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文#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通用8篇#】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写8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欢迎大家分享!
通过这几天的培训学习,我收获很大。作为一名年青的学校领导,没有什么阅历,管理经验,只是在探索中前进。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感受很深,使我意识到校园安全是最重要的,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第一!的确,生命不保,谈何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是学生,学生的成长无疑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保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校园的安全工作无疑是我们学校教育工作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当然,要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教育者本身也必须得到与时俱进的相关在职教育与培训,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陷入盲目和低效。
本次的培训的确是及时,在我们关注和反思相关工作的同时得到了及时的充电;在我们遇到疑惑的时候得到了有益的帮助;在大家共同学习和交流的过程中得到了借鉴和启发,从而提升了我们的管理水平。希望这项工作能更加普及,让更多的管理工作者受益,从而能使各个学校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更强,责任更明确,方法更有效!校园安全是学校所有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每一名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校园安全制度和措施防护,如果没有教师强烈责任心的关爱,如果没有自护意识和能力的指导如果没有生命意识第一、安全工作首位的理念,那将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恶梦。虽然有时校园安全也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可能,但是最主要的是我们有没有尽心尽责尽力将这种可能降到最低。看了培训课程的视频,更让我们以校园安全为已任为要务,但只要制度健全,落实到位,以生为本,心中常装着学生的安危,守着对生命的敬畏,将安全放在首位,校园安全一定会做得更好。
学校是一方净土,最需要安定的环境。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必须强化安教育和管理。为此,我们应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以及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完善已经建立的各级安全组织网络。在成立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们还协调镇司法、派出所、卫生、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治理。各基层小学也将成立相应的组织,由各校校长任组长。
二是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对需要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及日程安排等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中心小学完善和充实各校(园)安全管理台帐。
三是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安全长谈,安全长管,安全长抓,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安全问题更应该落实到位,我校为了更好地把安全工作做实,有效,我校以安全为主题开展了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可还是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于是我们开展了以学校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去走访、调查、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展示成果等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他们自己学会了很多防灾,
避难的方法。增强了学生们的防范意识。他们好掌握了很多逃生方法。在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地震逃生演练中做得非常好。校园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责任重大,重于泰山。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本着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学校是实施科技兴国战略的基地,所以,我们都要该积极主动认真全面地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认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本学期我校在政治学习中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此次学习深有体会。
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我由学习感触到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还提醒我们,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起诉。每位教师都要牢记: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紧急救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避免了老师、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也让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起诉。
学校是少年儿童最为密集的场所,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使之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学生家长的责任,更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校园是我们每天生活、学习的地方,每天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学校里度过,所以说校园的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小学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交与无关人员。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近期,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意外事件。
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二、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
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三、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
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四、学生课余时间受伤。
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五、学生自杀、自残。
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六、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
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七、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
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周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总而言之,中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通过本次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对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都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救、救助、预防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到伤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时时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懂得了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总之,本次学习,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园每一处的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心,做一个有心人,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和谐。
在我校寒假培训班上,学校下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司校长给我们做了解读,结合自己的学习我谈一点的体会。
学生伤害事故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尽管学校与家庭方面也都对学生做了相关的教育。事情一旦发生,这就存在一个责任认定的问题,到底谁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在这类问题上学校与家长的观点往往是相悖的。因此就存在一个学生事故处理难和难处理的问题。而《办法》的出台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办法》对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学校和家长都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一旦事故发生,相关方面首先要想到的是怎样的依法承担责任而不是互相的扯皮。
学生伤害事故这也是一个总的说法。具体来说他有不同的类型。责任的承担也要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是意外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老师又没有任何过错,这时学校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是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当然也不是意味着老师要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如果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在这一方面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如果是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牢记:当事故发生时,我们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紧急求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做为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最终也可依法起诉。
以上是结合资料谈的一点浅显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与老师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进行管理,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是本人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学校即使无过错或责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家长仍然会向学校要求经济赔偿,即使对簿公堂,从“无责与公平原则”出发,学校也常常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防患于未然”,把事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抓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作为战斗在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教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教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从20xx年6月20日至29日,我有幸参加了教育部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本人通过学习研修收获颇丰,特别是在学校规范化管理、教育理念及办学思想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为我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规范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这次的培训,是我从事教育事业以来学习教育管理理念的最佳充电器、加油站。
我学习了华中师范大学郭元祥教授的《课堂教学改革:理论反思与实践深化》专题讲座,觉得郭教授是一名具有开拓型、创新型的教育专家,特别他在报告中的四个反思切中现在课改的要害,立意高远,发人深省。他所推崇的“5i教育”论对我国确立有效的课堂教学价值体系意义深远。他的“深度教学”理论对我们探求更有效的教学理论有深远的引领作用。
我通过学习教育部袁贵仁部长的《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式和任务》和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的《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基本政策与重点工作》专题讲座后,感受很深,收益非浅。作为校长,就必须要深刻理解掌握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律、法规。对工作认真负责,当老师表率,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搭设平台。鼓励教师积极工作,拓宽办学思想,加强科学规范化管理,为了每一个学生抓好学校教育。
通过学习北京师范大学杨世文教授的《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和北京师范大学的高鸿源主任的《学校办学特色的建设及其持续发展》专题报告,让我感受到党建工作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我们一定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教育的始终,根据实际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学习了北京师范大学陈凤春教授的《学校管理者影响力的分析》,我深感当一名合格校长不容易,当一名名校校长更难,掌握校长的领导艺术,即要有创新、科学、奉献的精神,同时,也要处理好领导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在听了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左斌的《中小学教育科研方法》、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张莉莉的《如何做好科研项目》专题讲座,启发很大,感受很深。两位教授从教科研课题的选题、论证、制定计划、申请立项、实施计划等具体环节进行论述,他们主张作为教育者,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要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研究教育教学的课题,提高教学质量。在听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石中英教授《当前我国中小学价值教育的困境与思考》专题讲座后,我真切地感到他用中肯的语言阐述了我国现阶段教育价值取向存在的重大问题。“把真实的、本能的、低级的看做是高尚的却把高尚的价值追求看做是虚伪的”。社会上普遍存在“一个大学生并不比一个小学生更高尚,一个大学生并不比一个小学生更守规矩,一个大学生并不比一个小学生更有理想”的现象。深刻的分析了我国在进行经济建设时“片面的强调经济增长消解了人们丰富的价值意识和高尚的价值追求”这个影响我国中小学价值教育的主要因素。他的加强和改进中小学价值教育的若干思考对现阶段中小学“把握社会主义价值教育方向”意义重大。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兼党委书记李烈教授的《构造学习型组织,促进教师主动发展》首先讲到学校管理工作的定位和她的“双主体教学”(以爱育爱,以学论教,以参与求体验,以创新求发展),她对教学管理的思考和尝试值得我们这些校长反思:作为现代校长,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养,掌握前卫的教学理念,拥有高超的管理艺术和不断探索和追求的精神。她的创建学习型组织理论见解独到,立意高远。特别是听了她“转变管理者的角色与行为,是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根本保障”让我觉得自己与一个名校长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但愿,常能有这样的学习机会,现在的校长太需要这方面的知识熏陶了。学习了北京师范大学钱志亮教授的《有效课堂哪儿来?兼论怎样上好一节课》。他从多个角度引领人们对有效课堂进行科学理解。对有效课堂的特征、要求见地深刻。他讲到有效课堂对教师的要求时,旁征博引细致深刻,发人深省。让人明确领会到“教育是心灵的对话,是思想的启迪,是灵魂的涤荡,是人性的沐浴,是人格的唤醒,是希望的激发”
通过学习我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学校安全的重要性,就学校安全的新形势,作为学校领导要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下一步学校安全工作,以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主要是学生)的安全。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安全教育则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必须牢牢绷紧安全之弦,保证学校的稳定发展。
学校的安全工作也正日益受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被提到了各级政府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地经常性地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校舍、消防、卫生、食品、治安或交通等专项或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起到了重要的预防作用,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全面的开展。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特殊性。要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就要掌握学生的特点和认知规律,做有针对性的工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为不同的家庭,有着不同的教育方式,所以也就有不同的被教育对象。使之小学生在智力、心理发展、道德行为养成、认识和评价事物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个体之间差异也比较大。学校要在严格按要求搞好常规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还应针对学生的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活动,以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学校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特别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要加强人防,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学校要有专职的保安,根据学校的规模,有的应该是有多个保安。这些保安要经过专门的训练,聘用保安所需要的经费,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公共预算。要全面加强校门的保卫、校内的巡逻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的出入等级制度,严格学生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的'接送交接的办法。
二要加强技防,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要在校园和学生宿舍的出入口、一些围墙的周界和学校的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和报警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监控设施联网。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夜间重点时间的安全监控和保卫。
三是加强物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窗进行加固,该提供的一些消防设施要提供、要安装。
四是加强培训。大力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歹徒的伤害、勒索、绑架的安全教育。教职工要接受安全的培训,提高危急时刻保护学生和儿童的能力。
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教育者必须讲求教育时机,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把枯燥的说教变成学生自身的需要。
总之,经过这次培训,我深刻地感到:要把学校的工作抓好,把学生教育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是校长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校长要有前卫的教育教学理念,校长要有高超灵活的管理手段,校长要有高尚的灵魂校长要有不断学习进取的习惯,有渊博的知识,独到的制校方略。校长应该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是学校思维和发展的引领者。其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好、培养好,要通过多种形式,关心、支持我们的老师,开展校本等各种培训,树立教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真正让我们教师热情干工作,无怨无悔为祖国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这一次本人有机会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学习,真的好高兴,这首先应该感谢区教育局对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关心和支持,给提供了这次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听到了名专家的讲座,也学到了名学校管理经验。通过培训学习,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新的理念,受益非浅,感受颇深,特别是在学校规范化管理、教育理念有了很深刻的认识。学习后,我将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继续深化、理解,学以致用,根据本校的实际,灵活、有机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确立我校的规范化管理,把我校打造成农村中学教科研特色强校贡献出我的微薄之力。
发布时间:2024-05-02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写11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高空坠落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高空坠落事故心得体会 篇1 事故猛于虎,安全大于天。任何的草率鲁莽,麻痹大意和违章违规,都可能酿成滔天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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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是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在了解过后,大家一定心里有很多自己的感想和体会,我们不妨尝试把我们的想法写下来,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那大家看完后心里的感触有哪些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小编为大家呈上“乡村振兴心得体会通用8篇”,欢迎大家的阅读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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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__小学请来顾老师对我们进行了朗诵培训,培训模式的基本程序是:首先把互动提到首位,青年教师读文、现场点评、专家范读、专家讲座四个阶段。我最深感触的是:通过青年教师的朗读、专家声情并茂的范读与适时的指导、同事们学习的专注,令我感动,同时使我学到了不少东西。首先是打开了思路,专家提出的观念让我对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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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语心得体会”的感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体会。我们可以简单地记录和总结这些想法。通常来说,心得体会是对我们内心思考的一种总结。本文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的关于“国语心得体会”的信息,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请勿泄露或用于其他违法用途。...
我们会从一些新的认识或感受中收获很多,我们此时可以及时将其记录下来。编写心得体会,可以加强我们的逻辑训练。好工具范文网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出科心得体会”,这篇文章的意义非常重大,值得我们收藏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