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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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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1篇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11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1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2

案例是的教科书,也是的清醒剂。《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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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

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此时写下一篇心得体会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发现新的感悟与反思,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富有感染力的心得体会呢?

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1

根据x市纪委《关于坚持标本兼职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和x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围绕x等x起案件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市委决定围绕x等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我通过对典型案件学习,以典型的案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的人教育自己,以案为镜,使自己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一、学习理论、改进思想作风。通过学习,进一步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有了深刻的认识,明确了党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生观,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自勉,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做到扎扎实实的工作,老老实实的做人。自觉构筑工作、生活上两道防线。工作上,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三、提高认识,永葆本色。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把“始终贯穿”落到实处。就是把学习实践“十八大”会议精神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贯穿始终;把抓求真务实贯穿始终;把反腐倡廉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贯穿始终。

四、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教育引导分管部门同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2

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全文如下: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湖北省人大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参加公款宴请问题。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中央纪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春节前夕,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以举办培训班“劳务费”名义,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提取19万元现金,并向全司人员发放。其中,18名在职干部每人1万元,4名挂职、借调人员合计1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纪委给予法

规司原司长曹金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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