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心得体会# #法官主题教育心得体会范文(摘录十九篇)#】心得体会是对自我进行总结和反思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因此,撰写一份心得体会显得尤为重要。为使心得体会重点突出,建议聚焦核心观点,简明扼要。下面是好查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法官主题教育心得体会的19篇通用范文,欢迎大家分享学习。

法谚云:法官是以人的身份从事神的职业。在正式履行断人间是非,定纷止争的神职之前,学会并熟知法官职业应该具备何种技能才可以更好地将神职履行好,是非常必要的。预备法官培训,无疑给众多法官未来之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明确了努力的重心。此次培训,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思维火花碰撞、提升团结协作能力等方面均有很多感触,为未来从事法官职业打开了一扇门。
1全力驾驭庭审,保障审判进展
对于整个审判工作来说,庭审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并且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当事人需要通过庭审来达到胜诉目的,法官需要通过庭审来辨明双方的是是非非,给适用法律作出裁判提供事实依据。但是司法实践中,庭审往往是比较复杂的,涉及的情况很多。在庭审中经常会遇到证据无法质证或者当事人闹得不可调和,影响到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展。因此,如何全力驾驭庭审,就显得异常重要。为了庭审的顺利进展,能够查明事实真相,需要在双方举证阶段,将证据及时送达对方当事人,以便其能够作出答辩。这么做,让双方能了解到对方手里的证据,自己如何作出应对,避免出现庭审过程中的证据突袭。法官在居中裁判时,需要避免让当事人以为自己偏向于某一方。这就需要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言行举证有严格要求,在保持法庭威严的同时,举止要得体。依据诉讼法的规定,给双方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在双方争执不下时,要控制庭审现场,避免当事人之间出现吵闹现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2写好裁判文书,公布裁判结果
不论是对当事人还是法官来说,庭审最终的结果,要以裁判文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当事人可以从裁判文书中看到自己的主张是否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如何对证据进行认定,并最终确立双方的责任分担。因此,对于法官来说,制作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无疑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事人的疑惑。在培训期间的裁判文书写作上,最大的感受是,写好一份裁判文书,必须要将证据吃透。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的"三性",能否达到其证明目的。对方当事人又是如何反驳的,其又是否提出了新的证据。通过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为最终的裁判提供事实依据。认定证据后,法律适用方面,需要找到最适合的法律依据。有特殊规定的首先适用特殊规定,否则才是一般规定。在证据证明力比较弱的时候,或者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时候,就要适用证据裁判规则,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社会现象复杂多变,证据未必能保留下来,有时候,在不具有非常直接的证据的情况下,需要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待证事实。另外,法官的自由心证也是很重要的,这是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必须要考虑的。根据双方证据的内容、生活常识、庭审表现等综合认定案件事实。通过上述工作,再制作裁判文书时,强调说理透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互呼应,作出最终裁判结果。
3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技艺
本次培训过程中,接触到不同地区的学员,大家互相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将工作做好的办法。在不断的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身的疑惑。在和其他学员交流过程中,发现有的学员学以致用的意识非常强。如在学习完裁判文书制作的课程之后,希望能够将所学的内容完整地展示在裁判文书上,从裁判文书首部、案件由来、诉辩双方意见、提供的证据、争议焦点、法院查明的事实、法院对证据的认定、裁判主文等各方面进行了撰写。虽然在实践中,裁判文书的详略得当的,不会将所有的内容都写在其中,但是对于练习写裁判文书来说,还是尽力将完整的裁判文书各个构成部分写下来。通过交流,可以发现其他学员身上的优点和学习方法。这对于以后,如何提高业务水平,无疑是有帮助的。
4组织集体活动,提升团结氛围
团结氛围的打造和团结意识的提升,需要通过集体活动得以实现。为了缓解紧张的学习氛围、提升学员团结意识,老师、班委共同组织全体学员开展拔河活动。学员按所在的地区为一组,不同地区学员之间开展拔河比赛。通过这种集体的活动,让身体得以舒展,让团结意识得以提升。在未来的法官生涯中,很大程度上来说,法官经常是孤独的。尽管有合议庭的存在,但是对于案件承办人来说,很多事情是需要其独立完成的。尤其是大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更是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及时解决社会矛盾,彼此之间团结协作是必须的。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彼此间的帮助,共同完成神圣的司法审判工作。
5比较显示差距,深刻练好内功
在本期学员之间的交流的过程中,除了发现别人的优点以外,也在不断地反思自己。从为人处世角度说,如何和周围人更深入地交流,而不是停留在浅层次的问好的阶段,更深入地了解别人、加强彼此间的深度交流,是自己所欠缺的。需要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训练。从学业角度说,是否能将知识学得更加扎实,能够活学活用,融会贯通,通过语言将所学反应出来,具体应用到审判工作实践,具有真才实学,切实掌握知识点,在同学们的交流中,也引起了自己的反思。在和学员的对比下,愈加发现自身的短板,需要提高的地方有很多。寄望于以后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本次培训活动,在如何驾驭庭审、如何协作等方面,提供了契机。走好未来的法官之路,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诸多能力需要提升。希望在未来的道路上,学员们携手共进,继续在中国的司法事业上不断前进。
光阴荏苒,转眼我已走进四十,四十岁初任法官,让我顿生无限感慨。回首自己已走过的四十个春秋,到今天能真正实现自己的理想,只因自己对法律职业的执着与人生的不懈追求。
从我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似乎就注定了我要背负起沉重的精神之枷,因我强烈的上进心及编外人员的身份,现行的体制和制度的压制,给我带来的是更多的心理伤痛。但我不曾气馁,没有向这种无形的压制与苦痛屈服,相反,给予我的是强大的向上的动力,这种动力化作一股强大的力量,驱使着我不断地奋进。
有很多的机会我可以重新选择,但我矢志不渝,一直坚守,因我强烈地感受到我的性情与这个职业的特点是合拍的。因自身的人生经历和对身边发生的不公正现象的感悟,使我对这个职业亦产生一种特殊的情怀,我梦想着自己能成为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人。
从此,自己确定一个目标,坚定一个信念,一定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我开始埋头学习,努力工作,自学法律专科、成人教育法律本科、司考,这十几年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在孤独和艰辛中走过,为了心中的梦,自己付出了很多,放弃了许多……。回首这埋头学习的艰辛过程和无情现实环境的压抑,虽然内心有很多的苦痛,但自己从未退缩,相反,这种无情的环境造就了我坚毅的性格,让我有更坚强的意志去面对各种困难。十几年来,自己能一直坚守,除了心中的梦,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自己一直坚持晨练,这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良好习惯的养成,让我获益匪浅,既磨炼意志,又锻炼心智,我因此而变得乐观、开朗和自信。“运动”带给我无穷的力量,让我每一天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学习中,我能在后来的司考中屡战不衰并顺利过关,与我坚持锻炼密不可分。
回首已走过的人生,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司考,它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人生经历和财富。司考的过程,就是不断锤炼的过程,不断提升的过程,因司考,我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思维方式、意志力等都因此而发生了质的飞跃。我感谢司考,是它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人生的真谛,让我领悟了生存的本质在于奋斗,在于不断地拼搏……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艰苦的付出,如今亦得到了回报,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新的起点,新的希望,过去的苦痛已永远沉淀在心底。面对新的人生之路,需要我调整好状态,迅速进入新的角色,这是我企盼已久的,我为此而激动、兴奋。然而激动、兴奋之余,我却感到内心的压力变得更大,肩上的担子亦变得更重,自己深知,从此自己已是一名法官,而法官称号的背后更多的是责任和付出,必须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承担起一名法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常常扪心自问,我行吗?我能承担起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吗?我相信自己能行,虽然我已至四十,但仍葆一颗积极、乐观、向上之心,永不放弃对真善美的追求,永不放弃对法律职业的执着与人生的不懈追求。
我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必须担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选择了这种责任和使命,就注定要奉献、要清廉、要奋斗,要远离索取、远离享受、远离安逸。我很感谢法院党组织,给了我机会让我成为一名法官,能有幸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尽一份力,能有幸担负起法官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如今,作为一名法官,我更要坚定做一名好法官的信念,以实际行动去践行法官的神圣使命,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法官的荣誉、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奉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
古语里,是这样诠释法律的“法”字:左边是三点水,代表法律“公平之如水”,而右边的“去”字的原型,是上古传说中正气凛然、明辨是非的独角神兽,寓意是将“曲者”去之。是“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不言而喻,做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正气。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正气可以让人心胸坦荡、精神愉悦;可以让人求真务实、献身理想。做为社会矛盾最终局的裁判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是我们不变的座右铭。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百家讲坛>里老师曾讲过一个幽默却发人深省的笑话:“——不信你就看现在东窗事发的这些贪官:全都是从小家境贫寒,十五岁之前都没吃过白面!没穿过胶鞋的那种!当掌握权力之后的想法是“我可有今天了!!……”于是他们就开始私欲膨胀、摒弃理想、,最后滑入无底的深渊……我们做为一名法官,首先就是要培养好自己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要正气、要廉洁,要时刻牢记人民法官来自人民,所以人民法官更要服务人民;切不能滋长骄傲浮躁之气和盲目的优越感,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神圣的法律在百姓面前做好合格而庄重的代言!
其实,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如菊,即使“风霜重重恶”,但“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当学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
历史的洪流里,况钟汤斌,长年在基层奔走;包拯海瑞,也绝非权倾朝野;为什么千百年来,他们能比太多的帝王将相被人民更多的传颂和膜拜?就是因为百姓对公正和公平的召唤,对法治和正义的向往。法律工作者的成就感并不在权力和影响的余荫下;并不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威风上;而在于明廉如水、两袖清风的品格里;在于心系百姓、服务人民的事业中!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培训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培训,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培训生,大学生顶岗培训周记,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培训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培训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培训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培训,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学前教育毕业论文,可以原谅你,大学生面试问题,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培训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培训,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现已结束,通过在校集中培训和校外培训两个阶段的学习,我增强了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矗通过培训,提高了司法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技能。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具备了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通过学习,我坚定了政治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的理念,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技能。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和诉讼调解等职业能力上有了较好地掌握,具备法官应有基本能力;为下一步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充实了理论基础。
在培训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在立案庭培训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培训,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培训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培训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培训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培训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时值我院正在开展“勤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根据院里要求,民一庭于今天下午在北七楼会议室召开全庭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会议由蔡学刚庭长主持,院廉政监察员潘志芳同志列席了会议。会前,我们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印制成册,分发到每名同志的手中。
同志庭长首先讲到,自我院“勤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来,民一庭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并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思考,民一庭全体同志在思想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触动,廉洁自律这根弦已经绷紧,下一步要结合自身找准民事审判中的风险点,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守住一个人民法官的道德底线,严防死守保廉政。
之后,蔡学刚庭长带领大家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学习,在学到民一庭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蔡庭长都重点作了说明。如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这些都将会给予处分。在落实回避制度上,如有法官曾就某案接受过咨询的,都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这一点民一庭的法官做的很好,民一庭共有5起案件,法官因此提前提出回避,这对廉洁司法、公正司法将是一种保障。《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我们的同志要牢记于心,要谨记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一时糊涂而违法违纪。
最后,同志作了发言,我们的廉政建设要不断加强,廉政的学习要不断推进,这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一出台,就要求大家进行学习,目的是要通过学习,起到预防、警示的作用。廉洁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一刻也松懈不得,不断学习,我们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会超越纪律和法律的界限,廉洁才能得以维持,“零违纪”法院才能得以实现。
xx县人民法院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围绕“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司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法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目标,重点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方面下功夫,抓好着力点,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效转化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前进的不竭动力,成效明显。
两本书营造学习好氛围
在该院法官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你在为谁工作》、《工作要有好人品》两本书。
翻开书本,“人品,是人真正的最高学历”,“有德有才重用,有德无才巧用,无德无才避用,无德有才忌用”,“责任是升华人生价值的内在力量”……一句句话语,给人以深刻的`教育和启迪。
XX年初,该院党组提出了“人才强院、管理兴院”的工作思路,将XX年确立为全院的“学习年”,要求大家潜下心来,挤出时间,多读书,读好书,钻研业务,提升能力。
开展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后,该院又将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挑选,将《你在为谁工作》、《工作要有好人品》两本书的学习作为“读好书、好读书”系列活动的重头戏,鼓励大家认真研读,仔细品味,提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案件研讨会激发学习热情
5月15日,xx县法院会议室里气氛热闹,不时传出激烈的争辩声和肯定的鼓掌声。
原来,这是该院为助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办案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精选案件而开展的研讨会。院领导和来自办案一线的法官30余人参加了研讨,大家围绕精心选定的疑难案件展开研讨。这次研讨的是我国有关人身损害赔偿中工伤赔偿请求与民事侵权赔偿请求竞合的问题。法官们从法律适用的不同角度出发,各抒己见,激烈讨论,气氛异常活跃。通过研讨,引发了大家对我国目前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并就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疑难案件研讨会的平台,大家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开拓视野,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激发了的学习热情,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也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向深入。
巡回审理便民促和谐
XX年以来,xx县人民法院在全县16个乡镇设立26个巡回审判点,人民法庭定期在巡回审判点上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活动,风雨无阻。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后,为使该项便民、利民措施得到深化,xx县法院实行院领导挂钩巡回审判点制度。规定每位领导都挂钩二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点上指导、督促巡回审判,同时实行院领导亲自到巡回审判点上办案,引领法官办精品案、办铁案。
四月份以来,该院领导开展亲自巡回办案已有十余次,为全院开展巡回审理,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当地引地极大关注。巡回审判也被当地群众和新闻媒体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断案”、“流动的法庭”。
我院此次集中学习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我认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我们来说既是“高压线”,更是保护措施,要在领会精神的基础上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做好家属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赶超发展的形势、氛围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一是做到“身到岗、心归位”,在工作时间把全部精力放到工作中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中层部门负责人要带好头,影响和引领干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决杜绝玩风,上班时间严禁打牌、。院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要加强督查,对内从严抓好教育查处。要自觉、自重,从严要求自己,珍惜自身和法院形象。
二是用心、认真做好每件事,办好每件案。要强化进取、竞争意识,高标准定位,扎扎实实做好各自工作;部门负责人要高效率地执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能力水平,创造性的办好事情,要大胆管理,带好队伍。要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高的工作要求、更佳的工作成效,为全院工作争先进位、争取应有地位作出积极努力。
大家好,我是。现任中院副院长,20年以来,主要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同时协助院长分管审判监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并担任院工会主席兼任法官协会会长。20年始按院内分工主管立案和新闻中心工作,在这几年来本人能做到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学习上持之以恒,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义务工作水平。在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工作上不断地取得一些新的成绩和进步。现将本人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法院工作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自己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深知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长期以来,自己坚持学习理论不放松,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积极参加各种邓小平活动和规范司法、促进司法公正公正与效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邓小平等专项活动,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深层的提高 。
二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学习型法官。为了适应分管业务工作要求,除刑事方面外,自己认真学习了民商等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并用于指导工作。20年8月份,按照院内安排,到国家法官学院培训一个多月,在些期间,认真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法学界知名人士、强化了审判工人选的理性思维,业务专业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协助院长抓好审判监督工作、立案审判工作、和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
尽职尽责,踏实工作,少说多做是本人一向要求自己的信条;努力做到想干事、会办事、能干实事、干好事是追求的目标。在院党组和院长的领导下,工作上做到了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顾大局、讲效率、求实效、尽力做到工作的'不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近年的努力,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业务有了新的进展。
一是坚持踏踏实实工作作风,协助院长抓好审判监督庭的工作,组织人员对全院案件承办情况,案件质量进行评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认真把好申诉、再审案件的质量关。把好减刑、假释案件的签发关。
二是按照分工,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发挥,去上由本人负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的规定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今年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教他们掌握采信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人民陪审员通过审理多起案件,了解了法官职责、权力、义务、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通过实践,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办案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是开展好全院的工会活动、女法官协会活动。工会是院内开展各种活动的带头者,近几年来,院内的工会活动在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活动设备有了较大更新,活动场所及时间已基本固定,工会也不定期限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活跃了职工的生活情趣,增进了院内的团结意识。
三、讲原则顾大局,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自己始终注意个人修养的锻炼和培养。以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为常设目标,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认真加以实践。
一是自己为非党干部,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不利于党的发展事业的事不做,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说,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坚决反对。
二是工作上讲原则,顾大局,自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好班子团结,不闹无原则纠纷。中院领导班子团结向上,工作富有成效,受到各级好评,自己作为成员对此非常珍惜。
我在工作上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取得了一点成绩和进步,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和不足。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针对这些不足,努力的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不断的将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20xx年成为入额法官至今,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各位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忠于职守、踏实工作,认真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本人现任职xx县人民法院杨林法庭副庭长,现就xx年至xx年期间,本人在工作、学习与生活方面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综合素质。
我从不放松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我从不放松学习党的长期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较好地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到工作实际中。真正学以致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执法能力。同时,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我从事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方能胜任法官职业。近年来,我认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从容应对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
二、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本人自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xx县人民法院杨林法庭工作。从xx到年,承办了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以实现司法和谐。在一年多来,在民事审判工作我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审判中确保公正的实现是法官的神圣职责。我所承办每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既做到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又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坚决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事实的发生。真正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是不断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审判原则,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从xx年12月至今,我承办并审结了287个诉讼案件。xx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和“先进个人”。
三、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待人接物清廉持诚。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清贫的,这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对得起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法官职业道德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从思想上牢牢筑立起拒腐防变的长堤。近年来,我无论办理何各案件,做到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同时也树立良好人民法院形象。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能准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当然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一些案件处理缺乏经验,应对措施不足,我制作的裁判文书说理不清,逻辑不强,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送达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难长期困扰审判工作。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严格要求自己,向其他老一辈同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司法鉴定是法律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案件真相的揭示和公正的审判结果。为了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我参加了一次司法鉴定大讲堂,获得了诸多收获。在此,我将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分享我对于这一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在讲堂上,专家老师们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司法鉴定的定义、分类和作用,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司法鉴定是作为法官裁决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经过鉴定机构的科学鉴定才能公正客观地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法官做出正确的裁决提供有力的.支持。这让我对司法鉴定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入的认识。
其次,我学到了一些司法鉴定的基本知识。在讲堂上,专家老师们讲解了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包括鉴定申请、鉴定程序、鉴定证据的搜集和鉴定报告的撰写等。对于每一个环节,他们都详细解释了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并且通过实例分析来让我们更好地掌握。这些知识对我来说是非常实用和重要的,它们不仅有助于我将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时的操作流程,还能够提高我审理案件时对鉴定证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第三,我了解到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技术不断创新。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讲堂上,专家老师们介绍了一些刑事司法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领域的先进技术,如DNA鉴定、指纹鉴定、图像技术等。他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原理和实践案例,使我们对司法鉴定技术的更新换代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我意识到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技术和方法,才能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我深感司法鉴定人员的责任重大。在讲堂上,专家老师们强调了司法鉴定人员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性和责任。鉴定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严守法律底线,切实履行鉴定人员的职责和使命。我对这一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意识到司法鉴定工作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项光荣且具有挑战性的职责,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最后,我明确了自己未来的努力方向。通过参加司法鉴定大讲堂,我对于自己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未来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划。我意识到只有积极学习、不断进修,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我决心要不断深耕司法鉴定领域的知识,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为法律正义的实现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通过参加司法鉴定大讲堂,我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基本知识、技术创新、个人责任和未来发展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相信,这次学习和交流一定会对我今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让我能够更好地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奉献力量。
司法鉴定是一项高度复杂和关键性的工作,对于法律事务的处理和案件的解决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提高警察和法医人员的司法鉴定能力,我参加了一期为期五天的司法鉴定专题培训。在此次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同时也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技巧和知识。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培训的第一天,我们对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这一部分的内容让我意识到,司法鉴定的工作并不仅仅是仪器的使用和技术的应用,更重要的是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在司法鉴定中,法律法规是我们的指导,同时也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因此,我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法鉴定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其次,在培训的第二天,我们进行了实操课程,学习了现场勘验和物证收集的方法。通过亲身实践,我发现现场勘验是司法鉴定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现场勘验的准确和细致,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证据收集和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因此,在进行现场勘验时,我一定要保持冷静和果断,同时注重细节,做到查看全面,记录准确。在物证收集方面,我们学习了使用先进的科技设备,以及正确的包装和保存方法。这些技巧的学习为我今后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第三天的培训内容是关于法医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法医学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尸体和病理标本的解剖和检验,为法律案件提供科学的证据。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法医学的基本原理和常见的病理学表现,同时也针对一些特殊的病例进行了讨论和分析。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了解到法医学是一门高度细致和有挑战性的学科,需要我们具备极高的责任心和敏锐的观察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准确地判断死因和病因,为法律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第四天的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常见的鉴定技术和方法。鉴定技术是司法鉴定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包括了指纹鉴定、酒精检测、毒品检测和DNA分析等。通过学习这些技术,我了解到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是得以保证的。鉴定人员要具备精湛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和可信。此外,在培训中,我们还进行了模拟案例分析和讨论,通过实际操作和团队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一天的培训是总结和应用的阶段。在这一天,我们回顾了本次培训的内容和取得的成果,并进行了一场模拟案例的综合鉴定。通过这次模拟案例的实践,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司法鉴定的全过程和工作要求。同时,我也认识到,司法鉴定是一项不断学习和实践的工作,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为法律事务和案件的解决做出贡献。
通过这次司法鉴定专题培训,我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也深刻认识到了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将会将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司法鉴定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会继续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维方式,以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司法鉴定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相信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我一定能够为司法鉴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鉴定是专业技术人员适用其科学知识或者专业技能依法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待证事实进行鉴别与判断的科学实证活动。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结论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在诉讼活动中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公正必须程序公正。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之一,它的基本性质也是程序性的,它应有所固有的和既成的程序和规律,如失去程序和规则,那么鉴定的结论便也失去存在的基础和形式。因此,在司法鉴定中,它的公正也体现在程序的公正。鉴定程序的公正它是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自由等权益是息息相关的。本文就有关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的实现作一些探讨。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从自然公正演变而来的程序公正的观念起源于英国的法律,并在美国的法律中得以继承和发展。自然公正仅是表现为对争议处理的一般原则和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在司法鉴定中的程序公正不单以某种外在的客观标准来衡量鉴定结果的正确与否,还要通过实现程序过程本身的公正来保证鉴定的结果能够经得起推敲、验证。那么如何来实现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呢?
一、实现司法鉴定程序公正的条件
程序公正是将公正的观念反映到现实规范中来,它要求鉴定的程序应当符合公正的标准。为实现司法鉴定程序的公正,在司法鉴定程序中首先要明确以下三个条件。
1、要全面、充分地保障当事人(或委托部门)的鉴定程序基本权利。尊重当事人(或委托部门)的合法意愿和合法处分行为,以产生符合诉讼法上的鉴定程序效果。这是指在司法鉴定过程要赋予当事人或委托部门在推进和终结鉴定程序上有一定的决定权。
2、对鉴定人员权威的承认。鉴定人员的权威:
一是指司法鉴定程序是通过鉴定人员的具体行为才能实现,是程序的权威升华为鉴定人员的权威。
二是司法鉴定人员科学态度的中立性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三是鉴定人员的行为合法性,鉴定人员的行为都由法律的规定所赋予的,是合法的司法鉴定程序的主体。
3、司法鉴定程序标准的确定。
司法鉴定程序公正的实现,首先要有保证鉴定程序得以公正的规范标准。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尚不完善,司法鉴定立法工作滞后。随之带来了司法鉴定权的混乱,程序的不一致,违反证据学现象的屡现,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可信性差,鉴定机构重叠;对鉴定人员缺乏明确严格的管理体制,缺乏统一稳定的科学的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司法鉴定程序公正 的判断是同鉴定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程序的规范标准,程序的公正实现就无从谈起。司法鉴定程序公正的标准评价,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程序规则程序(标准)的科学性;
二是鉴定人员的中立性;
三是对当事人双方的平等性;
四是鉴定程序的公开性;
五是程序规则(标准)的制约与监督。
当然,程序公正的观念与标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与特定的时代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相适应。它也还要受制于社会法律体制,同时法律诉讼的需求也能使鉴定程序标准不断完善提高以及程序技术性的科学化。
二、实现司法鉴定程序公正的一般原则
1、鉴定人员的中立性。
鉴定人员处于中立地位是鉴定程序公正的根本保证。鉴定人员应与双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司法距离,对案件保持超然客观的态度。缺乏中立性鉴定人员就要有偏私,混淆角色,其结果无论正确与否其不公正性是必然的。鉴定人员的中立包括:
一是鉴定人员与案件和当事人无关联性。即鉴定人员不能鉴定自己的案件,也不得鉴定案件结果和当事人有利益或其他方面关系的案件。鉴定人同的无关联性对于保证鉴定人的中立性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践中如遇难以无关联性,就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二是鉴定人员不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存歧视和偏爱。鉴定人员的中立不仅要求无关联性,而且还要求鉴定人员个人的价值取向、情感等因素不产生"偏异倾向"。为此,建立司法鉴定人员管理程序对鉴定机构资格和鉴定人员任职资格的确认,明确鉴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法律责任制度和对鉴定人员的监督制度等来保证鉴定人员中立性是有益的。
2、当事人的平等性。
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的平等是一项基本诉讼原则。它指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律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在司法鉴定程序中,当事人的平等指当事人平等享有请求鉴定或撤销鉴定的权利,平等享有对鉴定内容的知情权和质证权以及鉴定程序中平等地保护当事人权利的合法行使。平等性可以使鉴定人员对各方的意见、证据予以平等的关注和考虑,也是在鉴定程序中给予当事人平等的机会和手段,使鉴定人员获得全面的信息,更有利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因此,当事人权利的平等是鉴定程序公正的先决条件。
3、鉴定程序的参与性。
"参与原则适用于各种制度",司法鉴定制度也不例外。参与性是使鉴定人注意当事人利益的实现。只有从制度上充分地保障当事人享有与行使程序的参与权,才能在鉴定前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正确地提出有关资料、陈述意见或进行提问的机会;在鉴定过程中能有充分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观点和主张并对他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反驳和抗辩等。因此,在司法鉴定程序中应告知各方,使各方都有准备并确保参与能力不足的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鉴定程序参与是当事人具有影响鉴定过程和结果的机会,同时当事人对鉴定程序的参与是自主、自愿的,而非受强制或者被迫的,参与的自愿是要求鉴定人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人格,不能把当事人当作实现某种目的的工具。如当事人仅仅是被动地,那在许多情况下并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鉴定程序参与。鉴定行为进行的本身也是司法鉴定程序的参与。
4、鉴定程序的公开性。
公开性是指鉴定程序中鉴定目的、要求、内容、方式及鉴定结果等都应告知当事人。鉴定方式、方法的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都应符合科学并统一,同时予以公开。司法鉴定程序的公开性是鉴定程序公正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它的主旨是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从鉴定程序的公开亲眼看到公正的实现过程,同时鉴定程序的公开也提供了对司法鉴定程序实施社会监督的可能。司法程序公开也是司法民主程度的标尺,鉴定程序的公开也是标志和体现我国司法制度民主化的进步。
5、鉴定程序的维持性。
司法鉴定程序的维持性是指鉴定程序规则上应规定鉴定结果产生之后在程序上要尽量维持它的客观性和稳定性,不能轻易随便否定、更改结论或重新鉴定。随着程序的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程序所认定的鉴定规则的实体一旦成为程序上的过去即使重新解释,亦绝不能推翻撤回重新鉴定,鉴定程序维持性要求赋予鉴定行为法定效力并且禁止鉴定人或当事人随意鉴定的行为。鉴定行为在鉴定程序上产生某种结果,鉴定行为是否成立、有效、合法等都应当取决鉴定程序的规定。
三、鉴定程序中的个别公正性
鉴定程序中的个别公正性是鉴定人员将普遍公正的程序规范适用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的产物。个别公正必须是以公正无私为前提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体现。由于在制定鉴定程序规范时的局限性,加上立法技术上的不完善所造成的疏漏和冲突。其表现为:
一是司法鉴定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未加规定;
二是标准、规程中的条文相互矛盾;
三是条文的规定模棱两可或含混不清。
因此,在用确立的鉴定程序一般公正来适用于个别案件时,就不能自动表现出个别公正,而是需要我们的鉴定人员的鉴定活动来体现。一般公正仅仅是多数人或全部的人在典型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但是在司法鉴定中往往情况是千差万别的,鉴定具体案件时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在一般原则的引导下,根据个案的特殊性,从司法鉴定程序的机制出发,对一般规则有所变通而实现鉴定程序的个别公正。个别公正是指在一般公正的基础上,对个别案件的处理的公正。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一般公正的补充和弥补。
鉴定程序的公正是鉴定实体公正的保证,没有鉴定程序的公正,既无法保证鉴定实体的公正,也无法体现实体的公正。因此,在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的立法工作滞后的现状,更应加快司法鉴定的有关立法工作,为实现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提供法律保障。司法鉴定的程序上的公正,保证了我们司法鉴定结论的依法、合法、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经得起任何的质证、推敲、琢磨,更能令人信服。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
第一,安定性的价值;
第二,正义性的价值;
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
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
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
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
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不少人说,在众多的法理学著作中,通俗程度和被引用程度最高的当属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了。由于自己的法理学基础较为薄弱,本校教材中也多处引用此书中的观点,因此,借着这个契机,我把这本书作为自己研习法理学的一个新起点。一段时间阅读之后,感觉很有收获。在此把阅读该书过程中的所想所得作个总结。
法律的独特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指面对互相敌对的双方主张,法律必须作出支持一方、反对另一方的判决,即作出二选一的判决。这是一种或黑或白、或是或非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正如博登海默所说“一般而言:,法律可以采取一种黑白分明的方法并只用确认一方当事人的主张和否定另一方当事人的主张来对诉讼案中相互对立的请求作出答复。这是普通法传统所偏爱的方式。”法律的独特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启发意义。
法律是法官判案的依据,需要在复杂的层面上考虑既实现正义,又解决问题。这是一个两难境地。例如: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到底孰轻孰重?应该说这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很难抽象地加以回答。但在具体的法律规定上,则必须有明确的界限。在精神病人问题上,采取的就是个人权利优先的原则,其犯罪甚至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说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哪个优先是法律必须回答的第一个问题的话,那么紧接着的.问题就是,由此而忽略的其他价值如公共安全如何加以保护呢?或者如何在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只回答第一个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回答第二个问题。如果只回答第一个问题,法律就暴露出僵化、武断的缺陷;如果只是回答第二个问题,则看不到法律解决问题方式的特殊性,就是“和稀泥”。只有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同时充分照顾到第二个问题,才能较为理想地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冲突。
法律的二选一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同其他任何解决问题的方式一样,具有自身难以避免的局限性和不足,如比较武断、呆板。博登海默在《法理学》中也看到了这一点,并指出了产生这些弊端或缺陷的原因。
法律的确定性要求法律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如果法律朝令夕改,人们将无从预见自己的行为将发生怎样的法律后果,也无所适从,法律的权威性也受到挑战。因此博登海默说“一旦法律制度设定了一种权利和义务的方案,那么为了自由、安全和预见性,就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对该制度进行不断的修改和破坏”。但是法律制定于过去而适用于现在和未来,由此决定法律之发布之日起就与社会存在一定的矛盾。客观形式不断变化,必然使法律与社会现实间存在一定的间隙和不适应性。也正是由于法律保守倾向的存在,使得法律对社会变革的方向和改革的趋势无能为力,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改革和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实践证明,司法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正确行使这项权利,可以补偿法律规范的保守性、僵硬性和模糊性等一系列弱点,使法律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不致于因应付社会变化的需要等情况束手无策而削弱司法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它也为法官以合乎需要为遁词,无视司法,任意裁量,损毁法制统一,进而为法律虚无主义打开方便之门,因此必须正确理解和行使这项权力,准确把握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准确内涵,以趋其利而避其害,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最后,我想用博登海默说过的名言来作为此篇读书笔记的结尾:“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间房间、凹角和拐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是由于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局限,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如此了”
我参加了7月16日的“XXX”培训,充满了激动和期待。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做得不错。但是,通过这次培训,我发现自己在观念、理念、技术和能力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通过老师们的基础知识培训和实践指导,我建立了完整的知识体系,掌握了许多家庭教育指导方法和技能,增强了我做一名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勇气和信心。
这次培训的专家包括XXX等,都是国家级的青少年研究方面的知名专家和教授。听他们的报告,我的心灵无时无刻不被荡涤着。作为一名教育管理者,我既是教师又是家长,能在这样盛大的场合中去主动碰撞、交流、提高,无疑是一次生命激情和教育理念的蜕变和升华。老师们的授课之所以那么生动,那么引人入胜,我觉得是因为他们不是照本宣科,而是结合大量鲜活的案例来传授知识。老师们的互动式、启发式教学,充分体现了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让我理清了很多概念。老师们的体验式教学,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使我收获颇丰。老师们不仅循循善诱,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术,他们平易近人、诲人不倦的人格魅力更是令我终身难忘。我愿将收获点滴,与同仁共勉,向领导做以汇报。
这次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历时9天,包括专家报告、自我反思、研究检测和联欢演出,真的让人感到耳目一新。XXX老师是一名心理学气质教育专家,被媒体称为“家庭气质教育第一人”。他的报告《家庭教育案例分析与解决、演讲技能训练》以典型的家庭教育案例分析为题材,从心理学的`角度,以游戏、实验为切入点,报告生动有趣、富于激情,全新的注解了许多教育失败的根源,令人回味、发人深思。XXX就“抑郁质、多血质、粘液质、胆汁质”四种气质类型的讲解,伴随着测试、判断,让我们“聪明地了解别人、智慧地”,很是受益。XXX的演讲技能训练,生动活泼、幽默诙谐;他的观点“看到的是事实、但不一定是真相,每个人都是对的,每个人都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个人行为的背后都有一个正确的动机”;他控制情绪的方法“我生气了吗?我为什么生气?我能让自己不生气吗?我不生气也能让别人不生气吗?”让我们大开眼界、受益匪浅。
XXX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理论性强,同时也幽默风趣,语言富有哲理。他强调鼓励孩子的重要性,提醒家长要关注孩子的优点,友好欣赏孩子,表达感情、传递温暖,花时间和孩子一起玩游戏,注重过程而非结果。同时,家长不应该情绪化地对待孩子,也不应该用处罚或报复的方式教育孩子,而是要善于表达幽默,尽量表达乐观的态度。
XXX老师是《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教材》的副主编,她的报告《有效沟通与心理健康维护》为我们演示了一场妙趣横生的有效沟通课。她强调了“命运”一词的含义,即“命轮”由“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五伦构成,而“运”则代表人生走过的路径。只有命轮牢固转动,人的运程才会越来越好。她重点分析了“君臣、夫妻、朋友”之间的相处与沟通,强调了解决自身内在问题是与人沟通的前提。在讲心理健康维护时,XXX提到现在50岁以前的人能力都具备,但自信不够。她认为人生要算好三笔帐:生存之帐、发展之帐、助人之帐,只有在助人、利他时人生才会有高度、有境界、有能量,人在无名、无利、无禄的状态下,内心才会变得能量源源不断、无比强大。
XXX老师的课让我明白了教子的秘诀是:不管不惯,就是精神上不控制,生活上不包办;物质上不纵容,行为上不放任。XXX的课讲的智慧快乐,让我懂得了教育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信任孩子,保护其自尊心、自信心;教育的关键是帮助孩子学会自我管理,而不是家长代替孩子去决策和做事;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自强,自立、自信、自爱。爱孩子就要多去了解孩子、理解孩子、鼓励孩子、帮助孩子。因为孩子需要父母无条件的爱,需要父母在耐心中等待他们成长,并允许他们失败。
整个世界就如橄榄核,大智大愚就如核尖,凡夫俗子如核的中间居多。为人父母,不必苛求孩子将来大富大贵,出人头地。如果孩子将来幸福、快乐,自食其力,那么,我们的任务就完成,就是合格的家长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下面是一位家长就此谈到的几点体会。
我从最初受到父母的启蒙教育,到现在教育自己的女儿,人生的经历告诫我,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一样对孩子十分重要,甚至决定着他们的发展方向,影响到终生。现就家庭教育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成人是目标。学会做人,是孩子的立身之本,孩子终身受益。教育孩子要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决不能让孩子成为知识丰富而性格古怪,对父母没有感情,对他人、社会漠不关心的人。要把孩子看成一个独立的人,充分尊重和理解孩子,无论犯有多大的错误,要和他讲道理。我对孩子一直是坚持这个教育原则,让他们在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下,从小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最起码应该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公民而适应现代社会。
家长是镜子。“天才”不能创造,但家长只要不失时机地去发现、培养,开发孩子天赋中的特长,以自己的勤奋努力去走自己所追求的人生道路,孩子就很有可能获得成功。家长不仅是孩子的天然教师,也是监护人,同时是伙伴、朋友和榜样。孩子的言行举止无不体现着家长们的思想意识形态。“当父母不容易,当好父母更不容易”。事实确实如此。如何当好家长,我认为,首先,努力“学会关心”。家长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关爱社会、国家、他人、朋友、同事等等,使之尊老爱幼,相帮谦让,宽容大度,待人和气。其次,要加强自身修养。家长应坚持以德育人,奉公守法,依照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自觉地将完善自己道德品质的实践活动示范于孩子。再次,要创造和谐环境。教育环境的优劣是孩子成长的寒暑表,要建立和谐的家庭和社会,那么家庭生活气氛的默化熏陶不可忽视,家庭长辈品行道德的心灵潜在不可低估,孩子在适当表扬和鼓励中生活,他将学会自尊和自信;
在羞辱中生活,他将学会自卑;
在平等中生活,他将学会公道;
在争吵、埋怨、偏爱和缺乏温暖中生活,他将学会诡辩、责怪、妒忌和冷漠……,这种现实是“无言之教”。不是危言耸听。
婚姻家庭案件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无论是离婚、家庭暴力还是婚外情,这些都是婚姻家庭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处理这些案件过程中,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的是法官、律师,有的是家事调解员或心理咨询师。通过这些经验,我深刻体会到婚姻家庭案件对受害者和整个家庭的伤害,也认识到了婚姻家庭案件处理中的困难和挑战。以下是我浅析心得的体会。
首先,我们需要更加关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受害者。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受害者通常是妇女和儿童。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我们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我们应该注重关爱受害者的心情和感受,尽可能地减轻他们的痛苦和压力。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受害者的教育,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面对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和自信心。
其次,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家庭教育和婚姻关系建设。婚姻家庭案件的发生往往与婚姻关系的不和谐和家庭教育的不当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和指导,平衡夫妻之间的关系,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此外,我们还需要帮助夫妻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倡夫妻间的互相尊重和包容。只有通过家庭教育和婚姻关系的建设,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婚姻家庭案件的发生。
再次,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公正。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置,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法官和律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只有通过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公正,才能定性和定罪婚姻家庭案件中的犯罪行为,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们要注重婚姻家庭案件的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案件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对受害者和家庭造成了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造成了破坏。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政策,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提高认识和知识水平。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家事调解和心理咨询的工作,帮助夫妻和家庭解决矛盾和问题,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只有通过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案件,才能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婚姻家庭案件浅析心得体会是一个综合的课题,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出发,综合运用法律、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知识,加强对受害者的关怀和保护,重视家庭教育和婚姻关系建设,加强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公正,注重婚姻家庭案件的预防和化解。这样,才能有效地处理和解决婚姻家庭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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