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我的第一本日记#】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17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第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上个星期五,一进家门。
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家里有好多陌生人,他们提着水果篮,直往妈妈手里塞,“太感谢大姐!太感谢大姐!”不过,这样的场景在我家可是司空见怪了。客人走后,我赶紧问妈妈:“这些陌生人怎么来送你东西?”
这才知道,中午妈妈在家门前捡到一个手提包,她心想“这是谁的手提包?这时候失主一定很着急,我得赶紧还给他。”于是她大声呼喊,希望有人来认领,但仍然没有人来认领,妈妈只好把手提包放在家里等待人来认领。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妈妈看着这个手提包,急的团团转。就在这时电话忽然响了,妈妈以为家里电话,结果一看,是手提包里手机的电话,是失主,妈妈马上告失主家里的地址,失主这才来到我们家。看着失而复得的手提包,失主眼里充满了感激之情,妈妈这才松了口气,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了下来。
这样的事在妈妈身上不知发生了多少次。妈妈就是这样一本热心的`书,在妈妈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热心起来,经常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
今天下午放学,我和妈妈一块去把我的日记装订封面。到了打印部,妈妈把我最帅的照片拿出来给叔叔,让他给我们设计封面。还写上学生优秀博文选登,“我的日记汇编”,还有我的照片,全部都打印出来。我看到设计好的封面,高兴地笑了。叔叔让阿姨把封面和打印好的日记装订在一起,就这样我的我的第一本书就完成了。
以后我要坚持把我的日记写的更长,更好!
我的这个第一本书,说是我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是我哥推荐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叫《斗罗大陆》一共有300多章,这本书,不知道对我哪里来的魔力,记得有一次:
我在长治,从下午两点,玩到了晚上的11点,我回到家,洗漱完,又吃了点宵夜已经12点了。但,我竟然越晚越要看从晚上12点看到了凌晨1点,越是晚,就越要看,准备睡呀,看到了精彩的情节就又看了半个小时,就这样来回,折腾到了3点多才肯停下,中间,姥姥还一直在旁边催我说:“阳阳,不早了,赶紧睡吧。”而我的答复一直是:“哦,知道了。”但每次都是钻进被窝,把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再继续偷偷地看。然后到早上不起床,一直睡到12点才起。或许,这也是我近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以后,我便开始看更长的小说:400章的、500章的、600章的,不在话下。
而且,我还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以前在长治白天呼吸新鲜空气在外边和朋友玩耍,晚上拿着手机看小说是挺舒服的一件事,起码比现在呼吸着雾霾,闻着汽车尾气强。嘿,真想念以前在长治的生活啊!
我的第一本书是《十万个问什么》。
它是一本内容很丰富的书,它是一本能让我学到许多知识的书,它更是一本百科全书。它虽然没有故事书那样好看,也没有《好词好句》那样丰富,但是我很喜欢它。我每天都能像海绵一样,把里面的知识像水一样吸进大脑,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像交到了一个新朋友似的。《十万个为什么》是我最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推荐的书是《爱丽斯漫游奇境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刘易斯。卡洛尔。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爱丽斯的女孩,在打瞌睡时,突然看见一只穿衣服的小白兔跑过去。爱丽斯跟着兔子跌进了一个黑洞,跌了好久才跌到了一堆枯树叶上。她走进一个大厅,四周有许多扇门。大厅中央的玻璃桌上放着一串金钥匙。她用其中一把打开了一扇最小的门,里面是一座美丽的花园。每人内太小,她钻不进去,后来喝了桌上的.一瓶饮料,就变成了一个只有10英寸高的小人。她吃了桌下一块蛋糕,一下长到9英尺,门又进不了。她急得大哭起来,泪水流成河。这时,白兔出现了,丢下一把扇子,她用来一扇,又缩小变成了一个小人。她失足落入自己的泪水池中,好不容易才游到岸边。爱丽斯来到小白兔家,看见柜子上有饮料,她才喝了半瓶,身体就变大,头顶天花板,胳膊伸出窗外,无法动弹。兔子捡石头砸她,石子落地全变成了羔饼。她一吃,马上又缩小了,于是她拼命的逃跑,逃到林字里,吃了点蘑菇才恢复了原来的形状。爱丽斯走进一个公爵夫人的后花园,在这里她认识了扑克红星国王k和皇后q。皇后脾气暴躁,动不动就砍掉人家的脑袋。切舍猫惹皇后生气,被判砍头。但猫的身体消失了,砍头的人不知道怎么砍没有身体的头,最后,皇后又下令砍掉不肯对荒唐事作证的爱丽斯的头,爱丽斯在自卫中惊醒。
我推荐的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非常好读,容易懂。
一库宝藏——一本书。读一本好书,似乎夺去一库闪闪发光的宝藏。宝藏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到,要靠学问才能得手。
这一库库的宝藏,有时让你兴高采烈,有时让你的心紧张地砰砰直跳,有时让你感动得泪流满面……给了你各种各样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说得对!你要是不翻开书寻找一下,又怎么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金子呢?它要让你下功夫找一找这些黄金,才会给你得手。
我很喜欢读书,我的乐趣有一般是从书中而来的。我也读过不少的.故事书。例如:《世界神话》、《科学故事》、《格林童话》……这些我全看过!可我还是最喜爱学校发的《少先队员》书。因为里面诉说了许多有趣和奇妙的故事,让我很欣赏这些文章。
我觉得书,不仅是一库宝藏、黄金屋,还是一为好朋友,一个开心果、我们需要的营养品……
书这么重要,应该每个人都要读,而且读自己不会的课外书。每天读一个故事,这样日积月累,一个月份过了,就有30个故事的知识。一年很吓人啦!居然有365个故事的知识。
是呀,读书真快乐呀!因为它能把你火辣辣的心带去一间黄金屋中。让你感受每块黄金具有着每一个故事。
书,既是你的财富,又是你的知识。
在我读四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刘备三顾茅庐》,里面的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刘备聪明机灵,而张飞非常鲁莽。关羽没有张飞霸道,比较温和。
一开始刘备被曹操打的节节败退,刘备非常想自己有一个非常聪明的人间奇才。然后,一天他坐在茶馆喝茶,他听人说:“山上隐居一位聪明绝顶,预知上五百年,下知五百年的人。”刘备马上走过去问:“那位奇人隐居在哪。”人们说:“我们也不知道他隐居在哪。”刘备并不放弃,继续打听那位人的下落。一天他听说以为农夫说:“山上隐居着一个人,叫诸葛亮。他算命十分准确。”刘备立刻叫关云长、张翼德和他一起去拜访这位旷世奇才。他们走在路上,看着那些小路曲折蜿蜒,那些草儿、花儿散发着阵阵芳香,刘备骑在马上说:“这里鸟语花香,如世外桃源。怪不得连人间奇才也愿意隐居在这么幽静的地方。”距诸葛亮的茅屋还有半里路刘备就下马步行到诸葛亮的草屋外,刘备就上前敲门,从里面走出一个小童说:“我家师父不在家,出门采药去了。”刘备忙问:“他几时回来”小童说:“有时一两天,有时三四天,有时十多天,反正说不准。”刘备说:“请你转告他说刘玄德找过他。”小童说:“好。”刘备说:“不要忘记一定要转告他”到了第二天刘备说:“二弟、三弟,我们今天再去拜访他吧”张飞说:“大哥咱们都去了两次了,他都不肯来,干脆让我拿一条大绳把他抬来不就省事了吗?何必让您来回的走呢?”刘备说:“三弟,你又太鲁莽了。你就算把他抬回来又有什么用呢?他还不是不会听从于我,那又有什么用呢?”张飞说:“大哥你说的太对了”下次我一定会听你的话,然后他们又骑在马向诸葛亮的草屋走去了。来到屋外,刘备又来敲门,然后小童又从里面走出来说:“师父正在草堂睡午觉,我去把他叫醒来接待你们。”刘备赶忙拉住小童说:“不要打扰他了”小童说:“那好吧。”过两个时辰,刘备准备离去的时候,诸葛亮从草堂走出来说:“找我有什么事?”刘备立刻走过去说:“诸葛先生,我找你想你帮我统一天下”诸葛亮说:“好吧,我看你找了我三次都不放弃,我就帮你出谋划策……”
我觉得刘备不想让才白白浪费掉。我长大后也一定向刘备学习不会轻易失掉信心,在学习的道路中我会向刘备学习,知难而进,当我在生活中遇到难题时,我就想起了这个故事,让我充满了信心,而这一切都是书赐与我的。记得有位哲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智商高尚的人谈话。”书中的人物,做事就是激励我们的良药。
记得,那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小时候,我在朋友家玩,无意间看到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一本书,我的好奇心就在那一瞬间跳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说我想要这本书,妈妈看到我喜欢看书,高兴的不得了,连忙帮我买来了这本书,买来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故事讲的是一只猴子。他是从一颗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家称他为石猴,他出身后,误打误撞的当上了花果山大王。他任性、顽皮,满是乐观精神。他向菩提老祖学习法术,刚开始,他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小猴子,自从他学了九九八十一大变化,胆子也变大了,抢了龙宫的宝物--定海神针不说,竟还闹起了天宫,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受菩萨教悔,保唐僧去西天取经,经他保护下,唐僧取得真经。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好成绩,只要努力向前,什么问题都拦不住你。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书,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永远忘记不了我读的第一本书《世界儿童周刊》。
回想到学前班的时候,我妈妈看见其他的小朋友在订书,就帮我订了一学期的书,那时我非常讨厌看书看报,就这事我和妈妈就闹了很长的矛盾。那几天里我心情非常不好,连碰都不碰书一下。但后来我看见我们班大部分的同学都在中午睡午觉前拿出一种每月一份的《世界儿童周刊》,看着小朋友们在看。我心中对看书的欲望越来越高,也忍不住想看一下这本《世界儿童周刊》这本书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我为了想知到答案,便翻开了书一看,大叫一声,我立刻被书中的题目和图片、内容深深的迷住了。仿佛进入了仙境,里边有许多知识要教我们。里面有科学博士“豆博士”,有让我们笑掉大牙的漫画,还有一些世界名著的介绍、还有精彩的图片,里面的人物和场面。简直就是一本汇集了全面知识的老师!看完了一期就把它轻轻的放到书架上。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厚厚周刊,摸着它就想起我的童年。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后来我知道阅读是生活的.一部分,书籍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本文的作者以朴实的文笔叙述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关于它的温情回忆以及由它开始的阅读历程,使读者情不自禁地想起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它可能早已丢失,但却难以忘怀。
冯百成青年的时候去做了老师,因为什么都弄不成,所以被大家叫做弄不成。老师“弄不成”为人老实忠厚却没有什么本事。
他工作办事总是稀里糊涂的,什么都不认真,后来被校长开除了,他就去了建筑工地当建筑工人。
弄不成刚开始工作很认真,老板为此也很满意。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又犯了老毛病。他在一次建筑设计时,把建筑物的设计草图画的不准确。工人们建筑完之后,发现楼梯有些倾斜,但是他们都信任弄不成,到也没在意,都认为是自己的错觉。
后来,居民入住一段时间以后。墙体经不住风吹雨打,居然在一夜之间塌了。虽然楼内居民都安全的逃了出来,但是他们的精神和财产都收到了损失,并要求赔偿。
工地老板彻查了此事,才发现是弄不成的建筑草图出了问题,数据都不精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弄不成因此需要承担巨额的赔款。面对巨款的压迫,他开始看到了自己的原因,并努力改正。终于,没有多久,他不但还了款,而且还成为了当地的富商。
要放暑假了,我们正想着如何玩这个暑假,丁老师突然增加了一个不可能完成但一定要完成的任务!
考试考完,老师开始布置作业,原本要跟以前一样过暑假,但现在,丁老师加了一项作业:编书,丁老师在在上面讲着,这什么世道,我才几岁啊,就要编一本书,编书干什么,多累啊,没事找事啊!
我一直玩到暑假最后,还剩3天,啊,书给忘了,这可怎么办啊,只有3天了,我赶紧告诉妈妈,联系我们家的电脑专家:小舅,小舅也被吓着了,做一本书?你吃饱了撑着啊。
小舅立即去买下载软件,我上楼,打开电脑,把所有的作文拉出来,精心挑选,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这个要修改等等......
小舅回来了,安装了一下,布置了一下封面,目录,每篇都要精心弄、弄、弄!
弄了2个多小时,小舅才布置了2篇,我气死了,小舅一直在那儿说别吵,很难弄的,经过了2天的漫长时间,终于把我梦寐以求的书做完了,我拿了回来,小舅看了,说:“切,这也叫书,软不邋遢的!”我也看了看也真是的,真不好看,真伤我自尊,我心中书想像大作家的书一样那样好看,华丽。
我的第一本书就这样完成了。
我的第一本书一文的作者在文中写道:“乔元贞考第一,而‘我’考第二,父亲说元贞比‘我’有出息,后来,元贞上不了学,而我读了中学读了大学,成了现当代著名诗人,可元贞呢?他成了一个街头商贩。”读到这儿,让我不禁想起了伟大科学家培根的一句话 “知识改变命运”。为什么原本有希望的元贞成了一个街头商贩,而居于他后的‘我’却成了一个诗人?原因是什么?知识。
知识改变命运,这种例子古今比比皆是。
古代的'仲永是大家所熟悉的一个神童,他五岁时因先天所赋予,就能写出有相当质量的诗,一时成为乡里邑人大户人家的坐上客,大家都坚信仲永将来肯定是一个了不起的才人。可惜,他父亲没让他读书,他所掌握的知识就只有原先这一点,无法在学业上发挥他的神智,最终成了一个平常人。可见没有一定的知识,神童也会成为普通人。
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自幼因病成为盲聋哑人,在莎莉文老师的教导和家人的鼓励下,更在她自己的自强不息下,成了一个知识渊博者。一个原本对世界不抱任何希望的残疾人,用知识在她身上谱写了奇迹。她的事迹曾两次被拍成电影,使几乎每个人都引以为豪,毫无疑问,是知识改变了她,将她从黑暗中拉了出来,使她闻名全世界。
无独有偶,我国的张海迪与海伦凯勒何其相似。如过张海迪不看“镜子书”学习,以非凡的毅力去获取知识,怎可能成为医生和作家?如果没有知识,像张海迪这样的人,不仅不能服务与人类,还将成为他人的累赘。是什么改变了张海迪的人生,让她的人生体现出如此辉煌的价值?毫无疑问,又是知识!
因此,我非常推崇“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
朋友,让我们以张海迪与海伦凯勒为榜样,趁着少壮努力学习,多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让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让知识改变国家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吧!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记得这本书是我三年级的时候买的,当时我对他兴趣并不高,以为它就是一本介绍草房子。怎么盖成的书。内容和我想的截然不同,这本也是我看的曹文轩的第一本小说,句子很通顺,朗朗上口。有着一股浓厚的农家气息,让人很有亲近感,里面的人物形象描写的'非常生动形象!故事情节曲折,让人读后还有一种回味,给人们带来反思。
看到这里,你已经猜出来了,这本书就是《草房子》。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介绍一下作者了。作者名叫曹文轩,主要出版农村的那种小说,一股浓浓的农家气息,非常生动形象。曹文轩比较有名的小说有《青铜葵花》,《草房子》,《狗牙雨》、《野风车》。这些我都看过了,都很有趣,我都推荐给大家读。这文章重点讲一下《草房子》。
《草房子》以桑桑的生活为主线,讲了许多生动形象的故事,也描写出许多生动形象人物。代表人物有桑桑,纸月,杜小康。桑桑是本书的主人公,桑桑是校长的儿子,学校是用草做的,因此称为草房子。他住在学校里,他怎么父母对他比较严格,如果非得做个比较哪个是最严格的,那就一定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桑乔比较重视名誉,因为一次桑桑把他获奖的本子有盖章的,一面都撕掉了,桑桑就挨打了。杜小康是富人家的孩子,因为货物都掉进了水里,没法卖了,他们家就破产了。但是杜小康依旧坚持,他和父亲一起去放鸭。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总的来说,这本故事很有趣,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成汉离开后,这本书将是他的第一本书,也是最后的一本书。
几个星期后,书房学堂里的孩子将筹集到分毫作为元贞的学费,不料被父母知道了,没收了钱并狠狠地臭骂了一顿。唯一复学的机会没有了,日久天长,元贞的性格变得孤僻,忧郁,以至性情颓废。母亲见了也不是办法,心里又悔又气,于是,让他去做点小生意,一来充实生活,忘却上学,二来养家糊口。元贞知道非常难过,他知道可能自己以后再也不能上学堂。但心里明白:“父母之命,难违”。况且家境贫苦,光是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几年几年的买卖,温饱问题解决了,但人年纪大了,再也无法踏入学堂了。永远都只能以买卖为生了。
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书《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书 将书柜打开,柜角放着一本陈旧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勾起了我沉重的回忆。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这本书的来历,却让我尤为难忘。
记得我在一年级时,我的好朋友张楷品将这本书给了我,那时还小,他说这是他父亲给他买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是一部外国名著,所以他读不懂,就将他给了我,我一时也读不懂,但还是收下了。
到了四年级时,我又重新翻看这本书,发现我已读懂许多内容。就又将它带到学校,与我的好朋友张楷品分享这本书。而他听我讲述后,发现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如此感人,就将它以他的名义要回了这本书。而我拿得起却放不下,不愿归还,这使我和他爆发了生平第一次争吵。
随着争吵声越来越大,最终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老师看着站在她面前的两个先前是朋友而现在正在斗气的小学生,不由叹了一口气,道:“千万人海中,你们能遇上并且成为了朋友是你俩的缘分。可你们还小,等你们长大后就知道这缘分的可贵了。”
听了这番话,张楷品似乎有些感悟,对我说了声对不起,没有再纠结这件事,虽然还是朋友,但关系不比从前了。
到了下学期,没有再见到他——他转学了。唯一留下的只有这本书。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至今收到过的最好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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