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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记叙文作文16篇
以最初的炭棒、石器,到后来的毫笔、鹅毛笔,书写工具日益增多,字体风格日益多元,语言文字也日益绚烂——世界进入了空前的文明时代。
念旧的我,有份日久弥新的钢笔情结。
儿时,将这沉甸甸的笔当作画棒,勾勒童年;小学三年级,满含骄傲成为第一批用钢笔的学生,多了些自定义的成熟;再大些,以一手潇洒的硬笔字为荣,赢得瞩目;而现在,一群中性党之间从容地抽着蓝黑墨水,别具一格。
这该是种被弘扬的风尚罢。
身边人早以中性笔简约、快捷、流行等原因将钢笔塞进箱底,抓起了不曾被提倡的中性笔,自此笔速更疾,效率更高,却也因之将一手好字写成了印刷体——多么千篇一律、得不偿失啊!曾建新十年苦练软笔书法,因一管油芯而毁于一旦;曾方正规矩地写了千日田字格,终以蹩脚的“印刷体”告终。对一个狂热于钢笔的人而言,中性笔百害而无一利!
与之相比较,钢笔则出色多了。
一个使惯了钢笔的人可以写出高于中性笔的效率;一个操作久了钢笔的人可以写出赏心悦目的字体;一个以钢笔作礼物的人可以显示出其厚重、雅致;一个爱钢笔胜过爱财物的人定是个不俗的才人。
于我而言,钢笔已不单单是种书写工具,而深深刻进我的生活。
少时,因摔坏一支顺手的钢笔,痛心惋惜半月;挚友生日,因送其一支精心挑选的钢笔,而欢愉至今;月考失意,因父亲一支刻著名字的钢笔做惊喜,后来居上。
时隔数年,早已“牺牲”的钢笔,被我小心藏在一宽大笔袋中,偶尔翻来追忆;光阴流动,昔日要好的挚友,至今仍形影不离;伏于桌案,一支刻名金笔,激我挑灯夜战……
曾有人问我用钢笔把作业写到全班最快的秘诀,我笑笑,不语。
那条状的冰冷金属,早已温热于指中,曼舞于纸上,融于我心。
十六岁,离开了那极具压力的高中校园。无知如我,登上了以前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三尺讲台。站在那盛满渴望的讲台上,用我那仅有的贫瘠的知识面对台下50多双渴望的眼睛,感到身上有一种神圣的力量,有一个伟大的使命:我要用我的所学教会他们,我要把“老师”这个神圣的称呼永远地停留在我身边。
从那以后,我忘却了辍学的痛苦,每天都尽职尽守地备课,努力地一遍又一遍地对我的学生讲课,努力地让每个喊我“老师”的学生都能把最基本的知识学会。就这样,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走过隆冬,走进雨季。自己一天天成熟,面临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却依然稚气依充满渴望的眼。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是多么无知,多么的不负责任,就因为上过一年的高中,我就可以站在讲台上?不,不能,我身上缺少了作为一个老师应有的气质。我没有受过正规的师范教育,没学过《心理学》,不知道也不懂得孩子们千变万化的心理。我茫然了,感到万分惭愧——我这是在误人子弟,我曲解了一个“老师”真正的含义,我亵渎了“老师”这个神圣的称呼。我该怎么办呢?无数次我这样问自己:离开吗?可我在不知不觉中已深深依恋上那三尺讲台,爱上了黑与白最完美的乐章,熟悉了每天都听到的充满童稚声的“老师好!”离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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