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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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大风应急预案(收藏二十一篇)

2025-03-26 11:21:09

【#实用文#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收藏二十一篇)#】在学习,工作与生活中,意外事件常常会发生。为了有效控制事故的后果,我们需提前制定一份优质的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算优秀呢?以下是好查范文网小编整理的21篇港口防风应急预案,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

为使在大风雨雪恶厉天气下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安全顺当进展。加强楼层、校内道路在大风雨雪天气下的安全使用,做好事故应急预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展扑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最大限度的削减事故损失,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大风雨雪天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和全体员工

2、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

3、突发事故,全部人员马上编入事故救援组织,进展事故扑救工作。

二、事故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1、以结实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准则。做好事故应急预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系准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得当、安全扑救。

2、事故突发,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扑救的指挥工作。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队伍,进展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3、组员职责:

马上投入到事故救援队伍,在事故应急小组的.指挥下,依据实地状况进呈现场扑救工作。

四、事故应急扑救原则与扑救程序

1、派专人打报警 (110)及紧急抢救 (120),并迎接救援车辆。事故应急工作马上开展。

2、事故救援时应遵循“救人重于救灾”、“先把握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快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指挥,进展事故救援工作。

依据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同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监视部门进展调查处理,查明缘由,总结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2

夏季到来,雷雨大风天气比较频繁,对于加油站这种重大危险作业,雷雨大风有可能引起致命的事故,后果很严重。雷雨季节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站长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确保加油站安全,同时要保证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预案

及时进行安全大排查,对出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迅速排除隐患,同时加强防汛、防雷防静电、防大风预案的.组织演练,做到面对险情,能够保持镇定、不慌张。

三、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教育,让所有员工充分认识到雷雨季节工作安全的重要性。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对进入站内的加油车辆要严格管理,加油作业时必须熄火加油,尽可能做到车内乘客下车在站外等候,摩托车、拖拉机必须推出站外启动。

四、作业监护到位,对周边环境有效监控

加油站卸油作业时要做到卸油员、司机等相关人员的全程现场监护。在遇有强雷雨大风天气或附近有危险作业时,应暂停作业。加油站内划定禁止使用非防爆通信设备(如手机)区域,外来与站内业务无关的车辆及行人禁止穿越加油站。对站外周边环境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外围不安全因素影响站内安全。

五、做好值班安排,及时沟通信息

为保证防汛、防雷防静电、防大风信息及时传递,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一轮值班均有值班管理人员带班,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做到密切监视水情、雨情、灾情及天气形势,一旦发生灾情,第一时间上报。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3

1.0目的

通过建立本应急预案,确保春、秋季风沙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并在大风、沙尘暴来临之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保证物业设施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

2.0范围

适用于春、秋季风沙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保洁主管负责风沙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计划和落实情况检查;

3.2设备主管负责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室外设施、装置的检查和加固;

3.3保洁领班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和监督应急措施落实;

3.4保洁员负责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

4.0处理预案

4.1应急准备

4.1.1风沙季(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准备挡风布袋(长条状,内装木屑),并保证可随时取用;

4.1.2设备主管应安排人员检查楼宇公共区域外门窗的'完好状况,对关闭不严或破损门窗进行维修;检查室外灯箱、标识牌及其它设施并进行必要的加固;

4.1.3保洁主管注意每日收集北京市气象台36小时天气预报,一旦接收到4级以上大风预报,应于第一时间通报管理处经理,以便做好防风沙各项准备工作;

4.1.4管理处可将大风预报提前张贴于公告栏,提醒业户注意关闭门窗,防止风沙侵袭造成损失。

4.2大风、沙尘暴来临应急措施

4.2.1大风、沙尘暴来临之前,区域保洁员和巡楼安保员提前检查楼层公共通道的门窗并及时关闭,防止大风刮进楼内,使楼层积尘或打碎玻璃;

4.2.2各出入口玻璃门、卷帘门下铺放挡风布袋;

4.2.3外围摆放的交通指示牌示及其它可移动标牌统一收放到避风处,或放倒于适当位置,避免损坏或大风吹倒砸伤行人、车辆;

4.2.4外围设施如大堂外门禁设施、停车场计费机等进行适当遮盖以防沙尘侵入;

4.2.5室外摆放绿植尽可能移入室内;

4.2.6提示业户检查、关闭外门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处的物品等。

4.2.7大风来临之际,大堂玻璃门向内开启,避免风大刮碎玻璃;

4.2.8随时检查外围灯箱、标识牌及高大绿植,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2.9大堂及室内公共区域随时保洁,清除积尘;

4.2.10在楼宇周边作业注意高空坠物。

4.3大风、沙尘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内外积尘;

4.3.2外围保洁员注意清扫窝风地段落叶、杂物等;

4.3.3已转移或放倒的标牌等重新竖立或恢复原位;

4.3.4撤除室外设施遮盖物;

4.3.5室外摆放绿植恢复原位;

4.3.6固定标识、标牌及其他室外设施要进行擦洗除尘。

5.0相关文件

6.0工作记录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4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化解防范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给教育系统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提升预判应对能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绿美校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为省市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总体目标:

一是达到“三个提高”:即全面提高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学校重大风险隐患防范能力,全面提高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现“四个到位”:学生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排查处置到位;舆情监控和网络管控到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到位。

三是做到“八个严防”:即严防发生涉师涉生重大伤亡事件,严防发生网上网下有悖中央精神的言论炒作事件,严防发生由师生利益导致非正常聚众上访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及重大治安案件,严防发生游行集会示威请愿事件,严防发生师生宗教团契及校园传教布道事件,严防发生在各敏感时间节点舆论炒作事件,严防发生敌对势力及宗教校园传播渗透事件

工作原则:立足于“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反应迅速、措施上积极稳妥、落实上不折不扣。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要求,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发扬从严从实作风,确保各项措施落得实、落到位。要建立周报、月度、季度、年度调度通报机制,及时分析研究风险防范化解新情况,严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防控措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

1.政治安全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负面舆情,新疆三股 势力向高校渗透,邪教组织及人员进校干扰破坏等。

2.意识形态领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失灵”,“杂音噪音”侵蚀高校意识形态阵地,校园网络舆情领域风险网上错误思潮传播、网络安全风险。

3.社会稳定领域:校园传教渗透,学生参加宗教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因民族习俗差异引发的学生矛盾纠纷滋事。

4.经济领域:高校隐形债务风险,建设项目工程欠款产生讨债聚集上访。

5.公共安全领域:重大传染病蔓延,食品安全事件,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件,校车安全事故、大学生传销、校园网贷、校外住宿人身安全风险.

6.外部环境领域:赴海外进修讲师、海外孔子学院教师和志愿者,因公临时出镜经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生人身安全问题。

7.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新技术研发应用带来的伦理安全、生命安全风险、科学技术失泄密风险。

8.党的建设领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1.学校成立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风险化解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暑要求,推动落实责任制,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稳定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各教学教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安排,沟通协调日常工作,建立研判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主任:党政办主任

副主任:各行政处室、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责任分工:

党政办负责全校重大风险形势研判,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应急处突演练;遇有重大风险事件时,牵头成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安全工作处负责反邪 教、校园日常管理、消防治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应急事件的风险防范等。组织部负责全校党建领域、中层干部队伍的风险防范。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工作动态风险防范。工会负责师德师风方面风险防范。宣传部负责宗教、意识形态、校园舆情、对外宣传、统战工作、教工思想状况方面的风险防范。科研处负责讲学、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审核把关风险防范。学工部负责学生方面的风险防范。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领域的风险防范。实训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涉外、外籍教师、留学生管理的风险防范。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住宿、食品、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防范。其他单位负责本部门分管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2.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重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压实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1.定期研判维稳形势。学校党政办每周召开风险研判碰头会,除常规性工作外,就目前面临的风险防范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预测各类不稳定问题的发展走势及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工作对策与建议。坚持每周报告制度。

2.突出排查重点问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问题的排查:

一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危害校园政治稳定的活动苗头;

二是可能引发过激行为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学校周边交通、摊点摆放环境治理;

四是各类安全管理。校内的包括食堂、宿舍、公共卫生、实验室、消防设施管理、实习实训管理;学术交流中心、实训中心、机房、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师生重大群体集会活动;校外的包括校外住宿、实习实训、国内外进修考察学习等。

五是非法网贷校园贷,煽动破坏滋事活动和个别人的极端行为;

六是网络舆情的苗头和隐患。

3.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要着眼维稳大局,创新方法,在及时掌握预警性、动态性情况方面下功夫,把握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严格校园日常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更换消防设备,检修电器线路,疏通消防通道,加强各类人员扑救技能训练。

二是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如教学楼、逸夫楼、图书馆、机房、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

四是加强门卫管理,强化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管控。

五是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实习实训活动的`管理。

六是加强课堂教学的管理。

七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危化品的管理。

2.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主动联系协调辖区政府、办事处,国保、公安、城管、交警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三)严密防范渗透

1.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关注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针对校园活动情况,要加强学校内教学、学术交流、教研、科研工作的管理,防范利用上述活动实施传教。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生的思想渗透。

2.强化反邪 教工作。要严密防范邪教组织对校园的渗透。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以防范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 事件和意外情况为重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2.落实措施。对排查疏理出来的涉稳问题和重点人员,明确包办领导和分工责任,对确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掌握行踪,了解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

3.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在15分钟赶到现场,准确地判断事件性质,协调力量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提供建议并全程参与。

(五)打击侵害校园的不法行为

1.摸清情况。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对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学校人员要摸清情况,掌握动向,并制定防范措施,特别要防范别可疑人进入校园滋事。

2.提升自身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火、防盗、防范各类诈骗能力。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完善安全设施。全体教职工要学会自我保护,各单位要演练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1.高度重视。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极端重要性,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系列安全教育,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责任和能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和谐发展的环境氛围。

2.落实主体责任。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检查、整改制度,开展演练活动。坚持领导带班、值班、重大事件报告请示制度,做好节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点部位“三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工作台账、完善相关档案,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方案纸质版于4月4日报安全处监控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发到[emailprotected])。

3.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重大风险防范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懈怠、工作拖沓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批评通报。对工作不负责任、麻痹大意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4.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和安全处24小时制度,所有中层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指挥畅通。中层干部外出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建立每周报告制度。全校各单位、各部门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报<风险防范排查表>到安全处监控室,学校党政办每周五下午分别向市教育局高职处、法规处(电话:6269908、6269981)上报情况。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渔业防抗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各有关部门开展防台风的各项工作,保障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泉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泉海渔〔2020〕25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修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区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区海防大队大队长、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站长,东海、城东及泉秀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成员: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后渚、乌屿边防派出所分管领导及各沿海社区主任。

主要职责:根据台风发展情况,部署和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渔村、渔港等防台风一线指导工作和赴重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二)区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两组”,即办公室、抢险救灾突击组、灾后技术服务组,组成人员和主要工作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渔业防台风日常管理工作,参加台风期间的轮流值班;在台风期间及时传达省、市和本局防台风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台风动态和渔船回港、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并及时向区防汛办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台风登陆后,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海洋与渔业行业在台风中的受灾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根据防台风工作需要,随时准备深入防台风一线指导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电话:)。

2.抢险救灾突击组。组长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海防大队、海警工作站、相关街道、社区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台风期间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灾后技术服务队。组长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兼任,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相关街道、社区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做好技术检修和质量把关;做好灾后水产养殖生物病害趋势测报,养殖区水质监测,为灾区政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三)街道、社区主要职责

沿海街道要把海上渔船、养殖防台风工作纳入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之中,落实包户、包片挂钩责任制。组织指导社区干部和渔民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和灾情。

相关社区要将海上渔船、养殖防台风工作纳入社区防汛预案,详细编制海上渔船、养殖人员撤离路线图,建立包组、包片、包船人员与渔民群众之间挂钩联系制度。做好海上渔船、养殖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通讯录,指导渔民群众锚固渔船、加固养殖设施等防台措施,及时组织渔民安全撤离,组织社区群众参与抢险救灾,随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二、应急响应

(一)台风生成阶段

当台风编号后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时:

1.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值班人员接到台风预测时,应与气象、防汛部门保持联系,密切监视和接收台风形成的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未来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将信息随时上报本局领导。

2.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领导接报后,应对台风或热带低压影响范围迅速作出推测判断,对本区渔船作业区范围有影响的,应立即布置防避台风工作,要求作业渔船就近或返港避风。

(二)台风消息阶段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消息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对已正式编号并可能影响我区的台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区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组织部署有关人员进入防台风工作岗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相关领导轮流值班带班。

2.区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部署,安排防台风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在防台风办公室值守,及时、准确向街道、社区、船管站、重点养殖企业传达市、区防台风工作部署,通知沿海街道、社区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养殖设施加固和养殖人员撤离上岸的准备工作,了解掌握全区开展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并向区领导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

3.社区要利用广播、电话、信息台等方式向群众传达台风消息,立即启动包组、包片、包船挂钩联系制度,及时将台风消息通知到海上渔船和养殖人员。

街道、社区要勘察确定船只和人员的安全撤离路线以及避风人员安置地点,为下阶段的紧急撤离做好准备。

4.抢险救灾突击组进入防台风工作待命状态。

5.通知区海洋与渔业系统人员开启各种通信设备,保持信息、网络、通讯畅通。

(三)台风警报阶段

当省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对全区渔业防台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指导全区渔业防台风工作。

2.加强值班力量,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带班,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组轮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市、区领导或有关部门对防台风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业船舶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并及时掌握全区渔船回港避风和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沿海街道、社区按上级部署协助渔民做好渔业防台风工作,街道要加强值班,立即启动包户、包片挂钩联系制度,督促重点社区进一步落实防台措施;社区进一步落实包组、包片、包船联系制度,确保通知到位,不留死角;指定专人了解、掌握本地渔船回港避风和养殖人员撤离上岸情况,按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统一制作表格(见附件)填报,经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报区渔业防台风办公室。

4.抢险救灾突击组进入待命状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四)台风紧急警报(含台风登陆)阶段

当台风正面袭击或将在我市沿海登陆,外围风力已经影响我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定指挥员进驻岗位指挥全区渔业防台风工作。

2.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根据出现险情或安全隐患,组织抢险救灾突击组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并立即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视情况商请海警、海防、海事等部门支援抢险救助工作。

3.值班人员继续了解、掌握未回港避风渔船和养殖人员未撤离上岸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通知相关街道采取措施。

4.撤离渔民群众。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区政府下达的撤离命令,协助街道、社区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海上渔业船舶返港或就近进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业船舶人员的撤离及渔排加固、渔业船舶锚固等工作:

(1)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排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撤离;

(2)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主机功率44.1千瓦(60马力)以下的渔业船舶和渔排上人员撤离;

(3)在12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主机功率110.3千瓦(150马力)以下渔业船舶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除停泊在抗风等级12级以上风力的港口、锚地,且主机功率110.3千瓦以上渔业船舶留守3-4人值班外,其他所有的船上人员应全部撤离。

(4)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上人员撤离。

5.沿海街道、社区继续做好海上渔船、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全面掌握海上养殖人员撤离及船只进港避风情况,落实停港船只防撞防火措施。对拒不上岸的滞留人员,商请公安、海防等部门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转移,妥善安置和监管,并采取重点监控和集中监管措施严禁他们返回渔船,及时统计报告人员船只撤离情况和灾害损失情况。

6.灾后技术服务队进入待命状态。

(五)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根据气象部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及时向沿海街道、社区及渔业信息岸台转发布解除海上台风警报消息,宣告渔业防台风工作结束。

(六)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根据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的部署,灾后技术服务队分组赴渔区、渔港、水产养殖区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开展病害趋势测报、养殖区水质监测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助养殖户采购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2.各街道、社区要全力帮助受灾群众做好灾后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并将受灾情况在台风过境3小时内上报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渔业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全区渔业受灾情况,汇总上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附则

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本预案所称台风,为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等各类热带气旋的通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6

为使在大风雨雪恶厉天气下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安全顺利进行。加强楼层、校内道路在大风雨雪天气下的安全使用,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行扑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大风雨雪天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

3、突发事故,所有人员立即编入事故救援组织,进行事故扑救工作。

二、事故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1、以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准则。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系及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得当、安全扑救。

2、事故突发,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扑救的指挥工作。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队伍,进行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3、组员职责:

立即投入到事故救援队伍,在事故应急小组的指挥下,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现场扑救工作。

四、事故应急扑救原则与扑救程序

1、派专人打报警电话(110)及紧急救护电话(120),并迎接救援车辆。事故应急工作立即开展。

2、事故救援时应遵循“救人重于救灾”、“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指挥,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同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7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策划

(一)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四)法律法规要求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四、应急资源

1、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物资:

①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②内部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③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④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表

2、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指导,必要时,协同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互相协议

项目部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五、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防御台风(以下简称防台风)工作,促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提高抗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工作联动机制》《广西防汛抗旱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广西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加强水库水电站泄洪预警决策及下游群众转移工作的意见》《水电站与当地政府建立防汛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防城港市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方案》《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工作联动机制》《防城港市防汛抗旱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本级预防和应急处置全市范围内的台风灾害,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造成的影响及其引发的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避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依法防御,社会参与。

(五)防御重点。

1.组织海上作业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

2.保障滨海旅游、近海养殖等受台风影响人员的安全。

3.组织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洪易涝区等危险区域的群众安全转移。

4.保障水库、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安全。

5.保障高层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防台风安全。

6.保障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防汛防风安全。

7.保障尾矿坝工程、采矿(石)场安全。

二、预防、监测和预警

(一)预防。

1.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防台风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台风避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台风思想准备。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包括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种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工程准备。加快海堤等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防洪减灾能力,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修复水毁工程。加强防洪工程和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检,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预案准备。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完善防台风预案,按预案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按照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合,统一调度、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防汛物资储备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维修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动态掌握各类定向储备物资,确保一旦需要能调得出、用得上。按照专群结合、军民联防的原则,加强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需要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通信准备。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管理,提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水文以及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雨情、水情、工情测报站网;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的共享机制,确保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

督察检查。建立健全防台风工作督察检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防台风准备工作、防御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水利、城市管理监督、教育、文化旅游、交通、通信、自然资源、海事、电力、应急等部门要在汛前加强对水利、市政、学校、地质、滨海旅游、交通、通讯、搜救设施、锚地、电力、尾矿坝等防台风工作的检查。住建、民政、海洋、渔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等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

2.防御台风巡查。

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和防台风期间的防御巡查制度,组织开展行业内防台风巡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水利部门要建立水库、堤防、闸坝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落实常态化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住建、城市管理监督部门要指导各地建立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督促落实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教育部门开展对学校(含幼儿园)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防台风督促检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对公路、航道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交通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文化旅游部门开展对旅游景区(点)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对尾矿坝、采(石)场的防台风巡查工作。渔业部门开展水产养殖、渔业捕捞行业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海事部门开展交通运输船舶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二)监测与报告。

气象部门做好台风监测和预报预警;海洋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水文部门做好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的监测;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预警预报。

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和会商结果报告指挥部,并视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

(三)预警。

气象部门根据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台风预警级别。台风预警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由高到低划分为4级即Ⅰ、Ⅱ、Ⅲ、Ⅳ,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同时,气象部门根据降雨时间和雨量,发布暴雨预警;海洋部门根据受热带气旋影响情况,发布风暴潮预警和海浪预警;水文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和范围,发布洪水预警。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

按台风影响的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结果。

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领导同意;

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委托防汛办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

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

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1.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Ⅳ级响应。

(2)响应行动。

①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水利、气象、水文、海洋和渔业等部门领导或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研究台风的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提出防御工作意见。

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视频会,并发出通知部署防御工作;市水利局带班领导应驻守值班,防汛办增加值班人员,防汛办主任驻守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台风、汛情预测分析;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重要防汛信息,以电话、短信、简报、专报等方式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领导报告;通知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做好队伍和物资调用准备工作;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做好支援抢险救灾准备。

③海洋、渔业、水利、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教育、住建、城市管理监督、应急、通信、电力等部门组建防台风工作组和专家组,并根据防御工作需要提前派出。

④气象、海洋、渔业、水文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响应,做好台风、风暴潮、海浪和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⑤渔业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迅速部署和组织出海作业渔船渔排回港,船上和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风避险等相关工作。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必须全部回港避风,船上人员必须全部上岸避险。做到船只100%回港,人员100%上岸。

⑥水利部门部署做好洪水及风暴潮各项防御工作。

⑦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点的督促检查工作。

⑧教育部门做好受台风影响地区学校的防台风工作。

⑨文化旅游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防台风工作。

⑩海事部门及时向交通运输船舶发出防台风预警信息,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维护。

住建、城市管理监督部门开展排查并掌握在建工地、低洼易涝地区等区域人员的情况,部署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做好高空建筑设施的防台风安全防范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防台风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救灾所需生活用品、食品等的准备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农作物的抢收,落实对香蕉、果树等高杆经济作物进行防风加固措施。

消防救援队伍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宣传部门做好防台风宣传工作;重点报刊每期刊登最新台风信息,电视台不定期滚动播出最新台风信息,广播电台随新闻节目播报最新台风动向。

通信管理部门按指挥部要求每天发送由气象、水文部门提供的防台风信息1次。

电力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负责保障防台风抢险用电,应储备有多套备用发电机组电源以应急使用。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24小时内报送到指挥部。

2.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Ⅲ级响应。

(2)响应行动。

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①由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会商会,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发出防御通知,向有关县(市、区)部署防台风工作;及时将防台风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副指挥长驻守值班室,实行多岗值班,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等信息及时通报成员单位和防台风重点地区;视情况调运抢险物资、派出市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地方抢险;加强与军分区和武警部队的沟通和联系,必要时请求支援。

②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和水情的跟踪监测和预警预报,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③海洋、渔业、水利、自然资源、教育、文化旅游、住建、城市管理监督、海事、民政、应急、交通、农业、林业、工信、通信、电力等部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防御区域和已经发生洪涝灾害或险情的县(市、区),检查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防台风工作。

④防城港军分区、武警防城港市支队做好防台风抢险准备工作。

⑤渔业部门组织海上作业船只、船上人员和渔排养殖人员回港上岸,对拒不回港上岸的船只及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撤离措施。并准确收集海上作业渔船回港、船上人员和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情况,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⑥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库、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防洪监控工作,安排足够值班人员,加密监测巡查次数,做好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的准备。

⑦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督促检查,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力量安全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

⑧文化旅游部门适时关闭滨海及受台风影响区域旅游景区(点),向社会公告关闭信息,并采取措施安全疏散在景区内的游客。

⑨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学校适时停课;落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台风对高考、中考的影响,确保考生安全。

⑩海事部门维护运输船舶防台风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值班巡查,协助海上搜救中心开展对出险船只、人员的救援。

住建、城市管理监督部门组织落实各项防风措施,对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以及园林树木进行加固防护。做好城市内涝防范工作,派出人员对低洼地区进行巡查,对可能受内涝严重影响地带的群众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尾矿坝的监控,加强采矿(石)场的安全检查,台风暴雨影响前有计划停止生产并撤出现场全部人员。组织开展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与管理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定期报送指挥部。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通信保障,按指挥部要求每天发送由气象、水文、海洋和渔业部门提供的防台风最新信息2次。

宣传部门继续做好防台抗台宣传工作,电视台不定期滚动播出最新台风信息,广播电台不定期播报最新台风动向。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24小时内报送到指挥部。

3.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Ⅱ级响应。

(2)响应行动。

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①指挥部领导主持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参加的防台风工作紧急视频会商会,研究和部署全市防台风工作;根据会商结果,指挥部加强防台风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指挥长坐镇指挥,就进一步加强防台风救灾工作进行紧急部署,视情况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海洋、渔业、通信、电力、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监督、公安、部队等相关部门派员进驻防汛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工作,广泛动员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派出由处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视情况分别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到重灾区实行分片分类指导,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科学有效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部署,由市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救灾。

②防汛办及时将防台风各类信息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台风影响地区,并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实时滚动播报台风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公告。

③气象部门加密预报,必要时每小时向指挥部报送一次台风信息;水文部门做好江河、水库水情的监测预报;海洋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风暴潮信息;渔业部门切实做好海上作业渔船进港避风和船上人员上岸避险工作,并将防御情况上报指挥部。

④水利部门严密监视水库、河海堤防、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发现问题要迅速报告和进行应急处理。

⑤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查检查,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处置突发灾情。

⑥海事部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值班巡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出险船只、人员的救援。

⑦交通运输部门向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管理运行单位发出预警信息,并适时实施关闭,对可能发生的大风刮断树木、山体滑坡等阻碍交通障碍物采取措施及时清除。

⑧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必要时对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转移受台风威胁的群众;公安消防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⑨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灾区救灾救助工作,同时每日向指挥部报送更新灾情信息。

⑩财政部门及时安排必要的抢险救灾资金。

电力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一旦出现停电事故,全力投入抢险,尽快恢复通电。对发生较大面积因灾停电超过12小时,应将原因及预计恢复通电时间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军分区和武警部队根据指挥部的请求和防台风工作需要,参与地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迅速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12小时内报送到指挥部。

4.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Ⅰ级响应。

(2)响应行动。

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①指挥部依法宣布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决策,每天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动态信息;适时组织召开防台风抢险救灾新闻发布会,发布汛情公告,营造积极良好的抗洪抢险救灾氛围;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把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作为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的首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报请市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指导抗旱救灾。指挥长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有全体成员、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坐镇市防汛指挥中心指挥;交通、电力、通讯、海洋、渔业、住建、城市管理监督、公安、民政、部队等成员单位进驻防汛指挥中心联合开展工作;全力做好抢险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随时调动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抢险救灾。

②气象、海洋、渔业、水文部门主要领导带班值守,加强、加密对受灾地区天气、雨水情的预测预报,实行每小时滚动预报。

③军分区、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全力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④受强台风或超强台风影响地区,适时实行停工、停市、停课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各成员单位将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抗台风抢险救灾,同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指挥部。其中,首次情况报告要在启动响应12小时内报送到指挥部。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般性风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实,随后补报详情。

突发重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须采用电话或当面报告等时效性较强的方式报告,并辅以其他书面方式报告。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台风灾害、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灾情进一步核实。

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重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报告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

指挥部接到特大、重大的风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及时续报。

(三)抢险救援。

台风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出现台风灾害或因其引发的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响应,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根据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提供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支援,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四)新闻发布。

按照国家防汛新闻发布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应经指挥部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台风灾情的,由防汛办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校核。

指挥部应建立信息发布平台,达到新闻发布条件,构建媒体直播间,确保汛期灾情权威发布。

(五)响应结束。

当台风已登陆减弱、中途转向或已过境,将不再对我市造成较大影响,防汛办及时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报请指挥部领导

批准后,由指挥部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有依法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防汛通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当台风影响我市时,通信管理部门应启动通信保障预案,组织有关通信运营单位保障防台风通信。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指挥部应配备足量应急通讯设备(如:卫星电话),避免重灾区通讯设施受损严重而导致信息中断,不能及时研判灾情,会商分析。

(二)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和民兵是防台风抢险救灾的重要力量。

2.防台风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群测群防保障及劳动力保障;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

3.防汛机动抢险队的调动:市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汛办负责调动。各县(市、区)如需要其它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持,由需要调用抢险队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向市防汛办提出申请,由市防汛办协调调动。

4.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市人民政府或指挥部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向防城港军分区、武警防城港市支队、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通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三)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防台风预案,落实措施保障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与转移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对防汛指挥车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给予免费优先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运输的顺利进行;海事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风期间抗灾、救灾、减灾等各项工作的电力供应,保证应急救援现场及转移人员安置区的临时供电,保证防汛指挥机构等重要部位的电力应急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疾病防治、抢救伤员和灾区防疫消毒等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六)转移安置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各类学校、影剧院、会堂、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在防台风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避灾条件。

根据预案或实际情况,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发布转移指令,告知群众灾害的危害性及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被转移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转移工作。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后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

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七)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八)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储备充足的防台风抢险物资。市本级防汛物资重点用于支持遭受严重台风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灾的应急需要。

2.物资调拨。

市本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向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指挥部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申请调用的,由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

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九)资金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金融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与援助。有关部门或机构及时将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依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技术保障。

指挥部要依托防汛指挥系统,与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台风、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应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台风监测、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快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加强防台风抢险技术培训,提高调度水平和抢险能力。

(十一)科普宣教、培训与演练。

1.科普宣教。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广电部门应加强防台风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应积极参与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台风灾害风险意识与自我防御能力,有义务自觉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实施防台风预案的各项工作。

2.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或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应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培训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成效。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本地各类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台风演练。

五、善后工作

(一)灾后救助和重建。

台风影响基本结束后,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灾后救助和恢复生产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组织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民政、卫生、住建部门要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帮助因灾倒损房屋的群众重建家园。

(二)抢险物资补充。

对防台风抢险消耗的物资,按照分级筹措要求和常规防台风的储备标准,应在灾后或当年及时补充到位。征用的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补偿。

(三)损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保险与补偿。

各级人民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五)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指挥部应对本次防台风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1.热带气旋: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习惯上称为台风。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2.热带气旋分级:以其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为标准,划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6个等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6级~7级(风速为10.8米/秒~17.1米/秒)时称为热带低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8级~9级(风速为17.2米/秒~24.4米/秒)时称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0级~11级(风速为24.5米/秒~32.6米/秒)时称为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2级~13级(风速为32.7米/秒~41.4米/秒)时称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在14级~15级(风速为41.5米/秒~50.9米/秒)时称为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或以上(风速达到或大于51米/秒)时称为超强台风。

3.台风灾害:由台风引发的强风、巨浪、风暴潮和洪涝等造成的灾害。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大风、暴雨和风暴潮。

4.风暴潮: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由此引起的水位升高称为增水,水位降低称为减水。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颁布实施后,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人民政府对本预案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汛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9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交通畅通,正确应对冬季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大雾、凝冻等自然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次应急预案。

二、雨雪、大雾、凝冻危害程度分析

1、雨雪、大雾天气对交通安全有很明显的影响。综合考虑到便道实际情况,易导致追尾、相撞等车辆伤害事故。

2、由于冬季天气寒冷,易造成雨雪凝冻现象,可能导致现场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损坏及现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雨雪、大雾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3、大雾天气时,户外施工作业会因为能见度低而影响正常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4、随着冬季到来,潮汐有可能变化,枯期水位降低对新船下水作业尤为重要,因此更要密切关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冬季施工“防雨雪、防凝冻、防大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成员职责

组长:

(1)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促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组长因事不能及或授权情况下,代理组长职权,应对应急救援作业。

组员:

(1)现场组织人员负责组织小组其他成员进行抢险工作;

(2)协调人员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控制现场动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

(3)抢救人员应根据伤者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使伤者接受进一步治疗;

(4)负责指挥现场交通秩序,以使伤者能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负责材料物资的准备、保管及维护,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6)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并在发生触电事故时负责对触电人员进行解救及初步治疗;

(7)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掌控一切,把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3、应急电话

应急救援小组联系电话:xx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xx

四、控制保证措施

1、冬季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生活及施工道路、脚手架子、坡道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斜跑道要有可靠的防滑条。

2、各种车辆机械:注意水箱防冻处理,严禁使用明火烤油箱,防爆炸,确保车辆、机械正常运转。

3、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施工现场的电闸箱等机械设备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对不使用设备拉闸限电。

4、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5、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并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渣,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现象,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应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事故。注意各项机械设备防寒工作及施工人员防寒工作。

7、如有大雾天气,室外工作人员应停止施工,等大雾消退,方能继续施工。

8、安环部安全员负责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及保持应急预案的快速反应能力。

9、施工用电及防火

(1)、严禁自行乱拉、乱接、乱搭电线。

(2)、严格按照正确方式安全用电,配电箱远离火源。

(3)、在用电高峰期应特别注意作好安全用电管理。

(4)、做到“人走电断”,严禁大功率用电设备在无人看管情况下长时间工作。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6)、用电设备采用专用配电电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防止乱拉电线,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经常移动的'机具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不得浸入水中,应架空绝缘良好。电工做好线路的布置、收理、巡视工作。

(7)、严禁在宿舍采用电炉取暖和用木柴烧火取暖,若有火种迹象,立即制止,防止火灾。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用明火取暖,制定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8)、风雪天要加强对高压电力线和通讯线的巡回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和通讯正常使用。

五、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立即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运送伤员;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3、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事故发现者应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或组织周围员工对伤员进行抢救。

4、事故现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应立即组织疏散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提前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人员、物资车辆的救护工作,做到随时出现险情,随时有效的投入到抢险工作。

六、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雨雪、大风、降温天气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2、物资保障。行政人事部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3、技术保障。生产保障科及时准确的了解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雨、防雪、防大雾技术准备工作。

4、宣传教育。安环部和行政科对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小学、幼儿园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单位

祥华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小学、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报中心学校德育处备案。各校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学校德育处;各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2机构组成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苏校长任组长,詹书记任第一副组长,陈文忠、裴亦赞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人员任成员。各小学、幼儿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生管人员、班主任等组成。

2.3机构职责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省、市、县、乡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各种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中心学校挂钩学校领导:抓好中心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的`防台风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3、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3.1信息通报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县防汛办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各小学、幼儿园通报。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3.2.2预警发布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下发防台风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报告,各小学、幼儿园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3预防

3.3.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幼儿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

3.3.2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各小学、幼儿园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各校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中心学校将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3.3.3防台风巡查

各学校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4、防台风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由县防指统一发布,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各小学、幼儿园。

4.1.2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Ⅳ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3Ⅲ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1

1、密切关注气象信息,掌握实时台风动态,拖轮与平台保持密切联系,尽早确定平台撤台计划及撤离时间,并做好随时撤台的准备。

2、根据平台撤离计划提前制定好计划航线,查阅目的港资料信息。

3、向平台获取撤离人员名单,准备好充足的食物以及餐具,打扫全船卫生,保证船舶居住区预留有充足空间,准备好充足数量的鞋套以及垃圾袋等。

4、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准备,三幅做好对平台人员进行消防救生等安全培训的准备工作,在船舶危险区域张贴明显可见的警示标语,关闭有关舱室,提前张贴厕所的使用说明等。

5、全船召开撤台准备工作会议,提前对人员进行分工,保证每人明确自己的.工作,同时做好应急工作准备。

6、与平台联系好后,开始用吊笼下人,拖轮甲板两位水手负责接吊笼,保证人员安全到达甲板。

7、开放一个居住区入口,一名水手在居住区入口对每组人员点名,并签名放行,一名水手在居住区门口负责发放鞋套,简单讲解注意事项(厕所,餐厅位置等),维持秩序。

8、平台人员应提前做好人员上船的各项安排,配合船上安排,防止秩序混乱。

9、平台人员应注意保持船上卫生,垃圾不可随地乱扔,按照说明正确使用厕所:室内及相关限制区域(油漆间外)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进入船员房间,机舱及其他限制区域,保证自己随时能被找到;保护船上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触动船上设备;在甲板上的人员应该注意安全,远离船舷边和船尾,不得在两舷边随地解手,尽量不要呆在后甲板,防止人员落水。

10、确认人员全部登船之后,拖轮驾驶员(大幅)对全船进行广播,向平台人员详细讲解本航次计划,就餐安排以及注意事项。

11、三幅分组对全部登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临时应变部署,旅客集合地点,逃生通道,通用应急报警信号,救生衣的穿着方法等;发放旅客应急须知通告。

12、驾驶台上的登船人员应积极配合船员安排,禁止喧哗,保持卫生,不要随意触动驾驶台仪器,不小心触动到了,应该及时告知驾驶员,为了船舶的安全航行,不要站在阻碍驾驶员视线的位置,驾驶台夜间禁止开灯,尽量避免亮起不必要的灯光。

13、值班水手每班收拾垃圾,更换垃圾袋。

14、登船人员应当提前对人员进行分组,配合船上就餐安排,有序分批进行就餐。

15、使用提前为登场人员准备好的餐具,不可随意动用船员餐具。

16、船员为大家打饭,安排座位就餐,登船人员保持卫生,就餐完毕,将剩饭菜倒入预先准备好的泔水桶,洗好餐具,放回原处。

17、平台负责人以及拖轮船长提前沟通,确认靠泊码头,安排好陆上人员做好接人准备工作。

18、达到目的地前,提前通知所有平台人员做好下船准备,整理好随身物品,不要遗落在船上。

19、靠好码头,船员搭牢梯板后,平台人员逐个下船,不要推挤,防止人员落水,平台负责人对照名单清点人数,反馈给拖轮。

以上几点为平台人员撤离一个简单流程,多有疏漏与不妥,望予补充和斧正。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2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组长:成员: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组及职责组长:成员: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我区沿海有关街道、社区、各部门处置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渔业海事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的暂行规定》、《丰泽区渔业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期间我区渔业船舶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丰泽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决定预案的启动;督促沿海街道将浔埔渔港防台风工作纳入防汛工作预案;协调做好渔港安全事故的处置和善后工作;渔港安全事故发生后,统一协调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渔区救助力量,积极参与救援行动;建立应急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网络的畅通;决定预案的调整和终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丰泽区渔港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区渔港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启动渔港防台风工作预案,制定渔港防台风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核实渔船进港避风情况,及时向区渔港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组织对渔港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2.各有关部门职责

沿海街道、区有关部门在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联合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好渔船就近进港避风和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1)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加强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密切注意风情、雨情、水情、潮情,及时向沿海、沿江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社区通报台风警报最新信息,将区防汛指挥部防抗台风工作部署、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通报至渔区相关单位,并按时间顺序作好记录,了解渔船回港避风及人员撤离情况,同时派出人员到渔港协助指挥渔船进港避风停泊。

(2)沿海街道办事处:派出人员到辖区渔港、天然避风港湾现场指挥协调,禁止所有渔船出海,通知所有渔船一律就近进港避风,选择背风方向加锚、加缆。渔船进入避风港后尽可能按大小、钢木分类停泊,并做好停泊渔船数量的统计。小型渔船人员应离船上岸避风,同时做好危急情况下的疏导和防撞、防火等安全工作。

(3)公安边防部门:派出人员配合指挥渔船进港避风停泊,必要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确保渔船停泊有序、安全避风。

(4)区应急局:协助灾区街道做好救灾安置工作,调运救灾物资,安排好灾民生活,积极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5)丰泽海事处:配合防台工作,督促客货船等航运船在避风锚泊时不得阻碍渔港渔船的进港航道,避免影响渔船进入渔港及天然避风港湾进行应急避风。

(6)区财政局:负责渔港、天然避风港湾防台风工作经费保障。

五、应急响应与具体措施

1、根据气象预报,预计风力等级到达8级之前6小时,区政府下达撤离命令,在渔港内避风的60马力以下渔船应撤离所有人员,60马力以上渔船除留守1至2人值班外,船上其他人员应全部撤离上岸。风力在到达10级之前3小时,所有渔船人员应全部撤离上岸。

2、船舶进入渔港避风,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指挥调度,应按以下顺序进行避让:进港船避让出港船;小型船避让大型船;机动船避让非机动船;在航船避让抛锚船;外来就近避风渔船必须绝对服从指挥;指挥防台的公务船舶在本港内有优先通行权。

3、根据辖区内渔港的抗风等级,若预计台风来临时将超过该渔港的抗风能力,应及时通过街道、社区通知本港渔船立即转移到能抵御本次台风的安全渔港。由于强风期间渔港的渔船因停泊数量较多可能出现局部拥挤,转港渔船应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街道、社区应及时通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了解拟往避风渔港的渔船停泊状况,及时向本港渔船发布各渔港尚可容纳停泊渔船容量信息,避免渔船挤往同一渔港。同时做好在危急情况下的疏导和防撞、防火等安全工作。

4、山美水库、金鸡拦河闸如急需泄洪,区防汛办应提前通知东海街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泄洪时间及洪峰到达渔港时间,及时组织做好渔船锚固、加缆,防止渔船倾斜、互碰和冲走冲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4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准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关心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抢救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老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快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洪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学问的宣扬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学问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难力量。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常常保持校内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内内简单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和隐患准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亲密留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觉安全隐患,马上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马上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准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特别状况准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状况,实行坚决措施准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简单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预备。发觉特别,立刻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退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行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准时实行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留意事项:

1、依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快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心情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峻的状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力量差,加强老师思想道德观念,仔细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力量。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5

一.防台抗台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组员:xxx

二.抢险突击队:

设备科--xx、电工、维修工值班人员(设备科确定);起重组---xx、xx;基建科---xx;行政科---xx、驾驶员;安环部-----全体安全员、保安队员;各科室---班组长。

三.准备抢险物资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四.要求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xx、基建科xx、行政人事部xx、安环部xx、仓库xx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5、xx市防台防汛办公室热线电话:xx

6、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急救中心120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6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完善公司预防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工作原则

1.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

分级分部门配合协调。

1.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公司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工作重点

2.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资安全转移;

2.3、仓库、员工宿舍、各工厂及低洼区的防洪排涝;

2.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2.5.防台防汛指挥部

设立防台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5.1防台防汛指挥部组成

防台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总经理不在时可委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或其他指挥组成员担任)。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由人事行政部、设备部、物流部、各工厂长以及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5.2防台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防台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台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检查督促各部门防台(汛)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工厂、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汛情通报、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7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港口防台风工作,提高港口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对港口设施、船舶安全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确保港口运营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港口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口区域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港口设施、船舶、货物、人员等的安全防护和抢险救灾。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员安全。

2.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 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科学调度资源。

5.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领导小组

组长:港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海事局局长等

成员:港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海事局、消防、医疗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港口的防台风工作,制定防台风工作预案,部署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

2. 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港口管理局安全处,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3. 成员单位职责

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台风措施,组织抢险救灾。

海事局:负责船舶的防台风指导和安全监管,发布航行警告,组织船舶避风。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应急救援。

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防台风工作。

六、防台风预案启动与实施

1. 预警机制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蓝色预警(Ⅳ级):港口管理部门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黄色预警(Ⅲ级):港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检查港口设施,加固重要设备,督促船舶避风。

橙色预警(Ⅱ级):停止港口作业,疏散人员,加固港口设施,确保船舶安全避风。

红色预警(Ⅰ级):进入紧急状态,全力抢险救灾,确保人员安全。

2. 应急响应

人员疏散:根据台风强度和路径,及时疏散港口区域内的人员,特别是危险区域的人员。

船舶避风:组织船舶按照既定避风计划,提前进入避风锚地或码头。

设施加固:对港口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固重要设备和结构,确保设施安全。

抢险救灾: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随时待命,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信息发布

通过港口信息平台、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指令,确保信息畅通。

七、抢险救灾工作程序

1. 灾情报告:各成员单位在发现灾情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灾情,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灾后恢复:抢险救灾结束后,组织力量开展灾后恢复工作,统计损失,总结经验教训。

八、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防台风工作落到实处。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灾害是威胁我区最大的自然灾害,每年平均有4~5个台风和多次暴雨影响或袭击我区。防洪防台风工作事关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我区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修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编制本预案。

1.3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7、8、9月为主汛期。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由区长负总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区防洪防台风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在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

当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后,区设立的各相应应急办事机构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和市政园林的副区长担任。

第二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综治和城管执法的副区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局长、区政府办主任、区人武部政委、区建设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xx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禾山供销社。

各街道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街道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管理、维护。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和各街道应及时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区指挥部职责

2.2.1.1统一指挥全区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区进入、结束紧急防汛期,启动、终止实施xx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指挥长设A、B角,当A角不在本市时,指挥工作由B角负责。

2.2.1.2在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2.1.3组织召开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2.2.1.4负责小I型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下达抗洪抢险救灾、小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1.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2.2区防汛办职责

2.2.2.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做好灾情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汛办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2.2.2.2提出防洪防台风意见,为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救灾措施的落实。

2.2.2.3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汛情紧急需要时,有权调动各有关部门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设备和队伍,进行增援。

2.2.2.4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承担区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设A、B角负责指挥或领导工作(A角不在本市时,由B角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职责有序地开展工作;服从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级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重要灾情,按要求统一制定表格,按规定期限滚动上报区防汛办。

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履行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指导全区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防台风的日常工作,组织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大检查,及时提供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提出抗洪抢险方案,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所辖市政、园林设施和水利工程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林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灾后及时做好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监督、指导做好海上渔船回港和上岸避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灾区(动、植物)疫病防治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区指挥部的部署,负责组织区政府机关的抢险救灾物资调配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区综治办:加强与区指挥部的联系,协调xx公安分局成立治安维护队,协助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工作。

区发改局:协助做好防洪防台风规划的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工程经费的筹集和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所需油料和物资等供给问题。

区经发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成立抢险救护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洪防台风用电的供给。

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品、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包

括仓库)的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机场、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教育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落实各中小学及100人以上的幼儿园成立抢险救护队,积极开展自救;负责协调学校配合做好疏散转移群众(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护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组织在校生进行防汛防台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向区指挥部提出停课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组织开展救灾款物的捐赠、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确保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防台风工作需要充实现代化设备的资金投入;会同区指挥部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防洪防台风基金;根据区指挥部及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审定的工程维修、防洪防台风、水毁、抗旱、抗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卫生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和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全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小区物业公司成立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及时组织在建工地人员转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危房防洪防台风和防灾抢险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督促各街道组织转移危房住户;负责联系抢险救灾用的施工机械;及时统计灾情和人员(危房住户)转移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区监察局: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xx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渔船人员。

区人武部:根据市、区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和联系驻军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和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防洪防台风工作。编制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编制目的及依据、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物资储备机制、支援和增援机制、宣传培训演练机制、奖励与责任追究机制;熟悉掌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地质灾害点、危房区、内涝区和临时建筑等防洪防台风重点部位的情况;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及时修订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做好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区指挥部交给的各项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及时掌握并上报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等工作情况。

禾山供销社:负责组织供应防洪防台风抢险器材、物资,调集应急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综合材料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和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的起草。及时收集区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及灾情并及时整理上报。

督查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请求需要协调的问题;负责督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就上级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负责督查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上人员和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海边等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和统计上报等工作的落实。

抢险组:由区防汛办牵头,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局、区人武部、区民政局、消防武警、交警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协调驻xx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区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

救灾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xx供电分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后勤保障组: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牵头,区政府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防汛视频会议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来源

3.1.1市指挥部的通知、通报和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对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

3.1.2市气象台根据《厦门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黄色、橙色、红色暴雨预警信号和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3.1.3区建设局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

3.1.4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报告市指挥部。

3.2预防行动

3.2.1各街道、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

3.2.1.1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发出汛前安全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区指挥部备案。

3.2.1.2区指挥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并在每年3月31日前把储备的数量、存放地点、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报区指挥部备案。区级抢险物资由区指挥部下达,由区市政园林局和禾山供销社储备。

3.2.1.3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必须落实水库、堤防、重点工程、重要生产基地及其它重要设施的负责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登记造册上报区指挥部。

3.2.1.4区指挥部、各街道办、各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防汛安全、防汛物资贮备、抢险队伍建设的检查、督查工作。

3.2.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

3.3预案准备

区指挥部要制定全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街道要指导、督促所辖社区制定社区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湖边水库要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区指挥部审批或备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4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局部短时暴雨警报时,仅属于局域性,不属于启动全市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范畴。区指挥部将根据市指挥部的部署和实际情况启动全区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或只要求区市政园林、建设、水利等部门及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和值守。

当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性暴雨警报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预案。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Ⅱ、Ⅰ两级。

4.1 Ⅱ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或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

4.1.1区指挥部加强值班,实施领导带班,立即将气象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各街道、区建设局、区经发局、区教育局、湖边水库等相关单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1.2区指挥部副指挥长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全区防暴雨洪水工作。必要时根据市指挥部“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区政府分管领导通过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

4.1.3各街道、区市政园林局(农业水利局)、建设局、经发局、教育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心)立即启动防御暴雨洪水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部署落实防暴雨洪水各项准备工作,并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滚动上报应急响应动态。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

4.1.4区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险情、灾情,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有关防汛责任人发送暴雨洪水预警信息。

4.1.5根据降雨发展趋势,区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工作,各街道、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

4.1.6区建设局配合各街道应加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和排查,发现隐患、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1.7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各级各部门再次检查抢险物资的完好性。

4.2 I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或市气象台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启动。

4.2.1区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发出的“关于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上级指示精神,提出全面防御要求,并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区委、区政府听取汇报并做出决策的部署。

4.2.2区指挥长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御暴雨洪水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19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交通畅通,正确应对冬季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大雾、凝冻等自然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次应急预案。

二、雨雪、大雾、凝冻危害程度分析

1、雨雪、大雾天气对交通安全有很明显的影响。综合考虑到便道实际情况,易导致追尾、相撞等车辆伤害事故。

2、由于冬季天气寒冷,易造成雨雪凝冻现象,可能导致现场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损坏及现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雨雪、大雾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3、大雾天气时,户外施工作业会因为能见度低而影响正常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4、随着冬季到来,潮汐有可能变化,枯期水位降低对新船下水作业尤为重要,因此更要密切关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冬季施工“防雨雪、防凝冻、防大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员职责

组长:

(1)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促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

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组长因事不能及或授权情况下,代理组长职权,应对应急救援作业。

组员:

(1)现场组织人员负责组织小组其他成员进行抢险工作;

(2)协调人员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控制现场动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

(3)抢救人员应根据伤者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使伤者接

受进一步治疗;

(4)负责指挥现场交通秩序,以使伤者能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负责材料物资的准备、保管及维护,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6)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并在发生触电事故时负责对触电人员进行解救及初步治疗;

(7)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掌控一切,把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4、应急电话

应急救援小组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安环部值班办公室

xx

xx第四人民医院

xx

急救中心

120

xx市防台防汛办公室

xx

海事处

xx

四、控制保证措施

1、冬季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生活及施工道路、脚手架子、坡道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斜跑道要有可靠的防滑条。

2、各种车辆机械:注意水箱防冻处理,严禁使用明火烤油箱,防爆炸,确保车辆、机械正常运转。

3、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施工现场的电闸箱等机械设备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对不使用设备拉闸限电。

4、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5、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并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渣,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现象,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应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事故。注意各项机械设备防寒工作及施工人员防寒工作。

7、如有大雾天气,室外工作人员应停止施工,等大雾消退,方能继续施工。

8、安环部安全员负责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及保持应急预案的快速反应能力。

9、施工用电及防火

(1)、严禁自行乱拉、乱接、乱搭电线。

(2)、严格按照正确方式安全用电,配电箱远离火源。

(3)、在用电高峰期应特别注意作好安全用电管理。

(4)、做到“人走电断”,严禁大功率用电设备在无人看管情况下长时间工作。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6)、用电设备采用专用配电电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防止乱拉电线,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经常移动的机具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不得浸入水中,应架空绝缘良好。电工做好线路的布置、收理、巡视工作。

(7)、严禁在宿舍采用电炉取暖和用木柴烧火取暖,若有火种迹象,立即制止,防止火灾。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用明火取暖,制定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8)、风雪天要加强对高压电力线和通讯线的巡回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和通讯正常使用。

五、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立即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运送伤员;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3、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事故发现者应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或组织周围员工对伤员进行抢救。

4、事故现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应立即组织疏散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提前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人员、物资车辆的救护工作,做到随时出现险情,随时有效的投入到抢险工作。

六、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雨雪、大风、降温天气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2、物资保障。行政人事部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3、技术保障。生产保障科及时准确的了解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雨、防雪、防大雾技术准备工作。

4、宣传教育。安环部和行政科对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20

为了有效应对台风灾害,确保港口设施、人员及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港口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一)编制目的:

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规范港口防御台风工作,全面提升台风灾害应对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地方性的.防台风应急预案(如《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苏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港口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口行政区域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 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等各项措施相结合,不断提高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3. 统一指挥: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 公众参与: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港口应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或类似机构),作为防御台风工作的指挥机构。指挥机构由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包括港口管理局、海事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二)职责分工:

1. 指挥机构职责:

组织领导港口防御台风工作,制定防御预案、规程和工作制度。

部署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

掌握防御台风工作动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台抢险救灾。

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措施,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 成员单位职责:

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设施设备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和港口服务船舶的安全避风工作。

海事局:负责船舶的安全监管和避风指导。

气象局:负责提供台风预警信息和气象服务。

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五、防台风预案启动与实施

(一)预警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港口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通常分为四级响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响应对应不同的应对措施和人员到位要求。

(二)应急措施:

1. 人员转移:组织港口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2. 设施设备加固:对港口设施设备进行加固处理,确保安全稳定。

3. 船舶避风:指导船舶及时避风,确保船舶安全。

4. 应急物资准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包括抢险设备、救生器材、食品、药品等。

六、抢险救灾工作程序

1. 灾情报告: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2. 抢险救灾:组织抢险队伍和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搜救被困人员、抢修受损设施等。

3. 灾后恢复:组织灾后恢复工作,包括清理现场、修复设施、恢复生产等。

港口大风应急预案 篇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xx渔港防台风工作,结合xx渔港的实际情况和上级对渔业防台风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xx市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等制订。

2. 组织机构

xx渔港防台风工作由xx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指挥,设立xx渔港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组和保障组,由xx渔港防台风相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

总指挥:xx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xx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副局长

指挥组组长:xx渔监局领导

成员:市台办、xx海事局(执法支队)、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台建港公司)、武警xx支队、xx市边防支队、xx市公安消防支队、保税区派出所、xx市轮渡公司等有关单位领导。

保障组组长: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领导。成员:闽台建港公司领导、市卫生局、保税区派出所、xx边防所、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相关人员。

3. 职责分工

3.1 指挥组:在指挥部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防台风各项事宜,并协调漳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渔政渔港监督部门、龙海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xx渔港防台风工作。

3.2 保障组:提供防台风指挥部工作开展所需的各项后勤保障和做好船员撤离上岸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3 xx渔监局:负责xx渔港防台风工作的内外协调,包括泉、漳地区以及我市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协调工作;避风船舶进出港的监管和数量统计;人员撤离时的具体组织实施;港内安全监管。做好在避风港南口门的轮流值守,严禁工程船、沙船、油轮等船舶入港避风,维持避风秩序。负责开展劝导渔船民进港避风工作。

3.4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避风船舶进出港和停泊的执法监管;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对港内船舶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船舶出港航线的管理。做好在避风港南口门的轮流值守,严禁工程船、沙船、油轮等船舶入港避风,维持避风秩序。

3.5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负责船舶进出港和停泊的组织调度和船舶数量、人员统计;提供船舶进港后的各项保障(设施、后勤、安全);人员上岸后撤离安置的具体组织。负责港区风速测定与港区监控。加强对进港后船只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

3.6 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台建港公司):负责防台风期间各项设施的保障,包括港区照明、广播、消防等与防台风相关设备的保障。

3.7 xx海事局(执法支队):宣传督促工程船、砂船、油船等船舶遵守《xxxx渔港港章》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进入该水域避风,派执法船艇与执法人员协助做好现场禁止上述船舶未经同意进入xx渔港内避风的管理工作。

3.8 市台办:负责厦、金航线台轮进入xx渔港避风的组织以及台籍船舶在xx避风的相关协调与组织。

3.9 xx武警支队:负责出动警力协助做好人员安全撤离上岸工作,劝导并组织所有应撤离人员撤离现场。

3.10 xx消防支队:安排一个中队警力、消防车负责突发消防事件的应急处置。

3.11 市水上公安分局、xx边防支队:负责维持应急撤离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公安部门负责港区及应急撤离场所的治安秩序;边防部门负责保障台轮停泊点的通道畅通,组织避风台轮人员撤离上岸,并将其撤离到指定的避风场所。

3.12 市卫生局:安排卫生医护人员4-6人负责应急撤离过程中救护工作的开展及撤离人员安置点的医疗保障工作。

3.13 漳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队伍:按照城市联盟相关协定及时派驻人员、船只做好本地区船舶进入xx渔港避风及撤离的全程管理。

4. 保障措施

4.1 船艇保障:共计8艘。

4.1.1 快艇4艘(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艘,其中1艘交由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用于避风船舶的调度;1艘用于机动;1艘用于运送人员上岸;xx渔监局1艘,用于运送人员上岸)

4.1.2 摆渡船4艘(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负责)

4.2 人员保障

4.2.1 xx渔监局6人(用于快艇2人,4艘木船每船各1人)

4.2.2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1人

4.2.3 撤离渔民用摆渡船船工8人(共4艘船,每船2人)

4.2.4 武警部队40人(分六组负责登船劝导渔民上岸)

4.2.5 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急机动队伍12人(分3组,每组4人,两组负责上岸人员数量统计,一组机动)

4.3 通讯保障:防水对讲机,共计28部,在指挥部、撤离艇船、避风场所等各环节配备防水对讲机,用于人员应急撤离的通讯联络。

4.4 物资保障:由保障组负责落实

5. 准备工作

5.1 汛前检查:xx渔港防台风各单位要做好防台风汛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堤岸、消防设施、通信、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并上报xx渔港防台风指挥部,同时要做好整治、除险工作。每年3月25日前应将检查与整治情况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

5.2 通讯联络:xx渔港防台风工作涉及多地市、多部门,为切实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建立相关部门间的联络机制,请各相关单位将xx渔港防台风负责人、联络人电话号码、传真于每年3月25日前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防台风期间应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

5.3 物资准备:各相关单位应做好各种防汛抗灾及抢险救助物资与器材的准备;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新,确保可随时投入使用。

5.4 预案演练:各相关单位应配合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岗位与职责,熟悉工作程序,做到有备防台。

5.5 防台宣传: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负责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参与xx防台风工作的报道,突出舆论监督,加强宣传报道,推动xx渔港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落实。

6. 应急响应

6.1 Ⅲ级响应。当接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xx年xx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台风消息阶段)

6.1.1 各相关单位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的`检查,密切注视台风的发展动向,加强值班,保持与市海洋与渔业局值班室(电话:xx)的联系。

6.1.2 xx渔港防台风指挥组组长到位指挥部署工作。

6.1.3 xx渔监局应通过渔业电台等各种通信设施联络,立即通知xx籍在海上作业的渔船,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要求xx籍渔船回港避风。

6.1.4 xx渔监局应及时了解,掌握我市渔船的位置和动向,并联系漳、泉地区相关部门,落实协同防台风的相关船舶与人员的事宜,及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向指挥部领导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报告。

6.1.5 xx渔监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船艇应立即进驻xx渔港,在xx渔港进港口门设卡,昼夜轮班,制止未经许可的船舶进入渔港避风。

6.1.6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组织引导避风船舶按规定水域停泊。

6.1.7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应视情通知渔船停止卸货交易转入防抗台风。

6.1.8 漳州市渔政渔港监督部门、避风渔船相关镇、村领导及相关人员应驻点进入xx渔港,参与船舶进港避风事宜。

6.2 Ⅱ级响应:当接到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xx年xx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警报阶段)

6.2.1 xx渔港防台风各相关单位人员、装备等应各就各位,开展船舶进港避风的相关工作。当台风中心风力12级以上且可能影响我市时,应急撤离物资应迅速到位。

6.2.2 xx渔港防台风指挥部副总指挥及指挥部各组成员到位指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各环节的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6.2.3 xx渔港防台风指挥部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贯彻上级部署精神,动员和部署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应安排24小时值加强班。领导应到位上岗,具体抓好防台抗台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值班巡查,做好防火、防塌方和治安保卫工作。

6.2.4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执行避风港南口门的把守职责,严禁工程船、沙船、油轮等船舶入港避风,维持避风秩序。

6.2.5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负责进行现场风力情况的测定与数据整理汇总,并作为渔港抗台风基础资料保存。

6.2.6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加强港区监视,派专人驻守监控系统,统计进港船舶数量与种类,及时掌握港区动态情况;组织落实人员撤离使用的船艇并集中停泊待命。做好避风人员应急撤离进入避风场所的各项准备工作。

6.3 Ⅰ级响应:当接到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xx年xx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通知”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紧急警报,正面登陆的可能,外围风力影响到我市)

6.3.1 xx渔港防台风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相关单位、部门领导到位,做好人员撤离上岸的所有准备。接到撤离指令立即组织人员应急撤离。

6.3.2 武警、公安、边防、消防、卫生等部门人员及装备到位。

6.3.3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检查上岸点、撤离线路、避风场所情况以及撤离人员上岸所需船舶到位情况。各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港区巡查,保障避风秩序。

6.3.4 各相关单位执法管理船艇、人员应做好自身安全避风各项准备工作。

6.3.5 xx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急抢险队伍进驻xx避风港待命。

6.4 人员撤离

6.4.1 人员撤离预案启动:接到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台风人员应急撤离指令后,或渔港内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时,或台风风力已经达到应该撤离人员的强度时(即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港内150马力以下小渔船、无动力船舶和不具备防抗相应台风能力的船舶上人员撤离上岸,在12级风圈到来6小时之前,港内150马力以上渔船及其他港内避风船舶的所有人员撤离上岸),启动xx渔港人员应急撤离工作预案。

6.4.2 撤离具体办法:

6.4.2.1 利用广播、登船通知等形式,传达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台风人员应急撤离指令,动员船上人员携带必要物品(如雨衣、手电、救生衣)安全撤离。

6.4.2.2 闽台建港公司开启全部港区强光照明设施。

6.4.2.3 副总指挥具体组织xx渔监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漳州市有关部门、武警等部门开展人员撤离上岸工作;由xx渔监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成6个小组(xx渔监局2组,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组),每组1艘艇船(共计6艘),负责人员输送;武警人员分成六组,每组6人,负责登船进行人员劝离工作,对拒不按要求配合撤离的人员可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安全撤离并妥善安置。

6.4.2.4 设置1艘机动艇,由支队负责,武警2人配合,随机检查并安全劝离遗漏未上岸人员,处置其他突发事件。

6.4.2.5 撤离上岸的人员,由避风港管理处负责秩序维护并引导至避风场所。

6.4.2.6 撤离人员上岸的统计,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应急分队两个组人员负责,分别统计从北堤以及东堤撤离上岸人数。

6.4.2.7 撤离人员避风场所由避风港管理处一名领导及工作人员6-8人及公安3-5人维持秩序。

6.5 台风解除。当接到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结束防御xx年xx号台风应急响应通知”,台风警报解除时,启动台风解除预案:

6.5.1 根据上级指示,终止防台风人员紧急撤离状态。

6.5.2 及时组织人员返港登船工作。

6.5.2.1 市闽台渔轮避风港管理处负责组织人员分批返港,xx渔监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专人在岸上、港池维持、疏导返港人员有序登船。

6.5.2.2 xx渔监局出动渔监艇1艘、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执法艇1艘负责港区水域巡查,维持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6.5.2.3 台风警报解除后,避风港管理处应协助南北堤避风船舶解缆,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疏导避风船舶有序离港。

6.5.3 xx渔监局协调相关部门,指挥避风渔船按指定航线(鼓浪屿以西航道,不得穿行厦鼓水道)出港。

6.5.4 各单位及时收集受灾情况,书面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

6.5.5 xx渔监局负责将每次防台风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发布渔港通报。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xxx渔港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渔港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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