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保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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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保密工作总结汇总16篇

机要保密工作总结

机要保密工作总结 篇1

按照县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保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规定了保密内容

我局保密事项包括:尚未公布的干部调整情况、分局人员个人档案及考察材料、各类考试题目、查处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违纪案件的方案、请示、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偷税案件举报人及尚未处理的偷税案件的内容和调查情况、未审结的一般违纪案件的案情和有关材料,举报处理方案、纳税人重要资料、检举人的姓名、地址、及可能危及其安全的有关情况、无公开必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单位内部事项等。

二、明确职责,成立组织

我们教育全局工作人员都要认真遵守《保密法》,严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各股(室)、所也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使大家增强保密观念,切实做好文书处理、会议、通讯、宣传报道、计算机信息等各方面的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传的不传。

我局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各股所也都配备了一名政策性强、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同志作为保密员,在保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保密工作。

三、划定了保密的重点部位我局保密的重点部位是:

(1)办公室:档案室、文印室、传真机

(2)政工股:人事档案及考察材料

(3)计会股:没有公开发表的有关数据等

(4)监察股:举报材料和案件资料

(5)有微机的各股、所

四、详细规定了保密要求

(一)文书工作中的保密

1、秘密文件在印之前都要依照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规定发放范围。选编、汇编文件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密级和扩大发放范围。

2、秘密文件在局内打印,确须在外印刷的,须经局长办公会决定通过。要严格按批准的份数不得多印。

3、办公室收到机要稿件,要进行登记,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取,并签字。

4、除经领导指定者外,其他人员不许代收、拆阅或代行保管绝密文电。寄给领导亲启的信件,除领导授权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拆阅。

5、复印秘密文件,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在办公室登记,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借阅机要文件须经主管局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机要文件管理部门登记。

7、不准携带机要文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带回家阅读。

8、工作调动或退休、离休时,对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

9、每年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应按文书立卷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发给各单位的秘密文件(含复印件)要在次年三月底前清理收回。

10、销毁秘密文件要经局长批准并登记造册,派专人(两人以上)到指定的地点监督销毁。

11、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等传输秘密公文,必须采取加密措施,绝秘文件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进行传输。

12、所有密级以上的材料及数据不能超范围发送,不能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引用。

(二)会议中的保密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应加强保密措施,会前应对会场的扩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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