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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10-23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3-10-23 0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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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1)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2)

为全面排查整治煤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和《安徽省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通知要求,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安排

岁末年初煤矿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全国“两会”结束。主要分为二个阶段:

(一)煤矿全面自查。各煤矿要汲取省内外煤矿事故教训,结合煤矿实际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矿井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各煤矿要于20xx年1月底前认真梳理自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以备检查。

(二)专项督导检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按照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检查,全市检查煤矿数量不少于辖区煤矿数量的50%。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开展专项整治。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刻汲取近年来我省矿山安全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105条工作举措和《安徽省煤矿领域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淮南市煤矿领域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煤矿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二)切实强化重大隐患治理。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专项整治以下重大问题隐患:一是聚焦煤矿“一通三防”灾害治理,重点整治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开采保护层或者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治理措施、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自然发火严重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等;二是聚焦煤矿水害治理,重点整治水害威胁严重煤矿未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走过场、未实施防治水“三区”(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管理等;三是聚焦煤矿安全基础工作,重点整治煤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安全职责、煤矿采掘接续失调、安全培训工作走过场、违规动火作业、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提升系统未按规定检测检验、不按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等。

(三)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各煤矿要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重大隐患,并对重大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方面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隐患再次产生等情况。对本次活动排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和隐患清单,各煤矿要落实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煤矿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进一步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重点头面、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提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对煤矿自查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问题隐患,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罚,对企业未开展自查自改或者故意隐瞒的重大问题隐患,严格倒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大力表扬,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给予惩戒、曝光。

(二)严格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将坚持执法力度不放松,充分运用远程监管、“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和一线严督细查,加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解读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3)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政办【20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方式、时间

(一)企业自查(4月1日—4月10日)

在建企业以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行业抽查(4月10日—4月19日)

区质安站将分成两个组,对全区房建、市政道路、二次装修、小区整治工程进行集中检查、抽查,抽查覆盖面不少于25%。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4月25日)

在企业自查,区质安站抽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政府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抓紧排查隐患的整改。

二、检查重点

按照市政府要求,这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临电防护、清砼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二)严肃查处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安全帽使用及安全网质量的检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4)

一、组织领导

经中心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兆华(市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险锋(市政服务中心市政股股长)

成员:各监管燃气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股,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查处各监管燃气企业的违法行为。在专项燃气安全检查中要科学统筹、持续发力,依燃气检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告知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均责改、确保整改率达到100%”,最终实现我县燃气企业安全工作在稳定、可控的局面下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三、工作原则

依据监管部门燃气安全有关职责,对辖区范围内涉及占压、损坏燃气管线行为以及燃气供应、使用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做到不遗漏单位,不留检查盲点。在检查中,要坚持法定之内职责必须履行到位原则;要坚持法定之外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主动作为原则;要坚持依据相关法规对燃气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原则。

四、检查重点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为:

1.监管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

3.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保持完好完好;

5.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

6.装卸台是否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间是否用铜管线跨接,烃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称与接地装置相连;

7.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是否定期检验,灵敏可靠;

8.车辆进出生产区配置阻火器,齐全有效;

9.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10.抢险备用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11.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是否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他杂物;

12.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出站实瓶塑封;

13.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无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

14.是否全面排查治理占压和圈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加大管线巡查,严防第三方施工挖掘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事故;

15.燃气企业是否开展入户安全检查;

16.燃气企业是否宣传安全用气;

17.燃气企业是否指导燃气用户安全。

五、时间安排

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

按照“边部署边强化边检查”的要求,各监管燃气要结合本方案迅速制定燃气专项检查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部署安排,细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组织结构、实施步骤等。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专项工作联系负责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畅通联系体系、搭建工作网络,确保为全面开展全年燃气检查方案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有始有终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检查提示、督促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对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从而有效提高群众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值班值守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员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负责人到岗带班,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有险,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安置。

(四)及时总结报送

各监管燃气企业要在建党100周年期间,每日要高度重视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送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自查情况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各燃气监管企业要针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政服务中心。

(五)严肃追究追责

市政服务中心要对在燃气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执法不严格、担当不强烈的监管燃气企业进行严肃问责,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形成高压震慑。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5)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督导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学校学院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

各单位于20xx年1月5日前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实习实训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各单位认真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短期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各单位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学院。

(二)学院复查

学院于20xx年1月9日前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三)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方)案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推动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长久,增强实效。各单位要以本次安全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把安全工作做好、做实,切实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总结提高。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7)

为深刻汲取系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自20xx年7月至12月,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系统各二级机构、机关股室和各清扫保洁公司。

具体检查事项

1、规范占道经营和越门经营摊点。加大县城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越店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对经我局审批后的户外广告、大型广告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加固处理,重点查处整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广告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私搭乱建、未经审批、审批使用期限已至,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清理拆除。

3、环卫设施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收集间、中转站、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安全生产和设施设备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不放过任何的安全隐患,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紧抓不懈。

4、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完成对城区所管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公共景观照明设施的管养维护,认真开展各类照明设施安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锈蚀、损坏的设施,并加强夜间巡查管理,减少路灯管线的偷盗现象,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漏电等各类事故发生。

5、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安全和规范。对辖区内城市道路安全开展检查,严格控制占道、开挖审批,对已审批的占道摊点和报刊亭等加强批后管理,督促其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经营,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要结合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加强对窨井盖等易道损设施的管护,及时发现和督促恢复被盗被损设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园林绿化树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两侧行道树、绿化广场等范围内的树木上存在的枯枝进行及时修剪,对歪斜树木、新栽树木进行支撑加固,避免枯枝掉落、树木斜倒造成的安全事故。

7、拆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建行为,规划县城建设秩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加强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拆前的安全生产隐患评估工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

8、做好办公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自的办公区域进行一次用电、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做好防盗工作,上下班要关好门窗、重要物品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9、加强各类车辆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10、“三大行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及“打非治违”情况。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打非”责任落实情况;查处非法违法案件情况。

11、清扫保洁公司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环卫工人的相关作业安全与培训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复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

1、各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2、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有斌任组长,副局长郭永平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宣教股,由法制股股长胡锋兼任,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考核与问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开展大检查的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扣除相应分数,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8月2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每月29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局法制宣教股。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8)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xx小学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三、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x5年2月下旬;

(二)范围:全校(含学校周边)。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机制建立情况;

(二)学校“五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防溺水、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专项治理的台账;

(三)涉校“七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况,特别是对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摸排管控情况;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及公安、交通部门协管情况,重点时段、重点地段治安巡控情况;

(五)校内校舍、围墙等建筑的安全情况;

(六)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

(八)学校开展各类应急逃生演练的情况;

(九)学校食堂、学生午托管理情况;

(十)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计划和实施情况,值守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学校对安全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隐患,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100%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好记录,并督促立即整改,力求工作有实效,实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根本目的。

(三)成立督查组对学校进行检查。在检查督查期间,学校将采取抽查形式对全校进行督查,主要通过看现场、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检查作为查找问题、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做到真抓、真查、真改,确保校园安全。

(二)周密部署,全面检查。学校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学校的工作方案于1月14日前报环市街中心校备案。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学校在持续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本次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学校安全工作大环境打好扎实基础。学校于2月22日前将总结情况(纸质档、电子稿)报环市街中心校。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9)

一、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2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一)、院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组:王和(院长)、王为民、李帅(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J1行政办公楼(一、五、六层)、A1(体育馆)。

二组:周刚(副院长)、赵正军、刘志强(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民、汉餐厅、开水房、洗衣房、锅炉房。

三组:付梅莉(副院长)、赵磊、巴克提亚(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C2、C3、C7。

四组:扎克.司马义(副书记)、刘冰柏、郑志刚(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B1、B2、B4、B5、B6、B7、B8。

五组:孙如田(综合办主任)、李进良、姚新东、龚卫军(负责记录拍照),检查范围:独山子校区。

责任单位:学院安全保卫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工作要求:各组记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领导协商,自12月至全国两会结束,每月开展常规、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消防专项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验危化品整治、维稳安全检查、应急救援演练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查表,并落实整改完成,检查结后将完整资料(电子版、纸制版)一并报安全保卫处。

(二)、扎实开展安全宣教演练,提高师生防护能力:

学院各单位结合实际及冬季气候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演练活动,内容多元化,包含: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系部可利用主题班会、德育实践课、邀请专家讲座等方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责任单位:学院各教学系部、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人事处。

工作要求:各单位将宣教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包含方案、计划、总结、图片的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报送安全保卫处。

(三)、抓好交通安全、做好冬季防滑工作:

安保处、后勤处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力度,对校园湿滑路面进行防滑处理,开春做好除冰工作,悬挂安全警示牌,对校园电气线路及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车辆管理,值周人员严格校车检查,安保处加大对安保公司门岗的督导,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安保处、后勤处。

工作要求:各单位将宣教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包含方案、计划、总结、图片的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报送安全保卫处。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主题电子报比赛:

教职工责任人:总务处支部(赵正军)、机关支部(黄杰)、学生处支部(刘冰柏)、教务处支部(谢波)、思政部支部(景四新)、图书馆支部(杨河)、离退处支部(姚新东)、独山子综合办支部(孙汝田)、石油工程系支部(樊宏伟)、机械工程系支部(周永新)、电子与电气工程系支部(葛跃田)、基础教学部支部(范瑜)、经济管理系支部(刘新生)、信息工程系支部(陈辉)石油化学工程系支部(李进良)。

工作要求:各支部选一份A4电子(彩色、黑白均可)、打印版交安全保卫处李帅处。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安保处对前期学院各单位上报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并酌情修改(如火灾、地震、防暴恐、防刀砍、防车辆冲撞、防大规模事件、防食物中毒、防冰冻灾害等),报送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统一印刷成册分发各单位。

责任单位:学院各单位。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10)

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武安委办发〔20xx〕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安委会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把安全责任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武川县可镇燃气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作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三、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不留死角,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关于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大检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性措施,紧密结合《武川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到年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集中开展城镇燃气领域检查。

1、排查燃气场站和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检查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加强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燃气管道检验合格情况,摸排城镇燃气管网底数,建立完善城镇燃气管网管理信息档案。

2、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占压等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对占用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制定整治方案。

3、开展重点区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老旧住宅区、农贸市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和安全使用情况,排查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股室:燃气安全管理股

(二)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检查。检查全县范围内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方面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重点检查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重点检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烧、可燃材料行为;防滑、防洪、防火、防中毒、防窒息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预防高处坠落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

责任股室:建工股、建设股、质安中心

(三)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是否存在私接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

责任股室:人居中心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过程进行质量和安全巡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同时通过推广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和加强对农村建工工匠的培训和管理等方式,逐步提升我县农村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

责任股室:村镇股

(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深刻吸取我县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教训,对可镇镇内雨污管网窨井作业加强安全管控,规范作业程序,推行机械化作业,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

责任股室:市政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四、工作步骤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10月15月)。采取企业自检自查,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安委会督查的方式,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30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树立一批企业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是当前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台账,严格执法。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设立重大隐患排查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对此次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执行“一案四查”,即:查直接原因和责任,查行业监管责任履行情况,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没有安排部署、有没有管用的措施、有没有贯彻落实,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决落实“两个倒查”,即:倒查安全隐患排查,倒查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宣传,做好统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请于20xx年6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11月1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按县安委会要求,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和1个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地区及其主要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部门,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通报相关情况。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篇11)

一、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狠抓隐患整改落实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清醒地认识我校安全隐患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复查。重点检查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地下锅炉房的运行、维护情况,以及学生食堂、宿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二、加强火灾防控,突出隐患整治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消防日常检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近期保卫处对校园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复查,现将问题与相关责任单位通告如下:

(一)地下消防管网问题

实验楼东侧地下消防管道漏水,有大量积水,管道严重锈蚀;九号公寓西侧地下消防管道井有大量积水,管道及阀门严重锈蚀;八号公寓南侧地下消防管道漏水严重,管道及阀门严重锈蚀。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上述问题所提及消防管道的检查、检测、维修和维保,保证地下消防管网正常运作。

(二)室内消防设施问题

1.办公楼地下泵房、干训楼一楼泵房照明设施故障,办公楼楼顶水箱间消防稳压泵控制箱电故障。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电路检测、检查和维修。

2.办公楼、体育馆、后区公寓、学院楼、三教楼顶水箱间无水。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应由后勤总公司负责水箱及供水管道的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及时打开楼顶水箱间供水阀门,确保水箱正常储水和运作。

3.后图书馆北侧消火栓箱被隔离至房间,消防疏散通道被堵塞,无法起到消防灭火、疏散逃生的作用(正在整改);体操馆西侧消火栓箱门被改做镜子并被健身设施堵住,不便使用。根据《甘肃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应由图书馆、体育部负责抓紧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及时清理相关物品,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三教、体育馆楼顶水箱间及门口堆有大量私人物品、废弃物。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落实水房内外部垃圾清理,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保证不在消防水箱间堆放物品和作为储物间使用。

三、提高学生防范能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在元旦、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群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消防、交通、食品、取暖及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二级学院要建立假期学生流动情况分类摸底登记,对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在假期结束后未按时返校的要抓紧查明原因并与家人取得联系。对寒假留守学生,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后勤总公司安排公寓管理员对留守学生出入进行登记,确保在公寓楼关门前按时返校。

四、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制度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五、加强住宅楼管控、规范电动车管理

保卫处负责对住宅楼内住户情况进行摸底,协同公安机关排查可疑人员。后勤总公司负责对校内住宅楼楼道杂物进行清理,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清理本单位办公区域杂物,保证楼宇内通道通畅无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的情况。后勤管理处进一步规范管理家属区自行车棚,并添加设置电动车存取、充电点,对所属电动车规范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六、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安全责任

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需要全校各二级单位齐抓共管、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主动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原则履行安全职责。对于学生的安全工作,要明确保卫处综合监管、学生处、研究生处直接监管、二级学院属地监管的方针,把深入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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