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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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精选7篇

燃放倡议书
燃放爆竹倡议书
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

本文将为大家分享关于“关于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的相关内容,促进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倡议书这种形式。欢迎你来浏览愿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启示并请与你的朋友分享!

关于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篇1】

尊敬的各位朋友: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春节是我们传统佳节,为增添节日的欢乐气氛适量燃放烟花爆竹未尝不可,在没有禁止的情况下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每年因为过度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我们有目共睹,也深受其害,还有许多人因燃放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令人惋惜,让人痛心。其他大道理不必多说,相信大家比我懂得多。在此我建议春节期间大家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倡议人:

关于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篇2】

xxx县全体党员干部: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x县禁售禁燃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我县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当好“劝导者”。积极制止左邻右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劝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倡导文明生活,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危害,使禁售禁燃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当好“践行者”。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遵守禁售禁燃规定,严禁在禁止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售禁燃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促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当好“守护者”。充分认识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自觉制止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销售、燃放行为的发生,为改善和优化我县人居环境,建设向善向上,旅居福地新xxx作出积极贡献。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共同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相信,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

关于禁止燃放爆竹倡议书【篇3】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x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x快线叉路口——x快线——x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闭环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上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或者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商场、超市、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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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精选7篇

烟花爆竹倡议书
烟花爆竹燃放倡议书

很多机构、机关都会采用倡议书这种方式。倡议书要特别注意言辞能引起群众的赞同和共鸣,什么样的倡议书才算是合格?这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你收集的“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相关信息,这篇文章值得收藏以备以后查看!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篇1)

全校广大师生:

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风俗习惯,但是在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之后,往往带来许多危害。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的大量烟尘、硫化物和发出的刺耳噪音,加剧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伤害事故。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绿水青山”,今年10月30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双禁”),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我们向大家倡议:

一、当好“双禁”宣传员。

广大师生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湖州市“双禁”的`相关规定,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尽已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当好“双禁”践行者。

广大师生要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双禁”工作的带头人,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庆节日喜事,积极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

三、当好“双禁”监督员。

要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的发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金名片”。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共建精神家园,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篇2)

xxx县全体党员干部: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x县禁售禁燃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我县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当好“劝导者”。积极制止左邻右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劝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倡导文明生活,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危害,使禁售禁燃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当好“践行者”。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遵守禁售禁燃规定,严禁在禁止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售禁燃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促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当好“守护者”。充分认识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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