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水量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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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水量应急预案12篇

水质水量应急预案

水质水量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处置城区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证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的科学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县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xx]11号);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政发[20xx]62号);

③《灵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④《灵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

⑤《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不间断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1.3现状

灵山县县城城区面积约21km2,人口约22万人。现有两个水厂,合计供水规模8万m3/日,现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约170千米,dn100以下约700千米,自来水用户约4.3万户,自来水覆盖率约98%。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经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产抓得较为扎实,未有发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绝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极少出现,管道爆裂事故虽偶有出现,但都较轻微。随着灵山县城区给水系统扩建工程的逐步推进、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将会大大减少。

1.4分类分级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区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管道爆裂事故为主。水源污染根据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坏性,水源污染于本单位没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学处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来水余氯过量而发生,轻微过量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只有严重过量才会影响人体健康,该类事故影响范围广,但具有可控性;机电设备事故多由操作不当及漏电引起,对人体伤害大,由于科学技术的提高、设备的更新改造,此类事故发生率极低,且只要规范操作,就能预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质变动、车辆及人为破坏、管材老化、局部水压偏高。此类事故多发生在冬季气温忽冷忽热的时候,发生事故轻微的仅影响到用水人、事、物,严重的会引起地质变形、破坏道路,危及群众和群众财产的安全,处置此类事故经验较为丰富,可控可防。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山县城区供水范围内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则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信息共享,加强合作。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成立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组成。

2.2办事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是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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