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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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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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项方案【篇1】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以**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认真查找和治理项目决策和管理、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及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案件。

xx年1月1日以来,在县境内进行旅游开发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融资的、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检查和完善项目决策管理

项目决策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环评、备案管理程序,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制度。项目规划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招标前开工、违规审批、擅自变更城乡规划、监管不力、决策失误,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

检查和规范土地使用权

清查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禁止违法用地、低价出让、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征地拆迁。

检查和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禁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随意简化程序规避进场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定标不严、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以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为个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严禁项目标书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标底预算虚高不实,确定招标方式或招标**机构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违规选择评委,评标指标设置不合理问题。招标机构的资质和条件应符合要求;不泄露招投标秘密;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检查和规范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方面应按合同规定签订;合同应完整、规范、完整、合法、有效。

检查规范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

1.按《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管理应按法定程序操作、检质检量规范、妥善保管、使用管理监管到位。

2.投资资金应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使用做到公开透明,不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严禁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预算等问题,促进景区开发建设工程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检查和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1.项目及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责任落实,监理管理制度健全,监理监督严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真实完整。

2.管理部门按照《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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