自己,渲染这场爱情的苦痛与伟大。同时也是对男性社会一种无情的嘲讽,用身体游戏他们其中,但是却在心灵上却给以深深的鄙视!
不过,这场自我的爱情,最后也迷失在自我之中,所谓人生,以迷恋一个男性群体中的精英人物,一个符号而告终。
女人何必执着于爱情呢?尤其是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纷扰变幻的年代。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事物,也许比爱情要有趣千万倍,为了一个桎梏,困住自己,这又何苦。天下难有爱,庸人自扰之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看完这篇中篇或者说是和男主人公一样看完这封信后,相信我们的第一感觉都是情感的震撼。
但不一样于《追风筝的人》等因自带宏大社会历史背景而震撼的震撼,这一封信给我的感觉就是,单纯地因一段感情的至极纯粹无私而颇为震撼。
在震撼之后,我就不禁会想:
这样的感情在世界上真的存在吗。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着超乎虔诚的'痴迷,即使无数次痛苦至极,绝望至极,依然从未改变,从未埋怨,从未放弃。
而反过来,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男人都始终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
直到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都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
这让我想到《追风筝的人》中的一句对白:
好的故事,一般都是杯具。
是啊,这是一个以绝笔信呈现的杯具。
爱情,是催生甜言蜜语的最佳引药。但凡有爱存在的地方绝对不会缺少感人肺腑、令人激动欣喜的言语。我听过、见过、看过无数至高无上的爱情宣言,心里每每总是激起阵阵涟漪,然而当我看到这句台词,我感觉心里狠狠地震动起来,那就是“我爱你,但和你无关!”
短短的八个字,是整部作品的灵魂台词。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极其善于刻画女性的心理,在塑造女性形象方面有着自己的一套令人惊叹的方式。在他的笔下,女性形象具有更加强烈的情感,更富于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小说的具体情节,我不想再长篇累牍的叙述,我只想谈一谈其中那种持久的、痴迷的甚至是偏执的爱。
当女主角注意到年轻作家之后,作家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深深吸引着她,也给了她极大的冲击,给她黯淡的世界增添了一道刺眼的阳光。从此,作家的一切成了她的呼吸,成了她整天的必需品,她深深的迷恋却从不敢外露自己的感情,更从不诉说给任何人听。她时刻的关注着他,慢慢的进入了他的世界,以他的'开心作为自己的开心,以他的伤心作为自己的痛苦,她不停地幻想着一次次美丽的邂逅,可总是羞赧的不敢露面。在无尽的等待中,她煎熬的度过每分每秒,却又享受着这份得来不易的孤独。这种感觉想罢大家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都或多或少的有过经历。
恐怕这就是爱情的萌芽,我们开始默默而又急切的关注着一个人,极其想让他发现自己关注着他,又极其的害怕被他发现,纠结的心理,往往使我们整天陷入郁郁寡欢之中。而最可怕的就是,我们的痴迷换来的却是对方的毫不在意。就像小说中的作家就从来没有记住过她,从来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她的期待最终换得了无言的心痛。谁说真爱不奢求回报?但凡我们付出了我们总是会或多或少的希望得到点什么,哪怕是对方对我们的淡淡一笑,这也是对我们价值的极高认可,我们也会觉得物有所值。
她深深的知道,这位作家一往情深而又用情不专,但是她的爱彻底而又持久,她从不懂得退缩,她爱作家的一切,即使明知道是缺点。她爱他健忘的样子,毫不介意作家的滥情。这是一种偏执,这种爱是偏执的爱,这种爱,热烈而又绝望,纯洁而又伤感,但同时也有一点荒唐和不可理喻。
高尔基曾经表示,他被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深深感动。是的,这种爱生如夏花之灿烂,逝如秋叶之静美。这种爱,可歌可泣,伟大而又卑微,热烈而又孤寂。女人甘愿花费生命的力量去爱着这个“无情”的作家。我不想过多的评价这种偏执的爱是好还是坏,但我知道这种偏执的爱值得感动。痴情也好,肤浅也罢,深深的爱过一个人,并且在等待中感受着幸福,即使知道可能并没有结果,但我们也会时时在嘴角露出满足的微笑。
“不求你爱我,只求你好好的,我爱你,但和你没有关系!”我知道,这句话停在了我的心里,经久不散,历久弥新。那你呢?
在比较文学的课上知道这个小说,老师还放了徐静蕾演的改编同名电影,不过文字还是不一样,太细腻了,茨威格怎么这么了解女人的内心?那些微妙细致的'心理……
对于女主,我很佩服,也无法理解。难的不是爱得热烈,而是面对一份没有回应、甚至对方都不知道的感情,而是持续了她的一生。
其实,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林忆莲的《词不达意》:“我们就像隔着一层玻璃,看得见却触不及,虽然我离你几毫米。在你的盲点里寸步不移,无论天晴或下雨,陪着你悲伤欢喜。我无法传达我自己,从何说起。要如何翻译我爱你,寂寞不已…”
看到孟京辉戏剧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不起来是几年前读过这本书。买了7.7晚上的票,同时尝试写了一个读后感的小故事。倘若以我的性情来带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以下。
有天晚上我和他聊天,说起日后写回忆录,有他的那一篇应当是这样开头:“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俗气的很有诗意。”
我以为爱过是一个很褒奖的词。我记得他说,你用词不对,应该改为“爱上”,而后又问我“喜欢一个人会变吗”——会啊,当然会变,我这样回答他。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人,会装作不经意间偶遇,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神潮湿,细碎有光芒。喜欢么,是令人欣喜又愉悦,内心汹涌澎拜有诗意。蓦然有天得到回应,惴惴不安,既想随心随性又忍不住试探真心。夜里相拥而眠时他总会问“你爱我么”,我不敢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考量爱么,爱会想嫁么,不想嫁,那还能算爱么。夜里彼此拥有和烙印,情动之时也会细碎亲吻他脸颊,叹息声里说爱他。
白天时候他是另一个人。忙不完的工作,有着超出年龄的热情和动力。我爱他工作的样子,有万山阻挡,不改初衷。爱他偶然间看我的眼神,潮水翻涌,心跳快的要溢出胸腔,只能闪躲不敢对视。晚间吹拂的杨柳风是他,街边昏暗阴影处的灯光是他,电子屏里滚动播放的.歌词是他,影影绰绰温润的月光是他。我快乐于这些爱他的心情,欣喜于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十八岁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在任何时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嫁一个大我十来岁的人,他会纵容我待我如小姑娘。后来我果然成为了一个勇敢又固执的人,只坚守自己的道理。然后发现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做一个小姑娘,不可能娇气任性的在晚上十一点说我现在就要吃米酒汤圆,你去煮给我吃。我很独立了,能一个人走很多地方,好好生活,做很重要的决定。但是再也不会打扰别人,提为难人的要求。
有时候我们会沉默。我的敏感和直接太不合时宜,会刺穿本来就不算牢固的羁绊。男人如果爱一个人,应当是爱着她如何善良,如何天真,如何需要一个臂膀去倚靠,那便正好收获了崇拜或是温柔的目光,安安静静在他身后,相夫教子。倘若男人发掘一个女人到最深处,她仍然理智清醒,对情话不置可否,对他提供的人生持反对意见,那便是不可爱不温柔不值得花费时间了。所以他喜欢哄我开心,在我说不的时候挂电话。我仍然能沉沉睡去。心里那种潮湿消失了。在他讲述我还小而他正风华正茂的体验人生的时候,在他拥有了全部的我我却只拥有一点点的他的时候,嫉妒生根发芽,潮湿消失殆尽。
所以日后写回忆录,关于他的那一篇可以提前至现在开始:
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同样在那一年,我已经看到了一生中所有和他相羁绊的可能,我不会是他真正付诸爱情的人,因为我并不乖巧。一个俗气男人的爱情应该只在年轻时候发生,后来的是新鲜感和成就感。我记得问他何故将目光落至我身上,他是这样回答“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紧紧抱着他,掩住失望装作他是属于我的。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不会害怕不能讨他欢心,不会害怕得不到他与众不同的眼神,不会害怕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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