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真的太难读了!原因有二。
一是作者毛姆本身的问题。本书头几章都十分的枯燥乏味,先介绍“我”的背景和一些心理活动,几乎都在抒情,看着每段话都很有深意,但我看着很像大段大段的废话,直到书读到一半,高更出场了才有点剧情。高潮很有意思,斯特罗夫好心接病重的斯特里克兰回家照顾,帮助他度过鬼门关,结果他的妻子斯特罗夫太太决定抛弃丈夫跟着斯特里克兰过流离颠沛的生活,最后因困不住斯特里克兰的心而自杀。
二是翻译者李继宏的问题。我读的版本是天津人民出版社的典藏版,李继宏翻译。他最著名的译本有小王子,还翻译了动物庄园和老人与海等经典著作。当我发现我买的动物庄园是弘丰翻译而不是他的时候,颇松了口气。
因为他这人有个“卖弄学问”的毛病,也不是说不好,毕竟通过他翻译的这本书,我接触了初中学文言文阶段才会出现词语,好几个都要查词典理解句子呢,真真让我涨见识,可不是厉害吗。
卖弄学识当然不是他的问题,是我文化程度不够才认为他卖弄。可以问题在于,一本外文翻译,大部分是英译腔,突然冒出几句现代汉语都很少用到的词句,实在是怪异,让我频频出戏。
这让我看得有些生气。在原作者对高更这类艺术家追随美的叙述中,字里行间还浮现了这名译者卖弄文字的洋洋自得,实在不喜。不过倒是增添了在枯燥的阅读中的趣味。时不时出现一个看不懂的词语,可不是有趣嘛……空口无凭,举个比方,打个例子吧。尤其在小说结尾翻译的一句,更是让我想作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意思是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惩罚,它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
我觉得原作的表达可能是,谁都逃不过上帝/神的制裁,或者,坏人都会下地狱嘞。因为全文谁提到过相信法律啦?天道是中国道家思想吧,太格格不入了!
有机会去一定要去图书馆借他别的翻译看看,全方位地批评他!OK,抱怨说在前面,接下来该是读书笔记的常规操作—点明主旨,表达感受。读书笔记这本小说的主旨应该比较清晰,通过小说还原毛姆所了解的高更这类艺术家追求的“美”,赞扬他们放弃六便士的舒适而去追求月亮的高大人格。文中有大部分模糊的“多余情节”,比如前文通过斯特里克兰的妻子引入他描写了很多看似不相干的事情,文章后面描述高更去荒岛生活最终惨死也是根据许多人零零碎碎的描述。
或许这是毛姆听说的高更真实的人生经历,也或许是他认为通过多个人模糊的表达能让男主人公这个人物更真实。
“生活在让你感到舒适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
至于读后感想嘛,也没有很深刻,全文似乎在聊些欧式的“大男子主义”。他们尊敬女性,女性也早已开始强调独立,可是文中主要出现的三个女人—斯特里克兰的妻子,被他拐跑到斯特罗夫太太,和最后小岛上深爱他照顾起居并为他生儿育女的土著女孩。她们的形象都很扁平,不外乎爱慕虚荣(前者),深爱斯特里克兰(后二者),和操劳度日。
我不能理解这些女人,相反,我能稍微理解充满理想抛弃一切的人生追求,虽然我做不到,但是对这类人充满敬意!其次,占文墨较多的人还有斯特罗夫,一个同样对艺术有着至高追求的人。他是斯特里克兰的反面,他能懂艺术,能懂斯特里克兰,但是他流于平庸,最终在太太死后也回归平淡的生活了。
高更等人如此高尚的人格和人生追求我很难完全理解,因为长命百岁健健康康快快乐乐才是我等俗人的人生追求—间歇性踌躇满志,持久性好吃等死。
根据毛姆生平,感觉,男人敬佩一个男人,与情爱欲念无关,是五体投地仰望的那种敬仰。作者:蠢狗头顶一朵花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这是毛姆的《面纱》之后读的第二本书,感觉有很多话想说,有无话可说,不知从何说起,只好零零碎碎,毫无章法的表达一下这本书带来的震撼吧!
首先被作者高超娴熟的写作技巧所折服,也许是因为有过从医经历,也许是因为毛姆曾经游历过很多地方,接触了太多的风土人情,深谙人性,所以对人性的刻画入木三分,寥寥几笔就像素描一样,另一个人物形象,一个场景,跃然纸上,令人充满了画面感。他的叙述风格又是如此的深刻,语言如此的凝练,就像古人形容美人罗敷一样“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敷粉太白,涂朱则赤”,每一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的恰如其分,有准确的传达了作者想呈现给读者的印象,时刻站在一个观察者的角度置身事外的讲述人物故事,夹叙夹议,引人入胜。
由于毛姆的个人经历,他的书中总是充满对女性的歧视和嘲笑,但是这也受时代观念和他个人经历有关,不能过多苛责,其实他也传递了对美好的女性形象的赞美,如面纱中的女主,还有这部书中的艾塔,他心目中的女性应该是和男性一样,有独立的精神追求和人格魅力的,而不是男人的附属品,他的女性观念可能超越了时代观念。
买了纸质版的另一译本,看了第一章开头果断弃书来看这一译本,惊叹于译者的翻译如此准确忠实地传达作者的本意,感谢好的译者令我们读书时不至于离原貌太失真,没有读原著的本事,那就挑选好的译本来感受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吧!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他在生活中总是痛苦地和各种各样的困难做斗争,但我也明白大多数在世人看来很可怕的事情,他根本是不在乎的。斯特里克兰和大部分英国人不同,他丝毫不讲究享受,他从不为经年累月寄身于破落的房间里而烦恼,他不需要周围拥有许多漂亮的玩意儿。我想他肯定注意不到我最初去找他时那个房间里的墙纸是多么的肮脏。他不想要坐在舒服的扶手椅里,他确实觉得坐在坚硬的餐椅上更为舒服。他吃东西的胃口很好,但不在意吃的是什么;对他来说那无非是食物,都是为了缓解饥饿的痛苦才吞下去的;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似乎也能忍饥挨饿。我听他说曾经有六个月他每天就靠一片面包和一瓶牛奶度日。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
从伦敦随身带来的少量钱财耗尽之后,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没有卖过画,我想他其实也不想卖,他着手寻找某些能赚点钱的活计。他用故作幽默的口气对我说,他曾经给那些想要领略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人当过导游。这份职业很对他那冷嘲热讽的脾气,再说他对这座城市几个声名狼藉的街区也是了如指掌。他跟我说他会接连好几个小时在马德莱娜大道[插图]上走来走去,希望遇到英国来的游客,最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那种,那些人渴望能见识各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走运的时候他能赚到不少钱,但他那身破烂的衣着最终吓坏了观光客,他再也找不到敢于冒险将自己托付给他的人。然后他机缘巧合找了份翻译专利药品广告的差事,帮助那些药品在英国的医疗行业打开知名度。某次罢工期间,他甚至还当了粉刷房子的工人。
本书讲述了一个40岁的英国中年金融男突然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跑到巴黎去学画画,而后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最后因麻风病客死在大溪地一村落里。从中产到流民,他丝毫不在乎。他不在乎吃不在乎住不在乎女人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不会对救他性命的人说一句感谢的话,他不会对为他自杀的女人掉一滴泪。正如裴多菲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他是世人觉得不可理喻的怪人,生前没人欣赏他的画,死后几年突然扬名天下。所有跟他接触过的人都后悔当年没有留几幅他的画......
书名叫《月亮和六便士》。月亮代表了理想,它在天上,有点孤单有点凄清,需要抬头才能见。六便士代表了生活,它在地上,看似卑微却无奈和现实,低头找寻六便士就无法抬头看月亮。
男主在前四十年按着人生既定的轨道读书、工作、结婚、生子。作者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写道:“我能想象他们正派体面波澜不惊的生活,膝下一双端庄开朗的儿女,显然注定要正常延续他们的家族地位和传统,可谓颇有成就。夫妻俩将不知不觉变老,看着儿女长大成人,时机成熟结婚成家,一个娶来漂亮姑娘,复又生儿育女;一个嫁给英俊威武的男子,肯定是个军官。最后,老夫妻骄傲优裕地隐退,备受子孙爱戴,过完幸福充实的一生,在耄耋高龄安然入土。”然而,在外人看来完美幸福的家庭,一夜之间全变了。
男主给家里寄来一封信,声称去了巴黎,再不回来永不悔改。太太以为他跟人私奔了,委托作者我去巴黎劝他回来。我到了巴黎却看见他住在肮脏的小旅馆,带着不管不顾的偏执说他要学画画。“我说了我非画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坏都要游,不游出来就会淹死。”男主的理想和渴望在久久的压抑后,到了40岁终于不可遏制地苏醒了,内心的声音告诉他,我必须这样做,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诚如弘一法师李叔同,40多岁抛家弃子与佛相伴。然而游出来的大多数人都没游到岸,他们在意的不是结果,是一定要游出来。人生几十年,一定要为自己活一次!
在这种人面前,马斯洛需求是暂时失效的。他们可以直奔第五层而去,实现自我。按毛主席的说法,这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这本书里我很佩服(不是喜欢)男主的太太。她是一个爱结交文艺人、热衷聚会、待人接物拿捏得当、家里布置优雅整洁的太太。当她收到丈夫的信时伤心不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央求作者帮她劝回丈夫。她说不计前嫌等他回来。然而当作者告诉她,男主不是私奔是去画画时,这位太太缓缓扫视众人,说:“他不会回来了。如果他不是为爱情走的,就全完了。”多么清醒的认识,小三好对付,一个人的理想却是无力战胜的。
然后这位太太没有再自怨自艾,学会了速记和打字,凭借着交际能力和不幸的遭遇,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了。在那个年代,女人自食其力是不体面的。当然她没有同意离婚,她恨他,她不会给他自由。
若干年后,男主死了,出名了。这位太太继承了姐姐姐夫的遗产,过着依然得体的生活。她对来访的人巧妙地暗示自己与丈夫的关系向来美满。作者写道:“那时我还不懂人性的矛盾,不知真情掺杂几多造作,高尚掺杂几分卑鄙,邪恶蕴含几多良善。”狭隘和慷慨、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热爱能紧紧并存在一颗心里。
这位太太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认清事情不可挽留后,不再徒劳,该面对的就面对,所以我佩服她。
毛姆的文笔非常深刻,严肃又不缺乏幽默,写人物运用客观的角度,作者以“我”为主线贯穿小说。
故事开始写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某天却决定放弃自己的工作,妻子从事绘画工作,妻子各种不理解。斯特里克兰德任性、刁蛮、绘画天赋很差。他的妻子视财如命,女人对男人的爱仿佛是一种虚荣,为了绑架男人。
故事的中间写了我的好朋友斯特利克罗夫,一个胖胖的画家,斯特利克罗夫的妻子是因为自杀被他所救才嫁给他。百般宠爱却出轨,与斯特利克兰德结为夫妻,然而因为斯特利克兰德并不在乎她,她自杀身亡。斯特里克兰德此时就是一个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假清高的人,作者带有讽刺的文笔在里。
故事的最后,写了斯特里克兰德的老年生活,他活的穷困潦倒,却遇到一位真心爱他的女人,这女人是一位妓女。他的画最后很值钱,被得到肯定。作者用赞赏的文风写了女人对爱情的忠诚,只要有梦想并且坚持,哪怕没有天赋,已经可以实现梦想。
作者把人复杂矛盾的心理展现的淋漓尽致,人无完人,都有缺点。看到一个人要全方面,客观,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现实很残酷,但请依旧相信爱情和梦想。
在刚开始读到这本小说主人公的时候,对他的外形,和个性的描写总让我联想到梵高,原来小说主人公 Charles Strickland 的原型是Paul Gauguin (保罗 高更)。而高更和梵高的友谊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们在艺术上相互借鉴,共同学习,可分歧却也无时不刻的存在着,最后俩人的友情在短暂的62天亲密接触后,以梵高的割耳闹剧收场。
梵高疯了,梵高死了,高更也从此离开巴黎去了南太平洋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岛屿Tahiti;其实两个人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差不多是疯子一样的天才,梵高是确确实实的疯子,高更可能还差那么一点儿就是疯子了,所以他走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最终达到了自己的艺术天堂,而梵高相对于他来说要幸运的多,梵高早早的找的自己的艺术之路,在巅峰时刻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更曾请求巴黎的朋友给他寄向日葵种子,由此可见他对梵高的怀念,我想他肯定后悔了,后悔在梵高最脆弱的日子里开了他,他对梵高的死肯定是愧疚的;
非常让人庆幸的是,高更生命中最重要的在大溪地岛上完成的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像何处去?》并没有像小说中那样被烧毁,而是幸运的留存了下来;
高更的晚年确实是贫困交加,疾病缠身的,但是具体的情形谁也不知道,毛姆在小说中的描写异常凄惨,可能是小说的缘故,作者加了很多大胆的猜想,和语言的加工,借此增加对主人公悲惨命运的烘托吧。我觉得毛姆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有着高更和梵高两人的影子,高更和梵高的个体互相矛盾,他们的命运和对艺术的执着又互相辉映,可能毛姆也是想对这段友谊给予些美好的诠释吧!
毛姆在小说中深入探讨了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与西方许多人的追求相吻合,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
“毛姆以高更为灵感所写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毫无疑问杜撰超过事实。”“在接下来的十年里,高更认为他最终能够享受成功的果实,让一家人团圆。”对比小说与现实可以发现,高更对绘画的追求有其因果关系和过程发展,而思特里克兰德的出走则非常突兀和过于激烈,再加上作者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叙事手段上的技巧,就塑造了一位不通人情世故和不食人间烟火的所谓纯粹意义上的艺术家。比起高更的出走,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的出走完全不符合现实的逻辑,对于读者来说更是不可理解。其实这里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可以说明毛姆如此写作的目的。即毛姆自我欲望的虚拟满足。
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甚是开玩笑的语气。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
继《人性的枷锁》后,又喜欢上毛姆的作品《月亮和六便士》。何以此名,直至今日读完才问度娘。“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甚是开玩笑的语气。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而此前亚亚的理解:“月亮的明亮皎洁却有朦胧”也许正是毛姆笔下“艺术”的理想境界,看着真切却又无法匹及;而“六便士”,好像文中有三处提到“如果有两便士的关系”,加起来就是六便士了!哈哈!如此解释,突然想起未曾上过一天学的婆婆曾解释“骄傲自满”—要满了才能骄傲,简单淳朴!哈哈!
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突然放弃规矩的生活想成为画家,并心无旁骛、目空一切的追求理想过程,其实正是艺术和生活的思考过程,这种通过艺术人生剖析人生艺术的手法,无疑给作品多了一份迷幻和魅力。对艺术创作的追根溯源正是是对人类非理性意识特别是原始野性力量在文明社会作用的探索。正如布鲁诺船长所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都是艺术家,内心都有那种激励着的欲望,画家的表达欲望的方式是绘画,作家表达欲望的方式是写作,而我们则是生活!
“没有思索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跟随毛姆这种追寻原动力的人性探索,渐渐领悟不一样的人生意义,定将带您走进不一样的宽容和宁静!
高晓松写过一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叫《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歌里有这么一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这句话一度成为无数躁动的都市人的心灵鸡汤。但在这个泡沫很多的时代,想要保持”少年心”是如此之难,“愿你历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也不过成了忙碌的人们闲暇时过过口舌之瘾的调侃之言。因为大家都明白,有了情怀,却没有资本和资格去追求远方和诗意。作为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群居动物,我们做不到也不能够如此洒脱。我们的生活大都是这样一幅图景:长相一般,工作稳定,朝九晚五,业务凑合,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十分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车子房子票子孩子几乎是我们全部的话题,父母甚至我们自己也都会觉得,这叫“稳稳的幸福”。到了我们这样的年纪,若是身边有人突然当众宣布:我要当画家。我们准会儿觉得这个人脑子进水,不务正业,几乎要笑掉大牙。所以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身边的同事,闺蜜,哥们突然丢下自己稳定的工作,抛下妻子丈夫孩子,远走他乡,只为重新开始学习画画,追寻自己想要成为画家的梦想?
《月亮与六便士》便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原本过着体面生活的中产阶级查尔斯,一夜之间抛下所有的一切(财产、工作、妻儿),孑然一身,去到巴黎学习画画。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自私又毫无责任心可言。但是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那一年他四十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一百块钱。五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十五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如愿到达梦想的巅峰。然而,他压根儿就不觉得自己是在追寻梦想,他的每一份画作,都不是为了出售以获得经济来源或者名声认可,而是单纯地“必须要画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这种纯粹的状态,是如此地可望而不可及。在如今浮躁而快节奏的社会里,世间的大多喜欢,都掺杂了些别的东西在里面。你想要学习摄影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会摄影很酷;你想要看书,是因为一直被洗脑“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你去健身,是因为朋友圈都在晒A4腰和腹肌。因此,你斥下巨资买了一部单反,可它只是躺在书桌的角落里沾满灰尘;你列了一串长长的书单,买回来后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去,可还是拍了照片上传到社交网站,看到一群夸赞,觉得心满意足;你办了一张健身卡,去了两次发现怎么也不比躺在家里来得更加舒服。你觉得自己是懒,可是你忘记了,倘若不是真正热爱的东西,真的很难长久。你的梦想是“爸妈说”的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你的兴趣是“电视报纸说”的人们闲暇之时应该去做的事情。你孜孜不倦地追求着世俗所谓的成功和周围艳羡的目光,不可放弃的东西对你来说太多太多,真正热爱的东西几近没有。
喜欢真的应该是十分纯粹的,不论是对事情还是对人,试着抛去“喜欢”所给你带来的一切光环与满足感,想想喜欢做的这件事情只有自己知道,想想喜欢的这个人然后去除他的一切“身份”与“地位”等标签,自己还会发自肺腑地热爱吗,倘若是,那大抵才称得上真正的喜欢。
两天时间看完,毛姆站在第三方观察者的角度将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娓娓道来!对斯特里克兰的艺术和人生他没做很多主管的评论,都是客观的讲述,这是一个全新的叙事手法。对于错,每个读者心中各自评判。
我的眼前好像出现了一些人,他们在那个时代,那个环境过着各自的生活。
斯特里克兰40岁放弃一切追寻他的艺术梦想。他自私而又刻薄,对身边的人无情无义。他在追求艺术的过程中穷困潦倒,对搭救他姓名的斯特罗夫无半点感激,并且亲手毁了他的人生,虽然后文没提,我宁愿相信斯特罗夫过上了自己向往的平静生活。斯特里克兰最后终于找到克他的伊甸园,来到了塔西提,这是他的理想国,他心目中的故乡。这里有可爱而大度的缇亚蕾,有追求美的生活的船长。并在这里遇到了爱的纯粹的爱塔。斯特里克兰是爱塔的信仰,斯特里克兰与爱塔在山里读过了他生命中唯一一段快乐的时光,除了画画以外的一段烟火气的日子。我想他对爱塔还是有一点爱的,毕竟他为爱塔流了两滴泪。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理想国,抛开现实的一切,只遵从本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大多数人只是想想而已,辅助行动的人是极个别。
能过上自己理想的人太少了。而他们又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呢。
斯特里克兰,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思想独立的人。“当他人描述的自己与自身认为的自己不符时,人们便会滋生愤怒的情感。”显然,这句话对斯特里克兰是不管用的。他接受别人对他的评价,不刻意讨好,也不会感激一个哪怕对他很友好但是他看不上的人。不拜金,不媚俗,不妥协。唯一不能使我这个凡夫俗子苟同的是,他认为性与爱是分开的,艺术家不需要爱也没时间,但是却由于实在摆脱不了性而不得不与女性发生关系,这是令人气恼的。诚然,有的境界很高的艺术家或许真的怀有这种价值观,但是当下的社会越来越浮躁,有多少像斯特里克兰那种不为名不为利、纯粹热爱艺术的艺术家呢?这些“伪艺术家”打着为了创作和自由的旗号做着他们口中所憎恨、所不耻的事,并乐此不疲。
斯特罗夫,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作为一个对朋友善良,对妻子无限包容的男人,他在情感上受尽苦难。他欣赏斯特里克兰,对他照顾有加,换来的却是斯特里克兰一如既往的鄙视和嘲讽。这也证明他的确是虔诚地尊重艺术的。面对妻子布兰琪的背叛,他也愿意原谅。他是一个滥好人,好到没脾气的那种。好到窝囊的那种。可是这也是一种价值观,一种人生不是?
对于几位女性,斯特里克兰太太虚荣虚假无趣,布兰琪则自从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就变得庸俗,这大概是大多数无法时常保持精神独立的女人的宿命吧!
xx月了,离新年越来越近了,又要到广大青年被催婚催生的好时光了。生命被一代又一代的安排着度过,有几人抬头看了月亮,如夸父般明知不可为而燃烧生命去追逐,又有多少人低眉顺眼却也安享喜乐平安的过完一生。
斯特里克兰是个勇敢的人,似乎值得我们钦佩。然而他抛家弃子,却没有任何的愧疚和不安,一个冷漠残忍的形象呼之欲出。他的天分为人惊叹,他的生活如苦行僧一般,全部精力都用在他的艺术上。一个伟大的画家正在诞生。然而斯特里克兰对照顾他帮助他的朋友,尖刻无情,忘恩负义,甚至于勾搭朋友的妻子。对着情人,用过即弃,即使是死亡也不能换回半分的怜悯。这样的人似乎就该下地狱,所以他穷困潦倒,生活朝不保夕,最后染上麻风病死去就该是他应得的结局。可是他在塔希提岛上,终于找到了让他灵魂躁动,让他孤注一掷的东西,他用画笔把它涂抹下来,而他的画作也终究赢得世人的称赞。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天才和疯子仅隔一线,所以是否他的罪恶也该被宽恕呢?这就是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让你不知该爱、该恨、该同情、该崇拜、还是该唾弃、该遗憾。我们都如斯特里克兰的前半生一般,或许是根本就没有被上天关照,不拥有那种天赐的天赋,或许是自己自愿放弃灵魂的梦想,甘于现世的平凡生活。这种追梦的梦,容易醒,不易做。尤其是在中国。我们的生活按部就班,已经在父辈的安排下准备了好一切,别说如斯特里克兰这般抛弃所有去追寻灵魂深处的梦了,就是按照自己想法换个工作找个伴侣都千难万难,仿佛真的做了十恶不赦的大错,不过千夫所指到会是真的,所以奔月的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毛姆的伟大就在于他创作了一个跟随灵魂召唤勇敢追逐的人,他的伟大也在于这样的一个人无情冷酷自私,既没有生活富足也没能享受名声带来的荣誉,贫病交加,在大火中把自己的最后的杰作当做祭品,沉默无言的离开人世。追逐梦想的人啊,如果不能忍受这一切,还是早早回头吧,斯特里克兰太太不计前嫌的等着呢,布兰琪也时刻准备着奉献,伟大的梦里容不下任何东西,包括情感。
说道感情,在毛姆的笔下,女人有种天生的直觉,所以斯特里克兰太太在知道斯特里克兰是为了画画而出走后,选择永不原谅。布兰琪恐惧着斯特里克兰,用憎恨掩盖自己被吸引的感觉,因为这吸引就如飞蛾扑火,走向的只有毁灭。
月光很近,月亮太远。深知自己即没有天赋也有没勇气的人只能对着大神顶礼膜拜,月亮与六便士,有人看到了月亮,有人看到了六便士,有人看到了天才的宿命,有人看到了灵与肉的抉择,我看到了我的懦弱和退缩,看到了许多人命中注定的蹉跎与失败。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它太有名,脑海里一直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看见了月亮。
于是在未打开这本书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断在想,不断在想象,它到底说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是关于爱情、亲情,还是光荣与梦想?
直到我真的开始阅读这本书,到第二章结束,也没能读懂它的好。后来,看见这个四十多岁、有着美满家庭、事业有成的男人卸下了世人眼中充满艳羡的光芒,不顾一切要去追求创作梦时,我的心竟也是颤抖着的。
谁能想象,谁又能相信,这个男人放弃了拥有的财富与地位,却仅仅是因梦想。他说,我告诉你了我必须画画。这可由不得我。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无关紧要,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会被淹死。
每每感受到这个疯子体内的疯劲,每每同情他的命运时,我就会想到二十一岁的自己。那时的我又何尝不是如此?为了心里莫名燃起的一团火,后来我想那可能真的只是一团偶然升起的无名火,冒冒失失地开始了飞蛾扑火的人生。
斯特里克兰远比我幸运。在他身上,有对绘画的无限热情,有多少人羡慕也羡慕不来的天赋。而我呢?先天不足,后天也不见得有多努力,除了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和懊恼,还剩下什么?
只有对平庸的人生心有不甘罢了。反正,我得挣扎。
当知道斯特里克兰双目失明的那一刻,我忽然好想哭。为了那月亮,他究竟背负了多少,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
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无论是月亮还是六便士,都有不可替代的意义。然而在众生都为六便士奔波的时候,斯特里克兰只身一人去追寻月亮,此时的他当然显得标新立异,又怎能被生活在六便士框架里的人们所接受?就像他的妻子,她可以接受丈夫出轨,却接受不了丈夫因为月亮而放弃家庭,这之间的“代沟”不是语言可以说的清的。
事实上生活中我也在忙着追逐那六便士,但是我心里着实有一轮明月等着我去追寻,我相信很多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月亮。虽然我们并为之付诸行动,但它一定是存在的,而且我们从未忘记过它。
看到斯特里克兰,于我,他才是真的勇士。也看到了自己的平凡,还有些许懦弱。我没有斯特里克兰的勇气,更没有办法去背负那些追寻月亮所带来的代价。所以我的那轮月亮一直埋在心底,积满了尘埃。曾经一度陷入梭罗的《瓦尔登湖》不能自拔,而如今看到这个斯特里克兰伟大的灵魂,我感到十分幸运。至少,还有人勇敢的挣脱一切,让我看到了这世界最美好的一面。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会去追寻那轮明月,和斯特里克兰不同的是,我会带上一个伙伴。当然这个伙伴是我在追寻六便士时就会遇到的,如果有,则是幸运,如果没有,也没关系。斯特里克兰已经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和力量,剩下的背负自由代价的底气就要靠我自己赚了。真心感谢这样触及灵魂的作品,如同一盏灯,照亮了心底那轮明月。
最后期待自己终有一日能够“背叛”世界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发布时间:2024-04-27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写15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 篇1 生活中更多的是不理解和不被理解,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前半生过着世俗的生活...
发布时间:2024-03-11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看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让人深深佩服作者的文笔。 写读后感能够让我们记录下自己的阅读历程和成长经历,有没有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好工具范文网已经为您整理出一篇符合你需求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文章,您可以尝试应用本文内容或许能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发布时间:2024-04-27
蓝月亮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蓝精灵的书,这本书非常有趣,我很喜欢。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群蓝精灵生活在精灵村,格格巫一直想取得它们的精华来增强他的`魔力,于是他想尽一切办法要抓住它们。有一天夜晚,蓝爸爸、笨笨、蓝妹妹、聪聪和格格巫误闯入一个神秘的地方纽约。格格巫便开始追捕它们。但笨...
发布时间:2023-12-01
读《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有感穷其一生,碌碌无为,生命则如灰暗死寂的荒漠,被埋没于历史的长河中;披甲而战,运筹帷幄,无畏艰险,勇往直前,生命则如熊熊燃烧的火焰,定会跳动出精彩的音符,谱写出动人的生命赞歌。《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就是这样一部探寻生命的意义并为之不断奋斗的书。《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是著名作...
发布时间:2023-10-27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和背诵课文;2、学会本课8个生字,理解词语的意思;3、欣赏月亮湾的美丽景色,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1、识字、写字,理解词义;2、朗读课文,背诵课文。掌握月亮湾的地理位置。1、多媒体课件──根据课文描述的月亮湾的地理位置,动画显示各景物。顺序如下:1、导入:同学们,...
发布时间:2023-11-03
读了《我为你骄傲》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做错了事要敢于承担并及时改正。文章讲述了:“我”和小伙伴们躲在老奶奶家的后院里扔石子。一不小心,把石头砸在老奶奶家窗户上,把老奶奶家的玻璃砸碎后,逃走了。再次见到老奶奶时,“我”很不自在。“我”决定攒钱给她修理窗户,“我”把攒的钱放进信封里,并在便条上向她说明事...
发布时间:2023-11-04
“学***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大家唱着这首歌,就能想到一心为民的雷锋吧。雷锋是9年2月8日出生,到92年8月日逝世,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民解放军,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原名:雷正兴、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男,祖父:雷新庭,兄弟:雷正德。雷锋得成绩也很多:一、三等功,三、三等功...
发布时间:2023-10-17
回想中国女排第一次夺得世界大赛冠军的情景,依然让人心潮澎湃。1981年,第三届女排世界杯在日本举行。11月16日傍晚,无数中国人围坐在黑白电视机前,焦虑地观看女排战况。面对实力强大的东道主日本队,在决胜局比分落后的不利形势下,女排姑娘咬紧牙关拼搏到底。随着“铁榔头”郎平一记重扣,中国队以3∶2险胜,...
最新文章
推荐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