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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通知集合九篇
_________:
根据 ,现将关于 的决定事项(领导交办事项)交由贵单位牵头办理。为了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请贵单位于 月 日前将办理情况(包括书面报告和电子版,书面报告要按正式公文要求起草,并加盖单位印章)反馈到区党政办公室秘书督办处(科),以便综合。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与区党政办公室联系。
附件:
年 月 日
xx(对方名称):
根据贵公司与我单位签订《xx合同》之约定,在我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后日内,贵公司应付清货款,现付款期已过日,尚欠我单位款项共元,请贵公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在收到此催款函(或催款通知书)后日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单位帐户(户名:xx;开户行:xx;帐号:xx)。否则,本单位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特此函达。
顺祝商祺!
xxxx
年月日
你(单位)提出的.下列申请:
申请事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受理号:
本申请:需要收费 不需要收费
需要检验 不需要检验
注:本受理通知书仅作为此项申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的证明文件,与此项申请的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办理进度可以使用受理号在我局网站查询,网址:
备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xxxx村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经20xx年x月x日镇纪委会研究决定,对xxxx村党员xxxxxxx违反计划生育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中共xxxx纪律检查委员会
xxxx年x月x日
各位同学:
在喜迎祖国六十华诞之际,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全体教师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国庆假期。
请大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严格按照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住校学生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卫生清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在校期间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
2、按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流程和各学院要求,假期返校学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宿舍。
3、住校学生如有发热、流感样症状,及时向各自所在学院报告并到校门诊部就医。
4、住校学生离寝外出时,关好寝室窗户,切断电源,门要反锁,保管好贵重物品,寝室不存放现金。
5、假期住校学生若有事夜间不能归寝时,请与学院老师请假并提前到门卫处登记。
6、注意防火、防盗,不使用热得快、电热锅、直板夹等加热器,不留宿外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门卫。
7、应急电话:
保卫处:8***0(内线5110)
校内医疗急救:87****0((内线5120)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值班电话:87**7(内线5837)、87**7(内线314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xx年9月27日
到案通知集合十篇
函号: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___月起,__________律师将定期编辑并向_______市范围内有关房地产公司发送《_______律师公益提示函——房地产公司版》,该《律师公益提示函》将提示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及本省有关法院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及时提醒业务操作风险,寻求规避法律风险手段和措施,为房地产公司创造价值,并及时公布__________律师的执业动态。希望与各广大房地产公司共同实践“房地产公司法律风险,重在预防”的律师服务理念,与法律顾问单位共成长。
第一季《__________律师公益提示函——房地产公司版》的主题为“实际施工人请求发包方缴纳社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针对目前房地产工程施工领域经常出现的实际施工人“看病难、医疗难”问题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在后面的'《__________律师公益提示函——房地产公司版》中,__________律师还将针对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情况,探讨律师作为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问题,敬请关注。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绍兴县展烽纺织有限公司:
本局于20xx年5月10日受理朱各芬要求工伤认定的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第19条和《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局于20xx年5月10日向你单位工商注册地绍兴县钱清镇新甸村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为20xx-0648),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被退回,现本局公告送达,你单位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以上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5—84126763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6月14日
xxx:
本院已接到你(单位)与xxx一案的执行申请书。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移交xxx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申请执行的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执行程序,履行法定义务。
二、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5日内,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劳动收入、投资、固定资产、票证、承包收入等)或债权向本院举证,如不能在此期限内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法对本案中止或终结执行。
三、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xx支行本院收费点预交申请执行费xxx元。其他费用xx元,合计xxx元。需转帐的,收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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