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乡镇防地震应急预案#】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队防震应急预案(精选1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贯彻落实好省、州、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灾害事故的发生,结合三街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四、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逐一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完善防汛防灾档案,发放各类明白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修订防灾预案,明确隐患点镇、村干部责任,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责任明”,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镇属及市属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镇成立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供电所、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防汛防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同时设立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组及一个应急抢险队伍。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责任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职责与分工
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防灾预案,指导推动各村制定和实施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民政局上报灾情统计资料。
国土资源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好方案。
镇水务服务中心:对沿河、临河村组及人口密集区、河流险工险段、水毁段等重点区域,指派专人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有效组织抢险。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镇域内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的`衔接,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区、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综合协调服务组:
1.协调组织全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需求,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信息汇总和有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群众避灾组:
1.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市、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抢险救灾组:
1.负责抢险救灾力量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救援队伍及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2.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的特别管制措施。
3.组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转运和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5.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区社会维稳组:
1.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
3.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4.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救护防疫组: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全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2.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灾与灾情统计组:
1.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2.集中受理受灾群众诉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为受灾群众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损毁调查和恢复组:
1.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2.组织调运抢险救援产品、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3.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
4.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镇属及市属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村党总支书记为防灾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时刻警惕,加强巡排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组织转移群众,同时报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灾救灾工作,服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灾害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灾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灾情变化趋势,通报灾情和抗灾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应急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抗灾救灾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
七、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科学安排好领导带班24小时抗灾救灾值守,负责雨量监测,水位统计、接听上级传真、电话指令等,同时做好记录。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由书记或主任(负责人)带领一名干部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
(二)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防灾工作,了解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如实向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上报情况,如遇重大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延报。
(三)巡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对各类工作对象设立巡查负责人,在正常天气要安排两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气要随时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气时,责任干部要对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进行逐一上门通知。
(四)督查调度制度。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防灾责任人进行督查、抽查、调度,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敷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追责制度。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防灾救灾指令,不坚持24小时值班的;不及时组织对防灾工作对象进行巡查的;不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的;对影响防灾救灾安全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处理的;不坚守防灾救灾岗位,不服从调派,擅离职守的;不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及时组织安全受威胁的人员转移,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汛情、险情、灾情的,将进行追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各单位、镇村责任干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亲力亲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纪律,切忌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保障投入。各村、各单位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力队伍、物资储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抢险救灾。
为了保障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
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
成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
成员:
4、灾害调查组
组长:
成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
成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
成员: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
成员: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
成员:
9、运输组
组长:
成员: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
成员:
三、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发布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及时传达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
(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减灾职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进一步保护全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全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宣传主题,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高庄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开展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娜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刘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黄渠桥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站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组长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征自武、财经服务中心副所长徐学林、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娜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财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农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组长由政府乡长闻立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助理尚亮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平罗县农商行高庄支行。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学敏担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所、综合中心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市、区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地震局、住建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宣传目的
结合近年来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众宣传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基本知识。通过开展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唤起群众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深入普及应急管理基本知识和防灾减灾、避险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宣传方式
1、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基层社区、村寨集中开展一次应急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街头宣传活动。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知识讲座,设置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宣传栏。
2、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以案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3、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城镇街道、社区、车站、广场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宣传。
4、设置咨询站点,派发宣传资料。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5、强化日常宣传,注重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探索平面媒体专栏、专题网页等长期宣传方式,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活动时间
开展基层社区、村寨应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常年进行,形成常态。集中开展活动的时间可确定以活动周的形式进行,根据本地实际,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前后、防汛抗旱敏感时段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社区村寨应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逐步提高广大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增强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2、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区基层社区村寨应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3、突出重点,总结经验。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善于借助各种新兴媒介载体,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将排查和整治相结合,以排查促整治。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信息交流,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根据《XX县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灾情判断
当发生有感地震时,可能出现房屋晃动、吊灯摆动、物品移动、照明电源中断、通讯联络中断、电梯停运,现场人员惊慌失措、秩序混乱、拥挤、踩伤、摔伤、砸伤、人员被困等情况。
(二)组织指挥体系
指挥长:XXX、XXX
副指挥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
集结地点:卫生院门前空地。
(三)医疗救护队队长:
副队长:
成员:
(四)应急程序:
1、全体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当有感地震或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委会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赶到医院,根据现场职务高低依次负责组织抢险救灾。
2、医院办公室在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委会主任报告,并通知抗震救灾抢救组。
3、抗震救灾抢救组成员在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解救伤员、尸体保管。
4、抗震救灾物资(铁锹、镐、铅丝、手电、钳子等)平时存放在后勤库房“抗震救灾专用架”备用。
(五)疏散程序
疏散方针原则: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震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1、指挥员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抗震救灾指挥权。抗震指挥部位置:院内空地临时指挥部。
2、总指挥抗震救灾时在医院的职务一一最高领导。
白天:院长、副院长,依次类推。
夜间:值班医师、护士。
3、各病区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让患者远离玻璃门窗、吊灯等头顶上的装饰物,保护好头部,就近躲在坚固的床下、桌子下或墙角,关闭空调、照明电源,保护好患者,防止发生患者跳楼摔伤、电击伤、踩伤等意外事故。
4、手术室医务人员停止手术,坚守岗位,按急救处理原则用无菌物品保护伤口,防止感染,并将手术患者转移至远离玻璃门窗、头顶无装饰物的无菌安全地区,保护患者体位,使用简易呼吸器,保证患者吸呼道畅通,静脉通道畅通,地震停止,继续实施手术。
5、对病房监护室的重症患者及术后患者,医务人员应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守候在患者床前,做好患者心理护理,保证患者呼吸、血压正常,静脉通道通畅,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门诊医务人员立即停止各种检查,坚守岗位,关闭各种仪器及电源。将病人就近躲避在坚固的办公桌下、床下及墙角处,防止砸伤。
7、财务人员立即将现钞和支票锁在保险柜内,带好钥匙,锁好门窗,就近隐蔽在安全区。
8、职能科室人员立即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到达指定位置,接受指挥部的领导、调遣。
9、药库、药房工作人员锁好门窗及毒麻、贵重药品,防止被盗、丢失,就近躲避在安全区,震后及时检对,并将情况报指挥部。
10、节假日及夜间地震时,全体医务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医院,听从指挥抗震工作。
(六)紧急疏散方式
1、住院病人及病房工作人员:
各病区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
2、门诊病人及工作人员:
经消防安全通道沿楼梯下至一楼后疏散至安全区。
(七)震后措施
1、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地震中病人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医护人员除对住院患者实施救治外,还要承担社会因地震受伤及其他患者的救治工作。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主任: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主任、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灾治安保卫组:
组长:村治保主任
成员:各生产队队长
职责:
⑴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村卫生室主任
成员:卫生院防疫员
职责:
⑴在地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抗震救灾物资供应组:
组长:村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1)在地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村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灾抢险救灾组:
组长:村民兵连长
成员:民兵排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群众,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6、抗震救灾人口疏散组:
组长:村妇女主任
成员:村妇女小组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7、恢复建设组:
组长:村委副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村委会。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镇政府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㈠村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㈣保证供电、通信的畅通。
㈤加强全村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村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
为做好水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乡防洪危机等自然灾害。
三、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量、水利、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
乡成立山洪灾害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乡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乡各部门成员、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本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区防汛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制定乡山洪灾害方案;组织全乡的山洪灾害、山洪灾害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由乡防指组织成立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实施安置保障。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综治办负责出现山洪灾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山洪灾害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山洪灾害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5、民生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6、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山洪灾害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乡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山洪灾害经费,并监督使用。
7、卫生院负责山洪灾害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山洪灾害受伤人员;组织医疗卫生和流行。
8、小学负责学校山洪灾害工作,防止山洪灾害,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9、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山洪灾害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日14时前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乡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由乡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发布汛情通报及防汛措施;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乡防指指今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从乡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工作;乡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乡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乡上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和7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日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
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重点地段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组长:
成员:
2、地质灾害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工作责任书和到户避险明白卡,发至各重点户,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抗洪抢险组
组长:副组长:司程健徐进军
成员: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4、救灾安置组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治安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乡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7、电力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乡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五、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派出所、乡公路所等部门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南坪辅导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郭廷民同志为组长,各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蔡庆勉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自修)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登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避震:教学楼一二楼同时进行,二楼按先“中间后两边”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XX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
一是场地集中安置;
二是征用设施安置;
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履行攀枝花市防震减灾系统在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四川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攀枝花防震减灾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在省人民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配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地震局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活动。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局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灾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市防震减灾局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等地震事件,由事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所在地县(区)防震减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及避谣工作,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协调、指导。
按照市防震减灾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在攀省局下属单位、各县(区)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视震情和灾情等情况,市防震减灾局组织、调配全市防震减灾系统力量,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立即成立攀枝花市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攀枝花市防震减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视情况成立市地震现场指挥部或组建市地震现场工作组。
2.1.1市地震应急指挥部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局机关各处室亦是指挥部的职能部门,震害防御处、科技监测预报处、综合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震害防御处负责具体实施指挥部指令。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统一领导攀枝花市防震减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决定是否向地震现场派出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地震部门汇报震情和灾情,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实施、协调生命搜索救援行动,视灾情提出请求省或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援助的建议;保障地震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的后勤供应;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其他职责。
指挥长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2.1.2市地震现场指挥部
市地震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其规模由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确定,可下设秘书组,震灾评估及科学考察组,现场通讯及图像传输组,流动测震观测组,流动强震观测组,流动形变观测组,现场分析预报组,现场后勤保障组等等。
市地震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市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市防震减灾系统各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邻近市(州)地震工作机构开展灾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在实施地震救援行动期间,负责现场搜索救援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指挥长负责市地震现场指挥部全面工作,参加灾区县(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2.1.3市地震现场工作组
市地震现场工作组在市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导市防震减灾系统各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协助灾区县(区)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规范应急救助行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灾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兰亭镇距绍兴市区5公里,东北部与绍兴市区接壤,东南紧接平水镇,西南与诸暨市相连。地域面积83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3.2万人。全镇拥有耕地2.7万亩,其中水田1.9万亩,旱地0.8万亩;山坡地及林地3.2万亩。
镇辖区内有病险水库5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0处,低洼易淹点3处,地质灾害点0处。镇级避灾场所1个,地点为镇敬老院,可临时安置灾民500人。
二、组织机构和设置
(一)镇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监测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社会事业和保障办负责,其职责为:
A.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以及灾区需求;
B.召集镇有关职能办公室听取各村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或通报,评估灾区形势并提出对策;
C.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级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转移安置组:
由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其职责为:
A.及时掌握灾区需转移人员情况,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据灾害发展程度分批组织群众及时转移;
C.做好集中安置点包括检测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灾中心以及镇级避灾点的灾民进出登记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3)监测预警组:
由城建办负责,其职责为:
A.认真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大灾的重点区域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
B.落实预防措施;
C.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具体方案,开展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4)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负责,其职责为:
A.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点;
B.每年年初视库存情况添置必需的救灾物资:如棉被、衣服等;
C.落实好用于救灾的食品供货单位并签订必需的协议;
D.做好救灾物资发放、领用登记工作。
三、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其中,特别严重灾害、严重灾害、较严重灾害的确定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一)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5%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20%以上;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4%以上;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较大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3%以上;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2、发生较大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较重灾害事项。
(二)一般灾害(Ⅳ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10%以上、20%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一定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7%以上、1%以下;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发生一般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5.0级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灾害事项。
四、灾情预警和信息准备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同时,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对全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报告上级各有关部门,保证灾情信息传递及时。各村的民政联络员兼自然灾害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的灾情汇集上报工作。
五、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监测预警组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要及时转移安置灾民,明确灾民转移安置地点、转移线路及负责具体转移工作的责任人。同时落实好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因灾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属能得到妥善安抚。
六、救灾物资储备
本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内备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与镇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货商签订临时应急供货协议,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以备灾民应急之用。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对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以及因灾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本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为确保我镇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及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镇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镇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为了做好全镇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纸坊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强万祥、镇长张虎林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杨炜同志、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副镇长李辉、杨星悦、郝会兵同志任副组长,各站所及派出所、医院、供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以及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至时间。
3、统一领导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人员,协调驻点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4、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跨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解决协调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向县政府请求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导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报导组
宣传报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长由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由党政办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王小强同志兼任,成员由武装部、派出所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4、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胡志锋同志、计生办主任陈海洲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学校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5、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财政所所长苏环春同志、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兼任,成员由财政所、民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办、供电站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
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组长由镇长张虎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财政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督察工作组
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公室,组长由纪检书记李春同志兼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
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紧急处理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
(1)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必要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查明次生、衍生灾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4)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
正常。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应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3)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4)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地震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必须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
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镇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3、调查和总结
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抗震救灾办公室。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地震应急期间通讯畅通。
2、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运输保证,本着平震结合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及时提供现场创伤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的基本设备,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4、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物资保障
民政部门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完善镇级救灾储备管理制度,增强镇级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资金保障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镇政府建立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保证在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3.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
5.宣传报道
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
(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辖区内或邻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上级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镇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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