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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宝安区司法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422133”发展主框架,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贡献法治力量。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明确法治宝安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印发《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2-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宝安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案。二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印发《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到15个区党群部门、28个区政府部门、10个街道,开展述法工作。三是开展“法治宝安”绩效考核工作、普法责任督察考评以及“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复核工作,积极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宝安建设。四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全方位推进全区普法工作,5月18日顺利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对2022年普法工作进行部署。五是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1800余件,全程为土地征收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疫情期间对我区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法制审查把关,对街道及各工作组在防控措施执行以及违反防控措施的个案处置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夯实依法防疫基础。二是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全程参与处置我区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处置等近30项区委区政府重点维稳工作,为矛盾风险化解提供法律支持。三是增设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复议工作科”,建立行政复议案审会制度,统一行政复议案件办案尺度和标准。在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开通行政复议电话专线与行政复议政务邮箱。四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承接,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协同联动制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行政执法线索移送规定等五项制度。印发《宝安区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业务指导专班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行政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完善合规体系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召开上半年区企业合规推进会,印发《宝安区2022年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要点》《宝安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区合规办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信用合规、行业合规、廉洁合规相互融合促进,推动宝安合规建设整体发展。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编制完成《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合规指引》,制定企业合规指引673项。出台《宝安区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宝安区2021年度合规建设重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并推进第二批《深圳市宝安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暖企柔性执法,为企业减负增效。三是推动50家试点企业主动参与合规建设,协调工信局筛选并挂牌“5+3+1”(5家重点企业、3个行业协会及1个工业园区)企业作为合规试点企业新标杆,并上门走访第一批全部合规试点企业。四是组织王志乐教授等专家对9家企业合规示范企业(园区)先进合规经验做法进行评审总结,协同工信局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其他重点企业学习推广。
(四)深化“三调联动”工作试点,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一是全力打造“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宝安模式”,探索检调、律调、援调、诉调对接,联动衔接机制;探索设立“检调室”“律调室”、公共法律服务调解咨询点等8个调解联系点。二是不断优化i调解平台功能,2022年增设并完善了包括纠纷调解时间预警等20项功能。三是在全区调解组织推广赋强公证法律保障业务,为家庭困难的纠纷人给予减免赋强公证收费,截至目前共办理赋强公证业务18宗。今年5月,我局 “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实践被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四是与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联动,在行政非诉案件领域进行调解引入赋强公证。与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建立《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备忘录》。截至目前我区人民调解受理总数14726宗,调解成功14618宗,成功率99.27%;行政调解受理总数415宗,调解成功241宗;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33464宗,调解成功17114宗。
(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一是继续与宝安日报合作推出《法治半月刊》,与宝安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局长说法》第三季,不断强化融媒体平台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创新推出以“H5”链接形式开展的“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有奖问答活动,主题涵盖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法等内容,截至目前累计点击浏览量23万人次。三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打造拥有108名成员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及47名成员的民法典讲师团,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讲座;在全区126个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共培养出501名“法律明白人”。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街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宝安区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五是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申报活动,指导各申报社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实地走访。本年度我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等6个社区获评,数量排名全市第一。六是持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设置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室、法治主题展览厅、法律阅览室、宪法宣誓区五个主要功能区,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治教育学习渠道,截至目前基地共接待839人次。
(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高标准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印发《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方案》,落实各实体平台的选址及统一挂牌,组建由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社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推出全市首条专门针对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为辖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获学习强国平台报道推广。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处理法律咨询4718人次,受理案件5550宗,审核归档法律援助案件3609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亿元。二是进一步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模式,将招标权、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指导街道顺利完成新一期社区法律顾问招标工作。积极推进“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功能优化与培训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法i社区”接入“平安门户”联调工作,目前小程序已有活跃用户2767人,累计咨询2015人次,累计访问16169人次。2022年至今全区驻点社区律师到社区值班19320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4312件。三是成立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打造“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已为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举办公证法律事务知识讲座3场次,与6个股份合作公司签署《公证法律顾问合同》,提供上门办证、咨询、调解案件153件。2022年至今,宝安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4375件,服务群众14300多人次。
(七)强化律师党建及队伍管理,引领
一是强化区律工委作用,指导做好区律工委班子换届工作,选出宝安区第十一届律协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宝安区律师工作推进会、宝安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中心主任会议,围绕宝安区律师行业发展进行讨论交流。二是深入开展无党员律师事务所“1+1+1+N”党建工作,组织召开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由15家律所事务所党支部委派党建指导员对49家无在册党员律所进行指导。2022年全区律所党支部数量由31个增加至34个,党员人数从330人增至361人,增长率均超过10%;全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从49家减至40家,减幅超过20%。三是做好法律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报审核工作,完成2021年资金申报审核并拨付经费442万元,2022年扶持资金总额预计为520万元,激励宝安律师行业良性发展。四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工作指引》,成立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组织召开宝安区公职律师工作会议,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训交流。开展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摸底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的情况。
(八)强化社矫对象管控,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一是围绕“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极端暴力案(事)件、不发生脱漏管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从工作部署、安全隐患、管教措施、整改落实四个方面、27项重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排查,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二是对在矫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通过通讯联络、微信定位、信息化核查打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信息化监管。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矫对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给予惩处。三是做好社矫人员防疫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化监管与疫情防控教育、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暂停集体活动、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方式,实现全区1119名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领导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二是继续完善依法治区委牵头的法治调研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
(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继续做好日常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三是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探索建立对各部门、各街道政府合同的管理机制。
(三)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新模式。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作用。二是建立由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及各调解能手组成的调解队伍,加强被复议单位与调解队伍的联动协作。
(四)有序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合规指引和合规指导案例。二是加快宝安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出台,并指导企业具体落地。三是做好宝安区企业合规成果总结会各项准备工作,向外推广企业合规建设“宝安经验”。
(五)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试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优化区级“i 调解”平台,争取实现全区纠纷“一站式”处置及大数据实时掌控分析。二是与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宝安区商事调解中心,推动宝安商事调解组织成立。
(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统筹,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二是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三是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建成一批高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升级完善法治广场等实体普法阵地,申报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七)常态化做好律师、社矫人员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投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案件。二是继续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智慧社区矫正管控系统平台建设进程,推动各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再提升。一是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及监督走访。深入推进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升级优化“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各项功能并加大推广力度。三是继续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和“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积极开发在线赋强公证业务系统。定期走访调解组织和调解协会进行公证业务指导,建立证调对接长效工作机制。
一、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强乡村民调组织和队伍建设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三、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
20xx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
同志们: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区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题是:认真总结近二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下面我讲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二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二年,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近二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549件,调处成功3527件,成功率在99.4%以上;排查调处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疑难矛盾纠纷共146起,调处成功122起,成功率83%,没调处成功的,都能及时落实有关措施,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需要调解,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把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形成了以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近年来,结合区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意见》,建立健全各级调委会,抓好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区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同时在法院、劳动局、卫生局和工会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街道(镇)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加调委会,并建立了外来人员调解员联络员制度;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在慈城镇进行了百人企业建人民调委会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区积极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其中街道镇8个,社区村146个,企业107个,其他区域性、行业性24个。逐渐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优化综合素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为适应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将选举与聘任有机结合起来,把调解队伍的群众性、专业性有机统一起来。在交警大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设立专职调解员,取得很好的实效。积极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基层干部吸纳到调解队伍中来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同时积极发展和培训外来人员人民调解员,开展“以外调外”工作。目前,全区共有调解员1050名,其中等级人民调解员596名,其中一级调解员289名,二级调解员237名,三级调解员68名,四级调解员2名。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司法局不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每年定期开展调解干部系统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人民调解工作远程“直播课堂”;法院结合民事案件庭审,吸纳各级调委会成员参加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成效显著;各街道(镇)通过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来提高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此外,及时宣传调解员的优秀事例,利用《新江北》这一宣传阵地,对特别优秀的调解员进行了广泛宣传,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去年我区有10名调解员分别获省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甬江街道孔浦村副书记、调委会主任吴国通还在市第九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三)健全各项制度,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
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机制。通过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专项治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动态分析等有力措施,对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了”的总体要求,开展了矛盾纠纷预警性信息报送、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应急调处预案制订、群体性不安定因素预测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以预警、预案、预测为主要内容的“三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各级调解组织特别是以派出所、司法所为骨干的镇(街道)调解力量处置和化解突发性、群体性民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一手抓组织、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方式,普遍建立了工作例会、请示报告、纠纷排查、统计登记、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订了纠纷受理、调查、调处、回访、移送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促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资源共享。
(四)各级加大投入,调解工作保障进一步增强。
各级党委政府通过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软硬件的投入,积极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目前我区各级调委会基本实现了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的“五有”要求和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标准。为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提高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办法》,制订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办法》和《细则》明确规定对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和报送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实施奖励,奖励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白沙街道还根据区里的奖励政策,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街道实行同等的奖励。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激发了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热情,为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镇)”的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努力推动新时期调解工作改革发展
近二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也应当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较为突出的是:调解组织还不够健全,民营企业及新型经济组织,尤其是外来人口聚居区的调解组织建设还不够到位;调解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调解方法、手段和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职能部门对调解的指导管理工作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为新时期调解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从构建主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调解工作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功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注重基础,切实抓好“三项建设”
一要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创新建立区级民事诉讼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等新型特色调解组织,协调、处理涉及全区的重大疑难纠纷和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纠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民主法治社区(村)建设等,巩固社区(村)的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百人以上企业和外来人口聚居区的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努力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要通过不断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落实“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有纠纷,调解工作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二要大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改进基层调解员选任方式,努力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任调解员,不断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使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员队伍在年龄上有梯度,能力上有互补。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吸纳一批有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逐步推行“以外调外”工作机制。摸索建立社区(村)调委会主任专职制度,以保证主要精力用于调解工作。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调解员素质的基本途径,完善培训制度,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根据实际需要,适度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增强调解员队伍的稳定性,提高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大力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受理、调解、回访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各类调解组织的学习、例会、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努力把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三项功能”
一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各级调解组织要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要充分发挥调处矛盾纠纷的平台作用,积极整合街道(镇)调解力量,形成“大调解”优势,确保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提高化解影响本地区疑难纠纷的效率;区人民法院和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切实使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强化自身调解职能的同时,加强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强化解决矛盾纠纷效果,提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公信力。二要坚持“调防给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网络健全的优势,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纠纷信息和苗头,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三要充分利用联系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始终,引导广大调解员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律、按程序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调解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的过程,不断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
(三)着眼发展,不断强化“三个力度”
一要不断强化管理力度。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调解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和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要建立健全调委会绩效考核制度、调解工作奖励制度、调解员培训制度等,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优化调解工作的社会环境,重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法院支持指导、各级监督协调、调解组织实施的“四位一体”调解新路子。二要不断加强指导力度。重视发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机制的作用,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法官兼任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制度,建立健全法官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制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旁听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制度,不断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三要不断加强保障力度。全区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通过不断加强软硬件的投入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要关心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学习生活,认真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人民调解员解决实际困难,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热情。要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作用,合理整合调解资源,努力在全区形成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格局,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志们,这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不到二年的时间内召开,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殷切期望。希望全体同志,再接再厉,开拓奋进,不断开创我区调解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村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动人口约3000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村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村兼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村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本村驻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村经过认真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一年来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95%,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
今年来,本村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村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尊敬的xx、各位xx委员:
在即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之际,xx副主席一行来检查和调研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感谢县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健全机制,提升素质,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近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连年调解纠纷均在7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治安案件以及信访和集访苗头,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仅XX年1—8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81件,调解5154件,调解成功5058件;纠纷调解率达98%,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67件1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28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79件1194人次。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与各镇乡、县级各部门签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和“组织、人员、报酬、工作”四落实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企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到目前,建立镇乡调委会xx个,村(居)调委会xxxx个,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19个,在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信访等部门和其它行业设立调解室157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纠纷信息员)33019人,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四级一院调解网络体系。同时,在全县建立了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636人。 3、加强指导力量。镇乡司法所具体承担着管理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和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繁重任务。在争取国债投资182.6万元建立规范性司法所26个的基础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679.9万元,开展了44个司法所灾后重建。加强人员配备,在镇乡在职干部中选调司法行政干部7名、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8名司法行政干部,到目前xx个镇乡已有xx个所xx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加强镇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连续四年综合目标考核为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荣记集体三等功;“5.12”汶川大地震后,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被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人次受到中央、省市奖励表彰,其中xx司法所xxx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xx司法所xxx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xxx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县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
4、强化经费保障。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5万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xx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对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至150元,为人民调解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居)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如今年三月,县综治委、司法局、群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XX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共排查矛盾纠纷1546件,成功调处1508件,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特别是今年7月—9月,为确保建国六十周年期间全县社会稳定,开展了“春风化雨”百日行动,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21件,调解1304件,调解成功1254件,目前该行动正在深入推进。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共化解群体性事件47件,调处疑难纠纷897件。如xx赵某离婚纠纷案(涉法涉诉)、xx膨润土矿采矿纠纷案(群体性事件)、xx村民刘某医疗纠纷案(群体性事件)。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化联动“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如为推动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及时解决,今年7月聘请了15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司法助理员,成立了xx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制发了《xx县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群工局、综治办、维稳办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时期天天报告、天天研判。
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四川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今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xxx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进行了4期培训,对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三)注重拓展职能,切实加强督导,服务全县大局
1.坚持“六个结合”,拓展工作领域。一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从全县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注重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通道”,围绕在县委、县政府的即将出台新政策、新举措,提前进行研究和预测,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晴雨表”和“探雷器”的作用。二是将人民调解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访制度,全县有120余名人民调解员到群众工作部门值班,配合县、镇乡主要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协助调处案件200余件。三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在《梓州之光》开辟调解专栏,刊登典型案例,坚持以调促教,采取以案释法、公开调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赢得群众信任和社会认同。共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手册》3300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7500份,广播讲座126次,现场解答咨询6174人次,排查调解各类纠纷2205件,受教育群众达21万人次,有效推动了“xx”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律服务人员具有法律知识的优势,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据统计,全县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调解矛盾纠纷xxxx件。五是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提供方便。今年1—8月免费为全县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xxx件,为农民工办理维权(工伤、死亡)xx件,索赔xxx万元,追索劳动报酬xx件xxx万元,既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六是将人民调解与灾后重建相结合。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认真学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排查调处,共排查化解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纠纷300余件,有力推动了灾后重建的顺利开展。如乐安镇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6次开展联合调解,化解了村民朱某和赖某家属之间的灾后重建安全事故赔偿纠纷,维护了当地稳定。
2、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作用发挥。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职能,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检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加强督导检查,在7月抽调县人大执法监督室、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综治办、县维稳办精干力量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到全县各镇乡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半年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行,对工作差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正视不足,再鼓干劲,再树新功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二是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矛盾纠纷多发、突发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网络还存在空白,尚未形成规模。三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不统一,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四是队伍素质需提高。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不高。五是管理和指导力度不足。由于全县司法助理员严重缺编人员,有xx个镇乡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无法高效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紧紧抓住全省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完善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构建“和谐三台”再树新功。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到位。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考核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制度管理。强化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整体素质。按照“五有”和“四落实”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纠纷预测、纠纷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包案和回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增强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调解工作的水平和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目的意义、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四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方法,确保调解实效。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安全、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平安工程建设、“xx”普法等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不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要及时梳理,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和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 把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县的稳定、平安、和谐再做新贡献。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精神,以实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和“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优势,确保我区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平安顺河发挥我们的应有作用,现将我局2010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局成立了以郭玫局长为组长,各司法所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32个社区和35个村委成人民调解工作成员,并于每月25日上午9点,我局召开各司法所所长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局长亲自主持会议,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增长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使矛盾或纠纷势头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早处理,杜绝或减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2010年5月7日顺河区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宣布《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规定,民间纠纷调处补贴的标准:第一种(一般性民间纠纷)补贴标准:30元/起;第二种(疑难性民间纠纷)第三种(群体性或重大恶性民间纠纷)补贴标准:100元/起。补贴标准:50元/起。民间纠纷调处补贴经费由区财政拨付。
该规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区财政把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和调解人员补贴经费到八年度财政发放,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区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使矛盾纠纷势头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杜绝或减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稳定。2010年全年三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289起(含口头调解)。经审核有114起符合发放标准的案件,人民调解经费已由司法局统一拨付到每个人民调解员。
三、一手抓稳定、一手抓排查
规范民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局工作重心下移,借和谐社区建设集中帮建活动的助力。把警力充实到办事处、社区,确保基层工作落实到位,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每星期二、四、五三天,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全员参与,编成六个组,每组4人,在辖区办事处6个社区设立固定接待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二是结合全辖区实际情况,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辖区范围安排到每一位司法所长,职责统管到位。全辖区六个办事处、两个乡,67个社区、行政村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有3个以上固定的人民调解员和巡访调解员组成,街道、社区调委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招牌、宣传版面、公章、台帐、档案。负责调处和预防矛盾纠纷工作。三是通过设立固定法律服务点,发放法律服务卡,在法制宣传楼道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咨询服务联系方式等方法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四是积极组织对本辖区进行一次认真地排查摸底,掌握辖区居民的思想动态。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纠纷,久调未决容易导致突发事件、上访事件的纠纷作为重点进行排查调处。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控制、思想转化和思想疏导工作。五是我局组织的普法宣传队,在67个社区、乡村党员电教室,为社区干部、居(村)民群众上了普法教育课。针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进行《物权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劳动合同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等宣传和培训。把法律交给群众,使群众成为法律的主人。六是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七是把排查到的不安定因素迅速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并协助进行解决,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特别是在XX年年12月30日至2010年3月30日,在“双节”来临之际,集中力量进行了一次民间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纠纷,在“三夏”将至,为了预防矛盾激化,确保我区的夏收夏种、夏粮征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区民调组织又进行了一次民间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
我区组建各社区、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67个,组建率100%;办事处与企业建立联调组织12个,,占目标的110%;调解纠纷196起,调成189起,调解率100%,调成率96%;调解员培训率达90%以上,调解文书规范,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文书使用率达到60%;“双节”和“三夏”调解各类纠纷28起。通过纠纷的排查和调解,有效地预防民间矛盾的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司法所硬件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经过省、市、区共同努力,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东郊乡建设土柏岗司法所和东郊乡司法所,每所占地面积为0.5亩,建设规模为120平方米,区政府还专门拨出专款1万元为两所购置了电脑和空调,区司法局和东郊乡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资金为两乡司法所购置了调解桌、办公桌椅、柜子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统一按省、市要求制作了标准宣传板面、标牌等。我区两乡基层司法所建设由原来一间破旧房屋建设成为宽敞明亮,功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基层司法所并正式投入使用。
我区共有八个司法所,另外六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借用的是办事处的,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
存在的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队伍庞大,人员众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普遍存在调解技能差,办法少,遇到一些难调纠纷束手无策。
2.由于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济有限,基层调委会无经济来源,无法购办一些必要的宣传、学习培训资料,造成宣传教育、民调人员素质提高较慢的问题。
3.有个别纠纷在调处过程中,存在当事人多头反应,有意扩大事态,给各级政府部门或民调工作人员施压的现象。
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动期间共排查了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化解6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街道领导高度重视
自人民调解百日会
战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在听取司法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到“百日会战”活动中。二是在信访、政法专项工作会议上,要求街道信访、综治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与司法所、社区两级调委会密切配合,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三克服经费困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专项支出;四是要加大对《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一)司法所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积极通过电话、专网、当面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将工作动态向区司法局汇报。保证了基层所在思想与行动上与上级的一致,保证了基层所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强对社区调委会业务的督导
自3月份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加强了对辖区内各调委会的业务指导,要求各调委会每周到司法所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上报书面摸排表格,施行“零报告”制度。
(三)理顺民间纠纷与信访隐患的关系
司法所对于一些不属于《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矛盾纠纷类别,及时告知当事人责任部门或者纠纷解决途径,并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及区信访局、维稳办,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向有关部门转告,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绝生硬的推脱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
(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
司法所将百日会战工作与街道近期中心工作相衔接,以百日会战促进街道近期其他项工作,充分挖掘“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的价值,更好的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忧。在会战期间,司法所积极配合街道调处在实施排水工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与民警下社区工作结合。司法所和辖区民警通过开展民警访万家活动,对辖区内开展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排查,对在摸排的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双方及时通报使辖区内的各类纠纷隐患得到及时化解。
(五)积极参加人民调解网上竞赛活动。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员旧缜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悫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橄半年年共排查矛盾纠菲穑调解率,成功率达。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动期间共排查了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化解6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街道领导高度重视
自人民调解百日会
战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在听取司法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到“百日会战”活动中。二是在信访、政法专项工作会议上,要求街道信访、综治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与司法所、社区两级调委会密切配合,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三克服经费困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专项支出;四是要加大对《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一)司法所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积极通过电话、专网、当面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将工作动态向区司法局汇报。保证了基层所在思想与行动上与上级的一致,保证了基层所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强对社区调委会业务的督导
自3月份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加强了对辖区内各调委会的业务指导,要求各调委会每周到司法所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上报书面摸排表格,施行“零报告”制度。
(三)理顺民间纠纷与信访隐患的关系
司法所对于一些不属于《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矛盾纠纷类别,及时告知当事人责任部门或者纠纷解决途径,并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及区信访局、维稳办,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向有关部门转告,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绝生硬的推脱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
(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
司法所将百日会战工作与街道近期中心工作相衔接,以百日会战促进街道近期其他项工作,充分挖掘“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的.价值,更好的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忧。在会战期间,司法所积极配合街道调处在实施排水工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与民警下社区工作结合。司法所和辖区民警通过开展民警访万家活动,对辖区内开展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排查,对在摸排的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双方及时通报使辖区内的各类纠纷隐患得到及时化解。
(五)积极参加人民调解网上竞赛活动。
20xx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1、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xx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2、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
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
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
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
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x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x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0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7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5%。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0多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16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全年x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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