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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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2025-06-06 09:41:28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西游记主要讲了石猴出世。后来,因为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然后,被唐僧所救,以至后来保护唐三藏到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途中唐僧又收了猪八戒、沙僧两个徒弟。徒弟三人各显本领,不惜生命地保护自己的师父唐僧。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取得三十五部可以劝人行善的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他那种不怕困难,大无畏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还有西天取经时,唐僧他们那执着、锲而不舍、不怕困难的精神,使我想起了我的上学时的故事。

那天,老师教了一种看似简单,却非常难的奥数题。我们看了后,一个个高兴地手舞足蹈。要不是老师叫我们安静下来,我们都不知道会笑到什么时候。可是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做出来。结果呢,大家伙一个个都放弃了。

看看唐僧师徒四人,坚持不懈;再看看我们一个个虎头蛇尾,骄傲自大,半途而废,我真惭愧当时为什么不向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读后,西游记给了我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尽力去做了,也是一种成功!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3

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5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着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我对词中的英雄一词发生了疑问,书中讲到的人物骁勇善战,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书中写到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关羽、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有人说,孔明是真正的英雄。因为他足智多谋,处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见的一代贤相,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无不体现这一点。然而,我认为孔明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刘禅无能,根本扶不起来,孔明却把自己的一生,死死的绑在了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

还有人说,关羽是真正的英雄。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倒觉得曹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尽管书中说他大逆不道,奸诈多疑,还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能者居上,为何偏偏姓刘的能当皇帝?他是政治家,牢牢抓住天子,使他做任何事都变的名正言顺;他是军事家,不计前嫌,招贤纳士,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是文学家,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当然喽,他太多疑,以至于刚愎自用。但功大于过,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20xx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20xx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曹操在这一点上更值得称道,当初刘备在曹营,曹操已知刘备野心,若诛之,也无后来蜀魏之争,可是曹操并未加害于他,直至刘备逃走;曹操安抚关羽,对其厚待有加,与刘备之对关羽,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后来关羽念旧日情分,放其一条生路。曹操不失为一条有情有义的汉子,虽说后来他也做了不少错事,但那是形势所迫,非彼亡便我死,何有顾他人之理?既有乱世争雄,便不免牺牲,历史上的事纠缠不清,也不可以怪罪于一人之上。至于后来曹操见到关羽头颅吓出病来,则更可以证明其非冷血之人,若是真冷酷无人性,区区一个关羽,又能奈其如何?

那再看他人:孙权不过仰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关羽,太骄傲;张飞,勇有余而谋不足;吕布,一见利忘义之徒也……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6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7

在一个平凡的人日子我看完了平凡的世界,内心却再也不能如平常一样平静。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少平带着矿场给他疤痕,提着从家里拿的破行李袋走回了煤场,走向了向他扑来的惠明嫂和明明。无论精神多么独立的人,感情却总是在寻找一种依附,寻找一种归宿。我能想象到的是昏暗的背景,低矮的房屋,还有一个青年略带疲惫的背影以及背影前一双包含爱的眼睛,我不能想象少平将照顾孤儿寡母一辈子,是的我不希望他永远呆在煤场,我希望他坐在干净的明亮的图书馆,和晓霞那个可爱爽朗大胆正直的姑娘一起看书,交流。

他再也不担心他配不上她,她从不怀疑他会失去她。为什么看起来合理而美好的事物不能在生活中实现,倘使晓霞没死那么她的日记便不会被少平看到,当时少平刚刚知道高朗,他为他们的爱情忧郁,为自己的地位自卑,说不定有一天他会离开晓霞,用他懂得牺牲利他的爱把自己从晓霞身边逼走,那么世界比晓霞离开更加悲伤,所以只有生离才是最大的悲哀!

还有那从小光屁股长大的青梅竹马少安和润叶,是城市和乡村真正割裂了他们,青春年少的错过不禁令人惋惜,但现实给了他们都不勉强的结局,路啊,尤其是人生的路不就是自己走出来的,没有谁的强迫,但别无选择!秀莲简直是天上掉下的仙女,虽然是一个地道的吃苦耐劳的农村妇女,但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热爱少安的心,不得不说她用肉体等同于现实抚慰了少安,给他坚实的支撑,识大体的她让少安对她远含着感恩的心去爱她。少安这个憨实,有胆略又心怀他人的农村汉子,别了精神上的爱人,反让他投身于现实,紧紧拥抱着黄土地,并在奋斗中换来了殷实的人生。就像文中说的:但他有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地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钱当然很重要,这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天何尝不为钱而受熬苦!可是,我又觉得,人活这一辈子,还应该有些另外的什么才对……少平这样回答他哥让他回家帮忙砖厂时他这样回答。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在他来到陌生的黄原,在他做小工,在他背石板,在他夜读时,他心中装着父母,祖母,哥哥,妹妹,他希望凭自己干点什么,倘若在现在我会觉得他太看低自己了,他应该去找家教工作,而不是用最累又不体面的工作赚最少的钱,但是他一直到后来进入煤场成为工人都是在出售体力。这个家真正靠知识走出去,并走入城市的就是那个从可爱懂事的小女孩长成自信睿智又美丽的姑娘的兰香。在北方工业的天体物理系她找到了同自己一样学识的吴仲平。就像少平意识到的,兰香他们家真正离开土地的人,书中对她的描写完全是跳跃式的,也许这就是学霸的人生姿态,默默无闻,一鸣惊人,健康正常的成长,不为人知,但为人所羡。

书中每一章开头都是从环境入手的,人的生活离不开环境,如果世界再无野花野草,人类将从精神和肉体同时死亡。东拉河的河水和生活还在湍湍涌动,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心就此而沉沦!!即使是在文革期间,平凡的人也不曾放弃奋斗,文革后,黄原这片广阔土地上的能人一个个跃起,搅动着平凡的世界,时代剧变,社会剧变,人完全主导着变化。少安经历了从手工制砖,到小型砖厂,然后重大挫败后起死回生地一跃成为石圪村最大的财主,给祖辈带来未有的荣耀,还有养起蜂的,喂起奶牛奶羊的,专心种地的,这是时代开放的洪流,大开的外界吸引着闭塞的农村人,走出去走出去!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苍楚一定是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

曾因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被全队通报批评,也因为做了弄潮儿被拍倒的少安,和秀莲度过了多少被汗水浸透,而时间静静走过的日子,终于触摸到理想,远去了曾经无奈和惋惜。

爱情吸引着读者,但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平凡的世界也有各种级,各类人,田福军有卓识的官员,一心为人民,同时真切地爱身边每一个人,对妻子的感恩,对女儿的喜爱,对侄女润叶的关心,对上级的尊敬,对同级冯世宽的大度,对下属的信任,都说明他是一个公正廉明的好官员。然而现实是廉洁不一定能干成一切事,就如同他对下属办事结果的满意和对方式的无奈接受可见。书中对于科学的态度从对兰香的夸赞,和对刘玉升的贬低可见一斑。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我不禁想到每个人定是要经过命运的起伏,才能收获甘露的,也包括我自己,就像现在的迷茫。人的生命力,就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强大起来的。

读完书加深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是愚昧但奋斗不息的农民,是挣扎但自我解脱的现代女性,是精神与现实不能统一的爱情,是农村与城市不能瓦解的鸿沟,是爱情与奉献同在的圣女,让我看到一个平凡但包含着爱的世界,啊,我再也舍不得它了!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8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名著,由十篇小散文构成。它大胆并不直白的讽刺手法,以及真诚的缅怀情感,无不透漏这鲁迅——这个现代作家的端正品行。但实,《朝花夕拾》很难读懂。没想到小小的一本书,会让人头疼那么久。但读过后,确实也有了很大的成就感。 读过《朝花夕拾》后,我最大的感触是:要正派。想要一辈子快乐,首先学会做人。然后,要注意生活中的细节。

日子是繁琐的,一个人,一个举动,可能就会让我们感动很久,回味很久。 《朝花夕拾》中,大都是写爱与回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是反抗旧势力的散文《狗?猫?鼠》了。这篇文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鲁迅讥讽他们散布的“流言”,也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表现了鲁迅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9

闲得无聊,一向不喜欢看散文的我,从书柜里拿了一本鲁讯的《朝花夕拾》,准备以此解闷,没想到这一看却使我从此迷上了散文,且按照我的习惯,写下了一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于1962年2月至11月间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散文集,前后仅十篇,却向人们展示了当时的人情世态以及社会风貌:《狗·猫·鼠》表现了鲁迅先生同情弱小以及对虐待者的憎恨;《二十四孝图》揭示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无常》中又记述了儿时在乡间迎神会与戏台上所见道的“无常”现象,并借此辛辣地嘲讽了“正人君子”;《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儿时与保姆相处的情景,在文中,鲁迅先生充满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怀念之情;《五猖会》把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时急切、兴奋的心情描写得惟妙惟肖;《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父亲的病》回忆了儿时父亲求医治病的种.种荒诞情景。以上的四篇,鲁迅先生采用了亲切动人的笔墨,记录了社会生活的一面,构成了一幅幅色彩鲜明,浓淡相同的风俗画卷。又如《琐记》、《藤野先生》和《范爱农》三篇,记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先后到达南京,日本求学和回国后的一段生活,不仅留下了鲁迅先生追求真理的足迹,还反映了海外生活和革命运动的片段,是研究鲁迅及其作品的重要材料。

这些散文最初在《莽原》半月刊上陆续发表,总题目叫《旧事重提》,待1927年5月编订成书时,改成现名。

如此说来,《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留给我们的优秀的散文珍品,宝贵的文化遗产。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0

从山里进到县城里读高中的少平,由于家里穷,而这个年纪又特别容易敏感甚至自卑。所以他故意要与家境优越的养民作对,在晓霞面前也手足无措,瞧不起润生,只愿意与同阶层的同学交往。

一般地,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心疼父母,极力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少平就是这样,一方面敏感自卑,另一方面又朦朦胧胧不愿接受命运的安排而奋起搏击,所以在金钱上没有优势,就要努力在精神上取得自尊。

这个过程,在家境不好的农村孩子身上特别明显,当年我也是因为自己的父母是农民,而一度特别羡慕父母是工人的同学,然后暗暗发誓“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期望”“争口气”,这样下来的结果是,可能会学习很好,事业小成,而性格却是“争强好胜”“自以为是”“虚伪自尊”。所以,很多自傲是源于自卑的。无疑,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

出身无法选择,对生活的态度却可以通过自身的修炼加以调整。曾经问过皮皮娃,他们的同学都花多少生活费,花钱的态度如何。他说,挺好啊,每月花一千多的也没感觉少到哪里去,每月花三五千的土豪也没表现得很嚣张,认为都很自然。

确实不错,这些孩子们并没有因为金钱的多寡而纠结,既没有自卑,又没有炫富。他们上可以去大英博物馆巴黎圣母院,下可以钻巷子吃苍蝇馆。他们关注的不是钱,自然也就不会成为钱的奴隶,也就是自由的。

由于家境,自卑乃至自傲是可以理解的,只是,这是一个关键的分水岭,想清楚了,做对了,你会知道天下众生平等,每个人自有机缘,只要有格局有胸怀肯付出,自然有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否则,或者沉沦,或者孜孜以求个人的成功,不断强化个人的感受,时刻认为这个社会对自己不公平,时刻想着战胜别人,实现自我价值,结果是,你可能会有一个世俗眼中的“成功”,却也一定会有纠结与局限,甚至反面的结局。所以,少些自我,多些忘我,很重要。同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很重要,会让你的孩子更从容一些。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1

我们要铭记《鲁滨逊漂流记》给予我们的启示:在种种困难前,不能畏惧,要去面对它,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全书写了鲁滨逊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却遭遇沉船,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没办法,他只好开始想办法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有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当他得知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时惊呆了,不禁冒了一身冷汗。又8年过去了鲁滨逊还是一直保持警惕。直到有一天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有准备吃人肉时,他想尽办法救出了一人——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并帮鲁滨逊乘船返回。他不仅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还成为巨富,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有这个人我脸型到了我自己。又一次我无意间把一根筷子放进了玻璃杯,我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景象,筷子好像断了一样,我连忙把筷子拿出来可筷子又没断。咦?这是怎么回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去问妈妈,妈妈笑了笑说: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那里会有你要的答案!我回到书房查找起来。终于,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光的折射的原理:光从一种介质斜射入另一种介质时,传播方向发生改变,从而使光线在不同介质的交界处发生偏折。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在生活中我曾看到过有的人没有恒心,她就是——我的妈妈她没同意做成减肥这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妈妈去药店配药,看到角落里有一台体重秤,说道:恩,好久没秤秤体重了,今天来秤秤。呀,138斤!不行,从明天起我要减肥。妈妈一回到家就开始制定减肥计划。

第二天,老妈一大早就出去跑步了,到了8点钟左右,妈妈回来了,只见她大汗淋漓,嘴里不停地喘着粗气,哎呦,累死了,累死了我了。妈妈不停地嚷嚷着。我见了她这个样子说;老妈要坚持住啊!你想不想漂亮啊?听了我的话妈妈不再叫了。到了中午吃中饭的时候了,桌上有红烧排骨,炸豆腐,炒青菜,香喷喷的肉丝蘑菇汤和两根又细有短的黄瓜。妈妈的午饭是,吃黄瓜。爸爸说。可是老妈突然想起了什么不支声了。到了下午,我们一家三口去超市买东西,我首先来到买零食的地方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是那由各种颜色的纸包装好的好时巧克力我拿了一包但是想了想正在减肥的妈妈就老妈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老妈再也忍不住了说道:我再也不减肥了,我的减肥计划到此为止,管他三七二十一胖还是瘦我不减了!

看,老妈就因为一点小事受不了而放弃,哪还有什么事能做成呢?我们要明白:忍耐和坚持是痛苦的,但它会逐给你好处。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2

《居里夫人传》读后感

在我隐隐约约的记忆中,有无数伟人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无异于那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居里夫人。

每当提到这个响当当的名字,我的心灵都会为之震撼,理由很简单,她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偶然的机会,我得以翻开《居里夫人传》一书,得以更加细致的了解她那我自认为辉煌的一生。

但是,我可能错了。

居里夫人的一生充满了奇异的经历,但无论如何我不想把它形容成一种辉煌。

我忘不了她的童年生活:她自幼就有着过人的天资,加上适宜的家庭背景,塑造了一个具有令人羡慕优秀的她。可是,命运不愿成全这个小女孩:她的祖国被侵占,受着外族沙皇统治。她的童年充满了忧患,这也渐渐形成了他理想的初衷。她拼命教书攒钱帮助姐姐,为的是实现自己的愿望。终于有一天凑成了可以入学的几百法郎——终于能自己去巴黎大学求学。

进入了巴黎大学,她一刻也不停歇的求学。她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那里几乎什么也没有!家具都成了奢侈品。这样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了,她为着探索那她热爱的科学,忘记了多年来的艰辛,忘记了多次倒在书桌前,忘记了她那日益憔悴的、苍白的面孔。

太多太多的无奈、太多太多的艰难,可她?用她那坚定固执的灰色双眼告诉了人们一切——她从未屈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多少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多少年艰苦生活的压迫,她从未屈服!

这就是她那艰苦的巴黎生活,是最令我感慨的那段艰苦卓绝的巴黎生活。

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她的生活从此变化了,变得更加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同样是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了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她发现了镭以后,更加有激情做科学研究,甚至获得了第一项诺贝尔奖!

可悲哀的是,她正被镭为人类带来的巨大用途捧成名人。

她不愿做名人,她对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感到厌恶,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与人民思想有着极大地反差,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是个“梦想家”,是个永恒奉献的人,这一点是我最最看重与钦佩的。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在她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他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我记得那句“即使人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也必须继续工作下去”。这是皮埃尔的名言。居里夫人她做到了,她的一生,为工作付出的太多太多。八年屋棚下,她与丈夫搞放射学研究。皮埃尔死后,他又忍住哀恸,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努力工作,勇敢生活。她既挑起一个当母亲的责任,又不忘她的科学使命。晚年的她,比原来更加艰苦!亲人们一个个要么远在他乡,要么哀伤离去,她孤单地做着工作,终于又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她依然淡定,她作为一个女性给了那些保守势力重重一击。此时又一阵轩然的荣誉大波向她袭来,她没有被打到,俨然像个风浪中归来的英雄。她以其雄厚的实力来完成自己看似不可能坚持下去的一生。

他甚至经历了世界大战的考验!但并没有倒下,真令人惊愕和叫绝!

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刻。直到她倒下时,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兆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灿烂,她舍得抛弃这一切么?命运不给她疑迟的机会。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科学事业,终结了。

她的一生很长很长,很是深奥,很是神秘,我无法一一叙述,但可以细细品味、感悟。我回想到了许许多多疮痍的画面:祖国波兰被沙俄痛苦蹂躏时的无奈、失去姐姐与母亲时的悲恸、六年过着家庭女教师生活的艰难、巴黎大学夜以继求学的劳累、夫妇二人四年屋棚下的简朴、母亲撑起女儿们教育事业的重任、对荣誉波澜的厌恶……

我不禁想起,居里夫人的时代是在近两个世纪前的19世纪,而当今的21世纪与其大不相同,那时艰苦卓绝的名人事迹,载入了现在安逸生活中学生们的教材。我深有感触,居里夫人如何做到这一切?那真是一个神话!渐渐的想起现在的我,深感自惭形秽!早就没了居里夫人当年生活的艰苦,但为什么也没了为自己的信念而奋斗的精神呢?那种精神哪去了?迷失了么?时代的发展啊,社会的进步啊,人民的富有啊,都给我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精神食粮——短缺!

我不希望这社会这样下去。也可能我的感慨万千只是空乏议论与无病呻吟,但我还是作为一个中学生真诚的希望再有人能踏上居里夫人的路,用毅力劈荆斩棘,临摹这个世界楷模的辉煌,将科学的远景继续崭新下去!

我自己当然想这样,不隐瞒地说,我与之相差甚远。设定学习计划的激情,换来的仍是虎头蛇尾——它退却的太快。我现在不敢求像伟大的居里夫人那样名声显赫,只求不违背自己的信念,做自己理想中的事情。每当觉得自己的好行为与居里夫人的信念有几分相似时,就会有几分自豪感。但现在,我只求从点滴做起,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下力求完成创造与奉献。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千,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这伟人的一生,绝不白白浏览,她在书中记载的一切将是我生活中的楷模,助她重振精神的名言也是我的左右箴言。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3

书的开头,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的农村学生;书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普普通通的煤矿工人。从头至尾,孙少平都没有能够脱离所谓的“社会底层”。可是时至今日,每每想起《平凡的世界》,想起孙少平这个平凡的人,这个人物身上的自尊都令我汗颜。

初中时在读者上面看到了《早晨从中午开始》。工农兵大学生出身的父亲对这句话无限感慨,认为它概括了他们那一代人的人生轨迹。我却被这文章中记录的作者路遥创作《平凡的世界》时的各种准备工作所吸引。头一次知道,原来为了写一本长篇小说,要在一个荒郊野外独居数年;要通读十年间的报纸,记录各种事件(后来知道,这也就是所谓的“doing research”),翻阅报纸到手指被磨得露出毛细血管。这些听起来艰苦以至于荒谬的事情,对我却有着巨大的感染力。直到今天,我仍然对这种被王小波描述为“反熵过程”的,人对于某一事物不合常理的执着,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

高中时终于读了这本书。

坦率的说,这本书有很多我不喜欢的地方:作者强加在人物身上的褒贬之辞;书中没有一段善终的感情;孙少平和田晓霞好的莫名其妙;田晓霞的死和孙少平的尿失禁;外星人;等等。甚至每一个人物的身上,都能找到不讨我喜欢的性格。

可是这本书却最终吸引着我,也改变了我。这是因为它有个引人入胜的开头;更重要的是,它教我认识了一个平凡人的自尊。

孙少平在物质生活上是窘迫的,在精神上是寂寞的(田晓霞只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但我从来没有在生活中见到任何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精神世界。

这些年来,我莫名奇妙的来到一个高尚的地方,作着深奥的学问,身边充满着各种或者聪明、或者自命不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人。偶尔回到故乡的亲人中,短暂的享受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莫名的崇敬和优越感,似乎自己很有成就。但一想起孙少平,就如梦醒一样惊悟到自己精神家园的荒芜和贫乏。

我心中的孙少平,是个“讲究”人,在平凡的人生境遇中,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仍一丝不苟。和他相比,那些盛气凌人的“成功人士”们却大多活得像个动物。

儒家讲“慎独”,是在没有监督时的道德自律。而孙少平的精神追求,也是在无人欣赏的情况下的个人的选择。他的周围不是一个能够欣赏和奖励他的这种追求的环境;他也没有如许多“爱书之人”那样如孔雀般陶醉于自己的才情,展示自己的品味;他甚至不是因为专业上的纯粹的热爱而去学习。他对精神世界的一丝不苟,仅仅是因为他把自己作为一个高贵的人,来由衷地尊敬和爱戴;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个动物,潦草的对待;或者当成某个社会角色:“白领”、“x总”,从这些角色中寻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成就感。

这样的态度比任何话语都有力量,这样一个高贵的普通人比任何社会角色都更令人诚服。社会上流行着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来判断他的质量;我身边也不乏动辄对他人的“成就”或“品味”作褒贬之辞的朋友。我总觉得我无法与他们为伍,无法接受这样的价值,因为我见识了孙少平这样的人,我更愿意相信这样的人的存在。人可以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而自己尊重自己,做个高贵的人。

我对自己的种种一直都不甚满意。但《平凡的世界》教给我的,是为数不多让我为自己感到骄傲的地方。《平凡的世界》是一本我愿意让我以后的孩子读的书。不是为了让我的孩子更像他爸爸(我不是古人,不觉得“不肖”有什么不好),而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让我由衷钦佩的人。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4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

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不与流行为伍读后感 篇15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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