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刑法心得体会

格式:DOC上传日期:2024-01-03

刑法心得体会

2024-01-03 11:12:23

刑法心得体会(篇1)

一、什么是死的东西呢?就是人们常说的四大经典(内经、伤寒、金匮、本草),当然也包括了阴阳、五行、脏腑、经络、病因、病机、八纲、八法、治则、辨证论治等,中医著作浩如烟海,中医宝藏尽在其中,初学中医的同学确实感到眼花缭乱,无从着手。我认为首先要对中医树立浓厚的学习兴趣,这样才能下决心把它学好。我年轻时抱负很大,想当书法家、文学家……,后来因头上长满疙瘩,本地医生治疗无效,才立志下决习学医,于是对中医涉猎成趣,迷上了中医。我的世医强调学习阴阳学说的重要性,他作了一个生动有趣的比喻:“外国人吃东西需要什么刀呀、叉呀”,我们中国人只要掌握好两根筷子(左为阳、右为阴)保持平衡,什么山珍海味,全部吃得干净利落。诚然,我在临床上每遇病症,总要辨别疾病的性质,是阳症抑或阴症,确实得心应手。比如《素问·调经论》说“阴虚则内热”。一次我诊治一个病人:高烧不退已两月。各种抗生素(毒霉素、链霉素)都用上了,可是都不管用。病人夜热早凉,盗汗、口干舌红,脉细数,认为是“阴虚内热”,以青蒿必甲汤加白薇,仅服三剂热就退了。又治一阳萎病人,他服了淫羊霍、巴戟、肉苁蓉、仙茅、鹿茸、熟地之类药,效果不明显,古代名医张景岳说:“善补阳者阴中求阳……,善补阴者阳中求阴……,后用六味地黄汤(补肾阴),加入淫羊霍、仙茅、锁阳、汤超石(补肾阳)数剂而阳举矣。记得当时我讲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一次北方同志邀我作客,请我吃烧饼,边吃边以稀饭送下,烙饼(属阳),稀饭(属阴)不仅吃起来齿频留香,而且吃了以后不觉口干,十分适口,这叫做“水火相济”吧。

死的东西,诸如古文、四大经典,药性赋、汤头歌、百症赋之类,必熟读成诵,要反复吟哦,日后方见其妙,当然理解与熟诵是不可偏废的,必须把背诵与理解相结合,“苦读必精思”,背诵有助于理解经-文,扎实地学好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是搞好临床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书背百遍,其义自见”书不熟则理不明,学医最重要的是懂得医理,医理不明,临症犹豫不决,只有把理、法、方、药的一些基本问题背诵牢记,才不致临症茫然,背诵必须择句择段,如《内经》上说:“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仅十个字就把疾病形成的虚实(虚症实症)的重要关键和发生疾病的决定因素明确地指出了。又如得神健康无病诗:“得神面色润而明,目光精采语言清,神思不乱肌充实,呼吸调匀二便平”,概括了一个人健康无病的精神面貌;反之,就是病态。雷公药性赋:前句:犀角解乎心热,下句:羚羊清乎肺肝,药性新编:前句:菊花逢枸杞,养肝明目多功。下句:桑叶得芝麻,除湿宽中可准。这一类赋体文章,都是偶句排比的,前一句背了,不难想出下一句来。君不见演员在台上二重唱嘛,男的声调铿锵和-谐,女的抑扬有韵,令人听了心临神怡。至于背诵歌诀,除了要了解它的内容主治作用之外,还须抓住它的平仄韵律的特点,如当归补血汤歌诀是:“血虚身热有奇方,古有当归补血汤,五倍黄芪归一倍,真阴濡希主之阳”这首歌诀,是用“七阳”韵,是属于平起平受的诗格,第一句“平平仄仄仄平平”是平起,第二句就一定是“仄仄平平仄仄平,这样的歌诀就好背诵记忆了。

究竟背熟上面的死东西,在临床上有哪些指导意义呢?我在年轻时刚跟师临症,却遇上一个口眼唱斜病人,老师看完人问我针什么穴位呢?我想了一下,玉龙歌有云:“口眼唱斜最可嗟,地仓妙穴连颊车,喝左泻右依师正,唱右泻左莫令斜”,于是说针攒竹、四白、地仓、颊车、合谷,老师点头称是。

二、活的经验:包括前人的经验和自己通过临床实践的经验及某些采风的民间经验。

(1)辨证论治的经验:所谓辨证论治,简单的说,就是认清疾病的性质和规律,提出正确的治疗方法。也就是说,辨证求因、审因说治。比方说,一病人在臀部生疮,疮如鸡蛋大,局部(红、脏、热、痛,舌质红,苔蒲黄,脉滑数。根据这些症状分析,属于热毒(病因)引起、立法上就宜清热解毒佐以活血。处方以降痛活命汤加减。用银花、当归、黄芪、炮甲、皂角刺、牛膝等治疗,疗效颇好。

(2)方剂化裁的经验:如本人用小柴胡汤治疗各种感冒的经验。方用柴胡12克,黄芩10克,法夏10克,薄荷(后下)8克,荆芥8克,蔓京子12克,桑枝15克,杏仁12克,桔梗12克,浙贝12克,滑石12克,甘草3克,每日1剂,水煎服,对于一般感冒,灵活加减,确实收到左宜右有之效。如外感风寒,加入桂枝、白芍;外感风热,加入银花、连翘;虚入感冒,加入黄芪、白术、防风;按小柴胡汤为解少肠的主方。柴胡透邪清热,生姜和胃克呕,均为外药,半夏和胃降逆,黄芩透邪清热,都是降药,党参、甘草、大枣益气和中,全方起到和解少阳,扶正祛邪的作用。

(3)重视书本以外的偏方验方:有些病症统方治不好,某些偏方验方确能解决问题。唐太宗李世民患痢疾,腹痛拉肚子,御医以及不少名医治疗都没见效,于是发布诏令,说谁能治好太宗的病,将得到重赏,长安城里有个民间医生叫张宝庄看到诏令,送上单方一张,用牛乳煎荜拨内服,太宗服后果然腹痛腹泻很快就止住了。“一张偏方气死名医”哩!前些日子一位老大娘足肿很厉害,久治不愈,我开了防风30克,荆芥30克,艾叶30克,茯苓皮50克,煎水外洗,几天功夫居然好了。我认为一个大夫,知识面要广,向名医学习固然重要,向群众学习更不可忽视,要虚心求教。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中医学术流派很多,各个医生也都有各自不同的临床经验和独到之处,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吸收别人的经验和长处,以补充自己空虚的大脑,不要骄傲自满,治好一个小病就沾沾自喜,是学习上的拦路虎,叶天士十年间从师17人,故能成为一代名医。学习切忌带有色眼镜,不要认为跟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就满意,同主治医生或普通大夫就皱眉,其实我穿是主任医师的白大衣,可我的医学细胞远远比不上主治大夫呢。

祖国医籍文古意奥,因此加强古汉语的学习也很必要。中医基础理论及辨证方法多包含有辨证唯物的思想方法,所以还要加强辨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才能加深理解。

刑法心得体会(篇2)

刑法学心得体会


刑法学是法学中的重要分支之一,研究的对象是犯罪和刑事法律规范。在学习刑法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我将根据自身的学习经验,就刑法学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阐述。


刑法学不仅是一门理论学科,更是具有实践性的学科。在学习刑法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深入理解法律条文的意义,还要了解实际案例的具体运用。刑法是一门规范性很强的学科,它要求我们在学习的同时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础,而实践则是综合能力的体现。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目的,提升自己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刑法学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刑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需要我们广泛涉猎各个学科的知识。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比如犯罪构成要件、犯罪的刑事责任等。同时,我们还需要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如心理学、社会学等。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广泛的知识储备,才能对复杂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而敏锐的洞察力则是在具备知识的基础上进行问题的推理和解决的能力。刑法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善于观察、理性思考,发掘问题的核心所在,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刑法学的学习需要我们拥有良好的伦理和道德品质。刑法学涉及到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始终坚持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在学习刑法学的过程中,我们要本着弘扬社会正义的精神,正确对待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平稳与和谐。同时,我们还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修养,以做到在实践中遵纪守法、诚信执业。


刑法学的学习对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学习刑法的学生,我们要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自己的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我们应该关心社会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为社会治理提供有益的思路和途径。同时,我们还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帮助他人提高对法律的认知和遵从。


刑法学是一门重要性和复杂性并存的学科,学习刑法学需要我们具备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既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又要有良好的伦理和道德品质,更要有社会责任感。只有全面地提升这些能力和素质,我们才能真正地成为一名合格的刑法学专业人才,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刑法心得体会(篇3)

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1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

(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

(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体系:

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

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

分则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的设立目的:

这一直也是让民众所不解的事,大部分人恐怕都是认为刑法不过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统治民众的工具而已,如果没有刑法恐怕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会乱成一团(甚至对于法律都是这么认为,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但是刑法并不是可有可无、仅仅是统治工具而已。同态复仇是最原始的“刑罚”方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仅是古代巴比伦人处理纠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全世界任何一个民族和文明。但是同态复仇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冤冤相报。如果按照同态复仇的方式,恐怕人类一直会处在不停的战争和纠纷之中。而刑法的出现就是为了结束同态复仇的无止境的状况。同态复仇也是一种司法,但是毫无疑问他的结果是更加严重的冲突。而刑法则是转向恢复性司法,也就是恢复到伤害造成之前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则用另外的方式来补偿,如经济补偿等。这就是刑法最大的意义。如果还有人说刑法是统治阶级的“走狗”或者之类的话,那么确实应该让他来尝试一下同态复仇是什么感觉。

刑法的地位: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应该不同,他涉及到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情况,又脱离于其他部门法。我自己将法律分为三等,一等为最基础最初级,三等为最高级。一等法律即为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调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说是调整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但是由于本身宪法过于模糊,并且一般不适用于案件,而适用的时候也大抵不是用宪法的形式,所以虽然他是“不可违背”之法,但应该是放在第一等的。二等法律是各类部门法(地方法规等不在探讨范围内),不包括刑法。部门法是调整各类不同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其中有相通之处,也有独立之处,他们是国家生活中和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也是支持法律生活的法律,所以是二等之法律。三等法律就是刑法了,之所以将刑法放在三等,并不是它比其他法律更加的完善或是意义更大,而是因为他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的“刑法”的范围,而且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方面。而刑法在制定和应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其与其他部门法的相适之处。而这些观中国之刑法,恐怕还是不完善的。

刑法的历史: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font]1764[/font]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2

有幸参加刑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培训,聆听孙国祥教授和刘伟博士对刑法学的教学剖析,收获颇丰。大有耳目一新的感受,深受启发。我是治安学专业教师,对刑法学并不熟悉,由于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参加了本期培训。尽管本人所教课程与参加培训课程诸多不同,但这次培训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和下一步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仍有很大帮助。下面我结合本次精品课程培训学习,谈谈个人对课程教学及教学资源利用的一些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教学探索

基于个人教学的体会,以及对一些同仁教学实践的了解,教学上的挑战和困惑可以说是高校教师普遍性的遭遇。此次培训学习,虽然我对刑法学不熟悉,但从孙国祥教授借助刑法学课程对教学的剖析中,也受益颇多,主要有三点:

一是,孙国祥教授特别讲到了教学方法,对刑法学教学中可以使用的方法作了较详细的阐述,比如辩论式的案例计论、撰写学术观点综述的小论文、旁听公审、专题讲座等等。我所任教的治安学课程,虽然与内容与刑法学不同,但从孙教授予的讲述中,我发现有我值得借鉴的很多东西,孙教授提到的诸多的教学方法,我几乎都可以作个尝试。

二是,孙教授提到了刑法学教学中要处理的几个关系,其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对我触动较大,我所就职的公安类院校近年正逐步转向于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在教学中如何做到理论够用,技能够强,各公安院校都在探索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有不少教师已有多年的教学经历,但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还走了极端。孙教授的观点让我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不能因为强调实践而割裂理论知识的系统化。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必须讲透,为学生建构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再强化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三是,孙教授中讲座中多次特别提到教学中必须充分把握学生的已有知识结构和领悟能力。我个人认为,这实质上是对“以学生为主导”、“以学生为本”之类教学指导思想的一条践行途径,也是我今后教学中需要贯穿的一个重要理念。

二、教学资源的获取

这次培训,在教学资源的利用上,对我的启发较大,除了日常的教材、期刊杂志外,还可以搜集与本学科知识有关的国内外各知名学校的网站,下载一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给获取各种教学资源带来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各种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拓宽教学和科研的视野。只有不断更新、充实教师的知识结构,才可以始终站在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只有教师个人知识的深厚积淀,才能给课堂带去信息含量高的知识内容,才能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形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也才能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目标。

三、精品课程的建设与使用

近年来,各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如火如荼,不少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水准很高,对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极大的助推作用。如何使这些的成果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从此次培训中,我个人认为目前对此类教学资源还处于“低共享、高成本、交流不足”的状态。这种状态主要体现为:一是,共享范围极其有限,很多是建设单位内部共享。使很多同仁既使知道某学校的精品课程,也无法获取其内容。二是,高成本有限共享,在一定范围内高成本共享,这里的高成本既指需求者,也包括供给者,最终造成运转不良,难以维持。三是,交流不足。交流可以解决两个问题,即避免重复性建设和取长补短。但个人感觉目前在精品课程建设上,同行专业人员交流机会极少,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交流平台,特别是直接的、动态的交流。当然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家教育部门的支撑。

两天的培训时间很短,所见所闻在短时间内还无法深度消化,我相信这次培训将对我今后的教学起到一次提升作用。

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3

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试里的重头戏,从最近几次考试看来,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们平时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抢夺罪),看起来似乎比民法难。其实无论司法考试中的哪个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数,所以不需要畏难。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分值基本上是对半。

刑法的复习——特别是总则的复习——必须认真看法条和教材,两者都要兼顾。因为刑法的法条规定比较简单背后却蕴藏大量可考知识,比如总则里面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前面的内容主要针对刑法总则而言,对于分则部分和司法解释,可以多看法条。司法解释对刑法的补充和修订相当多,而且许多都具有可考性,考察的时候也容易直接考察法条的特殊规定,法理涉及较少。分则和司法解释的特点是:繁杂,但记忆清晰的话好拿分。

以前刑法容易考察一些重点罪名,比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现在的考试趋势是重点罪名要考,同样也考察一些冷僻的罪,所以对分则罪名的复习方法应是重点突破、全面复习,切不可偷懒。对罪名的复习还要注意一点,一些光看罪名容易误解或者不能直接判断犯罪性质的罪是老师偏爱考察的,比如“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罪”,这样的罪名简直是大白话的把犯罪的性质描述出来,一般比较少考察;又如“强迫交易罪”,这样的罪容易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混淆,最容易考察。

刑法心得体会(篇4)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刑法心得体会(篇5)

在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之际,11月15日市供水公司组织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了十八大会议精神。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认为:十八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作为供水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要把十八大精神学习的深刻,贯彻的彻底,要坚决拥护党的各项大政方针,紧跟党的伟大旗帜,紧把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开拓创新,为全面开创我市供水事业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十八大主题鲜明,为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十八大在全面把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待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十八大对过去十年总结精炼,有很强的继承和践行性。

十八大强调指出,十年来各项辉煌成就的取得,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

三、十八大面向未来,全面激发了改革发展活力。

国内外之所以关注十八大,是因为关心乃至忧虑中国的未来。中国的改革发展正在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取得世界公认的发展成就的同时,一系列风险挑战也愈发严峻。十八大报告尽管只是要点式的,但向全国和世界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未来发展的清晰构想、迎接挑战的坚定决心以及完成使命的扎实举措。

一是唱响了变革创新的主旋律。“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要求中国共产党“一定要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握时代发展要求,顺应人民共同愿望,不懈探索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永葆国家发展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

二是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与要求。十八大提出,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坚定指出,要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是明确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尽管中国不断发展,但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四个自觉”,即: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四是要树立自信心与坚定理想。指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要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五是构建了党的建设与发展的新理念。观念认识的多元化是执政党面临的严峻挑战。如何在多元的社会中构建新的共识,搭建观念沟通的平台,就需要不断提出新的理念来整合、引领各种不同的观念。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多个新的理念。比如在谈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时,提出要树立“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谈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时候,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谈到社会建设的时候,要树立“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理念等等。

六是丰富了国家发展目标。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既反映了广大人民对于国家发展的新期待,更体现了执政党的胸怀理想、与时俱进。

七是要高扬团结的旗帜。十八大报告从国家发展和世界和平的高度,呼吁“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全党同志要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促进团结,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大团结。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 w
    刑法的心得体会(汇总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4

    在工作或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启发和感悟。而记录下这些收获,写下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更积极地生活、拥有更多希望是很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心得体会的目的和主题。有时候,我们可能在工作中获得了一些技能或经验,或者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挑战,这都可以成为写心得体会的主题。...

  • w
    最新学刑法心得体会6篇

    发布时间:2023-12-11

    有幸参加刑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培训,聆听孙国祥教授和刘伟博士对刑法学的教学剖析,收获颇丰。大有耳目一新的感受,深受启发。我是治安学专业教师,对刑法学并不熟悉,由于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参加了本期培训。尽管本人所教课程与参加培训课程诸多不同,但这次培训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和下一步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仍有...

  • w
    最新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10-11

      自从生下老二之后,我就把工作辞了专职在家里带孩子。有时候孩子睡着了,我就上网在一些全职妈妈群里聊天唠叨。看着好似闲下来,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想的,但是家庭收入一下紧张,生活突然变得空虚而重复总觉得看不到头。看到那扔出去的一张张尿片都觉得那是一把一把的银子在往外抛啊!因此,就想能够在家里赚点小银子...

  • w
    刑法讲座心得

    发布时间:2024-04-14

    当我们获得一些经验或教训时,往往可以将它们记录下来,以便总结过去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经历。虽然许多人认为写心得体会很困难,但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一些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帮助。刑法讲座心得 篇1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

  • w
    心得体会心得体实用

    发布时间:2023-11-28

    当我们因为某件事情得到了不少领悟和体验时,可以考虑写下一些心得和感想。这些心得和感想可以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更好地成长。关于“心得体会心得体”这个话题,我们会详细解释相关内容。希望您能将本网页加入收藏夹,以便随时查阅!...

  • w
    会计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9-01

    生活就是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不妨将对自己有所感悟的事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就很有必要写心得体会了,怎样去写心得体会?...

  • w
    记者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7-20

    当我们回忆起难忘的事情时,写心得体会也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心得体会是经验的提炼是失败后的思考也是成功后的总结。出于您的请求我们编辑了“记者心得体会”,请收藏我们的网站给您带来最有价值的信息和动态!...

  • w
    开学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8-11

    回顾近期的团学干部培训,时间虽短,但培训安排的内容充实。通过这次的学习班培训,使我进一步丰富了理论知识,更加明确了作为一个当代大学生,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生干部是实现学校、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沟通者,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所必须依靠的力量,更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平台。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关心时事政治...

最新文章

复制全文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