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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买卖合同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预约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每_____(月/季/年)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或者退还。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
(特别提示及当事人基本信息部分)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解析说明:
1、本解析版是本律师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深圳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xx版(20xx年8月1日实施,20xx年1月1日修订)的逐条解读;
2、本解析版对本合同基本含义、签约注意、潜在风险及其防范进行了特别提示,是本律师多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实为二手房交易双方、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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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买卖合同(经典十四篇)
随着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增加,合同的作用日益重要。在达成共识时,起草合同是有一定自由的。因此,在拟定合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约买卖合同,仅供参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王xx、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润滑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数量: 昆仑牌46液压油(每桶2464元每桶170公斤) 250桶。
二、货款金额
三、供货地点: 甲方负责乙方购买的润滑油发至乙方指定的哈尔滨____区,乙方负责接货验收,并签收回执单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接货人签收的`回执单向乙方收取结算货款。
四、结算方式: 乙方在货到后,每月定期付给甲方货款总额的5%,年底付清剩余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及时供货,并保证质量,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返还货款,如在约定期限内未及时结清货款,乙方须还剩余金额并按剩余金额的5%给予甲方赔偿。
六、其他: 此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xxx
1.预约是合同的一种,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履约。违反预约当然也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预约非本约,其存在的目的是准备签订本约,故其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不同于本约。在一般情况下,预约的内容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本约。预约所要求的`内容必须通过签订本约才能成为履行标的。
因此,对于商品房认购书的违反,首先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又因其并非本约,故守约方并不能要求其按照预约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履行,也不能强制对方履约,否则就违反了契约自由原则。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即赔偿。
我国《商品房买卖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按照此条,如果双方在预约中约定了定金,则可按定金罚则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未约定定金的,则依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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