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好工具> 范文 >实用文 >

监管方案(实用十二篇)

监管方案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3-09-03

监管方案(实用十二篇)

2023-09-03 12:56:27

【#实用文# #监管方案(实用十二篇)#】如何才能真正的写好方案呢?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常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小编将带您探索“监管方案”的背后故事请跟随我们的脚步,希望您能够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以便了解最新情况!

监管方案【篇1】

石鼓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1〕28号)和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湖南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湘农业办发[2011]8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强化属地管理,创新建立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力度,以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目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稳步提高。主要具体工作目标是:

(1)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登记备案,100%纳入监测范围。

(二)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膦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5%、98.5%。

不合格样品中禁用和限用农药检出率下降5%。

(3) 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

(4) 重大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100%,区域性、集中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

(二)重点单位:高毒剧毒农药生产企业、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统防统治组织、邮政物流配送、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 重点区域:蔬菜生产优势区、重点乡镇、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基地。

四、主要任务

(1) 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农药市场准入。在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基础上,继续落实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特别是抓好农药登记新资料要求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举办全省农药生产企业登记人员培训班;协助农业部做好农药添加剂和高风险农药产品的评价工作,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高风险的农药产品投放市场;积极开展农药登记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进一步加强农药新产品数据初审,严格把关;要积极做好续期登记审查工作,全面提高农药登记管理水平。

(二)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全区3个蔬菜优势区域重点乡(街)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3) 规范农药生产经营,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一是抓好农药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区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状况。

二是帮助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技术档案。对未建立农药生产经营档案的单位,限期改正。对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

对已获得农药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但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资质的,要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资格证书。对许可证不全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取缔。三是加强对农药流动摊贩、邮政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违法违纪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渠道。

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及时列入黑名单,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隐性成份(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成份)和冒证生产农药的违法企业予以公开**,并上报农业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4) 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规范用药行为,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区乡农业植保部门,加大对农药合理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组织对水稻、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禁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是否有按照生产技术规范和现场使用的农药使用记录;加强农药科学使用宣传,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抓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技术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收,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认真抓好湘阴县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探索建立用低毒、生物农药替代高毒农药的模式和方法,推动引导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同时加强药害事故发生的预警管理,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突发事件,做好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专家鉴定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5) 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做好蔬菜、水果、大米等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测。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等重点农产品,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要着力加强监控。

对例行监测发现农产品中有禁用、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培训全省农药行政执法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行法律、政策的能力;培训农药生产经营人员,提高对农药管理政策的了解;对无公害生产基地农药使用人员培训,提升农药合理安全使用的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宣传农药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农药基本知识,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先进经验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氛围。

(7) 规范农药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根据各地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和农药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我区拟定派出农药专项督导组深入乡(街)的农药经销商,调查了解农药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对涉嫌违法的行为是否真正查办落实,是否有地方保护现象。对于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我局组织督办、上下联动、集中打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集中查处和**一批假劣农药案件,公布处理结果,对违规违法制假售假者起到震慑作用。

五、主要行动安排

(一)启动市场监管年活动。2011年4月中旬,市场监管年启动。召开区域农药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1年农药监管工作。

(二)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湘农业发〔2010〕237号)要求,在本辖区农药经营门店抽取农药样品3~5批送省农药检定所检测。根据《2011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湘农业办发〔2011〕50号)要求, 4~7月完成蔬菜、水稻、果树用药20批样品的监督抽查任务。

(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根据《2011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湘农业发〔2011〕37号)要求,分别于3-11月在全区进行蔬菜、水果、大米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

(四)农药市场专项检查。5~8月农药销售旺季,市、区农业局派出农药监督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内容重点为农药标签、经营者资质、高毒农药,重点检查批发市场、个体农药经营店,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5) 农药经营单位网上公布并统计分析。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的初步统计分析和网上公示。

(六)农药执法督导检查。6~9月,市、区农业部门组织督查组分别对乡、街道的农药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对大案要案执**况进行督办。

监管方案【篇2】

“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进转型发展。结合科室职能,特制定本科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为主题,以治理“庸、懒、散、软”为内容,以绩效管理和民主考评为手段,以社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促进我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体

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为主题活动第一责任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组织科室全体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市**及市局“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主题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市局主要领导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促使科室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弘扬“敢想、敢干、快干”精神,切实解决“庸、懒、散、软”问题。围绕提速增效工作,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等服务制度。

深入开展“六查六看”活动,重点解决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问题;他们懒于学习、做事和创新;纪律松散,工作作风松散,形象懒惰;组织瘫软、管理松软、监督疲软问题。查找分析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三)着力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组织以走访、调研等举措,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广泛听取监管企业、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了解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探索药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对新创业企业要提前介入,主动联系,全程跟踪援助;建立“日清、月查、季评、年考”工作机制,对每项工作,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总结,对每件事情,做到有“回音”、有“着落”,使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要构建权责明确、程序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行;落实廉政责任。

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科室的总体工作规划,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学习、同步落实、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始终做到依法廉洁从政。对行政执法、审批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廉政风险点监控,使监督工作由柔性向刚性、由事后向全程转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5月24日-5月31日)

对“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主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6月1日至8月31日)

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主题活动的意见,受理群众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照科室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通过自己找、别人提、领导点、社会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在“庸、懒、散、软”等作风和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治理“庸、懒、散、软”的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改进(9月1日-10月31日)

根据市局领导小组批准的整改措施,要注意整改。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一是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科室特点,建立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办法,把绩效考评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探索建立责权对称、层级清晰、奖罚分明的绩效管理机制。

二是按照加快审批、提高效率的要求,继续创新行政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

第四阶段:完成考核(11月1日-12月31日)

按照市局考核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

五、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活动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市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的提高认识、领会实质、把握关键、指导工作的目的,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推动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科室工作全面落实。

(三)落实整改,务求实效。围绕“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活动主题,着力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能、着力加强廉政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把“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作为为整改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合格的衡量标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主题活动”的最高标准和落脚点。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监管方案【篇3】

为大力推进文化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打造文化强区,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展示多元文化元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卫东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总体活动方案如下:

本届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等主题,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元素聚集的文化活动,展示卫东新面貌、新成就、新发展,促进我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实现文化强区。

分会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各社区文化广场和居民楼院。

以歌颂祖国、歌颂社区建设的丰硕成果为主线,通过不同文化元素的展示,推出一批展示时代精神的文化活动,凸显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繁荣发展的卫东群众文化,打造欢乐卫东大舞台。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广场文艺演出,突出展示我区打造文化强区,喜迎祖国华诞的美好情怀,大力颂扬同心同德、争先创优精神。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委、区卫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推选出1-2个优秀节目参加开幕式演出。

为营造健康卫东创造人文环境,以各街道选拔的优秀队伍为演出主体,以社区文化广场为主会场,组织举办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文艺比赛。每项比赛活动各街道都要选拔1—2支演出队伍参加,充分展示我区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企业文化的风采。

参赛节目以区文化馆培训的舞蹈为主,各类广场舞均可参赛,每支参赛队伍人员不少于25人,每个节目限时6分钟,超时扣分,要求服装,道具统一。

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服装、道具统一整齐。

器乐类为独奏、重奏、协奏、合奏(限18人以内,含指挥),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均可参赛,演奏乐曲限一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比赛分成年组(18周岁以上)、少年组。

要求各街道选拔1—2名优秀选手参赛,每位选手限报一首曲目,参赛时间8分钟以内,伴奏自备,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以街道为单位,社区为主线,依托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广场,整合调动各类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每个街道至少组织一场文艺展演活动。全面展示社区文化风采,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高社区文明程度,推动和加快示范社区创建。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具有特色和时代风范,鼓励原创作品,艺术形式不限,作品规格最大尺寸不超过210公分×190公分,最小不小于60公分×80公分。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幅。

为提高全民读书意识,培养读好书爱读书的良好习惯,鼓励从家庭做起,培育浓厚的书香氛围。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家庭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有书房或书柜、书架;有照片展示及文字描述;书桌、台灯等)

(2)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孩子阅读的课外读物,家庭藏书不少于500册,每年购买新书不少于3册,至少订有1—2种报刊,提供家庭书目文字版;近3年(含今年)的购书发票;书、报提供实物或照片皆可。

(3)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订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长能教育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

(4)家庭每名成员每周阅读时间不少于5小时。以家庭为单位写一份申报材料,对家庭读书状况予以说明。

(5)不定期开展家庭读书交流会,家长与孩子共同讨论交流读书心得、读书方法。以家庭为单位有读书笔记或读书摘录及读书日记(每周不少于两篇)。

(6)家庭成员有作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种比赛上获奖的文章,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书、杂志报刊文章复印件等)。

为挖掘整理卫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民间优秀文化,编辑出版《卫东区民间故事集锦》,为美丽卫东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要集中展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精品节目,组织一场集音乐、舞蹈、相声、小品、戏曲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文艺演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及早动手,精心准备。参演节目要以自创为主,可聘请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节目进行指导,力争打造精品力作,全方位展示卫东区的巨大变化。

1、召开动员会,下发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艺术节各项工作和具体要求。

2、召开协办单位专题会,商定落实各场次活动冠名具体事宜。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及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及早动手做好各单项活动的筹备、协调、联络工作。

为成功举办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于8月28日前把参赛、参演、参会的节目名称、形式、人数及作品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节目进行辅导、加工、提高。

(一)本届艺术节主题为“畅想中国梦展示新卫东”。在整个艺术节的活动中要把这一主题贯穿始终,组织力量编演一批反映我区示范社区建设成果、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新貌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优秀节目,并在演出过程中营造演员与观众、台上与台下互动的和谐气氛。各场次演出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组成文明热心观众,做好文明服务,确保各场次演出气氛热烈、秩序文明、和谐圆满。

(二)各街道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彰显繁荣发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组委会活动办公室要对各社区演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比,作为表彰优秀组织者的依据。

(三)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由各承办单位通过制定细则进行规范和实施

监管方案【篇4】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两节”期间百姓能够吃上放心食品,我局制定了《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对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确保获证食品质量安全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热点食品的监管,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确保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桂平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加强节前食品的专项抽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45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做好节日值班,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监管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11年宁夏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抓规范、打禁药、促执法”,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5%、98%、95%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多菌灵、毒死蜱、水胺硫磷等农药。

(二)重点单位: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 重点区域:食用农产品**基地及蔬菜、水果、园艺标准园等。

四、主要任务

(1) 规范注册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研究解决农药注册中的包装注册审查、添加剂管理、出口农药注册资料豁免等问题。研究制定鼓励生物农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园艺作物和中药材注册,解决小作物无药问题。

开展农药登记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加强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以虚假资料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农药登记证的行为。要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的评价,探索建立农药再评价和淘汰机制。

(2) 规范生产经营,整顿市场秩序。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工商、工信、质检等部门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农药流动摊贩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的销售渠道。

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和内部通报。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冒证生产农药等违法企业给予公开**,并按法定程序吊销其农药登记证。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药广告的监管。

加强对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监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产品,会同工商部门及时查处。

(3) 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农时,对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乡镇农药经销网络的抽样比例不得少于总抽样量的70%。

对所有被检查产品中非法添加禁用和限制使用的剧毒农药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对辖区内原生产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生产企业、现生产高毒剧毒农药的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深挖农药黑窝点,重大案情线索要立即上报我部,联合公安、工商、质检、工信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大案要案。

(4) 加强对农药使用和应急处理的指导。各地要重点加强对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使用的指导工作,实施农药入园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摘,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制定《农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管理。

全面排查农产品和农药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专家评估和处理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5) 完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农药残留标准,加快开展标准制定工作,解决标准过时、重复和矛盾问题,缓解农药残留标准缺失问题。在搞好农药市场抽检工作的基础上,排查农药可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组织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草莓和桃等重点农产品,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要着力加强监控。

对发现农产品中有禁用、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6) 完善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培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工作进程,力争尽早颁布实施。及时总结农药管理的实践经验,组织调研起草相关配套法规。

做好农药法规、安全使用、市场监管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以及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先进经验和取得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氛围。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农药监督抽查。2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药监督抽查。3月,对各省承担农药监督抽查检测任务的单位进行了培训。

各地要因地制宜,组织监督抽查和调查。

(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3月份,印发《2011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委托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对11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报告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三)高毒农药专项检查。3-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组织上海、广东及周边省份开展高毒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保障世博会和亚运会农产品有效供给及安全。

(四)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4月份,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宣传月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管理法规、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挂图,在有关新闻**上进行专题宣传。

(5) 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4-8月份,各省、区、市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普查,建立管理档案,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者。

(六)安全用药指导培训。5月至8月,开展了农药管理和安全使用培训。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和农药生产企业的培训。

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培训农民和经营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农药管理部门承担对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具体工作,植保、技术推广部门承担对农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的培训具体工作。

(七)农药执法督导检查。5-10月,我部组织检查督导组,选择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对近几年监督抽查涉嫌生产假农药的企业实施交叉监督抽查。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地区进行督查整改。

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及时查处。

(8) 农药注册和批准标签在网上公布。5-11月份,部省农药检定管理机构组织生产企业,完成所有登记核准农药标签的网上公布工作,完善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实现农药登记与核准标签同步网上公布。

(9) 重大案件调查督办结果公布。根据举报情况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生产假冒伪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

(十)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在“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督察任务划分为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市场监管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3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管理司。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上报信息。从2011年3月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在每月月底前向农业部种植管理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

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各地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环境。对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部将予以宣传表扬。

监管方案【篇6】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是为了明确事故责任减轻事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按照客观科学真实原则进行。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食安办。按照《xx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相应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援,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xx年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采集样本检验检测,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向食安办提交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各监管部门。在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采样等工作。在各自监管范围内,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依法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市监察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保护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公共安全;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报送。

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到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向所在区县食安办报告;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报告食安办—→食安办核实信息—→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情况—→区县政府报告—→市食安办报告—→市政府省食安办报告。

(一)调查处理。

食安办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卫生部门立即组织医疗救治。

组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xx年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信息发布。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市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监管方案【篇7】

一、监管资金项目和内容

在我县农业机械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项目有3个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和省、县两级配套补贴。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省级配套补贴资金(按省农业厅20**20**;

2、农机购置县财配套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水稻生产种植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及育秧设备)、水稻生产收割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业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以及我县本地农机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补贴产品等机具(设备),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县财按机具**的10%给予累加补贴,各级累计补贴不超过购机总**)。

二是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我县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经县农机部门确认后,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三是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根据县强农惠农政策,20**、20**年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经县农机部门验收合格之后,给予补助30元/亩)。

要坚持清查与整改相结合,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到位,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资金使用数据库。

对我县20**、20**年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供日常管理需要。重点做好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清查,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1农机购置补贴使用监督。对照省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执行省定方案规定下的规范操作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管内容:

严格执行省计划,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的制度;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经销商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民购机的检查核实。

2、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社会效益突出的乡镇中介组织,县农机部门在经过一年的实际考察确认后,才给予每个中介组织补助5000元/年中介服务费。

3、水稻机插县财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监管内容:对使用机械化插秧作业的农户,由乡镇农机站或县农机站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的田里,实际清点秧盘数目,核算机械化插秧的亩数之后,经县农机部门给予登记确认,并做好数据存档,在年终才根据机械化插秧的总亩数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时制定、发布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服务指南,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上旬)

成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小组的文件和实施方案报县纪委、县财政局。

(2) 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认真开展自查,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全面清查,做好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二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3) 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农机化方面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4) 整改总结阶段(10月10日-11月3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度,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本站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和乡镇农机站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县财补助资金使用和水稻机插补助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管由农机技术推广股牵头、农机管理股协助共同负责,乡镇农机站配合县站做好强农惠农资金补助和核实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省、县各级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监管方案【篇8】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药品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经调查研究,制定《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总体目标是:至20xx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药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实现流向可追查、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及时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实施步骤

(一)全市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按规定要求,落实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正常、有序运行。

(2) 要根据各市区的实际情况,坚持先行先试、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

实施包工程,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学习先进,扎实工作。至此,乳山市已形成**网络全覆盖、药品品种监管、数据自动采集的药品**网络电子监管系统。在我市率先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认真学习和借鉴乳山市的经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做为一项创新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整个系统要明确任务目标,实行辖区责任制。环翠分局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制定实施电子监管的办法和步骤。

文登市局,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一方面抓紧信息平台建设,一方面抓好先期实施电子监管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调查、动员工作,两者力求做到齐头并进。荣成市局要加大措施,着力扩大覆盖面,不断巩固。全系统要齐心协力,推动全市电子监管工作。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解决药品安全深层次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符合药品监管发展的大方向,是大势所趋,不是权宜之计。全系统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药品电子监管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市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电子监管的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地完成全市电子监管任务。

监管方案【篇9】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做到管理与监督,规范与效率性的协调统一,为创新工程变更标后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区项目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和保护干部健康成长出发,确保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探索工程项目标后关键环节监管的有效途径。

二、工作内容

从明确签证程序方面:严格规范“先申报、后审批、再变更”的工作程序,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再提请区项目办、财政、监察等部门共同现场核定,呈报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审批一律不得实施。

从加快审批流程方面:针对全区签证环节手续过多的情况,实行审批流程再造,保证把签证流程时间上缩短一半。将现行监督部门“三次签字、二次盖章”方式改革为“二次签字、一次盖章”。

从规范签证表格方面:针对现行我区各片区(来源:)公司表格不规范的'情况,统一建设项目变更申报、审批、现场踏勘记录表、工程量计量签证表格。由财政局印发工程量现场踏勘记录表统一编号的三联单,每个项目划分编号范围,开工前领取,现场签证时各部门人员必须现场签署意见,各持一联留存备查,超时限的签证不予补签,谁延误、谁负责。

从加强人员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方面:为提高我区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率各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人员,相关人员负责工程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随叫随到,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如期进行。

从创新监管方法方面:监督方式由单一监督方法建立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主要有随机抽查,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等浅基础类型以及1万元以下的签证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由区项目办牵头、财政、监察参与。对1万元以上签证实行重点检查。由区项目办、财政局、监察局派员参与现场全过程鉴证;10万元以上签证要经区管委会项目分管领导、区管委会建设分管领导审批;30万以上要由建设单位提交至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专项检查,区监察局次月5日将前一个月的签证汇总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或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进行专项检查,限期跟踪督办。

三、进度安排

整个试点项目工作计划用1年时间在全区推开,三个阶段进行,各建设单位应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试点项目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xx年4月-5月)。各相关单位主要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化操作守则,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11月)。主要是依据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完成试点项目的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xx年12月)。主要由区创新工程变更签证标后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全区创新工程变更签证标后监管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新工程变更签证标后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负责日常联络、检查、督办等工作。

(二)加强检查考核。区监察局要加强对标后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明确任务,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面完成创新工程签证制度试点项目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监管方案【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流通秩序,提高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安排部署我市XX年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重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以据,以确保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强化以法监管,切实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着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6部委的工作部署,我市制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体目标、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相对人各自应承担的药品安全责任,各县区局药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在XX的关键一年,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随着药品流通市场的不断壮大和发育,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采取挂靠、走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可能导致假劣药品乘机进入合法渠道,药品质量管理得不到落实,假劣药品查处难以追踪溯源,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给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此,我们要以规范药品购销票据为突破口,对所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重点抓好对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和监管,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行电子监管码,真正做到药品流向清楚,可追溯,彻底清除挂靠经营,走票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麻*药品、精*药品和易制毒化学物药品的监管,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纳入专项整治过程中,防止流弊发生。检查采用“审计式”检查法,不仅要检查各种实物和表格,还要检查来往账目和票据,顺藤摸瓜,查找违规线索,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的动态管理,完善销售人员备案报告制度,建立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动态档案库,随时跟踪查询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动向,确保我市药品销售合法有序。

2、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购销渠道为重点,开展对零售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零售药店出租出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几年来通过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而不锁专项整治,大部分连锁企业连而不锁、私自外购的行为得到了规范,零售药店的违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我市药店比较多,基础条件又差,通过市局查处和各县区局报表显示,个别连锁门店连而不锁私自外购,单体药店出租出借柜台,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各县区局、稽查部门要按照gsp对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改变重案件、轻规范的思想,有力促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再上新台阶。

3、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冷链管理为重点,开展疫苗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疫苗、生物制品通常是蛋白基生物制品,其质量和疗效依赖于一定的温度范围,超出了规定的温度范围,其质量就会产生质的变化,山西疫苗事件对我们应该有所警醒,我市虽没有疫苗经营企业,但疫苗供应的主渠道各级疾控中心却在转运疫苗,这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仍要对疫苗,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今年要在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和国家局《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遵循“渠道规范,冷链购进,产品追踪”的原则,对疫苗的购进、储存、运输、销售、使用以及冷链管理、温度监测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运输、储存、分发冷链是否完整,设备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保证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疫苗流通环节的安全。

4、加大对中药饮片的监管力度,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行为的专项整治。近几年来,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使我市的中药饮片从购进渠道理、质量有很大改观,但是,今年我们仍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必须按gsp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对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药抓源头,规范进货渠道,对医疗机构购进中药饮片要重点查处毒性中药材、罂*壳、濒危动植物中药材的来源,认真审查供货企业资质是否有此类经营范围,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二)大力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精神和省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一要充分利用监管手段,鼓励和支持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我市的药品批发企业目前的状况是孝散、差,全市14家批发企业11家集中在市区,大部分营业额只1千多万,力致康和中西药的条件好一点,也就是七、八千万,远远达不到2亿元的入门底线,只能做二配,将来基本药物品种肯定会越来越多,怎么发展,这是我们眼前必须解决的问题;二是要加强监管,各县区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对基本药物二配企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对实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要逐一建立信用档案,落实严密的监管措施,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按照gsp的要求,切实加强配送企业基本药物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监督其建立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供货单位的审核,索取相关合法票据,做到帐、票、货相符,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对城市社区和村级诊所、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经营环节基本药物质量追溯体系,对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所经营、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在流通使用环节的安全。

(三)加大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广告检查工作是今年流通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必须下大力气很抓药品广告的治理,各县区局要明确1名主管领导和1名广告检查员负责广告检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当地工商部门移送5例违法药品广告,各县区局在10月底前移交不少于20例,检查的重点是:广告主发布的药品广告是否经过审批和备案,有无广告批文,是否有处方药在媒体发布广告,发布的药品广告是否违规、违法,是否篡改了广告批准内容,是否有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要充分利用药品监管手段,对多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品种,要作为重点抽查品种;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有联系方式和销售地址的,要及时组织查处;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和监测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制止严重违法广告,对检测到的违法广告要及时上报、移送、记入诚信档案,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坚决上报省局采取停售措施,各县区局要加大执行力度,监督经营企业暂停销售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暗访,其结果全市通报。

(四)加强许可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大部分到期的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焕发工作年前已经结束,但按照正常换证要求,我市仍有37家零售企业陆续到期换证,以后的换证进入常态化,按省局[XX]150号《河南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行换发,各县区局一定要做好初审工作,要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核发和变更要严格按照省局(XX)200号文的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审批,并提供优质服务,从源头上加强准入管理,重点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的管理,对私自变更法人、负责人、经营地址行为的要从严查处,各县区局要严格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一经发现私自变更法人、负责人、经营地址行为的,将扣目标管理该项得分;如发现工作人员包庇、坦护的将移交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

(五)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两员”作用。

农村药品的流通监管是我们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虽然药品监管网都建起来了,但从效果看,大多流于形式,我们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两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两网”作用,构建扎实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各县区局1-10月“两员”举报案件不低于30例,立案查处率60%以上,完善供应保障体系,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今年对按“两网”示范县标准已达标的县,要尽快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建立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通过计算机平台,实施有效的实时监控,省局适时对已达标的县进行复查,市局将于8月份对各县区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六)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企业诚信程度是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标志,也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更以保障公众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质量管理的基础,是企业从事一切药品经营活动的核心,建立良好的诚信体系,强化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是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实现科学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局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年要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涉药单位的`诚信档案,按照守信、基本守信、和失信三个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对诚实守信的企业采取宣传鼓励的政策,树立好的典型,对那些不遵纪守法、违法经营的失信企业要坚决予以警示、曝光、惩罚等措施以促规范,二是积极支持企业通过自身的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职工培训、开展内部技术竞赛、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进而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通过诚信建设的不断深入完善,使企业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七)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房

对全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管理的规范化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储存条件是否符合使用药品对储存条件的要求,建立乡级以上药品使用单位药剂人员动态管理档案,确保医疗机构药剂从业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医疗机构药房达标要向乡村卫生所推进,各县区局要主动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借助新农合建设,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开展好,农村卫生所达标率要在70%以上;同时市局还要组织对已达标医疗机构药房的复查工作,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医疗机构药房,取消达标资格,收回达标牌。11月上旬市局将组织抽查,不合格者,同样取消达标资格,收回达标牌,扣除该项目标管理年度得分。

(八)做好gsp认证和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工作。

今年有68家药品零售企业需进行gsp认证,174家零售企业需进行gsp 跟踪检查,工作非常繁重,今年精心组织gsp认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认证员参加gsp跟踪检查工作,对于未通过跟踪检查的企业要采取整改、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以促市场规范,各县区局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举办各种规模的培训班以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到现场进行指导,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予指导与检查之中,提高gsp跟踪检查一次性通过率,今年市局要对各县区局gsp跟踪检查通过情况进行评比。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认清我市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式和全省流通监管工作竟争的程度,用科学监管的理念来统领工作全局,要创新工作思路,不要墨守成规,要善于吸取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力争XX年流通监管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药品流通监管部分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和单位,所有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流通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流通监管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做到重点突出,对那些关系到民生的工作要有所倾斜,对那些涉及到用药安全的工作要有所侧重,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完成今年的流通监管工作。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按照市局流通监管职责划分,各县区局、流通、稽查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狠抓落实,对监督检查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责任。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而不及时上报,发现被监管单位有违规违法行为应予查处而不查处、殉私舞弊,甚至有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监管方案【篇11】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引导和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招标和配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乡(镇)、村医疗机构(以下统称“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由公开招标确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乡村医疗机构使用的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纳入集中配送范围。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的供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配送目录)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成都市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对《目录》所列药品的采购、使用和配送服务作出规定。

第六条 (招标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公开招标确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该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

招标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乡村医疗机构代表和相关专家。

第七条 (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发布)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投标实施细则,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药品集中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应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公众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应载明药品集中配送实施范围、期限、招标工作机构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药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提交时限以及拟签订配送合同的主要条款。

区(市)县招标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要求,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 (招标结果)招标结果应予公布。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将投标企业和中标企业的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招标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乡村医疗机构与中标的配送企业应签订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合同。

第九条 (配送企业的条件)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二)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三)按照《目录》和相关规定,经营药品的品种和规模能够满足乡村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四)具备向招标区(市)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乡村医疗机构提供质优价廉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配送服务的能力;

(五)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配送方式)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集中配送可以实行直配制或代购制,优先实行直配制。

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应持有村卫生室(站)出具的委托书,参照本办法第 十三条 的规定履行代购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村卫生室(站)收取费用或加价;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 (配送周期)中标配送企业的一个配送周期为4年,期满前60日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原配送企业。

第十二条 (配送企业的主动退出)在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配送的,应书面通知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应重新组织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在原合同解除前,原配送企业仍应按合同规定履行配送义务。

在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监督下,重新招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应与原配送企业、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妥善办理相关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 (配送服务要求)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一)配送药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对列入《目录》的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应在收到购药计划后的72小时内保质保量将药品送达指定地点;发生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临床急救情况时,应及时送达,不得贻误。对《目录》中的非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可以适当延长供应时间。

(三)对乡村医疗机构指定供应的特定生产企业的药品,配送企业在难以及时供应的情况下,可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替代。

(四)对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如乡村医疗机构临时急需,配送企业无替代品种,配送企业应组织药品,满足临床需要;如未组织到所需药品,经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乡村医疗机构可以从其他合法渠道采购该药品。

(五)提供产品价格信息和合同约定的伴随服务。

第十四条 (乡村医疗机构的禁止行为)乡村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绝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二)以收取咨询费、赞助费、推广费等名义直接或变相对配送企业进行摊派;

(三)在配送企业按照本规定及配送合同要求履行了配送义务的情况下,仍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或以产地不符为由拒绝配送;

(四)以故意拖欠货款、退换货等形式刁难配送企业。

第十五条 (价格管理)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的差率作价。

第十六条 (质量保障)乡村医疗机构应参照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药房和药品仓储设施应符合药品质量保证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区(市)县药监部门应每年对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进行验收或复查。《乡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验收细则》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乡村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配送服务的评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建立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公开评议制度,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评议。评议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卫生院代表、村卫生室(站)代表、农村群众等应在评议人员中分别占有适当比例。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评议办法及标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八条 (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药监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对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条 (价格部门的职责)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推行乡村医疗机构药价公示制度。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药价的动态监控,建立农村药价监测点,定期通报农村药价监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监察部门的职责)监察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两网”建设实施行政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工商部门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统计工作)本市实行“两网”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统计部门应做好“两网”建设统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

第二十四条 (药品监督协管员)区(市)县应在乡(镇)、村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畅通药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发现、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区(市)县人民政府聘任,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补贴根据其工作绩效,由市人民政府发放。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药品监督协管员的职责)药品监督协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发现、上报涉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线索,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四)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五)完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六条 (未公开招标的责任)区(市)县未公开招标确定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的,由市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代购加价的责任)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收取费用或加价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 (违法配送企业的退出)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市)县“两网”建设工作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报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依法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一)故意销售假、劣药品被依法查处的;(二)故意销售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被依法查处的;

(三)已无能力履行配送义务或未按合同履行配送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五)诚信评价严重不良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已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

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或本办法第 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退出农村药品集中配送的,自退出之日起4年内不得在原配送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投标。

第二十九条 (未履行配送义务的违法责任)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实施禁止行为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有本办法第 十四条 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 (违反质量保障规定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经验收或复查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责任)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未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规定或违反其他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 (协管员的失职责任)药品监督协管员越权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县以上药监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区(市)县人民政府解除聘任。

第三十四条 (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术语含义)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区(市)县人民政府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组织招标确定的向其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

乡村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以及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仍承担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站)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直配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直接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到乡村医疗机构。

代购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向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再由乡(镇)卫生院在不加价的前提下向村卫生室(站)分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第三十六条 (解释主体)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监管方案【篇12】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年度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 w
    监管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6

    2005年,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坚决贯彻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省经贸委浙经贸商发展[2005]183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成品油仓储设施(储油库)和加油站(点)经营资格审批程序的通知》和其他有关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缓解成品油供应偏紧和油价上涨带来的...

  • w
    路线方案(实用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09-01

    工作没有计划,往往弄得大家疲于奔命,收益也不大,方案可以增加我们对阶段性内容的熟悉程度,好工具范文网不辞辛劳将创意融入制作中打造了这份“路线方案”,希望您喜欢本文的语言风格!...

  • w
    监管方案(通用11篇)

    发布时间:2023-06-22

    下一步您也许需要栏目小编为您准备的“监管方案”,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请记得保存。如果没有好的计划,我们往往会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而且最终的收益也不大。因此,为了更轻松地工作,我们需要提前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方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会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却很少把计划写下来。...

  • w
    监管方案七篇

    发布时间:2023-10-03

    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

  • w
    河长制方案(实用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1-09

    河长制宣传方案一、背景河长制是中国政府推行的一种水资源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以及促进河流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广和宣传河长制,提高公众对该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制定一个有效的宣传方案至关重要。二、目的宣传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宣传手段,向公众传达河...

  • w
    画评语实用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0-20

    通过不断给予评语和评价,我们能够提升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问题处理能力。最近,在网络上阅读了一篇非常出色的文章,详细介绍了“画评语”。我们期待我们的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加深入地理解这个话题!...

  • w
    统计通知实用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8

    公告通知如何写才更加全面呢?对于公告或通知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公告通知能够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和行动,这篇“统计通知”是好工具范文网的编辑的心血之作希望它能够被您欣赏,请您花费一点时间来浏览本页!...

  • w
    市场监管岗工作总结实用8篇

    发布时间:2023-11-18

    我们常常需要参考范文来作为借鉴,范文能够有效地帮助我们学习法律和法规。你有试着把范文的结构应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吗?今天好工具范文网小编将向大家介绍一些关于“市场监管岗工作总结”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供您考虑!...

最新文章

复制全文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