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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1166”工作部署,奋力追赶苏浙、挺进百强,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技工大省建设”总体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城乡劳动者在转变就业观念、开拓创业之路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以及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技艺超群、甘于奉献,为广德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充分展示广德县创业者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时代风采,引导全县劳动者树立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就业观,激励我县更多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广德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活动工作领导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详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创业之星】我县农民进城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回乡创业个人和团体、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各类城乡创业人员。
【广德工匠】面向全县各行业,围绕主导产业、传统制造业、非物质文化传统工艺及其他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二)评选条件
【创业之星】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企业在当地有较好的业绩和声誉,社会反映较好;
2、创办的实体要在我县注册登记5年以内(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3、经营状况好,市场前景广,发展较快,具有较高成长性和创业示范效应;
4、社会责任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带动各类城乡人员进行自主创业;
5、创业实体用工行为规范,近年内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出现重大问题。
【广德工匠】
县内各类企业单位中,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且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工艺品创作等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级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奖、技术标兵获得者,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县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3、职业技能处于全县较高水平,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吸收引进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创造了被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在全县同行业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5、在传统行业、传统手工业等领域,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并在广德县具有相当影响力;
6、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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