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xx〕1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局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xx〕4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优先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xx〕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违法阻断交通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要商品保供稳价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8号)、《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黔交办(〔20xx〕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 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两不误” (交通防疫防控工作不耽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不耽误)“三不一优先”(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确保“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中断)。
二、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节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罗朝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崔德权、饶刚、唐方、陈来群负责具体办公,车辆调度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客运企业,做好交通领域组织管理、运输保障、运力调度等工作,并配合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1.保障错峰返程运输工作:江口县客运站、铜仁全通公司江口分公司、恒通公交公司、梵天联合交运公司要及时保障营运车辆,并进行严格的消毒,根据错峰出行及农民工返程的数量,组织客运车辆,按照要求保障足够的营运车辆投入营运。
2.保障重点群体运输。针对农民工、学生等规模较大的返程群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和商务用工单位等部门提供用车需求,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需求提供运输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运输。
3.科学调配运力。按照县委政府复工复产、开学等时间安排指令,紧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及发展情况及各地客流需求,对学生、农民工出行等信息数据进行预测,综合研判错峰返程客流需求,合理调配运输应急运力(全县储备春节后客流高峰及疫情应急运力22辆)。
(二)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加强源头管理,客运车辆上必须配备1至2个垃圾桶,乘客上车必须配戴防疫口罩。由卫健部门为每辆运输车辆配一名随车义务人员,并协调体温测量仪,对乘车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切实做好驾驶员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运输途中如发现有乘客发烧现象,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负责接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不得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
(三)认真做好返程农民工及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用工单位,教育部门提供返岗农民工、返校学生的信息登记表,未登记的或信息登记不全的一律不得上车。
(四)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客座率。督促客运企业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实行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适当控制各类交通工具客座率,避免拥挤带来次生问题。
(五)抓实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和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根据要求,应急物资运输由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资质和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统一审核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各卡口按照备案要求和发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携带相关手续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化先”政策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运输企业要在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及时恢复客运站运营,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运输企业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压实工作责任,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深入运输企业,督促指导开展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上下联动、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五、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六、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七、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八、指导交通事故职责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为全力做好我县20xx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__〕1945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时间
自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2月18日,共计40天。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通过采取超常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资格审查,严管、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运输秩序良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事件;三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四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涉运群体性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铁路运输调度组、道路运输调度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组、道路畅通保障组等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20xx年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春运突发事件的处置、春运宣传、统计、信息上报、投诉处理及春运总结工作。
铁路运输调度组设在火车站,组长由担任,具体负责火车站的旅客运输调度、站内候车秩序维护以及站前广场地区综合秩序整治。
道路运输调度组设在县运管所,组长由兼任,具体负责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外籍借调运力的审核与申报,春运牌证统一领发、单车春运牌证的核发及路单签发等工作。
道路畅通保障组设在县交警大队,组长由兼任,具体负责春运期间全县道路畅通保障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组设在县渡口站,组长由兼任,具体负责全县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9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春运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月18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精心布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春运工作目标实现。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2月19日至2月28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对春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运输组织
1.提前做好客流预测。火车站和县内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科学预测20xx年春运旅客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以最大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2.强化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服务。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主动地与火车站及我县周边城市火车站、机场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道路运输比较优势,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要延长运行时间,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及时疏运旅客。
3.严格外籍借调运力的资格审查、监管。在本县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向客源地省、市借调运力。所有外籍借调运力一律由专业旅客运输企业向县运管所申报,严格按照省运管局规定进行资质审查、备案。
4.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确保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5.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县渡口站及相关乡(镇)要对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做好水上交通船舶的组织和管理,切实保障渡口安全畅通,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运输企业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县应急管理局要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协调,加大对运输过程危化物品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用船管理,要专门制订春运期间农用船管理方案;县文广新旅局和湿地公园管委会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各运输企业及船舶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涉及20xx年春运的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站场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公路部门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线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职责,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肃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客运站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4.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县运管所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和渡口超载、私设渡口等违法行为。
5.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码头、渡口等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三)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1.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涉运单位和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2.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3.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县气象局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预警信息,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各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4.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各涉运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春运期间,有关涉运单位、县内各运输企业和乡镇渡口,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
(四)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有关涉运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县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2.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县内各二级以上客运站要进一步加强联网售票服务,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定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学生、务工人员购票。
3.进一步改善候乘环境。各运输企业要努力提高运输车船的卫生水平,相关客运站要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执水供应等基本服务,并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
4.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县交警大队要继续为自驾摩托车返乡务工人员提供维修、饮水、简单医疗等便民、志愿服务。
5.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运管所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春运办要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2.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县电视台、报社、融媒等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
1.加强春运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传递。春运期间,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况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2.认真及时进行春运总结。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对20xx年春运工作进行认真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春运办。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清溪交警中队、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交通办、综治办、司法所、事故发生地村委会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王积分(镇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付林(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职责任务:
1.总指挥全权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
2.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
3.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组长:王积分
成员: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队干警
镇应急分队全体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曾庆明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彭正庚
成员:福田卫生院医生
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民政所、财政所、信访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党委书记,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
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
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一、目的
及时准确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废物灾害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处臵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一般以上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
三、危险废物概况
(一)油漆渣
来源:涂装部喷涂现场。
特性及危害:为油漆喷涂的产物,主要含苯、二甲苯。
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深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短期大量吸入本品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四肢无力,严重时抽搐或晕倒;长期接触可致神精衰弱综合症。吸入中毒者,应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清新地点,有昏迷抽搐者,保持呼吸道的通畅,由专人护送医院救治。
安全处理措施:用铁桶密封包装,委托相关资质方合法处置。
(二)废油
来源:机械加工
特性及危害:有毒、可燃。
接触后对皮肤无明显危害;泄漏对土壤有害。
安全处理措施:密封包装,委托相关资质方合法处置。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
凡本公司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危险废物事故,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已危急或即将危急到公共安全;
3、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五、预案终止条件
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地人员或遇险对象已脱离危险,危险废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六、应急救援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七、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手机 )
(手机 )
(手机 )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车间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废物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措施。
2、组织训练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3、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和环保教育工作。
4、检查督促并切实作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故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6、组织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
7、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事故汇报、通报。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
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时,由领导组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组织指挥实施),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组长:应急救援全过程的总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负责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态扩大,服从组长、副组长统一调配。
八、环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肤接触、眼睛接触、误食,以及发生泄漏、火灾;
(一)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
3、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眼睛接触: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泄漏应急处理: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A、在发生泄漏时,首先熄灭所有明火,隔绝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
B、现场处理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及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使用水枪掩护;
C、现场用沙土围堤,回收物料,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闭系统;
D、不得用水冲洗地面,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E、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
F、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二)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事故防范措施
环保人员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事故应急措施
必要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九、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及时控制危险废物事故造成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拯救受害人员;指导员工防护,组织员工撤离,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与响应
1、先期处置
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进行先期处臵,能处理的先进行处理,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启动预案
由事发单位负责人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迅速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措施。
3、救援程序
3.1设置警戒区域。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救援小组任务。
对现场进行封闭,根据危废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废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严禁火种。
3.2组织紧急疏散。
各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紧急疏散时应注意,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按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向上风口方向转移;
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域或着火区域。
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理现场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3.3事故得到控制后,对现场进行清理,由相关单位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工作。
4、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长负责指挥所有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统一指挥现场各救援小组的应急处臵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灾难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
5、救援现场工作要求
5.1现场各救援队伍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
5.2救援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5.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时,应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严格着装规定,进行危险区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4对有毒物资的泄漏处臵,必须使用正压式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资的处臵,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5出现危险化学品泄漏时,设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断泄漏的漫延,按物料的MSDS中的泄漏应急处臵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
5.6急救措施
5.6.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
5.6.2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
5.6.3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6.4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7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设臵警戒标识及注意事项。
5.8进入事故现场救援的人员应做好统一标识区分。
5.9事故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10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处臵单位进行合法安全处理。
5.11废物处臵完成后,对周围土壤、水质进行环境监测。
6、应急终止
经应急救援处臵后,在确认满足终止条件后,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十、应急保障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按照预案规定,全面做好应对危险废物事故的各方面保障和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的快速反应和处臵能力。
十一、事故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尽快恢复事故发生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监督与管理
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均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十三、训练和演习
1、各车间从实际出发,针对本部门的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
2、把指挥机构和环境救援应急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队伍,一旦发生事故,领导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队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本预案经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各县(区)运管所:
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客运企业和汽车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构建通讯网络,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要保障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胡朝云副镇长汇报(电话:628078),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办人员(汪高峰、余点,联系方式:__)和镇安全员(陈谊,联系方式:__)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小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陆振球(联系方式:677711)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 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吴升旺:628215,杨建军:660195,王建新:667116)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启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为切实做好我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和需要及时报告的其他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龙坝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领导代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和交警中队队长担任。成员由乡各站办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保险站、财政所、卫生院、供电所、各村党总(支)部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交警中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队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公路站、农机站负责人担任。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补充并作调整。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单位快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职能职责要求迅速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妥善处置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五)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必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发布。
成员单位职责:
(一)乡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参与安全事故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补救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组织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住址,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员进行追捕,并牵头负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三)乡应急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负责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组织客运车辆参与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运送,参加客运车辆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处理及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乡农机站牵头召集拖拉机、农用车、农业机械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提供肇事车辆技术支持和评估、鉴定,参加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为了认真贯彻雨雪凝冻等恶劣气候下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交通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增强我县交通运输应急措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冬季特殊天气(雨、雪、雾、交通结冰)等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应急的安全、有序、高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冬季交通运输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冬季特殊气候条件下交通运输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正常。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涵的抢险工作,确保冬季交通运输畅通;负责组织全县冬季公路水路运输抢险工作;组织落实好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规定时间投入足够的客运、货运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股,胡明康副局长兼任办公主任,局安全监督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成立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一)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面负责冬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1、应急保障一分队:
队长:
成员:
2、应急保障二分队:
队长:
成员:
(负责提供必要的货运车辆运输,保障应急物资的顺利运输;对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货运、维修、驾驶培训企业开展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运营公路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认真做好冬季县乡道公路养护和保畅工作,加强对危桥、涵洞以及破损路段的巡查和管控,对于因冰雪灾害及事故损毁造成的交通阻断,及时赶赴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指导突击抢修,负责做好绕行线路及便道技术保障工作;备足防滑料、融雪剂等除雪物资,提前联系并调试除雪机械(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除雪车、翻斗车、养护作业车、融雪剂、防滑料、人工除雪用具若干);组建应急保障突击队,强化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拉得出、打得赢。负责及时收集道路毁坏险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局领导汇报险情情况。
(三)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运输保障;对冬季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处置工作,承办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
(一)特别重大交通运输事故(I级)
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交通运输事故(Ⅱ级)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三)较大交通运输事故(Ⅲ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元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的事故
(四)一般交通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五)其它情况
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指示,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局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共安龙县委办公室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1、IV级响应
一般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III级响应
较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并与县安委会、县应急局及时联系,加强信息反馈,在必要的时候请求县安委会的协助,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高级别响应的准备工作。
3、II、I级响应
重大、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的指挥下,负责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县应急局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交通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交通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其它要求
1、由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执法大队、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执法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和车辆饿不着、冻不着、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2、遇塌方、突发事故等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客运站发布公告,报执法大队批准后更改客车途经点。在道路恢复畅通后告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养护中心应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
3、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执法大队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4、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按照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的规定,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运输企业要足额配备驾驶员,客运站要合理安排调度正班及加班车辆,避免疲劳驾驶。
5、客运站要为调用应急运力提供专门的停车场地,并为其驾驶员提供食宿安排;对调派到车站加班车辆的驾驶员,车站要负责安排休息地点,保证驾驶员得到足够休息。
六、善后工作
1、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报请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3、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要及时组织修订。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发生的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公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物资、人员运输保障和道路保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即会引起更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紧急处理情况的应变能力,沉着灵活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事故(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为目标,根据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况,和跨区域运输陪送特点,特制定以下事故(灾害)抢险应急预警方案。
一、公司事故(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工作小组事故(灾害)抢救应急指挥部指挥
组长:周平
小组成员:李送添、陈全振、黄一平
后勤保障组长:黄一平
小组成员:刘锦泉、王鹏、缪潋锋、陈远康、杨文明?
二、预警级别
一级警别: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车毁人亡,致使财产损失5万以上,人员伤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级警别: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漏气造成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
三级警别:指一般交通事故(灾害),或漏气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三、预警控制范围及应急防范措施:
(1)预警控制范围包括: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各加气站接卸作业现场、停车场、行驶途中等。
(2)应急防范措施
1、气罐车进出气站作业区、充气前,押运员检查车辆及罐体各气阀有无泄漏异常,排气管防火帽是否关闭完整,罐体静电线接地是否安全可靠,同时检查随车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遵守并按规定交出车上和个人携带的着火器。驾驶员和押运员因对作业现场保持警视状态,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应立即进行自救和报警求救,详细说明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灾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断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参考。
2、公司安全应急机构接到事故(灾害)报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原先制定的应预案和应急措施,立即召集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成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灾害)现场,同时各种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时跟上。负责措施到位有效。
四、根据不同的事故(灾害)现场,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灾害)应急措施:
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报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护警和运管部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监视气罐车各装、卸气阀的密封安全情况,告诫围观的群众严禁烟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和交警协调,把装载的天然气卸掉后再进行事故处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发生。
2、运行中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处理措施:
天然气罐车在运行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灾害导致罐体破裂,闸阀失控,驾驶员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造成更大的灾害,在时间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车辆应驶出人群、建筑物、电网密集区,停放在较为空空的地带并立即报警,利用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设置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群众远离现场。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伤者立即移动到安全地带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扩大,把事故中的受伤害人员减少到最低程度。
3、天然气充装中漏气,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①、车辆在充装天然气时发生漏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关紧车上各口阀门,通知停止充气,协助气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服从气站现场指挥,交接手续完成后才能将气罐车驶离出气站。
②、车辆电路着火,迅速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③、充气站发生火情,应迅速将罐车驶离现场,通知有关人员配合施救。
④、气罐车在作业区一旦发生火灾而一时无法扑救时,驾驶人员应按照一级警报拨打119报警电话,配合气站消防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向运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4、油罐车在卸气作业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车辆进站熄火后,应做好车轮压护防滑措施。卸油前,应连接好车辆静电接地线,检查各种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现场灭火器好作临战状态,驾驶员和押运员有义务提示站长或安全员做好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卸气作业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迅速关闭卸气阀门,卸下卸气软管,并立即将气罐车驶出气站后进行报警施救。
5、行驶途中,气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检查车辆自备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随车,车辆行驶性能是否发生异常,严禁驾乘人员在气罐车行驶途中,吸烟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报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分公司应急指挥组,拦截过往车辆抢救伤员。
②、途中天然气外漏,立即将气罐驶进紧急停车或远离人群地带,通知公司应急指挥组,保护现场,设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区防止明火进入防护区。
③、途中起火,立即将气罐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远离人群地带后,迅速使用随车灭火器扑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转移随车重要物品,并向公司应急指挥组报告,疏散周围群众,封闭现场。
6、气罐车在停车场停放应整齐有序,以备疏散。停车场应备有足够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所有气罐车辆重载在停车场过夜停放。停车场严禁明火作业。严禁重载车进修理厂维护保养。值班室严禁使用电炉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视,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7、驾驶员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车辆的操纵、传动、制动和线路各总成性能安全可靠,罐体及附件、静电接地带、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经发现故障及隐患及时报修,整改到位。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气站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使用灭火器材。
8、防台风、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①、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类天气、地质预报的收集工作,加强值班,一旦接到台风或汛情预报,应立即通知下属各车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
②、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汛情的量能,即时流向和及时通知各部车辆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争取在灾情到来之前将天然气送达各卸气站,来不及配送的,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回停车场,防止冒然前往灾害发生地。驾驶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公司应急指挥部联系。
③、灾情到达之前,应急小组人员应深入现场指挥,对灾情的发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通知所有在途车辆立即在就安全地带停靠、避险,待灾情接触后方可上路行驶。
④、遇到强台风时,所有车辆都不许冒险上路行驶,应避其风头选择有背风的地带行车避险。
⑤、遇到汛情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安全地带停车,不许在有下水道、河道边的低洼地停车。如是在傍山路,应避开桥梁、悬崖边有可能滑坡的地带停车。
五、职责分工
1、指挥(副指挥),负责组织对人、财、物抢险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
2、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泄漏天然气的车辆进行应急措施。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期间的现场清点,做好现场记录,抢救物品调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4、预警防范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对预警范围内任何重大异常情况,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指挥(副指挥)或工作小组成员及上级机关报告。
六、设备器材保障
预备干粉灭火器10个,防冻手套,防毒口罩,防毒面具,消防铁锹、消防服装等。
七、工作程序
各组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并保持临危不乱的状态,迅速投入抢险。
现场指挥组:迅速转移伤亡人员,做好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做好警戒,事故记录,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灾害)报告
发生一级和二级预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得到消息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不得延误。发生三级预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在得到信息立即内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九、善后处理
事故(灾害)抢险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应对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清查,消除遗留隐患,做好现场记录,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铁水运输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铁水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铁水运输作业、预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铁水运输作业规定
1、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检查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押运员应进行“铁罐日常检查”。
3、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在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而且载有危险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歼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5、不得在车辆移动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气和附加冷气。
6、只能在停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不得在储物箱内放置重物。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防抱死制动系统(ABS),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通行时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执行。
9、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挂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10、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险丝,必须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保险丝。
11、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随时保持与装卸铁水所在部门的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公司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当地公安及运管部门。
12、车辆运行必须配备专职押运人员,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无关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听电话。
13、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
14、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服从装卸所在地点生产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5、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转运铁水管理制度和转运班车辆管理制度。
16、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铁水运输车辆因故在厂区内产生重大事故时,事故部门立即上报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各级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3)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切断相邻危险源,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程序和方法详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第1节火灾扑救。
(5)有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程序或报警,各应急救援组立好进入工作状态。在有关部门领导下,正确、合理地抢救伤员、财物,扑灭周围着火点。
(6)当有人员外伤、烧烫伤等,应送往公司医务室实施紧急救护。
(7)报警:程序第一章。
(8)各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事故救援组、警戒与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物资抢救组、设备抢险组)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转运过程中,铁水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报告,情况危急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以防事故扩大。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有效地进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本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4)整合资源,专常兼备。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整合本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自救能力。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有效弥补我区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整体水平。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将日常管理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1.4 事故分级
(1)一般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环境、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含10人)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2)较大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环境、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3)重大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环境、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重伤、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特别重大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环境、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丽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较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在河道、铁路上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参照本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区委、区政府成立东丽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道路运输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区运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应对我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区较大、一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区指挥部下设东丽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运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运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运管局相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对工作;负责开展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区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第三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筹备。
2.3 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等单位组成。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1。
2.4 现场指挥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按照“战区制、主官上”的原则,就近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转移疏散、治安维护等工作。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环境监测、宣传报道、善后处置、技术专家、事故调查等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较大、一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事件超出本区处置能力,需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处置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请求援助。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研究并确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定工作组负责人员。现场总指挥发生变动或更替的,应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
2.5 应急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环境监测、宣传报道、善后处置、技术专家、事故调查等应急工作组。
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安东丽分局、区运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根据区指挥部要求,负责应急力量的调派、会议组织、信息报送、指挥部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的总体协调、联系专家等综合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运管局
成员单位:公安东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负责实施区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确定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清单;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3)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公安东丽分局
成员单位:区运管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功能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现场调查取证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4)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相关医疗机构
职责:负责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事故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重点做好粮食、生活必需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专项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满足灾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区人民政府、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情况,逐步建立与安全需求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储备,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长期储备与临时储备相结合、研发能力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调用征用和补偿机制。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信息;保障事故现场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洁,保障公路畅通。
(6)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区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区水务局
职责:负责提供气象资料;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环境污染影响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提出妥善处置的技术指导意见。
(7)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公安东丽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运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职责:负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8)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运管局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公安东丽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拟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9)技术专家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运管局
成员: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
职责:参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订;分析事故原因、灾害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事故防范和恢复运输提出意见和建议。
(10)事故调查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公安东丽分局、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总工会
职责: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物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各工作组组成人员若有变动,要及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6 专家咨询组
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由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应急、管理、法律、设备、电气、工艺等方面专家组成,为风险防控、灾情研判、应急救援、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3 预防与预警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应急、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立即收集、核实、分析事故信息,应当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区委、区政府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基本情况。对于死亡人数接近或者可能超过10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影响范围以及事发危险货物品类、危害程度等信息。书面报告还应在以上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公路设施损毁、周边建筑物倒塌损毁、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应急救援等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及时续报事件动态和处置进展。对于区委、区政府要求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区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后,相关区或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4.2 先期处置
4.2.1 事发单位应急处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下列(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
(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4.2.2 区人民政府先期处置
区人民政府接报后,迅速核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基本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采取下列(不限于)应急救援措施:
(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5)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
(6)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4.3 应急响应
4.3.1 分级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跨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由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并接受市级层面统一指挥。初判发生较大、一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对于事件本身较为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并视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2 响应级别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两级:一级、二级。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4.4 指挥协调
4.4.1指挥协调机制
(1)组织指挥。区指挥部设立后,基层应急机构按照区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处置工作。超出本区处置能力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汇报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后,区指挥部按照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将指挥权移交市级应急指挥机构。
(2)现场指挥。区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后,基层应急机构应纳入现场指挥部,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对工作。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统一开设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收发点和新闻发布中心,组织完善相关后勤保障。
市级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要主动对接、汇报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3)协同联动。驻区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参加处置与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社会组织参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纳入现场指挥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行动。
4.4.2指挥协调措施
(1)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区领导同志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②成立现场指挥部,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设副总指挥3至4名。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事故调查组,由有关区领导同志任组长。
③召开现场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应急征用、人员疏散转移等重大决策。
④研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⑤市领导同志和市级工作组到现场后,总指挥负责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导。
⑥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①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区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赴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②成立现场指挥部,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设副总指挥2至3名。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警戒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事故调查组,由区有关负责同志任组长。
③召开现场指挥部工作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研究开展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应急征用、失联人员搜救、人员疏散转移等工作。
④研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5 人员安全防护
4.5.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及有关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5.2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货物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用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6 应急结束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件危害或威胁被控制、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较大、一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区人民政府或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同时,视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反弹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一般、较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重大、特别重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1)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安置事故伤亡人员,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4)尽快恢复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 调查与评估
一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指挥部组织开展。较大以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政规〔20__〕1号)规定,区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调查工作的机构,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组建事故调查组。
区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一季度组织对上年度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对事故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议,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抄送区应急管理局。
5.3 恢复重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按照短期恢复与长远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公安东丽分局、区财政局、区运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损毁或损坏的公共设施。
超出区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需要申请市级援助和支持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区消防救援支队为主,区相关部门专业教援力量协同组建,形成一支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力量,承担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第一梯队应急救援任务。
为有效弥补我区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整体水平,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做为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救援补充力量。
(2)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全区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定,强化值守应急准备,承担本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先期处置任务。
(3)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由具备危化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资质的志愿者队伍组成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安排下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工作以及应急救援辅助工作。
(4)应急处置专家。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类型,调集相应应急救援专家赶赴现场,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指挥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6.2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1)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区应急救援物资的规划、计划、调运、拨付等工作,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对实际需要,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完善政府采购、调用征用和补偿机制。
(2)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自建或依托企业建立储备库,收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要结合企业性质和特点,储备和配备能满足可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需要的装备和物资,并确保装备和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并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增强基础电信网络的应急通信能力,依托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处置工作。
6.4 交通运输保障
(1)区运管局牵头,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事故处置期间综合运输能力保障,并做好抢险救援车辆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快速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2)公安东丽分局牵头,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
(3)区运管局牵头,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公安东丽分局建立完善应急通行机制,按照要求制作应急通行证,并加强应急通行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6.5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并转送至医院进一步治疗;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6.6治安保障
公安东丽分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协同区人民政府及时转移疏散群众。
6.7经费保障
(1)处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企业日常对危险源的监控、预防预警措施、应急培训、演练以及应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需要。
6.8 应急供电保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国网天津东丽供电公司等电网企业进行电网抢修,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做好应急供电装备燃料调配。国网天津东丽供电公司等电网企业建立健全供电应急保障队伍,完善供电保障设备设施,有效保障现场指挥部、事故救援、抢修现场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供电。
6.9气象服务保障
区气象局牵头,负责及时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地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储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有效开展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面向公众和职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
7.2 培训
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运管局等成员单位依托有条件的企业、院校、医院、园区,开展事故救援、医学救援等专业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装备器材、师资教材等配备,完善理论学习、技能培训、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功能,开展应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培训工作。
7.3 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当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本年度至少进行1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由区运管局起草,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市道路运输局备案。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保障预案(或方案),报送区人民政府备案。
本预案的审批、发布和备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预案实施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8.2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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