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自己真的是特别佩服那种不顾世人的眼光,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种人!但是很多时候自己都做不到真正的只做自己!可能那些深处自己真的还是一个世俗中人,就是做不到,完全不介意他人的眼光~
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有一条红色的裤子,然后有一件绿色的外套,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然后就特别喜欢吧红色的裤子和绿色的外套搭在一块穿,然后再加上一双黑色的鞋子,自己就感觉自己真的是彩色的,就感觉整个颜色搭起来特别的好看!
可是自己每当穿出去这一身衣服的时候,大家都会说,你的衣服是不可以这样穿的,红配绿是一种特别奇怪的搭配,好像说只有傻子才会那么搭配~
然后自己就回去,之后赶紧换了下来,从此以后好像再也没有搭配那条裤子和那件外套穿过,因为每当自己想要穿的时候,总能够想起别人说的,只有傻子才会那样搭配。
虽然说实话,当时的自己真的是特别喜欢那样搭配,直到现在自己都在想,把自己穿成彩色的,其实,真的挺好的!
因为可能在自己年轻的心里想的是,自己就是不一样的颜色,自己就应该是彩色的!可是,自己始终做不到真正的只做自己!很多时候还是会介意别人的眼光!
现在虽然自己的生活圈子也变得简单了,基本上就是很少和外面的人打招呼,但是偶尔就是在一起的时候,大家也会说,你这件事做的不对,你不应该这么去做,然后自己也就会在想,自己那样做,究竟哪里错了?
可是每到自己下一次想要那样去做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其他和自己说的那些话,然后总是想着或许自己真的错了,真的不应该那样去做!
做自己看似特别简单的三个字,但是自己能够真正的做到这件事的时候,特别的困难!也希望就是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己能够真正地勇敢做自己吧!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首诗是著名诗人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
草,是大自然的装饰品,是地表面的绿外衣,是生命的希望。
每当漫步在田间的小路上,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田埂上郁郁葱葱的野草,给人的感觉---清爽。
清晨,草丛里闪烁着金灿灿的亮点,像星星眨着的眼,从它上面轻轻跨过之后,它便摇头摆尾一阵,把身上的水珠全部甩出,而你的裤子,一定会沾满水渍。
黄昏,随着夕阳西下,金黄色,笼罩了世界,而草叶,也随着风的旋律舞动着,在落日残阳的衬托下,有种独特的美。
忽然记起去年春天,在播种前,家里忙着耕地、筑埂,而埂边的枯草很是棘手,爸爸也没多想,随手将烟头丢在枯草堆里,火心逐步扩大,变成了火苗,火苗贪婪的吞噬着野草,火势越来越大,一直沿着田埂狂奔着,不一会儿,那金灿灿、散发着成熟气息的野草,变成了一片黑漆漆的废墟,风一吹,轻飘飘的黑绒弥漫开来,看着它们飞向远方,把希望和梦想带走,我不免有些沮丧。
时间像流水一样一点一滴的流走了,等我再次来到这亩地时,嫩草覆盖了田埂,原来那光秃秃的田埂焕然一新,展示着新的希望与梦想,原来梦想还握在手中,从未走远过。
枯的草,给下一代打好了基础,为下一代默默无闻的奉献着,它的用意不是求得回报,而是让下一代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更加欣欣向荣。
为何野草燃过后还能发芽生长,只因它的根深深扎在泥息中,心与泥土息息相连着,久而久之,产生了默契。
我喜爱草,爱它的默默无闻,爱它的生命力,爱它坚韧不拔的信念,只因它带给我希望!
在我的脑海中,熟悉的花有几十种:有朝开夕谢的太阳花,有色彩鲜艳的美人蕉;有耐热的沙漠玫瑰,有不怕严寒的梅花。虽然这些花都各有长处,可我最喜欢的却是最常见也是最普通的一种花——牵牛花。
虽然它没有玉兰花的芬芳,也没有太阳花艳丽,更没有牡丹花富贵堂皇。但我喜欢它喇叭似的花瓣,喜欢它手掌般大的叶子,更喜欢它坚持不懈地向上攀爬的精神。
牵牛花没有树干,只能依靠其它物体的支撑向上长,它的叶子和地瓜的叶子很相似,是嫩绿色的,它的花瓣是连在一起的,从茎上向外伸长,看起来像个喇叭,所以又名“喇叭花”。它的颜色五彩缤纷,有紫色,有蓝色,有白色,还有粉红色。各种颜色的花开在一起,就像一个五颜六色的海洋。它的藤条上有许多细细的毛,摸上去软软的,痒痒的,舒服极了。由于牵牛花的藤条会绕着支撑物向上爬,所以无论支撑物长什么样,牵牛花也跟着长成什么形状。
如果牵牛花长到一半,突然失去支撑,会怎么样?带着疑问,我做了个实验,我让牵牛花长到大约一米高时,拿掉了半根竹竿,头也不回地走了。那半截没有支撑的藤条在半空中来回摇摆,好象在说:“快回来,快帮我把竹竿装回去啊!”过了几天,我又来看这株牵牛花了,想不到,它还挺“聪明”的:它的枝条长到另一支竹竿上去了!另一株牵牛花也没有因为有植物和它抢地盘而两株缠在一起,而是一起努力地向上长。两株花长在一起,就好象长得更茂盛、更鲜艳了一样。
想不到,一株小小的牵牛花,竟然会知道团结互助,我要向牵牛花学习这种好的品质。
你们盼的是什么,新衣服,新玩具?不对,你们应该盼着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朋友,而是一生伴你、守护你的家人。
家一个温暖的地方!
我的妈妈是一个勤劳、和善的人,他一人在外地打两份工。有时一个月也不回家一次。一个月也不长,可在她不在的时间里,一个月如一年半年,我实在等不了。有一次,我兴奋地去接我妈妈,可等到班车开走也不见她一个电话,我垂头丧气地回家之后虽然肚子很饿,可饭也吃不下。一直熬到12点只为她忙完后的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手表戴在我的手腕上犹有千斤重。第二天她来电话,她说太忙了不回来了。就在这句很平常的话里我流下了眼泪,最后咋责备她的话语里挂断了电话,在之后却从责备变为了孤单。忍着泪,装镇定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用平淡的语气和她说下次一定要回来。
当知道她回来时,我把手机一扔就往外跑,不管路上行人有多少,一闪一过,到了车前,她看到我时对我一笑,我霎时冲过去抱住了她。她每次看到我的一句话都是那么普通而又表明了对我的思念。“快!把东西拿回去,待会我就回来了!”这句话她一直没有失言过。
多少次见到24中的学哥学姐,盼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多少次梦想能身着24中的校服,在野霞丽走向那片绿瓦红砖,明天,当九月的和风伴我走在这校园,我想说:我喜欢。
我喜欢24中的的修建,赫石色的墙面泛着历史的气味;我喜欢那尖顶的钟楼,让人想起中世纪的城堡和一望无垠的田园风景。我喜欢这里的花园,软绒绒的草叶随风摇晃着曼妙的腰肢,常勾起我到下面躺一躺的愿望。我还喜欢花园中的凉亭,古朴中透着典雅,小巧中带着俏皮;坐在外面纳凉便是一种别样的享用。假使散步在碎石铺成的小路上,碎汞似的阳光从树叶间倾注到你的肩上,清风过处,会送来缕缕花香,那么眼前便是花坛了。我很喜欢花,绚丽的颜色安慰着视觉神经,你会觉得它们在笑,半掩着芳唇,抑或放声开怀,霎时似乎世界也笑起来了。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它是绽放在教师和同窗们颊上的。教师都是笑着走进教室,然后浅笑着问好:“上课!同窗们好!请坐!”我很喜欢教师的板书,或飘逸,或清秀。教师的手臂打乱了阳光下飞舞的浮尘,与此同时,一个个知识点便印在我们的脑中。我喜欢看教师给同窗讲题的样子,时而颦眉,时而浅笑,时而注视以资鼓舞,时而摇头表示嘉许,似乎全身都浸润在神圣的光晕中。我也喜欢倾听同窗们文采斐然的发言,喜欢和他们一同踢毽,花花绿绿的鸡毛毽似乎有了生命,旋转,腾跃,舞蹈,将我们沉闷的笑声抛向纤尘不染的蓝天。这时我的心中就会涌动着一种幸福,莫名的,却是真实的,可触的。
当然24中最让人心生喜欢的是它的历史的沉淀和学习的氛围。晚自习时,教室里静的只要偶然的翻书声和笔尖摩挲纸面的声响,这样静谧的氛围便鞭笞你情不自禁地投退学习中,有时我仰起脸,呼吸一口窗外送来的清新的空气,种种灵感便在脑中流转;我有时亦喜欢望望窗外的夜空,电视塔在夜幕里发散出朦胧的银色的光芒,竟会让我的心潭泛起阵阵涟漪。
当24中不再是我的梦寐,而是眼前的真实,我真的由衷地喜欢上了这里。我喜欢它的每一株花儿和古树、每一个教师和同窗、每一块大理石和碧瓦——我喜欢这里,爱着这里,祝愿这里……
从前,有一群好朋友——多萝希、托托、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梦想,去翡翠城寻找奥芝,以帮助他们实现梦想。一路上,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为过沼泽作准备的情景。他们分工合作,铁皮人砍树,狮子做木伐,稻草人背多萝希摘果子留在路上吃。最后,他们来到了翡翠城,找到了奥芝,完成了奥芝交代的任务,实现了各自的梦想。这是《绿野仙踪》这本书里的一个故事。
其实生活中需要分工合作的情况随处可见。比如说昨天中午,我在认真地看书,爸爸在剥毛豆,妈妈在做饭,吃饭时,我为大家拿筷子、端饭,大家分工明确,合作的很开心,家里的气氛十公和谐。但是,我们家也有不和谐的时候。有一次,我因为在学校作业拖拉,被留到晚上6点多钟,全家人不仅饿得慌,晚上,我做作业还要忙到夜里11点钟。爸爸、妈妈也因为要等我完成作业,影响了工作,耽误了做饭,全家的生活全给打乱了。
书中的故事和我们家的二件事实证了:只有每个人完成好份内的任务,相互协作,才能实现各自的梦想。
我喜欢风,我喜欢那夏天的晚风,我喜欢她的那份柔和,令人陶醉,舒畅无比。
我喜欢书,它就像一条,满载知识的小船,它载着我一路航行,带着我前往未知的世界探险。
我喜欢猫,它不仅可爱,还拥有灵敏的嗅觉,矫健的身手,还是一个非常有灵性的小生灵。
我喜欢秋天,喜欢那丰收的喜悦,我喜欢秋天的稻田,随着风轻轻的摆动,金色的稻浪像一片黄金,承载着农民伯伯汗水,比黄金更珍贵,比花儿更美丽。
我喜欢柳树,在一阵阵暖风的吹拂下,慢慢的抽出那嫩芽,待到他长大了,随着夏日的暖风摇曳,小孩子摘下柳枝,兴冲冲的把柳枝编成的花环戴在头上,快乐的奔跑着。
我喜欢桃子,当你把种子播下去,待到花开季节,花儿伸了个懒腰,从叶片中跳了出来,慢慢的花谢了,叶片底下却冒出了一张粉白的脸蛋,令人心生欢喜。
我喜欢水,我喜欢那从山涧流下来的泉眼,我喜欢那清澈见底的小溪,我还喜欢那宏伟的长江,黄河,它们让我感受到生命的奇妙。
我喜欢书法,我喜欢那自由奔放的毛笔字,干净整洁的硬笔书法,都令人心生向往,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与它来个亲密接触。
我喜欢冬天的雪,雪一来,房顶,汽车,甚至小孩子的帽子上都覆盖了一层美丽的白色的粉末,雪一来,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银白色的世界,让人感到一种纯洁,一种美。
我喜欢玩耍的小孩子,欢乐的嬉戏,雀跃,你心底的那份疲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份从未有过的喜悦感。
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生命,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生活。
从前,有一只啄木鸟,想像小鱼一样能在水里游泳,想像鼹鼠一样可以在地下蹿来蹿去。
一天,它的一个小伙伴对它说:“国王有一根法杖,只要有那个法杖,你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啄木鸟听了,开心极了,然后趁着国王睡觉的时候把法杖偷走了。啄木鸟对着法杖说:“把我变成小鱼吧。”啄木鸟立刻长出了鱼鱼鳍和鱼尾,在水里快活的游来游去。突然,一只巨大的鲨鱼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它张着血盆大口追赶着啄木鸟,说:“你逃不掉的,别白费力气了,快进我的肚子吧!”变成鱼的啄木鸟拼命的游着,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但渺小的鱼儿怎么能敌过巨大的鲨鱼呢?眼看着鲨鱼迅速地追了上来,快成为鲨鱼的盘中餐时,突然,啄木鸟灵机一动对着法杖说:“快把我变成一只鼹鼠,快!快!”很快,啄木鸟就长出了尖利的爪子,它挖呀挖,在地下很深的地方挖了个洞躲了起来。它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心想:终于逃过一劫。
过了一会,身后传来“嘶嘶”的声音,啄木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它缓慢的回过头,一条凶恶的蟒蛇正在饥肠辘辘的'盯着它,露出它那长长的尖锐的毒牙说:“居然还有送上门来的食物,那我就不客气了。”啄木鸟心脏病都快要吓出来了,在心里叫苦:刚捡回一条小命,又落入虎口了。啄木鸟赶紧对法杖说“求你快把我变回原形吧!”说完啄木鸟长出了翅膀,飞上了天空。
经过这些事,啄木鸟再也不想成为别人了,因为它明白了别人也有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和烦恼,做自己才是最好。
狗,是一种非常惹人喜爱的动物。
我爷爷家养了一只白狗,它玲珑小巧,四肢敏捷,非常可爱。它拥有一双圆溜溜,又大又黑的眼睛,两只耳朵搭在那儿,黑黑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嘴,那嘴唇都是黑色的呢!
狗的颜色较多,有黑的,有白的,有黑白相间的,还有黄褐色的。我家的狗是白色的,所以都叫它小白。
狗喜欢吃肉、鱼、骨头等东西。一般的狗在吃东西时别人碰也碰不得,你一旦碰到它,它会认为你会抢它的食物。对于沉迷于食物的它,怎么能原谅你!它可能会对你狠狠地叫两下,有的可能反咬你,有的还会发出不友好的低吼。即使你是它的小主人,它可能也会这样。
狗的品种很多,有沙皮狗、拉布拉多、京巴狗、藏獒、泰迪……它们都有各自的特点。
狗很聪明,智力是人类的四分之一,能听懂人的许多指令。有些狗会高难度的动作,比如飞扑低空中的飞盘,双脚踮地,跨越障碍物……
狗,它能在你伤心时给你快乐,它能在你孤单时陪伴你。
我喜欢仰望星空,看着一颗颗星星在神秘的夜空中闪烁﹑跳跃﹑嬉戏,我心里感到无比的愉快舒畅,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在观赏啊!
我喜欢秋风,喜欢清凉却又不刺骨的秋风吹过脸庞,钻出心窝。这风,仿佛带着一丝忧伤,几丝苦涩,里面渗着淡淡的寒气,待风过后,我的心似乎也变甜了。
我喜欢清澈幽凉的溪水,伸手抚摸,一缕缕凉气穿过,可又调皮的回来,萦绕在指间。掬一捧,浸在脸上,清凉无比呀!平时一有时间,我便用溪水沐浴自己,似乎把心也洗刷了一番,心里的尴尬与烦恼将被它彻底洗尽,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样儿,只剩下惬意与浪漫,神清气爽。
我喜欢新生的小芽儿,小草枝丫上的,田野花朵上的,一派嫩黄与青涩。摘一颗揉碎,一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一直冲到了五脏六腑,又渗入了“心田”。这是独属于植物与自然的味道,什么香水、薰香草都是比不上的。
我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让一个个幼小脆弱的生命在我手中变得强大有力。记得有一次,一株花朵快要开了,可妈妈却生生连根拔起,只是为了给另一株花卉松土,呵护和“破坏”在同步进行啊!我非常生气,却又很委屈呀,几天没跟妈妈说话。
我喜欢吃新鲜的水果,尤其是含有丰富的汁液的那种。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雪梨,清凉的西瓜,还有橙子、柚子、草莓、杨梅等。家中如有水果,哪怕是一个很大的西瓜,也会被我以光速去“消灭”。
我喜欢读书,我既喜欢古老泛黄的线装书,又喜欢洁白干净的现代书。古老的线装书使我感到威严,它的字里行间暗藏玄机,而在现代书中我又非常喜欢长篇小说,一个玄幻故事,又可能是一个爱情故事,还可能是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青春故事。读到开心的章节,我会开怀大笑,读到伤感的章节,哪怕是虚幻的,我也会泪流满面。
我喜欢幽静的地方,小时候我最喜欢热闹了,而随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我又变得安静沉稳了。每当我到了一个喧闹的地方,莫名的气氛,心头有一团无名之火,非常烦躁。而到了安静之地,我就感觉非常舒服,无比的开心,心旷神怡啊!
……我喜欢生活,阳光,自然……我喜欢亲人,朋友,老师......
我更喜欢阳光活泼的自己!
一天中午,久违的太阳终于露了面。常宅于家中的我迫不及待地走出门外,享受阳光的沐浴。刚到阳光下,我便感到阳光特别的刺眼。即使眼睛不看天空,眼皮也很难睁开,这是从未有过的。今天的阳光为何如此大方?忍受不了强光刺激,我便回了家。在那以后的几天内,开学首周,我发现自己的眼睛常常疲劳,书看久了会有些模糊。我决定抽空去检查一下,但自己坚信只是视力疲劳,最多只是假性近视。
医院大厅内,许多年龄不一的学生戴着眼镜,屁颠屁颠地跟着家长做检查。“近视不仅给学习生活带来许多麻烦,还要花时间做检查,真是费时费力!希望我与近视无缘!”我心里默念。光线偏暗的诊室内,摆放着几台验光仪器。我想:这台仪器将说明我真实的视力水平,要看仔细了。忽然间,我瞥见一张单子上写着两个“1.2”。我不禁有些开心,看来我的猜测还是正确的。“这张单子不是你的。”医生轻轻地对我说。“唉!真扫兴。”坐在位置上,我把额头和下巴贴上,双眼透过镜片看前面的视力表。除了倒数三四行外,其它看的十分清楚。我对左眼的表现十分满意。
但是,“上面四五行还是没问题的。咦?下面怎么都这么模糊?前几次体检只是倒数三四行不清楚的,奇怪了!”我轻声自语道,“希望这只是紧张,还可以看清更多的。”医生擦去镜片上的水汽,我眨了眨眼,更仔细地看了起来。虽然比刚才稍清一些,但不一会儿又只能看清上面四五行!重新试了几遍,依然没有进步。医生快速地写下测试结果:左眼1.0,右眼0.5。“右眼0.5!”右眼视力虽退步一些,但“0.5”这一数字却极为显眼。“不会吧!”我对结果产生质疑。“你应该早点过来检查。如果觉得不正确,可过段时间再来。”我既感到失望又感到任有几分希望——一次检查不太准确,下次来可能有进步。
之后,又去了其它几个地方再试一下,但结果依旧。走出医院,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测出最佳水平,最近连电视电脑都没动。也许,这是我学习习惯最真实反映。 “不要太失望,或许情况会更好。”回想着医生的建议,我对自己有了新的期盼。
我喜欢春天的桃花,我喜欢那份单纯的美丽;我喜欢小鸟的歌声伴着春天的脚步,让天真而又可爱的繁花苏醒。
我喜欢夏天的知了,繁星点缀的夜晚,炎热的太阳睡着了,唯独知了们还在喧哗,像一群日夜不停赶路的人们一样在没完没了地谈话,我喜欢那嘈杂而又美妙的音乐。
我喜欢秋天的日落,慢慢地,太阳落下去了,秋风从耳边吹过,忽然间,所有的一切都变了,那五彩的云从头顶飘过,我喜欢那份柔和。
我喜欢冬天的松树,下雪时,松树穿上了美丽又雪白的衣服,树上挂满冰晶,摇摇欲坠,寒风吹来,雪花飘落一地,我喜欢那份宁静,还有那松树发出的“坚强”的声音。
我喜欢花,尤其喜欢荷花。粉嘟嘟的花瓣讨人喜欢,嫩绿的叶子带给人们清凉,淡黄的花蕊小巧玲珑。我喜欢那份清新,还有那淡雅的香味。
我喜欢看书,看童话故事书和历史文化书以及科幻书。童话书将一些美好的向往灌进眼帘;历史文化书将一些名人的故事告诉了我;科幻书,则将不存在的人物描画出来。我喜欢它的味道——书的味道,那是股清香!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一个大好晴天去寻找她们,一个个活蹦乱跳,兴奋得不得了,好象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每个人都面带微笑,看见她们这幅样子,阳光似乎都在燃烧。
我喜欢音乐,喜欢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小声地哼唱。
我喜欢蜻蜓,喜欢它们薄薄的、透明的翅膀,人们似乎可以从它们的翅膀中看透一切。
……
我喜欢这个世界,因为有了这么多喜欢,我的生活才如此多彩!
寒秋,一个清晨。独自漫步在清幽的小径上。“嗖——”一片已黯然的花瓣掉落在我手里。呵,那不是落花吗?放在鼻前,还有淡淡的香味在飘散着,这,就是它残留的余香。
为什么我钟爱落花?
初春,他伸出了她那可爱的脑袋,眼前的一切倍感新鲜;初夏,他含苞待放,经过几天的努力,她出来了,她扭动着那妖娆的身躯,在炎炎的夏日里尽情舞蹈。初秋,她,老了,她心里懂得她就要离开人世,她为她的葬日做好了一切准备——那一天,来临了,和着秋风,周围还未凋零的花瓣为她唱起了骊歌,嘶哑的喉咙,伤心的泪水,都随她而去了。她死了,在那片黄黄的土地上,安静的入睡了。寒冬,大学将她覆盖,用雪的冰冷,把残花的容颜冻住了。雪后,他消失了,那她去哪儿了?呵,看到了吗?是在土地里,将一切有用的东西,都献给了土地!
也许你会哂笑我,说我什么不爱,偏爱落花。但是,我希望我像那片落花一样,就算死后,我也要我身上残留的、残留的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价值,献给这片土地!
我爱落花,爱她的精神,爱她的品质,更爱,她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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