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9
1

考务会通知十一篇

考务通知

考务会通知【篇1】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报考资格”填“所报考级别”,“类别”填“所报考专业”,“证书编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兼可);

3、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考务会通知【篇2】

各位考生:

2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点击附件1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领取点,持相关材料到各领取点(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17日-1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2.毕业证书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在读学生可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各区县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各领取点,由各领取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各领取点发放证书。领取点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市直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 0531-82568205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8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2号窗口) 0531-88871237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下大厦23楼2326室(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0531-8815230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08房间 0531-82078241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室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0531-85872685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7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0531-87953658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二楼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0531-88161167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市人力资源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