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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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自查报告十二篇

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节能自查报告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付出努力之后我们才能收获回报。每当我们完成一项任务时,编写报告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那么,如何才能撰写出优秀的报告呢?请大家阅读本文,我们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节能工作自查报告”的详细信息。如果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往下看!

节能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一、20xx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全县单位gdp每万元能耗量为0.30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46%,预定目标是下降1.65%,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目前,我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完成进度达到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的74%。单位工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量为0.25吨标准煤,去年同期数为0.305吨标准煤,下降17.89%。

二、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县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符合节能要求的才给予节能登记,从源头上控制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20xx年,全县开展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备案审查共18个,均符合省节能登记的有关规定。未审批、核准、备案任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项目。

(二)严格责任分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由县节能减排办牵头,工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局和住建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1.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一是确定重点用能单位。按照《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确定“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6家,分别是茶业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林业化工有限公司、糖业有限公司、糖业有限公司、镇高地淀粉厂。二是分解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为确保“十二五”节能任务的完成,我县将“十二五”节能任务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

2.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县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了我县“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的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同时,建立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协调机制,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居住小区、家庭住宅和旅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抓好建筑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发展循环经济。另外,制定了《县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备案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县住建局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备案节能评估审查。凡是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是建立制度。依照《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制定了《自治县“十二五”公共节能规划》及节电、节水、节油和办公用品管理等四项制度。

二是加强培训,抓好能耗统计。先后开设了能耗业务、能源资源统计软件应用、新能源应用等培训班共3期,并要求各部门、乡镇及时按规定撰写能耗统计分析报告。

三是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xx年我县邦溪镇通过了省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

4.推进交通节能管理。

一是严把营运车辆准入关,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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