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问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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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汇编八篇)

2025-02-21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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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正常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社会参与,快速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运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县级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运城日报社、运城军分区、武警运城市支队、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经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市指挥部成员。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市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组。

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和专家小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预警信息,分析判断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市级其他单位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

2.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运城日报社:第一时间从市应急指挥部获得权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运城军分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驻运部队参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武警运城市支队: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公安系统各有关单位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融雪剂、清雪设备、公交车用燃油及燃气等)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日常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协调和指导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了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指导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建设,指导城市市政道路设施损坏、破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和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卫计部门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专家和专业队伍给予支持和指导。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交通运输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对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

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推进保险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车辆的落实、督促、指导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对投保的受损财产和伤亡人员的查勘和理赔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疏导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参与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搞好应急体系及队伍建设,并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2.4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辖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组织本辖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掌握本辖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城市公交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城市公交企业要制订相应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工具,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立即组织进行抢险。

2.6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参加现场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领导担任。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有关单位各自的职责,成立现场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相互配合,及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1现场抢险组

现场抢险组组长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部门及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武警部队、现役及预备役部队、应急抢险机构、公共交通企业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伤员抢救、车辆灭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险品的处置、隐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复等工作。

2.6.2医疗救援组

组长由参加现场救援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市医疗救援组派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

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

2.6.3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设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6.4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与救援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改、财政、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气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经信委及公共交通企业、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善后处理等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2.6.5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参加救援的宣传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参加救援的新闻媒体负责人组成。

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了解掌握全面、真实、客观的信息,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及主要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及运营专家、城市建设与管理专家、化工及民爆专家、交通管理与消防治安专家、医疗救护专家、卫生防疫专家、应急救援专家等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咨询意见;受市应急指挥部委派,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及信息监测

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防及信息监测体系、落实预防及监测机构、人员、职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完善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及时检测和分析相关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监测信息,落实有关单位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与措施。

3.2预警级别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红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公共交通瘫痪,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或可能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

(2)Ⅱ级(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Ⅲ级(黄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较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对行业稳定造成影响。

(4)Ⅳ级(蓝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各级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确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的日常监测、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明确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对发生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发生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因素时,按照预警预防方式、方法和渠道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后,分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级预警,向有关单位和企业或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由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4应急响应

4.1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划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公共交通瘫痪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

(2)Ⅱ级(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24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一定范围内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3)Ⅲ级(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对一定范围内行业稳定造成影响的。

(4)Ⅳ级(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区及县级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的。

4.2先期处置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迅速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3信息报告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对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的,事发地应急指挥部要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与此同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4.4分级响应

4.4.1Ⅰ级、Ⅱ级响应。城市公共交通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

4.4.2Ⅲ、Ⅳ级响应。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本级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情况,并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响应。

4.5响应行动

4.5.1发生Ⅰ、Ⅱ级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单位参加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及时开通与省级相关部门、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应急指挥部等单位的通信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省行业主管部门,并传达市人民政府应急指令,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5.2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5.3发生Ⅲ、Ⅳ级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县(市)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应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开展工作。

4.5.4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件发生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开展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发展趋势。

4.5.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6发生Ⅰ、Ⅱ级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报告。

Ⅰ、Ⅱ级突发事件快报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营运车辆台数、职工人数等;

(3)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件的简要经过;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6应急支援

当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所在县(市)的应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调派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

4.7新闻发布

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程度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经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确认,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响应结束的请示,市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宣布响应结束,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各级应急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5.1.2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

5.2调查报告

Ⅰ、Ⅱ级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调查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善后处置

应急指挥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恢复运输、现场清理与处理等意见,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及时实施。

5.4保险理赔

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确定专门场所,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城市公交系统事件信息;

(2)接受、传递城市公交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保证与各有关单位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应急指挥部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和保障制度,有关单位明确通信方式,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市应急指挥部与市人民政府、县级应急组织、公共交通企业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市经信委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制订紧急情况下公交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备案。

6.4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公共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有计划的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人员进行培训和适时演练,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企业及管理机构应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6.5社会动员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本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或者向当地驻军求援参与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6.6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及时向公众宣传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新闻、出版、教育等单位应为公共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供便利。

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掌握履行其职责的相关知识。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相关人员的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组织的成员单位应制订具体的应急演练计划,市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6.7资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应急资金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2

为加强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应对和有效防范处理纯电动车安全生产突发应急事件,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超常规的理念、超常规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迅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急应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公交集团纯电动车在生产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突发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如下:

1、充电过程中漏电甚至起火;

2、行驶过程中漏电甚至起火;

3、电池异常情况处理;

4、雨天行车安全;

5、人为纵火。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加大宣传纯电动车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驾驶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几率。

(二)各司其职:驾驶员要做到提前预防,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车队;车队要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公司应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快速反应: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

三、突发安全事件的防范及应急处置

(一)公交车防火、防爆及防恐的防范措施

1、深入开展全员防火、防爆及防恐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现场演练等,通过组织培训、消防演练、张贴标语、播发教育短片等形式,全面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在公交场站、车载电视、报站器、车内设施等载体上增加相应的宣传短片内容,通过不同方式向乘客宣传应急自救知识,提醒乘客相互监督,严禁“三品”等其它危险品上车;

3、开展全员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片区、各场所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标识、安全制度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4、开展车辆车况安全大检查。强化车辆“日检”、“三检”等制度,重点对电源、线路、车载设备等关键部位进行排查,检查并督导各单位严格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抓好夏季车辆安全性能,有效防范车辆自燃等火灾事故发生;

5、营运车辆收班后,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厢内安全检查工作,清扫车厢,确认安全后,车辆方能入场停放,并关闭总电源、锁好车门,确认车辆安全停放后,方可下班;

6、车辆在停车场停放时,要加强车场安全保卫,安保人员要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车场和靠近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7、严禁易燃等危险品及液体物品上车。驾驶员要对乘客携带的易燃等可疑物品要主动询问;每趟行至终点站后,驾驶员要对车厢进行清查,特别要注意座位下、夹缝内等隐蔽部位是否有可疑物品;驾驶员发现乘客携带易燃等危险品上车时要对其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乘客,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8、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在不触动可疑物的前提下,一看、二听、三嗅。其中在嗅的过程中,如有臭鸡蛋味可能是黑火药,如有强烈的氨水味可能是自制硝铵炸药。此时,驾驶员要立即报警,疏散乘客,同时向主管单位报告;

9、如果发生劫持,应保持冷静,不反抗、不对视、不对话,动作要缓慢;尽可能保留和隐藏自己的通讯工具;注意观察恐人数、头领;在警方对其发起突击的瞬间,尽可能趴在地上。如有可能,用手中的照相机进行照相或录像,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二)应急处置

(1) 漏电处置

由于纯电动车辆为电力驱动,有高压元件,所以驾驶员必须特别注意绝缘报警系统,若发生绝缘报警,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充电过程中发生绝缘报警时,应立即关闭充电电源,并拔下充电枪,通知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2、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绝缘报警时,驾驶员需尽快将车靠边,停止行驶,疏导乘客有序下车,在报警原因尚未排除之前,驾驶员不能强行启动车辆继续前行。

(2)行车过程中异常现象处理

1、如果出现车速异常等紧急情况,应先关掉低压电源总开关,切断低压电源,再将后舱的手动维修开关拔下,切断高压电,最后检查故障原因;

2、车辆行驶中,如发现电制动突然缺失,应深踩制动踏板,靠气制动控制车辆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一般电制动可恢复正常,如不恢复或电制动缺失频次较高,则交车时须通知保养部门进行维修。

(3)电池温度异常及处理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高温报警和电池舱,如果发现某只电池温度超过45℃,则需停车打开电池舱盖查看电池,如有异味或者电池舱内有烟冒出,则按以下程序处理:

1、紧急将车辆靠边停好;

2、切断车体高压(将手动检修开关拔掉),切忌不能关闭低压;

3、及时疏导乘客有序撤离,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使所有乘客和车辆保持30米的安全距离;

4、待所有人员撤离车厢后,佩戴绝缘手套,保持身体干燥,将随身所带金属物品卸下,打开车辆后盖,将电池箱的锁扣开关打开;

5、打开电池舱盖,用力将电池往里推,再将电池箱猛的拉出车体,尽量将电池远离车体,操作过程中注意电池箱滑出时砸伤;

6、电池拉出后,尽量将车与电池隔离5米开外,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处理。

(4)发生火灾处理

由于机械故障和人为因素,造成车辆设施、零部件失灵或引起火情的出现,应急处理方法如下:

1、立即停车开启车门(车门开关失效的情况下,用车门紧急开关),疏散乘客,并使乘客与车辆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佩戴绝缘手套,打开车门紧急开关,关闭高、低压电源;

3、如果发现火情,则取出灭火器,给车厢和燃烧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火势蔓延,并立即拨打“119”火警求助,告知消防部门,该车属纯电动车,须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让消防部门能够有针对性的做出反应;如有人员伤亡,应拨打“120”;

4、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经过、事发地点、时间、损失情况;

5、保护好现场,配合事件调查人员查明事件原因。

(5)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中行车,遇有积水区且目测水深在50mm时,要将减震气囊升到最高位置,并低速行驶(5km/h),防止雨水冲刷,浸泡造成车辆损坏,回场站后通知车队积水区位置;

2、遇积水区水深100mm以上应立即停止行驶,并选择路段地势最高处停车;

3、做好乘客的疏散和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纠纷造成不利影响;

4、停车后应立即关闭所有门窗,严防雨水进入车厢;

5、若车辆出现漏电情况,应立即停车,用车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切断电源后,疏散乘客,并及时将情况通知到车队。

(6)发生人为纵火等突发恐怖事件处置

在公交车上嗅到强烈汽油味等易燃或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在不触动可疑物的前提下,第一,驾驶员要立即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第二,立即报警,组织疏散乘客及周围人群,同时向主管单位及安保部门报警。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小组是公司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指挥由经理担任。

(二)公司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公司各有关车队、科室参与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集团公司沟通,及时报告关情况和信息。

(三)相关职能部室工作分工

1、车队、安全科负责研究处置线路营运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2、保安负责研究处置公交场站中发生的消防、治安突发事件;

3、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小组日常事务。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突发事件的监控各班组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加强监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结合公司目标绩效考核,每月开展例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行动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车队、科室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

(三)预警支持系统各班组应经常对本班组责任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控,安装并保障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和消防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六、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车队队长;车队队长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别报告至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特、重大事件及时报告)。

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重大损失、社会影响的信息,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突发事件的驾驶员、车队要及时、主动向公司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车队和各科室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指挥和处置

(一)公司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公司各有关车队、科室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并随时向公司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三)公司各有关车队、科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八、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小组应将事件详细内容上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九、后期处理

(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协调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保证企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应急指挥部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

(三)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四)事件处理结束后,公司及时起草报告报集团公司。同时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相关奖励: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企业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该车队、科室年度评优资格:

(1)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突发事件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有失职行为的;

(4)现场指挥处置不力,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散布谣言,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或给企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应急保障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营运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及后勤保障活动事前的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三)公司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通报、整改,并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之中。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3

一、演练目的:

为了提高项目部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普及火灾常识,掌握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项目部本着以直观、规范的火灾演练观摩,使职工掌握简单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以此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

二、危险性分析

冬季风高物燥,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进入冬季以来,生活区用电、用火日趋增加,有发火灾的各种可能因素逐渐增加。

三、参观人员

驻地办、总监办相关人员、项目总工、副总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四、应急演练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

(1)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总指挥:谭志勇

职责:负责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和启动级别。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

分项指挥:高武

职责:与总指挥一起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或受总指挥委托行使总指挥职责。

技术负责人:陈吉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现场结构物评估以及应急措施技术性决策和协助灭火指挥工作。

信息联络负责人:刘迎文

职责:应急预案期间保证项目部内、外通讯的正常。

协调工作负责人:杨龙

职责:应急预案期间对各项应急工作所需人员、物资进行协调处理。

安全负责人:谭志勇

职责:对应急预案演练期间各项灭火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专业应急小组负责人及其职责

a)义务消防队:A、队长:沈伟民

B、队长:刘盼

设两个义务消防队:A队主要实施灭火行动

B队主要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b)人员分配:

A队:董涛、徐肖云、李扬、王展、张煊、程靖国、郝党科

B队:惠乐、何睦、沈盼、张生军、张帅、张得胜

拍照:朱军平

五、需要准备的物资

1、灭火器6个、铁质垃圾桶一个

2、木材10kg、柴油5kg

3、口罩10个、手套10双

4、横幅标语:中铁电气化局沈海复线天诏项目部消防应急演练会

六、消防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1月30日15:30

七、消防演练地点:

项目部内生活区虚设一个着火点

八、应急演练实施步骤

1)20xx年1月30日8:30~9:30召开一次现场消防演练专项会议,进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示和传达。

2)1月30日上午10点消防物资准备组检查仓库消防器材和物资,并上报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3)消防知识现场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演练步骤:

1、15点整有人发现项目部内一处起火,立即查看并报告安质部,安质部立即报告消防指挥中心总指挥请示,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指令,让通讯组长通知所有参加义务消防队员在火警附近集合进行应急处理。

2、预警信号发布后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在五分钟内赶到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向总指挥报告人员到位情况,由应急领导总指挥统一指挥。

3、总指挥视现场火势情况确定应急等级,当时火势较小,确定带领义务消防队自行扑灭火灾,组织人员扑灭。

4、突来大风,火势变大,总指挥立即安排义务消防B队组织人员撤离,自行扑灭火灾较困难,立即安排通讯组长陈祖斌拨打119报警电话(告诉消防部门起火的详细地址、火势情况)并尽最大的努力实施火灾自救。

5、安排人员在119车辆必经路口等待,以最快的速度引导119火灾救援人员到达准确目的地。

6、总指挥对演练进行点评,请项目办、总监办观摩的领导讲话,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7、演习结束后,整理现场,安质部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实现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原则,积极进行应急处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交站场管理处所辖公交站场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危险性分析

(1)公交车辆和加气站燃气泄漏:目前进入公交站场营运的公交车辆绝大多数是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部分公交站场旁建有加气站,存在液化石油气泄漏的风险。

(2)公交车辆自燃:公交车辆有因发动机、电路、刹车等零部件故障容易引发车辆冒烟自燃事故的风险。

(3)建筑物及其他物品火灾:公交站场内人流量大、建筑物和构建物、设备设施较多、存在一定的火灾安全风险。

3.预防与预警

公交站场当班人员发现并确认险情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当班人员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向站场分公司及相关部室和上级汇报。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公交营运单位、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公交站场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全场疏散及救援。

报警时应讲清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事故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2)消防安全事故部位、消防安全事故物质、消防安全事故大小;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于不同级别的消防预警或灾情报告,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加强战备值班,力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明预警级别,迅速启动相应应急程序,有效组织消防安全事故救援行动。依据二级预警,相应采取二级响应对策,Ⅱ级预警实行Ⅱ级响应,Ⅰ级预警实行Ⅰ级响应。

4.2应急行动优先级

(1)疏散、抢救人员;

(2)控制事故事态、程度;

(3)抢救重要设备。

4.3公交站场消防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4.3.1燃气泄漏消防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发生Ⅱ级险情——发生燃气泄漏,公交单位或气站工作人员采取关闭气阀、堵塞泄漏口等措施消除泄漏现象,但空气中仍积存少量泄漏燃气;

a)站场工作人员立即上报,疏散事故车辆内的乘客,封锁事故影响区域,禁止一切车辆、人员靠近。

b)积极协助公交车辆所属单位或气站工作人员作应急处理,做好启用灭火器材准备、视情况使用喷洒雾状水等措施加速驱散泄漏燃气。

c)视情况启动交通营运组织应急预案,安排事故车辆所属线路至临时营运区营运,并要求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做好配合。

(2)发生Ⅰ级险情—发生漏气,公交单位或加气站站场工作人员无法消除泄漏现象,燃气继续蔓延甚至起火:

a)按Ⅱ级险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立即进入Ⅰ级险情处理程序。

b)确认燃气泄漏事故无法排除时,立即上报请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到安全区域拨打119、110报警电话。

c)通知场内各公交线路严禁启动车辆,严禁操作站场内一切电源,事故现场禁烟、火,禁用手机。

d)有序疏散公交站场区域内人员及车辆,通知站场周边单位及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e)启动交通营运组织应急预案,安排所有公交车辆至场外营运,对全场所有进出口进行警戒围蔽。

f)确保抢险通道畅通,及时向抢险人员反映事发现场情况,协助抢险救援。

4.3.2公交车辆火灾处置措施

(1)发生Ⅱ级险情—公交车辆起火,公交单位工作人员、站场工作人员现场处置后险情消除:

a)站场工作人员立即上报,疏散事故车辆内的乘客,封锁事故影响区域,禁止车辆、人员靠近;立刻就近取用灭火器对事故车辆起火部位进行扑救。

b)通知事故车辆所属站长、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协助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将事故车辆推至站外或非营运区域。

c)视情况启动交通营运组织应急预案,安排事故车辆所属线路至临时营运区营运,并要求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做好配合。

(2)发生Ⅰ级险情—公交车辆起火,公交单位工作人员、站场工作人员无法消除险情:

a)按Ⅱ级险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立即进入Ⅰ级险情处理程序。

b)确认车辆故障无法排除时,立即上报请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拨打119、110报警电话。

c)有序疏散公交站场区域内人员及车辆,通知站场周边单位及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d)启动交通营运组织应急预案,安排所有公交车辆至场外营运,对全场所有进出口进行警戒围蔽。

e)确保抢险通道畅通,及时向抢险人员反映事发现场情况,协助抢险。

4.3.3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物品火灾

(1)发生Ⅱ级险情—火情较小,属于站场工作人员可控范围:

a)站场工作人员立即上报,封锁事故影响区域,禁止车辆、人员靠近;启用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消防系统等位进行扑救。

b)视情况启动交通营运组织应急预案,安排事故车辆所属线路至临时营运区营运,并要求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做好配合。

(2)发生Ⅰ级险情—火情较大,现场不能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

a)按Ⅱ级险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立即进入Ⅰ级险情处理程序。

b)确认消防事故无法控制时,立即上报请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拨打119、110报警电话。

c)有序疏散办公区域和公交站场区域内人员及车辆,通知站场周边单位及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d)启动交通营运组织应急预案,安排所有公交车辆至场外营运,对全场所有进出口进行警戒围蔽。

e)确保抢险通道畅通,及时向抢险人员反映事发现场情况,协助抢险。

4.4.1应急终止的条件

(1)车辆、人员全部被抢救脱离危险区域;

(2)事故危害已经被终止。

4.4.2应急终止的宣布

满足应急终止的条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积极有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机制,对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以及车辆消防、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发生火灾事故作出迅速反应,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生命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写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根据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性质,侧重道路交通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白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指南,包括事故处理的方针、政策、基本应急行动和应急措施等。主要阐述应急组织的结构及职责,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行动等。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具体事故类别,制定的具体应急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包括《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车辆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场所及需应用的设备等制定和实施的现场应急措施。

1.5应急原则

“加强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损益合理”的原则。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行动。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

2.危险源分析

2.1危险源分析

2.1.1道路交通危险性分析

由于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道路上车、行人的动态位移变化需要驾驶员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稍有不慎或处置不当便会发生行车事故,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道路运输的高危、高风险,其危险性由客观和主观因素构成。

2.1.2客观因素:

1)营运线路上的危险路段(点),如傍山险路,滑坡路段,连续弯道,急转弯,涵洞隧道,漫水路,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村镇、交叉路口,汽车摆渡,含蜡质高的道路。

2)特殊天气:大风、(台风)、雾、雨、雪、冰(夜班班车)

3)不规范的市场管理造成个别车辆经营者争抢客流,胁迫驾驶员违法行车。

2.1.3主观因素:

1)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服用镇静等违忌药物。

2)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3)违规操作处置不当。

4)客观影响造成情绪不稳定及思想负担。

5)疲劳驾驶、超速行驶。

6)思想麻痹,经验主义。

7)私自更换驾驶员。

8)私自拆改车辆设备,改变车辆安全工作性能,驾驶不合格车辆。

2.2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危险性分析

1)电线线路铺设不合理,引发电线发热、短路。

2)办公人员吸烟随手丢烟头,未熄灭,引燃办公易燃物品。

3)环境因素的影响:雷雨天气造成电线起火,夏季炎热天气引发易爆物品起火。

4)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单位财产受损。

2.3车辆自燃事故危险分析

漏电、短路、漏油等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夏季时,如停车位置不当,将车辆停放在太阳下曝晒,遇到电火花,也会引发自燃烧车事故。如驾驶员将一次性打火机放置在仪表台等位置,爆炸风险较高。

3.组织机构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设置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各应急工作小组。

3.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成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管理人员,主管车辆技术人员

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各小组组成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现场抢救组:由各单位、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行政办公室后勤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处理部门以及负责对外公关部门成员组成。

应急指挥部设在市局安全监督科,电话:XXX。

3.3职责

3.3.1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和制定应急预案,推动和组织全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在事故突发时,现场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调动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配合地方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3.3.2总指挥职责:监督和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调动指挥部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履行应急救援的职责和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应急保障小组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3.3.3副总指挥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各成员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并带领各应急保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给予事故应急处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理和事故善后安抚工作。

3.3.4指挥部成员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

3.3.5综合协调组职责

负责收集事故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与当地消防和主管部门机构联络及处置、善后工作协调,负责现场指挥和传达反馈信息,负责协调所有资源的应用和调配。

3.3.6现场抢救组

负责现场的伤员抢救、人员的疏散、现场保护、现场记录和摄像、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现场的保护和处理。

3.3.7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车辆、物资、消防设备设施、应急使用工具、财力的保障等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

3.3.8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人员,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葬费用和伤者医疗费用,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负责对外媒体的回应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措施

4.1.1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对车辆的随车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有效,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监督工作,确保车辆性能安全有效,安全上路,平安返回。

4.1.2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控制,对驾驶员从业资质的审核;强化调度管理,对驾驶员早上出车状态进行监控;节日及月度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剔除驾驶员不良的驾驶习惯;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安全防范意识。

4.1.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对重点操作的制度制作宣传栏,严格要求员工按照操作流程落实。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任何员工发生及发现交通事故、火灾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警,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领导小组,事故情势严重或者火灾火势较大时,马上向消防机构报警及主管部门上报。

消防报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117037

4.2.2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值班制度,发生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向当天值班人员上报事故发生情况,当天值班人员,根据事故发生等级,向指挥部上报,指挥部负责人根据事故发生等级(三级以下事故由生产主管部门解决;二级事故报总指挥部署各相关责任小组展开救援,事故发生2小时天内指挥部需上报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发生一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的.情势,立即向主管部门上报),向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报告内容:

A. 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B. 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C. 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 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 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E. 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数、实载人数、经营线路等;

F. 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重、特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主要分为四个级别。

5.1.1一级、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5.1.2二级、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5.1.3三级、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5.1.4四级、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事故。

5.2发生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5.2.1发生一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发单位主管领导接报后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直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事故后立即报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并通知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并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救援预案(一级响应),协调指挥部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车辆,资金等赶赴现场。与此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事发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信息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3)赶赴现场后,指导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工作,部署各专业工作小组开展事故施救,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当地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

4)准确、及时将现场各类信息,进展情况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5.2.2发生二级、三级以下应急响应

1)发生二级事件时,启动二级响应,视情况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根据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相关工作组,各项救援工作参照一级响应执行,现场指挥原则上由指挥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不在时按照责任层级由下一级担任。

2)发生三级和三级以下事件时,启动三级响应,原则上由事故发生部门及负责处置的部门负责,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要上一级帮助处理的,再行逐级上报。

3)视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5.3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救援小组向总指挥汇报,在得到总指挥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或由总指挥经现场视察,确认事故情况后由其发出响应终止的指令。

事故的响应终止指令由相应的救援小组组长或值守小组进行传达。

5.3.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事故情况的上报应包括以下所述的文字材料及根据事故类型应采集的图片或证据资料等:

1)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原因分析;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事故的情况报告应做到如实反映,并且尽可能详尽。

5.3.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由指挥部组织落实,原则上II级、II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完成;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原则上需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如因事故情节复杂、存在疑点的,应报呈指挥部总指挥,在指挥部总指挥批示同意后适当延时。

各级事故的总结报告经指挥部总指挥审阅批示后由指挥部统一留底存档。

6.信息发布

信息的对外发布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由指挥部成员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总指挥审定后组织发布。如事故外部影响较大的,应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7.后期处置

7.1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事故后续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结案。具体现场处置措施见各专项预案。

7.2对事故中伤员及死亡家属给予相应赔偿,做好善后处理。

7.3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相关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并针对事故分析结果,给员工培训。

7.4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进行评审,总结分析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成员的电话号码要登记,制作通讯录,发生事故要按照响应流程相互告知,落实范围内应急工作。

8.2技术与装备保障后勤保障组在应急响应启动时,要准备车辆、根据事故的情势准备维修工具、发生火灾要准备消防灭火器材、其它应急设备等,保证应急状态下能迅速调用。

8.3资金与人员保障应急救援所发生的经费结算。应急救援所发生的经费先由公司应急指挥部纳入公司安全基金预算中,应急救援结束后,被征用物资、交通工具的部门应提交征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等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被征用部门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列支,按规定给予补偿。

9.培训与演练

9.1事故要做到有分析、有培训、有预防,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加强员工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开展安全事故演练,使员工在实践中获得应急处理经验,积累知识。

9.2预案演练

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办公室,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大的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员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在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完应急演练活动后,应急指挥部对各部门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

10.责任追究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1.附件

11.2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11.3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指挥部总指挥签署发布实施。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6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城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及时排除故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尽快恢复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行;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各部门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明确专职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三)密切协作,有效应对。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处置。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报和研判工作;做好日常的思想动员、组织建设、预案演练、物资准备、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公共交通工作的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城管委主任、市城投集团董事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外办、市应急办、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投集团、市总工会、市运管局、杭州警备区、市公交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指挥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职责:

1.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

2.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实施本预案;

4.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5.按规定及时上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

6.检查督导有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

7.部署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8.当突发事件超出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按照程序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二)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并设应急专线电话,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

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市运管局、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市公交集团董事长。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落实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并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终止预警信息的建议;

3.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4.负责收集、分析、研判各类情况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并对应急资源进行管理与调配;

6.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的联系;

8.负责收集、编制有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方面的应急技术信息;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公共交通客运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确定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建议;

3.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技术论证;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

(四)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聘请城市公交、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反恐、防爆、防毒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1.参加市公共汽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结束后对事件影响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参与事件调查,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相关部门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并及时修改各自的应急预案或应急程序,落实各项应急准备,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1.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市政府新闻办:根据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授权,提出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发布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记者接待、新闻发布、舆情监控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3.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恢复损坏的公用通信设施,协调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4.市建委:负责指导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抢险和修复,协调征集大型建筑抢险设备,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5.市公安局:指导交通治安分局制定反恐、防爆、防毒应急预案;制止和侦查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持现场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参与事故原因调查。

6.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本级资金保障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和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参与事故原因调查。

8.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应对突发事件有关知识的宣传和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工作。

9.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制定伤员救护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提出防止传染病扩散措施,预防传染病的爆发。

10.市环保局:牵头协调辐射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协助做好放射性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与调查,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11.市城管委:负责市管桥梁、河道、隧道(地下通道)等设施的抢险和修复工作,指导各区对中型桥梁、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组织抢修和修复工作。

12.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救援,并指导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参与公共汽车客运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13.市外办:负责涉外工作的协调与沟通。

14.市应急办:指导本预案的编制,协调各部门配合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15.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制定交通组织等应急预案;负责事件区域周边道路的临时交通管制和事件影响区域的外围交通组织工作;引导现场滞留车辆疏散,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16.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负责对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治安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17.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参与火灾事件的调查。

18.市城投集团(公交集团):负责实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调集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监督、指导各客运分公司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9.市总工会:配合协调事故善后处理,参与事故调查。

20.市运管局:根据职责,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1.杭州警备区:负责制定防生物、化学、放射应急预案;根据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协调组织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2.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辖区范围内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前期处置工作;协调道路管理部门组织既有道路等设施的抢险和修复工作。

23.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分类与等级

(一)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地震、水灾等导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中断的突发事件。

2.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以及在城市公共汽车及站内发生聚众闹事、爆炸、纵火、投毒、劫持人质等严重影响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突发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生化、毒气和放射性污染等造成或可能损害社会公众健康、严重影响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突发事件。

4.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建(构)筑物坍塌,车辆相撞、坠河或侧翻,突发性大客流等严重影响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突发事件。

(二)等级。

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运营等情况,将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事件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涉及全市范围,对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或威胁;

(2)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重伤50人以上(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4)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

(5)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突发事件。

(1)事件突然发生,事态复杂,事件后果涉及数个区、县(市),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或威胁;

(2)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30人以上、50人以下(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5)省政府明确的其他条件。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较大)突发事件。

(1)事件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较大区域内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大危害或威胁;

(2)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4)造成10条以上客运线路运营区间单向中断运营10小时以上,或双向中断运营5小时以上,或5条以上客运线路同时中断运营5小时以上。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1)事件突然发生,事态相对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

(2)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下;

(4)造成10条以上客运线路运营区间单向中断运营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或者双向中断运营2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

五、监测、预防及预警

(一)监测。

1.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负责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相关资料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3.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强制性标准执行、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管理等情况。

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中断1小时以上时,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要立即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防。

1.市公交集团和市各公共汽车客运分公司要定期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调查、风险评估,排查隐患种类、重点部位和风险源并及时整改。

2.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预警。

1.预警级别。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将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红色)、Ⅱ级(严重、橙色)、Ⅲ级(较大、黄色)、Ⅳ级(一般、蓝色)。

2.预警发布和解除。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经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公交集团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相关负责人带班,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组织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并及时整改;

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2)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公交集团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逐一排查并及时整改;

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应急工作进入戒备状态。

(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情况;

市公交集团和市各公共汽车客运分公司的巡查人员应全部上岗,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查并及时整改;

召集专家对事态发展作出研判,并提供决策建议;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必要时对受影响的城市公共汽车交通线路停止运营。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专业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预警变更。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进展,依据变化情况,适时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变更预警级别的建议。

六、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Ⅳ级以上突发事件;

2.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时;

3.上级预案启动时。

(二)先期处置。

1.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应立即抢救人员,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封闭现场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在线的其他公共汽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交通堵塞和发生次生灾害。

3.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应迅速部署警力,协助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工作人员设置警戒区,对乘客及周边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情况,将响应等级对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市公交集团和市各公共汽车客运分公司应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视情拨打110、119、120等求救电话,主动寻求救援,同时在事发1小时内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警戒、现场监控、抢险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建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1)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2)调配物资、装备,支援救援工作;

(3)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维护现场秩序,收集证据,严格保护现场;

(5)及时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信息;

(6)市公交集团在事发30分钟内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Ⅱ级、Ⅰ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由分管副市长或市长担任总指挥,直至由省应急领导机构履行指挥权。市公交集团在事发15分钟内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提升响应等级。当事件难以控制或事件蔓延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等级,直至实施Ⅰ级响应。

(四)应急响应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由省应急领导机构决定;Ⅱ级响应的终止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决定;Ⅲ、Ⅳ级响应的终止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

(五)应急情况报告。

1.报告要求。

(1)快捷:最先接到事件信息的单位应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真实,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3)直报: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要直接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也可越级上报,并立即通报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4)续报:事件发生期间应连续上报事件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件时,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要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政府直至交通运输部。

2.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六)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信息发布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和管理。

Ⅰ级响应时,由省应急领导机构决定信息发布有关事项;Ⅱ级响应时,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决定信息发布有关事项;Ⅲ、Ⅳ级响应时,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信息发布有关事项。

七、后期处置

(一)恢复运营。抢险救援结束后,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要迅速抢修设施、设备,尽快恢复行车,降低对社会和城市交通的影响。

(二)善后处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善后处理,消除环境污染。

(三)保险理赔。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受灾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四)外事协调。市外办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境外人员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的补偿和安抚工作。

(五)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1.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在应急响应终止后7天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

2.发生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在应急响应终止后20天内形成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

3.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事故案例数据库,并提出完善预案、改进工作的措施。

4.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经过及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措施有效性等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发展过程和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事件的分析、评价;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个应急过程的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管理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并完善应急通讯信息、安全信息、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救援和抢险的物资、装备、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联动制度。

2.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应急指挥和调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

市公共汽车客运、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是抢险救援的基本力量,驻杭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四)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制定应急治安保障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技术保障。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公交客运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信息数据库。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写公民应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手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二)培训与演练。

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各类培训和演练。

1.要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综合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要建立健全公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结合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演练。

3.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城市公共汽车交通行业的突发事件,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应急处置工作。

十、附则

(一)名词定义。

1.本预案所称的公共汽车,是指公共汽(电)车。

2.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1.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或单位职责和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与更新。

2.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负责提供有关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及其消防、安全设施图纸、资料等,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系电话应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报送。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确需表彰的,其表彰活动要按规定报批,不安排奖励资金。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7

一、演练目的:

为了提高xx公交公司的从业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公交车辆火灾防范常识,掌握公交车辆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本着以直观、规范的火灾演练观摩,主要使驾驶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掌握简单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以此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

二、参加人员:

1、集团公司领导、安全处(现场指导)。

2、xx公交公司全体驾驶员和各科室职能人员。

三、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和职责:

1、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总指挥:xxx;

职责:负责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和启动级别。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副总指挥:xxx;

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或受总指挥委托行使总指挥职责。

技术负责人:xxx;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现场结构物评估以及应急措施技术性决策和协助灭火指挥工作。

秩序、联络组负责人:xxx;

职责:

召集职能人员和驾驶员,在应急预案演练期间,保证秩序的正常;

建立应急演练台账。

安全负责人:xxx;

职责:对应急预案演练期间灭火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对各项应急工作所需人员、物资进行协调处理。组织人员整理现场。

2、义务消防队应急组:

负责桶内火灾的扑救工作。

消防队队长:xxx;成员由参加现场演练的驾驶员组成。

3、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成员由xx、xx等人员组成。

4、现场救护组:

组长:xx;成员由xx、xx等人员组成。

5、拍照:xx;

四、需要准备的物资: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35只(使用快到期灭火器)铁质半截油桶两个。

2、木材5kg、汽油15升。

3、口罩10个、手套10双。

4、横幅标语:安全生产月消防应急演练。

五、消防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6月17日,下午15:00点。

六、消防演练地点:

xx―xx空地。

七、演练步骤:

1、统一集中完毕,布置演练工作,在各部门清点人数的同时,完成准备工作。

2、召开现场消防演练专项会议。

(1)请上级领导对演练工作的、指导。

(2)总指挥传达演练目的。

(3)技术负责人,讲解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讲解干粉灭火器及消火栓使用方法、分解动作及注意事项。

①、先作模拟动作,再作实战动作,动作正确果断。

②、主要让驾驶员和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上来感受灭火器操作,并作讲解。

③、掌握风向,控制现场的烟、雾、水流。

3、总指挥宣布灭火实战演习开始。

(1)公交车缓缓进站,驾驶员发现驾驶车辆起火,驾驶员紧急靠边停车。

(2)疏散引导组成员,将乘客引导到安全区域。

(3)灭火行动:当听到指挥人员下达灭火命令后开始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轮流扑灭大火。

八、演习结束:

整理现场,公交公司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公交车消防应急预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指挥:

胡伟光负责摄影

成员:全体班主任教师

楼梯监护:东楼道上口由程占有老师负责,下口由王富英老师负责。

西楼道上口由王红艳老师负责,下口由井大英老师负责。其余老师负责疏导本班学生。

主要任务是组织学生不要拥挤,要有秩序。发现有摔倒的学生,要立即加以保护。遇到紧急情况一定要灵活应对和处理,楼梯口的老师一定要等学生撤离完后随学生撤离。

二、演练步骤

1、让学生熟悉消防应急避险的方法。

2、让学生熟悉避险集中地点和所经途径的路线。

3、进行模拟发生危险的演练。

三、演练安排

1、演练时间:20xx年3月26日上午9:30

2、演练内容:火灾逃生演练;疏散逃生演练。

四、演练步骤

(一)预先对全体学生进行火灾逃生方法的学习,让学生充分理解和掌握火灾逃生的'相关知识和方法,通知学生演习时间。

(二)班主任再次对本班学生就演练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安排进行再次强调和部署。

(三)听到警报后,要迅速组织学生有秩序地撤离。

(四)撤离方案:

1、各班教师事先把学生安排好撤离顺序,前后门都要安排。

2、一楼各班可直接向操场行进至安全地带。

3、二楼的二年级和三年级走东楼道撤离,下楼梯时各班安排好路线。

4、二楼的四年级走西楼道撤离。

5、各班同学按既定路线有序疏散。要求全体师生躬着腰,俯首低行,用沾湿的手绢或毛巾、口罩轻捂鼻孔,有秩序地向楼下慢跑。老师们一边小跑,一边不停地提醒学生要注意安全和下楼秩序,同学们下楼到操场之后之后,马上整队清点人数。每位教师都有各自的固定岗位,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镇静,疏散工作井然有序,教育学生真正做到临危不惧,应急逃生方法得当。

五、演练结束

当各班学生到齐集中地点,班主任经查实人数无误后,要向演习总指挥进行汇报。最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可以宣布演练结束,各班有顺序带回。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演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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