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实习律师试用期总结#】一段时间的实习生活又将谢下帷幕,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个时候该写一份实习总结了吧。可是怎样写实习总结才能出彩呢?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实习律师考核个人总结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来到了xx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白沙洲法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
在这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系统地学习了作为一名书记员应当做的工作,送传票、发判决、搞冻结、做笔录、订卷、归档等。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还使我同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社会经验,简直受益匪浅。同时,这两个月来的所见所闻,让我这个将来的法律人通过现实中的境况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看到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我很高兴。但是,看到他们不得不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婚姻家庭问题上,我认为还是应当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还可以避免讼累。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谈到我的实习地白沙洲法庭,就不能不提到这里可爱的人们。感觉我们白沙洲法庭像一个大家庭。蔡庭长是一个什么都会的女强人,王庭长是一个和蔼可亲喜欢笑的”大男人”,魏法官是一个做啥事都很细致很”摸”但吃饭却很迅速的人,陈法官呢,虽然经常审理离婚案件,但她和她老公的感情非常好。”在这里的每一天你们都要多听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来实习的人,要知道在当事人与代理人眼里你们就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你们代表着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多问多思考。不要随便给当事人意见或建议,让他们自己咨询律师,因为你们说的任何话都代表着法庭,都是要负责任的。另外,来庭里的当事人各形各色,都是专业表演系毕业的,他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使出浑身解数让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应当站立的一方,这个时候作为法官就要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立场来考虑问题了,千万不能让自己的同情心影响到对事实的判断。”这些记忆犹新的话是我到法庭来的第一天王师傅说的。八周的实习生活证明了那些话的准确性与重要性。不能不说王师傅是我们庭里的”多面手”,他真的很强,什么都会,什么都懂。还有书记员小张老师,很敬业很可爱,平常都穿得很休闲,就像一个可爱的小女生。陪审员李姐非常可亲、勤劳、勤奋,今年她还将拿到本科学位呢。立案庭的小孔老师只比我大一届,她嗓门大大,性格直爽,今年还一举通过了司法考试。这里的每一个都很可爱很可亲,尽管只有两个月的相处,但真的已经舍不得离开了......
法庭里每天都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剧,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每天都有,每天都很多。从早上上班开始法庭的四个审判员就开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烦,闹到法院来的通常就更麻烦。离婚纠纷往往牵涉到孩子和财产,继承纠纷更是跟财产有直接有关系。很多当事人对自己的利益是锱铢必较,并为此天天缠着法官,要跟法官诉说他们的困难。因此,每天都可以看见当事人在法庭里对法官围追堵截,法官们通常都很耐心的听他们说。其实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让他们说,听他们说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他对法官倾诉发泄的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种信任,如此,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法官做工作。不用我说,你们也可以看出,当法官真的不轻松。
似乎在法院实习必学必做的就是订卷。订卷并不只是一个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个案子的全部内容,当事人要说的,代理人要说的以及法官要说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顺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案件的流程顺序。诉状、立案审批表、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发票,是发生在立案阶段的,属于立案庭的工作。当一本卷宗从立案庭转移到审判庭的时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并已经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等待送达被告排期审案。卷宗从立案庭出来就到了庭长那儿,等待庭长将他们分配给每个审判员,而审判员则把案卷给自己的书记员让他们去做前期准备工作。而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告知书这表明被告已经应诉,可以走审判程序了。在做完这些工作了卷宗也应该从书记员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来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辩,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有调解希望的调解,没有调解希望的开庭。调解成功的就写调解书,没有调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开庭,开庭后的工作是判决。这样一分卷就订好了。一般在订了几份卷之后就可以基本上了解整个办案流程,这大概也是实习生必须订卷的目的吧。
在订了几天卷后开始学习送达。拿到一份立了案的简易卷宗后,先看诉状,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通常是电话号码与地址都有。电话接通后:“你好,这里是武昌区人民法院白沙洲法庭,你是某某吧?某某诉你的离婚(继承纠纷)一案,我庭已立案,麻烦你过来拿传票......”遇到态度好的当事人,他会很礼貌的表示他哪天有时间可以来拿,但若是遇到一个不讲道理的当事人,他便会在电话里大骂,好像告他的人是我一样,这个时候只能等他骂完了再跟他讲让他拿传票的事。当然,也有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来或联系不上的,这就要上门送达了。打电话给原告确定被告的确切地址后,书记员会上门送达,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诉讼法》里的知识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在书上只有一页纸而已,在现实的法律事务中我们往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送达。当事人明确表示不会到法院来拿传票,给法官说明这一情况后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绝签收。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将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船票贴在他家门口并照相留底。这应该就是书上讲的留置送达了。还有邮寄送达,在被告没有电话或电话联系不上时通常采用邮寄送达,当然,一般是采用快递。在应诉阶段的邮寄送达并不能直接将一系列的材料根开庭传票寄给当事人,害怕当事人收不到,实际上是邮寄一张传票给他让他到法庭领取要发给他的材料。
在这短短两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
有句古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经过四年系统的法律理论学习,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有法律理论基础不等同于有法律技能。XXXX年3月份, 有幸进入xx律师事务所跟随xxx律师学习。时光飞逝,转眼间,我的律师实习期临近尾声。通过一年的实习,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另外,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
在实习过程中也有犯错,感到很不安,很感谢指导老师对我的宽容和循循善诱的教导我,说实习期间犯错不见得是件坏事,早犯错比晚犯错好,以后做事多用心,避免少犯错。实习期是学习、是积累经验的时机,也是犯错的好机会,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你犯的错才有理由让大家原谅,一旦正式执业,自己的一点闪失都会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后果只能独自承担,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更严重的是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以下是我在天桥律师事务所实习中过程中的感受和总结,也是我对今后执业的规划:
一、不断加强法律理论学习,理论指导实践。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还深刻的认识到,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
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作为实习律师,要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提高办案技能,因为律师工作是一个注重实践的工作,律师办案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它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并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与风格。千方百计探寻法官办案思路、了解法院办案行规;同时还要向资深律师请教、与法律人士交流,掌握接待当事人的基本技能和解答当事人咨询的基本技能,熟悉并能全面顺利的运用知识分类处理民事、行政、刑事以及非诉业务的委托手续的办理,并设定案件的办理思路,从调查取证、开庭举证、质证到辩护或代理的整个程序的全面的运用。
三、要树立服务意识,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树立服务意识的关键在于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 名气越大的律师案源越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是与他自身对每一个案件的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慢慢的,他积累了良好的口碑,进而有了名气。所以,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避免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
四、努力提高自身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
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虽然这一年多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实习期间,这样独立锻炼的机会还是比较少,也算是一种遗憾。
五、不断提升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不自信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六、坚定信心,度过艰难期。
在踏入律所大门前,就听过这样的忠告“律师行业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风光,你做好可能过很长一段苦日子的心理准备了吗?最开始的生活会很艰难”。说不在乎是假话,每个人都想有一帆风顺的开始,我也不例外,也曾做了很大的思想斗争,到底是选择一条平稳而有保障一点的职业,还是选择开始艰难的律师道路。当代青年律师面临着
巨大生存压力,因业务技能之稚嫩、收入之微薄让多数青年律师不得不面临着生存的艰辛和诸多的尴尬。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想通往成功的彼岸,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也还有很多的辛酸需要品尝,通往成功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只要克服急躁、冒进、挫折对我们的不利影响,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我们经历的每一件事,摆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前面的路会越来越宽广。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代理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实习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律师,在有些人眼里,仅是稻粱谋的安身立命之计,有些人则把它当成弘扬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谋,还是弘法道,这不仅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的体现,这都无可厚非。极端一点讲,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时代,如何让普罗大众信法守法。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虽然丰满的理想总需臣服于骨感的现实,律师应该想办法让骨感的现实丰满,且不忘初心。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律师者,往往是在“穷”处立,能往“达”处行。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 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
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
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
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想到这些,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的学习、锻炼与积累,我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同时,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记载着自己实习的经历。温顾而知新,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促进自己的进一步提高。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在实习期间,实习律师可以得到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项目参与过程中学习相应的执业技能,提高自己的项目处理能力、与客户沟通能力以及其他综合能力。所以,实习阶段是实习律师学习执业技能、积累项目经验的好时机。同时,律师实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在实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执业技能方面的问题、与客户沟通的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应该积极地解决,而决不能坐以待毙。并且,我们应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整改。所以,律师实习经历很重要,正是在实习过程中,我们的经验和能力才有了逐渐地增加与提高,我们的执业技能才会有飞跃与进步。
二、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法律研究能力
从表面上看,法律业务更多的是实践性问题。但是,究其根本,其实还是律师的法律研究能力。遇到一个问题,首先需要弄清目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如何规定的,以及相关规定中的条文该如何解读。我自己觉得,北大法宝等检索工具对法律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北大法宝,我们既可以找到关于某个方面的大部分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可以找到与该等法律法规相关的司法案例。所以,利用好北大法宝等检索工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外,在法律研究时,还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主管部门对相关规定在实践操作中的具体态度。而且,咨询应该是匿名的(除非得到客户的明确指示),以免对客户的后续业务办理造成不利影响。另外,电话咨询也需要一些技巧,比如,我们需要在咨询前事先列好需要咨询的问题,并根据各项问题的逻辑列好咨询的前后顺序,这样既便于我们自己的理解,也便于咨询对象按照逻辑顺序解答相关问题,并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动。不过,需说明的是,法律咨询的结果是仅供参考的。如果想获得较为可靠的咨询结果,还是应该通过拜访主管部门的方式进行面地面的咨询。当然,这需要客户事先与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
此外,法律研究还是一项持续的任务。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所以,律师还应该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及时跟进自己的法律研究。
(二)文件起草能力
非诉业务涉及的需要起草的文件较多。比如,在投资并购项目中,需要起草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合资合同(取代股东协议)等。在上市项目中,最终需要出具的文件是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不过,为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律师需要在出具前起草相关的合规函、公司确认函,以及涉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承诺文件。在常年业务中,律师主要是负责修改合同,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并根据客户要求出具相应的合规性意见。
前述文件的起草能力都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都需要参加大量的项目,不断地积累经验,不断地纠正错误,并且不断地注意细节问题,才能逐渐形成自己的感悟、理解和判断,才能逐渐提高自己的文件起草能力。
最终形成的文件起草能力将是非诉业务律师的核心能力。因为,非诉业务律师的工作侧重于文件的审阅,最终成果的展示将在具体的法律文件。所以,客户也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文件了解到律师的工作过程以及工作成果,并据此判断律师的工作是否符合客户的要求。所以,文件起草能力关系到客户的开拓与维护,是非诉业务律师需要持续锻炼与加强的能力。
(三)与客户沟通能力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与客户沟通能力,实际上是各项能力中的软实力。俗话说,顾客是上帝。对于律师业务来说,良好的客户沟通能力,既可以维系已有的客户,也可以协助争取到更多的客户。所以,在实习过程中,客户沟通能力是我重点学习的能力。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
与客户沟通的技巧很多,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自己应当对客户关注的问题有充分的认识与了解。因为,技巧再多,最终还是需要解决客户面临的问题。所以,扎实的基本功是与客户沟通的最终法宝。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沟通技巧将是锦上添花。比如,有时客户对相关问题不了解,可能会咨询很多基础性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耐心,耐心解答客户的疑问,耐心解释相关安排的合理性、合规性与必要性。有时客户提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我们需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告知客户合规的必要性,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风险。有时客户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
总之,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与客户沟通,既需要我们的专业能力与执业技能,也需要我们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的立场。
三、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诉讼律师与非诉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才能够做出自己的特色。身边的同事,很多人都是专于某一方面,同时对其他方面也都基本了解。这样,一方面可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可以增加自己拓展客户的机会与竞争面。所以,一方面,我们需要形成某一领域的专长,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对其他相关领域有所了解,避免在该等领域存在法律上的短板。
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不过,在律师工作中,我们也可以尝到很多知识,锻炼很多能力,收获很多快乐。我一定会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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