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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方案

减负方案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09-13

减负方案

2023-09-13 18:02:36

【#实用文# #减负方案#】为了更好地开展和完成工作。我们要从很多的方面来撰写我们的方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小编的辛勤付出制作出了这份令人满意的“减负方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谱写属于我们的辉煌!

减负方案【篇1】

军王小学“减负万里行”活动自查报告

2013.4.18

在学区统一领导下,我校认真学习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首先,4月7日,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详细了解减负规定标准。

4月15日我校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我校现有学生245人,教师17人,每年都按国家规定招生没有提前招生现象,分班合理每班不超过45人,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每天只上六节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没有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课,不存在乱征订现象。1、 二年级没有家庭作业。三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

5、 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小学生每天不超过6校时。实行作业总量统筹化和作业难度梯度化,课堂做到减负增效并举大力推进邱学华“尝试教学法”推进高效课堂,做到了精讲多练,尽量把学生的问题解决在课堂,每学期只进行一次学区统一组织的考试。

以上是我校“减负”情况,我校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

减负方案【篇2】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一是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上。

二是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  

三是首先是党委班子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扬斗争精神,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

四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汲取秦岭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控制发文开会

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党委层面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确保下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以上。

(一)整改文风。要下决心精减文件、改进文风。提倡发短文,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一律公开发布。严格行文规范,各部门不得向村委直接行文,今年各级制发文件数量要减少30%以上。要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凡没有结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原文执行即可,要杜绝层层转发;不能费时费力照抄照搬,只将“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改成“全乡”,制定出所谓的“新”下发文件,搞“上下一般粗”。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篇幅,防冗长空洞,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8页。文件要务实管用,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字。

(二)整改会风。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要下决心砍掉不必要的会议。严格落实会议会议计划、审批和报备制度,所站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在会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党委研究同意方可召开。未经申请,一律不得召开会议。各单位一律不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事情一律不开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一律不得要求无关人员层层陪会;上级直接开到基层的视频会议,如没有新的具体措施原则上不再开会。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党委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各类会议要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做到开门见山,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话。要严格控制会期,单个会议般不超过1小时。今年各级各部门会议数量要减少30%以上。

(三)要下决心解决各类报表材料过多过滥问题。过度依赖材料报表调度工作,必然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实之风,也必然加重基层负担。要研究“瘦身”办法,把“控量减负”的重点放在我们自身。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盘点”,今年要求基层上报的报表材料一律压减30%以上。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能要求村委上报材料报表,不得要求村支部、村委负责同志签字“画押”。严格控制各种总结和报告,镇党委和政府每年除了向上级报告工作外,其他一律不报。

三、加强管理监督实施

一是切实抓好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及上级具体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总量,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机关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査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的目标要确保执行到位。

二是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的评价怎么样。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筒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

三是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輒签“责任状”,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对涉及系统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査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等,牵头部门也要倾听基层意见进行完善,提出优化改进措施。调查研究、执法检査等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四、完善问责激励机制

一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警醒一片的效果。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间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二是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机制,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

(一)完善领导机构。在镇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镇纪委、组织办、机关党委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镇党政办负责协调推进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

(三)加强督导宣传。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加大與论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于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

减负方案【篇3】

一、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每天8:15开始进行教学活动,不安排早读)

2、合理安排学生的休息、活动时间。(每天保证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3、教师要按时下课不拖堂,不随意占用其他学科上课,不组织大面积补课。

二、规范有效实施课程计划

1、严格按照市教委每年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三类课程。

2、各科教师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教师要提高课堂三十五分钟的教学效率,注意精讲多练。

三、控制作业总量,改进作业设计

1、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五年级控制在1小时以内)三门主课老师要注意协调当天的作业,避免作业量过多。

2、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读物,增加学生的负担。平时作业要注意分层,要及时批改与讲评作业,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进行面批、面改。

四、科学开展教学评价

1、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

2、学校考试的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提升考试难度,不增加考试次数。

五、落实检查

1、学校将不定期通过学生调查问卷和日常检查,了解教师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并与教师个人考核挂钩。

2、加强“减负”宣传,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减负方案【篇4】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困扰基础教育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问题,是关系能否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一代新人的重大问题。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我乡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两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通知》(云教监C 2009 J 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云南省中小学学生减负工作八不准的通知》(云教监[2009]10号)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减负”要求为依据,坚持以“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注重学生身心健康为培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领导和监督,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加强领导,成立金源乡中小学学生减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应洪(金源乡中心学校书记、校长)

副组长: 代金兰(金源乡中心学校副书记)

张世忠(金源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付泉声(金源乡中心学校副校长、金源乡初级中学校长)

成 员:杭长有、黄朝林、梁春祖、张顺彧、李兴荣、马德雄、周天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由杭长有老师担任,具体负责宣传、组织督查、材料整理等工作,办公室电话:0871—2762128。

三、强化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减负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中小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根本要求,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遏制学校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对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通知》(云教监C 2009 J 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云南省中小学学生减负工作八不准的通知》(云教监[2009]10号),加大对本校进行督导检查,对找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 切实做好学生的“减负”工作。

减负方案【篇5】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以下是“减负万里行”的实施方案。

减负万里行实施方案一:株洲县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继续采取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治本之策的同时,教育部定于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13号)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36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湖南省落实实施方案》(湘教发〔〕24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株洲县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领导小组,组长:李光泉,副组长:周铁刚、何沙、胡伏良、易佳旺,成员:文化成、彭中辉、唐传伟、罗水清、罗国军、张运再、刘林满、易罕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彭中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各职能股室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可操作,每个问题有专人负责,有专门解决措施,有明晰工作进程;工作中要落实负责人、落实联系方式、落实工作流程、落实处理依据、落实处理意见。

1、负责牵头本次活动的开展,按要求向市局汇报及总结情况。

2、负责办学行为规范的督查、抽查,对“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学校进行查处和曝光。

3、负责抓好招生方案制定;对招生计划、招生纪律实施督查;对招生宣传进行审批和查处违规广告;规范各类考试信息、考试成绩发布;规范学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教一辅”及自愿征订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作息时间;每天保障一小时锻炼。

4、督查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英语等课程的专业教师按要求配备及按要求开设课程。

5、检查、收集各地各校自查自纠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

1.依照职能切实落实与民办教育工作相关的各项要求。

2.负责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的督查指导及整改工作;抓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的落实。

3.查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的乱办班、乱收费、乱招生、乱考试等问题。

重点查处民办学校收取报名费、押金、资料费及违规组织招生考试问题,净化教育环境。

4.查处民办学校不符合规范办学问题。

重点查处公民办学校混合或联合招生、民办学校依托公办设施办学及不按“四独立”要求办学。严格审核民办学校办学资质。

1.依照职能切实落实与教师工作相关的各项要求。

2.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及相关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整改。

3.查处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兼课的问题。

对严重关切问题要有重点突破,公布处理情节严重的违规教师。

4.清理并查处公办身份的教师、管理干部到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兼职与兼任负责人的问题;规范公办教师及管理干部兼职行为,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1.依照职能全程加强监督各项政策落实,加大监察力度。

2.加大对违规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考试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处治力度。

3.查处违规学校的办学行为,落实问责制。

4.查处公办学校将校内设施设备租赁或变相租赁给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办学。

1.负责牵头对各地各校的减负工作进行督导。

在开展减负活动中,督导室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组分别到学校督查,采取暗访与抽查方式了解学校落实效果。

2.重点解决责任区内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

实行督学责任区内“规范办学与减负工作督学责任制”。

3.完善与健全“规范办学行为与减负要求的目标管理方案”并对照检查。

4.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并将减负效果及检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及素质教育评估体系。

5.督办责任区内重点案例,推树经验典型,表彰先进。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单位在205月16日前,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自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逐级上报自查报告,各单位应于5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

教育局将从5月下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

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

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

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731-27617258),受理全县范围内重大的违规问题的监督举报,各单位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要会同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

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要求,规范教学时间、学生作息时间、课外作业时量、考试次数和科目、体育锻炼时间等安排,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不占用节假日组织成建制补课,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有效管控学生课业负担。

5、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

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

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

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

认真做好学校“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学论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并采取新闻发布会、采访、专栏、微话题、综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各地要将“减负”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

要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

各地要将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

减负万里行实施方案二: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全市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完善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身发展。

(一)加强招生管理。

各校必须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原则招生,实行通知入学制度;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以任何考试方式招收新生;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区域内学生入学;严格控制学校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不分快慢班;不得举办各种学科竞赛班。

(二)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寄宿制学校晚自习时间不得迟于21点结束,晚自习时间不得讲授新课。

保证小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教师应注意合理分配教学时间,课堂上应给学生留下适量的作业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他年级书面课外作业总量应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严禁向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禁止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禁止教师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从事一切形式的文化课有偿补习。

(四)加强课程、课堂管理。

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按课表上课,严禁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开设,广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各地要坚持开展大课间活动,落实时间和内容,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

同时,各校要强化校本研训,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切实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全面发展。

(五)加强考试管理。

小学除期末考试,不再组织另外的考试;初中组织期中、期末、毕业和升学考试。

除上述考试之外,不得再举行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

减负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和《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使各中小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研究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突出品德教育、能力培养、体质增强等关键环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和心理负担,把“轻负担高质量”作为当前全县中小学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增强法制意识和能力。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遵循教学规律,切实规范教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探索“轻负高质”的途径,努力构建高效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要关爱学习困难学生和孤残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孩子、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弱势群体学生,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学关系和教育内外关系。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创新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端正办学思想,关注全体学生。全县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担起减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开足开齐课程课时,控制学生作业量。把规范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中之重,全县初中、小学课程设置实行标准化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证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研究和管理,作业要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学校要通过设立教学活动公示栏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控制办法、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课余及节假日文化补习活动,保证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与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有住校生的学校要组织住校生进行晚自修,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两课时,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集体上课。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合理安排作息,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和7小时。不得组织学生(包括住校生)到校集体早自修。坚持“健康第一”,认真落实学校体育课程要求,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认真抓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活动,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四)完善质量监测机制,规范考试招生秩序。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认真研究检测的科学性,减少考试次数,学校应鼓励教师自己命题,并逐步建立教师自主命题制度,尽量为学生减少、并逐步杜绝重复无效的劳动。加强学科质量检测结果的分析与使用。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应牢固树立“不让一名学生掉队”的育人意识,研究切实有效的措施,重视学习成绩在后20%学生变化情况,帮助和推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断进步。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严禁以各种形式争抢生源,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各学校要规范编班模式,坚持均衡分班,不得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同时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建立每个在校学生完善的电子学籍档案,严禁学校瞒报、虚报、少报在校学生数。

(五)关注课堂教学,致力构建“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模式。以“有效教学,高效课堂”为导向,积极探索分层次、个性化的教育,深化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优化校本教研,利用教研组、备课组加强课堂优质教学模式研究,加强学法研究,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合理适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鼓励启发式教学,增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营造和谐师生关系,切实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禁止随意拖堂,杜绝无备课进教室,杜绝“填鸭式”满堂灌教学,杜绝以检测复习卷代教案。深入开展全员研教活动,深入探索和总结推广先进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培育有效课堂教学的教师典型,大力推广“轻负担高质量”重点联系学校的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德育工作,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班集体建设,培养良好班风和学风,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心态、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生学习品质的提升。各校要逐步完善德育导师制,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队伍,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力辅导工作。尝试值日班主任制度,让每个教师都能更自觉主动地参与班级学生管理,行政班主任主要负责班集体建设,值日班主任主要负责班级一日常规管理。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要精心设计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等“一年四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阔学生视野,拓展学生素质,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校要立足已有的基础和传统,科学规划学校特色项目和特色基地建设,拓展外延,提升内涵,致力打造特色与活力校园。

(七)争取社会与家长的支持,促进家校联动共育。各校要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教育开放系列活动等途径,宣传国家、省、州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介绍学校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让社会、家长更好地了解教育、了解学校、了解教师、了解学生,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努力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责任。

(八)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会同民政、公安、市监、人社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培训机构,严禁超标培训,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每学期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正规团体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赛事,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联合妇联、财政等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支持做好课后服务,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各教育指导站、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综合施策,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明确职责,深化责任。学校要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县教育局每学年与学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把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作为学校重心转移、提高内涵品质的重要抓手。各学校要成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减负提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修师德、铸师魂”专题教育,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以敬业爱生奉献为精神倡导,以抵制有偿家教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强化教师有权、有责、有义务教育好每一位学生的意识,要弘扬教育主旋律和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教师减负提质的素质和能力。

(四)建立“轻负担高质量”重点联系学校制度。教育局将选择县城学校作为重点联系学校开展工作。重点联系学校要根据“减负”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刚性规定和考核机制。要选择好“轻负担高质量”工作路径,寻求工作的切入点与突破口,着手开展实践,努力探索“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基本规律与有效途径;学校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总结经验,推广经验。

(五)完善奖惩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1.县教育局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学校进行批评。

2.学校校长为学校“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减负”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对重大违规事件,对经查实违法违规的中小学校,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行政责任等处分。凡有举报学校违反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的确过重的,查实后给学校一次书面通报批评,累计达到三次书面通报批评的,启动问责机制,导致学校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教师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对于教师违反规定、且布置大量无效机械重复作业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调离现任教学校或追究责任。

减负方案【篇7】

小学生每天写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根据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禁擅自调整教育部和重庆市制定的课程计划,严禁挤占品德、艺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

作业方面,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高中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习类APP。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同时,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30、中学不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不得强制性要求走读生参加早、晚自习,严禁利用晚自习统一教学。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

招考方面,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尖子班和实验班等。

课后服务方面,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恰当方式,有效开展课后服务。要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为收费而强迫学生参加。

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纲教学”

对于广为关注的中小学生减负,早在2011年,重庆市教委就出台了“十项规定”,减轻小学、初中学生课业负担。20XX年,市教委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再次强调“减负”。而在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不仅提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还明确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减负方案【篇8】

一、基本共识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主要是由学校带来的学习任务、成绩排名、心理负担和家长附加的如作业、家教、补习班等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给学生造成的压力。当学生面对压力时,如果体验是积极的,压力即为动力;如果体验是消极的,压力即为负担。学生在学校学习就会有学业压力,适度合理的学业压力有助于学生的发展,过重的学业负担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当前,一些区域存在的中小学生作业多、培训多、竞赛多、睡眠少、锻炼少、实践少,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现象,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深层原因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五唯”观念的根深蒂固,是升学观、就业观、录用观的扭曲及来自社会压力、家长焦虑的层层传导。

二、总体思路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强化政府、部门、学校、家庭、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等各方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协同,正本清源、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过于功利化的教育观,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工作原则

(一)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减负,治表去根,重在治本。着力形成新的减负治理机制,打好减负组合拳。

(二)内外协同。从校内抓减负向校内校外协同联动抓减负转变;从教育系统单兵作战抓减负,向学校与家庭联动、学校与社会联动、多部门联动抓减负转变。形成校内校外并举、线下线上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的减负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评价改革,加强校外治理,推进家校协同。在内容上重点要实现“三减三增”,即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在领域上重点要治理校外培训、竞赛、招生等的违规行为;在学段上重点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在根源上重点要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树立包容就业观,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

四、重点举措

(一)规范学校教育教学

1.严格按课程标准、进度要求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小学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各学科必须无条件地按正常教学进度实施教学。因学期长短确需跨学期适当调整教学进度的,须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明确。

2.严格按课程表上课、活动。学校各班级每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要公布在教室门口。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无故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课程的周课时数,坚决制止“阴阳”课表。

3.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各学科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全批,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促进学生完成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中小学校建立的班级家长微信群或QQ群、钉钉群等,由班主任统一管理,每班不超过一个;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也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

4.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不作业。关注学生差异,保障睡眠时间。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

5.严禁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全省中小学生寒假、暑假假期分别为3—4周和7—8周,具体放假、开学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明确并向社会公布。全省中小学校所有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补习。

6.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全面推迟至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作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00.全面实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各地各校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确定具体作息时间。

7.确保学生锻炼时间。锻炼时间包括晨跑、大课间活动、体育课、课外活动等时间。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鼓励中小学生每天参加户外运动。中考体育项目考试须安排在初三进行。

(二)规范考试评价

8.严控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学科可安排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初中可组织文化学科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

9.科学控制考试难度。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得以区分度为由增加考试难度。初中各学科期中、期末试卷整卷难度系数须控制在0.70以上,中考难度系数须控制在0.70—0.75,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xx年开始,省教育厅教研部门建立基于原数据库的中考试卷质量分析系统,真实掌握评判各地试卷难度情况。

10.改革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中小学校和教研部门要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禁止出现脱离实际的偏题怪题,禁止靠题量取胜、靠熟练取胜的机械刷题。

11.严禁发布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教育部门、学校以任何方式公布中小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学校不得举行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12.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行小学学科分项等级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强化评价的激励、诊断与改进功能,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

13.深化中考招生改革。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14.促进普通高中教、学、考相一致。强化高考育人导向,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命题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

(三)深化育人方式改革

15.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和社团活动,积极有序扩大初中分层走班教学。实施精准教学、精准学习试点,提高教学效率和学习效能。

16.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完善“走班选课”制,探索建立培养核心素养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

17.实施普通高中分类办学试点。试点先行,错位定位,分类办学,改变普通高中“千校一面”格局,逐步培育一批人文、科技、体艺、综合等不同类型的普通高中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四)规范中小学校招生

18.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出台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9.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招生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时间、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20.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21.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各地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招生名额分配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

(五)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

22.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时间和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23.严禁校外培训与升学相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点、自媒体、宣传单上宣传学生升学情况。

24.加强竞赛管理。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进入中小学校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25.规范进校园活动。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监督反馈长效机制,减轻学校、教师、学生负担。

(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26.树立科学育儿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27.保证充裕睡眠时间。家校合作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28.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家长应当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进行户外锻炼,积极防控孩子近视;让每位孩子掌握1—2项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技能。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

29.实施家长素养提升工程。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办好网上浙江家长学校,向家长推送家庭教育资源。5年内7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立数字家长学校。鼓励各地开设家长成长学院、实施家长执照工程等,提升家长素养。

(七)强化政府责任

30.坚决纠正片面的教育政绩观。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和上“北清”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严禁将升学情况与教育部门、学校及个人的考核、绩效、奖励挂钩。

31.扭转招录人员唯特定高校、唯文凭学历倾向。探索研究调整用人评价标准,更加重视考察求职者的德商和情商、能力和潜力。发挥其对减负的社会“引导渠”作用。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人员,应当给予一般高校毕业生与大学毕业生同等竞争机会,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

32.加强校外劳动实践教育,丰富学生实践体验。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和认定一批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为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33.加强社会引导,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所谓的中考、高考“状元”。加强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的监管和引导,防止对减负工作的误导。推出中小学生减负公益广告,健全完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共同关心孩子成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为召集单位,成员由各联合发文部门有关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联合发文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席办成员。联席会议及联席办加强减负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建立减负工作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会商一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减负工作年度重点任务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影响区域减负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业指导、家校协同、各方互助抓减负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相关部门减负工作职责。省级联合发文部门减负工作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省教育厅:牵头召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联席会议,推动落实明确的年度各项减负工作任务;推进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指导中小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会同妇联部门办好中小学家长学校。

(三)组建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团队。由省教育厅牵头,组建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研制区域教育生态评价体系;及时分析会诊减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专业对策,引导社会舆论。

(四)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着手研制浙江省区域基础教育生态评价体系。主要通过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检验和评价全省及区域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指数主要从三方面设置和采集:一是区域中小学生成长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教育政绩观、包容就业环境、舆论引导环境、家庭教育环境、区域教育满意度等有关指标;二是区域基础教育内部的科学协调程度,主要包括公民办教育协调度、城乡校际均衡度、普职融通度、考试难度等方面有关指标;三是区域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指数,主要包括作业指数、补习指数、睡眠指数、学习压力指数、运动健康指数、近视率等。由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从xx年开始,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五)强化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强化属地政府及部门减负治理责任。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全面落实挂牌责任区督学减负工作的督导责任制。

(六)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中小学校和教研、教科研部门等在教育教学、考试评价中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公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人员实施问责;民办中小学校在招生、校外培训、竞赛组织等方面出现违规行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并按情节轻重相应核减次年招生计划数。培训机构、竞赛组织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属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涉及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新闻媒体机构等发生违规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查实,并按有关程序启动问责,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批评。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教师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学校有关负责人,学校、教研、教科研等单位违规或不作为的要追责主管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

(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公布减负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实施减负工作。各地要加大明察暗访,改进监督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的监督。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持续性传播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教育观,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减负方案【篇9】

“减负万里行”活动自查报告

雁鸣湖镇魏岗学校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减负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响应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具体要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丰富学生生活,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具体活动安排

(1) 我们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认识。

通过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充分认识 “减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感,根据上级部门的自查要求逐条调查了解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研究策略,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方案,在师生中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思想共识。

(二)精心组织,抓好自查。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依照《通知》后附的自查项目和自查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国家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教育评价五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二是通过开展自查自评,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台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和措施予以纠正和解决,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3) 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减负”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学时计划,开设各类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的的活动时间,规范学生在校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同时,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学生作业要按规定标准安排。加强学生教辅材料目录的管理,学校和教师个人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进行文化课补习。

二是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减负”工作方式。把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作为减轻学生负担的重要措施,实行试行教学法,通过课堂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积极开展有家长学校活动,通过家校合作促进家长和教师的共同参与学生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激发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减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通过开展推介“身边好学校”活动,客观生动地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将教科书、课程教学计划、课程表等内容在单位公示栏向社会、家长公布,明确第一责任人及相关**号码,接受监督。健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学校“减负”工作的监管、督查和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学校把“减负万里行”活动作为当前基础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成立“减负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强化管理,扎实开展。

要强化对“减负万里行”活动的过程管理,保证学校教师全员参与,根据学校实际,创新工作载体,把“减负万里行”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开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通知要求,加强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实行主体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雁鸣湖镇魏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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