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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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

评选通知

我们对于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关于公告通知,有的事情大到需要全体员工参与,有的事情小到只需要一个人即可解决,无法一概而论,如何写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公告通知?本文主要涉及与“评选通知”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的阅读资料!我们对于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关于公告通知,有的事情大到需要全体员工参与,有的事情小到只需要一个人即可解决,无法一概而论,如何写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公告通知?本文主要涉及与“评选通知”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的阅读资料!

评选通知(篇1)

关于选拔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绽放青春——红十字在行动

二、活动宗旨

弘扬民族精神,弘扬仁爱奉献的理念;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氛围;展现当代青年良好精神风貌;传递青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

三、主办单位

延边州红十字会

延边大学红十字会

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四、报名条件

1学院将推荐1-2名优秀学生参加评选活动。

2.参赛选手仅限大

一、大二、研一在校学生。

三。参赛选手要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活动形式

1组委会对学院推荐的选手进行选拔,最终确定10名选手入围决赛。

2.入围选手将通过主题演讲、才艺展示、红十字运动知识问答、应急救护模拟演练等四个环节的比拼,最终评选出前3名选手荣膺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称号。

4国家红十字会将对入围决赛的运动员进行红十字体育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

六、奖项设置

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七名。

前三名将被聘为第一届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

一等奖:学金3000元

二等奖:学金2000元

三等奖:纪念奖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延边大学生博爱大使选拔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4日16:00。

八、****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2732359

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评选通知(篇2)

优秀员工评选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感谢大家对公司的辛勤付出和默默奉献,你们的努力是公司取得成绩的重要因素。为了激励员工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公司决定举行一次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在这个充满机遇的时刻,我们将通过这一活动表彰和鼓励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此次评选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工作表现评选和员工贡献评选。


工作表现评选是根据员工在一定期间内的工作表现和成绩进行评估,主要从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定。评选将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的不同设立不同的奖项,包括最佳销售员、最佳客户服务员、最佳技术人员等,以表彰在各自领域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员工贡献评选是根据员工在公司经营和发展中所做出的贡献进行评估,主要从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贡献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定。评选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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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十二篇

评选通知

在每个人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都接触过公告通知这种文体。通知公告的发布要注重信息的归纳和总结,不容错过的“评选通知”相关文章让您更深刻了解该主题,文章内容只供您参考使用!

评选通知 篇1

华师党字〔2012〕109号

校内各单位:

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广大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撑,充分发挥了文化引领作用。我校已连续六次***湖北省委、省**评为“最佳文明单位”,2011年被**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为总结近两年的“文明单位”建设的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华师党字〔2010〕82号《华中师范大学“文明单位”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七次“文明单位”评选活动。

现将2010—2012年度“文明单位”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校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分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两个系列。院、系、所、中心、附小等教学科研单位参加教学科研系列“文明单位”的评选,机关部、处、学校直属单位等管理服务部门参加管理服务系列“文明单位”的评选。第一附属中学在创建期内被评为湖北省或武汉市文明单位的,由学校直接授予。

其他所有校内二级单位原则上应参加“文明单位”评比。

二、评选条件

本次“文明单位”的评选分“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两个层次。

“文明单位”评比标准见附件1、附件2。

“最佳文明单位”除具备上述“文明单位”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连续两次被评为校内“文明单位”;

2文明建设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三。文明建设活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4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评选程序

本次校内二级“文明单位”评比的程序是:先由各单位在认真总结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校内“文明单位”申报登记表》(附件3);申报单位代表向全校汇报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全体师生代表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门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综合测评和评审小组的评比情况择优提出我校“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四、组织管理

1.本次校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由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党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单位成立以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政、行业、团委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

五、时间安排

1. 2012年11月9日前,各单位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并将登记表、自评报告(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及其他相关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

2. 2012年11月12日至18日,学校组织“华中师范大学文明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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