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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工作要求,我区对xxxx年承办的省、市建议提案进行了自查梳理,并对xxxx年B、C类建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范文
xxxx年,市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x件(主办x件,协办x件),政协委员提案x件(主办x件,协办x件)。截至目前,全部x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按要求答复代表委员或反馈主办单位。在我区主办的x件建议提案中,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x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x件。xxxx年我区答复为B类、C类的建议提案共x件,经相关部门回头看和区政府办公室跟踪督办,目前仍不具备解决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区政府庚即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流程要求,登录市人大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和市政协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时进行签收,经对建议、提案具体案由进行分类梳理后统一交由相关部门、镇(街道)办理。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印发了工作通知,召开了交办会,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限期办理。
(二)增强沟通联系,确保办理效率。进一步强化办前初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办理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详细了解代表委员的想法,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办理中,坚持把提高面商率、解决率、落实率作为中心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走访代表委员,邀请开展现场踏勘,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实行开门办案,着力解决问题;办理后,对于回复时没有完全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在完全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时,及时告知代表委员,收到良好办理效果。
(三)严格规范办理,确保办理质量。一是健全办理制度。印发了《x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法建立可展示可查可追溯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我区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规范办理程序。按照分类交办、落实责任、调查分析、走访沟通、研究办理、答复反馈的工作流程,认真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所有答复函均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终审后答复代表委员,确保了回复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办理时限。区政府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期限,所有协办件在x个月内函复主办单位,主办件在x个月内答复代表委员,确保了办理时效。
(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实效。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对过程和结果的监控考核,奖惩逗硬,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质量、程序等方面加强督查和指导,对办理工作不及时、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在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向代表委员答复的基础上,督促各承办单位对上一年度的B、C类答复件进行梳理,能在年内解决的限时解决,有效促进了建议提案的落实和转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虽然区政府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天的工作中,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工作规则、实地督促指导等方式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培训,全面提高办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不仅培训各承办单位办公室经办人员,还要通过经办人员使培训工作延伸到各单位内部业务科室,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二)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积极探索办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将办理建议提案与推动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从简单的你问我答向主动思考谋划工作的转变,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不断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问题解决。
(三)进一步抓好二次办理和回头看。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答复意见,区政府将责成分管副区长及时专题研究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做好二次办理,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加大对正在办理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类建议提案的督查力度,认真做好办理回头看,促进更多的B、C类件成功转化为A类件。
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03件(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67件)。其中,思路类的2%,项目资金类258件,占办理总数的85 %;解释说明类的39件,占办理总数的13%。今年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二是办理的要求高。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厅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一、办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2005年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总的要求是:认识要再深化,领导要再加强,方法要再创造,质量要再提高;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达到“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办理的主要方法 (一)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我们在所有建议、提案中选择了一些政策性较强、事关交通全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请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1、党组集体办理2件: (1)、1315号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2)、307号提案《解决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的提案》 2、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8件: 李 安 厅 长: 164号提案《请求增补湘西州县际公路计划》 陈明宪 副厅长:1448号建议《关于请求建设吉首至凤凰高等级公路的建议》 詹新华 副厅长:34号建议《关于解决因重点工程建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建议》 杜 翔 副厅长:1669号建议《关于请求对芷江收费站实施搬迁的建议》 邹和平 副厅长:72号建议《修改湖南省实施 办法,确保公路两侧用地》 吴亚中 总 工:253号提案《涟水流域生态和城市发展用水水源建设及涟水复航》 汤新建 组 长:705号提案《关于加强公路修筑中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李德旗 局 长:707号提案《完善立法,优化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处室分类办理 今年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和处室有:规划办79件,公路局77件,计划处51件、县乡办42件、财务处31件、航务局8件、高管局7件,基建处6件、法规处2件。各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在4月30日以前全部办结送厅办。厅办在5月30日以前完成整个办理工作,并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报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对思路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全省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到计划中去。对资金类的建议提案要多方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根据省上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各承办单位、处室要走出去、请进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
20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指导下,我办积极开展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赣市府办电[20XX]260号文件要求,现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会”期间,我县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9件、政协提案63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这些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办理完毕并予以了答复,办复率达到100%。
所提建议、提案涉及我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教育等各个方面。收到建议、提案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交办工作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以提高面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会上,县政府还与各承办单位签订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办理工作的责任对象和五项目标任务,要求在三个月内保质保量办结所有的建议、提案。会后,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办理,大部分建议、提案被采纳或部分采纳。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9.5%,对于不满意的办理件,我们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在做好解释工作基础上按规定重新进行了答复,赢得了代表、委员理解和支持。具体办理情况是:
(一)所提问题已由承办单位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有43件,占总数的32.58%。如,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把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的建议》。县政府十分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必须抓紧实施好该项民生工作。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启动,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如,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学校路口交通安全问题的提案》。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学生上下课时的交通安全。目前,有关部门加强了值勤,在学生上下课、职工上下班的人流、车流高峰期进行疏导,确保安全。在实验小学、全南中学、二中、二小等学校路口,还进一步完善了人行横道线和相关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有74件,占总数的56.06%。如,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垃圾场污染问题的建议》。县里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予以解决: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现有垃圾场的污水治理;另一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新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进度。这作为我县30项重点工程之一,目前进展顺利,待此项工程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垃圾场污水污染问题。又如,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县城范围内增设公共卫生设施的提案》。县里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完善城区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公共设施的建设位置;另一方面,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公共厕所的建设,以后凡报建的公共建筑或已规划公共设施建筑的,都必须按要求配套建公共厕所并免费向市民开放。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C类件)有15件,占总数的11.36%。如,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由于现阶段国家对失地农民参加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尚无明确的政策规定,因此我们只能积极向上反映。对于少数经济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地农民,可到当地村委会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县政府按照“认真负责、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办理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并及时完成了办理工作。
(一)践行“三个代表”,切实加强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始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民主,改进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工作的大事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切实加强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常过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对重要提案还亲自参与办理,多次就建议提案中提到的有关问题提交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解决。二是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作为分管领导主抓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为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能及时、妥善得到办理,常务副县长明确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要狠抓督查落实,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质量”三到位。三是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加强了分管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的指导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了建议提案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对口分工,建立了主任、分管副主任、督查室专人、各对口秘书四级联动督办机制。五是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专人抓、有时间抓。
(二)落实“三个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机制。
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全面落实办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一是办理制度到位。在县人大、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逐步形成了一套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程序规范的办理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办理程序到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0*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答复件的格式、办理工作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对答复件的内容、格式、文字表述等予以认真把关,尽量避免文字及格式错误,使建议提案的答复更加规范化;交办会议后的10天内,在个别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提出退办并申明理由时,县政府办公室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请示分管领导重新确定承办单位,避免了职责不清等问题的发生;对各职能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件,都由部门领导审签后,按要求修改答复件,定稿后打印成文并寄送到位,促进了办理工作程序的进一步规范。三是办理措施到位。今年,各承办单位能够结合实际工作,狠抓“问题解决率”,不断拓展办理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建议提案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花大力气进行研究办理,做到了重点问题重点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积极办、一般问题热心办。对有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解释,求得理解。
(三)强化“三个环节”,有效提高了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诚”字当先,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一步促进了群众满意度的提高。一是强化面商环节。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采取电话沟通、见面座谈、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和委员实地调查等办理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通报办理的进展情况,面商率达到100%。对于疑难建议提案,单位领导都能亲自参与面商。二是强化沟通环节。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交叉性、边缘性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能够积极主动牵头进行办理,协办单位在收到承办件的一个月内都能将协办意见书面寄往主办单位。对一些部门之间确实难以协调或确需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建议提案,有关承办单位能够积极做好调研工作,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协调决策,待协调后再答复。三是强化督查环节。县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运用上门询问、文件催办、电话督办、书面通报等手段,定期不定期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往年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办结的建议提案,看其中有无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二是对时间跨度长、已着手解决但尚未完成的事项,看能否如期完成;三是对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看目前是否具备条件可以解决。如20XX年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公交车线路的提案》和《关于规范我县公交车运营秩序的提案》,我们结合今年的建议提案继续进行了跟踪落实。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拟定了《全南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交车的路线、候车站点的设置和对公交车的管理,不断规范公交车运营秩序。目前,县城的第一批公交车站点正在兴建。通过“回头看”,进一步解决了一些问题,改进了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在办理建议提案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与代表和委员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办理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工作迟缓,效率低下;个别单位对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的问题有推诿、扯皮现象;有的部门由于办理人员变动,存在办理业务不熟、答复不够规范等现象。这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办理方法,使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民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2016年人大建议8件(主办5件、协办分办3件),政协提案22件(主办15件、协办分办7件)。2013-2015年"B"类滚动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涉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主办件9件,区划地名的主办件9件,殡葬事务的主办件5件,社区的主办件3件,社会组织、慈善事业、防灾减灾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主办件各1件。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履行政府责任、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水平、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协商,融入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取得了"代表委员满意、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健全办理工作体系。注重办前分析研究。办前对建议提案的内容、重点、办理要求等认真梳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找准问题症结,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落实完善办理责任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实行承办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审改、办公室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定、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分级责任制,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推行分类与集中办理。对重点建议提案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督办,重点落实。对民政局牵头的主办(首位)分办件加强协商办理,保证会办质量;对民政局参与的会办件,优先办理,确保及时将会办意见反馈主办(首位分办)部门。着力提升办理能力。采取以会代训和局办公室全程跟踪服务的方式,提升建议提案整体办理能力。
(二)全面落实办理协商机制。坚持真诚沟通。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所提建议的背景与要求,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优化办理思路,完善办理结果。对于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积极推动代表委员、民政局及各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会商,凝聚共识。坚持及时反馈。建立了多渠道反馈机制,各承办科室在建议提案办理的收尾阶段,通过面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再次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沟通回应有关问题。
(三)自觉强化约束激励。加强跟踪督办。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工作督办事项,按时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考核激励。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并与"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相挂钩。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市政府建议提案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更好地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倒逼办理质量的提升。
二、主要成效
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一些是局里正在着手研究解决的,还有一些集中于长远发展方面。针对这一特点,我局狠抓成果转化,努力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增进社会福祉。
(一)推进了养老机构转型发展。今年,结合办理9件养老方面的建议,开展了"医养结合试点",推动了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转移,推行社会化代养服务,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启动了全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调查摸底,推进了润泽医养中心项目等重大养老项目建设,健全了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考核机制。
(二)加强了临街楼门牌管理。为认真办理章登银代表提出的《我市临街街道门牌管理的议案》和市民盟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临街街道门牌号码管理的建议》(252号)、汪高社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居住小区道路命名与立牌的建议"(70号)等提案,报请市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从今年6月起启动了临街楼门牌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整治后统一安装临街楼门牌,逐步实现市区临街楼门牌标识系列化、编码科学化、规格标准化,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促进了相关民政工作。认真吸纳王维首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的建议》(259号),多次就社区盖章证明事项开展调研,形成《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研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社区〔2016〕4号),规定社区可以出具8类证明事项,并将其纳入社区综合受理范围,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处置",让社区出具证明的同时,后台自动生成电子档案,使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更加规范,也保证了社区印章使用安全。认真吸纳翟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在培育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启动了政社脱钩改革,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组织倾斜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体系,加强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结合办理王东贵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民盟**市委提出的《关于**墓地建设布局的意见》(8-2-165号),推进《**市公墓布局规划》(2015-2030年)编制工作,确定建设一座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促进了我市公墓建设和发展。
(四)助力民政未来科学发展。我局在谋划和促进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时,特别注重发挥相关建议的决策参考作用。对于建议中涉及的长期困扰民政发展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于那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强,当前难以落实的问题,局里也深入研究破解办法,同时将方向性、愿景性的合理建议列入下步发展规划,融入长远发展。如认真研究马卫东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新建小区命名的建议",确定了下一步小区命名的思路。汪高社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行政区划的建议"涉及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需要省政府审批,我们将在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借鉴,适时开展调研,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陈全德委员提出的《探究"子女带薪"护理老人》,我市暂不具备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案办理协商”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和途径,确立了“提案办理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不仅能够提高提案办理的工作质量,还可以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调动承办单位的积极性,理顺各方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提高提案办理有效性,增强协商民主实效性。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程序化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和制度,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因此,协商程序如何设定、协商方式如何选择、协商结果如何落实,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协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提案者、承办单位、政协组织都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要建立健全沟通协商平台,加强各主体间“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广泛听取、充分吸纳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良性互动,形成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先协商后落实的协商程序。明确提案办理协商的程序,是严格进行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保障。
提案办理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供便利条件,支持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并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协提案工作,让群众主动配合委员收集社情民意信息,为他们掌握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创造良好条件,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建立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遴选重点提案的选题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增强选题针对性和实用性,避免因选题雷同、重复而造成的资源浪费,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提案办理中,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承办任务后,一要吃透案情,在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后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了解其具体要求,征求和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要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规定办理质量和回复时限要求,落实专人负责,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制定详细地办理方案;三是要主动建立起与提案者、政协组织之间畅通的三方协商机制,与提案者当面沟通交流,准确了解他们的意见、建议,与政协组织沟通协商,共商办理的方案措施;四是要让提案所涉及的地方和群众充分参与到提案办理的过程中来。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他们的意见、建议,真正使提案办理符合民心、顺应民意、实现民愿。
提案办理后,承办单位不能简单对提案一复了之。一是要对提案认真答复,要以规范的文稿,把提案所提问题、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详细反馈给提案者;二是在提案办理落实后,要主动邀请提案者进行实地察看,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三是通过电视、报刊和网络向社会公示提案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必要时承办单位还可以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提案者和涉及的群众代表参加,面对面协商讨论办理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提案办理满意率。
明确协商程序,可以增强参与各方的协商主动性,各个方面协调配合,各个阶段环环相扣,增进提案办理协商的有序性,进一步促进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的相互沟通和平等协商。
要实现提案办理协商的重要作用,就要以协商的效果为导向,积极开拓思路,灵活多样地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协商方式,建立起协商主体共同的工作目标,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除了过去常见的会议协商、现场协商等协商形式外,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外地协商的先进经验,创新协商方式,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提案现场答复会。政协组织可以在政协全会期间,组织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与部分政协委员召开提案现场答复会。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政协委员面对面,现场协商答复委员在全会期间所提出的提案,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提案,单位负责人可以直接作出表态答复,对于需多部门合作共同办理的提案,部门负责人可以当场协商,形成提案落实计划表。提案现场答复会可以充分体现出政府部门办事的高效率,提高委员提案办理满意度。
提案办理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将政协委员的提案尽快转化为现实成果,有必要建立起政府与政协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在联席会议上,政协委员作为提案者可以充分解读提案,把提案的来龙去脉详尽陈述清楚;而作为提案承办单位的政府部门也可以就提案落实的客观条件及目前存在的具体困难发表意见,给出提案落实时间表。提案办理联席会议可以彰显出政协提案的答复机制,即政府部门必须限时答复,避免提案出现“始以隆重推出,继而无疾而终”的命运。
加强集体提案办理力度。民主党派、专委会等团体的集体提案都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凝聚着各界别的集体智慧,代表着广泛的社会意愿,在提案协商办理中要给予更加关注。政协确定重点提案时,要征求民主党派、专委会等团体的意见,因为他们的集体提案对社情民意的调研更深入,对群众的需求更了解。重点提案要更多地从集体提案中挑选,每个集体提案都有政协主席、秘书长督办,提高集体提案的办理质量。加强集体提案办理力度,是政协各团体利用政协舞台进行协商民主的形式,对新形势下加强协商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贯穿提案办前、办中和办后等提案办理各阶段,为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搭建了共同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协商主体共同协商交流,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建议,对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目的在于优化提案工作,最终把协商的结果落实到提案办理工作中,实现办理实效的最大化。
营造提案办理协商的氛围。政协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不能一送了之、一转了之,而应该一抓到底,做好跟踪落实,确保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此,要改变过去相对简单的提案办理答复方式,通过提案办理协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提案办理工作,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提案办理协商的良好氛围,使提案得到更好落实,发挥提案最大的社会效益。
建立提案办理督办机制,以制度作保障。提案办理制度化是推进提案办理取得实效的根本保障。政协组织要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征求意见、现场调研、走访委员、视察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好提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指导,促使提案得到有效解决,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同时,政协组织可以与党委、政府开展联合督办,及时追踪协商成果的落实情况,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督查和绩效管理部门应参与提案督办工作,结合办理实践,完善和规范办理程序,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承办单位可以通过邀请提案者实地查看、召开协商座谈会、现场反馈办理情况等形式展示办理成果,并接受政协委员针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民主测评。
提案办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强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主要负责人考评内容,明确规定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包括组织领导落实,承接、协商、办理、答复的程序规范,意见建议的采纳,办理的后续反馈等内容。考核机制的健全,特别是年终考核时对提案办理未进行协商沟通、未落实提案内容的承办单位扣减相应分值,将进一步激发承办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承办单位紧扣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个环节,与政协委员沟通,征求意见,提高提案办理的委员满意率。
2020年,市府办转交我局办理的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含议案转建议)主办件5件、会办件36件,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主办件12件、会办件21件,共74件。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了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面对量大面广的工作任务,我局落实责任机制,着力做到以下三方面。一是明确分工。接到办理任务后,我局指定专人,将办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传达上级有关办理工作精神和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和要求。二是落实责任。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办科室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每件提案办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三是加强督办。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进度滞后的科室单位进行提醒、催办,确保办理工作运作有序、跟进有力、问责有据。
二、加强沟通,提高办理水平
在办理过程中,相关科室、单位积极落实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与主、会办单位和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特别是承办主办件的科室、单位,把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过程,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座谈调研活动。通过座谈,认真采纳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
三、牵头统筹,办好重点建议提案
在办理重点建议、提案时,我局组织开展相关调研,精心制定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的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在重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在办前、办中及办后多次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回复意见针对性强,有理有据,表述准确,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代表、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给出“满意”评价。
四、注重实效,力求解决问题
我局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与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确保办理工作实效。
(一)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初见成效。2020年,我局主办的涉及“城市品质提升”建议提案共5件。我局以办理工作为契机,积极谋划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组织编制《花边岭商圈城市设计》,从城市修补、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方面入手,将经营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全面铺开花边岭旧商圈活化工作。组织编制了《金山湖流域沿线城市景观风貌提升规划(草案)》《惠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草案)》《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城市设计导则(草案)》等,通过整体的城市设计研究,探索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设计与实施路径。
(二)统筹推进污水、排水管网建设。2020年,我局主办的涉及“城镇供排水管理”建议提案共4件。我局对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并将这些意见建议吸纳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全市污水、排水管网建设。全年计划建成391公里污水管网、改造125公里老旧管网,合计516公里。截至9月底,我市已完成新建污水管网405公里,完成改造老旧管网123公里,合计528公里,完成总任务102%。
(三)物业小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20年,我局主办的涉及“小区建设管理”建议提案共2件。今年以来,我局着眼于行业治理,探索构建“3+1”行业治理新格局,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积极推动成立惠州市住调委(广东省首个市级住调委),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的社会治理,使物业小区矛盾纠纷的化解更加和谐、高效、便民。推动“房地产行业自律促进委员会”“建筑行业自律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委员会”高效运作,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行业治理体系。组织实施《关于以党建引领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基层社区治理的引领功能,在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上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市共有7个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党支部,10个物业企业党支部纳入建筑和房地产行业党委管理。此外,认真组织做好对全市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已完成2000年前城镇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整治方案。西湖周边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示范项目已全面动工。
五、严把时限,提升办理质量
在办理过程中,各相关科室、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办理计划,及时开展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回复完毕。其中,主办件答复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由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发;会办意见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努力做到回复意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程序、格式规范,针对性强,态度诚恳、有理有据、文字精炼、表述准确。
特此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在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7件,数量列所有承办单位第2位,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2件、会办25件)、政协委员提案60件(主办4件、会办56件)。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均达到“四个100%”,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100%。办理结果均采取网上办理、纸质回复的“双轨制”,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我局6件主办件,除I015号建议《关于增加干部职工体检次数提高体检标准的建议》、351号提案《关于护士护理津贴应由财政支付的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因政策原因难以解决,办理结果为C类外,其余4件办理结果均为B类以上,其中,57号提案《关于完善存量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实现存量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所有主办件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均达到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办理能力
我局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关乎全局的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财政地税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领导到位。市交办会议以后,我局马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处室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局党组专题研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局办公室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分办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主办处室、会办处室、分管领导、办理时限,确定办公室督办岗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办理考核力度。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完善《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对承接、交办、调研、办理、面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予以严格规范。一是以“三个办”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基础上,留待以后办。二是以“三个不”为坚守,即: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三是以“五个关”为专守,即:办理之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过程中把好“期限关”,答复时把好“格式关”。四是以“四个100%”为要求,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强化沟通,注重协商,提高办理满意度
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办理环节做到“三沟通”。一是签收后15天内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建议、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在答复前进行面商,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好代表的要求,在办理结束后15天内将办理答复文件及《办理反馈单》寄送给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听取反馈意见。办理答复后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建议、提案领衔人通报。沟通、协商采取电话、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
(四)联系实际,狠抓落实,提高办理实效
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财税业务工作的抓手,彻底改变过去办理提案“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认真研究、破解难题、狠抓落实。
民建市委会提出的57号提案《关于完善存量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实现存量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建议》,针对存量财政资金的管理现状,就如何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存量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提案单位负责人、领衔代表进行面商,认真领会提案内容,并由局领导带队上门征询意见和建议,就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相关政策、我市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共同探讨,期间,经办人员与提案单位负责人、委员电话(信息)沟通10多次。经反复沟通,我局结合提案内容,立足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丽水市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并上报市政府,《办法》就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范围、原则和操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下一步,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将全面开展单位公款存放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盘活政府性沉淀资金,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管理平台,提升政府性资金调度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提案领衔人对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均表示非常满意。
柳昌发等11位代表提出的第A020号建议《关于要求尽快出台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补政策的建议》,对如何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效益,限度的争取省补资金,进一步促进全市区域统筹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和代表沟通联系,并专门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对目前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本级财力等实际情况,就如何统筹财政资金,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加大对县(市)转移支付力度提出了《争取省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补资金工作建议》,同时,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主动到庆元县就该《工作建议》主要内容与领衔代表进行沟通,提出办理意见,领衔代表对办理意见表示满意。下一步,我们将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工作,积极落实《工作建议》相关内容,在现有市直财政、单位拨付县市资金的盘子里,做足存量文章,做大符合省转移支付的区域统筹基数,使各县市得益更多。
民建市委提出的56号提案《关于整合我市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支付服务平台的建议》,提出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有序推进现有平台整合、加强统筹规划指导推进信息共享,实现人力社保局的社会保障卡代收代付平台和财政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解决重复建设的浪费问题,并方便百姓办事。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大量的调研,掌握现有各平台的基本情况,经全面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意见,并针对县(市、区)实现社保信息数据在全市实现共享问题,多次与市人劳社保局对接协商后,我们考虑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来推进两平台整合,并确定在莲都区先行开展推进两平台整合工作试点。在试点过程中,财政、社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和技术对接,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解决两平台数据共享可能出现的问题,争取在2016年上半年能实现两平台的数据整合共享,真正实现各项补贴发放“一卡”通。试点成功后向全市推广应用,实现政府系统公共资源的有效整合,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在调研、座谈等环节与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提案领衔人表示对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均非常满意。
虽然,我们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作出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一些因涉及体制、政策、财力等条件不具备的建议、提案,在办理上仍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还不够高;办理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财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仅要做到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使办理“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财税事业再上新台阶,让党委、政府满意,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0XX年,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县政协委员关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加快重点工程前期手续行政审批效率”2件提案。在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对承办的2件政协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政协提案的办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国土资源职能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在分办环节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办理任务及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一是强化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对办理工作作了明确要求,提出要增强办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把办理提案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改进工作的过程,抓紧抓实,确保成效。
二是落实任务。我们在收到交办件后,立即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提案交办会,传达县政府有关精神以及县政协提案委相关办理要求,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在查摆不足、分析新办理件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办理要求。并由局办公室将办理件分类登记、分别移交至责任股室。
三是确保实效。局办公室加强办理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化的办理要求,督促责任股室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我们始终把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等主管部门的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
一是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要求各承办股室在着手办理提案答复过程中,主动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听取意见,了解所提提案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再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征询委员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争取满意答复。
二是做好办理过程中的协调。一方面,抓好外部沟通,积极主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吸收好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抓好内部协调。对涉及两个以上股室办理的提案,由主办股室牵头,协调协办股室及时办理,并由主办股室将意见综合整理后及时办复。
一是办理过程力求规范。我们从提案的分发、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做到严谨有序。
二是办理结果力求满意。通过动态化管理,有效监管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提案高效、高质办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主动上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特别是对限于政策问题和实际情况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委员解释,取得委员的理解,赢得委员的支持。
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在各股室、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按时、按质完成了提案答复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有特色、上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认真做好xx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协提案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承办的提案为载体,以落实民意主导政务,把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收集掌握民意的重要渠道。我局会办提案于6月13日之前完成提案答复,主办提案于7月17日前完成提案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实现了百分之百,圆满完成了xx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对接会上,我局陆续收到15件政协委员提案,其中收到《关于对商家促销、宣传推介及节庆临时活动取消城管审批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398号)、《关于政府公开非敏感数据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270号)主办提案2件,《关于加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332号)等会办提案13件;包括委员来信《关于筹组成立南宁市东盟区场外电子交易所建议》提案1件,承办自治区政协提案《关于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标的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xx0249号)1件。《关于政府公开非敏感数据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270号)委员提案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退办提案1件。《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建立前置审查制度的建议》(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133号)委员提案属于许可前监管部门为公众提供食品生产工作信息咨询的范畴,转为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主办单位,我局为会办单位。
收到提案后,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我局主要领导主抓督办,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我局各责任科室结合全面深入开展放管服活动,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认真负责对待,耐心细致地办理,并以此强化服务意识,助力首都营商环境大力改善和提升。
(二)深入探讨,找准问题。我局按照分工对每一件提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与讨论,对政协委员所提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商讨,针对政协委员提出《关于改善和提升南宁市投资软环境的几点建议》、《关于形成全市合力,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建议》、《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等提案,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共识,力争所有问题解决到位。同时,加强与发改委、税务局、食药局、城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在办理过程中,我局采取主动致电征求意见的做法,与提案人电话协商。4月18日,我局提案承办人主动致电联系提案人,了解提案人提出该提案的想法。并与提案人交流经营性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提案办理方案。8月23日,再次主动致电提案人,就提案办理情况再次征询意见,提案人对我局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办复工作表示满意。
(四)加强督导,推进办理。接到政协提案后,我局召开提案工作督办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牵头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对办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二、存在问题
少数承办科室只注重面商、答复,不注重工作措施的检查落实和回访征求意见工作。
三、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继续关注民情、民意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发展。
(三)做好续复工作。针对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尤其是要加强提案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让政协委员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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