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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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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业务工作总结(通用12篇)

林业财务工作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园林绿化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园林业务工作总结 篇1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化、干道绿化、防护绿地等专项园林绿化工程,单位家庭绿化、居住区绿化等与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及与园林绿化相关的花坛、园林小品、假山、草坪、园路等绿化工程。

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是指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单位。

第三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区(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市区(县)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必须按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和接受年度资质审查。

关联法规: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申领资质证书,必须一律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核发或报有关部门核发。

第六条新设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报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发资质试行证书,两年后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审查验收合格,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第七条除规划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地点和规模不限外,其余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规划设计乙级和施工二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可承揽省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但规模限在50公顷以下;

(二)规划设计丙级和施工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可承揽省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但规模限在20公顷以下;

(三)施工三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只能承揽市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限在10公顷以下。

第八条外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在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

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到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在本市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第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先委托持有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然后施工。

专项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定与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和与园林绿化相关的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有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委托持有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施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施工。

第十一条实行招标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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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林业财务工作总结集合

林业财务工作总结

林业财务工作总结 篇1

时间如流水,转眼间又是崭新的一年。20xx年,区林政管理稽查站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整合了工作队伍和岗位安排。一年来,我站在林业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加强规范林业文明执法,为我区形成爱护森林、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1、全力以赴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按照试点先行,梯级铺开的原则,于4月18日全面铺开。从5月初开始,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全力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完成全区16.9万亩生态公益林确权划界工作。

目前林改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区涉及林权改革村297个,已完成260个村,占林改行政村的87.5%。全区集体林地44.4万亩,已确权面积41.3万亩,占总面积的93%,确权总宗数6661宗,完成林权证办理发证面积15.6万亩。在确权面积中:分山到户面积4.02万亩,占9.7%。均股均利面积4.66万亩,占11.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8.68万亩,占45.2%。流转面积6.28万亩,占15.2%。基中形式面积7.66万亩,占18.60%。

2、严格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林业局内部分工,我站负责监督采石场等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在工作中将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工作作为重点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根据我区的特殊情况,我们将临时占用林地时效定为一年。由于我区的采石企业大部分都处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办理证要报省里审批,且省局对破坏环境较严重的采石企业的手续办理实行控制等原因,导致目前我区采石企业临时占地的手续难以办理。

3、加强木材流通市场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遵照《x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实行资格审核。经现场调查核实,报林业行政审批科审批。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事后监督,使其行为在森林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区共有木材经营户23家,加工户4家,其生产、经营加工行为都在我们的监管之中,尚未发生违法经营(加工)现象。并对违法运输木材、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0起,其中违法运输10起,违法占用林地10起,无行政败诉案件和错案发生,处罚标准、处理结果公示率达98%以上,切实保护了我区的森林资源。

4、规范林木采伐管理,控制滥伐林木案件

一方面加强对森林、林木采伐办理证、伐后管理,实施木材采伐现场监督,对还林实际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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