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坚守的是“不向命运低头,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命运。”这种不信命,不认命的人生态度,如一针强心剂,推动着自己不断的努力,奋斗,开创着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年龄渐长,慢慢地发现人的命运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许多事情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于是开始信命、认命。
如果说年轻时与命运的抗争带给自己的是向上的动力和勇气,年龄渐长后信命认命却可以让自己活得自在与从容。
列子云: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之所无奈何。故曰:窈然之际,天道自会;默然无分,天道自运。天地不能犯,圣智不能王,鬼魅不能欺。自然者默之成之,平之宁之,将之迎之。
天之大道,并非人力所能阻止,与其与之抗衡,不如平静地接纳它。这是战国时期的列子的处事思想。也许今天读来仍然会有人认为其消极避世,但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和磨砺,再来看人生,似乎我们已经在不自觉中顺应这自然的规律。
列子说:信命者,亡寿夭;信理者,亡是非;信心者,亡逆顺;信性者,亡安危。当今的中国人,是一群缺乏信仰的人,因为缺乏信仰,所以面对当今社会的变化,内心是焦灼与恐惧的。因为不信命,于是徒增对死亡的恐惧;因为不信理,于是就有了对事情是非曲直的争辩;因为不相信内心的感受,所以就有了对处境逆顺的担忧;因为不相信事物的本性,所以就有了对自身安危的顾虑。说到底,普遍的信仰缺失才造成了现代人内心的恐慌,打破了人们内心的宁静。
曾有学者呼吁,向中国的古圣先贤学习生存的智慧,在我看来,这样的提法不无道理,上下五千年的中国文明,凝结了无数先人的智慧,他们生活的年代虽然环境艰苦,信息闭塞,生产力低下,但是他们却能活的自在与纯粹。就像先人列子,住在郑圃四十年,无人赏识他,但他却能专心致力于学问,修道成仙,最终御风而行。我们学习先人列子,透过他那一篇篇有温度的作品,了解他的思想,感受他的风骨,更透过他“知命安时”的人生态度,找到通往心灵宁静的路。
读《列子》力命,感受先人的生存智慧,内心也开始变得平静、安宁…….
大家一定很熟悉这位杰出的女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她背后的故事……
海伦.凯勒在一岁多的时候,因为高烧,失去了听力与视觉,而后,又失去了说话能力,从此在后来的八十七个春秋里,她就一直生活在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里,她该是多么的孤独呀!但她没有向生活认输,顽强地与生命作斗争。虽然,上天夺去了她的听力与视觉,但她,却用自己的方式去感知天地万物,去倾听世上美妙的声音,去欣赏世上美丽的风景,去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的自传,这里面大致分为了五个部分,从海伦凯勒的二年级,一直讲到她的晚年,她的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打动着我的心。她,虽然是一个关闭在黑暗与无声世界的人,但是,却给黑暗世界创造了光明,在晚年之时,她还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建立了一个基金会,把慈爱的双手伸向贫瘠、困苦的人们,用爱心去拥抱世界。她是多么坚强啊!
更让我佩服的是,在这样的身体条件下,她竟然进入了很多健康人都难以追求到的哈佛大学,并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十大英雄人物。这些,连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做到,而一个聋哑盲的人却做到了!这种坚强不屈、乐观面对的精神,不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吗?她不仅毕业于,而且,还富有爱心,她为残疾人造福,向许多贫困的人类伸出援助之手,建立起了一家又一家的慈善机构,这难道不可以称为奇迹吗?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教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终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明白: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仅有阅读那些需要自我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向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本事,也没有生成本事。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理解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我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我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一样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一样的许多书放在一齐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一样的书来辩论。
《围城》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意念。因此,它是一部以调侃语调叙述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其中,《围城》对主人公方鸿渐和四个女人的描写极具波澜,书中充分讲述主人公方鸿渐失败的人生,包括他的婚姻、事业、爱情,以及反映了庸俗的人间世态,现实与理想的差异。
从留学返乡途中开始描写,交代了他的家庭背景,留学的大体经历,方鸿渐和诸多女人都存在情感纠葛。先出现的是鲍小姐,此人一出,就给读者一种放荡不羁,水性杨花的感觉,方鸿渐在留学期间,迫于家里的压力,不敢恋爱,遇到鲍小姐,与已经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立刻产生化学反应。正如现代社会的“一夜情”,旅途结束后,二人自然分道扬镳。在船上遇到的第二个女人是苏小姐,此人有着苏小妹般的才情以及法国的博士学位,可以说,是她先爱上了方鸿渐,但其“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知道方鸿渐喜欢唐晓芙,但是除了羡慕之外别无他法,她喜欢几个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费尽心机去导演一场“猫捉老鼠”游戏,终却因方鸿渐的拒绝而匆忙嫁人。
而第三个女人唐晓芙,才是方鸿渐第真正爱上的人,开始他处于苏小姐和唐小姐中间尴尬纠结万分,直至他后来真心爱上了唐晓芙,却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结束了这份痛彻心扉的感情,“他听到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这是对方鸿渐求爱遭拒的描写。
直至在三闾大学教书之时,遇到了幼稚柔弱的孙嘉柔,方鸿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孙嘉柔教授英文课,天真又胆怯。她在方鸿渐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她的柔弱温顺,要方鸿渐给她出主意,要方鸿渐为她负责,方鸿渐自觉地走进陷阱,后作茧自缚。一经订婚后,“鸿渐仿佛便有了个女主人”,听之任之,等到辛楣唤醒他时,他早已深陷围城。
书中地方鸿渐,看似一表人才,实则虚荣又懦弱。
其中经典是对其的学位描写,方鸿渐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出国留学也只是混了假学位,回国时为了向家里有交代,买了克莱顿大学的证书,留学归来更是名气大振,上报纸,受记者采访,可是无时无刻都怕自己的假学位被拆穿。当他发现大家都尊称自己为“方博士”时,他的虚荣心又再次出现,正如文章描写鸿渐虽然嫌那两位记者口口声声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这样郑重地当自己是一尊人物,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多。
《语文教师》的风格十分朴素平实。务实、朴实、平实是其魅力的源泉。朴素、精致、人文是其独具的特点。她的园丁故事动人,教学点评中肯,教案设计新颖,教学随笔精致。她贴近教改前沿,是小学语文教改的先锋。
闲来无事时,我喜欢拿一本《小学语文教师》细细品读,在读这本书时,经常会看到一个人的文章,那就是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窦桂梅。她提出的“尊重教材,超越教材。立足课堂,超越课堂。尊重教师,超越教师”。这三个超越的教学思想在小学教育中引起了巨大反响。
窦老师来自东北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不到30岁就被评为了全国特级模范教师,这里面有多少汗水。曾经在网上看到过窦老师讲的课,每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那她教学的底气,特别是洋溢在课堂上的新意与灵感。苏霍姆林斯基曾讲过这样的故事:一位教师的一堂历史课上得十分精彩,令所有听课者叹为观止。下课后大家请教他有什么良方,那位老师说,我是用我的一生来备这一节课的。这句话正道出了教师备课的境界。比如她上《秋天的雨》一课,仅一个导入环节,就让人联想到了,在那枫叶飘落的秋天,一场秋雨沐浴着大地,让学生们能够身临其境着感觉到课本内容是那样的接近。这些除了窦老师课前辛勤的备课外,肯定还有许多平日生活中的备课,比如,读书、写作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等等。而窦老师就是这样,她也是把自己的每一段人生经历,都在为教学做准备。
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要有窦老师这种精神,这种永无止境追求教育事业的精神,这样我们才能对得起教师――这个百年育人的神圣职业!
“这本书一点也不悲惨!”这是我看完这本《悲惨世界》所发出的感叹!
《悲惨世界》的作者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代表作。此书以冉阿让传奇式的一身生为主要线索,塑造了冉阿让、芳汀、珂赛特、爱潘妮等人物形象,反映了当时法国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失业短工冉阿让因偷窃一块面包被判刑,经历了十九年的苦役生活。出狱后,他受到一位主教的感化,灵魂得到升华,一心为善,关心穷人。其间,他与警察沙威发生了数次冲突。但是,冉阿让始终未能见容于统治者,几遭困厄,后在孤独中死去。小说文笔优美,尤其是对人物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真实细腻,更加精妙,堪称写作的典范。
这本书的主人公冉阿让其实一点也不孤独。他虽然坐来十九年的牢,可出狱后遇见了像神一样的善良的人——米利哀先生,将他黑暗的灵魂进化为圣洁的灵魂,从市长到囚犯,他丢失来职位,但他得到来一位小女孩——珂赛特,成为了她的父亲,让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后来,珂赛特结婚了,她的丈夫马吕西斯不允许冉阿让再与天使般的珂赛特往来,但是在他的人生即将孤单结束的时候,珂赛特和马吕西斯出现来在他身边,给予了他后的关爱。他一点也不悲惨,相关他很幸福,因为他得到来前所未有的爱。
本书的艺术特色,一是背景广阔,结构宏伟,具有一种博大的气势。小说围绕着冉阿让一生经历,涉及拿破仑的失败、复辟时期及七月王朝;涉及贫民窟、监狱和修道院;涉及主教、资产者和流氓等等,形成了一个五光十色的社会缩影,容量极大,显示出作者雄浑的笔力。
二是浓烈的浪漫主义气息。小说的情节紧张、离奇、富有戏剧性。比如冉阿让从船上跳海逃生;比如冉阿让从一个苦役犯摇身一变,竟成了厂主和市长。在人物塑造上,作者强化正面人物的人格力量,如米里哀以德报怨,冉阿让自我牺牲等等。即便是反面人物,作者也写出他的恶行,来反衬正面人物的善良,如对德纳第的描写,手法就比较夸张。
本书文笔优美,尤其是对人物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真实细腻,非常精妙,堪称我们学习写作的典范,大家一定要去读《悲惨世界》这本世界名著啊!
今天,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令我感触很深,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也令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穷人》这篇课文讲述了是桑娜一家人平时靠着打鱼来维持生活。一天,丈夫出去打鱼,很久没有回来,于是到西蒙家里,不料西蒙死了,便帮助西蒙领养她那两个正在熟睡的孩子。
看完了这篇课文,使我十分感动,并深深地体会到了桑娜夫妇那种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质。其实,桑娜的生活已经够苦了,她自己从早到晚地干活,也只能勉强撑饱肚子,她自己本身还是有5个孩子要照顾,现在,多了这两个孩子等于在她和渔夫的身上加多了两个包袱。再说,家里的五个孩子的生活也是苦的,他们没有鞋穿,即使是冬天,也要光着脚在家里跑来跑去的,家里的食物来源都是依靠着渔夫出去打鱼才得来的,每打鱼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从而,我又看出了桑娜夫妇的善良。相比,西蒙的生活比桑娜家更苦。家里有两个孩子,他们才那么小,而西蒙却要自己一个人养活他们,自己又没有人照顾。他们家是潮湿的、寒冷的,而桑娜家却是温暖的、舒适的。这个妈妈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就是必死无疑的,可是她死时还要把自己的衣服给孩子们当被子,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举动啊!可是,这个孩子们的妈妈去世了,那么这两个孩子又将何去何从呢?当我读到"桑娜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时。"我体会到了桑娜要抱回这两个孩子回家是毫无疑问的,也已经决定好要受苦的准备——挨打。我知道桑娜对于这次挨打也不算什么,起码这样做能保存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她本来可以坐视不理的,也可以不用受渔夫的挨打,可是,她却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孩子死。这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啊!
相比之下,我却从没有像桑娜那样有一颗为别人着想的心。以前,我从不爱帮人,见到老人没座位坐我却从没有腾出座位;看到杵着拐杖的爷爷过马路,我也从不搀扶;风吹落了同学们的笔,别人叫我捡,我总是不耐烦的说声:"自己的事自己做。"……读完了这篇课文,我为我以前做个的一件件傻事而感到羞愧。身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理应为人民做好事,现在我们还没有能力,还不适合捐什么大款,做什么献血。可是,我连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谈得上"少先队员"?现在,我明白了,我付出了行动:上楼的时候,有叔叔阿姨要上楼,我绝对不会关上那栋门,别人的书包掉了,我绝对不会不捡……
读了这篇文章,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们,那么,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
在看《围城》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作品。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假如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假如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出色。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像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十年动荡,韩子奇回来之际,带来了一个女孩儿。“她的脸,那么白,那么光滑,像玉,像花瓣儿。她的嘴,那么小,那么红,像玛瑙珠儿,像樱桃。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黑,还有点蓝莹莹的,像……”2岁的孩子,从此与妈妈分别,上一代的恩怨都附在她的身上,她的一生因此被打乱。在17岁之前,她有疼爱她的爸爸,宠爱她的姑妈,对她默默关心的哥哥,知心的好朋友,还有状似亲密的“妈妈”,她有着好家室,好成绩,好外貌,直到高考前夕。一切在不经意间改变着。
偶然的一天,下午放学,从听到妈妈与爸爸的对话开始,妈妈的偏执,笑容后的冷酷,新月心中生出一次又一次的疑惑。但大学的美好生活冲淡了新月的心事,憨实的罗秀竹,大方的郑秀京,好胜的谢秋思,新月的生活变得丰富。而楚雁潮的闯入不仅是一种对新月生活的丰富,更使她的人生,变得更美好,更多彩。
爸爸的住院,意外发现了新月的心脏病,自此本来是一道活泼的小溪,却瞬间淌入了人生的低谷,这一波澜突起,掀开了可怕的命运的巨变……“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楚老师的爱与关怀,卢大夫的细心呵护,一家人的精心照顾,本应日渐好起来的新月,却因为“妈妈”泄漏病情、疏远老师、漠不关心,而使她的病情日渐严重,直至“无奈等死”。纯真的少女的心与爱,像一块无瑕之玉,一下跌的粉碎。每每看到新月日渐病重,一个阳光、充满希望、前程似锦的花季少女,一步步沦为依靠吃药与化疗维持生命的近乎绝望的病人,一步步走来,17岁到19岁,这短短两年中发生了太多事,新月在病痛与悲伤中成长,一步步走向成熟。一件件上一辈的前尘往事被她发现,她的一颗心灵渐渐变凉,正如天星所说“她命太苦了,太苦了,太苦了……”命运为何这样捉弄人,她的人生同上一代人何干,我在心中狂啸。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间中,她一直期盼与冰玉相见,与楚雁潮结婚,哪怕是在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她都在期待天明,期待希望……她的生命中一直有着希望,她是一个用希望净化灵魂的人物。新月之死,是祝英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是柔情感人,而是苍天泣血,我们的心正是从这悲剧中得到净化。
作者霍达女士曾说,韩新月是“为人心作传”。无论是优美的,无论时残酷的,人的心灵,压倒一切,镇压一切。梁君璧之风云叱咤,韩子奇之愁肠百结,都是在衬托新月,至新月之死,大有“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势,她盼望着天明,她在天明中死去,这是人世间多么大的悲痛。书尾中她葬在月色,水光,琴声中,两颗心为她而碎,她的存在,亦如一座玉璧,一轮新月,皎洁,善良,无瑕,故不能久存,只能如一轮玉色新月般,在心河之上矗立、悬挂!
新月的人生是悲惨的,同时这也是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她的人生确实因上一代的恩怨情仇而被饰以灰暗的色调,但黑暗遮不住光明,她的积极,她的乐观,以及支撑她顽强抗争的希望,在我看来,这些足以让她的人生璀璨夺目,温暖幸福。韩新月,这个善良,坚强,拥有信仰的姑娘,自我合上书的那一刻,她已化为一轮永不消散的新月,时时散发玉色光辉,在我受挫时,给我希望与信心,照耀我的人生前路,我会坚守心中的希望勇往直前,只为心河上的那一轮玉色新月……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中庸的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内容相当丰富的人生哲理,也是实用的学问,可以使我们终生受用不尽,甚至对我们民族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中”就是不偏不倚,“庸”就是常。“中庸”就是要劝人们在思想上要不偏不倚,在行为上要不走极端,无不及亦无过之。其中也体现了儒家关于修身、治国、处世等方面的道德思想。
最早提出“中庸”一词的是孔子。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孔子认为,有道德的君子能够做到中庸,小人却违背中庸。君子之所以能达到中庸的境界,是因为他的言行时时刻刻都适中。小人之所以违背中庸,是因为他做事肆无忌惮。行中庸之道,其实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做事要有分寸、有尺度,做到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就好比琴弦,拉得太松,就不成曲调;拉得太紧,就容易绷断;只有松紧度恰到好处,才能发出美妙的声音,人生亦如是。
对国家来说,“和”是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口号,我们国家也要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每个人要理性对待问题,以中庸的态度处理问题。中庸之道看似平常,然而越平常的事情往往越难做到。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说明坚持中庸之道是十分困难的。每个人都有无尽的渴望,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天性,这种天性使我们不仅仅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而是有更多的追求。于是,我们渐渐不再是仅仅是为了生存而忙碌,还为了名与利,为了无穷无尽的渴望去忙碌,变得像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渴望的奴隶。
只有学习中庸之道,保持中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为渴望所困扰,才能做生活的主人,活出自我,达到“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静随天外云卷云舒”的超然境界。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时,读书能使你心境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境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完美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书是欢乐的。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我是世界上富有的人,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
读书,是一种欢乐的人生,读书,我感觉我的语言是润浪的,心境是透明的,思维是活跃的,整个人是简便的。我感觉我是一股清新的空气我们每个人都有过。每当我轻轻地捧起一本书,嗅着扑鼻而来的书香,它的芬芳;比青草更清幽,比果香更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期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作为学生的我们,无论你再忙、再累,千万不要放松自我的读书。读书是一种劳动,劳动创造幸福。要读好书,我们必须像牛,辛勤耕耘;像马,默默出力;我们无法选择自我的过往,但我们能够选择读书,用自我的知识,为中华民族未来的大厦添砖加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读书,就必须记
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
热爱读书吧!让我们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把读书当作次新的耕耘和播种,让迷人的浓浓书香洋溢我们的学校,让读书伴随着我们提高的每个脚印,矢志不渝、坚持不懈地一路走过,走向自信,走向充实,走向成功,走向完美未来!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其中“读书——我们必须的生活”,在窦桂梅教师说的七件事中,这件事我觉得重要。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要带领孩子们学习祖国的语言文字,感受我们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自我没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应对学生何来侃侃而谈的底气?又如何能引领学生畅游书海?曾看到过一篇文章,说的是:如今好多学校都要求学生很多进行课外阅读,这是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要求,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提高及终身发展都有好处,可是在我们对学生提出了这样要求的同时,我们的教师读了多少书?
说真的,当时应对这三个问题,我觉得惭愧。我是语文教师,我问自我:我读了多少书?虽说有时也看看,专业的,人文的,休闲的,都会涉猎一点点。但细想想,却从来没有过读书计划,想看时就翻翻。也不成系统,全凭自我的喜好。更不能坚持,有时间就看了,没时间就作罢,如此这般,总觉得没什么收获。“读书,是好的精神美容”“和学生一道在阅读中呼吸”“读书,我们必须的生活”,这本书中,窦桂梅教师从我们自身的角度,从学生的角度,阐述了语文教师读书的重要性,我很赞同她的观点。掩卷沉思,自我要静下心来,认真读书了,感觉自我读书存在的大问题是不能坚持,记读书笔记还很欠缺。
“读书,然后才有育人的底气”、“人胸中久不用古今浇灌,则尘俗生其间。照镜觉面目可憎,对人亦语言无味。”“工资再低也要买书,交情再浅也要送书,屋子再小也要藏书。”读书,我们必须的生活。仅有经过读书,才能找到自我的精神家园。同意窦教师那种“挤一点儿,占一点儿,抢一点儿。”的读书方法。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正如大家评价的一样,没有虚矫赘文,不是无病呻吟,以精炼的篇章和细腻的文笔,勾勒出亲情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文中充满了作者对故乡的热爱,在阿富汗美妙的异域风情中故事娓娓道来,看似轻描淡写去后味回甘。和川端康成的《千羽鹤》有一曲同工之妙。
故事中12岁的阿富汗富少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宗族间的歧视与身份的差别,让善良懦弱的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哈桑即使他的亲密玩伴,喝同一乳母的乳汁长大,感情深厚,但不敢逾越主仆关系与宗族歧视。阿米尔没有继承父亲的雄风,他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孩,的爱好就是写作。
哈桑作为底层的仆人,作为哈扎拉人为了保护主人他敢于用弹弓威胁比自己强大的多的阿塞夫,虽然当时他心中充满恐惧。
故事中哈桑有一项绝活就是追风筝,风筝大赛中为了给少爷拿回自己追到的风筝,遭到阿塞夫的报复,被无情的爆了菊。而这一幕刚好被赶来的阿米尔看到,阿米尔胆小怕事躲在墙角不敢为小伙伴出头,胆小懦弱的心理使他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
事后每当阿米尔看到哈桑心中就被内疚折磨着,这种内疚后发展成为厌恶。阿米尔想尽办法要父亲赶哈桑离开自己家,但父亲很疼爱哈桑始终不愿意。终阿米尔将父亲痛恨的盗窃行为栽赃给哈桑,没想到在父亲询问时哈桑再出于保护少爷承认了这一罪名,在老爷的一再挽留下里看了阿米尔家。
从此以后,虽然阿米尔再也看不到哈桑,但是每当想到哈桑他的罪恶感反而增加了,终父亲去世时才知道哈桑是父亲与仆人所生的弟弟。后走上了自我赎罪的道路。
本文开篇是一幅十分美丽的画面,将阿富汗描写成童话世界里才有的地方,特别是冬季的斗风筝、追风筝大赛,让人陶醉其中仿佛自己就置身其中。童年的记忆在那一刻呈现,以前觉得自己的童年平淡无奇,看过这部小说后,我才意识到童年看似平淡无聊的经历,在某一刻回首时会让我十分感动。
小说的情节以赎罪过程展开,贯穿着宗族矛盾和战争,即使心地善良的人也无法逾越宗族矛盾的鸿沟,让人心中隐隐作痛。
发布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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