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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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之恋作文(集锦14篇)

2025-05-14 14:42:22

【#作文# #千年之恋作文(集锦14篇)#】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好查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倾城之恋的读后感的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千年之恋作文 篇1

一位法国作家曾经说过:“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窗户。”我觉得首先应该把阅读当成一种乐趣,而非一种任务,跟孩子一起读书,让孩子受到千奇百怪的故事的熏陶,充满对神奇世界的向往。现在孩子还小,没有太多的要求,就是寻找乐趣,养成良好的习惯。每天晚上我们就坐在床上,有时先玩一会,有时紧紧的搂抱一会,有时毫无来由的傻笑一阵,其乐融融,然后玮玮把他的书都搬出来,我也没有特意买很多书,就是他幼儿园里已经学过的书,还有小时侯的童谣,唐诗,枕边小故事等。

我认为早期阅读还是很有用的`,现在玮玮可以认一些简单的字,像幼儿园,小朋友,老师,爷爷,奶奶,爸,妈,太阳,悄悄,跑,手,路,猪,猫,狗,兔等等,还不少呢,一些常见的字都能够认的,一些很简单的,他可以自己读。不过就是有时认半边字,把每认成海,把鸡认成鸭,把能认熊,我有些担心会不会以后长大了也读错别字呀。

还有就是现在玮玮已经习惯了睡觉前一定要读书的,不读他就睡不着,偶尔一次没读,他会说,妈妈我还没读书,每次都是我说读完这个就睡觉,催他睡,不然他会越读越兴奋,这段时间,是他最乖的时侯,如果我有事,他自己先翻翻,有的自已看看,他自己先挑一些认识的字念,他会很认真的,拿到一本书,从封面到封底,包括图片,都要翻翻。

上次,我说妈妈给你读,你给妈妈表演节目,想来想去,他说我给你表演<小松鼠和大灰狼>,只见把画画用的大本子卷成筒状,放在屁股后面,在床上跳来跳去,还真点像。他也习惯了我的提问,比喻,我在读一个故事前约定,玮玮你先找10个认识的字,妈妈再给你读,不能重复,他就一个一个的挑的,计数的时侯比我计的还精,少算一个都会被他发现,还有一次,我连讲了四个故事,他找不出了,就翻到封面,找到陈王甫玮他的名字来凑数,每每这个时侯,我会表现出也是个小孩子,和他论真,较劲,我要叫他让步,因为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有时太霸道了,他是个小小男子汉,我要叫懂得忍让女生,也只有这个时侯,他是最听话的。

小家伙也很搞笑的,有一回,他爸爸给他读《小鸡吃米》,小鸡小鸡要吃米,找到东来找到西,找到几颗大白米,叽叽叽叽好欢喜,他爸爸读成“找到几颗大白菜”这个就成了他的笑柄,每次他自己读时,他故意读成大白菜,然后就哈哈大笑。因此我每次就很小心的,手点着字一个一个慢慢念,便于他认字,也好让他听明白,回答我的提问。我给他读猪爸爸做床,猫爸爸让猪爸爸做一只,狗爸爸让猪爸爸做二只,结果猪妈妈生了八只猪宝宝,只好睡在一张大床上。我就问玮玮,猪爸爸一共做了几张床,还有几个猪宝宝没床睡,他都能高兴的答正确。

1—2岁的时侯是我带着他阅读,读唐诗,读童谣,最值得高兴的是,他拿着一本童谣,可以从前到后给我们读出来,还有那些简单的唐诗,稍为提示下,他都能读出来,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已经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可以说现在是玮玮带着我读,逼着我给他读。我想在今后,我会随着他年龄的增长,给他买一些适合他读的书,现在我就让他在阅读中多认一些字,便于他自己一个人读。

千年之恋作文 篇2

看着你,一直,两年,你没有看到我吧,没关系,你一直都在就好,让我每天都会看到你就好。突然间觉得能活在这个世上真的很好,原来,有那么美妙的事情。上课看你认真的样子,游戏看你调皮的样子,打球看你活泼的样子,吃饭看你欢快的样子,睡觉看你温柔的`样子。

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我好感动,因为可以这样的看一个人而感动,因为那人是你而感动。好想无时无刻不在你身边,好想无时无刻不看你的样子,会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的样子,会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用你的照片做电脑桌面,学着了解你感性趣的东西,看你喜欢的电视剧,穿和你同样颜色的裤子,做你喜欢的事情。做每一件关于你的事情,跟不认识你的朋友们谈论你,讲你的一切。我告诉全世界我的心里有个你,告诉全世界我一直都爱你,爱,说起来大概有些俗气吧,也大概会被好多人嘲笑呢,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了。脸红心跳也不过如此。

我有些对不住你了,对不起!没有考虑你的感受,没有感受如果你心里没有我那么你看完这封暗恋情书之后要怎么收场,以后该怎样面对我。我又何尝不是,不知道以后该怎样面对你,所以才想了这样一个方式来告诉你我的感受,如果你对我真的没有一点点的感情,那就请你看完这封暗恋情书之后把它从你的脑海里撕掉吧。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会永远保留着你在我脑海里留下的美好回忆。

对不起,我爱你!

千年之恋作文 篇3

“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又回到书面,阳光照在那四个玲珑小字上,眼前悄然浮现了那一场罗曼蒂式的爱情……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属于上海独特的迷蒙气息,尽管新旧夹杂的文化冲击,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那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但是那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不仅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两个人的缘分因为一场舞会,香港式的恋爱跃然纸上,在各种机缘巧合中,两个人在感情上跳起了华尔兹,周转舞动中,发生了美丽的故事,也有凄凉的背后。可最终,这场倾城之恋会美好落幕,可崇高的爱情从来不会结束。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是一种美,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反复的淬炼。在爱情中,谁又是自由的呢?我面对你,藏好所有心事潋滟,忘记闭眼去藏眸光流转,无人去问时移势迁,我只想静候和你所有的遇见。所以,当看见流苏他们两人在感情里你一步我一步攻于计策时,你会吃惊那些感觉是熟悉的,可眼波里明明藏不住事啊,干嘛要彼此折磨呢?细细想来,这是爱情的魔力,是他特有的地方,因为这一切看似俗气却那么真实、富有人间烟火气的事情,才让爱情变得伟大,让人着急,让人觉得它不可替代。

素色湘帘,帘风后面,所谓伊人,拨弄琴声三两声。倾城倾城,倾倒一座城,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此刻你可该坚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生,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生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生。死生契阔前我闭上眼,犹记当初,人群中回眸莞尔,你我窗前采一瓣月光,折一段旖旎的回忆。

断弦琴铮,留香锦褥,梧桐滴雨,芭蕉声碎,画栏生愁,曲屏传恨,雁归人不归,春来人不来,飞鸿不传信,杜鹃空啼血。许多人说,在,《倾城之恋》这本书中,这篇却是个难得的好结局,可最后那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拉着拉着,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呢……都说张爱玲的文章是“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出生于名门望族的她,从小经历了兄妹不合,家庭破碎,深受新女性的母亲的影响,张爱玲也有了自己独特的品味和独立的生活。可毕竟心里是有阴影的,所以造成她孤高气傲、冷眼看人。因为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她的文笔总是沉闷的,不知为何,或许她个人特色太重,我读她的文字总带有一丝檀香。她是独立的,她拥有着自己的情感世界,她似落入尘俗,又跳出尘俗去看一段段感情。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她依然像一朵傲立的白莲,只可远观,孤立到极致,不知道坚持的是自己内心那份清丽还是和胡兰成那段无法抹去的记忆。或许都有吧,或许自己早就分不清,或许两个理由早已彼此交融。有时,等一个人,不是有多爱,而是等习惯了,你哪天突然不等了,你觉得背叛了自己。这样一个有不凡故事的女子才能写出这样不凡的故事。

在这个万般千态的浮世绘中,在错乱复杂的名利场里,我们容易在无端狂热和纸醉金迷中迷失方向,在所谓的竞争中迷失自己,其实人生如梦,年华似雪,梦醒了雪停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如张爱玲一样守住自己内心的云白山青,或许谁都可以感悟到弘一法师所说“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爱有那么多种形式,干嘛非要用最简单最普遍的说呢?要知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君子在德不在貌。如张爱玲一般内化于心的美才是极致的。

合上书,想到李娟一句话“虫鸣如流水,一派天籁。静夜里,读一本好书,悲也放下,喜也放下。天上夕月一弯,淡若清梦。”再次细细品味这场倾城之恋,从上海到香港,相距千里,每当我抬头望月色时,觉得这是你我唯一共同的东西了。爱能跨越时空,倾城的美,是你随意摆放的东西,在我心里都有独特的印记。

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再遇倾城色。

千年之恋作文 篇4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之所以写这本书的读后心得其实是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而现在的社会对于文学的美感似乎不太去重视,让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该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从大学时期我就爱看张爱玲的书,并偶尔会回味一下,她的作品对我的确是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在对文学的欣赏与感动方面,而她对于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深入分析,在当时也带给我不少的冲击。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非常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非常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可以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非常守旧、非常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非常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非常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非常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非常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一定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起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后来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非常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一定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非常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非常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直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现在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写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爱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非常值得人去深省的!

千年之恋作文 篇5

“柳原,你说,是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自己?”

难得的宁静夜晚,月的明媚光晕里,流苏还是依旧由那件烟灰色旗袍衬着,指尖轻触围墙,若无其事地笑着。范柳原抬头,便觉得醉了。

流苏总是这样的大气、清丽、尖锐而又执着,当幸福来到她身边扎营落户时,还攥着对于爱情的论证轻轻质疑。我在合上《倾城之恋》的那瞬,脑里还停留着先前经典的一幕,耳边仿佛有咿咿呀呀的胡琴夹杂着吴侬软语,留下满心的甜蜜与凄决。

翻开《倾城之恋》,上海弄堂里的聒噪,黄包车夫的忙碌身影,百乐门纨绔子弟的灯红酒绿,未出阁小姐那葱白双手绣出的鸳鸯,都跃然眼前。我看见白家的流苏,穿过幽深而阴暗的弄堂,呼啦一下明亮的天光晃得眼睛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路对面哪个愚贩惹得她乐了,拢了拢披肩,神情淡漠地离开。

怎么爱上流苏这个女子的,真的是件奇妙的事。

这样清新又守旧的女子,有一点不真实,但不是最美丽,总有淡淡的温和感,推开我们一定距离,仿佛一切很美好,一切却又冷漠,眼里透着骄矜。因此流苏的个性,必须是我爱上她的重要理由。她总是给人一种想要靠近却又很难走近的感觉,或许是处在复杂社会里的家庭变故造就了如此的疏离感,既没法让她身居闺阁,又不能忍受随她猎奇窗外的世界,这样矛盾的'成长环境,没来由地产生防备,恐怕她每天心里都在博弈上千百回。这样亦远亦近的小资情韵,说实话,是我苦追而未果的,前一秒的接触柔和大气,后一秒的回味傲然辛香。

这样的距离感,流苏仿佛给自己画了一个圈,自己的酸甜苦涩由自己看见,自己品尝,自己落泪,自己从梦中惊醒。

真的迷她的烟灰色旗袍迷了好久,偶尔还会别出心裁地点衬一朵雅荷,那发型也是微卷齐肩相配得当,略施粉黛,倒不似寻常所说的画中人那般稀罕,却自有一种耐看的美。流苏的的步伐被描述得轻盈,让她的行走有一种灵魂厚度的升华,每每读到流苏穿行于街巷的句子,总会停下来猜想,她穿及踝的旗袍,时间又这等的急切,究竟要迈多大的步伐,才能平衡自己的仪态而又兼顾效率呢,突然会感叹自己,真是入迷了。看过《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总是在手风琴的经典旋律中由旗袍衬着有优雅地走来。在我心里,流苏应该是不急不缓地走在青石板路上,没有音乐,也不一定有落日余辉,细碎的鞋跟碰撞石板的回声,已将她的身影美成永恒。

请让我冒昧地说,没有故事的女人定是没有美到骨子里,经历过世事的女人一定不会沧桑,反而拥有一份别样的淡定与洗炼。流苏的故事多、纷杂,因此爱玲把她的岁月写成了书,有血有肉,酣畅淋漓。经历了丈夫的背叛,失去了腹中的孩儿,一度被败落家庭的“寄生虫”折磨得难拾尊严,白家封建腐朽的门第思想将流苏的婚姻葬送无疑。或许老天总是这么戏剧化,遇见范柳原,流苏却不愿意去相信了,所以这场爱情走得辛苦,努力得漫长,非得经历炮火的威胁与生死的牵挂才能照亮彼此的真心。我爱流苏的每个故事,不仅是每个故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更是因为我目睹了她一路走来的平易与艰辛,也在我的心里筑起了无形的堡垒,任凭世事难料,女人也该发挥自己最大的韧性。

之于爱情,我想流苏是再聪明不过的,她真正的爱情,是遇见柳原之后,一低头的娇羞,一刹那的蹙眉,没来由地这样放纵自己。望向柳原的眼神,或许在心里已经揣摩了好久,柳原说的话语,多数也被聪明地回答,偶尔语塞,会突然有一点愠怒。这样在爱情里的女子,哪一个男子不心动呢?美好总是那么稍纵即逝,惟智慧与勇敢方能万古长青。流苏不惧漫天的炮火苦寻柳原的下落,冒死跟在日军队伍之后买口粮,收养两个失亲的姐妹。柳原归来,他的流苏仍能有条不紊地用心做好每一道菜。这样的流苏,太有一份真性情,对爱的执着对爱的忘我但仍有对爱的理性。她仍是淡淡地说话,略带温暖的眼神,坚守自己的高度,跋山涉水日月照真心遇见能并肩的人,如同被逼到高空痛楚绽放的烟火,极力地甘愿与珍重。

哪怕家里的那本《倾城之恋》被岁月晕染上了一片黄色,在这样的月夜,我也总是会想起那个大气温婉,智慧坚韧的流苏,她总是那样轻轻地倚着围墙,回头喃喃地问,认真的样子令人心醉。这个时候,我看不出她背后的坚强,也看不清她来时的泥泞,就这样让她在心里成为永恒。

不忍打扰,只需仰望。

千年之恋作文 篇6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千年之恋作文 篇7

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在胡琴声中,缓缓拉开了这个故事的序幕,却又带着点悲凉的,来到了白公馆。在白公馆,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的女主白流苏在亲戚间受尽冷嘲热讽,看尽了世态炎凉。在众多生动的语言描写中,可以看出各方对白流苏的冷漠与排挤,让我感慨她的身世之不易时,也隐隐觉得暗含着批判之意。

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似是要“若无其事地继续做她的鞋子”,“可是手指头上直冒冷汗,针涩了,再也拔不过去”。这时,她遇到了多金风流浪子范柳成。

然后,白流苏为了一份好的婚姻,来到了香港,范柳成也在此。在浅水湾饭店,他们俩开始了更加频繁深入的接触。在范柳成频频的告白下,白流苏心里百般回转,犹豫显露无疑。一连串的'心理、语言描写,可以看出白流苏被岁月冲刷所留下的猜疑和谨慎。这个旧时代的女性受过太多伤!原本白流苏似是输了,但转折处到来,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生死交关,范柳成折回保护白流苏。“死生契阔,与子相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一对平庸的男女处在这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怀着一点“真心”,于一座城市的陷落,成全了两个人的爱情。倾城之恋,果不负此名。他们俩没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也没有权倾天下,白流苏想要一份值得托付的婚姻,范柳成想要那东方女性低头的温柔,但就在阴差阳错中,成全了双方。

“传奇里的倾城倾国的人大抵如此”,这是全文的点睛之处,再怎样传奇、美丽的女子,最好的收场也就是如此了。而白流苏,一个再平庸不过的旧社会女子,也得到了这般满意的结局。

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在胡琴声中,故事又缓缓落幕。张爱玲用她那朴实但带着无数底蕴的语言,生动的心理、语言、环境描写,一环扣一环,讲述了这个乱世,这个乱世之中的故事,这个故事中的男女。

倾城之恋,也就如此。

千年之恋作文 篇8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时代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在娘家人面前受尽冷嘲热讽。她在娘家无疑成了累赘和多余,就连她的母亲也不肯怜惜她。她的出路,只能是找一个爱她的并能满足她物质欲望的男人一起生活,再无其他。范柳原,一个不被家族承认的私生子,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回到中国为了寻根,为了找寻一些精神上的安慰。纸醉金迷,放浪不羁的生活,让他不相信爱情和婚姻,当然,他也不敢奢求一段纯美的爱情,但他内心深处对此却是如此渴望。这样的两个人遇到一处,理所应当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她固执地认为,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有一丝真情,即使仍是无关爱情的,只要对她负责。白流苏或许也不需要,婚姻和爱情,可能婚姻更重要。范柳原本明白白流苏的心思,只是“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

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白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他不相信爱情,亦不相信婚姻。

后来,一场战事成了两人结合的催化剂。“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跟随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我们的是一串串省略号。范柳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白流苏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千年之恋作文 篇9

我一读完了朋友推荐的这部唯美小说《山楂树之恋》,想起老三的逝去就会潸然泪下,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拨。为什么老天会让一个这么忠于这么年轻的生命得了白病,不仅让静秋悲痛,也让读者悲痛,很多读者发出"再也找不到这么完美的了"的呼喊。

这部小说是根据真真事创作的,作者艾米忠于事实,在女主公静秋的回忆录稍加润而,文笔朴实无华,生动活泼,亦庄亦谐。全文不是从至尾都充满悲哀彩的,有时诙谐的笔调描写静秋的单纯和心理活动,会让你忍俊不。静秋是个文静内向,有才华,学习,但却被家庭份压得有些自卑,总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行,但在英俊潇洒的老三眼里却是个完美无缺的女孩。他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了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在静秋不想让这件事影响自己的前途,不让他来见自己,甚至很绝地要断绝关系时,老三一切为静秋着想,默默地在暗中帮助她,只要在静秋需要时他就会出现,做静秋想也想不到的事,就像是一个英雄。他对静秋的包含着父和,但却从没有想过自己,直至患了绝症,他还瞒着静秋,不想让心的伤心。就在静秋得知他患白病找到医院,不想让他带着遗憾离开世,愿意为他奉献一切时,他却在朝思暮想的面前努力克制住了自己,保住了静秋的纯洁,不愿让心的在今后因为这件事而生活得不幸福。看到这个揪心的场面时我第一次流泪了,老三的形象已经在我心中被神话,一切语言都不能形容他对静秋的和他的伟大。老三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选择了悄悄离开,并用谎言欺骗了静秋,想让静秋忘了她。就当静秋弄清了事真相,找到他时,他却即将离开世。看到这里我觉得静秋有些残忍,在老三的有生之年怎么没有多给予些她的,总是老三在为她着想,就在自己想弥补时,却永远失去了他。这也是静秋女士在这么多年里的心痛所在,如果她知道老三会得白病,她一定会珍惜的。这段刻骨铭心的让静秋女士怀念终生,一直到三十多岁才结婚,这才让我心里有了些许安慰,如果换是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一生有此足矣。但这却不是老三愿意看到的,他说过:静秋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静秋生活得幸福,他在那边才能放心。在07年老三逝世三十周年时作品终于发表,圆了静秋女士的梦,也是她献给老三的最好物。

看完全文,又看了后记和静秋女士给读者的答复,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我宁愿这不是真真事,是作者杜撰出来的故事,不想有老三的离去。就在我为老三的离去而痛心时,转念又想,如果没有老三的离去,也就不会有这篇小说的诞生。正因为老三的离去,才让静秋女士有了把这段绝唱写出来,公布于世的'念。这部小说的发表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响,拥有了一大批"山楂",被读者誉为"最干净的小说"。

好久都没有这么感动过了,这是我这么多年来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感谢静秋女士的回忆录,感谢艾米作家的妙笔生花,还要感谢那位远方的朋友,没有他的推荐,我可能还会错过一段时间。

千万的读者不仅分享了这个绝版的,也分担了静秋女士的悲痛,老三已了许多女魂牵梦萦的心中偶像和梦中。有这么多的怀念和祈祷,老三该放心地安息了!

就在今天,谨以此文来祭奠那个埋在"山楂树"下的老三!也借用老三写给静秋的一首诗作为本文的结尾:

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

我就在心里恳求你

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

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

让我时时可以看见你

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

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

穿行在茫茫海里

永远不会走丢

千年之恋作文 篇10

前天出去,买了《山楂树之恋》这本书,因家里来客人没顾上看,直到昨天深夜1点多我一口气看完了。看完后,久久不能入睡,噙着泪水,心里充满无限伤感。为静秋,为老三,为那一段纯美的爱情.

早晨醒来,又在网上看了电影《山楂树之恋》,一个一个感人的片段让我泪流满面,静秋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为了弟妹能吃上饭去打零工,买不起胶鞋赤脚在水泥石灰里干活,脚面上被石灰烧坏了脚心里被烧的全是洞,我已经完全看不下去了,掩面而泣,老公进来看见了,命令我别看了,大过年的看个电影看把你哭成啥样了。

静秋,一个懂事、书上感觉特漂亮,电影里并不怎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她背负着父辈的冤屈,卑微而又谨慎的努力生活着,在她的引领下,老三,一个儒雅飘逸,善良俊秀的'男子,伴着《山楂树》的悠扬风琴声,出现在我面前,在那样恶劣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她与他一见如故,那么懵懂,却又那么美好。她因为父亲被划成地主,只能从城市来到乡下,穿着补了又补的衣衫,而他因有着军区司令地位的父亲,总是穿着白色的衬衫,与这环境格格不入却又相处甚欢;她因为成份不好而处处低调,不敢轻涉情池,而他为了反抗高官家庭的政治联姻,从大省城来到穷乡僻壤以求清静;是山楂树的故事让她对这里充满好感,是《山楂树》之歌带领她来到他面前,情愫就这样悄悄的萌生,一段如童话般美丽的爱情就这样慢慢展开。

静秋知道老三得了绝症,当时在医院宿舍已经做好了把自己交给老三的心理准备,可老三始终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考虑到静秋以后还要嫁人生子。让我对这个男人更加钦佩。不论在书里,还是在电影里,静秋对老三的爱始终没怎么表达,可老三已经渗透到她生命的角角落落,已经渗透到他的骨髓。

静秋已经想好了,如果老三死了,她也就不活了。可老三说,你活着,我就不会死;但是如果你…死了,我就…真正地…死了。再到最后老三弥留之际,静秋终于见到了老三最后一面,她没叫老三的名字,只是握着他的手,在他耳边不听的说道: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在场的所有人可能都不知道,但是静秋知道。因为老三说过:听到这个名字,即便我一只脚踏进坟墓了,我也会拔回脚来看看你…看到这的人,多半都会泣不成声。一个如此完美的男人,最终没能够等到二十五岁的静秋,只是带着无限的眷恋离开了人世。

而最让我心痛的,则是他们的分离,根本没有挽救的可能,老三就那么多情而眷恋的去了,他恨不能化作她身边的空气!是的,我读到了,最让我心痛的,这不是作家虚构出来的故事,而是发生在过去的一段真实!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这句话,我已无法忘记。

千年之恋作文 篇11

作为一名学生,对于学校开展的这次亲子共读让我感触万千,让我受益颇多,同时父母对我也有着一种歉意。

妈妈时常会问起我所阅读的书籍中一些人物,我能回答得上的不多,好比马小跳,海尔兄弟,小豆豆啊等,说起这些小人物我觉得茫然。

从去年开始妈妈就尽量的抽时间和我一起去阅读一些我喜欢的书籍,比如《三字经》《弟子规》《马小跳》《格林童话》等,逐渐的我似乎也进入了角色,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童真的场景和充满天真的字词,不由得我也回想到了我的童年。相对照我如今的童年,我明白一个道理,原来自己童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童年是多么的美好啊!为什么我和妈妈不一起去读更多的书籍呢?为什么不让我和妈妈从中得到更多的童趣学到更多的知识领悟到更多的道理呢?

妈妈和我共读,我发现自己原来朗朗上口的.一些诗词,如今有些记忆模糊了,文字所寓意的意思有时也不能随口而出。比如妈妈和我我共读的《弟子规》吧,每一句的所要表达的意思心里明白,可是,在妈妈面前却不能言表清楚,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去思考分析,去引导我领悟诗词所要表达的意思和所要说明的道理。每当一句诗词我和妈妈共识的时候,我那天真灿烂的笑脸和那句:哈哈!我明白了!让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是啊,正如李老师所说的那样,父母和老师就是我的左右翅膀,我能否飞得更高更平稳就看这一双翅膀配合得好不好了。亲子共读其实不也是一个老师和家长配合得平台吗?亲子共读让我们家这个读书没万卷,下笔易走神的妈妈也嗦的感叹出此一番啊!相信所有的学生都和我一样的对此有着各自的感悟同样的感触只是难以尽述! XX年亲子共读心得体会学生篇

从学校开展亲子读书活动以来,我和妈妈共同学习,妈妈和我一起读书,感受故事内容的精彩,词语的优美,让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我们一起看过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中华上下五千年》《稻草人》《夏洛的网》等,我觉得有益的书籍能让我知书达理,懂得感恩,能引导我健康成长。读书也能让我们全家氛围融洽,一起看书,一起讨论,有问题一起提出来,有时争得面红耳赤,然后在书中寻找答案,并握手言和,一家人其乐融融。

陪我一起阅读,才发现自己的成人思维,真的不太适合现在的我,总是发现我学得太慢,一个问题有时要讲三四遍,我急得不得了,但后来妈妈静下心来想,自己小时候的样子,我还真不容易,妈妈暗暗告诉自己,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把成人的思想强加于我脑中,要保持我的童真。至少在陪我阅读中妈妈体会到了对我要有耐心,用我的思维体会啊妈妈的生活,这也是一种收获吧!

妈妈与我一起读书有很多好处,我们共同经历着书籍带来的喜怒哀乐,同样的心情让妈妈和我贴得更近,让妈妈可以感受到我心理和思想的变化。

读我的书,看我的事,听我的话,懂我的心,一本好书带来的启迪,让妈妈走进我的内心,成为我的知心朋友和良师益友。

千年之恋作文 篇12

XXX:

小敏,知道你希望扬扬能积极上进,有自己成功的事业,实现自我价值。我懂的你的心,你的爱,我已经说过我会的,而且一定会努力地做的更好。我的事业刚刚开始,任重而道远,但有你的爱为伴,何来艰苦辛酸?每天傍晚相互深情的问候,将会传递我们的喜悦,感染我们的生活;将释尽我心中的'一天郁闷,净化我们的情趣。我爱你,我的事业因为有你才辉煌。

小敏,我爱你,不追求身身世世为伴,不追求生生死死相随,只求轰烈真实的爱一回,执爱的不用太久,朝兮暮兮之间。对你的爱罄书难尽,慧敏的你已可从我神魂颠倒的乱语中见我字里行间的浓厚爱意。

XXX

XXXXX

千年之恋作文 篇13

XXX:

呵呵!这样称呼你,是不是感觉有点意外呢?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你写了这样的一封信,不管你是不是喜欢我,但请你,请你一定要看玩她,就当我一个小小的请求吧!

亲爱的,其实简单的这3个字,在我已经对着镜子练习了很多次,很多次,希望你能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这样一直叫你,叫你一辈子,即使忘记了对方真正的名字也无所谓;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傻,但这样也不能阻止我对你的无限的思念,每每看到你对我笑的时候你的那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会另我久久回味,以至于周围的任何声音,动作都变为了静止状态,那个时候我的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发现在我的.世界里根本不能没有你,在我的视线范围如果看不到你的身影就会感觉到恐慌,害怕,怕你就这样永远不会出现在我面前,那个时候的我真的会失控哦,像发了疯似的到处找你;只要能看到你,哪怕你离我很远,很远,我也就心满意足了;有的时候看到你跟她在一起笑的那么开心,自己跟自己赌气,希望永远也不要见到你,直到那一天你们真的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掉,才发现自己真的很没用,眼泪还是会掉下来.......心还是会很痛;就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XXX

XXXXX

千年之恋作文 篇14

与儿子开始读《三国演义》源于一次和安老师闲聊,她说六年级的孩子读《三国演义》有助于初中语文课堂对于文言文的理解。于是乎,回来就和儿子搬出来束之高阁已久的大部头《三国演义》,起初儿子不太爱读,厚厚的一本书,拿起来都觉得沉,加之里面人物错综复杂,理出头绪确实很难,儿子读了几次之后,就扔一边去了,我们也放弃了。

进入寒假,学校举行亲子共读、书香家庭活动,我们就又开始了行动。

先以情动人——妈妈在上学时,就坚持读完了《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但《三国演义》却没坚持下来,现在我们一起来完成妈妈的心愿吧!

在我的劝说下,儿子又拿起书来。

为了避免出现反复,我又咨询了朋友,确定先从有意思的章节开始入手,比如“草船借箭”,比如“三顾茅庐”……当耳熟能详的人物故事从这本沉甸甸的书上摘出来时,儿子似乎慢慢产生了追根溯源的兴趣。

加上爸爸的'引导——爸爸对其中的人物、情节还是比较熟的。读到不懂的地方,爸爸稍加讲解,人物关系搞不清的地方,爸爸帮忙顺顺,好多了。

就这样,一点一滴、积少成多,大部头的《三国演义》也看完了十九回,速度和理解水平也提高了许多。

真的感谢学校提出的亲子共读、书香家庭活动,给我们提供了热爱阅读、自觉阅读的平台。现在,我们三口人一起阅读一起讨论,读书已经成了习惯,成了家庭的日常活动。

通过这件事,我深深的体会到,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努力、坚持,再努力、再坚持,需要慢慢引导、劝说,再引导、再劝说。当一切水到渠成之时,就是收获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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